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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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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2020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招标详情

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2020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2020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的委托,对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2020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QDGZTA2020-06-02

2、项目名称:泰安市第一中学2020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新、老校区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的项目。

新校区坐落于泰安市高新区南天门大街,生活馆坐落在校园内分地上两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5321平方米,其中地上二层为餐厅和操作间,师生就餐人数约1500人;地下一层为粗加工及超市,超市面积约198平方米。

老校区坐落于泰安市泰山区青年路117号,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其中餐厅面积800平方米,就餐师生约400人,超市设置在餐厅内。

新、老校区师生就餐及超市购物均实行“校园一卡通”刷卡消费;食堂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饭、菜、自制面点、特色糕点和风味小吃等;学校超市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学生学习用品、学生生活用品、食品(副食品、预包装食品、饮料)及经学校许可的商品(食堂、超市均已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新、老校区食堂和超市为中标人提供产权归招标人的现有设施设备,中标人根据经营和实际需要采购所需设施设备,产权归中标人。两校区食堂及超市已具备水、电、气等基本使用条件。中标人负责食堂内热水锅炉的管理和热水供应。

经营期限:1+1+1模式,主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部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4.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开户许可证等,在行业中具有良好的知名度,有专业的管理团队;

4.3 投标人需具有五年以上的餐饮服务经验,经营管理普通高中食堂1000人以上、两年以上经验;

4.4投标人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因任何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20年6月29日起至2020年7月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6.2地点: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3地址:泰山大街3168号 泰山旭日大厦B座7楼;

6.4方式: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管理普通高中食堂1000人以上两年以上经验的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相关证件原件审核完毕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案);

6.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7.1递交时间:2020年7月13日 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7.2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 14时00分;

7.3开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五开标厅;

7.4地址:花园路39号 花园路与岱宗大街交汇处往北100米路西。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青年路117号

