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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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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职工餐厅饮食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0-06-23
[公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职工餐厅饮食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BZC2020_943102_302-JH002-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职工餐厅饮食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60.829324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美顿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花园金家村吉里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花园金家村吉里 (北京) 国际艺术区W3-H02

中标金额:260.829324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美顿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花园金家村吉里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花园金家村吉里 (北京) 国际艺术区W3-H02 91110105769352507E 260.829324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美顿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1 260.829324万元 260.829324万元 餐饮服务

项目用途:用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职工餐厅饮食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

我院现有十一处职工食堂,分为院管食堂四处及自管食堂七处,其中院机关职工食堂和小红门第二办公区职工食堂用餐人数约为280人至350人,王四营职工食堂用餐人数约为120人,温榆河职工食堂用餐人数约为160人;其余7处自管食堂用餐人数均约为50-60人。我院工作餐供餐形式为自助餐,餐费标准为职工餐36元/人/日(早餐6元,中餐20元,晚餐10元);外包服务人员餐费标准为20元/人/日(早餐2元,中餐8元,晚餐10元)。其中,院管食堂食品原材料均由甲乙双方协商采购;自管食堂食品原材料由各外派办公机构自主采购(但投标单位需保证每月为我院自管食堂配送1000元的食材或调料)。院管食堂、各外派机构职工食堂以及临时新增设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均由投标单位按我院需求统一调配、管理。

采购人拥有食堂的经营权,提供餐饮加工、用餐所需基础设施、设备设施和水、电、气等,负责办理相关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的手续。采购人负责购买所需的台布、台裙、装饰物、厨杂、牙签、餐巾纸、保洁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并承担相关清洁用品费用。采购人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力所能及的为中标人提供协调部分员工宿舍等便利条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扶新(组长)、王树森、汪影、郑伟、杨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786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将在北京财政局、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

联系方式:蒋明,010-85998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沛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院3号楼7层724室

联系方式:王纬地,010-56442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纬地

电 话: 010-56442471

招标文件-朝阳法院职工餐厅饮食服务530.pdf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职工餐厅饮食服务 招标文件 PLGC-2020-ZB1010 北京沛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8 一 总则 ......................................................................................................................................................................... 8 1. 定义 ........................................................................................................................................................................ 8 2. 资金来源 ................................................................................................................................................................ 9 3. 投标费用 .............................................................................................................................................................. 10 4. 通知 ...................................................................................................................................................................... 10 二 招标文件 ............................................................................................................................................................... 10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 10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 10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0 7.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 10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 11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 11 10. 投标文件构成 .................................................................................................................................................... 11 11. 证明服务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 13 12. 投标报价 ............................................................................................................................................................ 13 13. 投标保证金 ........................................................................................................................................................ 13 14. 投标有效期 ........................................................................................................................................................ 14 15.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 14-15条) ................................................................. 14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5 16.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递交 .................................................................................................................................... 15 17. 投标截止期 ........................................................................................................................................................ 16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6 五 开标及评标 ........................................................................................................................................................... 16 19. 开标 .................................................................................................................................................................... 16 20.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 17 21. 投标文件的初审 ................................................................................................................................................ 17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 19 23. 评标 .................................................................................................................................................................... 19 24.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 20 六 确定中标 ............................................................................................................................................................... 20 25. 中标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 20 26.确定中标人 ........................................................................................................................................................ 21 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 21 28. 中标通知书 ........................................................................................................................................................ 21 29. 签订合同 ............................................................................................................................................................ 22 30. 履约保证金 ........................................................................................................................................................ 22 七 中标服务费 ............................................................................................................................................................. 22 31. 中标服务费 ........................................................................................................................................................ 22 - 1 - 八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23 32.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23 九 履约验收 ................................................................................................................................................................. 23 33. 履约验收 ............................................................................................................................................................ 23 十 质疑 ......................................................................................................................................................................... 23 34.质疑 ...................................................................................................................................................................... 23 第四章 服务需求 .................................................................................................................................................. 25 第五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 31 第六章 合同模板 .................................................................................................................................................. 