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藤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 2020/6/23 | ||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藤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2020年6月23日上午9:45就藤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藤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TXZC2020-C3-01463-CGZX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藤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的卫生保洁、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会务接待、水电维修、食堂管理等,期限:24个月。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03万元;具体见需求一览表。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6月10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6月23日 评标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9楼评标室 评标小组组成:覃韦珍、蒙振锋、玉钧升(业主代表) 五、采购结果: 废标(通过资格与符合性审查的竞标人不足3家) 六、联系方式及其它: 1、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高中西侧)10楼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蒋小姐 电话/传真:(0774)2830801/3828966 2、采购人名称:藤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藤县藤州镇政贤路169号 联系人:玉先生 电话:0774-7296063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藤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4-7288236 七、采购结果公告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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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藤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TXZC2020-C3-01463-CGZX
集中采购机构: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藤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 服务商须知前附表…………………………………………………5
第三章 评分标准……………………………………………………………14
第四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17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2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3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藤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藤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内容:
1、项目编号:TXZC2020-C3-01463-CGZX
2、项目名称:藤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
3、采购内容:藤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的卫生保洁、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会务接待、水电维修、食堂管理等,期限:24个月。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03万元;服务期限:本项目物业服务期限为24个月,起始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达到本次采购服务要求的服务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性节能产品、鼓励性节能政策,鼓励性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四、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7日下班前;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在规定期限内凭单位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到本中心(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3号窗口)直接报名,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74-3825288。
五、磋商保证金:¥20000元 (须足额交纳)。
磋商保证金以转帐、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时,竞标人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新兴三路支行
银行账号: 450 501 648 655 000 003 74-0002
注: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竞标无效。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0年6月23日9时45分前在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看现场LED指引)递交,逾期不受理。
七、截标时间及地点:于2020年6月23日9时45分在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看现场LED指引)截标,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23日9时45分截标后为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磋商时间、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标后另行通知。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九、业务咨询
(一)采购代理单位: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10楼。
项目负责人:蒋小姐、余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774)3828966/2830801。
(二)采购单位:藤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藤县藤州镇政贤路169号
项目负责人:玉先生
联系电话:0774-7296063
(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藤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4-7288236
十五、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6月10日
第二章 服务商须知及前附表
服务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采购人:藤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玉先生 联系电话:0774-7296063 |
2 |
项目名称:藤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TXZC2020-C3-01463-CGZX |
3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装订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使用胶装并包边,不允许使用活页夹、订书钉、胶圈、梳式装订等可能导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散落或脱页的装订方式。 |
4 |
磋商有效期:竞标截止日期后60天 |
5 |
