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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级机关幼儿园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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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级机关幼儿园翠屏山分园厨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级机关幼儿园翠屏山分园厨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6-23 16:06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级机关幼儿园翠屏山分园厨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5022020000197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6-23 16:06
代理机构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8-85599678转806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7栋1单元12楼1217号 (成都市环球中心W6区1217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 吴天鑫
采购人 宜宾市翠屏区级机关幼儿园
采购人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仁和街17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 0831-8225641
采购人联系人 牛老师
项目联系人 吴天鑫
项目联系电话 028-85599678转806
行业划分: P821
成交日期 2020-06-22 14:30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2020-06-11 16:56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评审专家:苟建伟、熊联英,采购人代表:刘新利
评审时间 2020-06-19 11:00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翠屏区级机关幼儿园翠屏山分园采购厨具一批
总成交额(单位:元) 228900
成交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全不锈钢台式绞肉机等;规格型号:22#等;数量:1;单价:9800元;服务要求: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标的名称:不锈钢高压洗地龙头等;规格型号:L10.5等;数量:1;单价:1680元;服务要求: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成交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九天宇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5号1栋1楼附2号;中标金额:228900元.供应商名称:四川九天宇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5号1栋1楼附2号;中标金额:228900元.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定额收取服务费8000元,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8000元
采购文件 附件
评审情况 附件
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233688元,最高限价:233688元,计划编号:2020184,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监督部门:宜宾市翠屏区。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PPP项目标识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 采购项目编号:5115022020000197 翠屏区级机关幼儿园翠屏山分园厨具 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宜宾市翠屏区级机关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中国·四川(成都) 2020 年 06月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3 第二章 谈判须知............................................................................................................... 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2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3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26 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 32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33 第八章 评审方法.........................................................................................................- 62 -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 70 - 第十章 附件.................................................................................................................- 75 -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宜宾市翠屏区级机关幼儿园 (采购人)委托,拟对翠屏区级机关幼儿园翠屏山分园厨具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 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5022020000197。 2.采购项目名称:翠屏区级机关幼儿园翠屏山分园厨具采购项目。 3.采购人:宜宾市翠屏区级机关幼儿园。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预算金额:233688 元,最高限价:233688 元,计划编号:2020184。 三、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内容为:厨具一批,具体详见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 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 2020 年 06 月 12 日至 2020 年 06 月 15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 号环球中心 W6 区 12 楼 7-1-1217 号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若需邮购,另付 邮购费 100 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邮购联系方式: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 sczhonganzb@163.com,联系电话: 028-85599678。 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 绍信(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 供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采购公告期限:3 个工作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06 月 17 日 10: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 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 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6区12楼7-1-1217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翠屏区级机关幼儿园翠屏山分园 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仁和街 17 号 联 系 人:牛老师 联系电话:0831-822564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号环球中心 W6 区 12 楼 7-1-1217 邮编:610041 联系人:吴天鑫 联系电话:028-85599678 转 806 电子邮件:sczhonganzb@163.com 2020 年 06 月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 供应商数量和方 式 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所有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至少3家)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33688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233688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不正 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 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 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 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 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 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专 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 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 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响应处理。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单 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 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 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 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 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 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 件中进行承诺。 7 国家规定的强 制采购范围 (实质性要求) 若本次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所列标注“★”的产品,应执行 强制采购。请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节能 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否则评审委员会不予认定,将以无 效响应处理。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8 节能、环保及无 线局域网产品 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范 围) 一、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强制采购和优先采 购《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 号)所列的节能产品。 二、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应优先采购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8 号)所列的环境标志产品。 三、国家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 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 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 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 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9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 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0 谈判保证金 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1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2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8-85599678转806 13 谈判过程、结果工 作咨询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8-85599678转806 14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 代理机构要求(邮件通知)到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 知书。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28-85599678转806 15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谈判文件技术要求部分的询问由采购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人负责答复(代理机构可转达),其他部分的询问由代理机构负责答 复。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28-85599678转806 16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谈判文件技术要求部分的质疑由采购 人负责答复(代理机构可转达),其他部分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 复。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28-85599678转 806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号环球中心 W6 区 12 楼 7-1-1217 号。 邮编:610041。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 17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8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9 代理服务费 定额收取服务费8000元,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0 供应商信用融资 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 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 123 号)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 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 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 种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 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 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 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3.“政采贷”办理咨询电话:028-61375575转608。 注:本前附表以外相关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宜宾市翠屏区级机关幼儿园。 2.2 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 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 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 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0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 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厨房灭火系统。