3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6 - 2 -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北京沛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名称 职工餐厅饮食服务 项目编号 PLGC-2020-ZB1010 采购人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 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蒋明 010-8599818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北京沛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 18号院 3号楼 7层 72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纬地 010-56442471 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采购内容及数量 1 职工餐厅饮 食服务 2,608,293.54 元(贰佰陆拾万零 捌仟贰佰玖拾叁元伍角肆分) 职工餐厅饮食服务,数 量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用途 用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职工餐厅饮食服务 采购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本次招标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简要技术要求 我院现有十一处职工食堂,分为院管食堂四处及自管食堂七处,其中院机关职 工食堂和小红门第二办公区职工食堂用餐人数约为 280人至 350人,王四营职工食 堂用餐人数约为 120人,温榆河职工食堂用餐人数约为 160人;其余 7处自管食堂 用餐人数均约为 50-60 人。我院工作餐供餐形式为自助餐,餐费标准为职工餐 36 元/人/日(早餐 6 元,中餐 20 元,晚餐 10 元);外包服务人员餐费标准为 20 元/ 人/日(早餐 2元,中餐 8元,晚餐 10元)。其中,院管食堂食品原材料均由甲乙双 方协商采购;自管食堂食品原材料由各外派办公机构自主采购(但投标单位需保证 每月为我院自管食堂配送 1000元的食材或调料)。院管食堂、各外派机构职工食堂 以及临时新增设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均由投标单位按我院需求统一调配、管理。 采购人拥有食堂的经营权,提供餐饮加工、用餐所需基础设施、设备设施和水、 电、气等,负责办理相关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的手续。采购人负责购买所需的 台布、台裙、装饰物、厨杂、牙签、餐巾纸、保洁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并承担相关 1 清洁用品费用。采购人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力所能及的为中标人提供协调部分员工 宿舍等便利条件。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0年 12月 31日止 采购项目立项预算金额 2,608,293.54元(贰佰陆拾万零捌仟贰佰玖拾叁元伍角肆分) 相关法律法规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 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 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 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等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要求 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 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自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网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本项目不支持分包、转包,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6、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否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 6月 2日至 2020年 6月 8日 09: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邮件方式获取;邮件方式获取地址:bjplgc@163.com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 500元/包,邮件审核通过后发放 PDF电子版招标文件。若邮购纸质版招 标文件,须加付邮寄费人民币 50元。 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汇款 供应商缴纳标书费须采用电汇方式,请汇至下面帐户: 账户名称:北京沛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郁花园支行 账号:1105 0184 7100 0000 0443 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6月 22日 15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0年 6月 22日 15时 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 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 18号院 3号楼 4层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本次评审均采用百分制,满分为 100分。 项目联系人 王纬地 联系方式 电话:010-56442471传真: 010-56442471 电子邮箱:bjplgc@163.com 备注 本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ov.cn)等媒体同时发布 报名流程: 凡有意参加者,请将招标文件获取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彩 色扫描发至报名邮箱(bjplgc@163.com)审核,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并确认报名 费到账后,将 PDF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发送者的邮箱,视为报名成功,若邮购纸 质版招标文件请在邮件中备注收件人信息。 北京沛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 1日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 号 正文条款号 内 容 1 1.1 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 2号 2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沛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 18号院 3号楼 7层 724室 电 话:010-56442471 3 1.4.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1.4.9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 5 1.4.10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6 2.1 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金额 2,608,293.54元(贰佰陆拾万零捌仟贰佰玖拾叁元伍角肆分) 7 23.3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8 10.1.6 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或提供《新版三证合一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3、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书(格式)(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招标文件规定如适用); ★4、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版 2017 年度或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完整版 2017年度或 2018年度审计报告, 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5、提供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 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提供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 须提供此声明,须由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签字并加 盖本单位公章; 4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的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开边现场查询为准)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10、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其他采购人要求资质文件。 9 10.1.7 提供 2017年 01月 0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复印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 同首页、服务名称、金额所在页、盖章所在页)(加盖公章) 10 13 投标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保函、电汇、转账支票(非现金形式)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指定账户:(请投标人注意到账时间,合理安排递交时 间,备注请写明包号) 账户名称:北京沛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郁花园支行 账号:1105 0184 7100 0000 0443 11 13.5 -13.6 退还保证金方式:电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 12 14 投标有效期:开标日后的 90天内保持有效 13 5 采购人澄清及投标人疑问时间: 1、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5日; 2、采购人收到疑问回复时间:72小时内。 3、采购人发出澄清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5日; 4、投标人收到澄清文件确认时间:24小时内。 14 15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及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 15 15 电子文件规定存储载体为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或 U盘。 5 电子文件规定格式为: (一)文本文件采用 DOC、RTF、TXT、PDF格式; (二)图像文件采用 JPEG、TIFF格式; (三)影像文件采用 MPEG、AVI格式; (四)声音文件采用 WAV、MP3格式。 16 /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 6月 22日 15时 30分(北京时间) 17 16-1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0年 6月 22日 15时 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 18号院 3号楼 4层会议室 18 3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19 3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0 31 中标服务费支付形式:现金、支票、电汇、汇票 21 31 中标服务费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沛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郁花园支行 账号:1105 0184 7100 0000 0443 22 32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1.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2.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 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3.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层 联系人: 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 59705232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23 其他 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投标预备会议 采购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议。 3、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4、报价采用币种 人民币 ★5、投标人的备选方案 不要求 6、未中标补偿 无补偿 ★7、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 价 否 ★8、是否允许转包、分包 否 ★9、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0年 12月 31日止 ★10、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11、为响应节能环保方针,我单位建议各投标人所做投标文件,采用双面打印方式。 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 定义 1.1“采购人”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名称详见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 1条。 1.2“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1.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指受采购人委托,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所述的具体组织本次招标 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 2条。 1.4“投标人” 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 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4.1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内容。 1.4.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中规 定的条件: 1.4.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4.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2.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4.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4.5 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采购单位的任何机 构,不得参加投标。 1.4.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 人资格将被取消。 1.4.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 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 8 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1.4.8联合体投标(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 3条)。 ①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②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③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 ④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 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⑤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 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联合协议中约定,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相应幅度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如适用)。 ⑥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 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⑦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⑧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4.9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但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 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 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是否允许进口产品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 4条) 1.4.10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采购的, 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 5 条) 1.4.11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 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 资金来源 2.1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控制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 6条) 9 3.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 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更正,均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 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 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所述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 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 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 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应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是否延长 投标截止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7.1潜在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 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 “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 7.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 审查的要求。 10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需求进行投标。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 则其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8.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 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9.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 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 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 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3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0.1.1 投 标 函 10.1.2 开标一览表 10.1.3投标分项报价表 10.1.4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 10.1.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10.1.6 资格证明文件(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0.1.6-1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或提供《新版三证合一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0.1.6-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除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外,还应单独密封提交); ①被授权代表参加的内容须包含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须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加 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及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②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 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或签章); 11 10.1.6-3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书(格式)(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招标文件规定如适用) ★10.1.6-4 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版 2017 年度或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 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完整版 2017年度或 2018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说明: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 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必须是完整的(正反面),可以为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 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6、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部分。 ★10.1.6-5提供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1.6-6提供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1.6-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须由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 章; ★10.1.6-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的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询维准) 10.1.6-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10.1.6-10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其他采购人要求资质文件。 10.1.7 业绩案例一览表 10.1.8 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0.1.9 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不属于的无须提供) 10.1.10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如适用) 10.1.11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0.1.12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如适用) 12 10.1.13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如适用)(可代替投标保证金) 10.1.14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如适用)(可代替履约保证金) 10.1.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11. 证明服务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相关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 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1.2.1完成本项目服务的人员配备及服务方案等详细说明。 11.2.2 从开始提供服务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周期内为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及质量所必须投入的人 力、物力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所有投入服务的价格。 11.2.3 对照招标文件服务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服务需求做出如实详细的应答,并申 明与服务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2. 投标报价 12.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2.3本次招标投标人只允许对本项目有一个总报价,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标为无效标。 12.4 投标报价中,如投标内容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该部分内容在评标时将不予以核减。 12.5 为保证公平竞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企业自身经营成本报价,评标委员会认 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6 最低报价不是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 12.7投标文件及报价缺项、漏项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 13.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13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撤回投标的; (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 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9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30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未按第 31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13.3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支票(北京地区)、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投标担保函应为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电汇(采用电汇必须保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 通知确认到账为准;如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确认,将被视为投标人未提 供保证金)。 13.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3.1和第 13.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3.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4. 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按无效 标处理。(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 12条) 14.2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允许修正其它内容,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 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 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14-15条)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电子版、开标一览表,文件 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或“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 准,投标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 15.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页码目录对应准确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 14 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出席代表须持有书面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 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无需提供)”参与开标会,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15.3 任何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后才有效。 15.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5.5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其投标为无效标。 15.6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 14条。 15.7投标文件电子版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 15条。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递交 16.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正文部分一律采用 A4纸(图纸、彩页等除外),须左侧装订。投标文件必须牢 固装订成册(凡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不易散落、 目录清楚、页码准确。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 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在投标文件上加盖单位印章(标书中所 要求盖章处均为本单位公章,其他印章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均无效)。 16.2 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档”分开单独 密封,并在信封上分别注明“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投标文件电子档”字样,在投 标时单独递交。同时提供书面的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 加的无需提供)”,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16.3所有密封袋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的密封粘贴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便确认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 绝。 