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的委托,就“2020-2022年度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BDX-2020051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BDX-20200518
项目名称:2020-2022年度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杜 娟
联系方式:0710-362712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
采购单位地址: 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杜 娟 0710-3627122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襄阳市前进路25号南方家具广场办公楼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钟天龙 13995772234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HBDX-20200518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6月23日
成交日期:2020年06月23日
总成交金额:77.2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襄阳锦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17号
成交金额:77.2 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艳华、李树兵、姜德春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向人行襄阳中支机关职工与家属及时提供早、中、晚餐服务和客餐服务,服务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经理1名、红案炒菜师傅2人、白案面点师傅2人、配菜师傅2人、清洗人员2名、服务人员5人(年龄不超过42岁)、打荷人员1名。
服务期限:两年(2020年8月1-2022年7月31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2022年度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向人行襄阳中支机关职工与家属及时提供早、中、晚餐服务和客餐服务,服务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经理1名、红案炒菜师傅2人、白案面点师傅2人、配菜师傅2人、清洗人员2名、服务人员5人(年龄不超过42岁)、打荷人员1名。
三、采购编号:HBDX-20200518
服务期限:两年(2020年8月1-2022年7月31日)
采购预算:78万元/年
七、其它补充事宜
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
联系人: 杜 娟
地 址: 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9号
联系电话:0710-36271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天龙
联系地址:襄阳市前进路25号南方家具广场办公楼四楼
联系电话:13995772234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020-2022年度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BDX-20200518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第三章 项目要求 14
第四章 评审细则 17
第五章 合同方案及格式 23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2
第一章 2020-2022年度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委托对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食堂承包进行磋商,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
1.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2020-2022年度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HBDX-20200518 ;
1.3采购项目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9号;
1.4采购内容:向人行襄阳中支机关职工与家属及时提供早、中、晚餐服务和客餐服务,服务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经理1名、红案炒菜师傅2人、白案面点师傅2人、配菜师傅2人、清洗人员2名、服务人员5人(年龄不超过42岁)、打荷人员1名。
1.5服务期限:两年(2020年8月1-2022年7月31日)
1.6 采购预算:78万元/年
2.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3 供应商近两年(2018、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4供应商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5 公司法人的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
2.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时间:2020年6月9日至6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止.
3.2 报名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市前进路25号南方家具广场办公楼四楼);
3.3 报名要求:购买磋商文件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需执以下资料:A、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B、营业执照、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本项目拟派经理、红案、白案师傅身份证复印件和资质证书。
3.4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4. 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5. 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磋商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襄阳市前进路25号南方家具广场办公楼四楼)。
4.2 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6月19日9时30 分。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
地 址: 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9号
联系人: 杜 娟
电 话: 36271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襄阳市前进路25号南方家具广场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钟天龙
电 话:13995772234
2020年 6月 8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类 别 |
内 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 地 址: 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9号 联系人:杜娟 电 话: 3627122 |
2 |
名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前进路南方家具广场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钟天龙 电话:13995772234 |
|
3 |
项目名称 |
2020-2022年度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4 |
项目地点 |
襄阳市襄城区 |
5 |
采购内容 |
向人行襄阳中支机关职工与家属及时提供早、中、晚餐服务和客餐服务(包含法定节假日加班) |
6 |
磋商范围 |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响应规定为准。 |
7 |
服务要求 |
合格 |
8 |
服务期限 |
2年 |