联系人:陈老师 菅老师

8.2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旭日大厦B座7楼B702室

项目经理:吴明明 电话/传真:0538-8668366

E-mail: qdgz0538@163.com

9、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附件:招标文件.pdf


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2020年度面向 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QDGZTA2020-06-02 招标人: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代理机构: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日期:二〇二〇年六月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2.1 总则 ............................................................................................................................................. 4 2.2 磋商文件 ..................................................................................................................................... 9 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 11 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5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 15 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 16 2.7 纪律和监督 ............................................................................................................................... 25 2.8 质疑与投诉 ............................................................................................................................... 2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8 3.1 相关要求 ................................................................................................................................... 28 3.2 评审过程 ................................................................................................................................... 28 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 33 4.1 签订合同 ................................................................................................................................... 33 4.2 追加合同金额 ........................................................................................................................... 33 4.3 质量与验收 ............................................................................................................................... 33 4.4 合同主要条款 ........................................................................................................................... 33 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 .................................................................................................. 37 5.1 服务期限 ................................................................................................................................... 37 5.2 服务地点 ................................................................................................................................... 37 5.3 服务成果验收 ........................................................................................................................... 37 5.4 质量保证期 ............................................................................................................................... 37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38 6.1 项目说明 ................................................................................................................................... 3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4 7.1 报价文件 ................................................................................................................................... 45 7.2 商务文件 ................................................................................................................................... 50 7.3 技术文件 ................................................................................................................................... 67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的委托,对山 东省泰安第一中学2020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 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QDGZTA2020-06-02 2、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2020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新、老校区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 饮服务团队的项目。 新校区坐落于泰安市高新区南天门大街,生活馆坐落在校园内分地上两层地下一 层,建筑面积约5321平方米,其中地上二层为餐厅和操作间,师生就餐人数约1500人; 地下一层为粗加工及超市,超市面积约198平方米。 老校区坐落于泰安市泰山区青年路117号,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其中餐厅面积 800平方米,就餐师生约400人,超市设置在餐厅内。 新、老校区师生就餐及超市购物均实行“校园一卡通”刷卡消费;食堂经营范围 主要包括:饭、菜、自制面点、特色糕点和风味小吃等;学校超市经营范围主要包括: 学生学习用品、学生生活用品、食品(副食品、预包装食品、饮料)及经学校许可的 商品(食堂、超市均已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新、老校区食堂和超市为中标人提供产权归招标人的现有设施设备,中标人根据 经营和实际需要采购所需设施设备,产权归中标人。两校区食堂及超市已具备水、电、 气等基本使用条件。中标人负责食堂内热水锅炉的管理和热水供应。 经营期限:1+1+1模式,主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部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4.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开 户许可证等,在行业中具有良好的知名度,有专业的管理团队; 4.3 投标人需具有五年以上的餐饮服务经验,经营管理普通高中食堂 1000 人以 上、两年以上经验; 4.4 投标人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 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 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因任何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20年6月29日起至2020年7月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6.2地点: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3地址:泰山大街3168号 泰山旭日大厦B座7楼; 6.4方式: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管理普通高中食堂 1000人以上两年以上经验的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 复印件一套,同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至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相关证件原件审核完毕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案); 6.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7.1递交时间:2020年7月13日 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7.2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 14时00分; 7.3开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五开标厅; 7.4地址:花园路39号 花园路与岱宗大街交汇处往北100米路西。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青年路117号 联系人:陈老师 菅老师 联系电话:0538-5885136 0538-5885350 8.2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旭日大厦B座7楼B702室 项目经理:吴明明 电话/传真:0538-6551383 E-mail: qdgz0538@163.com 9、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 总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 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 合评价标准、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 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 本磋商文件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 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招标人 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 招标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泰安分公司 3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2020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 项目 4 标段名称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 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新、老校区面向社会招聘专业 餐饮服务团队的项目。新校区坐落于泰安市高新区南天门大街, 生活馆坐落在校园内分地上两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5321平 方米,其中地上二层为餐厅和操作间,师生就餐人数约1500人; 地下一层为粗加工及超市,超市面积约198平方米。 老校区坐落于泰安市泰山区青年路117号,建筑面积约1200 平方米,其中餐厅面积800平方米,就餐师生约400人,超市设 置在餐厅内。 新、老校区师生就餐及超市购物均实行“校园一卡通”刷卡 消费;食堂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饭、菜、自制面点、特色糕点 和风味小吃等;学校超市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学生学习用品、 学生生活用品、食品(副食品、预包装食品、饮料)及经学校 许可的商品(食堂、超市均已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新、老校区食堂和超市为中标人提供产权归招标人的现有设 施设备,中标人根据经营和实际需要采购所需设施设备,产权 归中标人。两校区食堂及超市已具备水、电、气等基本使用条 件。中标人负责食堂内热水锅炉的管理和热水供应。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6 招标控制价 1、食堂服务费及奖励: 招标人每月支付给中标人的服务费不高于(低于或等于) 当月营业额的20%; 根据中标人的服务和经营情况,招标人每月支付给中标人 的奖励不高于当月营业额的6%(具体的考核办法由招标人另行 制定)。 2、超市服务费: 招标人每月支付给中标人的服务费不高于(低于或等于) 当月营业额的20%。 3、服务费构成:人员工资、保险、运营管理费、低耗及不 可预见费用等。 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 价且不得高于(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第二轮的最终磋商报 价不得高于(低于或等于)第一轮的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 否则其投标无效。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②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 品经营许可证及开户许可证等,在行业中具有良好的知名度, 有专业的管理团队; ③投标人需具有五年以上的餐饮服务经验,经营管理普通高 中食堂1000人以上、两年以上经验; ④投标人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 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 因任何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资质资格 要求的证明材料 和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 并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递交,其投标一律按无效标 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原件或复 印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4)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5)经营管理普通高中食堂1000人以上、两年以上经验证明 材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6)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 原件或复印件); (7)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8)参加开标会议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 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至投标截止日前); (10)磋商文件要求需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注:如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组 织机构代码证。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中标资格。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0 提出磋商文件答 疑时间 2020年7月2日 17时00分前 11 磋商文件答疑、 澄清、修改、截 止时间 2020年7月3日 17时00分 12 投标人确认收到 磋商文件答疑、 澄清、修改、补 充的时间 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 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对于未失信企业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5 投标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6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7 投标文件电子 版 内容:所有投标内容; 份数:1份; 格式:PDF、DOC或XLS等; 介质:U盘; 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8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9 投标文件装订 1、正本一份,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 2、副本四份,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 3、投标文件为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投标无效。