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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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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沁园二楼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沁园二楼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0-06-19

我校就新长校区沁园二楼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采购人:盐城师范学院后勤保障集团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地点

项目名称: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沁园二楼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地点: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2、项目简介

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沁园学生食堂二楼,建筑面积约2470平方米,其中前场餐厅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后场餐厅建筑面积约1070平方米。该食堂现在正常营业,有800余座就餐位,可供投标人无偿使用的设备设施若干。新长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12000余人。(特别声明:以上数据仅作参考,不作为投标和合同签订与履行的依据)

中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关于招标项目食堂装修和设备设施投入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相关承诺,自行组织完成招标项目食堂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等各项工作,并确保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达到正常营业状态要求。项目食堂装修和设备设施添置的所有投入费用(含电力增容、燃气管道改造等),均由中标人全额承担,与采购人无涉。

3、经营期限

食堂服务外包经营期限自2020年8月至2025年7月。采取“3+2”模式,分二个阶段。即首签合同期限从2020年8月至2023年7月;首签期满后,中标人无违法、违规和安全责任事故,且师生满意度率达85%及以上的,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从2023年8月至2025年7月。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企业或餐饮管理企业,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营业范围。

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

3.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符合从事餐饮业的健康要求(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当地公安部门书面证明原件);

(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 2019 年 12 月— 2020 年 5 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或下属子公司、办事处所在地)社保部门交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5)有高校食堂餐饮管理服务经历,熟悉甲方食堂管理服务工作特点(提供餐饮服务合同原件,合同中须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如合同中未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须同时提供加盖被服务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6)学历要求: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授权代表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授权代表人 2019 年 12 月— 2020 年 5 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或下属子公司、办事处所在地)社保部门交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授权代表人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如授权代表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标书。

6.本项目严禁以“挂靠”等形式投标或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阶段)、履约保证金(中标签订合同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四、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个报价:投标人以交采购人统筹成本率方式报价,统筹成本率=(交采购人月统筹成本/投标人月营业收入总额)×100%。投标人所报统筹成本率低于5.5%的为无效标书。

第二个报价:投标人承诺项目食堂装修投入(含设备设施添置投入,不含项目设计费、监理费、预决算咨询费等)总额(最终以采购人结算审计数为准)。投标人承诺所投该项目装修投入(含设备设施添置投入,不含项目设计费、监理费、预决算咨询费等)总额低于240万元的为无效标书。

五、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下午2:00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送达地点: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后勤综合楼305室。

3.本项目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送达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文件工本费不退。招标文件在“盐城师范学院后勤保障集团招标信息网”网上自行下载。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7月10日下午2:30时。

2.开标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后勤综合楼二楼党员之家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现金形式(自行用大号文件袋封装并加盖公章,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2.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当场退还(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递交履约保证后退还(不计息)。

八、现场勘查

投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踏勘现场,并对相关数据、要求进行确认,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的后果自负。现场踏勘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下午3:00时。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标部门联系人:庄老师,联系电话:13605107223

采购部门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18752220058。

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沁园二楼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上网发布稿).rar

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沁园二楼食堂平面图.rar

2020年6月19日

南京审计学院

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沁园二楼食堂

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 盐城师范学院后勤保障集团

日 期: 2020年6月19日


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

1

一、总 3

二、招标文件 3

三、投标文件 4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7

五、开标及评标 8

六、定标及签约 13

第二章 项目需求 17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17

第二部分 项目装修和设备设施投入要求 17

第三部分 经营管理要求 21

第三章 食堂餐饮服务外包合同及主要条款 25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40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43

一、投标函 44

二、开标一览表 45

三、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46

四、评标办法中评审计分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50

五、装修方案和设备投入方案 51

六、经营方案 53

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3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沁园二楼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项目地点

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5

采购人

采购人:盐城师范学院后勤保障集团

招标部门联系人:庄老师,联系电话:13605107223

采购部门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18752220058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企业或餐饮管理企业,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营业范围。

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

3.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符合从事餐饮业的健康要求(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当地公安部门书面证明原件);

(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 2019 12 月— 2020 5 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或下属子公司、办事处所在地)社保部门交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5)有高校食堂餐饮管理服务经历,熟悉甲方食堂管理服务工作特点(提供餐饮服务合同原件,合同中须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如合同中未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须同时提供加盖被服务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6)学历要求: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授权代表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授权代表人 2019 12 月— 2020 5 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或下属子公司、办事处所在地)社保部门交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授权代表人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如授权代表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标书。