9 |
供应商资质条件 |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5.公司法人的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纪录。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
10 |
磋商响应有效期 |
为60日历天(从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 |
11 |
最高投标限价 |
78万元/年(其中的10%作为服务人员奖励考核金,每月服务考核达90分以上时发放) |
12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13 |
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 |
正本与副本应采用 A4 纸印刷,分别装订 成册。 |
14 |
封套上写明 |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编号 (3)磋商单位名称 (4)XXX年XX月XX日之前不得启封 (5)在标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签章 |
15 |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递交地点 |
时间:2020年6月19日9时30分 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16 |
磋商时间与磋商地点 |
时间:2020年6月19 日 9 时30分 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17 |
磋商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各自投标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逆顺序 |
18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依法组建 |
19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人 |
20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成交候选人。 |
21 |
保证金 |
不需提交 |
22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应将最终成交金额的10%交与采购人 |
23 |
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 |
24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25 |
评标结果公示媒介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26 |
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
按照本须知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核验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27 |
信誉要求 |
关于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无效。 |
28 |
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及要求 |
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29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根据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收费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 2、超过期限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成交供应商被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
30 |
现场考察 |
1、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组成考察小组对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成交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后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如发现弄虚作假、实际考察与磋商文件描述不符则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2、采购人考察小组由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纪检、财务、工会、内审、后勤等部门共同组成。 |
31 |
激励措施 |
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的10%是作为其服务人员奖励考核资金,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按月进行考核,当每月考核满意率达到90分以上时,则发放当月考核资金,如未达到90分以上,则不予发放。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和计划服务期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营业执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的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无论中标与否,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发生的费用自理;磋商成交商支付招标代理费。
1.6 保密
参与招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磋商程序
2.1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采用国家法律规定的发布公告、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2磋商程序
2.2.1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供应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评审委员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2.2就服务、商务及价格进行磋商,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2.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2.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2.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3.4本次磋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人(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
2.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磋商文件
3.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3.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3.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2.2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
3.2.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磋商截止期。
4、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4.1、磋商范围及磋商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4.1.1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采购内容”中整个进行报价,不能将整个的内容拆开就其中一项进行报价。
4.1.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完整的按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直接参与投标的不需要委托书)
(5)资格审查资料
(6)服务方案
(7)其它资料
4.3、报价
