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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寮步镇河滨小学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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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寮步镇河滨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东莞市寮步镇河滨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22

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寮步镇河滨小学的委托,于2020年05月29日 就东莞市寮步镇河滨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441900-16-202005-1620504-0002)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6-202005-1620504-0002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寮步镇河滨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17,729.20
  •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五、中标供应商

    1:A包中标供应商名称 东莞市东田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永东 地址 东莞市高埗镇中心东路52号

  • 六、报价明细

    包编号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A 东莞市寮步镇河滨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处理风量:
    50000m3/h

    高步东田

    1 28,923.00 详见招标文件 2,886,399.00 东莞市东田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 七、评审日期:2020-06-19 评审地点: 东莞市寮步镇寮城西路168号三楼寮步镇招投标服务所采购大厅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张玉昆 成员:黄志远、陈平、方清华、殷景秋

  •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35,750.00 元
  •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经评审,评审委员会一致推荐东莞市东田厨具设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十一、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洁 联系电话:0769-2302108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0769-83527536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2105号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9-23021089
    传真:0769-23021089 邮编:523000
    (三) 采购人:东莞市寮步镇河滨小学 地址:东莞市寮步镇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0769-83527536
    传真:0769-83527536 邮编:523000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东莞市寮步镇河滨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售卖稿).docx

发布人: 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22日

东 正 招 标

采 购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东莞市寮步镇河滨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编 号 :441900-16-202005-1620504-0002


采 购 人 东莞市寮步镇河滨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005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4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7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7

二、项目商务需求 9

三、投标须知 11

(一)总则 11

(二)采购文件 1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19

(六)授予合同 22

(七)询问、质疑、投诉 24

附件一:收费标准 26

附件二: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大纲 27

附件三:评分标准和细则 32

第三篇 用户需求书 37

第四篇 投标文件格式 62

第一节 价格文件 64

附表 1.1 投标报价总表格式 65

附表 1.2 分类报价明细表格式 66

第二节 资格审查文件 68

附表 2.1 投标函格式 69

附表 2.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70

附表 2.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有被授权人时适用) 71

附表 2.4 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格式 72

附表 2.5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格式 73

附表 2.6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4

第三节 商务技术文件 75

附表 3.1 投标函格式 76

附表 3.2 投标承诺书格式 77

附表 3.3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8

附表 3.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79

附表 3.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有被授权人时适用) 80

附表 3.6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格式 81

附表 3.7 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格式 82

附表 3.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83

附表 3.9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格式 84

附表 3.10 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偏离表格式 85

附表 3.11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86

附表 3.12 投标人财务状况表格式 86

附表 3.13 用户需求偏离表格式 88

附表 3.14 投标方案格式 89

附表 3.15 货物及设备一览表格式 90

附表 3.16 拟安排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表格式 91

附表 3.17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92

附表 3.18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 93

附表 3.1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94

附件 3.20 政策适用性说明格式 95

第四节 其他文件格式 96

附表 4.1 询问函格式 96

附表 4.2 质疑函格式 97

附表 4.3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 99

附表 4.4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 101

第五篇 合同条款格式 103

第1篇 投标邀请书

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寮步镇河滨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东莞市寮步镇河滨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441900-16-202005-1620504-0002) 采购所需的货物。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交货完工

包A

东莞市寮步镇河滨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一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用途、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917,729.20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货物及设备一览表格式》和《拟安排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表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填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200529日至2020060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0529日至2020060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3、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及联系方式: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2105号。联系人:苟先生,联系电话:0769-23021089。

4、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要求:1)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①根据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的要求,凡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各供应商在入库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入库信息管理联系人:杨琳,联系电话:0769-28330677。

②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建档入库,入库路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    ),办事指南连接:http://www.gdgpo.com/workEnchiridion.html。

③因供应商未及时按上述要求注册登记和建档入库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本项目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0元,售后不退。

6、 如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规定时间内投标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0619日,14:00-14: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0619日,14: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00619日,14:30(北京时间)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寮步镇寮城西路168号三楼寮步镇招投标服务所采购大厅

%1、 洽购采购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2105号

联 系 人:苟先生

联系电话:(0769) 23021089

传 真:(0769) 23021019

%1、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2105号

联 系 人:小姐

电 话:(0769) 23021089

传 真:(0769) 23021019

第2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

2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3

采购文件的澄清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答疑会;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详见《投标须知》第8款规定。

4

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由唱标信封、资格审查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五部分组成;价格文件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可合编成一本);

2. 唱标信封和资格审查文件分别单独编制、单独装订

3.电子文件【含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光盘介质或U盘装载

5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6

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履约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营业部

账号:769904432910301

8

投标文件份数和密封

投标文件正本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正本各1份);

投标文件副本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副本各5份);

唱标信封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唱标信封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1份);

资格审查文件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资格审查文件3份)。

9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0619下午14:00~14: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0619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3.地点:东莞市寮步镇寮城西路168号三楼寮步镇招投标服务所采购大厅

10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00619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东莞市寮步镇寮城西路168号三楼寮步镇招投标服务所采购大

11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广东省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1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3

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

14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和服务数量的权利

变更数量允许范围为±10%。

15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账户:采购人指定账户(单位基本账户) 。 (特别提醒,本账户非投标保证金账户)

16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标准货物类收取中标服务费。





二、项目商务需求

★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货物及设备一览表》和《拟安排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表》)。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填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

★质保期

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年如用户需求对质保期另有要求的,以用户需求为准。

报价方式

报价包含(人民币报价)

货物价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用、技术支持费用、培训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税金和其他费用等。

★付款方法和条件

○ 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95%,质保期满后10天内无息支付余下合同总价的5%。

○ 中标人在采购人支付款项前必须提供相应的票。

售后服务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售后方案,应达到或超过采购文件中用户需求的有关服务和数量要求。

为保证服务期内的服务质量,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90天。

合同条款

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三、投标须知

(一)总则

1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 采购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书中所叙述的内容采购。

3 采购适用的法律:本次采购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及地方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具有投标邀请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资质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4.2 如果投标邀请书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4.2.1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2.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3 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2.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2.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 纪律与保密事项

5.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采购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2 获得本采购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采购文件中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5.3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5.4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5.5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阶段,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产生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6 其它说明

6.1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采购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2 踏勘现场

(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和要求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现场考察,以便获取投标人须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考察内容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二)采购文件

7 采购文件的构成

7.1 采购文件包括: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附件一: 收费标准

附件二: 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大纲

附件三: 评分标准和细则

第三篇    用户需求书

第四篇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篇    合同条款格式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7.3 本采购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

(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东莞市寮步镇河滨小学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

(3) “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参加投标竞争的当事人。

(4) “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经法定程序确定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5) “评标委员会” 系指依法组建,负责本次采购的评标工作机构。

(6) “甲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采购人。

(7) “乙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8) “采购文件”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本采购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9)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根据本采购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10) “书面函件” 系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11) “合同” 系指由本次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12) “日期”系指公历日。

(13) “时间”系指北京时间。

(14) “货物”系指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服务”系指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

(15)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16) 盖章:系指盖投标人的法定公章,除采购文件特别说明外,使用财务专用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非公章的盖章,均作无效盖章处理。

(17) 签署:系指亲笔签字或使用盖私章方式,除采购文件特别说明外,其他方式均作无效签署处理。

7.4 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7.5 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 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天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3 潜在投标人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否则将视为收悉澄清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澄清或修改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8.4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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