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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尼木县教育体育局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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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入学新生生活用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2020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入学新生生活用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2 09:51

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编号:XZKY200609

二、项目名称:2020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入学新生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东银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珑怡B区10幢101室

成交金额:133183.20元(大写:壹拾叁万叁仟壹佰捌拾叁元贰角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1

香皂

1052

8.00元

8416.00元

2

拖鞋

1052

15.00元

15780.00元

3

毛巾

2104

14.80元

31139.20元

4

暖瓶

1052

25.00元

26300.00元

5

牙具3件套

1052

15.00元

15780.00元

6

2104

10.00元

21040.00元

7

餐盘

1052

9.50元

9994.00元

8

勺子

1052

4.50元

4734.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荣、彭江、刘志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计取,199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时间:2020年6月18日10时00分

响应地点:西藏康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总数量

备注

1

香皂

1052盒

2

拖鞋

1052双

3

毛巾

2104条

4

暖瓶

1052个

5

牙具3件套

1052套

6

2104个

7

餐盘

1052个

8

勺子

1052个

用途:新生生活用品

合同履行日期:自供货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开始履行

预算资金:133604.00元

定标日期:2020年6月22日

本项目询价邀请日期:2020年6月10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尼木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拉萨市尼木县

联系方式:17308917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康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康雅花园5栋1单元3楼402

联系方式:15587537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娅

电 话:15587537773

十、附件

1、询价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西藏东银实业有限公司、西藏万民实业有限公司、西藏谦满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人推荐理由:所推荐的西藏万民实业有限公司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评审专家推荐理由:

1、西藏东银实业有限公司,实力雄厚,社会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完全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采购任务,特推荐该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西藏谦满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实力雄厚,技术力量雄厚的公司,该公司具有承建上诉项目的能力,特推荐该公司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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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入学新生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询价文件

(采购编号:XZKY200609

采 购 人:西藏尼木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康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二○年六月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询价邀请函

西藏东银实业有限公司、西藏万民实业有限公司、西藏谦满实业有限公司:

受西藏尼木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2020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入学新生生活用品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现诚邀以上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0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入学新生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XZKY20060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133604.00元(大写:壹拾叁万叁仟陆佰零肆元整)

最高限价:133604.00元(大写:壹拾叁万叁仟陆佰零肆元整)

有效供货期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供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用途:新生生活用品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采购范围: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内容及需求:

序号

名称

总数量

备注

1

香皂

1052盒

2

拖鞋

1052双

3

毛巾

2104条

4

暖瓶

1052个

5

牙具3件套

1052套

6

2104个

7

餐盘

1052个

8

勺子

1052个

二、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其他应当执行的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6月10日10:00-12:30至2020年6月12日15:30-18:00(节假日除外),到西藏康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金珠西路康雅花园5栋1单元3楼402)现场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胶装成册,交采购代理公司留存。询价文件售价每套8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无关联关系单位共同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公告期限: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2日(北京时间)

响应时间:2020年6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0年6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西藏康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金珠西路康雅花园5栋1单元3楼402)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刊载。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藏尼木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7308917399

地 址:拉萨市尼木县

采购代理:西藏康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娅

联系电话:15587537773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康雅花园5栋1单元3楼402

项目联系人:张娅

联系电话:1558753777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询价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

采 购 人:西藏尼木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拉萨市尼木县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7308917399

2

项目名称:2020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入学新生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XZKY200609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采购代理:西藏康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娅

联系电话:15587537773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康雅花园5栋1单元3楼402

5

*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133604.00元(大写:壹拾叁万叁仟陆佰零肆元整)

*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总报价包含:货物的最终目的地价(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装卸费、本次货物安装费、保险费、售后服务及人员培训、管理费用、技术指导、维修、税费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

7

*报价货币:人民币元,保留两位小数点。

询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8

*递交方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额:/

*递交时间:/

户名:西藏康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5405010236360000162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

备注:

1、保证金必须是以上要求方式提交,退还保证金时按来款渠道以递交的原方式退还。如是分公司转入,需由总公司授权后方可转入。

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单据复印件封装在响应文件指定位置;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备查。

3、投标保证金账户收到投标保证金为有限投标保证金(供应商自行考虑跨行转账等因素)。

9

履约保证金:

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以合同中的签订金额为准)

担保形式:符合采购人要求

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10

*响应文件份数:四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壹份电子文档(包含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

详细的编写要求和封装要求见“供应商须知”15条要求

1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拉萨市金珠西路康雅花园5栋1单元3楼402

13

*开启时间:2020年6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4

*开启地点:拉萨市金珠西路康雅花园5栋1单元3楼402

15

*交货期:按采购人要求

*服务地点:按采购人要求(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6

本文件中标注*的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17

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

18

*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在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询价文件和询价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19

*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藏财采办[2019]36号文相关规定自行成立验收小组,负责本项目履约验收工作。

2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人、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合格的供应商