4.3.1所有价格均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工资、资金、服务、交通、保险、税金、利润等费用。报价单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应根据服务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单中不得漏填项目。
4.3.2供应商认为其他将会发生的费用。
5.有效期
5..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5.2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得要求修正其报价,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6..1供应商应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如磋商响应文件需进行修改,则应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6.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6.4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 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7.1.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申请人应将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的磋商文件统一密封在一个包封中。
7. 1.2所有标袋上均应注明: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报价单位名称
XXX年XX月XX日之前不得启封
在标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签章
7.1.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7. 2、截止期
7.2.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址。
7. 2.2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7.2.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7.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7. 3.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7. 3.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7. 3.3在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7.3.4从截止期至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报价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8.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8.1、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有关法规和采购内容的特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由外聘评审专家(技术、经济等方面)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8.2、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8.2.1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8.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8.2.1.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8. 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8. 3.1在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 3.2澄清文件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8. 3.3总报价应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8. 3.4杜绝恶意报价,最终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8. 4、比较与评价
8. 4.1经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最终报价,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8.4.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时将考虑以下因素:
8. 4.2.1供应商资信实力;
8.4.2.2报价的合理性;
8. 4.2.3供应商承诺的各项服务标准;
8. 4.2.4商务响应;
8. 4.2.5技术响应。
8. 4.3本次评审将采用下列方法:
综合评分法:即使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评审后,以打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分办法。
所有投标供应商报价需合情合理,如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低于其他报价,评委可认为其存在恶性竞争,有权否决其投标报价。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可为餐饮服务商提供的基本条件
(一)营业场地700㎡、机器设备、水电气、餐器具、炊具、电子消费设备、通讯网络设备等硬件设备。
(二)按餐饮服务商提供的正规餐饮服务税票,在每月十个工作日以前向餐饮服务商结算上月服务费。
(三)向早餐服务人员免费提供房间可供住宿。。
(四)指定人员负责与餐饮服务商进行日常的管理、沟通、协调事宜。
二、对餐饮服务商服务的基本要求
(一)必须遵守所在小区的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安全管理等制度。
(二)向采购人职工与家属及时提供早、中、晚餐服务和客餐服务,其中职工区的早、中餐为自助餐制、现金区为零售制。
(三) 服从采购人制定的早、中、晚餐的价格与品种的及时供应。早餐品种13-16种。中餐品种3荤3素。 晚餐品种不少于10个。
(四) 对提供的所有服务人员承担劳动法规定的全部法律责任。
(五) 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饭菜质量、保证服务质量。
(六)对采购人采购的所有食品、原材料负责审验,对有问题的食品、原材料及时提出更换。
(七)服务商应提供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经理1名、红案炒菜师傅2人、白案面点师傅2人、配菜师傅2人、清洗人员2名。服务人员5人(年龄不超过42岁)、打荷人员1名。对提供的所有服务人员应保证: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2、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服务员必须具备本行业工作经验2年以上。
(八)采购人提供的场地仅允许实施采购人规定的工作任务,严禁私自提供一切对外的经营和宣传。
(九)中标后须以中标公司的名义办理地址在襄阳人行胜利街9号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十)严格执行《襄阳人行机关食堂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附:
襄阳人行机关食堂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为加强襄阳人行机关食堂安全管理,明确襄阳人行管理人员与服务承包商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特制订如下考核细则,所有与食堂管理与服务承包的人员均应无条件执行:
一、严禁食堂工作人员携带任何包裹进出食堂(操作间),上下班必须空手进,空手出。发现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在一年中第一次发现扣罚服务商200元,第二次扣罚服务商300元,第三次扣罚服务商400元,依次类推。
二、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仓库、自助餐厅、售卖见等安全重地(除分管和协管后勤的行领导、后勤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仓库管理员5个人),其它如因工作需要进入人员,均须由指定工作人员全程陪同。
