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大楼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3
一、项目编号:CBNB-20206057G
二、项目名称: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大楼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宁波新日月酒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水街11号302室
3.中标(成交)金额:699797.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
1.名称: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大楼综合管理服务
2.服务范围:中心大楼的安全保卫服务、环境卫生服务、接待及会务服务、设备维护使用运行管理服务、食堂管理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日常综合性的后勤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3.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5.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伟鉴、张双群、李浙、於照、马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见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人民币10497.00元。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1日
2.定标日期:2020年06月23日
3.用途:自用
4.合同履行日期:按签定的合同履行
5.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非小微企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兴宁东路700号
项目经办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15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 系 人:周旭坤、王莹巧、孔晖、张嘉城、朱贤东、翁可欣
联系电话:0574-87426203、87425583
传 真:0574-87425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坤
电 话:0574-87426203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521835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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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7东部城管综合管理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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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全一册)
采购项目: |
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大楼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CBNB-20206057G |
采购人: |
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 |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28485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26922 第二章 采购需求 5
HYPERLINK \l _Toc840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3
HYPERLINK \l _Toc11063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1
HYPERLINK \l _Toc21397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30
HYPERLINK \l _Toc1250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就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大楼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206057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本章“六、项目概况”。
五、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06月01日至2020年06月08日止
六、项目概况:
子包号 |
服务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一 |
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大楼综合管理服务 |
提供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大楼的安全保卫服务、环境卫生服务、接待及会务服务、设备维护使用运行管理服务、食堂管理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日常综合性的后勤服务,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1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
70.00万元/年 |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期限:2020年06月01日至2020年06月08日17: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年06月23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0年06月23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注:供应商委派的代表须佩戴口罩、出示“绿码”,在完成备份投标文件和人员信息登记后立即离开(若疫情结束,供应商无须离开)。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需提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和微信号),并确保开标期间该联系方式的畅通。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2020年06月23日10: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6月23日10: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注:疫情期间按《浙财采监〔2020〕4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建议参加现场开标活动。采用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实行“不见面开标”(疫情结束后本条款自动失效)。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
5、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6、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条内容废止。
7、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二、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兴宁东路700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15863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项目经办联系人:周旭坤、王莹巧、孔晖、张嘉城、朱贤东、翁可欣
联系电话:0574-87426203、87425583
传真:0574-8742537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521835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1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采购需求内容 |
---|---|---|
1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2 |
单位及数量 |
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3 |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服务期限: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实施地点:详见本章内容 |
4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本章内容 |
5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如有) |
6 |
技术规格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7 |
物理特性要求 |
无 |
8 |
质量、安全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9 |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培训等) |
详见本章内容 |
10 |