6.本项目严禁以“挂靠”等形式投标或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阶段)、履约保证金(中标签订合同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7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8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现金形式,自行用大号文件袋封装并加盖公章,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2、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当场退还(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递交履约保证后退还(不计息)。

9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下午2:00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送达地点: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后勤综合楼305室。

10

投标文件数量及装订要求

正本份数:份 副本份数:

每册采用软面胶装,不得采用硬面或活页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11

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7月 10日下午2:30时

开标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后勤综合楼二楼党员之家

12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计算的90天内(日历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盐城师范学院后勤保障集团的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沁园二楼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活动。

2.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2.1必须符合前附表第6条规定。

2.2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不良业绩、不良信誉。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注意事项

4.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4.2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标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任何相关人员有不正当的联系,投标人之间不得串通投标或恶意竞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4.3 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4.4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和所有按《投标须知》第7条发出的补充文件及修改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项目需求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5.2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2天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3 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点,应用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且通知不得迟于开标日期前10天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时应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以网上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盐城师范学院后勤保障集团网”发布)。

7.招标文件的补充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需对投标人的提问进行澄清或其他任何原因,采购人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正。

7.2 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以网上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盐城师范学院后勤保障集团网”发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7.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补充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以网上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盐城师范学院后勤保障集团网”发布)。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8.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8.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 投标人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2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资信证明文件;

(4)评标办法中评审计分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5)装修方案和设备投入方案;

(6)经营方案;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9.3 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

10.投标报价

10.1 本次招标为所有投标人自主报价,采购人有规定底限的不得低于底限,低于底限为无效标。

10.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个报价:投标人以交采购人统筹成本率方式报价,统筹成本率=(交采购人月统筹成本/投标人月营业收入总额)×100%。投标人所报统筹成本率低于5.5%的为无效标书。

第二个报价:投标人承诺项目食堂装修投入(含设备设施添置投入,不含项目设计费、监理费、预决算咨询费等,下同)总额(最终以采购人结算审计数为准)。投标人承诺所投该项目装修投入(含设备设施添置投入, 不含项目设计费、监理费、预决算咨询费等)总额低于240万元的为无效标书。

10.3 所有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响应(优惠)条款,均需在最终报价页中明示,采购人不接受唱标时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优惠条款。

10.4 投标人对所投项目只能提出一个不变的价格,采购人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

11.投标货币

11.1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所有价格均采用人民币表示。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金额见《前附表》的规定。

12.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见《前附表》的规定。

12.3 若投标人不按第12.1和12.2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2.4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向采购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12.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2.5.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当场退还(不计息)。

12.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递交履约保证后退还(不计息)。

12.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6.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2.6.2 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导致本次投标流标的;

12.6.3 中标人不按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的;

12.6.4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2.6.5 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2.6.6 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投标人,无需也不容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有效期。

14.现场勘查

投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踏勘现场,并对相关数据、要求进行确认,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现场踏勘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下午3:00时。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投标文件一式5份,包括1份“正本”和4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果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之间有任何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5.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5.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并编码。装订须采用软面胶装,不得采用硬面或活页方式装订。

15.4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刷,个别图表和设计文件可以采用其它规格。

15.5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之处,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志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和日期;“正本”或“副本”。

16.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装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必须单独装袋密封后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注明原件备查的,投标人须将备查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16.3 投标袋上须注明:

16.3.1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16.3.2投标人的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和日期。

16.3.3 “正本”或“副本”。

16.4 投标文件未按第16.1、16.2和16.3条规定书写标志和密封者,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被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投标截止时间

17.1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采购人。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17.2 若采购人按第7.3条规定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18.1 采购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可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19.2 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第16条规定密封和标志,还须注明“修改”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

19.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修改投标文件。

19.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及评标

20.开标

20.1 采购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20.2 开标会由采购人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参加。

20.3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开标工作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开标工作人员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20.4 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和记录。

20.5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0.5.1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

20.5.2 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印章的,或者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者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0.5.3 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0.5.4 没有法人资格证明的,或者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

20.5.5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价格,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

20.5.6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21.评标小组

21.1 评标小组由采购人按有关规定组建。

21.2 评标小组负责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2.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及评审

2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小组进行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采购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22.2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标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小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评标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评标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评标小组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3.2接到评标小组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标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3.3接到评标小组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评标办法