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进入操作间时,食堂工作人员没进行劝阻的,每次扣罚服务商500元。
三、严禁非门禁录入的刷脸人员进入职工自助餐厅,食堂外包服务商必须安排专人在工作日中午11点50至12点30在刷脸系统处值班,并要求进餐人员不能带入任何器皿。
1、当班人员擅自离岗或无人值班的,每次扣罚服务商500元;
2、未及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自助餐厅的,每次扣罚服务商200元;
3、未阻止进餐人员携带器皿的,每次扣罚服务商200元。
四、严禁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所有食品需按规定留样48小时。 未按规定足量留样48小时的,每发现一次扣罚扣罚服务商500元。
五、严禁违反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外包服务商每日需安排专人对水、电、气、门窗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食堂管理人员应不定期进行复查。
1、未关闭食堂水笼头的发现一次扣罚服务商200元。
2、未关闭食堂操作间和自助餐窗户的(与食堂外部直接接触的位置),发现一次扣罚服务商1000元。
3、未关闭食堂天然气阀门的发现一次扣罚服务商500元。
4、节假日前一天下班时,未关闭食堂烧水器的发现一次扣罚服务商500元。
六、所有进入食堂各大门的钥匙严禁私下交接,必须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交接记录。管钥匙的人员更换后必须随时换锁。
1、未关闭食堂东门及南门与操作区木门的(3个门),发现一次扣罚服务商1000元。
2、食堂服务商聘请的人员未关闭食堂西大门(进入食堂餐厅的玻璃门)的,发现一次扣罚服务商500元。
3、钥匙未经许可私下交接的, 发现一次扣罚服务商500元。
4、管钥匙人员更换后,服务商未收回钥匙并通知襄阳人行食堂管理人员的,扣罚服务商500元。
七、所有新进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
未办理《健康证》直接上岗的,一次扣罚服务商200元。
八、食堂服务人员更换,服务承包商必须先通知襄阳人行食堂管理人员并填写“更换人员联系单”
服务承包商未通知襄阳人行食堂管理人员并填写“更换人员联系单”的,一次扣罚服务商200元。
所有扣罚的收入全部用于食堂全体工作、服务人员集体活动的开支。
三、服务时间
(一)餐饮服务商的服务时间以襄阳人行的工作时间为准,正常情况下,国家法定节假日服务人员均正常休息。
(二)法定节假日如有临时的客餐需求,采购人提前1天告知,餐饮服务商必须无条件完成。
四、人员要求。
服务商应提供在人民银行襄阳中支机关食堂服务的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经理1名、红案炒菜师傅2人、白案面点师傅2人、配菜师傅2人、清洗人员2名。服务人员 5人(年龄不超过42岁)、打荷人员1名。
五、餐饮要求。
向人行襄阳中支机关职工与家属及时提供早、中、晚餐服务和客餐服务,其中职工区的早、中餐为自助餐制、现金区为零售制。服从襄阳人行制定的早、中、晚餐的价格与品种的及时供应。早餐品种13-16种。中餐品种3荤3素。 晚餐品种6-10个。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饭菜质量、保证服务质量。对人行襄阳中支采购的所有食品、原材料负责审验,对有问题的食品、原材料有权提出更换。餐饮服务商只负责襄阳人行机关正常的工作接待,严禁私自提供客餐服务及一切对外的赢利性经营。餐饮服务商的服务时间以襄阳人行的工作时间为准,正常情况下,国家法定节假日服务人员均正常休息。法定节假日如有临时的客餐需求,餐饮服务商必须无条件完成。
六、人员管理及服务责任事项
(一)供应商派遣的所有工作人员实行1个月的试岗制(试用期结束后),经采购方测评满意后方可正式留任,测评不满意的,供应商必须另行调配。
(二)供应商应确保其工作人员相对固定,不得无故变更,如确实调整,应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三)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应服从采购人管理部门的管理。必须遵守襄阳人行胜利街9号小区的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安全管理等制度。
(四)厨师、服务员必须办理健康证,且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方能上岗,其聘用人员在工作或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死亡等意外事故,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与采购方无关。
(五)服务供应商遵守采购方食堂安全管理和制度规定,并为聘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工具、设备和工作条件;应依照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聘用人员的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等社保缴费均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方无关。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人采用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比,评比结果计入月度满意度考核。
(二)供应商应妥善保管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及物品,如非正常损耗或丢失,需重新购置同样产品,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供应商经营过程中未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要求,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传播等责任事故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采购人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供应商还承担与事故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并独立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四)承包期服务间,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年中有2次的每月评比分数在80分以下时;被卫生防疫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卫生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不服从采购人管理,情节比较严重的;在采购人举行的各类重大活动中不配合,影响活动开展的;襄阳人行员工每月卫生安全投诉达到3次以上的;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采购人声誉等情况的。因解除合同给采购人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供应商还承担与事故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并独立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五)除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而引起的延迟开餐、不开餐、供应商不负责任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开餐、不开餐,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六)如因供应商责任采购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同时没收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八、签订履约合同的条件与时间
(一)中标服务商进场后有10个工作日的试用期。如试用期间职工评议达不到85分以上时(操作方法是:由中标服务商在职工餐厅自行找100位职工在《襄阳人行机关食堂评议表》的表格中投票打分,投票时由襄阳人行相关科室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中标服务商无条件自行退出并撤离全部人员,采购方与中标服务商不再签订服务合同。由候选中标人第二名自动进入试用期(依次类推)。但候选中标人第二名未进场之前,中标服务商应自觉服务15个工作日左右,保证食堂能正常运营,不影响采购方的正常生活秩序,撤离时间由采购方决定。
(二)试用期评议平均分数达到85分以上时,双方签订有效期限为 24个月的服务合同,时间自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计算,合同约定时间为贰年,如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在未找到接替食堂外包服务前,中标服务商应无条件按原合同标准延续1-2个月的服务,费用由采购人按原合同签订的食堂外包月度费用标准支付。