验收标准 |
详见本章内容 |
11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
12 |
演示时间及地点 |
无 |
13 |
样品要求 |
无 |
14 |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
无 |
一、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
项目 |
要 求 |
1、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
2、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年度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2、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支付(先从预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待预付款支付完后再另行按实支付。)。 注:第一年合同中预付款按照“甬财政【2020】166号”文件执行;后二年合同预付款按照最新文件要求执行,如无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预付款直接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支付。 |
4、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金额:年度合同价的5%; 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保险保单和银行保函。 3、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但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
5、对采购内容进行变更的处理 |
1、合同期内,因故致使本项目服务范围调整,经采购人同意进行增减,按新范围重新测算服务费,以联系单为准; 2、国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和养老保险标准的,采购人均不作费用调整,供应商报价时须进行综合考虑。 |
6、合同终止 |
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
二、基本情况
1、大楼规模:总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办公主楼地下1层,地上5层组成。
2、功能概述:地下1层为车库。地上1层为大堂、仓库、活动室等,地上2层为食堂、值班室、地上3-4层为会议室、办公用房,地上5层为监控大厅、防汛值班室等。
三、大楼综合管理服务内容
对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大楼的安全保卫服务、环境卫生服务、接待及会务服务、设备维护使用运行管理服务、食堂管理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日常综合性的后勤服务事宜由中标单位实行一体化、专业化的管理,全方位服务。具体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如下:
(一)安全保卫服务
1、人员要求
男性,出入口和大楼两处门卫岗,要求总人数不少于4人,且每处门岗在岗人数不少于1人。门岗人员要求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无不良纪录和嗜好,具有保安员上岗证。要求北门岗、楼宇大厅岗24小时执勤,不漏岗、缺岗、串岗,确保大楼安全。
2、工作要求
(1)治安管理24小时值班,不间断巡逻,为业主及来客提供礼仪、引导、咨询等服务。
(2)认真做好值班登记和值班记录。
(3)严格控制来客来访人员,并做好相关出入登记。
(4)做好物品出入管理,对大楼物品的出入做好有效登记,凭单放行。
(5)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随意进出办公区域。所有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一旦发现有人进入,应立即督促其离开。
(6)按照法规要求和操作规定,认真做好消控设备和监控设施的检查、监视,充分发挥技防和人防的结合,发现安全隐患和监控报警及时指令巡逻岗安保处置,遇突发性事件需要支援时及时做好报警,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发展或事故的发生,并做好记录,确保中心大楼随时处于安全状态。
(7)下班后巡逻大楼内各楼层一次,查看会议室、办公室的门窗关闭情况,积极协助采购人做好大楼的节能降耗工作,及时关闭不必要的电源,注意办公室内有否异常,避免发生意外。
(8)严格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设定的巡逻路线加强巡逻,预防偷盗事件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9)做好进出车辆停放的引导和安全管理工作。
(10)报刊、邮件和信函的收发、出门物品的检查;
(11)业主要求的其他临时性应急性工作。
(二)保洁、会务服务
1、保洁及绿化养护区域和范围: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大楼及所有公共部位。公共部位包括地面道路、大楼通道、消防楼梯、车位以及其他院落场地等。
2、人员配置:日常保洁人员不少于3人(含保洁、会务、绿化养护服务)。要求品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好的服务意识。
3、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全办公大楼办公及公共区域及附属设施的日常卫生保洁、垃圾整理收集以及垃圾分类等上级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2)办公大楼周边庭院、绿地的日常卫生保洁、垃圾收集、垃圾分类;
(3)办公大楼外墙及玻璃窗定期清洗(一年一次);
(4)办公场所的窗帘的定期清洗更换(半年一次);
(5)负责卫生间清洁用品(如卷纸、洗手液等)的更换;
(6)制定办公区消杀制度,定期灭除害虫。
(7)每天对电梯清洁,及时更换轿厢地毯。
(8)会议室做到用后及时清扫,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9)卫生间(包括洗台)保持干净整洁,无积水,无物品乱堆放。
(10)及时收集生活和办公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日处理。
(11)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道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12)完成业主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设备维护、使用、运行管理
1、按规定配置水电工,不少于1人,业务精通,具有上岗证和高配电工操作证书,提供24小时值班和应急服务。
2、负责大楼的日常水电设施设备功能的正常使用,做好供电、供水、排水、排污设施的运行检查,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修;定期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任务;配电房和水泵房的日运行操作及管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3、做好对电梯、空调等设备看护和日常运行中简单故障的排除,每年一次的中央空调风管清洗,发生故障无法排除时及时通知维保单位,监督维保单位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4、负责大楼的弱电系统(包括消防报警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对讲系统、大楼红外线系统等)检查、检测、弱电设备和大楼周边大院照明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5、熟练掌握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方案。
6、大楼节能降耗。统筹规划,做到合理、节约用电用水。
7、保持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冒滴漏现象,污水排放通畅,对雨污水窨井每季度至少疏通清理一次,并建立台汛期间应急处理措施预案。
(四)食堂服务内容
序号 |
餐厅名称 |
就餐时间 |
就餐人数(人) |
1 |
员工餐厅 |
早餐 |
30-40 |
中餐 |
50-60 |
||
晚餐 |
约10 |
备注:如遇接待用餐,时间安排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而定,供应商必须遵循采购人时间安排。
1、人员要求
不少于4人,身体健康,无不良纪录和嗜好,持有效健康证,其中厨师具有岗位资格证书。
2、工作要求
(1)食堂采取按份领取制,由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分配,正餐餐标16元/份(环卫搭伙人员按15元/份购买),每份为一主荤一半荤一素一杂粮一汤,食堂需准备三主荤三半荤三素供选择。另外提供一份水果或酸奶供选择。早餐餐标5元/份,提供不少于八个品种(粥、粗粮、面食等)。
(2)食堂应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
(3)食堂物资采购应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劣质、腐败物品,不得短斤缺量,以次充好;
(4)建立各类台帐制度,做好食堂物品进、出库和盘点记录;
(5)做好餐料的清洗及粗加工,保证食物原料的清洁卫生,满足进一步加工的要求;
(6)按照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做好每餐开餐后的餐具洗涤、消毒工作,做到不留残渣及油垢,保证餐具消毒不少于2小时,严格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7)做好卫生包干区域的清洁打扫工作,垃圾当天清理干净。餐厨垃圾按照要求委托专业单位负责清运。
(8)工作人员服装、食堂日常损耗品等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购买。食堂设备损坏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修复。如需更新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统一采购。具体食堂厨房设备以采购人确认的移交接管清单为准。
