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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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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阳江市市委市政府机关饭堂配送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招标详情

一、采购项目名称: 阳江市市委市政府机关饭堂配送项目
二、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服务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0年 06月 22日 至 2020年 06月 30日 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东风二路60号
联系人: 刘国添 联系电话: 1382982568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662-3305822
附件: 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 >
发布人: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年 06月 22日
阳江市市委市政府机关饭堂配送项目 采购需求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饭堂菜品采购工作,建立竞争机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现对市委市 府机关饭堂菜品供应商进行统一招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阳江市市委市政府机关饭堂配送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预算金额:296.208万元/年(两年共 592.416万元) (四)供应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 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 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 标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 2018(或 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19年 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1.4 提供 2019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提供 2019年 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 3.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 机构,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采购代理机构 根 据 评 审 时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六)供应品种:包括供应肉类、蔬菜瓜果、水产品、家禽类、蛋与蛋制品、副食品、 干货、粮油、面粉、奶类与奶制品、调配料、水果类等。 (七)本项目通过招标确认 1家中标供应商负责在供应期限内为采购人提供所需采购的 物资。 (八)供货金额: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中标供应商具体业务的数量及金额,采购的 数量和金额均按中标下浮率和采购人提供的实际供货量为准,未发生的数量不产生费用,各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二、保密条款 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 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及健康 证明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 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及健康证明送采购人审核,审核合格者才能 更换。 三、付款方式 (一)采购人与中标人来往款项支付均以转账形式或人民币支票支付。 (二)中标人完成每月供货订单后应于次月 3日前与采购人对账,并向采购人提供配送对 象签收货物凭证作为结算材料,经采购人确认当月实际发生的货款金额后,中标人应于次月 10日前按当月供应物品的销售额递交付款申请,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 15个工作日内办理当 月所有货款的结算支付申请手续。 (三)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4)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四)合同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采购 支付部门的审核和支付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付款申请即视采购人已履行。 四、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物品必须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 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 合格检验证明。 3、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 标准。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5、供应商必须设有长期固定的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每种货物,采购人没有义务确保采购量,请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 风险。 7、如发现文件有缺漏或不一致或有不同的理解时,应及时提请采购人补充和澄清,否 则,按项目的实际要求和采购人的理解执行。 8、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送货车辆车厢必须有该公司标识)、交货质量检测、 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9、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 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由于采购单位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 人各项规定。 11、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 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 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供货商如送货迟到超过 30分钟以上一次提出口头警告,二次除口头警告外还要求 作出书面保证,三次或三次以上,采购人将有权解除其供货合同,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 致送货迟到的除外。验货过称中如发现质量不合格的,供货商必须在一个小时内重新送货上 门,超时按上述要求处理。 13、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物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14、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投标报价须包括:产品的价款、税费、包 装、运输、装卸、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采购人除了按 中标下浮率计算出的结算价格向中标人支付货款外,无须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5、采购人尽最大能力提供本次项目的所有必要信息,但不承担由于信息披露的缺陷所 带来的任何责任。 16、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每次订购物品的数量、种类进行供货,不得出现短斤缺两,或 故意多送、错送,否则中标人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17、如遇特殊接待任务或特殊时期工作要求的,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要求,随 传随到、增派人员,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准时送达。 18、在中标人无相应货品而采购人必须采购或出现其他需紧急采购的特殊情况下,中标 人应配合采购人,完成向第三方采购的任务,费用按照前款规定流程向采购人提出结算要求, 采购人审核后按照规定支付程序进行支付。 (二)具体要求 1、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且在质保期内,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2、 所提供的物品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食品类产品,投标人必须清晰地列 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SC标志。 3、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 4、对货物(鲜肉、冷冻肉)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 求,鲜肉、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供货时原件一并提交备 查。 5、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 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必须是阳江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当批有效的动物检 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6、其他肉类: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面有弹性,色泽均 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色泽 明显。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以上,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 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度)。所有冷冻食品 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 必须 贴有 SC标志。 7、蛋类:包装完整,新鲜,无裂纹、无异味。 8、蔬菜、瓜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 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 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光泽及 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不能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 变、 虫害等异常蔬菜。 9、叶菜类应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黄叶、病叶、泥土、明显 机械伤和病虫害,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芭结球适度, 花椰菜类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10、茄果类等应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 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11、瓜果类等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 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12、根菜类等品种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新鲜,无断裂,无腐烂、裂痕、糠 心、异味、不带泥土、茎叶和须根。 13、薯芋类应色泽一致、不带泥土、茎叶和须根,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 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14、葱蒜类应不带老叶、枯叶,不带泥土,无腐烂、异味 15、豆类应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嫩、均匀,豆 粒饱满,无发芽,不带泥土。 16、食用菌类应新鲜、无杂质、无腐烂、畸形、异味。 17、米、油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 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18、粮油类应色泽良好,无异味、无霉变,有正规生产厂家合格证书、提供 SC认证、 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 称、广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等。 