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5.2.1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2.2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3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 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 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 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 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 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 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 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 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 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 关责任。 9.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 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 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经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 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 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 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 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 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 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 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 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 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 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 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 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 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 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 装订。 13.1 资格性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第四章和第七章谈判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13.2 其他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和第七章谈判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 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 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 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 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 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 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17.2 第七章格式中“注”的内容,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响应文件中, 未保留的视为供应商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17.3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 17.4 除特别要求外,本谈判文件中的“第七章格式”均不作为实质性审查条件。 但因响应文件内容不齐全导致为无效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 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 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 “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 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 1 份,采用光盘 或 U盘制作,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 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 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 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 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 内。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5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 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 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 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 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 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 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 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 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 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6 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 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 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 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 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 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 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 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 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7 24.成交结果 24.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 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4.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4.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 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5.成交通知书 2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 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 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6.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 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 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6.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 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8 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 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7.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 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 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 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 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 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 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 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 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 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 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 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9 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 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履行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 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 34.验收 34.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2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 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 八、谈判纪律要求 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36.1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 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36.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参加谈判,其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36.3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1 (5)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7.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37.1 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是直接参加所质疑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 且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及质疑事项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鲜 章,同时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 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 (4)上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7.2 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 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十、其 他 38.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 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 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0. (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 第三章 供应商及报价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4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在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处已获取采购文件。 2、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的代表不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 应当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承诺函原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 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 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 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按照“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性响 应文件(格式) 一、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按照“第七章 响 应文件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材料:按照“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承诺函”格式 提供承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资 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 8、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①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 也可提供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 利润表),③也可提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 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 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自然人参与谈判的应提供最近一个月的中国人民银行个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 人征信报告。 