采购预算:103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竞标。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竞标保证金应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时,服务商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新兴三路支行 银行账号: 450 501 648 655 000 003 74-0002 竞标保证金应在竞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未成交服务商的竞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成交服务商的竞标保证金在成交服务商按合同向业主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由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如数退还(不计利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服务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服务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服务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服务商与采购人、其他服务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
6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9:45(截标前15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地址: 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高中西侧)8楼开标室(具体第几开标室看现场LED屏指引) |
7 |
磋商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9:45 截标后 磋商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高中西侧)9楼 |
8 |
成交服务费: 免收成交服务费。 |
服务商须知
一、磋商程序
1、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邀请方式确定参加磋商的服务商。
2.磋商程序
2.1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服务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2 就服务、商务及价格进行磋商,经过磋商小组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服务商。
3.合格服务商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服务商均可参加投标。
3.2 服务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服务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合法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投标。
3.3、服务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含各种所有制结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规定的资质条件。
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服务商的特别规则如下:
(1)同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持股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等(非控股子公司除外),只能由一家参加同意分包的投标,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自行决定撤回部分服务商只保留其中一家,或径行决定对该集团、总公司、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子公司一并拒绝。
(2)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时,评审委员最多只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以最终排名顺序)为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
3.5. 特别说明
3.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服务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服务商,其他投标无效;(本项目不适用)
3.5.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服务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的名称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本项目不适用)
3.5.3服务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服务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5.4服务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5.5服务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服务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服务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6.1不同服务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服务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3.6.2不同服务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6.3不同的服务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3.6.4不同服务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6.5不同服务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6.6不同服务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3.7. 服务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3.7.1服务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服务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7.2服务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7.3服务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7.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服务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7.5服务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服务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3.7.6服务商之间商定部分服务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3.7.7服务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服务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服务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服务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8. 关联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2生产厂商授权给服务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9、本次磋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0、服务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
3.11、如服务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
4.磋商费用
服务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磋商文件
1.服务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如服务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相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服务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服务商,磋商截止时间前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服务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 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服务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服务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服务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
