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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团餐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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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餐饮配送服务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餐饮配送服务中标公告
公告代码: 041303022020062200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餐饮配送服务
项目联系人: 杨春英 联系方式: 0335-3551607 代理机构: 采购中心
行政区划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区
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餐饮配送服务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 2020-06-23 采购项目编号:QHDHGQGKZB2020017
采购人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0335-3552611
采购人地址 :海港区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海港区迎宾路6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35-3551607
项目实施地点 :海港区

采购内容: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餐饮配送服务
采购公告期:2020年05月29日
品目分类 采购项目包组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主要标的名称 标的基本情况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优惠率 服务要求
服务 A 91130302MA07PXLG4A 秦皇岛秋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市百味食品有限公司、秦皇岛嘉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海港区朝阳街1号 餐饮服务 餐饮配送服务 398750 详见招标文件


定标日期:2020年06月22日
开标地点:海港区迎宾路68号四楼开标室
评标地点:海港区迎宾路68号四楼评标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财经报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35-3551627
备注: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王静 张铁兵 韩玫 王娜 田庆臻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0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0 GKZB2020017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餐饮配送服务采购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QHDHGQGKZB2012020

政府采购编号:QHDHGQGKZB2020017

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餐饮配送服务采购

招 标 文 件

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注:本招标文件共28页(不包括封面)。请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有缺损现象,请于领取招标文件24小时内向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受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就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餐饮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1.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经市场秩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的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在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合格,并能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

(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参与的供应商于2020年6月1日 --2020年6月5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打电话到秦皇岛市海港区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

3.提交资格性审查资料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6月22日

下午15时00分。

4.开标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海港区迎宾路68号海港区财政局四楼开标室)

5.联系人:唐建军 联系电话:0335—3551627

6.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必须于2020年6

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前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海港区政府采

购中心账户并于开标当日到采购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否则按未提交否则按未提交投标

保证金处理(以上日期以发布公告日期为准)。

7.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汇款至:

开户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支行

开户账号:642013540000004031

行号:313126014018

8.退投标保证金手续:退投标保证金时需供应商需提供具有该公司盖有财务章的收款收据,收据中必须注明标书编号和项目名称,否则不予办理。

9.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②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投标人不得转让招标文件。

1.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

1.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2.2澄清或修改时间距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采购中心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采购中心对已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ebei.gov.cn) “政府采购”栏“变更公告”中发布。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该网站查看变更情况。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3.1.1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有关资料;

3.1.2本招标文件;

3.1.3相关的法律法规。

3.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包括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的内容。

投标人应按照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资料。如投标人中标,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考察,如发现有与投标文件不符之处,招标方保留扣除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的权力。

3.3投标报价

3.3.1报价依据: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3.3.2报价方法

(1)投标报价应按照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填报投标书;

(2)投标人的所有报价必须是唯一的,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视为无效标;

(3)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项目实施前,投标人需负责相关人员的培训;

(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的盒饭费用、配送服务费、人员管理费、税费等涉及的餐饮配送服务产生的所有费用;

(5)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截止日至合同履行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以及因自身原因等诸多因素引起的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变更费用。

3.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4.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日。

3.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方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无论同意或拒绝,投标人均需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3.5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避免和减少由于投标人的行为而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情形之一的。

3.5.3投标保证金交纳和登记

(1)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照投标文件规定时间交纳到指定账户,保证金开户地址在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支行。转账、电汇的需提前办理,必须保证开户行所在地在交纳保证金结束日期前收到回单,凡是规定时间没有收到回单的视同没有交纳。

(2)登记:开标当日采购中心到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支行取到账回单并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款收据交给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

3.5.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被确定为中标资格的供应商:自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确定中标资格的供应商: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退还: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需供应商提供具有该公司财务章的收款收据,收据中必须注明投标文件编号和项目名称,否则不予办理。

3.5.5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与中标供应商约定履约保证金的,在采购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3.6投标文件的修改

3.6.1如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并确认:

3.6.1.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3.6.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6.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6.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6.2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3.6.3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密封要求

3.7.1投标人公开招标时需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使用拉杆或散页无效,必须有目录和页码,样本不限,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密封于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印鉴(签字)及公章作骑缝章。