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 21 递交投标文件时 间、截止时间、 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2020年7月13日 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 14时00分;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五开标厅; 地址:花园路39号 花园路与岱宗大街交汇处往北100米路西。 22 投标文件的退还 所有投标文件均不退还(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文件)。 23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7月13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五开标厅。 24 投标文件密封性 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25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6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2人。 27 评标办法 经磋商报价后的综合评分法 28 技术文件是否采 用“暗标” 否 29 中标人确定 推荐中标候选人 30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监督管理部门 依法实施的监督。 3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1 招投标异议 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 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 对磋商文件无异议。 2.1.2 当事人 2.1.2.1招标人:系指 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 2.1.2.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 和服务要求,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1.2.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2.1.3.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2.1.4 投标人相关要求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8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1.4.4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 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1.4.5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2.1.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 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踏勘现场 本项目投标人经招标人允许,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 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 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8 投标答疑 2.1.8.1投标人对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 时,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 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 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 合答复,统一发给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 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 2.1.8.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 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 2.1.9 偏离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9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 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 2.1.10 其他条款 2.1.10.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 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向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 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1.10.2磋商文件载明转包或者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中标后 需要转包或者分包的,招标人向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中标人可依法采 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分包金额不得超出采购限额,超出采购限额的,招标人应重 新组织招标。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和分包人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分包合同,中标人和分 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实施前,招标人必须将分包情况和分包合同 副本报有关部门备案。 2.1.10.3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2.1.10.4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 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 磋商文件 2.2.1 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2.2.1.1招标公告; 2.2.1.2投标人须知; (1)总则; (2)磋商文件; (3)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6)评标、中标、定标以及废标; (7)纪律和监督; (8)质疑与投诉; 2.2.1.3评标办法; 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0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2.2.1.5提供服务的期限; 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2.2.1.7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应作为磋商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1投标人获得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 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三日内,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 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 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 人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 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磋商 文件所有条款。 2.2.2.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 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 受人,但不指明澄清或问题的来源。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是在磋商文件规定范 围内对磋商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 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修改内容已构成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 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否则招标人或者招 标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应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 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 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 2.2.2.4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修改 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2.2.5投标人自澄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 等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 2.2.3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2.3.1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 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不足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1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三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3.2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或 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至少应当 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以给予 投标人充足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 2.2.4 磋商文件的盖章要求 磋商文件须加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公章。在磋商文件要求盖章处与招标 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 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为不合格磋商文件。 2.2.5 磋商文件的编制、装订要求 2.2.5.1纸张以及打印要求:A4复印纸双面打印。 2.2.5.2页面、字体字号和页码要求:页边距:上2.4厘米、下2.4厘米、左2.8厘 米、右2.6厘米;字体字号:一级标题为黑体小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四号;正文为 仿宋_GB2312小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每页30行。 页眉、页脚为宋体小五号字,页眉内容为项目名称,页脚内容为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及联系电话;页码从目录编起,使用小五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页码不 在30行内。 2.2.5.3磋商文件装订要求:磋商文件为A4幅面,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2.3.1 投标报价 2.3.1.1投标报价的范围:为含税全包价。 2.3.1.2本次投标报价为首轮报价,投标人还有一次报价机会。投标报价(即开 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3.1.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2.3.1.4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2.3.1.5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 2.3.1.6开标时,投标文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 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 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2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 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投标人应签字确认。 2.3.1.7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 2.3.2 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 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签字的不得由他人 代签。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3 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 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 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2.3.4 投标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 2.3.4.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 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2.3.4.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文件以及 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 殊情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要 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 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 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 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3.4.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 果如何,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2.3.5 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投标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 2.3.5.1封面设置。投标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报价、 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和日期等。 2.3.5.2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3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单位公章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3.5.3投标文件装订。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 术文件三部分;副本四份,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投标文件为A4 幅面,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 2.3.5.4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正副本可单独密封也可密封在一起。 2.3.5.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资信及商务响应表或 者技术偏离表中注明。 2.3.5.6投标文件数量以及要求。包括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和5份纸质投标文件。 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1份和副本4份,每份纸质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者“副 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按要求装订。 2.3.6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 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 2.3.6.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 2.3.6.2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2.3.6.3商务文件 (1)诚信承诺书;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5)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6)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7)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8)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本项目不适用); (9)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不是则不提供); (10)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4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11)原创声明; (12)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磋商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者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 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书。 