2.3为使服务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磋商截止期。
三、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范围及磋商相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服务商应完整的按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相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函;(附件一)(必须提供)
(2)报价表;(附件二)(必须提供)
(3)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书);(附件三)(必须提供)
(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表;(附件四)(必须提供)
(5)证明服务商和所提供服务合格的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五):按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的要求提供,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非委托代理只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登记法人代表相同);
②磋商保证金声明(附件六):按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磋商保证金声明(格式)”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
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必须提供;
④服务商应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如属新成立的公司不足三个月的递交工商注册之月起的纳税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服务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⑤服务商应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如属新成立的公司不足三个月的递交工商注册之月起的社保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险种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服务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
⑥信用记录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信用声明函,必须提供;
⑦服务商2020年1-3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递交工商注册后最近投标截止期一个月度的月度财务报表),必须提供;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七),必须提供;
(6)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7)服务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核)(格式见第六章)
(8)服务商认为其他必须提供的有关资料。
注:上述(1)-(5)项材料必须提交并加盖服务商单位公章。
注1:为了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不得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规定,如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供应商可以在线提供的,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链接网址,且在投标时提供一份相应链接的电子版,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3.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1服务商应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
3.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如磋商响应文件需进行修改,则应有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磋商响应按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3.4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服务商负责。
4.保证金
4.1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服务商可以通过梧州市政府采购系统进行支付投标保证金,也可以按磋商文件服务商须知前附表中所明确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于投标截止时间上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到达指定账户,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2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磋商保证金须以服务商名义交纳,本项目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4.3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服务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日后到有效期满前,服务商擅自退出竞争性采购的;
(2)成交服务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4凡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4.5未成交服务商的竞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服务商的竞标保证金在成交服务商按合同向业主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由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5.有效期
5.1服务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5.2 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服务商同意延长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服务商将不得要求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服务商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服务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一并装入一个磋商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1.2为方便核查保证金,服务商应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保证金声明”要求另单独准备一份磋商保证金声明,在开标前一小时到本机构财务处确认磋商保证金到账。
1.3磋商响应文件袋上应:
(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2)报价单位名称
(3)“正本”或“副本”
(4)XXXX年XX月XX日之前不得启封
(5)在标袋封口处加盖服务商公章
1.4如果服务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截止期
2.1服务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服务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地址。
2.2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服务商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以后,如果服务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3.2服务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3.3在截止期之后,服务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3.4从截止期至服务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报价有效期之间,服务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1.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根据采购内容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磋商工作。
