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阜宁县实验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FNCG[2020] 130 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校长
项目联系电话:151893531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宁县实验小学
地址: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
联系方式:王校长151893531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项利芹15298553759
代理机构地址: 城南大厦A座16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概况: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食堂厨具,设备等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6.8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4日 08:30 至 2020年07月02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221.231.107.42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21.231.107.42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标书编号:FNCG[2020]130号
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 阜宁县实验小学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二O二O年六月 二十四 日
目 录
招标公告 ..................................3-6
投标须知前附表..............................7
第一章 投标须知...........................8-17
第二章 项目需求.........................18-21
第三章 合同条款...................... ...22-26
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27-30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31-43
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CG[2020] 130 号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实验小学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食堂厨具、设备等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56.8 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营使用。
5、供货及安装地点:由采购人指定的最终供货安装地点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等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最新合格标准(所有产品质量保修期均自竣工验收交货使用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质保期内因质量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7、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特别提醒:1、报名信息审核时间分为四个时段:每日8:30、11:00、14:30、17:00。2、投标人报名信息提交后,无需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工作人员自动对各投标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3、如有当日报名结束的项目,且投标人在17:00以后提交的,可以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18:00以后提交的到下一个工作日审核。咨询电话:0515-89791616/89793288)。
2、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 6月 24 日8:30至2020年 7月 2 日19:00。
3、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由于招标文件发售系统,无法识别0元支付,故招标文件系统中招标文件售价为0.01元,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可以凭单位支付证明办理退还手续)
特别提醒: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 月 16 日15:00时,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 16 日15:00时,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
六、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七、本次服务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单位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安装好,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合同总价款的5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两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子账户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本次服务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服务文件相关条款。
九、招标人地址:阜宁县长春路
联系人: 王校长 联系电话 15189353178
十 、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6楼
联系人:项利芹 联系电话: 15298553759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〇二〇年六月 二十四 日
附件: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投 标 的 函
致:阜宁县实验小学
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FNCG[2020] 130 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须知前附表
1、招标文件编号:FNCG[2020] 130 号 |
2、项目名称: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 |
5、项目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营使用 |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等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最新合格标准(所有产品质量保修期均自竣工验收交货使用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质保期内因质量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
7、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 7月 16 日15:00时 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行政审批局五楼,香港路549号) |
8、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见招标公告 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221.231.107.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见招标公告 |
9、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7月 16 日15:00时。 递交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于2020年 7月 16 日14:30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
11、开标时间:2020年 7月 16 日15:00 时 地 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 |
12、采 购 人:阜宁县实验小学 地址:阜宁县长春路 联系电话: 151893531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6楼 联系电话:15298553759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实验小学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食堂厨具、设备等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56.8 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货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营使用。
5、供货及安装地点:由采购人指定的最终供货安装地点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等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最新合格标准(所有产品质量保修期均自竣工验收交货使用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质保期内因质量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7、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标书发售时间、地点
1、标书发售时间:见招标公告。
2、标书发售地点:见招标公告。
3、标书每份售价: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7月 16 日15:00 时,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
五、投标有效期
见前附表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代理费用
(一)、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子帐户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12880188000104443- 0045221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标段)对应的子账号分别汇入相应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帐户直接转(汇)到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阜宁支行;帐号:详见上述子帐号,联系电话0515-8979160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帐、电汇等形式缴纳(谢绝现金缴纳)。