(9)每周需制定一次食谱;
(10)来客接待:需在食堂接待用餐的双方协商确定。
3、时间要求
周一到周五按正常工作人数用餐,节假日、周六周日按值班人数(约10人)用餐。根据安排节假日统一上班的,必须确保干部职工的正常用餐;
(五)绿化养护服务(绿化养护人员由保洁员兼任)
1、绿化养护范围:增加固废站周边公共区域及屋顶等绿化。
内 容 |
养护管理要求 |
|
绿地环境 |
①绿地(含硬地)整洁,无杂物(纸屑、果壳、塑料纸、砖头、石块、堆物、堆料、搭棚等)。 ②绿化生产垃圾(枝叶、草屑等)、杂物日产日清,重点区域随产随清。 ③节日期间及重大活动期间,做到巡视保洁。 ④绿地设施整洁,立面无涂刻、招贴等。 |
|
树木养护 |
修 剪 |
1、乔木修剪 树冠完整美观。 骨架枝(3-5枝)数量适宜,分布合理。 枝叶分布匀称,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光腿”现象。 剪口平整,不损伤树皮,无折损枝、过密枝、枯枝。 生长期的去萌修剪合理。 2、花灌木 根据植物生长习性进行修剪、剥芽(含脚芽),按时开花结果。 无枯枝败叶,修剪后无枝叶残物。 3、整形植物修剪 ①生长期修剪图案美观清晰,线条流畅,外缘枝叶紧密。 ②每次修剪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cm。 ③修剪后及时清理枝叶残物。 4、攀援植物修剪 及时清除枯枝,疏删老弱藤蔓。 适当抑制过长茎蔓的生长。 |
病虫防治 |
及时防治和控制病虫害的发生; 用药配比正确,操作安全,不发生药害。 |
|
树木养护 |
土壤施肥 |
①根据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及时施肥、追肥。 ②施肥方法、用量正确到位。 |
灌溉排水 |
①根据不同的树种和不同的立地条件进行适期、适量的灌溉。 ②浇水树堰完整(直径为树木胸径的10倍左右),浇水后无明显跑水、漏水现象。 ③绿地积水时间不超过24小时。 |
|
松土除草 |
①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了。除下的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②无大型野草,无缠绕性、攀援性杂草。 ③路边及零星区域的杂草控制在5cm以下,不得蔓延到路面、花树坛。 ④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应用时不发生药害。 |
|
抗台抢险 |
①风暴来临前,及时扶正、疏枝、立柱绑扎根浅、冠大迎风、枝叶过密、歪斜树木。 ②风暴来临时,组织人员加强巡查,及时抢救危险树木。 |
|
扶 正 绑 扎 涂 白 防 冻 保 暖 |
①有安全隐患的树木及时支撑、绑扎。 ②支撑、绑扎牢固,规范统一。 ③及时扶正歪斜树木。 ④树木涂白规范统一。 ⑤ 及时清除树木钉挂物、悬挂物。 ⑥做好越冬能力差的树木冬季保暖工作。 |
|
草坪养护 |
修 剪 |
①根据草坪三分之一修剪原则进行修剪。 ②根据草坪草生长速度来确定修剪频率。 ③控制草坪草修剪高度,冷季型6-8cm,暖季型2.5-4cm,入冬前需重剪草坪。 ④清理草坪内的砖头、石块等杂物,并正确处理剪下的草屑。 ⑤修剪后的草坪需平整。 |
施 肥 |
①根据草坪草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及时施基肥、追肥。 ②施肥方法、用量正确到位,不产生肥害。 |
|
病虫防治 |
①及时防治和控制病虫害的发生; ②用药配比正确,操作安全,不发生药害。 |
|
灌 溉 |
①草坪生长季在鹑需要的时候灌水。 ②7-8月干旱季节每周浇灌1-2次,深度5cm以上。 |
四、其他说明
(一)最低人员配置
岗位 |
人员数量(不少于) |
备注 |
主管 |
1 |
/ |
安保 |
4 |
/ |
保洁绿化养护接待 |
3 |
/ |
设备维护维修(水电工) |
1 |
/ |
食堂 |
4 |
含1名厨师、1名面点师、2名帮工 |
合计 |
13人 |
/ |
①中标单位所有配置岗位人员的食宿等生活问题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②中标单位需制订用工计划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必须符合劳动法法律法规以及宁波市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负责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各项费用。承担体检、培训费用,并负责办理上岗人员的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证件。保证满足的工作需要。
③所有人员的劳动关系、工作安排、工伤事故和一切意外伤害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涉。
④所有岗位作业人员所需要的工器具:保洁用具、保安防护用具、维修人员的工具等均纳入投标总价,使用和发放由供应商自行控制和管理。
(二)办公和休息场地
为了更好的开展大楼综合服务,采购人提供综合管理服务办公用房,以及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椅、凳子、柜子等日常所需)。
(三)采购人办公室负责监督各项服务的相关工作和开展情况,并按照采购要求对中标单位提供的各个岗位服务建立考核办法,并实施日常考核,同时协调处理好中标单位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以及职工之间的关系。
五、监督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采购人治安、车辆、保洁等管理,保持大楼的整体形象及风貌,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制订以下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处罚内容 |
1 |
在岗人数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规定要求。 |
发现一次扣2分 |
2 |
上班脱岗、缺岗、串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之事,酒后工作,着装不规范,言行举止有损业主单位形象 |
发现一次扣2分 |
3 |
楼内发生任何纠纷和火警,应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采取适当措施进行阻止和处理,如故意躲避或任由事态发展,造成损失的。 |
发现一次扣5分 |
4 |
楼内物品出入不检查、不控制,导致大楼物品流失 |
发现一次扣8分 |
5 |
不按规定巡逻或巡逻无纪录,重大事件不汇报 |
发现一次扣2分 |
6 |
每月未定期检查楼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和设备,未定期上交检查结果,设备设施损坏和缺损未如实汇报,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和汇报 |
发现一次扣2分 |
7 |
办公场所有烟头、纸屑、痰迹、垃圾滞留时间超过15分钟 |
发现一次扣1分 |
8 |
卫生间、污洗间有异味、污迹和成片水渍 |
发现一次扣1分 |
9 |
墙面、门窗目视有积灰、污迹 |
发现一次扣2分 |
10 |
纱窗、物品摆放不整洁,有损业主单位整体形象 |
发现一次扣1分 |
11 |
发现一个卫生死角 |
发现一次扣1分 |
12 |
工作人员频繁非合理原因换人 |
发现一次扣3分 |
13 |
对形象差、工作不力,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工作人员,招标人要求更换或辞退,中标人未执行 |
出现一次扣6分 |
14 |
食堂发现劣质、腐败物品,短斤缺量,以次充好的 |
发现一次扣20分 |
15 |
不按照食堂管理制度实施的 |
发现一次扣2分 |
16 |
绿化未按时修剪、清理有杂草的 |
发现一次扣2分 |
17 |
绿地、树木、草坪养护不到位的 |
发现一次扣2分 |
18 |
其他违规情况 |
发现一次扣2分 |
注:中标人要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本考核细则按每季度进行打分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分在95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当季服务费,考核分在95分-80分(含)扣当季服务费的5%,考核分在8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扣当季服务费的100%;如果中标人管理混乱,经采购人督促后未改进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没其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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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若供应商的投标总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本次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人工费用【包含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社保、住房公积金、各种保险】、服装、安保、保洁的装备、耗材、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人员培训费、安全生产专项管理经费、其他管理费)、突击检查等特殊时期的应急保障费用、利润、税收等所有费用(其中公共设施水电费、设施设备大修费用不包含在报价之中)。 