2.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2.1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问价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服务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要求为关键参数,对这些关键参数的任何负偏离将导致中期与其磋商。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3根据财库〔2015〕24通知,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3.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服务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服务商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澄清文件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4.比较与评价
4.1经审查合格的磋商人,磋商小组将邀请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要求所有合格的磋商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或最后报价。
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最终报价,对其服务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4.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时将考虑以下因素:
(1)服务商资信实力;
(2)服务总价的合理性;
(3)评估服务措施;
(4)商务响应;
4.3本次评审将采用下列方法:
(1)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评审后,以打分最高的服务商为成交服务商的评分办法。
(2)评审因素:详见评分标准。
5.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直接授予成交服务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服务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2在磋商评审期间,服务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服务商的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四)评标委员会的各成员对所有服务商分别独立进行打分,评标委员会对某服务商的总分平均数即为该服务商的得分。
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投标产品被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以具有认定职能的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2%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费率×(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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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价格分 (30分) |
①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须经过修正或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②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服务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 ×100 |
30 |
|
2 |
技术分(55分) |
管理制度 |
评价内容:①各部门(行政、财务、人事等)人员管理制度,②员工制度,③岗位责任制,④档案管理制度。 评价标准:制度完善健全,管理职责明确,可操作性强,适用于本项目需求。 得分规则:单项内容符合评价标准的给2分,不符合的,该单项不得分。 |
8 |
服务工作方案 |
评价内容:①内部管理架构设置,②管理机制,③监督机制,④信息反馈处理机制,⑤激励机制,⑥服务流程规范及要求,⑦工作计划。 评价标准: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内容详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优于采购方需求。 得分规则:单项内容符合评价标准的给2分,不符合的,该单项不得分。 |
14 |
||
应急处置方案 |
评价内容:①安全,②消防,③设备故障(包含但不限于项目需求中服务范围中设备故障),④突发事件。 评价标准:详细完善,考虑情况全面,处理措施符合实际情况,提供相关应急处置案例资料 得分规则:单项内容符合评价标准的给2分,不符合的,该单项不得分。 |
8 |
||
服务承诺 |
评价内容:①办公场所日常养护维修,②机电设备设施的管理(包含但不限于项目需求中服务范围中设备故障),③保洁服务,④绿化管理,⑤食堂管理,⑥维护公共安全秩序。 评价标准: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及要求进行逐条响应,服务措施具体、全面、完善、有保障。提供相关应急处置案例资料 得分规则:单项承诺内容符合评价标准的给1.5分,不符合的,该单项不得分。 |
9 |
||
人员培训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配置方案 |
本项目配备的各类服务人员及人数均满足采购要求的,得4分; |
4 |
||
拟投入人员的培训,包括:①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②考核方式,③言行规范,④仪表仪容,⑤公众形象,⑥基本技能 评价标准:详细完善,考虑情况全面,处理措施符合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人员培训案例资料。 得分规则:单项内容符合评价标准的给2分,不符合的,该单项不得分。 |
12 |
|||
3 |
商务分(15分) |
业绩、信誉分 |
服务商从截标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定的服务类项目业绩,1份合同得1分,最高得10分(以甲方作为计算单位)。 注明:服务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交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盖章页)并加盖公章。 |
10 |
服务商近三年获得市级或以上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情况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
|||
总得分 |
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 |
100 |
注:上述提及的证书、证件、证明、业绩材料等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自然人的,加印自然人指印),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赋分。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备注: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总得分排序前三名的服务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侯选供应商应被确认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侯选供应商自愿放弃资格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履约的,则排名第二的中标侯选供应商应被确认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第四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藤县人民检察院内(藤县藤州镇政贤路169号)。
2、项目规模:整个机关大院总面积约1万平方米。
(一)大院主出入大门1个,篮球场一个面积约500平方米,水泥地面约800平方米,绿地面积约300平方米,地面车库4间;
(二)步梯公寓楼1幢(其中一层是车库,2-4层是办公用,5-8层是住宅);
(三)8层办公楼一栋、3层办公楼一栋,共4514.88平方米,包括44间办公室,1间大会议室,5间小会议室,1间荣誉室,每层2个卫生间,小计共17个卫生间;
(四)新建成的二层办公楼一栋,1045.7平方米;
(五)一所单位食堂(含1卫生间),平时正常开餐人数早约30人/餐、中餐各约50人/餐,晚餐约25人/餐。围餐大约8桌/月。
(六)共他公共设施:电梯1台,变电房1个。