采用子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投标人无需到阜宁县行政审批局大楼505财务室保证金收退处换取收据,可以直接递交投标文件。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纳情况原则上以江苏银行现金管理平台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投标人保证金确已汇至投标保证金子账户,而江苏银行现金管理平台系统未显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系统出具的交易记录为准)。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或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或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缴纳到账的,评标委员会均将否决其投标。
特别提醒:
(1)保证金子账户中间的“-”号,应为英文半角状态(请投标人在输入时检查状态是否为半角状态),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
(2)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事宜,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汇到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缴纳过程中,如遇到相关问题,请电话联系江苏银行阜宁支行营业部,电话0515-87737991,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5-89791602。
2、投标保证金退还
非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可退还(在没有投诉、质疑的情况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到位后退还,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保证金后视为主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中标的同时取消其中标资格。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3)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或虚假参数等虚假材料参加投标的;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5)恶意质疑、投诉,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
(6)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的;
(7)未有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
(8)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委托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有符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由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代表采购人上缴县财政。
(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执行,中标供应商应按阜政办发﹝2015﹞56号文件规定要求,在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质疑期结束之日起十日内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等形式从中标供应商的基本帐户转至下列账户,收款单位名称: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宁县南城区支行;帐号:9320 0201 0058 9877 77
中标供应商不遵守本招标文件约定,不能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影响或推迟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苏价费[2009]278号文件,按招标项目中标价的1.5%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在开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 7 月 16 日15:00时
2、开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开标厅
(1)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准时出席,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出示身份证以证明其身份,如不能出示身份证以证明其身份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开标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代表确认无误后进行拆封。投标文件拆封后进行唱标。
(3)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通知内容应当明确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采购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主要内容。
八、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
1、2020年 7月 3 日12时前,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同时,无论情况如何,采购人均认为投标人已对所投标项目的所有条件有了充分了解。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以及踏勘项目现场后持有疑问的,请于2020年 7月 3 日17时前,以书面文件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给予答复。对招标文件中需修改和补充的实质性内容,采购人将以书面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3、投标人如发现招标项目有遗漏的,请于2020年7月3 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以书面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否则,中标人在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得追加任何项目。
4、招标答疑、修改和补充的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招标答疑、修改和补充文件查询方式:采购人的招标答疑、修改和补充的文件一旦在网上发布,即表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了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须直接到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http://222.188.104.198/fnztb/)上查询,不查询者责任自负。
5、标书以外的内容,一律拒绝答复。
友情提醒:投标人在2020年 7月 3 日17:00后向采购人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可拒绝受理和答复。
九、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2020年7月 3 日17时前向采购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不予评标。
2、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地填写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需要法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的部分必须盖章(或签字)。
3、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能发出的修改或补充文件的要求。
4、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投标人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和掌握的市场信息自主报价。要求报价合理、均衡。
十、投标文件
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建议按以下顺序排列组成,并装订成册):
封面;
评分索引表;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承诺函;
3、投标报价单(开标一览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附件);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见第五章附件);
6、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和其他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2018或2019年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投标人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其他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和可以证明其技术资质资格的证书、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一号标书(正本)中注明需要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均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投标人的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印章。
二号标书一份
将一号标书第6条“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和其他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中涉及的部分原件,密封置放在二号标书封袋中,投标时带到投标现场与一号标书同时递交,供评标委员会评审。主要包括: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营业执照上带二维码的,可只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直接装订在一号标书中);
(2)其他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和可以证明其技术资质资格的证书、文件、证明材料原件。
如二号标书中所要求的材料均为复印件并装订在一号标书内,则二号标书可不提供。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人资格资质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再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其它任何证据。投标人需对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性负责。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一号标书、二号标书共2个标书。其中一号标书正副本封面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印章(或签字)后密封。一号标书、二号标书应分别装入一号标书封袋、二号标书封袋(封袋个数、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