24.1采购人组织评标小组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统筹成本率报价得分+项目食堂装修投入(含设备设施添置投入)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得分相同的,按经营方案优劣顺序排列。

24.2评标程序

(1)采购人组成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工作;

(2)审查投标人资质材料;

(3)评标小组综合评议,确定中标候选人。

24.3评标项目及评分标准

24.3.1企业综合能力:满分25分

(1)具备GB/T28001idt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及以上版本;IS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以上版本;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认证及以上版本;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以上版本;HACCP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每有一项得2分,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不得分,满分10分。

(2)管理团队技术力量配备7分(其中:经营管理团队完整3分,有“职业经理人”证得1分、食品安全员证得1分、烹饪等级证书(白案)得1分、烹饪等级证书(红案)得1分,以上人员须提供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3)2017年1月1日以来被政府有关部门评定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或“守信用重合同企业”的,县区或市有关部门评定的得2分,省有关部门评定的得3分,国家有关部门的评定得4分,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满分4分

(4)承诺每年为本项目经营购买赔付额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2分,承诺每年为本项目经营购买赔付额300万元及以上金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4分,其他的不得分满分4分

注:上述(1)、(2)、(3)项提供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无原件不得分。

24.3.2 统筹成本率报价4分。

有效投标人承诺交采购人统筹成本率报价最高者得4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按其报价与最高报价占比×4分的结果作为报价得分。

计算公式:投标人承诺交采购人统筹成本率报价得分=(投标人承诺交采购人统筹成本率/最高报价)×4分(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24.3.3 投标人承诺项目装修投入(含设备设施投入)报价:满分6分。

有效投标人承诺项目装修投入(含设备设施投入)报价最高者得6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按其报价与最高报价占比×6分的结果作为报价得分。

计算公式:投标人承诺项目装修投入(含设备设施投入)报价得分=(投标人承诺项目装修投入(含设备设施投入)报价/最高报价)×6分(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24.3.4 装修方案和设备投入方案:满分20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前场餐厅装修效果图和前后场平面布置图,以及投入的设备设施名称、数量、品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评出优、良、中、一般四档给分,优得20分;良得16分;中得13分;一般得10分。

24.3.5 经营方案:满分17

(1)企业经营理念3分;(2)经营品种多样化、合理化、特色化1分;(3)定价合理1分;(4)食品安全管理措施2分;(5)生产安全管理措施1分;(6)卫生管理措施1分;(7)服务与安全承诺1分;(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分;(9)完善的食堂管理体系(7S、6T等)5分。

注:以上各项皆为满分状态;依据投标文件描述,分优、良、中、一般四档给分,优得17分;良得14分;中得12分;一般得10分。

24.3.6 经营业绩:满分20分

从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全日制本专科高校学生餐厅经营业绩良好,餐厅承包合同每一份加2分,最高可得20分。

注:提供与被服务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无原件不得分

24.3.7 述标:满分8分

投标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为法定代表人)就该投标项目做简要阐述(PPT汇报,自带笔记本电脑),时间不超过5分钟。

评委根据述标人陈述完整、科学、合理情况,优得8分;良得6分;中得4分;一般得2分。

注:上述参加答辩人员开标结束后需在开标室等候,确保在接到通知后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在1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述标。凡逾期未到的、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的或提供虚假证件的,不得进入述标程序。未参加述标的不作中标候选人推荐。

24.3.8 计算投标人总得分

投标人总得分=企业综合能力得分+统筹成本率报价得分+承诺项目食堂装修投入(含设备设施添置投入)得分+装修方案和设备投入方案得分+经营方案得分+经营业绩得分+述标得分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24.4无效标的认定

(1)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有以下任一情形: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低费率或金额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提供资质材料或经审查不合格的;

(3)投标人近3年内曾因违法违纪行为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的;

(4)投标人存在隐瞒、欺骗、串标、陪标、贿赂或其他违规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在采购人。

25.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 在宣布中标人之前,凡属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和中标意向等有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5.2 投标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5.3 在评标期间,采购人将指定联络员与投标人进行联络。

六、定标及签约

26.采购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6.1 采购人保留在定标之前根据评标小组的评审意见,有权选择中标人或否决全部投标的权利,而没有向投标人解释的义务。

27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

27.1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况,按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27.2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27.3 投标人若不接受采购方式的改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评标小组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接受采购方式的改变。