16.4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能 原封退回。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概不负责。 15 16.5 如需提供样品的,在评审结果公示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在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提供的样品 进行保管封存,做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依据。 17. 投标截止期 17.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 的地址递交。(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 17条) 17.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 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7.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者,采购代理 机构将予以接受。(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 17条) 18.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8.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 17条) 18.4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包括全部投标资料),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 第 13条规定不予退回。(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 17条) 五 开标及评标 19. 开标 19.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 织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派被授权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详见投标人须知 资料表第 17条) 19.2 开标时,由公证员或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9.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开标一览表中全部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 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9.4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公证员和/或监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 认。 16 20.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组建,负责评标工 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为 5人(含)以上单数,预算金额 1000万元(含)以 上项目成员为 7人(含)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20.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各项有关政府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评审专家的各 项职责。 20.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评标专家职责的,招标采购单 位有权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20.4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履行法定职责,影响项目评审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或投诉。 21. 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 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 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有明显错误的情况除外): 21.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为准; 21.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 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1.3.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3.6 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但在开标时唱出并经投标 人签字确认的投标总价保持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调整。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 标将被拒绝。 21.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 17 投标应该是投标文件完整的、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的,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 关键条文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资格证明文件、适用法律、社会保障资金等内容的偏离、保 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 外部的证据。 21.5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 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1.6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① 招标文件 “★”指标的; ②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③ 投标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 ④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⑤ 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 ⑥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 委员会认定为低于个别成本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2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8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9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投标的, 相关投标均无效; 3)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标; 4)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如适用)。 5)投标人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 合法权益的; 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在合理时间内,投标人不确认按规定修正后投标报价的;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 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 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3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 评标 23.1 经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 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商务条款有无偏离; (2)服务内容有无偏离; (3)服务方案是否合理; (4)服务标准; (5)服务水平的先进性、可靠性; 19 (6)经营信誉、服务方案和质量保证等; 23.3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如投标 价格、商务、技术等)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对投标人按相应的加权分值进行评价、打分。 23.4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 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3.5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 181 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 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的无须提供。 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 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说明: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 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如适用)。 24.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4.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 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4.3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中标 25. 中标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第 27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应采用综合评分法,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根据投标报价、商 务或者服务方案等因素在评标总分中所占比例,由评委分别进行打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至低顺序的投标人选取 20 排名前两名的为中标候选人。 26.确定中标人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经采购人 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26.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 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7.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 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7.2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人签订合同的权利。 28. 中标通知书 28.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 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 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 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28.3 投标人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 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但需 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质疑期外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 理。 28.4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5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后 5个工作日内领取落标通知书。 21 29. 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 书面合同。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可另选 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3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 法规等有关规定。 30. 履约保证金 30.1 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金额和时间,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 30.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0.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形式之一提交: A.银行保函(采购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其他采购人可接受的格式)。 B.支票、汇票、本票。 C.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保函应为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D.履约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递交。 30.4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内均应完全有效。 30.5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0.6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29条或 30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该中标决定,该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将结果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将中 标结果授予下一个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七 中标服务费 31. 中标服务费 31.1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 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上限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31.2中标服务费将以现金、支票(北京地区)或汇票的方式进行收取。 22 八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2.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2.1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如适用)。 32.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为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32.3 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2.4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名单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九 履约验收 33. 履约验收 33.1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当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相关专业专家提供验收需要的相关资料,按采 购人要求的验收流程及措施对项目进行履约验收。 