2.1 采购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

2.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依法设立并取得招标代理资格证书、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中介组织。本询价文件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询价采购的前述招标代理机构。

2.3采购人:是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4 合格的供应商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询价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构成

4.1 询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询价公告(邀请)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

技术标准和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

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须响应所有实质性条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询价文件的澄清

5.1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如有疑点要澄清,应在开启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询价文件的修改

6.1 在开启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6.2 询价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3 为使供应商准备询价时有充分时间对询价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开启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7. 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询价将被拒绝。

8.响应文件构成

8.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附件一:响应函

附件二:响应报价信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响应报价表

附件五:资格后审表

附件六: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七: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八:服务承诺

附件九: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格式:

9.1 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第五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询价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9.2供应商应将询价文件按第9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询价报价

10.1询价报价的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1条,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未响应询价文件将被拒绝,不得进入详评和询价阶段:

报价货币

11.1 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表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询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询价文件的一部分。

12.2 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供应商在询价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

询价有效期

13.1 询价应自本须知规定的开启时间起30日内有效。询价有效期声明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13.2 特殊情况下,在原询价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询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询价文件。

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4.1*供应商应准备肆份响应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壹份电子文档(包含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

14.2 *响应文件需打印,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响应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4.4 询价保证金

14.4.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询价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 “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将“正本”“副本”“电子文档”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15.2 *内外层信封均应清楚写明或标记: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的名称与地址

分以前不得开封。

外封骑缝处须加盖密封章或供应商印章。

15.3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5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没有按要求封装标记的文件有权拒绝接受,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开启时间

16.1 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16.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通知修改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迟交的响应文件

17.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开启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18.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加盖公章并密封递交。

五、评审与询价

21. 评审

21.1 询价小组

21.1.1 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询价小组,从西藏自治区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1.2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0人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组成。

21.1.3询价小组负责响应文件评审工作,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21.3 响应文件的初审

21.3.1询价小组将审查询价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1.3.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询价文件将被拒绝。

21.3.3初步审查,以下项目中有一条不符合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

营业执照无效的;

响应文件无供应商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资格标准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

询价报价不符合最高限价要求的;

21.5 询价

21.5.1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1.5.2 详细评审即以询价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依据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21.5.3 在询价期间,询价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也可根据询价进程对招标内容进行修订,供应商可修改其技术方案及报价。

21.5.4询价将全程记录,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须对询价过程记录进行签字确认。供应商如获成交,询价记录交作为签约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21.5.5询价小组通过对各供应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六、授予合同

23. 合同授予标准

23.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并有最佳的履约能力的供应商。

2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供应商的权力

25.1 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响应文件,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响应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6. 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6.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 签订合同

27.1成交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签约通知书后三(3)天内,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8.成交服务费

28.1 本项目的成交人应向前述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28.2 成交人确定后,成交人凭前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服务费通知单交纳成交服务费并领取签约通知书。

28.3 成交人可以用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向前述招标代理机构交清成交服务费。

29. 履约保证金

29.1成交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百分之十。

30.质疑和投诉

质疑、投诉流程:

受理的质疑在法定期限(七个工作日)内做出质疑答复。对于质疑答复不满,可向同级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对投诉处理不满的,可向法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移交司法机关。未经前一程序,不予受理。

30.1 只有购买了本次招标文件且参与了本次投标的供应商,才能提出质疑。

30.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0.3 质疑、投诉书格式自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必须是质疑、投诉书法人签字(盖章)原件,质疑、投诉的内容应当包含项目的名称、编号,并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的,其委托代理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0.4 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者有如下行为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

(2)、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的;

(3)、以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私自拍摄的采购资料或评委不得泄露的评标内容为证据的;

(4)、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质疑者;

30.5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以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

30.6 对开标前不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程序提出质疑(针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影响采购周期和效率的,将列入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记录,在三年内不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

31. 政府采购应落实的政策措施:

31.1小型和微型企业按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相关规定给予6%的扣除(此条须附供应商及投标所有产品厂家工商注册地由所注册的工商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按财库【2014】68号相关规定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该企业中标,则以扣除前的价格作为中标价。

31.2本项目将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最新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给予政策性技术加分,未列入该期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不得享受技术加分;虽列入该期环保清单,但投标产品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享受技术加分;供应商须提供《最新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的环保清单不符合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由多个产品集成的项目(子包),必须所有产品符合上述要求才能享受技术加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格式中指定位置单独列出符合以上要求的本项目产品清单并附证明材料,否则不加分。

31.3本项目将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给予政策性因素技术加分,未列入该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不得享受政策性因素技术加分;虽列入该期节能清单,但投标产品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享受政策性因素技术加分;供应商须提供《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的节能清单不符合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由多个产品集成的项目(子包),必须所有产品符合上述要求才能享受技术加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格式中指定位置单独列出符合以上要求的本项目产品清单并附证明材料,否则不加分。

