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06-24 附件下载
一、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440700-202006-180001-0007
二、 项目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
三、 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一:
1. 供应商名称:江门市鹏中皇食品超市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里村大湾里113号2幢首层自编10501号;中标(成交)金额:850000.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一:
货物类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油 | 金龙鱼 | 5L 调和油 非转基因金装金龙鱼1:1:1? | 一批 | 下浮率为15% |
五、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1.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人
2.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陆英发、杜亚兰
3. 采购人代表名单:朱惠庄
4.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按照下述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货物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7500.00元的按7500.00元收取。
2. 收费金额(元):12750.00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 评审意见
1) 综合评分法排序表
包组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 得分 | 商务 得分 | 价格 得分 | 综合 得分 | 推荐排名 |
包组一 | 广东利达隆农产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2.00 | 37.00 | 28.33 | 87.33 | 6 |
广东好来客食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3.00 | 37.00 | 27.72 | 97.72 | 2 | |
广东南脉食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2.67 | 37.00 | 28.02 | 87.69 | 5 | |
江门市绿诚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1.33 | 37.00 | 28.49 | 96.82 | 3 | |
江门新供销侨润贸易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67 | 33.00 | 30.00 | 93.67 | 4 | |
江门市鹏中皇食品超市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2.00 | 37.00 | 30.00 | 99.00 | 1 |
2. 本项目包组二供应商不足法定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包组二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二路7号
联系方式:0750-316803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黄女士;采购人:朱先生
电话:0750-3390080;0750- 3168083;
十、 附件:
1、 采购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4日
政府采购货物竞争性磋商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CLF0120JM00ZC31
项目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温馨提示!!!
1、 为响应政府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在疫情期间,政府采购供应商提起质疑、询问,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质疑函、询问函原件。供应商提交质疑函的,交邮时间应为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期限内。供应商可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书面质疑函、询问函,质疑、询问材料每页应加盖公章后扫描,以扫描件提交(邮寄地址、电子邮箱详见第四章磋商须知前附表)。
2、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再重新注册,但注册信息有变更的,应对注册信息进行变更)
3、 如无另行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4、 本项目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与磋商,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磋商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5、 响应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6、 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7、 请正确填写《磋商报价表》。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8、 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9、 响应供应商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磋商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10、 响应文件建议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多包组项目如响应供应商同时对多个包组响应的,建议每个包组分别装订。
11、 递交响应文件前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
12、 上述提示内容非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磋商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4
第二章 采购需求 7
第三章 评审方法与标准 13
第四章 磋商须知 27
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 27
一、总 则 30
二、磋商文件 31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32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36
五、竞争性磋商流程与合同签订 36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40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 4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0
第一章磋商邀请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 采购项目编号:CLF0120JM00ZC31(440700-202006-180001-0007)
2、 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
3、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50000.00
4、 采购数量:一批
5、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包组一:肉类及粮油等,850000.00元;包组二:干货、调味料等,600000.00元
(2) 采购项目品目:其他货物
(3)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就餐人员约230人,负责全体干部职工的日常餐饮供应工作。为进一步规范食堂物资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现通过本项目确定两家成交供应商,为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提供原料及其配送服务。
(4)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江门市财政局
(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6、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 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 成功报名并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回执》)。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7、 获取磋商文件
(1) 获取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供应商(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index.html,中文域名: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完成报名步骤后,缴纳标书款人民币150.00元至(收款人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账号:9550880212701900185。转账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简编:20JM0031),供应商报名并缴费后视为成功获取纸质磋商文件。供应商报名后可在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纸质文件请联系代理机构(黄小姐,0750-3390080)。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网上登记再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
2、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必须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是供应商成功下载磋商文件、完成报名手续的唯一证明。供应商应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响应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750-3390080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详见上述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的线上链接地址)进行报名,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2日15时00分。
10、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11、 磋商时间:2020年6月22日15时00分。
12、 磋商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13、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5日止。
14、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黄小姐 |
联系电话:0750-339008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朱先生 |
联系电话:0750- 3168083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二路7号 |
联系人:张海盈 |
联系电话:0750-3168037 |
传真:0750-3168039 |
邮编:529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6月10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1、 有关说明:
(1)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以包组为单位的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 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响应无效。
2、 项目基本概况: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就餐人员约230人,负责全体干部职工的日常餐饮供应工作。为进一步规范食堂物资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现通过本项目确定两家成交供应商,为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提供原料及其配送服务。
3、 采购项目一览表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供货期 |
核心产品 |
主要标的 |
包组一 |
肉类及粮油等 |
一批 |
8500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油 |
油 |
包组二 |
干货、调味料等 |
一批 |
6000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牛奶 |
牛奶 |
4、 采购内容:
包组一:采购内容:主要供应:猪肉类、家禽类、鱼类、牛羊类、冻品、腊味、菜类、瓜类、水果、米、油(花生油、调和油、麻油);
辅助供应:鸡蛋、干货类(各种豆、冬菇、云耳、虫草花、松茸菇、薏米、茨实、沙参、玉竹、莲子、白果、蜜枣等)、调味料(盐、糖、豉油、柱候酱等)、各种杂粮、腐竹类、榨菜、牛奶、各种面粉类。
包组二:采购内容:主要供应:鸡蛋、干货类(各种豆、冬菇、云耳、虫草花、松茸菇、薏米、茨实、沙参、玉竹、莲子、白果、蜜枣等)、调味料(盐、糖、豉油、柱候酱等)、各种杂粮、腐竹类、榨菜、牛奶、各种面粉类;
辅助供应:猪肉类、家禽类、鱼类、牛羊类、冻品、腊味、菜类、瓜类、水果、米、油(花生油、调和油、麻油)。
5、 供应要求(适用于各包组)
1、供应商自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养殖场,或与相关种植、养殖基地签订期限涵盖本项目供货期限的供应协议。
2、供应商有固定配送场地,有多台专业配送车辆。
3、供应商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相关食品安全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有农产品检测设备,具有产品追溯相关管理系统,确保所有供应产品可追溯。
4、供应商需建立全面、完善的项目方案,对食品原材料的清洁加工、运输、装卸、派发及售后服务等都有明确保障措施,对整体质量控制方案(原材料选定、包装、运输途中,送达采购人指定地后)的保障措施。
5、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工作人员具有相关资质证书。
6、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食品原材料的清洗加工、运输、装卸、派发及售后处理、验收方案、应急突发事件处理(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措施)、服务承诺等内容。
7、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
8、为保证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供应商应当有相应的运输能力、仓库存储能力、冷库存储能力及人员保障。
9、为保证项目服务质量,提供的服务能贴合采购人需求,有针对性,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供个性化服务(信息化服务、营养搭配建议等)
10、供应商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若因供应商提供货物的问题造成食品安全问题或事故,并经相关部门和检测机构鉴定为供应商责任的,供应商除须负担全数医药费外,还须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解除供货合同,将视情节轻重主张经济赔偿和违约金。
6、 供货要求(适用于各包组)
1、供应商需承诺所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保证在有效期内,无异味或霉烂变质的情况,如不符合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2、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真价实,均有正规合法来源,能提供可追溯的票据及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如检验检测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