33.2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 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十 质疑 34.质疑 34.1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事项提出质疑。 34.2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中标结果等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程序提出质疑的,由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 34.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当面递交质疑书原件和法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并出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 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质疑书原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及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 34.4供应商递交的质疑书内容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4.5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得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34.5不符合上述 34.2-34.4款规定的质疑书不予受理。 34.6 供应商如果在质疑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将报请有关部门 查处。如情况属实,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情节严重的, 23 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书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质疑书 项目 名称 采购 编号 质 疑 供应商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传 真 质疑 分类 □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 □中标、成交结果 □上述三项之外的其他事项 质疑 事项 内容 单 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提交日期 年 月 日 24 第四章 服务需求 一、基本情况: 我院现有十一处职工食堂,分为院管食堂四处及自管食堂七处,其中院机关职工食堂和小红门第二办 公区职工食堂用餐人数约为 280 人至 350 人,王四营职工食堂用餐人数约为 120 人,温榆河职工食堂用餐 人数约为 160 人;其余 7 处自管食堂用餐人数均约为 50-60 人。我院工作餐供餐形式为自助餐,餐费标准 为职工餐 36元/人/日(早餐 6元,中餐 20元,晚餐 10元);外包服务人员餐费标准为 20元/人/日(早餐 2元,中餐 8元,晚餐 10元)。其中,院管食堂食品原材料均由甲乙双方协商采购;自管食堂食品原材料由 各外派办公机构自主采购(但投标单位需保证每月为我院自管食堂配送 1000元的食材或调料)。院管食堂、 各外派机构职工食堂以及临时新增设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均由投标单位按我院需求统一调配、管理。 采购人拥有食堂的经营权,提供餐饮加工、用餐所需基础设施、设备设施和水、电、气等,负责办理 相关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的手续。采购人负责购买所需的台布、台裙、装饰物、厨杂、牙签、餐巾纸、 保洁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并承担相关清洁用品费用。采购人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力所能及的为中标人提供 协调部分员工宿舍等便利条件。 序号 食堂性质 食堂名称 预估就餐人数 1 院管食堂 院机关职工食堂 约为 280人至 350人 2 小红门第二办公区职工食堂 约为 280人至 350人 3 王四营职工食堂 约为 120人 4 温榆河职工食堂 约为 160人 5 自管食堂 双桥法庭食堂 约为 50-60人 6 南磨房法庭食堂 约为 50-60人 7 酒仙桥法庭食堂 约为 50-60人 8 亚运村法庭食堂 约为 50-60人 9 奥运村法庭食堂 约为 50-60人 10 民四庭法庭食堂 约为 50-60人 11 望京法庭食堂 约为 50-60人 二、总体要求: 1.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员工餐厅的管理运营,提供食品原材料采购,为采购人提供员工餐(工作日早餐、中 餐、晚餐,非工作日加班餐、值班餐)、接待餐等餐饮服务。 2.中标人应保证已取得从事本项目相关业务所需的所有批准证书,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法律、法规、规 章等相关要求。 三、人员总体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统一注重,佩戴工牌,注重仪表仪容,服务态度热情、端庄稳重、语言文明、精神饱满。 25 2、厨师长需具备中到高级(含)以上厨师资格证书,2-3个月内根据就餐人员口味完成菜系的调整并实施; 3、项目经理及厨师长须具备依据人群年龄、地域分类、时令节气搭配营养均衡餐标允许的菜谱; 4、各岗位工作人员须具备专业岗位技能,应有相关培训经验和熟练技能。 5、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注重个人卫生,身体健康,定时检查,取得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证。 6、投标人须提供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高、中级厨师队伍和富有经验的管理与服务人员,保证能够满足采购人 的需求。 7、按照我院职工餐厅的规模及数量配备专业人员,具备工作餐、客餐制作、接待能力。其中四处院管食堂 每处需配备高级技师数量不得少于 1 名,其他自管职工食堂每处需配备厨师长等专业人员数量不得少于 1 名,投标人须承诺根据采购人要求承接桌餐任务时所配备专业人员至少应保障配备高级技师数量不得少于 1 名,投标人应具备承接临时增设食堂派驻管理人员及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能力。 四、用餐说明: 中标人在物业交接后应当提供的餐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早、中、晚三餐。 2、非工作日加班餐、值班餐 3.提供外卖食品 4.VIP接待餐服务:桌餐 5、外来领导考核等特殊时间点需要有工作餐。 6、办公需要的送餐,配送食品须符合配送餐规定。 7.美食节推广:不定期举办不同主题的美食节推广活动。 具体要求如下: 1、职工餐的供餐品种需符合我院餐费标准、质量要求,同时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并接受我院专人监督和管 理; 2、每周员工餐食谱、菜品由中标人提前报采购人审定。 3、菜品标准为:早餐的面点品种不少于 8种,汤粥不少于 4种,风味小菜及咸菜不少于 4种,现场风味制 作不少于 1 种,鸡蛋、牛奶、豆浆为每日必备品种;午餐的凉菜不少于 3 种,热菜不少于 5 种(包括主荤 一种、次主荤一种、半荤半素一种、素菜二种),主食不少于八种(含杂粮品种),汤粥不少于三种,现场 风味餐不少于一种,时令水果及酸奶饮品各一;晚餐的凉菜不少于二种,热菜不少于三种,主食不少于三 种,汤粥不少于二种。 4、对我院人员日常加班、节假日供餐及突发供餐、送餐的情况,投标单位调配之服务人员需具备上述情况 的供餐能力。 5、投标单位需满足我院日常为干警提供的主、副食、糕点外卖福利制作需求,并不得就对我院外卖食品赢 利。 五、工作要求 1、乙方应搞好的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操作间内外保持卫生整洁。甲方 26 有权对乙方辖内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2、建立各种应急突发事件预案。 3、遵守法律保密的工作要求。 4、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组织机构。 5、健全消防、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机制。 6、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服务质量标准。 7、出菜品目不得少于甲方要求。 8、具备专业的营养师所出菜品注重荤素结合营养搭配。 9、乙方负责处理食堂、操作间餐余垃圾,清理烟道保持畅通,除四害,厨具的定期检查与维修,燃气管道 的检修检查。 10、水电、能源费用及食材采购费用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必须秉承节约的原则,公司内部核算费用控制成 本。 11、设备使用过程中,坚持低值易耗原则,非人为损耗率年度不得超过 10%。 12、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餐费标准制定低成本高质量菜品。 13、厨师长、面点师等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甲方未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换,如有人员变更或辞职, 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告知人员变动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 14、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进行设备交接,建立设备台账清理并明确状态,厨具餐具设备确认后由甲方赋予 乙方管理使用的权利,双方确认签字。 六、食品安全 1、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 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卫生日常化; (2)餐厅条件标准化; (3)餐厅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化; (4)餐厅卫生安全管理日检化; (5)餐厅餐具定期消毒化; (6)剩菜、剩饭、过期霉烂食品销售禁止化; (7)食品原材料变色、长毛、腐烂、有异味使用清除化。 2、食品卫生安全的检查、监督 (1)对于餐厅内的食品卫生状况、食品的加工、贮存、供应条件、食品卫生管理、饮食从业人员的体 检,按国家《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进行经常性卫生安全管理监督。 (2)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证以及卫生知识培训必须在有效期,必须合格。 (3)对食品加工、贮存、销售、供应场所卫生条件,以及防尘、防蝇、防鼠、防潮、防腐、防毒等都 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 27 (4)杂物、毒品、非食品不得和食品混放,生、熟分开。 (5)炊事用具、容器、公用餐具要用清洗剂清洗,定期消毒。 (6)在对机关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监督中,发现可疑、重大的食品卫生问题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封存现场, 报请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和卫生检疫部门进行处理。 3、建立健全《制度》、《预案》、《方案》,规范管理,规范操作 (1)建立《食品采购责任制度》; (2)建立《操作间和库房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各类餐具定期消毒制度》; (4)建立《餐厅环境卫生制度》; (5)建立《食品卫生制度》; (6)建立《卫生检查监督制度》; (7)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8)建立《烹调制作管理制度》; (9)建立《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0)制订《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责任追究 机关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2、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 3、未取得健康证而从业的; 4、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动的; 5、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件的,或不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使事态扩大的。 七、消防安全 (1)在就餐期间,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要随时完好。 (2)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参加餐厅的消防知识培训,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所有工作人员必须 做到“四懂四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 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3)所属区域的电器设备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使用前必须熟悉操作程序,出现故障时及时 处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布置电源线路和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5)改、装设施、设备前应与相关部门协调,不得擅自改、装设施、设备,以免引发火险事故。 1、就餐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配备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必须随时保持完好有效,不准随意的挪动和损坏,定期安排人员进行检 查,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维护。 28 (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 (3)严禁私拉乱接、安装其他用电器具(各种大功率电器),如确实需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相关负责人, 经同意后方可安装。 (4)就餐区域、操作区域需要点蜡烛时,必须把蜡烛固定在非燃烧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 或将蜡烛做成半球状,平面向上盛有三分之二自来水的透明小盘内,使其浮在水面上。 (5)营业就餐时间结束后,应对操作间和就擦区域进行认真的检查,彻底消除火种,电器设备的电源关掉。 2、操作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天然气炉灶的管理规定,确保炉灶在完好状态下使用。 (2)经常检查炉灶各部位,发现阀门堵塞、失灵、胶管老化等问题,要立即停用修理。如发觉室内有天然 气气味,要立即关闭炉灶开关和角阀,切断气源,及时打开窗户,严禁在周围吸烟、点火或启动电器开关。 检查露点可用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试漏。 (3)用完炉火应关好炉灶的开关、角阀,以免因胶管老化破裂、脱落或被老鼠咬破而使气体溢出,如发现 有问题时要及时的进行修复。 (4)发现角阀压盖松动、丝扣上反,手轮关闭上升等现象,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5)餐厅工作人员因有人找、接电话、去洗手间等离开时,必须把炉火熄灭。 (6)厨房内放置抹布的持架或搁板应远离炉灶,以免抹布掉在炉灶上引起火灾。 (7)油炸食品时,锅内食油不得超过满锅容量的 2/3,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烧。油温不宜过高,以防 食油自燃着火。 (8)油炸食品时,如油温过高起火,应迅速盖上锅盖,隔绝空气灭火,将油锅平稳地端离火源,待其冷却 后再打开锅盖。 (9)厨房内的抽油烟罩每日应擦洗一次,烟道每半年应清洗一次。 (10)厨房内使用的电动机械设备不得超载运行并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潮。在使用中发现有烧焦、冒烟 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运作,及时检查维修。 (11)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阀门,切断气源、火源和电源。 八、费用 1、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后付费,每个月 10日前付清上个月费用。 2、支付费用包含量部分: (1)管理费:自报管理费明细、人员固定费用。 (2)餐费:以就餐人数发生实际发生为准。 3、核算方式: (1)刷卡机统计人数。 (2)相关领导的签名记账为准。 九、其他 1、大型机器设备人为损坏,谁损坏谁赔偿;非人为破坏,自然老化更新更换费用由甲方负责。 29 2、甲方提供项目经理办公室一间,配备办公设备,满足基本办公条件。水电、能源费、网费等由甲方负责。 3、中标人采购农副产品时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采购。 4、乙方所派驻所有人员应根据本市五部门发布《关于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通告》要求,并 提供详细疫情防控方案以及承诺书,提示如下。 ①、办事人员属于北京、天津、河北(含北三县)低风险地区,经申请“北京健康宝”获得“未见异 常”,扫码登记进入办公区。 ②、办事人员属于天津、河北以外低风险地区,凭 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申请“北京健康宝” 获得“未见异常”,扫码登记进入办公区。 ③、办事人员属于高风险地区(含外埠人员长时间停留本市高风险地区),须满足相关隔离、核酸检测、 “北京健康宝”申请“未见异常”等防控要求的条件下,扫码登记进入办公区。 本市高风险地区市民,经申请“北京健康宝”获得“未见异常”,扫码登记进入办公区。 ④、经申请“北京健康宝”显示“居家隔离”或未显示健康信息,办事人员应听从工作人员劝导,待 符合北京疫情防控要求后或委派其他符合防控要求人员再行办理相关业务。 ⑤、未下载“北京健康宝”的办事人员请尽快安装使用,减少首次使用需摘口罩进行人脸识别产生的 防控风险,避免因此延误您办理相关事项。 ⑥、如个人在“北京健康宝”填写 14天轨迹信息校验失败,请打开微信——点击支付——限时推广— —点击防疫健康码——进入“防疫健康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即可获取 14天内停留 4小时以上的地市, 正确填写提交,即可获得“北京健康宝”相应状态。 5、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0年 12月 31日止。 30 第五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业绩、服务,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三、评审因素及所占权重: 1、价格分(10分) 2、商务与技术(90分) 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评审价格 合格供应商的有效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评审价格)×价格权值 说明: (1)评审价格: 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磋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 明函”,则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 小企业声明函”,则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参与评审;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符合《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 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则给予该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 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参加磋商的监狱企业,视为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 其他情况下,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即为评审价格。 (2)磋商小组有权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最后报价是无效报价,经磋商小组判定合格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为无效报价的,将不计入基准价计算,其价格分为零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 其报价无效,价格分为零分。 31 资格性评审: 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4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5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的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 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声明 7 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版 2017 年度或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完整版 2017年度或 2018年度审计报告, 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8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 可证》 资格性评审结论:通过资格性评审标注为√;未通过资格性评审标 注为× 32 符合性评审: 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未超过项目预算 2 投标有效期、服务周期满足文件要求 3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 按招标文件规定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 供应商公章的 5 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6 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 文件完整性、有效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 不属于招标文件中所列其他废标或无效投标情形 9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 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符合性评审结论:通过符合性评审标注为√;未通过符合性评审 标注为× 33 评分细则: 评分因素 评审内容及得分 最高得分 价格部分 (10分)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10分 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10 商务 部分 (14分) 服务业绩 2017年 01月 0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相似成功案例,每提供 1 个合同 复印件得 2分,最多得 10分。 没有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 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名称、金额所在页、盖章所在页)。 10 资质认证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9001证书得 1分,否则 0分。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14001证书得 1分,否则 0分。 3. 投标人具有具有有效的 OHSAS18001证书得 1分,否则 0分。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22000证书得 1分,否则 0分。 注:以上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技术部分 (76分) 对项目的 认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整体设想合理、可行性强得 10 分,整体设想较合 理、可行性较强得 7分,整体设想一般、可行性一般得 3分,未提供 得 0分。 10 服务工作 方案 1.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饭菜质量管理方案合理得 5 分,饭菜质量管 理方案较合理得 3分,饭菜质量管理方案一般得 1分,未提供饭菜质 量管理方案得 0分; 2.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餐厅卫生管理方案合理得 5 分,餐厅卫生管 理方案较合理得 3分,餐厅卫生管理方案一般得 1分,未提供餐厅卫 生管理方案得 0分; 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设备实施维护方案合理得 5 分,设备实施维 护方案较合理得 3分,设备实施维护方案一般得 1分,未提供设备实 施维护方案得 0分; 4. 投标人本项目食品卫生管理方案合理得 5 分,食品卫生管理方 案较合理得 3分,食品卫生管理方案一般得 1分,未提供食品卫生管 理方案得 0分; 5. 投标人本项目大型活动实施方案合理得 5 分,大型活动实施方 案较合理得 3分,大型活动实施方案一般得 1分,未提供大型活动实 施方案得 0分; 25 34 应急 预案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方案和保障措施内容详实和周密,可行性强 得 10分,应急方案和保障措施内容比较详实和周密,可行性较强得 7 分,应急方案和保障措施内容比较详实和周密,可行性一般得 3分, 未提供各种应急预案得 0分。 10 进度计划 和保证措 施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完善有效,能有 效满足招标文件服务周期得 10 分;进度计划安排比较合理可行,保 证措施较完善有效,较能满足招标文件服务周期得 5分;未提供进度 计划和保证措施,得 0分。 10 管理 制度 投标人餐饮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得 5分,较完善得 3分,一般得 1 分;未提供餐饮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得 0分。 5 人员 配备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合理,经验丰富,具备健康证。(需提供 人员健康证复印件)人员配备合理,经验丰富得 5分;人员配备较合 理,经验较丰富得 3分;人员配备一般,经验一般得 1分; 5 管理 人员 投标人针对项目配备项目经理须具备餐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国家承 认的从业资格证书的前提下(如:厨师证、学历毕业证、从业资格证 等),在此前提下,项目经理 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得 4分; 项目经理 3年(含)-5年工作经验,得 2分;项目经理 3年以下工作 经验,得 1分。 4 厨师 团队 配备高级技师 2 人以上(不含 2 人),得 3 分;低于 2 人(含)得 0 分;配备中级技师 5人以上(不含 5人)得 2分;低于 5人(含)得 0分; 5 服务 承诺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专业性强,具有针对性得 2分;服务承 诺一般,针对性一般得 1分;未提供服务承诺得 0分。。 2 注(如需要):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 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 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如适用)。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 与评审,否则将不予认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声明函》,并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否则将不予认定。 特殊说明:价格评分时,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根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 35 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本项目对属于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 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认定。 4.计算错误的修改 4.1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4.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 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专家在招投标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5.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5.2 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 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5.3 保守秘密,不得泄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投标人透露评审情况。 5.4 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招标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 或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5 解答有关方面对招投标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质疑。 5.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36 第六章 合同模板 餐饮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甲 方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乙 方 : 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甲方)经委托北京沛霖工程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确定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签署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合同,并就合同有 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委托业务 甲方委托乙方向甲方餐厅派驻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乙方保证合同期内人 数不变,其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院本部、温榆河法庭、王四营法庭等四个院管食堂的原材料均由甲乙 双方协商采购,其它外派处法庭自管食堂的原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办理本业务相关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的手续。 2.设立伙食管理委员会,就供餐质量、服务、就餐满意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检查,随时对乙方的出入库单据进行复核,确保食品原材料的 入口率达到要求。 4.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工作的完成工作情况。 5.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派驻工作人员的职业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 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并要求乙方做相应整改。 6.甲方有权调整和修改乙方每周列出的食谱。 7.如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无法达到甲方的用人标准,甲方有权利提出调换,乙方应随时补充,直至符 合甲方用人标准。 8.甲方负责本业务所需的食堂的基础设施,包括食堂的自来水管道、煤气管道、供暖管道、油烟道、 空调、电路、房屋等维修维护,其中油烟道清洗每 2个月进行一次,以保证乙方能够安全地进行本业务。 9.甲方负责提供供餐工作间及前厅的灶具、烹调用具、餐具、消毒设备及本业务所需的其它设备设施。 10.甲方负责购买台布、台裙、装饰物、厨杂、牙签、餐巾纸、保洁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并承担相关 清洁费用。 11.因供餐品种变化需添置的设备,根据乙方要求,甲方认为有必要购买设备的,该设备的购买费用 由甲方承担。 12.做好防止蚊蝇、蟑螂、老鼠滋生的相关工作,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承担本业务所需的灭鼠、灭 蟑、灭蚊蝇等费用。 13.甲方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力所能及的为中标人提供协调部分员工宿舍等便利条件。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已取得从事本业务所需的所有证明材料。 2.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向甲方的职工提供供餐服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变更本业务供餐的时 38 间段,但应提前 3天通知乙方。 3.安排固定的人员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更换主要技术人员和 管理人员。 4.乙方与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承担乙方人员的工资、 奖金、社保等费用。 5. 