第四章 评审细则
1、概述
评审是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磋商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是审查确定中标人的必经程序,是保证招标成功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程序,编制本评审细则。
2、评审机构
评审机构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依法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评审工作在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3、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带有任何偏见,高效率、高质量地做好评审工作,应遵守以下原则:
3.1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认真审查磋商申请人所报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坚持公正合理、详细、不错、不漏、不偏和不倚。
3.2全面分析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竞争性磋商文件。
3.3严格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对磋商申请文件内容进行评审。
3.4 积极发表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做好评审书面记录。
3.5磋商小组委员享有评审权、打分权,磋商小组主任主持评审会议。评审过程中需要决议的事项由磋商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决定。
4、评审纪律
4.1对评审内容要严格保密,不得向磋商申请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4.2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外传和泄露。
4.3任何属于磋商申请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磋商申请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4.4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申请文件、评审办法、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除备案所需外,任何人不得复制保留。
4.5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4.6每个磋商小组成员只是受聘完成评审工作,不代表所在的任何单位或部门。
4.7评审期间,所有参会人员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磋商申请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问题由磋商小组统一办理。
4.8评审期间,未经允许外界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会议和采访。
5、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的目的在于审查磋商申请人所报磋商申请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是否相符,是否已提供了必备的资料、文件、证书,磋商申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应无显著差异和保留。
5.1评审方法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依法组成磋商小组,对参加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供应商(前三名)。
5.2评审程序
5.1.1组建磋商小组。
5.1.2磋商小组成员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
5.1.3磋商过程:
5.1.3.1磋商小组对磋商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
5.1.3.2对通过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的磋商申请人代表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独立记名的方式打分;
5.1.3.3本次磋商采用二次报价。
5.1.3.4评审工作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写出“磋商报告”,并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后交给采购人;
5.1.3.5采购人履行现场考察程序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中标公告,评审小组对于未成交者不作任何解释
5.1.4评定供应商的依据是:
5.1.4.1磋商报价
5.1.4.2项目的咨询服务人员情况高低;
5.1.4.3磋商申请人综合实力及业绩。
5.1.4.4社会信誉。
5.1.4.5磋商申请人服务方案
5.1.4.6现场考察情况
5.1.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5.1.5.1资格审查
磋商申请人必须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9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9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9项规定 |
||
3 |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采购内容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5项规定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0项规定 |
||
投标价格 |
低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款载明的投标限价。 |
5.1.5.2磋商申请文件的初步评审
1) 磋商申请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的栏、格、处未盖相应的单位印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或无相应责任人签字、盖章的;
(2)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 磋商申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申请文件,或在一份磋商申请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 磋商申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 磋商报价超出预算。
初步评审发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磋商议程。对未通过的内容和原因磋商小组应通过相关的决议,并在磋商报告中说明。
5.2.5.2评标时对有效磋商申请人文件按综合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别进行评分。
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其中综合部分30分、技术部分60分、商务部分10分。
具体量化打分标准如下:
评审项目 |
评审分项 |
评 分 细 则 |
分 值 |
综合部分(30分) |
企业综合 实力 |
①投标人近三年(自磋商截止时间前36个月)完成的类似食堂餐饮承包或服务外包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6分,满分12分,不满足不得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和查询网址、合同协议,且需提供相关业绩的结账发票(证明资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②提供上述业绩项目的用户评价证明文件(用户评价证明文件是指所服务单位出据的加盖用户公章的服务评价证明文件),每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 |
14分 |
供应商近三年获得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各种荣(信)誉奖项的,每项得3分,满分6分; |
6分 |
||