二、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三、服务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费用包干制。利润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包括调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按实际情况增加人工费及相应保险费用)
四、委托管理方式:
依据招投标有关规定,采购人全权委托中标的服务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办公区域物业实施综合一体化管理。
五、服务范围:
1、运行、日常养护范围及小修
(1)各楼层熔断丝、插座、插头、空气开关、漏电开关、电源插头座、各种灯头、灯座的故障维修、零配件更换。
(2)各楼层水龙头失灵故障的维修。
2、更新(换)范围
各楼层熔断丝、插座插头、各种开关、灯头、灯座、灯泡、灯管、电线、各种水龙头。
3、物业内属配套服务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
包括:公共场所、建筑物共用部位、停车场、垃圾的收集、清运到指定的地点。
5、公共秩序管理
物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安全管理,包括来访人员登记、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防火防盗报警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6、交通秩序维护
做好各类车辆进出交通引导与保持车辆停放秩序。
7、消防防灾管理
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做好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做好本物业室内外日常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注意发现火灾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配合消防部门扑救。
8、食堂区域管理:
(1)食堂清洁卫生;
(2)及时清洗已用餐具、厨具,消毒完毕后摆放整齐;
(3)保持食堂所有区域茶水间及厨房后台整洁,物品归类摆放、台面清洁,每次餐后及时打扫餐厅卫生、清理垃圾。
9、会务接待包括:座位、茶水服务;人员来访接待、报纸信件派发及党组成员办公室卫生打扫。
六、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安全防范
1、秩序人员应具有履行职责必须的身体素质和能力。
2、负责日常治安、车辆、秩序等管理,按照确保安全的服务责任总目标,科学、合理安排安全守卫、治安巡逻等防范工作。服从安全管理指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及时制止区域内各类案件和一切妨害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协助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置区域内一切与治安有关的事件。发生各类案件、火灾、事故时,负责救助工作、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机关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
3、要维护好整个机关大院内的治安秩序,制止大院内发生喧闹和打架斗殴等事件,如遇突发性事件时,安保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前往进行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即时报告单位。
4、水、电设备运行正常;排除故障及时;急修五分钟到位,小修半小时内到位。
5、建立对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制度,保证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现象。
(二)大院内交通车辆管理
(1)大院门口设立门岗、派专人24小时值班。
(2)熟记车辆车主、车牌号码和车辆固定停车位,熟悉大院内的道路和停车场环境。
(3)入大院内的机动车辆,如车辆无出入证,发给司机“出入证”并予以登记;离开时收回“出入证”核对后放行。
(4)负责车辆的停放次序,指挥进出车辆行使。
(5)举止端正,仪容整洁,对待车主、住户热情有礼。
(6)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在岗位上聊天、做私活、会客。
(7)按规定收费,不乱收费。
(8)停车场和门岗做好登记,住户搬家或搬运贵重、大件物品离开大院,应及时了解清楚。
(9)值班人员应对单位大门口区域进行管理,不得让外来车辆停放在单位大门口,以免影响本单位车辆、人员出入。
(三)环境卫生标准
(1)地面:硬质地面台阶及其接缝洁净,上蜡光亮,地毯清洁、无污点和霉坏,踢脚线等地方无积尘、杂物、污渍,广场砖、车库地面干净,花基、花坛内无烟头、杂物,绿化牌、庭园灯干净、光亮。
(2)墙面:大理石、瓷片、砖干净、明亮、无污迹。
(3)玻璃:玻璃幕墙、门、窗、镜面、玻璃围栏、触摸屏、扶梯玻璃洁净透亮。
(4)金属制品:如电房门、梯门、支架、热水器、消防门、烟灰缸、水龙头、不锈钢栏杆等光亮无锈迹和污迹。
(5)天花:光管、指示牌、光管盘、灯罩等设施是否干净无尘,无蜘蛛网。
(6)电梯:电梯轿箱、各层电梯门轨槽、显示屏、扶梯、梯厅是否干净无尘,轿箱是否干净无杂物、物渍。
(7)洗手间:洗手液、厕兜水箱等设施干净、无损坏,洗手间内无异味,便器、洗手盆、尿斗无水锈,台面干净无水迹,厕纸齐全。
(8)厅堂:烟缸、废纸及垃圾桶内的其他脏物按规定及时清除,防滑红地毯干净、清洁,接待台、保安亭等设施干净无杂物。
(9)垃圾清运:垃圾清运准时,日产日清,清运干净,垃圾清运过程中散落地的垃圾要清扫干净,每周将垃圾桶内外清洗一次。
(四)绿化养护管理要求及标准
1、要求
(1)浇水。根据季节、气候、地域条件决定浇水量,根据绿地花木品种、生长期决定浇水量。
(2)施肥。根据、花木生长期,花木品种和培植需要,决定施肥的种类和数量。比如,植物长叶期要施氮肥,开花期多施磷肥。
(3)除杂草、松土。对非人工培植的杂草及时清除拔掉,根据土质不同及时进行松土。
(4)修剪整形。根据树木形态,观赏效果,树木形态,树木品种和生长情况等因素进行修剪整形。修整树木一般在冬季。
(5)除病虫。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实施综合治理。
(6)对服务范围内的绿地,草坪和花果树木等到随时检查和巡视,制止人为破坏行为。
(7)根据实际情况经常对池内睡莲及其水草观赏物进行日常养护。
(8)养护的零配件所需费用,由采购人提供。
2、标准:
(1)草坪草生长均匀、草地清洁,无烟头、无垃圾沉积,无黄土裸露现象,草长不超过5厘米,杂草占有率不超过草坪面积的10%,杂草高度不超过种植草。
(2)树木生长旺盛,没有病虫害,枯枝及时处理。
(3)灌木树冠修剪均匀。
(4)新种树木杆直、均匀、不歪倒。
(5)花圃植株高矮均匀,花色鲜艳。
(6)文明施工,工作中产生的废物及时清理,不影响交通,不影响校容。
(五)设备设施管理
1、制订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所有设备设施维护需与第三方专业维保公司签订维保协议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3、建立设备设施管理档案。加强日常巡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检修,消除安全隐患。
4、为各类设备设施进行投保,避免各类安全风险。
(六)食堂管理要求及标准
1、要求
(1)采购
A、采购食品时应注意供应商的资质、诚信等,不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和无标签或无质量标准的食品。
B、采购的食品应无毒,无腐败,无霉变,无异味,无生虫,无污秽不洁及过期的食品。
C、禁止购买未经检疫的肉品及病死禽畜等。
(2)收货,储藏,保管
A、食品购进要按质验收、登记,拒收有质量问题的食品。
B、储藏的食品要隔墙离地,分类存放,不与非食品混放,生熟分开,易腐食品要冷藏。
C、存放在冻柜内的食品必须注意保存期,已煮熟的食品一般不能超过3天,急冻的食品不能超过一个月(冰柜温度—5°C以下),解冻的食品,严禁重复急冻。
D、库房应通风良好,防潮、防虫鼠、防污染。做到定期清扫、消毒。冰柜定期除霜、除臭,无血水,无冰渣。
E、盛放大米、酱油、食油、糖等主,副食品调味料要做到容器加盖,缸内无油污,无虫鼠,标志明显。
F、库房内无私人物品,无有毒有害物品及杂物。
(3)加工、烹调
A、上班的员工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穿鞋,洗手。
B、加工用的刀具、砧板、绞肉机、洗菜池、菜盆、菜筐等机械和用具,用后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定期消毒,做到无锈,无霉,无污物,无异味。菜筐、洗菜池无泥垢,无残渣,并做到生熟分开加工。
C、不加工变质、有异味的蔬菜,肉、鱼、蛋、禽等食品。加工后的半成品,如不及时使用,应存放在冷柜内。
D、各种蔬菜要挑洗干净,无虫、无杂物、无泥沙、洗净后的蔬菜离地码放整齐,废弃物要放在专门的容器内及时处理,不积压。
E、不买、不做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F、调味料符合卫生要求,盛装调味品的容器整洁卫生,使用后加盖防尘、防鼠。
G、不使用生虫、霉变、有异味的米、面、食油、酱味料等原料,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H、烹调人员要注意原料的质量,烹调时要煮(炒)熟,煮透,使食品每个部位都均匀受热。抹布应设两条,一条抹菜碟,一条抹桌台。
I、工作时不准抽烟、吃东西,各岗位都要保持整洁,地面干爽、无杂物。
J、冰柜要定期清洗。食品生熟分开存放,存放入冰柜内的熟食品应用严密盛装,冰柜内底、柜门要保持洁净,无异味。
K、下班时,要搞好各自的岗位卫生,定点放好工作用具。
(4)餐厅