乙方保证接收甲方现有全部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在合同期内个人实得工 资达到报价单所列之岗位工资标准。 6.乙方工作人员需持证上岗,如健康证、厨师资格证等,乙方按约定确保足额派遣员工在甲方食堂工 作。员工工资标准按约定执行。 7.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甲方工作区域内穿奇装异服、纹身、打赤膊、聚众喧哗、赌博、 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8.爱护甲方财物,因乙方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违反工作规则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 甲方赔偿上述原因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接受伙食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并指派专人对食物进行 48 小时留样,填写留样记录,每 种食物的留样份量应达到 250克。 10.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赔偿。 11.乙方保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院本部、温榆河法庭、王四营法庭等四个院管食堂原材料的成本 占餐费比例为 94%(剩余 6%为税金),并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复核。 12.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供餐,保证就餐满意度达到 75%以上,如满意率不足 75%的,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限时整改,整改后未达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并每次有权向乙方收取月度管理费( 元) 2%-3%作为违约金。乙方连续两次满意率不达标,且乙方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3.乙方保证甲方餐厅的各项卫生达到标准。 14.乙方保证安全作业,同时做好保密、防火、防盗工作。 第四条 院管食堂餐标及供应品种 1.餐标: 2.供应品种(详见附件 1): (1)早餐 面点品种不少于 8种,汤粥不少于 4种,风味小菜及咸菜不少于 4种,现场风味制作不少于 1种,鸡 蛋、牛奶、豆浆为每日必备品种。 (2)中餐 凉菜不少于 3种,热菜不少于 5种(包括主荤一种、次主荤一种、半荤半素一种、素菜二种),主食不 少于八种(含杂粮品种),汤粥不少于三种,现场风味餐不少于一种,时令水果及酸奶饮品各一。 (3)晚餐 凉菜不少于二种,热菜不少于三种,主食不少于三种,汤粥不少于二种。 39 3.供餐时间: 早 7:30-8:30;午餐 11:30-13:00;晚餐 17:30-18:30 4.外卖食品的品种和价格由双方协商制定,乙方不从外卖食品中赚取利润。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 费用主要包括企业管理费、餐费及客餐管理费 1.管理费:按月支付,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 元,于每月 15日前支付上月管理费,乙方提供 正式发票。 管理费包括乙方人员工资、福利津贴、各项保险、税费、派遣服务费、体检费、办公费、交通通讯费、 培训费、乙方利润及四个院管食堂的值班工资等。 管理费不含自管食堂(双桥、南磨房、酒仙桥、亚运村、奥运村、民四庭及望京七个法庭食堂)乙方 人员的加班工资。如上述法庭需乙方人员加班,加班工资支付标准为: (1)周一至周五晚餐:后厨人员 75元/人,前厅服务员 60元/人 (2)周六、日供餐:后厨人员 225元/人,前厅服务员 180元/人 甲方年底集中加班时,需乙方提供供餐服务,加班费按上述标准执行,但应扣除已支付的值班工资部 分,不得重复申报加班费(扣除标准为:周一至周五的晚餐值班工资为后厨人员 75 元/人,前厅服务员 60 元/人;周六、日全天供餐的值班工资为后厨人员 225元/人,前厅服务员 180元/人。应扣除值班人员计算 标准:本院食堂周一至周五晚餐安排 2名厨师、1名服务员值班,周六日及节假日安排 1名厨师 1名服务员 值班;温榆河、王四营法庭食堂周一至周五及周六、日均安排 1名厨师值班)。 2.餐费:甲方每月 15 日以前向乙方结算上月餐费,餐费计算方法按照甲方早、中、晚餐就餐标准分 别乘甲方早、中、晚餐就餐人数计算,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3.客餐管理费:周一至周五中午客餐,甲方不需要付费。周一至周五晚上和周六、日的客餐,每年在 10桌以内的,甲方不需要付费;若超出 10桌,按照 200元/桌付费,每年结算一次。 4、自管食堂实物补助费用每月为:双桥、奥运村、亚运村、南磨房,民四庭,酒仙桥,望京法庭七个自 管法庭食堂配送 1000元食品,结算方式与院管食堂餐费一并结算。 第六条 质量检查及违约责任 1、本业务当中甲方提供的职工餐餐费标准和客餐餐费标准乙方应严格控制,不得超标准供餐,如因 乙方自身管理造成的超出供餐标准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结余部分,作为节假日聚餐时的伙食补贴。 2.本业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3.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任何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就餐人员的各项损失, 甲方有权按月度管理费( 元)5%计算违约金,违约金不能补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方就餐人员违反职工餐厅就餐规定或甲方就餐者自身原因引 起的安全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履行期间供餐质量问题引发的如食物中毒等事件出现,双方意见有分歧时,应委 托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检验,双方均不得对该检验结果提出异议。 40 5.由于乙方工作质量达不到标准,甲方有权提出警告,要求立即整改,如在一周内未整改或整改后工 作质量仍达不到标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向乙方收取合同管理费的 1%作为 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执行本业务期间获悉的对方秘密信息披露、泄露给第三方,即便在本合同解除 或终止后,亦承担相同的义务。 第八条 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0年 12月 31日止。 第九条 其他 (1)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国家及北京市政府和劳动主管部门颁布了新的法律、法规和工资指导精 神,乙方可及时向甲方提出调整管理费申请,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 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4)乙方采购农副产品时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采购。 (5)乙方所派驻所有人员应该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提供详细防控方案。 第十条、本协议及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附件 (1)食谱 (2)朝阳法院各食堂服务人员配置一览表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疫情防控方案以及承诺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1 附件 1:食谱 42 附件 2朝阳法院各食堂服务人员一览表 43 附件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4 附件 4疫情防控方案以及承诺书 4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 标 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组织的编号为: 项目编号 名称为: 项目名称 项目相关服务的采购邀请,法定代表人 姓 名、职务(或经正式授权的授权代表 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 副本 份及电子版一份: 1、投 标 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7、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文件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 价总价)。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 6)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 机构。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 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 投标人名称: 公 章: 日 期: 46 2、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报价 投标保证金 服务周期 备注 有/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此表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还应按投标须知的规定另单独密封标记一份,投标时单独递交。 47 3、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价 总价 1. 2. 3. …… 总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 注:1、如果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此表格经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 有效。 48 4、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服务名 称 招标文件条目 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响应/偏离 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 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及 指标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单独列出; 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此表格经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 有效。 49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 注:1、投标人如果对包括服务周期、付款方式/条件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 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偏离”; 2、此表格经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 有效。 50 6 、资格证明文件(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0.1.6-1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新版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0.1.6-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10.1.6-3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书(格式)(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招标文件规定如适用); ★10.1.6-4 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版 2017 年度或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 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完整版 2017年度或 2018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10.1.6-5提供一年内连续三个月连续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1.6-6提供一年内连续三个月连续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1.6-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 明,须由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0.1.6-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的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0.1.6-9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其他采购人要求资质文件。 51 ★6-1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 提供《新版三证合一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2 ★6-2 法人授权书委托书(适用于被授权代表参加)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 目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注:1、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授权书格式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出具授权书。如采用此授权书格式,则 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完整填写各项内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和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方 为有效,否则视其授权书无效。 53 ★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注: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证明文件格式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出具证明文件。如采用此证明文件格 式,则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完整填写各项内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否 则视其证明文件无效。 54 6-3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书(格式)(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招标文件规定如适用)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人名称)(以下 简称采购人)(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 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 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 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 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 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日期:年月日 备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本协议书包含附件 1: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 55 附件 1: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联合体成员的法人代表姓名)系注册于(联合体成员的注册地址)的(联合体成员单 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为)的投标活动。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被授权代表(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在本次投标、中标后 合同实施中(包括支付),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予以承认。 