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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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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3
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3 浏览次数:16

一、 采购人名称: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C2020ZFCG-0505

四、 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2.服务期限:1年。

3.预算金额:60万元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一)、报名时间/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17:00时,逾期不予接收。(磋商文件由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自行下载),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四楼)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7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四楼)

十、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思蓓

联系电话:15869068375(698375)

地址: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王医师

联系电话:13587018822

地址: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

3、监督机构名称: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570-4573837

传真:0570-4573837

地址:江山市江滨北路295号

附件信息:

  • 食材配送磋商文件.doc

    267.3 KB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食材配送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2020ZFCG-0505

(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

代理机构: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王晓燕 审核人:毛伟伟

二0二0年六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5

HYPERLINK \l "_Toc457934637"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0

15

18

2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

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委托,现就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ZC2020ZFCG-0505

二、采购组织类型: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1

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1年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60万元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报名时间/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17:00时,逾期不予接收磋商文件由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自行下载),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四楼)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7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四楼)

十、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王医师

联系电话:13587018822

地址: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

采购代理名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思蓓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15869068375(698375)

地点: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毛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4573837

地址:江山市江滨北路295号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

2

项目名称

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3

总预算金额

60万元

4

服务期限

1年

5

磋商有效期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6

响应文件递交份数

资信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技术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商务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7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8

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交纳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交纳1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9

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退还

合同期满后无服务质量问题1个月内无息退还。

10

代理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代理服务费9000元,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并支付采购代理费

二、磋商须知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定义

“组织方”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

“供应商”系指向组织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服务。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磋商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一经发现有转包、分包现象,采购人可无条件中止取消与供应商合同。

特别说明: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中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磋商文件说明

9.磋商文件的组成

9.1竞争性磋商邀请;

9.2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9.3采购内容及要求;

9.4合同的通用和专用条款;

9.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9.6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

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响应文件的编制

11.总体要求

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导致无效处理。

11.2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均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资信文件】

▲磋商响应函(格式参照后附表);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提交核查)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核查);

▲授权代表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正本提供原件、副本提供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投标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税务机关或第三方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网上下载即可);

▲第三方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网上下载即可);

投标人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第三方出具报告);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加盖公章)。

技术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2.2.1投标人提供自评表,将客观分自评后放入投标文件,并在评分自评明细中后注明得分具体页码。

12.2.2见第四章评分标准

【商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册)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2.3.1▲开标一览表

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开标一览表》为在磋商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如果磋商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磋商被拒绝。

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可以拒绝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磋商报价

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必须包含服务、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供应商在报价单中的提供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最终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报价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磋商报价中。

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国家、省、市颁布有关材料价格调整因素,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政策、市场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考虑的风险系数自行决定。

报价统一为人民币价,并包括向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交纳的各种税费。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响应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6.1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

17.响应文件封面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8.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磋商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响应文件应分为资信文件1包(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技术文件1包(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和商务文件1包(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三部分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每包的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磋商文件名称(即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

▲投标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及原件递交至采购文件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5.1供应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5.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25.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磋商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6.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

26.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26.3响应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未按规定装订、密封、未有效授权的;

26.4磋商文件中有▲处条款供应商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26.5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26.6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7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

26.8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6.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6.10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

采购终止的情形

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应予终止。终止后,招标人应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7.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磋商时,(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授予合同

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35.1成交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网站公告,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组织方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代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领取的后果自负。供应商与采购单位须按本公告发出两个工作日后的十天内签订合同,并经代理公司签证后生效。

35.2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磋商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磋商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成交资格,并将追究的相关法律责任。

35.3签约后即为磋商结束。响应文件一律不退。

法律责任

3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6.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6.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6.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6.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6.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配送种类

配送时间

预算价

1

冷鲜肉类(禽类)、瓜果蔬菜类、禽蛋类、水产类(鲜活农产品)、豆制品类、调味品类、冻品及其它类等

1年

60万元

下浮比例基准:以江山市贺村农贸市场、大润发货物为结算基准价。

二、详细要求

1.各类食品的具体要求:

时令鲜蔬、海鲜水产、营养肉品、豆制品类、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供货周期: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评价,经评价满意,结合双方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最多续签1次(最长期限1年)。

三、食材验收标准

名称

验收标准

退货依据

大米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保质期不得超过1/3。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一级(非转基因)

(1)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SC”编码的产品。

(2)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3)超过保质期约定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食用油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保质期不得超过1/3。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食用油要求非转基因食用油

一级(非转基因)

(1)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SC”编码的产品。

(2)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3)超过保质约定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面粉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保质期不得超过1/3。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一级(非转基因)

(1)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SC”编码的产品。

(2)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3)超过保质约定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调味品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注意保质期,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1)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SC”编码的产品。(2)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蛋类

蛋壳完整、清洁、无光泽,有轻微的生石灰味,碰撞声音清脆、摇动无声,无异常颜色,蛋黄完整,呈圆形、凸起,带有韧性,蛋清浓厚、稀稠分明,系带粗白而有韧性,并紧贴蛋黄的两端

蛋壳有裂纹、破碎、发暗,不够清洁、有污物,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碰撞发出哑声,摇动有流动感,呈现血环,蛋黄扩大、扁平,蛋壳内壁有蛋黄粘连痕迹,蛋清与蛋黄相混杂。

冻品类

皮肤有光泽,呈淡黄、淡红、灰白色等,肌肉切面有光泽,指压后凹陷恢复得快,且能完全恢复。

与验收标准不符,非正规厂家正产、三无产品,有变质腐败现象,超过保质期的1/2,菌群超标,使用化学品进行防腐处理,非冷链配送,在运输途中化冻。

猪肉类

后腿净肉:不带碎骨、不带肥肉,肉色鲜艳,无病变、不打水;猪肉:不带碎骨(一斤猪肉,三两肥肉七两瘦肉),肉色鲜艳,不打水;五花肉:要求中肋部分整方形,不带腩肉,带少量排骨,肉色鲜艳,层次分明。

与验收标准不符,非正规渠道产品,没有检疫合格证,不新鲜,有异味、发粘现象,有瘀血,使用病死猪源,运输及装货不符合肉类配送要求。

牛肉、羊肉类

正规渠道产品,具有检疫合格证,新鲜,无异味、无发粘现象,无注水及掺水,无瘀血,运输及装货符合肉类配送要求。

非正规渠道产品,没有检疫合格证,不新鲜,有异味、发粘现象,有注水及掺水,有瘀血,使用病死牛、羊源,运输及装货不符合肉类配送要求。

鱼类

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余光泽,粘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鱼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无异味;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破肚率小于等于5%;肌肉结实或富有弹性,无风干、异味现象。

体表色暗淡无关黏液透明度较差、浑浊且有腐败味;鳞不完整松弛、易剥落;鳃盖松弛,鳃丝粘连,呈淡红暗红或灰红褐色,有显著腥味;眼球凹陷,角膜混沌或发糊;腹部膨胀或变软,表面发暗色或淡绿色斑点;肌肉松弛,弹性差。

海鲜类

新鲜、整洁,无变质、变味,没有使用任何防腐剂进行后期处理,鲜杀产品为当日宰杀,宰杀时间不超过6小时,冷冻类保质期不超过冷冻期限的2/3.