3、供应商应采购人要求准时将物品送至采购人指定食堂,必要时对指定种类食品进行冷链配送。运输食品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4、供应商须对部分生鲜肉类(三禽、鱼等)和菜类进行前处理加工,确保有较高可使用率,配送至采购人食堂。
5、供应商必须负责所供商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6、商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人通知的为准。供应商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7、供应商须建立及时响应机制: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订单进行调整,临时修改订单内容或增加新的订单,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 小时内将货物送达,经采购人验收核对后,才算完成供货。
8、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供应商未能履行磋商文件或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供应商追究违约责任,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9、采购人需要索取进货凭证和检验报告时,供应商需在30分钟内提供相关资料给采购人。
7、 质量要求(适用于各包组)
1、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①鲜肉确保每日新鲜,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放血状况良好,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黏液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无点状、虫状等小颗粒灰白色寄生虫。弹性良好,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无碎骨,无注水。五花肉指肥瘦比例为 3:7(三线肉)猪肉;瘦肉指脂肪含量低于5%的去皮瘦猪肉;排骨指脂肪含量低于5%,不带排骨头,整排的猪排骨。
②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③冷冻食品类产品外包装须有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要素完整的中文标签。
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④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
2、蔬菜瓜果类
①蔬菜瓜果均来自蔬菜瓜果生产基地,具体提供的品种顺应季节变化,附有合格的检测报告或快检报告,农药残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值》(GB2763-2014)的规定。所有蔬菜瓜果在交付采购人前须经过前期处理,可食用率达到95%以上。
②蔬菜色泽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不允许有因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
③水果应当色泽光鲜、水润饱满、无腐烂,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带有芳香味。
3、粮油类 、调味品类
粮油类 、调味品类要提供附有合格检验报告、标识齐全、保质期至少还有三个月以上的预包装食品。散装豆类要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提供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产品。
4、干货制品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
5、所提供的货物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的厂家生产的全新、合格以上、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包装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2/3。响应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的,一经发现,除被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被处以罚款。
8、 报价要求(适用于各包组)
以江门市菜篮子报价中心公布的价格为基准价格,响应供应商报报价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报价不得大于100%,不能为负数,否则被视为无效响应。
1、每个采购周期的定价时间为每月9日、19日、28日,每期根据江门市菜篮子报价中心公布的市区平均零售价为基准价。
2、当采购江门市菜篮子报价中心未公布的品种,以江门市价格信息网公布的为准,江门市菜篮子报价中心和江门市价格信息网都未公布的品种,采购人可参照以下原则确定基准价格:
(1)采购人可根据定价当日前10天内该品种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价;
(2)采购人参照江门市菜篮子价格信息网(江门市价格信息网)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或江门市超市(大昌、永利超市)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价(类比参照物由采购人确定);
(3)供货时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具体协商,以市场调查价为基准价。
结算公式:结算价格=基准价×(1-报价下浮率)×实际供货重量
9、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适用于各包组)
(1) 交付或实施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 配送的地点: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二路7号和星河路36号
10、 履约保证金(适用于各包组)
(1) 提交说明
1. 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工作日内;
2. 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
3. 方式:转账、银行履约保函;
(2) 退还说明:
1. 时间、方式和条件: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退还或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内失效。不计利息。
2. 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 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成交供应商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11、 付款及结算方式(适用于各包组)
(1) 合同款支付:
1. 每月按上月实际采购额结算,每月初采购人汇总送货验收合格单后与成交供应商核对后,通知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月采购金额。
2. 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3. 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
(2) 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
第三章评审方法与标准
一、说明:
(1) 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资格、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并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若响应供应商不满足《资格、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响应无效。
(2) 本项目按各包组进行独立评审,按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
(3) 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最后报价及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最后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
(4) 各包组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就各个响应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5) 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响应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6)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7) 原件递交要求:
1. 评审内容中所要求提交“原件”资料应独立封装,并内附“资料原件提交清单”(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以便磋商小组核对,如未提供原件的,该项评分为0分。
2. 响应供应商应将“原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原件于评审结束后退回。
资格、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1)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2 |
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3 |
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
4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5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2)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4) |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5) |
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6) |
成功报名并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回执》)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
(8) |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
(9) |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10) |
磋商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且磋商有效期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
(11) |
响应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的; |
(12) |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13) |
最后磋商下浮率报价没有大于或等于100%,也没有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的; 备注:本评审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评审。 |
(14) |
响应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
(15) |
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 |
(16) |
响应文件没有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响应的条款。 |
综合评分表(适用于包组一)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分) |
权重(%) |
一 |
技术部分(33分) |
|||
(1) |
食品质量保证方案 |
响应文件有提交针对本项目磋商货物的食品质量保证(承诺)方案(含产品选取来源、品牌、生长环境、加工过程、包装标准、保存、运输方案等项目实施环节)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含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食品和安全保证承诺)。 提供的食品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具体详细、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书要求的,可行性强的,得10分; 提供的食品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具体详细、基本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书要求的,可行性较强的,得6分; 提供的食品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较为详细、基本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书要求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 须提供食品质量保证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并加盖公章,无或其他得0分。 |
10分 |
10% |
(2) |
服务响应措施及速度 |
响应文件针对本项目特性提交了详细合理的服务响应措施(包含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服务响应的人员安排等)及承诺具体、贴合本项目采购需要,配送响应速度快(20分钟内到达现场)的,得8分; 响应文件提交了服务响应措施(包含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服务响应的人员安排等)及承诺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配送响应速度较快(40分钟内到达现场)的,得5分; 响应文件提交了服务响应措施(包含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服务响应的人员安排等)及承诺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配送响应速度一般(60分钟内到达现场),得2分。 须提供服务响应措施、承诺及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无或其他得0分。 |
8分 |
8% |
(3) |
应急突发事件的食品配送措施 |
就响应文件中针对发生应急突发事件时,提供的有关食品配送的周密性、时效性、多样性等解决措施及处理方案进行评价: 解决措施及处理方案详细完善的,合理可行的得5分; 解决措施及处理方案较为详细的,可行较好的得3分; 解决措施及处理方案一般的,不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分; |
5分 |
5% |
(4) |
配送服务方案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方案(包括:配送人员、配送现场图片等)内容具体齐全性、科学性、 完整性等进行评审: 配送方案内容全面具体,表达清晰、完整、严谨,配送方案内容针对性强,得5分; 配送方案内容较全面具体,表达较清晰严谨,配送方案内容针对性较强,得3分; 配送方案内容基本全面,表达基本清晰,配送方案内容针对性一般,得1分; 须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并加盖公章,无或其他得0分 |
5分 |
5% |
(5) |
服务水平 |
服务承诺: 1、 肉、菜的可使用率达到90%以上; 2、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 3、 干货类制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2/3。 4、 采购人需要索取进货凭证和检验报告时,供应商能在30分钟内提供; 5、 采购人临时修改订单内容或增加新的订单,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 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方案具体详细、提供的承诺函时间或质量上优于以上要求的,可行性强,证明充分的,得4分; 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方案具体详细、提供的承诺函时间或质量上基本符合以上要求的,可行性较强,证明较充分的,得2分; 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方案较为详细、提供的承诺函时间或质量上基本符合以上要求的,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提供承诺书和保障措施方案、证明文件。) |
4分 |
4% |
(6) |
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