31.4本项目将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给予政策性因素技术加分,未列入该期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不得享受政策性因素技术加分;供应商须提供《最新期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的清单不符合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由多个产品集成的项目(子包),必须所有产品符合上述要求才能享受技术加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格式中指定位置单独列出符合以上要求的本项目产品清单并附证明材料,否则不加分。

32.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

具体要求为: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公告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无效。

33. 采购人根据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履约验收。


第四章 *供货清单

2019年秋季学生生活用品清单

序号

名称

尼木县完小

尼木乡完小

续迈乡完小

帕古乡完小

麻江乡完小

县中学

总数量

备注

1

香皂

259盒

103盒

80盒

60盒

68盒

482盒

1052盒

2

拖鞋

259双

103双

80双

60双

68双

482双

1052双

3

毛巾

518条

206条

160条

120条

136条

964条

2104条

4

暖瓶

259个

103个

80个

60个

68个

482个

1052个

5

牙具3件套

259套

103套

80套

60套

68套

482套

1052套

6

518个

206个

160个

120个

136个

964个

2104个

7

餐盘

259个

103个

80个

60个

68个

482个

1052个

8

勺子

259个

103个

80个

60个

68个

482个

1052个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目 录

附件一:响应函

附件二:响应报价信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响应报价表

附件五:资格后审表

附件六: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七: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八:供货方案及服务承诺

附件九:其他资料


附件一:响应函

响应函

致:(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第 / 包招标采购服务的询价公告(询价编号)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正本一份及副本__份:

1:响应函

2:响应保价信

3:授权委托书

4:响应报价表

5:资格后审表

6:技术规格偏离表

7:资格证明文件

8:供货方案及服务承诺

9:其他材料

按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所附投标报价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供应商将按询价公告及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及补充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有约束力。

根据供应商须知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系,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地址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单位公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二:响应报价信

响应报价信

供应商(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名称

响应报价

人民币小写(        元):

保留两位小数

人民币大写(        元):

投标保证金

供货期

供货地点

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响应报价信盖章和签字后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起密封在小信封内,以备开标会用,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本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询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询价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 采购编号______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供货地点

备注

注:报价包含完成供货工作的所有费用。


附件五、资格后审表

1、组织机构

企业名称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成立时间

电话

传真

企业简介


附件六、技术规格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 采购编号:________

序号

货物名称

询价文件技术

规格

响应文件技术

规格

偏离情况

说明

I


附件七、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方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如有)复印件等;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7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近三年(2017年至今)的类似业绩(如有);

4、拟派人员汇总表及其它相关证书;

5、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保证明);

9、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以上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准备原件备查。谈判小组根据以上文件和资料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附件八、供货方案及服务承诺

供货方案及服务承诺等资料,格式内容自拟。

附件九、其他资料(包含以下资料,但不限以下资料,可附加本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X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X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XXXX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服务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服务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服务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2)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格式)

企业公司名称

(盖章)

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承诺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住址

项目主管单位或业主

本人代表本企业(公司、个人)在生产经营性活动中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公司、个人)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规范、廉洁从业;

二、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赠送礼金礼品,不利用各种关系谋求不正当利益;

三、如违反承诺,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的处罚,同意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列入“黑名单”。

承 诺 人 签 字:

承诺人身份证号:

承 诺 时 间:

企业名称(盖章):

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说明

一、签订对象

《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签订对象为与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发生生产经营性活动的各类企业(公司、个人),含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国税局纳税的企业和个人,由市国资委主管的国有企业,由市工商联联系或主管的非公企业,由市民政局主管的经营性社会团体等。

二、签订内容

为进一步降低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在从事土地转让、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以及其它生产经营性活动中的廉政风险,全市各类企业(公司、个人)与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发生生产经营性活动的,需按照管理层级与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业主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

三、签订方式

各单位各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产权交易、项目建设、资产出租出售、内部维修改造、维护翻修等签订合同或投递标书环节中,要以工程项目为依据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投标企业(公司、个人)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

各企业主管部门也可在企业注册、换证、登记、纳税、检查过程中签订。

四、签订要求

《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应成为各企业签订合同、投递标书、登记注册等的前置条件,并实行备案制。

五、签订主体

《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由各项目业主或项目主管单位(含单位内部自行实施的项目)同项目实施的企业(公司、个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签订。

六、实行“黑名单”制度

各类企业(公司、个人)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后,一经发现有违反承诺行为除依据法律法规处罚外,还应由企业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视情节3-5年内不得参与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主导的生产经营性活动。

年 月 日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服务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以上声明函。

第六章 合同条款(此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甲 方:

住 所:

乙 方:

住 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项目名称)确立的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名 称

品牌

规 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 价

(含税)

金额元

备注

合计

大写 小写 (含税、运费等)

二、质量标准

产品的质量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2.1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2.2行业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2.3产品合格证明书要求;

2.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三、质量保证及质保期:

3.1供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