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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人民医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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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椒县人民医院(东区)食堂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疑问的回复与澄清

招标详情

关于“全椒县人民医院(东区)食堂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疑问的回复与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的疑问作如下回复与澄清:

1、贵单位招标的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粗加工间第4项“储水式电热水器”参数中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产品的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一级能效等级标识及检测报告的原件扫描件,能效标识须具有有效备案查询二维码及备案证明,否则视为不响应。请问招标人,此项证明检测报告标后是否要求提供原件进行复核,如提供不出原件进行真假证明,是否按恶意竟标处理,是否按废标及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处理?建议中标后招标人对原件进行复查。

答:储水式电热水器参数中“提供产品的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一级能效等级标识及检测报告的原件扫描件,能效标识须具有有效备案查询二维码及备案证明”投标时不作要求,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3日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查验,如未能按时提供或提供的材料有虚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各潜在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全椒县人民医院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