所提供农副产品的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则所提供每种产品加0.5分,最多加1分,否则不加分。 备注: 1)提供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所提供产品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商的产品,应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或授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
1分 |
1% |
二 |
商务部分(37分) |
|||
(1) |
响应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经验 |
2018年1月1日至今同类食品配送项目经验,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得5分。 备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及至少提供一张在合同期限内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
5分 |
5% |
(2) |
响应供应商产品安全追溯能力及保障 |
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或租赁)的专业配送车辆数量的综合情况评价: 1、配送车辆达到15辆以上的,得4分; 【10--15】辆的,得3分; 【6--9】辆的,得2分; 【1--5】辆的,得1分; 无,得0分。 2、其中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或租赁)的冷藏车每辆加1分,本项最高3分。 备注: 1)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及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租赁期须涵盖本项目供货期)复印件。 2)提供车辆必须以响应供应商名义购买或租赁,其他情况不得分。 |
7分 |
7% |
(3) |
响应供应商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及荣誉情况 |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备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5分 |
5% |
(4) |
专业检验检测设备 |
根据响应供应商的专业检验检测设备、响应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各类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能同时对食品的农药残留、注水肉检测、添加剂、非法添加、重金属、生物毒素、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检测,每提供一个检测设备得1分,最高得5分。 (注:检验检测设备需同时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和检验检测工作室及检验检测设备场地图片(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得分)。 |
5分 |
5% |
(5) |
响应供应商的团队实力 |
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 1、具有中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2、根据人员配备情况,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评分: 配备人员≥25人,4分;25 人>配备人员≥10 人,2分;配备人员<10 人,0分。 注:响应供应商需提供配备人员的劳动合同。(提供复印件,原件核查) |
5分 |
5% |
(6) |
响应供应商种植场和养殖场的情况 |
以响应供应商自有或合作的种、养殖场面积: 1000亩(含)以上,得5分; 600亩(含)-1000亩(不含),得3分; 300亩(含)-600亩(不含),得1分; 300亩(不含)以下,得1分;无,得0分。 备注: 提供响应供应商自有或持股证明文件或资金投入协议或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否则不得分。 |
5分 |
5% |
(7) |
响应供应商产品安全保障 |
1、响应供应商具有完善的产品安全和追溯制度得2分; 2、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 保险额为500万元或以上的,得3分; 【200-500)的,得1分; 保险额200万以下或没有提供资料的,得0分; 备注: 1)提供产品在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在购进、登记、验收、检验全流程的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等佐证材料复印件,无或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2)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
5分 |
5% |
三 |
价格部分 |
|||
(1) |
最后磋商报价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0×价格权重 备注: 1.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后磋商报价得分,详见《政策功能(价格扣除)》; 2. 磋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4. 最后磋商报价以“1-报价下浮率”进行价格评分的计算。 |
30分 |
30% |
合计 |
100分 |
100% |
综合评分表(适用于包组二)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分) |
权重(%) |
一 |
技术部分(31分) |
|||
(1) |
响应供应商的总体实施方案 |
总体实施方案包括: 1.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 2.食品原材料的加工制作、运輸、装卸、派发及售后处理; 3.验收方案。 项目实施计划全面完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得10分; 项目实施计划较全面、完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得6分; 项目实施计划基本完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 须提供总体实施方案并加盖公章,无或其他得0分。 |
10分 |
10% |
(2) |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措施 |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措施合理可行的,得5分;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措施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 须提供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措施并加盖公章,无或其它得0分。 |
5分 |
5% |
(3) |
质量控制方案 |
对磋商文件中的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分(包含:原材料选定、包装、运输途中,送达采购人指定地后的整体质量控制方案) 方案非常完善详细,可行性强的,贴合实际需求的,得10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且能满足用户需求书的,得6分; 方案较差,不能满足用户需求书的,得2分。 |
10分 |
10% |
(4) |
响应供应商管理制度 |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 响应供应商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得5分; 响应供应商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良好得3分; 响应供应商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完善1分; 须提供管理制度并加盖公章,无或其它得0分。 |
5分 |
5% |
(5) |
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
所提供农副产品的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则所提供每种产品加0.5分,最多加1分,否则不加分。 备注: 1 提供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 如所提供产品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商的产品,应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或授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
1分 |
1% |
二 |
商务部分(39分) |
|||
(1) |
响应供应商仓库情况 |
根据响应供应商在江门市区(只限于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自有或租赁的仓库面积或承诺成交后在江门市区(只限于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设立仓库面积情况情况进行评分: 仓库面积≥200平方米的得5分;200平方米>仓库面积≥100平方米的得3分;100平方米>仓库面积≥50平方米的得2分,仓库面积 <50平方米的得1分;无仓库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得0分。 注: 若为租赁仓库,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蓬江区或江海区或新会区仓库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若为自有仓库,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仓库的房产证明材料或买卖房产合同复印件, 若仓库为承诺成交后设立需提供承诺函。 |
5分 |
5% |
(2) |
响应供应商种植场和养殖场的情况 |
以响应供应商自有或合作的种、养殖场面积: 600亩(含)以上,得5分; 450亩(含)-600亩(不含),得3分; 300亩(含)-450亩(不含),得1分; 300亩(不含)以下,得1分;无,得0分。 备注: 提供响应供应商自有或持股证明文件、资金投入协议、租赁或产权证明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否则不得分。 |
5分 |
5% |
(3) |
响应供应商运输能力 |
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配送车辆数量的综合情况评价: 配送车辆≥8辆的,得5分; 配送车辆≥6辆的,得3分; 配送车辆≥4辆的,得1分; 配送车辆<4辆的,得0.5分;无,得0分。 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冷藏车每辆另加1分,最高加2分。本项最高得7分。 备注: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及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租赁期须涵盖本项目供货期)复印件,以响应供应商名义购买或租赁,其他情况不得分。 |
7分 |
7% |
(4) |
响应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同类项目经验 |
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同类食品配送项目经验,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得4分。 备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及部分发票复印件。 |
4分 |
4% |
(5) |
2019年至今用户满意度调查或质量评定情况 |
每出具一个不同用户单位评价为“满意”或质量评定证明“优”或同等级别的用户评价材料得0.5分,最高得3分,无不得分。 注:提供用户满意度调查表或质量评定证明加盖用户公章 |
3分 |
3% |
(6) |
服务水平 |
服务承诺: 1、 肉、菜的可使用率达到90%以上; 2、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 3、 干货类制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2/3。 4、 采购人需要索取进货凭证和检验报告时,供应商能在30分钟内提供; 5、 采购人临时修改订单内容或增加新的订单,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 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方案具体详细、提供的承诺函时间或质量上优于以上要求的,可行性强,证明充分的,得10分; 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方案具体详细、提供的承诺函时间或质量上基本符合以上要求的,可行性较强,证明较充分的,得6分; 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方案较为详细、提供的承诺函时间或质量上基本符合以上要求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提供承诺书和保障措施方案、证明文件。) |
10分 |
10% |
(7) |
响应供应商产品安全保障 |
1、响应供应商建立完善的产品安全和追溯制度得2分; 2、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 保险额为500万元或以上的,得3分; 【200-500)的,得1分; 保险额200万以下或没有提供资料的,得0分; 备注: 1)提供产品在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在购进、登记、验收、检验全流程的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等佐证材料复印件,无或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2)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
5分 |
5% |
三 |
价格部分 |
|||
(2) |
最后磋商报价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0×价格权重 备注: 1.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后磋商报价得分,详见《政策功能(价格扣除)》; 2. 磋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4. 最后磋商报价以“1-报价下浮率”进行价格评分的计算。 |
30分 |
30% |
合计 |
100分 |
100% |
政策功能(价格扣除)
1、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C1的扣除(C1的取值为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2)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3.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3.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 响应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3、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1) 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2) 本次采购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对于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1%的价格扣除。
(3) 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的公章。
第四章磋商须知
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
本磋商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与《磋商须知通用条款》的条款项号一一对应,是对《磋商须知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之处,应以本磋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项号 |
内容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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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磋商文件 |
||||||||||||||||||||||||||||||||||||
(三) |
1 |
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
√不举行; □举行: (1) 集中时间:年月日: (2) 地点:(必须明确写明具体门牌号) (3) 联系人: (4) 联系电话: |
|||||||||||||||||||||||||||||||||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
(四) |
1 |