28.废标

28.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

28.1.1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8.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1.4评标小组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8.2 如出现第一种情形的,将按照第27条执行。

29.定标

29.1 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小组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据法律法规确定中标人。

29.2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若此情况一经认定,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采购人有权按中标顺序排名,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29.2.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9.2.2 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29.2.3 恶意竞争,投标价格明显偏离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9.2.4 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标小组发现的;

29.2.6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9.4 中标公告

采购人将在“盐城师范学院后勤保障集团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0.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

30.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0.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0.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30.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0.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0.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0.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0.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0.4.4提起质疑的日期;

30.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

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0.5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0.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0.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8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

31.中标通知

31.1 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1.3 未中标人,采购人不另行通知,对未中标原因,也不作任何解释。

32.签订合同

32.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5日内与采购人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约定事项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2.4 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3.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否则应重新招标。


第二章 项目需求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及地点

项目名称: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沁园二楼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地点: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二、项目简介

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沁园学生食堂二楼,建筑面积约2470平方米,其中前场餐厅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后场餐厅建筑面积约1070平方米。该食堂现在正常营业,有800余座就餐位,可供投标人无偿使用的设备设施若干(附件1)。新长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12000余人。(特别声明:以上数据仅作参考,不作为投标和合同签订与履行的依据

中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关于招标项目食堂装修和设备设施投入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相关承诺,自行组织完成招标项目食堂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等各项工作,并确保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达到正常营业状态要求。项目食堂装修和设备设施添置的所有投入费用(含电力增容、燃气管道改造等),均由中标人全额承担,与采购人无涉。

三、经营期限

食堂服务外包经营期限自2020年8月至2025年7月。采取“3+2”模式,分二个阶段。即首签合同期限从2020年8月至2023年7月;首签期满后,中标人无违法、违规和安全责任事故,且师生满意度率达85%及以上的,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从2023年8月至2025年7月。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第二部分 项目装修和设备设施投入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投标人装修食堂须符合《标准化食堂建设指标体系》及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装饰装修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装修及设备设施投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食堂餐厅和后场所有功能间(包括但不限于备餐间、厨房、仓库等所有方面),及各类功能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排油烟系统、排气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所有方面)进行装修改造,以及必要的设备设施投入(包括但不限于冰箱、炉灶、洗碗机、各类机械设备等)。

3.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报送详细的装修施工图和预算清单(分装修和安装),以及设备设施投入预算清单[装修预算和安装预算按一般计税方式,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关于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内容(苏建价[2016]154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盐市建价字[2018]29号文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及相关计价文件的规定,并充分征求采购人意见后,采购人方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外包合同。

二、前场餐厅装修要求

1.功能及布局要求:以满足学生就餐、小型社团活动、阅读休闲等多样化需求,设置功能分区;结合餐厅规模、档次、经营风格等因素谋划空间设计,使得各功能区比例恰当、布局合理、实现环境协调和经营实用相统一;配备与各区域功能相适应的桌椅。

2.设计风格要求:餐厅整体格局整洁、明快,文化软环境布置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和文化内涵(如历史传承、办学特色、菜系文化、地方文化等)。

3.功能系统要求:安装监控系统、空调系统(含风扇)、音(视)频系统、无线网、照明(插座)系统等功能系统及相关设备。

4.重点部位要求:充分考虑收餐区和洗消间的整体结合的设计;地面局部地砖更换、墙壁乳胶漆、顶面创意吊顶;设置宣传栏。

三、后场功能间装修要求

1.功能间合理规范。设置包含但不限于冷库间(冰箱间)、男女更衣间、主食仓库、副食仓库、荤菜加工间、蔬菜加工间、水产加工、面食加工间、蒸煮间、烹饪间、炸烤加工间、洗碗间、备餐间、留样间、办公室等各类功能间。风味窗口独立设置加工间、烹饪间、备餐间(含售餐台)等功能间。

2.设备齐全且安装到位。添置功能齐全的各类设备,按照既定的功能间面积,以及各类设备型号、尺寸等因素,设计合理设备布置平面图并按规范安装到位。中标人为本项投入的所有设备均须为全新设备。

3.功能系统要求。安装强电系统、弱电系统(含一卡通系统、监控系统(接入采购人总控室、符合明厨亮灶要求)、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室内不锈钢排水沟及盖板)、排油烟系统(含油烟洁化)、排风系统、新风系统(局部无自然通风的功能间)、消防系统、天燃气系统及天燃气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等必要功能系统及相关设备。