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满分4分。 |
4分 |
||
供应商企业人员具有高级营养师资格证、食品安全管理员、餐饮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的或其他与餐饮行业有关的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个证件得2分。满分6分。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企业为上述证件持有人员购买的近3个月(2020年3月-5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6分 |
||
技术部分 (60分) |
人员配备 方案 |
有效服务人员配备齐全、合理,厨师岗位需具备相关厨师证,学历证明,项目经理个人简历,管理及服务人员配备方案合理、可行,满足采购项目要求(优6-5分,良4-3分,一般2-1分,本项最多得6分)。 |
6分 |
食堂服务 方案 |
食堂经营模式设计科学、合理,满足员工就餐的需求,综合比较:优10-8分,良7-5分,一般4-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10分 |
|
菜谱制定 |
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早、中、晚餐,菜谱的排列要求有详细的说明方案,及每周菜谱排列样稿,综合比较:优6-5分,良4-3分,一般2-1分,本项最高得6分。 |
6分 |
|
安全保证和措施 |
对食材验收、储存、加工、卫生等各环节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行;安全服务、文明服务措施综合比较;餐厅组织机构明确、提出合理、可行的特色服务条款;(优10-8分,良7-4分,一般3-1分)。 |
10分 |
|
员工安全 保障 |
供应商为企业员工购买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额在10万/人以上的得6分,保额在10万/人以下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购买保险的证明材料须注明) |
6分 |
|
质量保证和标准 |
1.具有餐厅卫生标准,包间服务标准、餐厅管理考核细则、保洁及员工服务形象作业流程的(优5-6分,良2-4分,一般1-2分); 2.有服务人员岗位职责及标准,菜谱的安排、相关紧急、应急预案且健全可行的。(优5-6分,良2-4分,一般1-2分) |
12分 |
|
协调机制及相关承诺 |
1.与采购人之间的协调机制 0-3分 2.有相关紧急、应急预案且健全可行 0-5分 3.对相关服务期限、服务质量等做出承诺,有违约惩罚,且切实可行的 0-2分 |
10分 |
|
商务部分 (10分) |
本项目拦标价:78万元/年 评标价计算方法: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10分 |
|
总 分 |
100分 |
6.3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
6.3.1磋商小组评委应首先对各磋商申请人磋商申请书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
6.3.2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磋商文件和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磋商申请人打分,并按下列公式确定各磋商申请人的评定分数:
评定分数=综合实力评分+商务技术评分+报价部分评分
6.3.3磋商申请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推荐中标候选人
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申请人得分的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若出现最高得分并列时,按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磋商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
8、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完成磋商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磋商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磋商小组的磋商报告应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后,磋商小组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采购人。
9、未尽事宜处理方法
9.1未尽事宜及评审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
第五章 合同方案及格式
项目名称:2020-2022年度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BDX-20200518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乙方收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内容:
( 一)人员要求。
服务商应提供在襄阳人行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经理1名(年龄42岁以内、通晓酒店管理程序、熟悉电脑电子表格操作、形象端庄、气质优雅、能保证工作日全天在职工食堂管理)、红案炒菜师傅2人(从事本职工作不少于5年)、白案面点师傅2人(从事本职工作不少于5年)、配菜师傅2人、清洗人员2名。服务人员 5人(年龄不超过42岁、熟悉传菜服务、保洁等工作流程)、打荷人员1名。
(二)工作要求。
向襄阳人行职工与家属及时提供早、中、晚餐服务和客餐服务,其中职工区的早、中餐为自助餐制、现金区为零售制。服从襄阳人行制定的早、中、晚餐的价格与品种的及时供应。早餐品种13-16种。中餐品种3荤3素。 晚餐品种不少于10个。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饭菜质量、保证服务质量。食堂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对襄阳人行采购的所有食品、原材料负责审验,对有问题的食品、原材料有权提出更换。餐饮服务商只负责襄阳人行机关正常的工作接待,严禁私自提供客餐服务及一切对外的赢利性经营。餐饮服务商的服务时间以襄阳人行的工作时间为准,正常情况下,国家法定节假日服务人员均正常休息。法定节假日如有临时的客餐需求,餐饮服务商必须无条件完成。
二、服务标准
乙方严格依据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要求及标准做好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工作。
三、服务期限、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1、履行时间: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24个月,自2020年 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止,本合同约定时间为贰年。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采购方在未找到新的服务商之前,中标服务商应无条件延续1个月的服务,费用按原合同签订的食堂外包月度费用标准支付。合同期满后或延续期截止日,中标服务商应妥善处理退场移交、人员安置等事宜,如果出现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2、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本合同服务费用除包含服务外包范围内的服务外,还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管理、人员工资保险、利润、税金及人员服装等全部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3、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如未发现服务质量问题,乙方凭正式税务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每月与甲方结算上一月的服务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服务评价,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向乙方提出更换意见,乙方应在收到《更换人员联系单》后5天内进行更换。乙方拒绝更换的,应认定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甲方按月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菜品质量进行现场测评,一年有2次每月满意度评议得分低于80分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3、在服务区内提供适当场所供乙方上下班更换衣服和存放简单劳动工具和材料。