3.7.2投标人应在密封袋外封面上注明投标文件封面的内容,并注明“请勿开标前启封”字样。

3.7.3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3.7.4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填写投标文件如有修改时,则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5投标文件字体应该用中文,如果非中文,需要中文翻译件,否则将拒收。

3.8无效投标

3.8.1投标文件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签字);

(3)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表未按要求盖章及签字或有涂改且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签字的;

(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及密封;

(6)使用拉杆或散页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中文且无翻译件的;

(8)所上报的材料模糊不可辨认的;

(9)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书面文件予以合理解释说明的;

(10)投标人所投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1)逾期送达。

3.8.2开标会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按照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

3.8.3证件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出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姓名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符(当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出示法定代表人关于授权其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出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姓名与授权委托书不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投标人法人代表人印鉴。

3.8.4其它

(1)未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公开招标保证金;

(2)未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和有关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遗漏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

四、开标及评标

4.1开标

4.1.1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且仅限一人参加。

4.1.2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评标

4.2.1评标的依据

招标文件、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和投标文件。

4.2.2评标原则

评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评标工作。

4.2.3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其中技术、经济有关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评委总数2/3。

4.2.4评标程序及内容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3.8中无效投标条款剔除无效标书。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文件、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标书按无效投标处理。

(3)此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见第三章评标方法。

4.3投标文件的澄清

4.3.1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书面说明和澄清。

4.3.2 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或签字。

4.3.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4.3.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

4.4其它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五、中标通知书

5.1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中标无效;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5.1.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1.3向采购人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2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后,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3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确定之日起2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依据。

5.4在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同时通知落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询问、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质疑

6.1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区采购中心提出询问。

6.2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若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接受质疑的方式:书面形式;联系部门:海港区采购中心四楼404室;联系电话:0335-3551627;通讯地址:海港区迎宾路68号。

6.3采购人或区采购中心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6.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区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区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秦皇岛市海港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335-3551626。

七、保密

与中标供应商签定合同前,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应该向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或与这些程序无关的人员泄漏与评定和合同授予有关的信息。

八、签订合同

8.1签订合同

8.1.1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PDF格式发送至采购办、采购中心指定邮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与招、投标文件核对无误后将政府采购合同上传至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告,疫情结束采购人必须及时将纸质版合同报送至采购办、采购中心备案。

8.2拒签合同

8.2.1中标供应商中标后拒签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2.2采购人拒签合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2.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8.3政府采购合同公开

8.3.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ebei.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九、验收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采购人是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责任主体,政府采购合同是履约验收的主要凭据。项目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出具《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书》,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书》于7个工作日内报采购中心备案。

十、结算

按照当月餐饮配送服务实际发生金额,与实际派餐单据核对无误后,于下月15日前进行结算。政府采购计划表、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发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书是采购人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必备资料和凭证。

十一、政策及其他事项

11.1本次招标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第十一项)(小微企业名录网站http://xwqy.gsxt.gov.cn/)。

11.2本次招标采购为非专门面向残疾人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第十二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1.3本次招标采购为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三章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投标人中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最终确定三家预中标供商承担本年度餐饮配送服务。中标供应商中标名次分配配送数量为第一名6000份盒饭,第二名和第三名各5000份盒饭。中标供应商如因情况不能完成既定配送任务的,采购人将依据采购程序及中标或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情况调整其承担的配送数量。评标中如遇到总分相同的,则按照《评分标准及明细》表中的序号依次比对表中的3项得分,依据分数由高到低,最终选取出三家中标供应商。

(1评分标准及明细

序号

评审项目及分值设置

评分细则

1

价格 10分

取所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10(该项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计算得出)。

2

服务方案

60分

食谱设计方案

10分

根据一周食谱安排是否均衡,配餐种类、菜品搭配是否合理,菜系设计是否丰富,能否最大程度地满足供餐需求,菜谱是否完整丰富,食材及菜品营养全面进行评价。1.优:7-10分 ;2.良好:4-6分;仅达到基本要求,不够好:1-3分 ;无:0分。

应急预案

10分

1.优:6-10分(能够有效制定并实施可行的就餐人员临时陡增应急预案、节假日供应预案、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2.良好:1-5分(应急预案基本达到要求,不够完善 )。

3.无:0分。

人员、配送车辆响应方案

10分

1.优: 7-10分(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人员配置方案优秀、人员技能素质高,能很好地完成各项服务管理);