不新鲜、整洁,有变质、变味,使用防腐剂等进行后期处理,鲜杀产品不是当日宰杀,宰杀时间超过6小时,冷冻类保质期超过冷冻期限的2/3。

干货类

无变质、腐败及过去现象,不得使用防腐、保鲜类的食品添加剂,产品应干净无异味,包装类产品应做到包装干净整洁、无破损,保质期不得超过1/3。

有变质、腐败及过去现象,使用防腐、保鲜类的食品添加剂,产品不干净有异味,包装类产品包装不干净整洁、有破损,保质期超过2/3。

饮料及奶制品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保质期不得超过1/3。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1)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SC”编码的产品。

(2)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3)超过保质约定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叶菜

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味苦,鲜度嫩度明显不佳,含黄叶须根,泥土、虫害严重,萎捏严重,浸水后仍不可恢复;受有害物质污染,农药残留超标。

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等)

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发芽严重、发霉,新鲜度不佳,表面损伤、不完整,形态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受有害物质污染,农药残留超标。

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

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不新鲜,表面损伤、不完整,发霉,虫害过多。受有害物质污染,农药残留超标。

菌类

外观新鲜、干爽,菌盖或菌柄光洁无明显可见的白毛(菇体萌发出的菌丝),有食用菌特有的清香,无酸、馊、霉等异味,没有泡水,用手捏菇体不出水,没有使用荧光剂、甲醛及工业柠檬酸等做任何外观处理。

不新鲜干爽,有明显可见白毛,有酸、馊、霉等异味,有泡水、用手捏菇体出水,使用荧光剂、甲醛及工业柠檬酸等做任何外观处理。

水果类

梨类

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身重结实,味道爽甜

不新鲜,有腐败变质现象,畸形,大小不均匀,有明显磕碰伤痕,有虫害,使用防腐剂、催熟剂等

苹果类

具有本品种特有的外形,大小均匀,果面光滑有光泽,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自然色泽;无斑点或极少果锈,不起皱,无裂口,无压痕及其他机械损伤和冻伤黑斑;果身重,硬朗;口感汁液饱满,无苦涩味,无木栓化组织。

不新鲜,有腐败变质现象,畸形,大小不均匀,有明显磕碰伤痕,有虫害,使用防腐剂、催熟剂等

香蕉类

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柄完整,不缺只口,单果均匀;色泽自然、光亮;皮色青黄,果面光滑,无病黑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果肉稍硬;果皮可剥或易剥

不新鲜,有腐败变质现象,畸形,大小不均匀,有明显磕碰伤痕,有虫害,使用防腐剂、催熟剂等

葡萄类

具有本品种应具有的外形、色泽;果粒面完好,皮上无斑痕,果珠饱满,大小均匀;轻提果穗枝梗,微微抖动,果实不抖落或抖落极少

不新鲜,有腐败变质现象,畸形,大小不均匀,有明显磕碰伤痕,有虫害,使用防腐剂、催熟剂等

四、配送时间要求

1、采购人在每天下午6时前将第二天的订单交与送货人员,一般采购人以纸质方式直接通知供应商,特殊情况电话通知。

2、配送单位每天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将订单内所有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具体时间要求:每天早上8:00前。如配送商漏单则须无条件补货,补货物资必须在早上8:30前补货至食堂。

3、如遇临时采购任务,配送单位对采购人提出的配送需求须无条件响应,并保证在接到配送指令1小时内将所需食材配送到位。

五、配送数量要求

投标人和采购人在食品数量验收方面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供应商每次随货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其中招标人两份,一份食堂留档,一份财务做账),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过磅时所有品种应是除去包装物及冰品、纸品后的净菜过磅。

六、配送人员及设施要求

1.配送单位须安排专人长期负责采购单位的临时采购任务,该人员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人员更换须事先征得招标人审查同意并提供健康体检证复印件备案。

2.食材配送车辆应专车专用,禁止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

七、配送质量要求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国家标准。每批次送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方有权抽查物品来源、送检供货商配送的各种物品,如果存在卫生质量问题或食用供货商配送的物品出现不良反应及中毒情况,供货商必须承担一切经济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肉类要求新鲜且在24小时内屠宰,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2、大米、食用油、调味品、面粉、豆制品、辅料、奶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SC”编码;

3、蔬菜、水果必须保证新鲜,按供货批次提供农贸市场蔬菜、水果农药检测结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对于部分蔬菜类配送须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去皮、无污泥等净菜处理;