9、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承诺函原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文件: 1、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件;自然人参与不需要提供; 2、在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谈判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补充说明: 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 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 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 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 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 317 号)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为准。 3、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 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 目提供规范编制。 4、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 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 件中规定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而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5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 标(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 定中标(成交)无效;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 (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 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等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2)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6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 项目概述 翠屏区级机关幼儿园翠屏山分园采购厨具一批。 二、 项目概述项目清单及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1 加工区 2 全不锈钢台式绞肉机 台 1 1、型号:22# 2、功率:1.5KW220V 3、绞肉产量:26KG/H 4、配置:惊喜刀片 3 不锈钢高压洗地龙头 台 1 1、型号:L10.5 米 1.外壳不锈钢; 2、配置高压水枪; 4 烹饪间 5 四门双温冰柜 台 1 1、 尺寸≥1200*760*1950 2、 净容积≥1000L; 3、 单机功率 590W/220V/50HZ; 4、 温度范围+10℃-0℃ 5、 内外胆采用不锈钢磨砂板;硬质聚胺脂整体发泡 层;无氟环保; 6 全不锈钢高压洗地龙头 台 1 1、外壳不锈钢; 2、配置经久耐用高压水枪; 3、管长 ≥10 米 4、耐高温,可拉伸自动收缩,使用便捷,高效; 7 配餐间 8 留样冰柜 台 1 1、净容积≥65L; 2、单机功率 590W/220V50HZ; 3、温度范围+10℃-0℃ 4、内外胆采用不锈钢磨砂板;硬质聚胺脂整 体发泡层;无氟环 9 洗消间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7 10 双门不锈钢远红外线消 毒柜 台 1 尺寸:≥1420*560*1650 1、远红外线食具消毒柜,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 菌杀灭率达 99.9% 以上,对已肝表面抗原的破坏效果实验成阴性反应, 2、容积 900L 3、门把手:材料采用 25*1.2mm 不锈钢管制造。 4、体内温度加热到 120℃以上,耐高温/磁吸式门封 条。 5、额定功率:4.3KW/220V. 11 电脑版开水器连座 台 1 1、功率:9KW/380V; 2、材质:304#不锈钢制作; 3、额定容量:12L; 12 杂物梯 (餐梯) 套 1 1、一层三站式;落地式; 2、轿厢采用 1.5mm 304#不锈钢板制作; 3、门框采用 1.5mm 304#不锈钢板制作;4、控制系统 做法仿照电梯控制方式制作; 13 燃气热水器 台 2 1、23L 2、同时供 6 个龙头热水使用 14 风幕机 台 1 4000 风量 15 灭蝇灯 台 5 40W 16 紫外线杀菌灯 台 4 15W 17 软化水处理器 套 1 1、与蒸汽发生器配套; 2、软化水质,少产生水垢,保护蒸汽发生器使用期限;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8 18 厨房灭火系统 套 2 1、驱动气体压力:13.5MPa 2、灭火剂类型:食用油专用灭火药剂,由疾控安全健 康保健评价中心依据《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与 方法》进行了专业的无毒检测,并提供无毒检测报告. 3、灭火剂容量(L):单瓶 9L,双瓶 18L(公安部天 消所检验并取得试验报告,质保期 3年) 4、喷头数量:单瓶组最大支持安装 12 只喷嘴,双瓶 组最大支持安装 22 只喷嘴.(根据型号判断) 5、管道总长单瓶组 20 米,双瓶组 26 米(16*2mm 的 304 不锈钢管,螺纹连接);共 2条支路;(允许最大 长度应以产品检验报告记录数据为准). 6、标配独立的联动控制盘,产品启动时发出声光报警, 以检验报告为依据. 7、灭火装置必须取得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提供型式检验报告、消防产品认证证书、药剂试验报 告、上海市疾控中心出具的独立药剂无毒检验报告、 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上可查。 19 教师餐盘 套 40 尺寸:≥28.3*22*4.2(CM)0.8MM 厚,投标时提供样 品 20 汤盆 个 40 304 食品级健康材质。 21 加盖加厚不锈钢调味小 桶 个 15 材质为不锈钢δ=304,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9684 的规 定。 22 加盖不锈钢配餐桶 个 12 材质为304不锈钢δ=1.2,卫生指标应符合GB 9684 的 规定。 23 幼儿餐盘 个 400 304 不锈钢加深圆形三格 304 食品级健康材质直径 24 公分。投标时提供样品 24 加厚不锈钢小饭碗 个 450 规格:直径 120 毫米,材质为不锈钢δ=1.2,卫生指 标应符合 GB 9684 的规定。 25 不锈钢小饭勺 个 400 材质为不锈钢δ=1.2,长度 140CM 左右,卫生指标应 符合 GB 9684 的规定。 26 不锈钢点心夹 个 15 材质为不锈钢 27 加厚不锈钢点心盘 个 400 材质为不锈钢δ=1.2,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9684 的规 定。 28 加厚不锈钢口杯 个 400 规格:直径 70mm,材质为不锈钢δ=1.2,卫生指标应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9 符合 GB 9684 的规定。 29 加厚加盖不锈钢方盆 个 30 规格:35cm*30cm*20cm,材质为加厚304不锈钢δ=1.2, 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9684 的规定。 30 加厚不锈钢盆 个 15 规格:直径 400mm,高 1500mm,材质为不锈钢δ=1.2, 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9684 的规定。 31 加厚不锈钢盆 个 5 规格:直径 650mm,高 200mm,材质为不锈钢δ=1.2, 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9684 的规定。 32 剁骨刀 把 3 材质:4CR13 不锈钢;净重约 500 克。 33 切片刀 把 5 材质:4CR13 不锈钢 34 水果刀 把 2 材质:4CR13 不锈钢;净重约 280 克。 35 原木菜板 个 4 抗菌松木砧板,直径 44,厚 10 36 炒勺 把 4 采用不锈钢制作,带木质手柄。 37 漏瓢 把 2 304 不锈钢材质 38 水瓢 把 4 304 不锈钢材质 39 脚踏式分类垃圾桶 个 4 材质为塑料,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9684 的规定。 40 漏气报警器 个 2 报警声压:1米处 41 泡菜坛 个 3 材质:原生泥浆,全无釉。卫生指标:干净,卫生, 密封性好。 42 厨衣、厨帽 套 6 优质棉 43 防水围裙 条 6 优质食品级塑料级 44 不锈钢排钩 根 10 304 不锈钢材质 45 收纳箱 个 20 材质:环保材料。要求:密封,卫生 46 不锈钢筲箕 个 4 材质:304 不锈钢 47 不锈钢筲箕 个 4 材质:304 不锈钢 48 留样盒 个 20 优质食品级塑料级 49 加盖塑料米桶 个 6 大号(直径 60) 食品级塑料级 50 厨房剪 把 2 大号材质:4CR13 不锈钢;净重≥150 克。 51 灶台上的锅 个 2 直径≥800mm,材质:生铁 52 灶台上的锅 个 1 直径≥600mm,材质:生铁 53 毛巾消毒柜 个 1 1、机体采用耐温材料,温控元件,温度控制准确 2、不锈钢网筛,耐高温和腐蚀 3、下接水盘,避免滴水污染 4、保温保湿装置,确保毛巾、浴巾保洁保温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0 54 电子落地秤 台 1 1、高精度 A/D 转换, 2、调用内码显示方便,替代感量砝码观察及分析允差; 3、零位跟踪范围、置零(开机/手动)范围、可分别 设置; 4、数字滤波的速度、幅度以及稳定的时间可设置; 5、附带称重计数功能;(单件重量有断电保护) 6、多种背光模式可选择; 7、可随机充电;具有欠压指示及保护装置; 8、配置 6V/4AH 免维护蓄电池 55 干手器 个 1 1、240*195*265mm ABS 工程原料 2、风速:>100m/s 56 换气扇 个 4 ≥8 寸 57 更衣柜 个 2 六门,不锈钢 58 库房储物箱 个 40 54cm*38cm*34cm 食品级塑料级 59 筷子 双 450 鸡翅木筷子,无漆,无蜡 60 筷笼 个 20 304 不锈钢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期及地点: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20 天内。 (2)交货地点:釆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后,采购人支付到 30%的合同金额,所有产品经采购人 验收合格后,支付到 95%的合同金额,所有产品质保期满后由采购人无息支付最后 5%的合同金额 ;质保期为签署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验收要求:须提供符合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全新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 合同不符,釆购单位(使用方)有权拒收或者更换。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 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售后服务: (1)要求售后服务及时、快捷解决问题。并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成交人对所供产品质量保证期至少为签署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在 1 年内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1 出现的非人为操作产品问题由成交人负责维修,对所发生材料、配件、人工等一切 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注:本章中,“★”号项为实质性要求,属必须满足项,不允许有负偏离,否 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2 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谈 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 动相关内容。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谈判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3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 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 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 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 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4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性/其他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5 电子文档封面格式 电子文档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6 报价表 采购项目编号: 序 号 货物 名称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数 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交货 时间 是否属 于进口 产品 备注 报价合计(元): 大写: 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 试、培训、税费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盖供应商印章。 3、如是进口设备,须在表格中标明“进口”。谈判文件未明确“允许进口”的, 供应商以进口产品进行参加谈判时,将视为无效。 4、如本报价表合计金额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本报价 表为准,且响应文件中的分项报价应同比例下调。 5、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质量的情况下,本报价表的报价不得高于 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7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8 一、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 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6.2 未对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3 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 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8、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9、我单位不存在关于《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如果有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 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9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注: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 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 执照”; 4、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0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 2019 年单位内部财务报表的,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 利润表(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包含审计报告和审 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复印件); 3、事业单位提供 2019 年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 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复印件)。 4、可提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 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6、自然人参与谈判的应提供最近一个月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1 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格式一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名字)及主要负责人(主要负 责人名字)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格式二(因单位性质,无法定代表人的,采用该格式)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名字)及主要负责人(主要负 责人名字)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2 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在 XXX(单位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 是 XXX(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 。 