A、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罩、风扇、空调风口、桌椅等保持清洁整齐,无积尘、无蝇、无鼠、无蟑螂、无小虫,清洁卫生。
B、各种调味料容器清洁卫生,加盖,并定期更换。
C、装食具的餐车,托盘清洁卫生,无污渍,筷子筒,汤匙盒无积水,无异物。
(5)个人卫生
A、从业人员做到每年体检一次,持有健康证上岗。
B、工作时穿戴好清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不留长指甲,不准戴戒指,涂甲油,不光脚,赤裸上身操作。
C、不得面对食品说话,咳嗽,工作期间不得抽烟。
D、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保持仪容美观大方。
2、标准
(1)每周一至周五准时为干部职工提供一日二餐。
(2)食堂餐厅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无异味、无蝇、无鼠、无蟑螂、无小虫。
(3)饭菜美味可口,做到色、香、味具全,式样变化式样,掌握食品用量,不浪费、不提供隔餐、隔夜、霉变食品,做到让领导满意,干部职工满意,客人满意。
(4)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做到文明、礼貌,礼仪形象良好。
(5)食堂用具保持摆放整齐,保持干净,需消毒的应定期消毒。
(七)会务服务
会务服务,会议前15分钟前准备好茶水、会议室清洁,派发报纸、信件及时准确;及时完成清洁工作。
七、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及规范
服务项目 |
工作内容 |
工作周期 |
工作标准 |
---|---|---|---|
楼层保洁服务 |
电梯厅及电梯轿厢 |
工作日每天清洁1次并保洁 |
保持轿厢内无污迹;每天早上清理不少于二次电梯轿厢内壁;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并保洁 |
卫生间 |
工作日每天清洁2次并保洁 |
洁具做到无明显污迹、无异味;镜子保持无明显污迹;天花板无明显蜘蛛网 |
|
党组成员办公室 |
工作日每天保洁1次 |
办公桌面每天清洁1次;地面无明显污迹;垃圾桶内垃圾不过半;植物叶面无积尘 |
|
办公楼大堂 |
每天不少二次并用尘推保洁 |
无烟头、纸屑、垃圾杂物,保持清洁;地面无污渍、保持光洁亮丽 |
|
会议室 |
每次使用前、后 |
无垃圾、无污渍;物品摆放整齐 |
|
宣传栏 |
每天清洁 |
无明显污渍、积尘, |
|
消防器材 |
每周(不定期) |
无明显污渍、积尘,有封存条 |
|
走廊、楼梯 |
(1)每天清扫、尘推各一次 (2)每周拖抹2次(含扶手、水管) |
地面无痰渍、积尘、垃圾及其它污渍;玻璃、瓷砖、墙面无乱张贴、无明显污渍;天花顶和灯且无蜘蛛网。 |
|
天面、露台、雨槽 |
每月清理一次 |
无堵塞、无垃圾 |
|
大院 |
实际需要(每天) |
无烟头、纸屑、垃圾杂物,保持清洁 |
|
门外人行道(门前三包) |
实际需要(每天) |
无垃圾杂物、保持清洁 |
|
治安秩序维护服务 |
办公大楼门卫值岗 |
24小时 |
对来访客人用语规范,非办公时间进入的人员实施登记;物品进出实施审验制度,拒绝危险品进入。 |
负责大楼治安防范、消防、秩序维护等方面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理 |
24小时 |
响应率达100%,及时率95%;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通行、停放有序,场地每天保洁1次;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
|
设施巡查及水电服务 |
设备设施日常巡查; |
每周不少于2天的现场巡查,水电零星维修按需30分钟内响应 |
经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设备正常维护,无积尘。水电设施正常运转。 |
水电的零星维修 |
|||
食堂服务 |
每天负责采买及供应一日二餐服务 |
实际需要(工作日内) |
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身份证 ;在采购、制作供餐食品原材料时,不能用潲水油、棕榈油、私宰肉及过期食品。 |
会务接待 |
办公楼来访客人的接待,会务服务。 |
上班时间或工作需要,党组成员办公室每天清洁一次。 |
着装统一整洁、微笑服务、热情周到、语言规范。 |
公共卫生 |
组织实施 |
制定工作计划 |
公共区域无明显鼠迹 |
投诉处理 |
主管部门、业主投诉 |
立即处理 |
及时、有效 |
八、人员配备及要求
需设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人员配置不少于12.5人,具体要求如下:
(1管理人员1人:年龄45周岁以下,担任项目经理2年以上及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有两年以上物业工作管理经验;工作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均须提供工作人员的公安机关政审记录,无不良记录。上岗时须穿着中标人统一配发的制式服装及佩戴公司铭牌。统筹安排各种管理事务及负责与藤县检察院联系(投标时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设施巡查及水电人员0.5人,要求进场时须提供电工上证原件备采购人查验。每周不少于2天对辖区内的设设施备进行巡查,对日常的水电、零星维修30分钟内响应到位,要求报修电话24小时保持通畅。
(三)秩序维护员5人:要求均为男性,平均年龄在48周岁以下,身高168CM以上,政审合格,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或相关从业资格。
(四)保洁员3人,要求身体健康,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五)厨师1人,要求身体健康,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持有健康证。
(六)食堂杂工1人,要求身体健康,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持有健康证。
(七)会务接待员1人:要求38岁以下的女性,相貌端庄,身体健康,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九、保密条款
服务商必须承诺如获得成交资格后派驻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没有得到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接受媒体的采访、不能谈论与采购人相关的话题;不得未经采购人授权或者许可,以摘抄、复制、传真、拍照、电子邮件等方式占有、传播、出售、使用或允许他人(包括不该知悉该项工作信息的采购方的其他职员)使用采购人的工作信息。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正/副 本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服务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磋商函(格式)
致: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收到贵公司 (项目名称、编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为此,我方着重声明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 服务。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确认在本次投标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对此负责。
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6、我方确认在本次投标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对此负责。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响应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10、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提供。
11、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理以采购金额5%发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服务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服务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虚假情况的。
13、所有关于本次磋商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服务商全称(印章):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
磋商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1 |
第一年费用 |
|
2 |
第二年费用 |
|
两年合计总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整(¥ ) |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报价必须与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报价一致。