4.重点部位要求。地面局部地砖更换、墙壁贴瓷砖至吊顶、顶面铝方板吊顶;照明(插座)系统、功能间吊扇、备餐间空调。

四、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食堂装修方案设计说明、前场餐厅效果图、前后场平面布置图,以及拟使用装修主材的品名、品牌(市场中等偏上品牌)和拟投入的设备设施清单(包括设备设施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价格等)。

五、关于装修资金投入的要求

1.关于投入资金要求: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该项目装修(含设备设施添置)资金数足额投入。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按承诺投入资金的30%交纳履约保证金(含装修保证金),并存入采购人指定账户。装修工程实施前后所有的设计费、监理费、预决算咨询费等均不作为装修投入费用,不予计算到投标人投入资金总额中。

2.关于设计、施工和验收要求:中标人聘请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并按与采购人充分沟通过的图纸组织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涉。工程竣工后,中标人须报送完整的竣工图纸、设备设施清单、装修工程费用结算书等相关成套资料,并书面提请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中标人对采购人验收提出的中标人没有完成本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规定的必要装修和设备投入的有关项目,以及其他施工缺陷须及时进行整改。

装修工程竣工后,采购人的验收结论不能替代政府有关部门对该项目按国家规定要求的另行验收。凡没有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中标人除立即按要求整改外,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归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涉。

3.结算审计规定:工程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指定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对中标人出具的装修工程(含设备设施投入)结算书进行结算审计,该结算审计报告为最终审计结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结算审计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审计。结算审计规则是:

(1)清单项审核规则:凡执行国家预算定额取费的清单项(装修清单和安装清单)下浮15%,其他项按市场价审定。

(2)设备设施按中标人提供的订货合同、送货凭证、购货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凭证资料,结合市场价审定。

(3)按本招标文件规定,采购人审定的投标人工程竣工结算数总额(含设备设施投入)小于中标人承诺投入总额的差额部分,由采购人直接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收,履约保证金不足扣收的,从中标人履行合同起的每月营业收入20%的额度内逐月扣收,直至扣足为止。

(4)装修、安装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核依据:

4.1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4.2工程量清单及定额套用: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配套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和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关于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内容(苏建价[2016]154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盐市建价字[2018]29号文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相关计价文件的规定。

其中措施项目费仅计取如下费用:

(1)总价措施费: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市、县(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费率计算。未经核定,不予计算。

2)临时设设施费:费率取中。

(2)单价措施费:按实结算。

4.3人工工资单价执行施工期间政策性文件(其中装修工程人工取中值)。

4.4材料和工程设备单价、机械单价中燃料费、水电费单价执行施工期间《盐城工程造价》建材信息价的平均价,缺项的执行发包人签证价,签证价及其规费和税金不下浮。

4.5规费:执行施工期间政策性文件。

4.6税金:执行施工期间政策性文件。

六、采购人将现有设施设备(见附件1)使用权无偿移交中标人。采购人郑重申明不保证移交设备设施的功能和安全性符合中标人要求,能否使用由中标人自行考虑选择;经营期满后,中标人所有投入(含装修和设备,以审计报告清单为准)均无偿转让给采购人,退场时不得拆除和带离任何设备设施。

七、为确保秋学期开学食堂正常启用,中标人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必须在2020年8月20日前完成装修工程(含设备设施安装),每延迟一天采购人有权在其履约保证金中按每天2000元扣收违约金。

第三部分 经营管理要求

一、经营要求

中标人按自行办理的“项目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组织食堂生产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采购人要求中标人以经营普通大伙与风味特色餐饮相结合的模式。售餐间普通大伙经营面积不得少于30%。项目食堂员工(含管理人员)不得超过50人。

二、食材管理

1.统一采购配送管理。所有食材都必须通过采购人“食堂物资采供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采购和配送。中标人在“信息平台”上采购的每月食材成本总额不得低于当月营业收入的40%,不足40%的部分,采购人有权直接从中标人当月营业收入中扣收。

2.必须使用采购人招(议)标食材。凡采购人通过招(议)标采购的食材(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面粉、大豆油、猪肉系列食材、禽肉系列食材、蔬菜、豆制品、调味品、鸡蛋、调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优先使用,不得自行采购其他替代品牌或其他供应商食材。

3.严格自采食材管理。中标人采购特定供应商食材的,必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供货合同,食材供应商营业执照、食材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政府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质量检验报告),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纳入“采供信息平台”统一采购供应。