4、负责提供烹饪食物所需的原材料及辅料,提供烹饪食物所需的能源。
5、负责提供烹饪食物所需的厨房成套设备,并承担正常的设备维护修理费用。
6、在协议期内,如乙方人员有不适宜工作的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人员。
7、乙方应确保其派遣人员相对固定,不得无故变更,如确实调整,应征得采购方后勤部门的书面同意方可更换(见附件:更换人员联系单)。
8、乙方在人员调配减少后,必须在3日内配齐。 3日内未配齐的,每超过一天少一个人(含节假日),甲方有权从当月服务费中扣出100元,依次类推。
9、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10、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按月进行考核,当每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时,则发放当月考核资金,全年的奖金限额不超过成交供应商成交价的10%。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及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的具体服务要求、标准、承诺,保质保量做好食堂餐饮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乙方所有参与甲方服务的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按期年检,确保证件有效),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并定期检查。工作时间要着工作服,并教育员工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接受监督,爱护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乙方及其派遣为甲方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处理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及物品,一经发现由乙方按原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应依照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员工的养老、医保、工伤、失业及工装等社保缴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为员工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派出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工具、设备服装等。
4、乙方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出现工伤或经认定不是工伤的,均由乙方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工作人员因出现劳动争议而导致索赔的,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6、乙方人员因违法或违规操作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个人无力赔偿时,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所有员工行为准则必须符合本合同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8、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9、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须向甲方交纳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履约保证金在服务外包期满后,乙方无任何违约赔偿情况的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原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签订合同后,如乙方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或乙方将项目分包(或转让)他人的,则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0、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对乙方每天应到岗人员(15名)的考勤。
11、进场后须以乙方公司的名义办理地址在襄阳人行胜利街9号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3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八、合同解除
一年有两次每月满意度评议得分低于80分的;未执行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传播和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的;除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等因素外多次延迟开餐、不开餐的;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的;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和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其他违反本合同规定或履行期间出现乙方不适宜继续履行合同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合同的生效
1、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由甲乙双方签书面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十、争议解决
对于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若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
(一)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的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每年的价格作为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上述项目的采购服务工作。
(二)我方拟选派 同志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及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四)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内不撤回、不修改磋商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万元/年) |
投入人员数量 |
项目负责人 |
大写: 小写: |
|
注明:投标报价一览表可根据供应商实际填写适当调整表格。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个人征信报告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个人征信报告一份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理人: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五、 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其中: 管理人员 名 厨师人员 名 服务人员 名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二)近三年类似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服务时间 |
合同金额 (万元) |
证明人 及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 |
地 址:
磋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三)拟派服务管理人员资料
项目名称: .
序号 |
姓名 |
拟任岗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程度 |
健康状况 |
本岗工龄 |
备注 |
1 |
||||||||
2 |
||||||||
3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