响应文件式样与份数 |
(1)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介质一份。 (2) 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 电子介质是指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后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或光盘。 (4) 若电子介质的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符,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
|||||||||||||||||||||||||||||||||
2. |
单独密封资料 |
响应供应商还应将以下资料一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单独密封资料”字样,为了方便后续相关事宜的办理。 (1) 电子介质; (2) 开票资料说明函; (3)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4)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
||||||||||||||||||||||||||||||||||
(五) |
1 |
磋商报价 |
磋商报价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如有删除品种、缺项、漏项(数量不符合将被视为漏项)的,视为无效响应。 |
|||||||||||||||||||||||||||||||||
2 |
磋商报价 |
包含但不仅仅限于: ①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是提供境外的货物,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己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用。 |
||||||||||||||||||||||||||||||||||
4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每项报价或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
||||||||||||||||||||||||||||||||||
(十) |
1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中关于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及有关条款不适用。 |
|||||||||||||||||||||||||||||||||
(十一) |
1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日。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
|||||||||||||||||||||||||||||||||
五、竞争性磋商流程与合同签订 |
||||||||||||||||||||||||||||||||||||
(二) |
1(1) |
磋商小组人数 |
√3人 □5人 |
|||||||||||||||||||||||||||||||||
2(8) |
响应文件报价修正原则 |
/ |
||||||||||||||||||||||||||||||||||
(三) |
1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家,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排名前3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
|||||||||||||||||||||||||||||||||
(六) |
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下述方式一收取; 方式一:成交供应商 方式二:采购人 (2) 各包组按下述第(3)点方式进行独立计算; (3) 按照下述方式一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方式一: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货物类□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7500.00元的按7500.00元收取。
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或采购预算)为8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850-500)万元×0.8%=2.8万元 合计收费=1.5+4.4+2.8=8.7(万元) (4) 响应供应商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5) 响应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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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询问、质疑、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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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4 |
询问函接收联系方式 |
联系人:苏小姐 联系电话:0750-3390080-608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403室 电子邮箱:cailianjm@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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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5 |
质疑函接收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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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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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江门政府采购网(http://163.177.97.54/index.asp)、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index.html)。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备注: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者其省级分网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省级分网发布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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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
方式一:√不允许; 方式二:□允许: (1) 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2) 分包金额(比例) (3)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4) 响应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 监督管理部门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 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磋商文件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3.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的联系事项。
(3) 关于响应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
1. 响应供应商是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 “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其中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且满足实质性采购需求。
3.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5.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6.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5) 磋商费用
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其他
1. 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供应商向本磋商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磋商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二、磋商文件
(1) 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1. 本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2. 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磋商文件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评审方法与标准
第四章 磋商须知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本磋商文件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澄清(更正/变更)公告由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通知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系统推送时间视为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收悉澄清(更正/变更)公告时间。
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 磋商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
1. 除非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1)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 磋商的语言
%2.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2) 响应文件的构成
%2. 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响应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仅仅限于价格文件、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
%2.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3) 响应文件的编写
%2. 响应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可以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响应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成册,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2.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若响应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己承担。
(4)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 响应供应商应准备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式样和份数的副本、正本和电子介质的响应文件。
%2. 请响应供应商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交单独密封资料。
%2. 响应文件的签署
(%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磋商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以及磋商文件中明示盖公章处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3)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盖个人名章或签字或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才有效。
%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 响应文件的密封:
%3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3 不足以造成响应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响应文件内容泄密的,不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未密封。
(2) 响应文件的标记:
1 信封或外包装上需清楚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响应供应商地址、包组号(如有)的字样。
2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5) 磋商报价
1.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中采购项目技术或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报价表》的要求报出价格。响应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报出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金额以外的费用。
2. 磋商报价应包含: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3. 响应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
4.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磋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5. 本次磋商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 报价货币
1. 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7) 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1. 除非磋商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如果磋商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则必须满足:
(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规定。
(2) 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同一合同项下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磋商;
(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响应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响应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 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 证明响应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 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如果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
2.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9) 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 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磋商的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 证明货物或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