4、采购货源必须持有与销售内容相对应的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销售许可证;

5、供应商负责供货产品的食品安全,须做到来源可溯;

6、对于禽类、水产类等货物,由中标人对鱼、鸡、鸭、鹅进行杀、去毛、剖洗干净等,中标人必须保证家禽水产在宰杀前健康鲜活。

7、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8、对当天配送的所有副食品均应留样待查,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反查。

八、食材价格确定原则

1、食材价格首先参江山市贺村农贸市场零售价作为此种类此等级食材的基准价,结合供应商在投标时的价格折扣,确定食材最高限价:即食材最高限价=基准价×价格折扣。江山市贺村农贸市场没有的品种依次参考江山市大润发价格

2、食材货款包括商品价款,包装、运输、搬运、贮存、调换费用,管理费,人工费(包括加工费、分割费、去皮等),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即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将食材送达指定库房内的包干价,不得在此价格外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收取任何形式的额外费用。中标人在报价前充分考虑各类食材货款应包含一切费用,评估风险,合理确定报价,任何超过合同规定食材货款及其他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九、付款方式

采购人采取一月一结的方式对中标供应商配送食材进行结算。供应商在30日前将正式发票提交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0日前付款。

十、违约责任

(一)质量违约:若所供食品出现以次充好、变质、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时,采购人应要求供应商及时予以更换,并扣除货款500元/次;累计发生上述问题达到3次的,采购人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解除合同。如因食品质量不达标引起的食物中毒,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负面影响均由供应商负全责、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服务违约:若供应商未按时送达采购人,影响伙食保障工作正常开展,采购人可每次扣除货款500元,累计超过3次的,采购人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解除合同。

对于配送单位违约行为对采购人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合同,并并没收配送单位履约保证金。

十一、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评价,经评价满意,结合双方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最多续签1次(最长期限1年)。

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从由采购单位代表1名以及从政采云专家库里随机抽取的2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采购单位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磋商期间,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如不在场,则事后不得对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磋商办法

本磋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技术分、商务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经初步

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打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采用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项目进行磋商,以递交竞争性磋商响

应性文件的时间先后决定磋商顺序。磋商时先听取由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就项目的重点内容进行磋商,磋商过程中由磋商小组成员提出相关问题,并由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回复与承诺。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信息,为明确本次采购项

目的各项技术要求,各供应商应接受磋商小组可能多次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如供应商不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其磋商无效。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结合技术评分细则对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进

行评审。磋商小组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即为各供应商的资信技术分值。专家评标委员会打分与投标供应商自评分不一致的,必须在评审报告和评审资料中详细说明原因,同时将客观分评分情况告知投标供应商,允许投标供应商当场提出疑问。技术分一旦宣布将不能修改或重评。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所有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

规定的时间内(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所有供应商派代表到场现场开标,评审及合同签署中应以二次报价为准,二次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技术分加商务分为最终得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如果得分相同,以技术分得分高者为成交候选人;若技术分得分也相同,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注:二次报价表格由代理公司统一发放。

评定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代理公司将以

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组织方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注意事项

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磋商小组可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将该情况报采购单位,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三、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技术标分值70分,商务标分值30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细则)

分 值

1

配送业绩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提供有政府、事业单位类似配送业务业绩。投标人所配送的单位有1个得2分,最高得4分。

注:复印件编入技术文件。

0-4分

2

配送车辆

投标单位自有配送车辆仅一辆的,得3分,两辆(包含)以上,得6分,没有车辆的不得分。

注:以车辆行驶证为准,开标时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0-6分

3

配送方案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配送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配送方案与招标文件的吻合程度,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基本符合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更为优秀的酌情加0-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

0-20分

4

突发事件供货

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送货不达应急预案。方案基本符合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更为优秀的酌情加0-7分,本项最高得17分,未提供不得分。

0-17分

5

质量保障措施

有质量保障保证措施,包括配送实施标准、质量检测、质量保障等措施。措施基本符合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更为优秀的酌情加0-7分,本项最高得17分,未提供不得分。