3、其中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标准,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1)招标公司按下表中服务招标的标准,根据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中标供应商接到本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 3)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帐号:31010122000005488 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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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文件组成与份数: 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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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等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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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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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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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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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函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如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如适用)
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采购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2、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公告为准。
(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
4、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5、关于知识产权
(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供应商的风险
(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九)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
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二 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资格文件:
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2020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020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二)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
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
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分标准中的条款拟定完整方案,格式自拟;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及合同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
报价文件内容包括: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本函)(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投标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3、电子投标文件:
3.1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4、纸质备份投标文件:
4.1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4.2若有多个子包,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可装订成一册,报价文件应按子包分别装订、密封、包装,未按规定装订、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4.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5投标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
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要求分别按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开包装。
3、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6、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四、特别说明
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三)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应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如有)。
1.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否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及具体扣除比例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如有)。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5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
1.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7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联合体投标(如有)中满足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登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
第一阶段:
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第二阶段:
(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
(5)开标会议结束。
线下开标程序:
第一阶段: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由采购代理机构检查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5)经微信直播,各供应商确认无误后,按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并做开标记录;
第二阶段:
(1)由主持人公布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由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报价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4)经微信直播,各供应商确认无误后,再开启报价文件,由主持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供应商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交货期(服务期限)等投标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5)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6)主持人公布评审结果。
(7)开标会议结束。
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4)未开启的备份投标文件现场予以退还。
三、评标委员会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4、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5、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四、评标方法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抽签决定。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扫描件上传政采云平台),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名或盖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文件澄清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程序
(一)资格条件审查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资格条件审查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
(二)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二)特定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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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