一号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是打印的原件,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
未按上述规定制作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所有封袋都应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时间,密封后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3、所有投标文件的封袋封口处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骑缝章为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因密封不牢造成封口在本投标文件唱标前自行脱落的按不合格投标文件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4、所有投标文件应标明正、副本标志,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投标截止时间后拒收投标文件。
十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派被授权人和有关专业人员对评委提出的质询予以澄清,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不澄清者,以有利于采购人为原则。
十三、中标通知、供货合同的签订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意向中标人,经阜宁县行政审批局审核确认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商务合同。
十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作为无效投标及废标处理
A、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或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函未加盖被授权人印章(或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书(原件);或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报价单等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而未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8、投标文件未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价;
10、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2、调减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3、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项目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次采购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标志或装袋的;
18、供应商之间协商一致压低或抬高报价,谋求使某一供应商获得中标或成交,或事先商定由某一供应商中标、成交,再由该中标、成交供应商给予未中标、成交供应商补偿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家以上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或响应性文件,其中实质性条款多处出现雷同,供应商未能说明合理理由的;投标文件错漏相同等。
19、投标人未有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
2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B、废标
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废标情形,予以废标。
C、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十五、违约责任
1、投标截止期至标书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十六、有关说明
1、评标委员会有保留拒绝全部投标权利。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本次招标,投标所涉币值均为人民币。
3、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第一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
4、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及合同签订和履行等产生的争议,除依法可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处理外,均由招标(采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十七、质疑处理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1.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提交,其中投标人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的,应当一次性提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为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的质疑,应为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4事实依据;
4.5必要的法律依据;
4.6提出质疑的日期;
4.7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质疑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9、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人:阜宁县实验小学 电话:151893531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5298553759
十八、标书中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九、监管机构联系电话 0515-87238516、0515-89791616
第%1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食堂厨具、设备等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6.8 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货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营使用。
5、供货及安装地点:由采购人指定的最终供货安装地点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等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最新合格标准(所有产品质量保修期均自竣工验收交货使用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质保期内因质量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7、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1、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拟推荐品牌 |
一、 |
主厨房 |
||||
1 |
单眼大锅灶 |
规格:(1050*1150*800)mm主材sus304优质不锈钢制作,支架国标4×4角钢,名优配件制作而成,特点,火猛噪音小。 |
台 |
3 |
鲁信 比特威 光芒
|
2 |
一炒一温灶 |
规格:( 1050*1150*800)mm主材sus304优质不锈钢制作,支架国标4×4角钢,名优配件制作而成,特点,火猛噪音小。 |
台 |
1 |
|
3 |
调料台 |
规格:( 500*1150*800)mm sus304优质不锈钢国标1.0厚板材制作,精工打磨而成。 |
台 |
3 |
|
4 |
移门操作台 |
规格(1800.*800*800)mm sus304优质不锈钢国标国标1.0厚板材制作,精工打磨而成。 |
台 |
4 |
|
5 |
燃气夹层锅 |
规格:300升可顷式夹层锅,内为食品级304不锈钢抛光打磨制作而成,带隔热层,国内名优炉头,火力强劲。 |
台 |
1 |
龙江 国龙 锡海 |
6 |
燃气双门蒸饭车 |
规格:24盘内外全Sus304不锈钢制作,机制支撑条,配名优出火炉排,自动进水,防干烧。 |
台 |
2 |
鲁信 比特威 光芒
|
7 |
双星平台水池 |
规格:(1800*700*800)mm sus304优质不锈钢国标1.0厚板材制作,精工打磨而成。 |
台 |
1 |
|
二、 |
细加工 |
||||
8 |
双星平台水池 |
规格(1800*700*800)mm sus304优质不锈钢国标1.0厚板材制作,精工打磨而成。 |
台 |
3 |
鲁信 比特威 光芒
|
9 |
双层切配台 |
规格(1800*800*800)mm sus304优质不锈钢国标1.0厚板材制作,精工打磨而成。 |
台 |
4 |
|
10 |
四层莱架 |
规格:(1500*500*1600)mm sus304优质不锈钢国标1.0厚板材制作,精工打磨而成。 |
台 |
3 |
|
11 |
双机双温四门冰箱 |
规格:(1200*700*1800)mm 全不锈钢制作,名优制冷机,温度可随意调节。 |
台 |
1 |
银都 晶贝 江南 |
三、 |
初加工 |
||||
12 |
四层菜架 |
规格:(1200*500*1600)mm sus304优质不锈钢国标1.0厚板材制作,精工打磨而成。 |
台 |
4 |
鲁信 比特威 光芒
|
13 |
双层切配台 |
规格(1800*800*800)mm sus304优质不锈钢国标1.0厚板材制作,精工打磨而成。 |
台 |
4 |
|
14 |
双星平台水池 |
规格(1800*700*800)mm sus304优质不锈钢国标1.0厚板材制作,精工打磨而成。 |
台 |
3 |
|
15 |
多功能切菜机 |
规格:600型,可切多种形状蔬菜,节能省时,少人工。 |
台 |
1 |
美鹰、银鹰、铭瑞祥 |
16 |
绞肉机 |
规格:绞切三用,全不锈钢制作,铜线高质量电机。功率大,性能好。 |
台 |
1 |
神虎 美鹰 恒信 |
![]() ![]() 我要登录 ![]() ![]()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 相关项目
蒸饭机询价公告
2025-04-11
阜宁县北汛初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9
盐城市田家炳实验小学改造建设食堂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7
阜宁县三灶中心小学食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6
盐城市妇联实验幼儿园资产处置公告
2025-03-24
建湖县第二中学食堂后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
2025-03-24
清洗学校食堂油烟机
2025-03-23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敬老院慰问品采购项目
2025-03-17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敬老院慰问品采购项目
2025-03-15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敬老院慰问品采购项目
2025-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