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诚德竞磋(服务)2020-082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包1 | “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学员餐饮、物业服务项目 | 1 | 2200000 | 项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
包2 | “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学员餐饮、物业服务项目 | 1 | 1000000 | 项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包1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0-06-24 至 2020-07-02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标书购买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71-6184331转608
电子邮箱:qhcdzbgy@163.com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7-06 15:00:00(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7-06 15:00: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学员餐饮、物业服务项目 | 40000 | 中国银行西宁市商业巷支行 | 105017161341 |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
1 | “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学员餐饮、物业服务项目 | 20000 | 中国银行西宁市商业巷支行 | 105017161341 |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84771转602
传真:/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2、采购人名称:“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970-5900564
传真:/
地址: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原子路22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北州财政局
联系人:海北州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2631
传真:/
地址: /
附件信息:
082.“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学员餐饮、物业服务项目-磋商文件-定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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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诚德竞磋(服务)2020-082
采购项目名称:“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学员餐饮、物业服务项目
采 购 人:“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2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7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合同书 19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7
第六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42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学员餐饮、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诚德竞磋(服务)2020-082 |
采购项目名称 |
“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学员餐饮、物业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额度 |
320万元(包1:220万元;包2:100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2个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包1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06月24日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24日至07月0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标书购买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71-6184331转608 电子邮箱:qhcdzbgy@163.com |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7月0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7月0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970-5900564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原子路22号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84771转602 联系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西宁市商业巷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105017161341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海北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0-8642631 |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24日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
1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诚德竞磋(服务)2020-082 |
2 |
采购项目名称 |
“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学员餐饮、物业服务项目 |
3 |
采购人 |
“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6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7 |
采购预算额度 |
320万元(包1:220万元;包2:100万元)) |
8 |
项目分包个数 |
2个 |
9 |
采购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
10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
1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金额:包1:40000.00元;包2:20000.00元 收款单位: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中国银行西宁市商业巷支行 银行账号:105017161341 缴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12 |
缴费方式 |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
13 |
磋商保证金退还 |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14 |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
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投标。 |
15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7月0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
16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7月0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
17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
18 |
答疑澄清方式 |
采用现场答疑。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
19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收费金额: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包1:25000.00元;包2:15000.00元 |
20 |
合同签订有效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
21 |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原件备案。 |
22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日历日 |
23 |
其他事项 |
供应商可选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每家供应商只能中一个包。 |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3.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磋商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须知
(4)采购项目合同书
(5)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6)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5.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历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磋商保证金
8.1 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8.2 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以转款方式直接缴入“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
8.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日历日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内容):
(1)响应文件封面
(2)磋商函
(3)投标报价一览表
(4)服务需求响应表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供应商承诺函
(8)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9)资格证明材料
(10)财务状况证明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3)磋商保证金
(14)服务方案
(15)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
11.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
11.1 供应商须提交一式三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装,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11.2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均需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
11.3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封装在统一印制或自行定制的“投标专用袋”中,并按要求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名称等。
12.2密封后的响应文件均应:
(1)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
(2)投标专用袋用“于2020年07月06日下午15:00之前不准启封”标签密封。
12.3如果供应商未按第12.1-12.2条要求将响应文件密封或在密封袋上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12.4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3.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五、磋商过程
14.磋商过程
14.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14.2磋商时,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14.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15.磋商小组
15.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5.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5.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
(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5.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5.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6.磋商程序
16.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16.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6.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3)未按第10.1款(1)-(12)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
(6)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
(7)服务期限、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8)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9)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2.2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6.2.3 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16.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6.4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7.评审办法
17.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17.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包1:
类别 |
评分项目 |
满分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20分) |
报价分 |
2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最后磋商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投标报价得分,须提供《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
商务评价 (21分) |
近三年类似业绩 |
12 |
2017年至今,每提供一个服务人员为100人以上的合同(需提供党政机关或学校业绩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及中标通知书的扫描(或复印)件),每提供1份得2分,提供6份及以上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原件携带备查) |
企业实力 |
3 |
供应商具有I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 |
|
客户评价 |
6 |
服务的业绩收到服务单位的奖励或表扬信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6分。(附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服务质量方面 (56分) |
食堂经营布局 |
5 |
食堂布局方面,后厨原料储存区、粗、细加工间、熟、生食区等方面布局完善,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承诺保证后厨菜品和餐台等摆放整齐、卫生干净等方面横向比较,优秀的得5分,较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18 |
1、食堂经营服务方案,菜品菜系种类设计丰富、菜品新鲜(附照片)优秀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招待餐厅经营服务方案菜品菜系种类设计丰富、菜品新鲜(附照片)优秀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食堂服务方案,根据磋商文件是否有针对性控制措施进行评分,优秀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提供的食品卫生方面。根据磋商文件对食堂所提供的食品卫生方面进行评分,优秀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厨房设备维护、投诉处理等方面进行评分,优秀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6、供应商提供的食品生产、包装、检验、运输等过程中食品安全保证措施方案明确、有针对性的得3分;食品安全保证措施方案较明确、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食品安全保证措施方案不明确、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派驻团队情况 |
13 |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1、人员配备中岗位设置合理,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中人员要求的,优秀的得5分,较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2、厨师等级证书:提供高级厨师证的得3分,提供中级厨师证的得2分,提供初级厨师证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3、人员技能大赛获得餐饮类的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高得3分。 4、人员配备中有营养师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以上不提供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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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服务、应急措施控制方案 |
10 |
磋商文件是否有针对性质量控制实施措施,特殊情况应急方案是否可行进行评价,优秀的得10分,较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供应商投标时针对本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作出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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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10 |
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中的管理制度是否包含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制度、食堂留样制度、凉菜加工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等横向比较,优秀的得10分,较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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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分 (3分) |
本地化服务能力 |
3 |
在青海地区有服务机构或者合作性服务机构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委托协议等证明文件。本地化服务能力应包括机构性质、人员配置、服务能力、售后服务工程师联系方式等。 |
包2:
类别 |
评分项目 |
满分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20分) |
报价分 |
2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最后磋商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投标报价得分,须提供《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
商务评价 (12分) |
近三年类似业绩 |
10 |
提供2017年以来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及中标通知书的扫描(或复印)件),每提供1份得2分,提供5份及以上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原件携带备查) |
管理认证 |
2 |
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OHSAS18001体系认证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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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方面 (63分) |
服务方案 |
10 |
为完成好本项目,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各项服务方案。服务内容详实具体可行的得10分,服务内容比较详实具体可行的得7分,服务内容不详实的得4分,不提供或差的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