2.良好:4-6分(满足采购需求,人员配置方案较好、人员技能素质尚可,能够完成各项服务管理);

3.合格:1-3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人员配置方案合理,人员技能素质有待提高,可能影响服务质量)。

4.无:0分。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方案 10分

1.优:6-10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方案保障全面,完全适合并优于项目需要);

2.良好:1-5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方案保障方基本达到要求)。

3.无:0分。

特色服务方案

10分

特色服务方案:如:特色菜、特色小吃。特色菜、特色小吃要有获得的相关证书、证明而且菜品在此次配送范围内。

1.优: 6-10分(特色方案内容新颖,亮点突出,独创性强);

2.良好:1-5分(特色方案独创性一般,内容基本贴合项目实际)。

3.无法证明为特色菜、特色小吃的以及与项目配送无关的该项不得分。

优惠方案

10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各项优惠条款及承诺进行评审。如:提供水果、绿豆汤等。综合评分得1-10分。无优惠方案该项不得分。

3

食品安全保障响应方案30分

原材料采购证明材料10分

1.优:6-10分(能提供近六个月内连续十天的进货台账、进货小票、采购合同、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复印件,原材料来源清晰、可溯);

2.良好:1-5分(不能完整提供六个月内连续十天的进货台账、进货小票、采购合同、检验检疫等证明,原材料来源不够清晰及可溯);

3.无:0分。

食品加工及卫生管理方案10分

1、优:6-10分(食品加工过程保障全面,完全适合并优于项目需要);

2、良好:1-5分(食品加工过程保障基本达到要求);

3、无:0分。

餐盒质量保障 方案 10分

1.优:6-10分(保障全面,完全适合并优于项目需要);

2.良好:1-5分 (保障基本达到要求);

3.无:0分;

4. 要求同时提供餐盒样品和餐盒质量检测报告,无餐盒样品和餐盒质量检测报告的该项不得分。

合计

100分

注:以上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否则不予计分。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2、合同组成

下列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按照以下顺序作为合同的优先顺序:

2.1有关技术资料;

2.2公开招标文件及其答疑、补遗书;

2.3中标通知书;

2.4公开招标文件;

2.5合同细则。

3、合同范围

本合同范围即为本公开招标文件的公开招标范围。

4、合同金额:

5、付款方式:

6、服务时限:

7、合同履约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XXXXXXX

8、违约责任: XXXXXXXXXX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封面;

二、目录;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书;

六、投标报价表;

七、投标偏离表;

八、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九、技术文件;

十、审计服务方案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一、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餐饮配送服务采购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公司地址: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年 月 日

二、目 录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授权 (姓名)为本投标人的合

法授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HDHGQGKZB2020017)公开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招投标的有关事宜。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 日历日,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年 月 日

要求:

(1)非法定代表人代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2)开标时,将查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 面 反 面

(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正 面 反 面

(加盖公章)

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清晰、易识别,不允许粘贴,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开标时,将查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代表的仅查验其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如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 标 书

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收到贵方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HDHGQGKZB2020017)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并授权 (姓名、职务、职称),全权代表我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 承认和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本项目管理和服务。

投标报价为: 元(大写) 元(小写)。若成为中标或中标候选供应商,承诺和愿意以投标报价表的单价金额乘以按中标名次分配的配送份额完成配送任务。

2.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如果我们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6.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7.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日历日;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年 月 日

六、投标报价表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名称

标准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 (元)

正餐盒饭

盒饭要求每份主食不少于500克,肉类不少于180克,蔬菜类不少于250克。菜品不少于三菜一汤,营养均衡,荤菜不得少于1道,菜品固体不得少于85%,要求第二天菜品与前一天不重样。

16000

金额合计(大写):

金额合计(小写):

附:1.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的盒饭费用、配送服务费、人员管理费、税费等涉及的餐饮配送服务产生的所有费用;

2.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必须是唯一的,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格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所报正餐盒饭单价为每份平均价格。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七、投标偏离表

7.1商务偏离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招标商务条款

投标商务偏离

偏离说明

1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经市场秩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的企业;

2

餐饮配送服务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

满足本招标文件其他商务条款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7.2 技术偏离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招标技术要求

投标技术偏离

偏离说明

……

注:此表按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技术部分”要求填列,投标人可自行增加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八、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8.1三证合一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8.3餐饮配送服务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8.4特色菜、特色小吃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有的提供)