0-17分

6

售后服务承诺

是否给出承诺,程度如何;对后续服务等方面的承诺,以及针对本次采购的其他特殊承诺等情况。(承诺情况实效性强得3-6分,一般得1-3分,无承诺不得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0-6分

(1)商务报价(下浮率)最多保留一位小数。下浮率报价在规定范围内为有效标,否则无效。

(2)确定评标基准下浮率:每个类别报价下浮范围的最高下浮率作为该类评标基准下浮率(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3)每个类别有效报价计分:投标报价得分=(投标人报价下浮率/基准价下浮率)*比重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4)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有效投标人每个类别有效报价得分的总和,为该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总得分。

序号

类别

报价下浮范围(%)

投标报价下浮率%

比重分

(30分)

分值

(30分)

1

瓜果、蔬菜、豆制品类

10%-15%

8

2

肉类、禽类、鱼类、海鲜类、冻品类

5%-10%

7

3

调味品类

3%-8%

7

4

大米面粉类、食用油类

3%-8%

8

四、磋商程序

1.主持人宣布磋商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宣布磋商开始;

2.现场监督人员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资格、到场等情况;

3.供应商代表检查各供应商的标函密封、标记情况;

4.主持人按送达标书逆顺序当众启封各供应商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别与供应商就价格、服务、配置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

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技术,商务部分进行打分。

6.由主持人宣布各供应商技术得分与最后报价、总得分。

7.磋商小组按磋商办法和细则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8.主持人宣读磋商结果。

9.磋商结束。

第五章 采购合同草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项目, (时间) (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按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三、技术资料

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向甲方交纳1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服务质量问题两个月内无息退还。

六、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选用)

1. 服务质量保证期 / 年。

2. 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 元。

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 履行时间:1年,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合同期满,甲方将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价,经评价满意,结合双方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最多续签1次(最长期限1年)。

2. 履行方式:直接提供服务。

3. 履行地点:按甲方要求。

九、款项支付

1.付款方式:甲方采取一月一结的方式对乙方配送食材进行结算。乙方在30日前将正式发票提交甲方,甲方于次月10日前付款。

十、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解除合同。

3.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2.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经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鉴证后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代理公司鉴证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方: 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鉴证日: 年 月 日

正本(副本)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一、响应文件封面

资信文件

(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响应方: (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资信文件

1. 磋商响应函

致: (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磋商公告(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提交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响应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响应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争议。

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__90__天。

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 职务:______ _______

磋商响应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供应商资格声明

(采购单位名称):

本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

同意此次投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

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本单位如中标,保证按照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声明日期: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并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磋商响应方((公章):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书面声明

致: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三、技术文件格式

自评表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自评分

页码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四、商务文件格式

1.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类别

报价下浮范围(%)

投标报价下浮率%

1

瓜果、蔬菜、豆制品类

10%-15%

2

肉类、禽类、鱼类、海鲜类、冻品类

5%-10%

3

调味品类

3%-8%

4

大米面粉类、食用油类

3%-8%

1.报价保留一位小数。

2.本项目所报投标下浮率不得超出报价下浮范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在服务期限内中标报价下浮率为固定不变,无论市场价格怎么变化,双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进行变更。报价应包含中标人提供货物价款、人员的劳务(劳动、社会、医疗、安全)、仓储费、装卸车费、途中运输费、途中损耗费、检测、验收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险、税金等所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价中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磋商响应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二次报价表(最终报价、评审后提供

项目名称:江山市贺村中心卫生院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2020ZFCG-0505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类别

报价下浮范围(%)

投标报价下浮率%

1

瓜果、蔬菜、豆制品类

10%-15%

2

肉类、禽类、鱼类、海鲜类、冻品类

5%-10%

3

调味品类

3%-8%

4

大米面粉类、食用油类

3%-8%

注:报价包含所有费用。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