19、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 书。 20、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 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 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 气味必须正常。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 信管良好,有明确的物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艺(即 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如将毛油当-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 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21、中标人所提供的物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 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22、所提供的物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 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退货,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23、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 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 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4、物品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人通知的为准。 25、每天所提供物品留样保存,样本保留期不少于 3天。 (三)执行标准 1、肉类:货物票证要求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牛肉类 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 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 检查。 3、《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 证明,随车同行。 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 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 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 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 证明。 2、蔬菜类 项 目 指 标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响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计) ≤0.01 铅(以 Bb计) ≤0.2 砷(以 As计) ≤0.5 氟(以 F计) ≤0.5 硝酸盐(以 NaN02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02计) ≤4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粮油副食品类 1、米类执行标准: 米类执行标准:GB1354,GB2715,具有 SC 认证; 2、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米≤3.5% (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3、油类执行标准: 色拉油: GB1535 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 GB1534 大豆油: GB1535 葵花籽油: GB10464 具有 SC 认证 4、油类质量标准: 霉变粒不得超过 2%;真菌毒素:黄曲霉素 B1 (5u/kg ~20 u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 醇(≤1000ug/kg)、玉米赤霉烯酮(≤60u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 m/kg~ 0.2m/kg)、汞(0.02mg/kg).无机砷(0.1mg/kg~0.2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 5、面粉执行标准:GB1354,具有 SC 认证; 注:以上标准均按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执行 (四)交货期、交货地点 1、交货期: 要求每天早上 7:30前送到交货地点,临时性采购要按采购人的要求时间送达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货物配送要求: (1)所提供的物品运输应由中标人负责,不得外包,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 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 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 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 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 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4)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 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 中断。物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必须完整、箱干爽,无软化现象、无任何拆封、破损现象。 (5)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 温度有要求的食晶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 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分钟。 (6)在配送总重量不变情况下,采购人使用单位根据中标人各供货点择优选配上述货物 按期提出供货计划,中标人应灵活地配合和按时备齐货物。 (五)报价依据 1、报价依据:本项目以投标截止日期前 1天供应商的销售价为基准价进行下浮率报价。 2、中标人须每天供货前将当天的销售价发送至采购人存档及张贴在饭堂进行公示,如 有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情况,须出具价格异常说明,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双倍退还 差价或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3、为保障物品及服务的质量和投标人的合理利润空间,下浮率如大于 10%的,投标人 须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评标委员会有理由认定为无效投标。 4、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需采购物品,如出现采购人所需物品中标人无法提供 时,采购人可自行采购。 5、本项目以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如投标人报价为下浮率 10%,则实际供应价=基准 价*(1-10%)。投标下浮率应在 0%-100%范围内,且投标下浮率是固定唯一的,不接受区间下 浮率报价形式,如下浮率为 10%-20%。 (六)定价及结算方式 1、结算价=供应价*(1-中标下浮率),供应价按销售价及最高限价低者为准;结算金额 =Σ 货品结算价*货品数量; 2、定价 (1)中标人每天对当日货品销售价进行报价及公示张贴。双方对常规配送物品的供应最 高限价以共同协商的方式制定,原则上按每 15天定价一次,以该 15天内的平均销售价及定 价日市场价格为基础。供应价取当天销售价及最高限价的低者。 (2)常规配送货品的供应最高限价在定价后 15天内原则上不予变动。如当天销售价格与 最高限价不一致,按较低的价格作为供应价执行结算; (3)若中标人与采购人在供应价格上有分歧时,以合同约定的价格制定方案执行,中标 人不得有异议; (4)供应价格应包含货物的税费、加工、运输、检验、包装、仓储、送货、装卸、质保 期保障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五、验收要求 (一)验收流程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物品 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 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 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 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 按索票——验证—— 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 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五十箱以上(含五十箱)的抽查率为 10%,五 十箱以下的抽查率为 15%。 4、验收人员应按招标文件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 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 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 部信息数据,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5、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 全部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 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6、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1)畜禽冻肉类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2)抽查发现部分畜禽冻肉类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 15%, 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 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物品退货: (3)整批产品有省地市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 15%. 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 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 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二)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 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中标 人以不影响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 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中标人。 (三)验收记录 对每次验收的货物均记录货物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名确 认。 (四)验收条款 1、中标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要求。 2、中标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 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中标人所提供的物品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 品出厂标准。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5、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配送货物必须按时按量按质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当面核实克重。验收完 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 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六、质量保证 (一)中标人应具有厨房货物综合供货能力,在广东省内有与经营相适应的储存设施、配 送中心。 (二)中标人应具有固定的销售服务人员及运输能力,并愿意接受相关质检单位的商品质 量检测。 (三)中标人所供货物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相关条例规定。 (四)采购人对所供货物保留样品,如发生质量问题,以卫生防疫部门检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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