特此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 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供应商由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无须提供此身份证明书。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3 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XXX(姓名、职务)授 权 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采购活 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 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个人章):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或盖个人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身份证明材料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 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加谈判活动的,无须提供此 授权书。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4 八、获取谈判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5 九、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注: 1、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 2、谈判文件未要求,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 性规定,生产或销售本项目产品,或执行本项目需要取得相关许可证照的,须提供 相应证明文件。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6 二、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7 一、报价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 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我方授权 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供应商名 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及报价的有关事宜。 2. 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其他响应文件 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光盘或 U盘)XXX 份。 4.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XX天。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 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人,我方同意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缴纳代理服务费。 7.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 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8.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本 次响应文件有特别约定的,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 权。如采用了我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经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9.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10.我公司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 司。我单位完全响应谈判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 11.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日 期: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8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项目编号: 注: 1、本表的总价格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必须报出总价的各个主要组成部分的价格。 2、应完整填写采购内容各项货物。 3、如本表合计金额与最终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最终的报价表为准,且本表中的 分项报价将无条件同比例调整。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序号 货物 名称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是否属 于进口 产品 交 货 时间 分项报价合计(元): 大写: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9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 号);团体组织 (法人证书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 1、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此表,若未填报完善不影响资质及效力; 2、空白项用“/”填写。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0 四、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内容 响应/偏离 (正偏离或负偏离) 注: 1、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第五章所列技术/服务要求据实应答,不得虚假响 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2、谈判文件第五章所列技术/服务相关条款应逐条应答,未应答条款按照未响 应处理; 3、如谈判文件第五章所列技术/服务条款中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在 此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相应条款将按负偏离处理。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1 五、商务应答表 序号 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内容 响应/偏离 (正偏离或负偏离) 注: 1. 供应商必须把谈判文件第五章的商务要求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应答,未应答条款按照未响应 处理。 3.供应商必须据实应答,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2 六、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注:空白项用“/”填写。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3 七、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 1、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 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2、注:空白项用“/”填写。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4 八、知识产权声明 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我方针对本项目的知识产权作如下声明: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将采用我方自有知识产权的成果,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 件见本说明附件。我方承诺采购人使用该知识产权的成果后,将免费提供开发接口 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 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采用我方自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章): 日 期: 注: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知识产权声明,并在相应□中打“√”;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5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 准,本公司属于 XXX 行业,从业人员 XXX 人,营业收入 XXX 万元,资产总额 XXX 万 元,本公司为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XXX 单位的 XXX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采购 项目如为工程项目时填写由本单位承担工程,如为服务项目时填写由本单位提 供服务,如所投货物是其他企业生产的时填写提供其他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章): 日 期: 注: 1、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能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 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非中、小型、微型企业可以不提供本声明。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6 十、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注: 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则其不能享受谈 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3、非监狱企业可以不提供本材料。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7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采购项目如为工程项目时填写由本单位承担工程,如为 服务项目时填写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章): 日 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的,不能享受谈判文件规 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以不提供本声明。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8 十二、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单位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条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不发达地区/ 少数民族地区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本采购项目如为工程项目时填写由本单位承担工程,如为服务 项目时填写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注:非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单位可以不提供此声明。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59 - 十三、节能、环境标志及无线局域网产品证明材料(如有) 注:若本次项目采购的产品有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所列标注“★”的产品,应执行强制采购。供应商应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节能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否则以无效响 应处理。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60 - 十四、诚信情况说明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我单位的诚信情况说明如下: 1.具有被财政部门记录的失信行为 次(若无,请填写“0”或“/”); 2.具有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次 (若无,请填写“0”或“/”)。 我单位承诺对上述内容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供应商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进行处理。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61 - 十五、其他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62 -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8 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 式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 74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 (川财采[2015]36 号),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 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 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 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 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 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 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2.1 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63 - 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 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 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 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4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 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1 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 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 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 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 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 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 购活动公告。 2.4 谈判 2.4.1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 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64 - 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4.2 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4.3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 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 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5 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 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 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 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 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 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 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 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 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 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 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 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65 - 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 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 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 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 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 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 本为准。 