三、结算管理

1.中标人必须通过采购人“校园一卡通系统卡机”和学校财务处授权的微信二维码售卖饭菜,严禁自行通过微信、支付宝、现金方式售卖。

2.经营期间发生的水、电、燃气、原料、员工工资(奖金、福利费)等人员经费、劳务费、设施设备购置费、维修费、垃圾收集与清运费、物业保洁费、内部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全额自行承担。

3.按月向采购人交纳食堂经营统筹成本:中标人按投标文件承诺的营业收入比例(即统筹成本率),按月向采购人交纳统筹成本。采购人统筹成本主要用于食堂物资统一采购配送、安全生产管理、应由采购人承担维修(仅限于房屋漏水、食堂建筑之外围的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等等。

4.采购人按合同规定从中标人当月营业收入中扣除相关费用后,按月付清中标人营业收入结余款,相关税金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四、安全生产和经营服务管理

1.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和配合省、市、采购人等各级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无条件接受处罚。强化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并能正常使用。建立预防食物中毒、消防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意外情况的紧急处理预案。如发生此类责任事故,所涉及的民事、刑事责任及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全面承担,与采购人无涉。

2.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专职在本项目食堂工作,如需更换,必须书面申请,报采购人审批同意。

3.中标人必须坚持高校食堂公益性、微利原则。中午和晚上必须提供免费汤,确保综合测评师生满意率达85%以上。

4.中标人必须按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聘用员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涉。

5.服务团队业务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专职):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三年以上餐饮管理经历,掌握食堂成本核算、内部管理等业务技能。

(2)食品安全管理员:通过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并获得相应证书,掌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知识,配备一人。

(3)烹调技术骨干:三年以上食堂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红、白案中级以上(含中级)证书,至少配备二人。

(4)服务团队所有人员拥有有效健康证明。


附件1:项目食堂现有设备明细表(经营期使用权无偿转让给中标人)

新长校区沁园二楼食堂现有设备明细表

序号

资产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设备状况

1

压面机

1

YD350

良好

2

和面机

1

HWT25

良好

3

绞肉机

1

QRLS-400

良好

4

脱皮机

1

TP-350

良好

5

电饼铛

1

YLBD-60C

良好

6

电饼铛

1

YXD45-5

良好

7

电烤箱

1

DSL-2B

良好

8

搅拌机

1

白刚锈20升

良好

9

电热高汤桶

1

 

良好

10

开水器

1

GB4706.36

良好

11

燃气发生器

4

40

良好

12

大灶

2

2米*1米

良好

13

大灶

4

2米*0.80米

良好

14

多眼灶

1

 

良好

16

蒸饭车

2

白刚锈双门24格

良好

17

窗口机

38

 

良好

18

空调

1

格力1.5P

良好

19

六门冰箱

1

 

良好

20

展示柜

1

 

良好

21

筷子消毒柜

2

 

良好

22

调羹消毒柜

1

 

良好

23

塑料面板工作台

4

 

良好

24

不锈钢大桶

10

 

良好

25

饭盘

41

 

良好

26

小油桶

2

 

良好

28

垃圾桶

5

 

良好

29

食品添加剂专柜

1

 

良好

30

男女更衣柜

9

 

良好

32

电视机

2

 

良好

35

双门保洁柜

2

 

良好

36

四门保洁柜

5

 

良好

37

食品保洁柜

3

 

良好

38

平板推车

4

 

良好

39

双层不锈钢餐车

2

 

良好

40

双层碗筷回收车

2

 

良好

41

免费汤车

3

 

良好

42

保温饭车

2

 

良好

序号

资产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设备状况

43

4层货驾

20

 

良好

44

双层货驾

26

 

良好

45

矮货驾

23

 

良好

46

不锈钢工作台

28

 

良好

47

刀板驾

2

 

良好

48

不锈钢保温台

9

 

良好

49

泔水台

3

 

良好

50

晒衣驾

1

 

良好

51

单眼水槽

15

 

良好

52

带门工作台

1

 

良好

53

配菜驾

3

 

良好

54

单眼保鮮柜

5

 

良好

55

电炸锅

1

 

良好

56

二人长桌

98

 

良好

57

四人长桌

36

 

良好

58

小四方桌

3

 

良好

59

小圆桌

3

 

良好

60

椅子

490

 