(2) 货物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适用货物类项目)
(3) 对照磋商文件货物或服务内容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采购内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响应供应商在阐述时应注意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要求和标准,响应供应商在磋商中要实质上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
(10) 磋商保证金
1. 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2. 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 磋商有效期
1. 磋商应自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
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响应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1.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1.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和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时点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 除响应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情形外,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或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响应文件。
3. 除截至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形外,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均不予退还。
五、竞争性磋商流程与合同签订
(1) 响应文件的接收
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接收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各响应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全体响应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全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2) 磋商与评审
1. 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
(1) 本次磋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人数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磋商小组成员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 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4)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5) 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6)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磋商过程
(%2) 资格、符合性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资格、符合性审查表》,未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不进入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对响应有效性认定存在争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以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到顺序为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
(%2)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由磋商小组决定。
(%2)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本须知“最后报价供应商可以为2家”特殊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 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非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报价修正的原则如下:
%3 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最后磋商报价)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表(最后磋商报价)为准;
%3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表(最后磋商报价)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2)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审查,未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
(%2) 响应供应商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 最后报价供应商可以为2家的特殊情形:
%2 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3. 评审方法和标准
(%2) 磋商小组将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 评审步骤:
%3 详细评审: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技术、商务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
%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 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2)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本须知“最后报价供应商可以为2家”特殊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指未经价格扣除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如技术部分得分仍然相同的,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推荐。
%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且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上述第(1)点中的顺序确定,其他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响应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 凡是列入核心产品范围的,只要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均被认定为一家响应供应商来计算。
%2. 各包组不兼投且不兼中。
(4) 确定成交供应商
%2. 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 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6) 采购代理服务费
%2. 按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7) 合同的订立
%2.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
(8) 合同的履行
%2.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响应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9) 终止采购活动
%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3)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1) 询问
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2. 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采购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4. 接收询问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5. 具体询问函的格式详见本须知附件。
(2) 质疑
1. 质疑期限: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之日早于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 提交要求:
(%4) 以书面纸质质疑函原件(不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的质疑函)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4) 质疑函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3 具体且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4)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4.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纸质质疑函原件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 具体质疑函的格式详见本须知附件。
(7) 投诉
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附件: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人单位名称):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项目(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地址:
电子邮箱:
日期:年月日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电子邮箱: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组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质疑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地址:
日期:年月日
附件: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证明材料来源 |
证明对象 |
1 |
|||
2 |
|||
…… |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包组号。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第五章合同格式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乙 方(成交供应商):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项目编号:CLF0120JM00ZC31)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1、 采购标的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
2 |
||||||
3 |
||||||
合计总额:¥ 元; 大写: |
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运输保险、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2、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
3、 供货要求
(1) 乙方所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保证在有效期内,无异味或霉烂变质的情况,如不符合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2) 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真价实,均有正规合法来源,能提供可追溯的票据及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如检验检测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
(3) 乙方应甲方要求准时将物品送至甲方指定食堂,必要时对指定种类食品进行冷链配送。运输食品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4) 乙方须对部分生鲜肉类(三禽、鱼等)和菜类进行前处理加工,确保有较高可使用率,配送至甲方食堂。
(5) 乙方必须负责所供商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 商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甲方通知的为准。乙方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
(7) 乙方须建立及时响应机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订单进行调整,临时修改订单内容或增加新的订单,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 小时内将货物送达,经甲方验收核对后,才算完成供货。
(8) 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乙方未能履行磋商文件或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追究违约责任,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9) 甲方需要索取进货凭证和检验报告时,乙方需在30分钟内提供相关资料给甲方。
4、 质量要求:
(1)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 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 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5、 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 交货期:详见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2) 交货方式:详见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3) 交货地点:详见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6、 付款方式:详见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7、 履约保证金:详见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8、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年,质保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换、包退,期满后可同时提供服务。
(2) 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
9、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到期拒付货物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10、 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2、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3、 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14、 合同生效
(1) 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监督管理部门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包装封面参考
响 应 文 件 口 单独密封资料 口 正本 口 副本 项目编号:CLF0120JM00ZC31 项目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供应商地址: 参投包组: |
响应文件目录表
1、 相关说明:
1. 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
2. 响应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编号为CLF0120JM00ZC31。
3. 响应供应商按照《资格、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并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未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为无效响应,不进入详细评审。
4.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三章评审方法与标准的《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相关各类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项目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
一、价格评审自查表 |
||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证明文件 |
1 |
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 |
第( )页 |
2 |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
第( )页 |
3 |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
第( )页 |
4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
第( )页 |
5 |
政策功能情况(如有) |
第( )页 |
6 |
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情况(如有) |
第( )页 |
项目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
二、资格、符合性自查表 |
|||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文件 |
(1)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
1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1) |
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
□通过 □不通过 □不适用 |
第( )页 |
(2) |
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通过 □不通过 □不适用 |
第( )页 |
2 |
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3 |
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4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5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2)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4) |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通过 □不通过 |
(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5) |
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6) |
成功报名并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回执》)。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7) |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通过 □不通过 |
/ |
1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2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8) |
磋商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且磋商有效期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9)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10) |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11) |
响应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12) |
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13) |
响应文件没有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响应的条款。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项目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
三、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提交内容 |
证明文件 |
|
适用于包组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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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品质量保证方案 |
响应文件有提交针对本项目磋商货物的食品质量保证(承诺)方案(含产品选取来源、品牌、生长环境、加工过程、包装标准、保存、运输方案等项目实施环节)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含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食品和安全保证承诺)。 提供的食品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具体详细、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书要求的,可行性强的,得10分; 提供的食品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具体详细、基本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书要求的,可行性较强的,得6分; 提供的食品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较为详细、基本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书要求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 须提供食品质量保证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并加盖公章,无或其他得0分。 |
第( )页-( )页 |
|
2 |
服务响应措施及速度 |
响应文件针对本项目特性提交了详细合理的服务响应措施(包含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服务响应的人员安排等)及承诺具体、贴合本项目采购需要,配送响应速度快(20分钟内到达现场)的,得8分; 响应文件提交了服务响应措施(包含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服务响应的人员安排等)及承诺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配送响应速度较快(40分钟内到达现场)的,得5分; 响应文件提交了服务响应措施(包含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服务响应的人员安排等)及承诺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配送响应速度一般(60分钟内到达现场),得2分。 须提供服务响应措施、承诺及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无或其他得0分。 |
第( )页-( )页 |
|
3 |
应急突发事件的食品配送措施 |
就响应文件中针对发生应急突发事件时,提供的有关食品配送的周密性、时效性、多样性等解决措施及处理方案进行评价: 解决措施及处理方案详细完善的,合理可行的得5分; 解决措施及处理方案较为详细的,可行较好的得3分; 解决措施及处理方案一般的,不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分; |
第( )页-( )页 |
|
4 |
配送服务方案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方案(包括:配送人员、配送现场图片等)内容具体齐全性、科学性、 完整性等进行评审: 配送方案内容全面具体,表达清晰、完整、严谨,配送方案内容针对性强,得5分; 配送方案内容较全面具体,表达较清晰严谨,配送方案内容针对性较强,得3分; 配送方案内容基本全面,表达基本清晰,配送方案内容针对性一般,得1分; 须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并加盖公章,无或其他得0分 |
第( )页-( )页 |
|
5 |
服务水平 |
服务承诺: 1、 肉、菜的可使用率达到90%以上; 2、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 3、 干货类制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2/3。 4、 采购人需要索取进货凭证和检验报告时,供应商能在30分钟内提供; 5、 采购人临时修改订单内容或增加新的订单,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 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方案具体详细、提供的承诺函时间或质量上优于以上要求的,可行性强,证明充分的,得4分; 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方案具体详细、提供的承诺函时间或质量上基本符合以上要求的,可行性较强,证明较充分的,得2分; 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方案较为详细、提供的承诺函时间或质量上基本符合以上要求的,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提供承诺书和保障措施方案、证明文件。) |
第( )页-( )页 |
|
6 |
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
所提供农副产品的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则所提供每种产品加0.5分,最多加1分,否则不加分。 备注: 1)提供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所提供产品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商的产品,应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或授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
第( )页-( )页 |
|
7 |
响应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经验 |
2018年1月1日至今同类食品配送项目经验,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得5分。 备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及至少提供一张在合同期限内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
第( )页-( )页 |
|
8 |
响应供应商产品安全追溯能力及保障 |
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或租赁)的专业配送车辆数量的综合情况评价: 1、配送车辆达到15辆以上的,得4分; 【10--15】辆的,得3分; 【6--9】辆的,得2分; 【1--5】辆的,得1分; 无,得0分。 2、其中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或租赁)的冷藏车每辆加1分,本项最高3分。 备注: 1)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及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租赁期须涵盖本项目供货期)复印件。 2)提供车辆必须以响应供应商名义购买或租赁,其他情况不得分。 |
第( )页-( )页 |
|
9 |
响应供应商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及荣誉情况 |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备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第( )页-(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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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专业检验检测设备 |
根据响应供应商的专业检验检测设备、响应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各类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能同时对食品的农药残留、注水肉检测、添加剂、非法添加、重金属、生物毒素、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检测,每提供一个检测设备得1分,最高得5分。 (注:检验检测设备需同时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和检验检测工作室及检验检测设备场地图片(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得分)。 |
第( )页-(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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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响应供应商的团队实力 |
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 1、具有中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2、根据人员配备情况,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评分: 配备人员≥25人,4分;25 人>配备人员≥10 人,2分;配备人员<10 人,0分。 注:响应供应商需提供配备人员的劳动合同。(提供复印件,原件核查) |
第( )页-(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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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响应供应商种植场和养殖场的情况 |
以响应供应商自有或合作的种、养殖场面积: 1000亩(含)以上,得5分; 600亩(含)-1000亩(不含),得3分; 300亩(含)-600亩(不含),得1分; 300亩(不含)以下,得1分;无,得0分。 备注: 提供响应供应商自有或持股证明文件或资金投入协议或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否则不得分。 |
第( )页-( )页 |
|
13 |
响应供应商产品安全保障 |
1、响应供应商具有完善的产品安全和追溯制度得2分; 2、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 保险额为500万元或以上的,得3分; 【200-500)的,得1分; 保险额200万以下或没有提供资料的,得0分; 备注: 1)提供产品在2019年任意一个月在购进、登记、验收、检验全流程的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等佐证材料复印件,无或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2)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
第( )页-(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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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包组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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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响应供应商的总体实施方案 |