2.6 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 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 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推荐 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 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7.1 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进行 10% 扣除,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 2.7.2 对失信企业的价格进行 10%报价加成,按照加成后的价格参加排序。 2.7.3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当供应商报价相同时,所供产品为《关于印发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所列的节能产品的供应商 排序优先;当所供产品均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 号)所列的节能产品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 2.7.4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当供应商报价相同时,所供产品为《关于印发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所列的环境标志 产品的供应商排序优先;当所供产品均为《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所列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 确定排序。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66 - 2.7.4 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 家产品认证的产品: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 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当供应商报价相同时, 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 的产品的供应商排序优先。当所供产品均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 2.7.5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当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供应商属 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排序优先;当供应商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 族地区企业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 2.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 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 认定错误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 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 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 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 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 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9 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67 - 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 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 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 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 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2.10 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 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 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2.11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 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 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68 -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XX 家的。 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3.1 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 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 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3.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 商。 3.4 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 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4.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 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2 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 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 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 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 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 文件。 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69 -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 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 违法行为;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 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 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 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 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 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 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 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 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 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 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 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70 -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 采购项 目(项目编号:X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 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 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 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 算 内 预 算 外 自 筹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 元,即 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 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 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 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 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71 -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 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XXX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 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 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 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 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 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 入 XXX 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 结束后 XXX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 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 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 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 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72 - 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 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 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 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 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 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计算款额¥XXX 元,人民币大写: XXX 元整)后的 XXX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XXX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 料以后的 XXX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XXX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 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款项:¥XXX 元,人民币大写 XXX 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XXX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 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 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XXX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 元,人民币大写:XXX 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XXX 小时内响应到场,XXX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 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 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 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73 -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XXX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 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XXX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 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 分之 XXX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 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 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 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 乙方须在 XXX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 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 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 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 价的百分之 XXX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74 -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 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 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 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75 - 第十章 附件 1.开标后,谈判结果公告发布网站为:四川政府采购网 2.我司工作人员将在法定时间内通知成交的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 商请在确认代理服务费已到账后(查询电话:028-85599678 转 806),携带单位介绍 信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前往我司办理领取手续。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