良好

61

吸顶空调

12

美的5P

良好

62

冷库

1

 

良好


第三章 食堂餐饮服务外包合同及主要条款

甲方:盐城师范学院后勤保障集团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沁园二楼食堂餐饮服务外包经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食堂服务外包方式

乙方按甲方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标项目食堂的装修和设备设施投入要求,以及投标文件及其相关承诺,自行组织完成招标项目食堂装修和设备设施添置及安装等各项工作,并确保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达到正常营业状态要求。项目食堂装修和设备设施添置(含电力增容、燃气管道改造等)的所有投入费用,均由乙方全额承担,与甲方无涉。乙方装修工程竣工且完成相关设备设施添置安装,并通过甲方和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自主经营项目食堂。

二、经营地点、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经营地点: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经营范围: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沁园二楼食堂餐饮服务,按乙方自行办理的“项目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组织食堂生产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乙方以普通大伙与风味特色餐饮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售餐间普通大伙经营面积不得少于30%。项目食堂员工(含管理人员)不得超过50人。

经营期限:食堂服务外包经营期限自2020年8月至2025年7月。采取“3+2”模式,分二个阶段。即首签合同期限从2020年8月至2023年7月;首签期满后,乙方无违法、违规和安全责任事故,且师生满意度率达85%及以上的,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从2023年8月至2025年7月。乙方在经营期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经营管理要求及结算方式

(一)食材管理

1.统一采购配送管理。所有食材都必须通过甲方“食堂物资采供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采购和配送。乙方在“信息平台”上采购的每月食材成本总额不得低于当月营业收入的40%,不足40%的部分,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当月营业收入中扣收。

2.必须使用甲方招(议)标食材。凡甲方通过招(议)标采购的食材(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面粉、大豆油、猪肉系列食材、禽肉系列食材、蔬菜、豆制品、调味品、鸡蛋、调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优先使用,不得自行采购其他替代品牌或其他供应商食材。

3.严格自采食材管理。乙方采购特定供应商食材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供货合同,食材供应商营业执照、食材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政府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质量检验报告),经甲方审批同意后纳入“采供信息平台”统一采购供应。

(二)安全生产和经营服务管理

1.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坚定社会主义方向,爱党爱国爱校,尊重教师,关爱学生,自觉维护校园稳定和学校形象。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和配合省、市、甲方等各级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无条件接受处罚。强化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并能正常使用。乙方不得在备餐间采用明火操作。建立预防食物中毒、消防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意外情况的紧急处理预案。如发生此类责任事故,所涉及的民事、刑事责任及赔偿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全面承担,与甲方无涉。

2.乙方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专职在本项目食堂工作,如需更换,必须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同意。

3.乙方必须坚持高校食堂公益性和微利原则经营本项目食堂。中午和晚上必须提供免费汤,确保综合测评师生满意率达80%以上。

4.乙方必须按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聘用员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涉。

5.服务团队业务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专职):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三年以上甲方餐饮管理经历,掌握食堂成本核算、内部管理等业务技能。

(2)食品安全管理员:通过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并获得相应证书,掌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知识,配备一人。

(3)烹调技术骨干:三年以上食堂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红、白案中级以上(含中级)证书,至少配备二人。

(4)服务团队所有人员拥有有效健康证明。

(三)结算管理

1.乙方必须通过甲方“校园一卡通系统卡机” 和学校财务处授权的微信二微码售卖饭菜,严禁通过微信、支付宝、现金方式售卖。

2.经营期间发生的水、电、燃气、原料、员工工资(奖金、福利费)等人员经费、劳务费、设施设备购置费、维修费、垃圾收集与清运费、物业保洁费、内部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全额自行承担。

3.按月向甲方交纳食堂经营统筹成本:乙方按其月营业总收入的 %(即统筹成本率),按月向甲方交纳统筹成本。甲方统筹成本主要用于食堂物资统一采购配送、安全生产管理、应由甲方承担维修(仅限于房屋漏水、食堂外围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等等。

4.甲方按合同规定从乙方当月营业收入中扣除相关费用后,按月付清乙方营业收入结余款,相关税金由乙方全额承担。

三、履约保证金数量、使用、退还

1、合同签订前,乙方须按承诺装修投入(含设备设施添置投入,不含项目设计费、监理费、预决算咨询费等)资金的30%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元)。