总体实施方案包括: 1.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 2.食品原材料的加工制作、运輸、装卸、派发及售后处理; 3.验收方案。 项目实施计划全面完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得10分; 项目实施计划较全面、完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得6分; 项目实施计划基本完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 须提供总体实施方案并加盖公章,无或其他得0分。 |
第( )页-(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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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措施 |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措施合理可行的,得5分;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措施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 须提供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措施并加盖公章,无或其它得0分。 |
第( )页-( )页 |
|
16 |
质量控制方案 |
对磋商文件中的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分(包含:原材料选定、包装、运输途中,送达采购人指定地后的整体质量控制方案) 方案非常完善详细,可行性强的,贴合实际需求的,得10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且能满足用户需求书的,得6分; 方案较差,不能满足用户需求书的,得2分。 |
第( )页-(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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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响应供应商管理制度 |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 响应供应商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得5分; 响应供应商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良好得3分; 响应供应商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完善1分; 须提供管理制度并加盖公章,无或其它得0分。 |
第( )页-(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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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
所提供农副产品的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则所提供每种产品加0.5分,最多加1分,否则不加分。 备注: 1 提供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 如所提供产品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商的产品,应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或授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
第( )页-(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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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响应供应商仓库情况 |
根据响应供应商在江门市区(只限于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自有或租赁的仓库面积或承诺成交后在江门市区(只限于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设立仓库面积情况情况进行评分: 仓库面积≥200平方米的得5分;200平方米>仓库面积≥100平方米的得3分;100平方米>仓库面积≥50平方米的得2分,仓库面积 <50平方米的得1分;无仓库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得0分。 注: 若为租赁仓库,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蓬江区或江海区或新会区仓库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若为自有仓库,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仓库的房产证明材料或买卖房产合同复印件, 若仓库为承诺成交后设立需提供承诺函。 |
第( )页-( )页 |
|
20 |
响应供应商种植场和养殖场的情况 |
以响应供应商自有或合作的种、养殖场面积: 600亩(含)以上,得5分; 450亩(含)-600亩(不含),得3分; 300亩(含)-450亩(不含),得1分; 300亩(不含)以下,得1分;无,得0分。 备注: 提供响应供应商自有或持股证明文件、资金投入协议、租赁或产权证明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否则不得分。 |
第( )页-( )页 |
|
21 |
响应供应商运输能力 |
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配送车辆数量的综合情况评价: 配送车辆≥8辆的,得5分; 配送车辆≥6辆的,得3分; 配送车辆≥4辆的,得1分; 配送车辆<4辆的,得0.5分;无,得0分。 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冷藏车每辆另加1分,最高加2分。本项最高得7分。 备注: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及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租赁期须涵盖本项目供货期)复印件,以响应供应商名义购买或租赁,其他情况不得分。 |
第( )页-(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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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响应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同类项目经验 |
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同类食品配送项目经验,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得4分。 备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及部分发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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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019年至今用户满意度调查或质量评定情况 |
每出具一个不同用户单位评价为“满意”或质量评定证明“优”或同等级别的用户评价材料得0.5分,最高得3分,无不得分。 注:提供用户满意度调查表或质量评定证明加盖用户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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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服务水平 |
服务承诺: 1、 肉、菜的可使用率达到90%以上; 2、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 3、 干货类制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2/3。 4、 采购人需要索取进货凭证和检验报告时,供应商能在30分钟内提供; 5、 采购人临时修改订单内容或增加新的订单,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 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方案具体详细、提供的承诺函时间或质量上优于以上要求的,可行性强,证明充分的,得10分; 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方案具体详细、提供的承诺函时间或质量上基本符合以上要求的,可行性较强,证明较充分的,得6分; 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方案较为详细、提供的承诺函时间或质量上基本符合以上要求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提供承诺书和保障措施方案、证明文件。) |
第( )页-(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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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响应供应商产品安全保障 |
1、响应供应商建立完善的产品安全和追溯制度得2分; 2、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 保险额为500万元或以上的,得3分; 【200-500)的,得1分; 保险额200万以下或没有提供资料的,得0分; 备注: 1)提供产品在2019年任意一个月在购进、登记、验收、检验全流程的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等佐证材料复印件,无或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2)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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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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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需求响应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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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响应供应商证书一览表 |
第( )页-(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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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 |
第( )页-(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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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经理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 |
第( )页-(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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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
第( )页-(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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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
第( )页-(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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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第( )页-(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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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资料原件提交清单 |
第( )页-( )页 |
||
单独密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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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票资料说明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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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子介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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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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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
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
项目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
包组号 |
产品名称 |
报价下浮率(%) |
单位 |
数量 |
包组一 |
肉类及粮油等 |
批 |
一 |
|
包组二 |
干货、调味料等 |
批 |
一 |
包组号 |
核心产品 |
主要标的 |
核心产品品牌 |
主要标的品牌 |
主要标的规格型号 |
制造商 (生产者) |
包组一 |
油 |
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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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二 |
牛奶 |
牛奶 |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备注:
1.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2. 磋商报价为各小计之和,磋商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
3. 各响应供应商可自行保留一份《首次报价》,以便报价时参考用。
4. 本项目本项目报价为下浮率报价,只允许报一个下浮率,且所报的下浮率应当适用于该类别所有产品单品。
5. 如下浮率报价为A%,则供货价:产品货款=产品的基准价×(1-A%)×实际供货重量。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说明:
1. 响应供应商认为其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交本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2. 响应供应商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时,应同时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3.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只有部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政策功能情况(如有)
项目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
类别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 (规格型号) |
生产者 (制造商) |
证书编号 |
所提供节能产品金额 |
节能 产品 |
||||
节能产品总金额: 节能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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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标志产品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 (规格型号) |
生产者 (制造商) |
证书编号 |