按合同条件联合体成员单位与联合体牵头人就本次投标、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承担连带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 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公章): 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56 ★6-4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版 2017年度或 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 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完整版 2017年度或 2018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 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注: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 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必须是完整的(正反面),可以为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 审核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6、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部分。 57 ★6-5提供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8 ★6-6提供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9 ★6-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须 由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致: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 年 月 日 60 ★6-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 道的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北京沛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或相关说明详见本声明附件)。如我单位提供的本 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将作虚假申请处理。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 年 月 日 61 附件: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屏 以下网页截屏样式内容仅为参考。 1、信用中国网页截屏(含查询页面及信用报告页面): (1) 查询页面 62 (2) 信用报告页面 63 2、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屏: (1)查询后显示未列入失信名单页面: 64 (2)查询后显示被列入失信名单页面: 注:1、“信用中国”网站的网页截屏中须显示供应商名称、查询时间(显示的查询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招 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信用记录情况等主要内容。 (1)如截屏参考样式中的行政处罚、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三项栏目中显示数字为 0,则无须另外下载提 供信用报告截图; (2)如截屏参考样式中的行政处罚、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三项栏目中显示数字不为 0,则须另外点击“下 载信用报告”并提供报告截图,信用报告截图须显示供应商名称、报告下载时间(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招 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及报告内容。 2、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页截屏中须显示供应商名称、查询时间(显示的查询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情况。 (1)未列入失信名单的查询后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申请人名称及查询时间。 65 (2)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查询后显示相关处罚信息。 3、上述提供的网站网页截屏仅为参考样式,如因供应商所属行业性质、网站信息收录、改版或供应商申报 等其他客观原因,供应商无法提供上述截屏或提供的网页截屏未明确显示上述规定内容的,供应商应如实 提供相关说明,评审时保留审核查询该供应商实际信用情况的权利,并根据供应商的说明或评审时查询到 的实际信用情况等判定其是否符合财政部通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66 6-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67 6-10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其他采购人要求资质文件 68 7 业绩案例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 合同金额 用户联系人 用户联系电话 备注 注:1、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签收单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评委保留对上述资料原件审核的 权力; 2、合同的复印件,需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名称、金额所在页、盖章签字页。 69 8、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理解提出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全面性的整体服务方案、项目人 员配备情况、完成本项目的优势等内容。 70 9、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不属于的无须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 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按投标形式选择填写): (1)□本公司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2)□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 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3)□本公司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我公司提供协议合 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生产商如属于中小微型企业请填写本声明函; 2、投标人出具本声明函须严格对照企业划型标准,如相应材料无法证明其声明内容,则不被认定为小 微企业; 3、投标产品生产商属于小微企业的,须提供生产商对照企业划型标准出具的证明材料。 71 10、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如适用)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递交了(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以 下简称“投标书”)。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____________________ ( 注 册 办 公 地 点 ) 注 册 经 营 的 _________________(银行名称)(以下称“本行”)在此承担向 __________(采购人名 称)(以下称“采购人”)支付总金额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的责任,本行及本行的继承 人和受让人均承担此责任。 本行以公章签发本保函的日期为 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本担保义务的条件是: 1.如果提交投标书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根据第 15 条延长的投 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 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业主的中标通知书后; (1) 不能或拒绝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 (如果要求的话 )签署合同协议书; (2) 不能或拒绝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 3)拒绝按投标人须知中对其计算错误进行修正。 如果采购人在书面要求中指明由于发生了上述条件内的任一情况而应该支付给采购 人的数额,则本行接到采购人的第一次书面要求就支付上述数额之内的任何金额,并不需 要采购人证实他的要求。 本保函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后或采购人在这段时间内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二十八 (28)天内 (含 28 天 )保持有效,本行不要求得到延长有效期的通知,但任何索款要 求应在上述期限内送到本行。 银行授权代表: (签字盖公章 ) 证人: (签字盖公章 ) 日期: _____年 ___月 __日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72 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北京沛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招标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签定服务合 同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的方式向贵公司即北京沛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 18 号院 3号楼 7 层 724 室,开户银行:建行北京郁花园支行,帐号:1105 0184 7100 0000 0443),一次性支付应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73 12、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如适用) 致: (采购人名称)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就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服务)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 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5%,并以此约定如下: 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 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 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 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 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 保函项下的责任。 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名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 1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如适用)(可代替投标保证金)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 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 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交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 (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 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 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 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 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 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75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76 14、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如适用)(可代替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投标人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 履约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即 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投标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 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 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投标人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 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 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 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 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 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 77 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应交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78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79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 定义 2. 资金来源 3. 投标费用 4. 通知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10. 投标文件构成 11. 证明服务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 投标报价 13. 投标保证金 14. 投标有效期 15.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14-15条)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递交 17. 投标截止期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 开标及评标 19. 开标 20.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1. 投标文件的初审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 评标 24.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六 确定中标 25. 中标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确定中标人 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8. 中标通知书 29. 签订合同 30. 履约保证金 七 中标服务费 31. 中标服务费 八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2.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九 履约验收 33. 履约验收 十 质疑 34.质疑 质疑书格式: 第四章 服务需求 第五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六章 合同模板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空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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