3、项目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服务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注:附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要求标明物业服务的价格费用、服务人员的数量、职务、工资福利、保险等服务所需的详细费用。
服务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服务方案
(服务商可按照自己实际情况进行填写,须包含服务承诺书)
服务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四
服务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名字 |
职位 |
从事岗位 |
职称 |
附相关证书和交纳社保证明复印件,此表可根据需要延伸。
服务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时提供: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服务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服务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服务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参加时提供: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人 (姓名) 系 (报价服务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和职务)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报价服务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六
磋商保证金声明
我方参加(项目名称及编号) 的投标,请贵方在退付磋商保证金时转入以下账户(对公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联系地址:
(粘贴竞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该声明除磋商响应文件装订外,服务商应另单独准备一份,在开标前到本机构财务处确认竞标保证金到账。
附件七
信用声明函(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服务成果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经查询,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说明:
1.服务商应当通过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自行查询服务商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服务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服务商(盖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书(格式)
致: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特此声明。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服务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八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服务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必须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退付意见书
注:此表为中标人退付投标保证金用。
第五章 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年 月 日梧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法规》等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
第 一 章 委托服务的物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成交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内容填写)
第 二 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二条 藤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的卫生保洁、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会务接待、水电维修、食堂管理等。服务期限:本项目物业服务期限为 24个月,起始时间为2020年 起。
第三条
一、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内容填写)
第 三 章 服务期限
第四条 服务期限为 ,从2020年 月 日起至2022年 月 日止。
第 四 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甲方每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对不满意现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付款方式)
服务费按月支付;采购人(甲方)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管理服务费支付给中标供应商(乙方)。中标供应商(乙方)收到每笔结算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开具给采购人(甲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制订具体的物业服务制度。
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甲方认真做好维护公共治安秩序的服务工作。
三、有义务配合甲方协调处理与本合同及各具体服务条款有关的事宜;
四、按物业服务方案各项规范向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 五 章 物业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
第 六 章 物业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
一、物业服务费用单价
从2020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共 个月,每月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月);
二、乙方人员在完成合同内规定的服务工作情况后,如甲方需要另外增加工作量,或超出原有工作范围和时间所产生的加班,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项目服务费由采购人按合同规定方式支付给成交人。依中标结果,在12个月的服务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采用固定总价包干,不随政策的调整而进行调整。
四、付款方式:
服务费按月支付;采购人(甲方)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管理服务费支付给中标供应商(乙方)。中标供应商(乙方)收到每笔结算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开具给采购人(甲方)。
五、政府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藤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六、履约保证金:
1、成交人需于合同签订前将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人账户(开户名称:藤县人民检察院;开户银行:农行藤县河西支行;银行账号:20321101040010116)。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所蒙受的损失。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 七 章 违约责任
第八条 除不可抗力因素和第十条补充协议规定外,双方均不得单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处罚金人民币叁万元。
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办公楼的物业服务内容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违约方处罚金人民币壹万元。
第 八 章 附 则
第十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友好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同意向服务提供所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附件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藤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合同附件《物业服务方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