8.5近六个月内连续十天的进货台账、进货小票、采购合同、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有的提供)

8.6餐盒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有的提供)

8.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1.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放入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2.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字体应使用中文,如果非中文,必须有中文翻译件;

3.以上8.1-8.3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所有参标供应商必须单独密封开标时携带,以便评委查验,如现场不能提供按废标处理。8.4-8.7资质证明文件按供应商所报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单独密封开标时携带。

九、技术文件

1.企业简介

2.投标供应商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技术部分项目采购需求中“质量及服务标准”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文件材料、承诺。

3.投标供应商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技术部分项目采购需求中“其它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文件材料、承诺。

要求:上述文件按要求提交,采用复印件部分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否则废除该投标人资格。

十、服务方案

要求:1.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需求的相关服务方案分别编制各项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谱设计方案,应急预案,人员、配送车辆响应方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方

案,特色服务方案,优惠方案,食品加工及卫生管理方案,餐盒质量保障方案);

2.采用复印件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否则废除该投标人资格。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要求:

(1)非小型和微型企业不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不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能享受相关国家政策扶持和报价优惠。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要求:

(1)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不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能享受相关国家政策扶持和报价优惠。

(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另页)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 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餐饮配送服务

2、​ 采购用途

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各类集中整治、文明祭祀巡查、冬季清雪等工

作中均要求一线工作人员在现场盯办,不能离岗。为确保一线工作人员工作用餐的干净卫生,需经招标采购三家餐饮配送服务定点供应商。

三、采购数量及数量分配、服务地点及期限

名称

单位

控制单价

(元)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标准

正餐盒饭

25

16000

400000

盒饭要求每份主食不少于500克,肉类不少于180克,蔬菜类不少于250克。菜品不少于三菜一汤,营养均衡,荤菜不得少于1道,菜品固体不得少于85%,要求第二天菜品与前一天不重样。

1.服务费用: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的盒饭费用、配送服务费、人员管理费、税费等涉及的餐饮配送服务产生的所有费用。

2.服务地点:海港区范围内甲方指定配送地点。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日起至完成采购人所需配送数量止。

4.确定的预中标供应商数量及配送量分配: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三家餐饮配送服务单位确定为本次采购中标定点供应商;中标定点供应商盒饭配送数量分配为第一名6000份盒饭,第二名和第三名各5000份盒饭。

四、对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

3.提供供应商企业简介。

4.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所配备餐饮配送服务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

6.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管理规定及要求。

六、质量及服务标准

1.本项目所采购的正餐盒饭需求时间为中午或晚上。收到订餐要求后,按照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送餐,配送时间超过制定时间30分钟以上的可拒绝收餐。

2.中标供应商须对所配备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且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

3.投标供应商提供盒饭品种菜谱。盒饭要求每份主食不少于500克,肉类不少于180克,蔬菜类不少于250克。菜品不少于三菜一汤,营养均衡,荤菜不得少于1道,菜品固体不得少于85%,要求第二天菜品与前一天不重样。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客户管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服务方案(要包含节假日餐饮配送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投诉处理等、餐厅卫生和安全管理(含餐厨管理、应急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内容文件材料。

5.餐饮公司根据季节、气候、口味、习惯、意见、建议,负责拟定食谱,保证菜单营养搭配平衡,并于每周五之前报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6.餐饮配送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食品原材料时,应当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清单,存档备查。
7.餐饮配送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畜禽肉类时,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原件,存档备查。

8.餐食包装餐盒要符合食品安全,提供包装盒检测报告。

9.餐食包装过程、配送中要避免直接接触食物,做好安全防疫。

七、其它要求

(一)餐饮配送服务定点供应商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退出供应。

1.严重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处罚的。

2.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一定后果的。

4.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原材料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5.被吊销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6.存在严重短斤少两,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7.评议不合格的。

8.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

(二)餐饮配送服务定点供应商在食品采购、加工、运输等过程中,要严守政策、法规,严格履行合同,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杜绝食物中毒或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履约验收:每月进行服务考核,结合考核表和相关部门及个人反馈意见在合同终止前邀请专家进行验收。

九、付款方式 :按照当月餐饮配送服务实际发生金额,与实际派餐单据核对无误后,于下月15日前进行结算。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