2、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甲方审定的投标人工程竣工结算数总额(含设备设施投入不含项目设计费、监理费、预决算咨询费等)小于乙方承诺投入总额的差额部分,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收,履约保证金不足扣收的,从乙方履行合同起的每月营业收入20%的额度内逐月扣收,直至扣足为止;甲方足额扣收后,乙方要确保履约保证金余额达到20万元,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10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营业款中扣除补足;甲方足额扣收后或按合同规定不需要扣收的,履约保证金超过20万元的部分,由甲方在7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或者因为乙方责任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10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营业款中扣除补足。

4、合同期满,清算完毕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退还应扣款项后所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余款(不计利息)。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有关规章和行业规范,对乙方的经营服务状况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控制和检查。

2、负责收集、反馈顾客对乙方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乙方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3、监控乙方的原材料采购渠道,对其食品的卫生和价格进行监督。

4、对乙方营业场所的安全卫生进行检查和监督。

5、规定乙方的经营品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或增加经营品种。

6、甲方对乙方在校经营期间的任何不当行为,有权优先按本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责任条款》进行处罚,不适用本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责任条款的经营不当行为,按甲方《食堂生产规范及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7、甲方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和部门管理要求,负责开展合同期内考核,对乙方的日常服务、满意度调查及经营业绩进行综合评分,考核结果作为合同续签或下一轮招标参考依据。

8、甲方不承乙方对餐饮经营市场保护的任何要求,以及不承担校园餐饮经营环境变化对乙方造成的任何责任,不提供乙方员工住宿安排等。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在本校经营管理期限为 年,中途不得自行更换。配合甲方实施“7S”现场管理,实行规范化经营操作。

3、提供营业执照、项目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

4、合法用工,提供工作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健康证等有效证明资料。

5、主动接受甲方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确保顾客的合理要求能够得到满足,并提供合格服务,产品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6、饭菜价格的确定和调整须经甲方同意,明码标价并公示,不得擅自涨价。

7、所有出售的饭菜必须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份量、主辅料配比、价格执行,单一原料食品必须在出售窗口一一对应标出计量标准及价格。

8、严格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卫生安全标准及工作流程进行操作,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督促。

9、独立承担合同期内所有应缴税、费,并独立承担合同期内的所有债权、债务,遵纪守法,照章运行,规范竞争。

10、对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防盗、防火等负全责。

11、承担在合同期内所造成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2、保护好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在合同期内的维修费用自理。

13、严格执行甲方各项规定,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并给予支持赞助。

14、自觉维护经营场所内部下水管道的畅通,并采取防护措施,如出现堵塞,自行承担疏通费用。

1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利用甲方名义进行宣传。

1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开展各类促销活动。

17、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消费,办理充值卡。

18、在合同期限内不得自行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停业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停业。

19、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搬离经营场所,甲方不承担乙方经营期限内所有的装修及设备添置等费用。乙方所有投入(含装修和设备,以审计报告清单为准)均无偿转让给甲方,退场时不得拆除和带离任何设备设施。

五、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乙方及乙方员工政治不坚定,在校园内散布不当言论,做出有损甲方校园稳定和甲方形象的事件,造成负面影响的;

(2)乙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3)乙方所进行的活动超越本合同约定(如分包或转包等)的;

(4)乙方发生违法乱纪事件的;

(5)因乙方原因连续停止30天未经营的;

(6)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期限或约定开业时间正常经营的;

(7)甲方监督检查发现乙方存在重大不合格事项的。

2、留样品种不全、重量不足或贮藏时间不到48小时,记录不完整,留样作假的,发现一次承担违约金500元;

3、食品添加剂无专柜、无专人保管,台账记录不真实,发现一次承担违约金500元;

4、安全员对天然气、水电等设施设备检查记录不完整,发现一次承担违约金500元;

5、每天中餐和晚餐单价3元-5元的荤菜少于8个,单价1元-2元的蔬菜少于5个的,免费汤脱供的,发现一次承担违约金500元;

6、未明码标价,或没有及时更改标价,发现一次承担违约金500元;

7、上班期间员工服装不统一,员工妆容不得体(如男员工留长发、胡须指甲,女员工没有将头发卷入帽内,涂指甲油带戒指),发现一次承担违约金500元;

8、人为破坏甲方设施设备导致无法使用,按该设备市场价双倍赔偿甲方,发现一次承担违约金500元;

9、食堂人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发现一人次承担违约金800元;

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沁园二楼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合同附件.rar 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沁园二楼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合同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