所提供环保标志产品金额 |
环保标志产品总金额: 环保标志产品占总投标报价比重:% |
说明:
%3. 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的公章。
%3. 未提供产品认证证书不予价格扣除。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情况(如有)
项目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
包组号:
类别 |
省 |
市 |
县 |
供应商名称 |
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所提供农副产品金额 |
农副 产品 |
|||||||
农副产品总金额: 农副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比重:% |
说明:提供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所提供产品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商的产品,应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或授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发布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项目编号:CLF0120JM00ZC31)的磋商公告,本单位愿意参加磋商,并声明:
1、 本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本单位(如前三年内有名称变更的,含变更前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单位及附属机构,并非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
3、 本单位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 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响应无效处理。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说明:
1.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地址: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响应供应商地址) 的 (响应供应商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项目编号:CLF0120JM00ZC31)的磋商活动,提交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响应供应商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盖个人名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标注的响应有效期相同。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地址:
签发日期:
磋 商 函
致: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磋商文件(项目编号:CLF0120JM00ZC31), (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作为响应供应商已正式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表为我方签名代表,代表我方提交响应文件进行磋商。
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磋商, 并已清楚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响应文件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并承诺不予撤销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磋商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与磋商小组要求的有关磋商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们理解采购人与磋商小组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其它任何磋商,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磋商和最低磋商报价不是被授予成交的唯一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磋商处理。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8.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9.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
10. 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函电请寄:
地址: (响应供应商地址)
电话: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备注:磋商函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其他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响应一览表
说明:
1.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2.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响应供应商按响应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
3. 本表中“磋商文件条款描述”的条款与采购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规定的为准。
4. 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视为负偏离。
5. 偏离情况说明:响应供应商根据响应供应商实际情况填写“正偏离”“完全响应”或“负偏离”。
项目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
包组号: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款描述 |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一)标注“★”的实质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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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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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条款(技术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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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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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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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2 |
||||
… |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
包组号: |
|||||||||
序号 |
用户/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总价 |
签订时间 |
完成时间 |
用户/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
产品名称 |
型号 |
||||||||
1. |
第页 |
||||||||
2. |
第页 |
||||||||
3. |
第页 |
||||||||
4. |
第页 |
||||||||
5. |
第页 |
||||||||
合计:个业绩 |
备注: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项目经理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
包组号: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经验年限 |
担任职务 |
承担工作内容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1. |
第页 |
|||||||||
2. |
第页 |
|||||||||
3. |
第页 |
|||||||||
4. |
第页 |
|||||||||
5. |
第页 |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响应供应商证书一览表
项目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
包组号: |
||||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查阅/指引 |
第页 |
||||
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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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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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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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页 |
||||
第页 |
1. 请根据评分表中要求填写响应供应商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
2. 请提供本表所列的证书资料。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说明: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的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项目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
包组号: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款描述 |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1 |
|||
2 |
|||
3 |
|||
4 |
|||
5 |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项目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
序号 |
名称 (姓名) |
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身份证号) |
出资额 (人民币 万元) |
出资方式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1 |
|||||
2 |
|||||
… |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且属于虚假响应情形,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备注:
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全部填写。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 在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CLF0120JM00ZC31)的磋商中如获成交,我公司保证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我公司将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开票资料说明函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 (供应商名称) 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CLF0120JM00ZC31)的竞争性磋商中如获成交,则开票类型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对应的“□”打“√”,且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以及我司的开票资料如下: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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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开户银行 |
联系电话 |
||
账 号 |
联系人 |
||
邮寄地址: |
|||
附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磋商当日,如我公司未按该要求填写、未提供有效的开票资料、未确认开具发票类型或确认的发票类型有误,则视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意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不予更换发票类型。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资料原件提交清单
项目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项目
包组号: |
||||||
序号 |
资料名称 |
页数 |
对应响应文件页码 |
提交情况 |
备注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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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 页至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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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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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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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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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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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 页至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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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 页至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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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第 页至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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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第 页至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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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第 页至 页 |
备注:本表中的“对应响应文件页码”栏填写相应的复印件所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范围,以便评审时核对。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