2.3.6.4技术文件 2.3.6.4.1技术文件的组成 (1)服务响应及相关资料; (2)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 (3)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①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②服务方案; ③服务说明; ④磋商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他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⑤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⑥投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证明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 内容: ①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 ②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③对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如有偏 离和例外,则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服务响应表或者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格式填写清楚, 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以及要求; ④投标人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磋商文件“项目技术和 商务要求”中的规定以及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相关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 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 2.3.6.5电子版投标文件 (1)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2)电子版介质为U盘形式,文件格式须为PDF、DOC或XLS等。 (3)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5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4)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3.7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其他费用的要求 2.3.7.1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本项目对于未失信投标人不收取保证金。 2.3.7.2其他相关费用的交纳 中标公示发出后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递交招标代理费捌万元整(小 写:¥80000元)。代理费的转账信息代理公司将另行通知中标单位。 注:未按要求递交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3.7.3在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的原因给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招标 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4.1 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要求提供相应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投 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 2.4.2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并装袋密 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4.3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或公证 部门出具的公证件。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2.5.1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2.5.1.1投标人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 送达指定地点(含证明材料等)。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投标文件、证明材料等,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5.1.2投标人可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如 有异议,应保留相关证据向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2.5.1.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分为一正四副,按照要求密封; 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名称等,在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20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密封或无公章的,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5.2.2证明材料部分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备注:获奖牌匾类可不密封),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6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 予接受。 2.5.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3.1投标人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 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 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 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要求补充、修改、替代投标 文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 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5.4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同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管理部 门同意后告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否则必须按时开标。 2.5.5 开标地点:同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2.6.1 开标程序 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宣读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6)按照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投标报价 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 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2.6.2 开标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7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2.6.2.1开标在磋商文件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招 标代理机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邀请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出具身份证、授权代表出具授 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且必须签字,否则,责任自负。 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退回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并 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6.2.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人投 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不符 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作出判断。 经确认无异议的,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由招标代理 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上述规定开启投标文件后, 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经 确认存在争议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记录,通过录音、拍照、录像等手段保 存相关证据,相关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开启有争议的投标文 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认定结论为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2.6.2.3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 (1)唱标顺序: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唱标内容:唱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磋商文件允许提供的 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的,应在开 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6.2.4有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3)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 (4)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 2.6.2.5开标和唱标: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唱标和记录,开标记录由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招标代理 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2.6.2.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或者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8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招标 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6.3 评标委员会 2.6.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3.2评审专家的抽取 (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位 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2.6.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2.6.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2.6.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 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 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 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 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 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6.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 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 标人; (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6.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9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 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 责任; (6)编写并审定评标报告; (7)配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招标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9)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 2.6.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 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2.6.4 评标程序 (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2)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3)资格性审查; (4)符合性审查; (5)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 (6)澄清有关问题; (7)最终报价及评审专家综合打分 (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9)编写评标报告。 2.6.5 评标 2.6.5.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0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 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 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磋商文件中事先规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情况由招标代理机构汇总计 算,在商务、技术打分结束后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2.6.5.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 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投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 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 格扣除。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 (鲁财库〔2007〕32号)规定,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的,可给予节能环保产品分 别给予价格扣除;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对技术和价格项目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2.6.5.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 低排列。 2.6.5.4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 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2.6.6 澄清 2.6.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 纠正。投标人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6.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 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磋商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评标委 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1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或者澄清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 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2.6.7 定标 2.6.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 法确定中标人。 2.6.7.2磋商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一般不超过三家;当 合格投标人为三家时,中标候选人不得超过二家;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报价高于排名第 一的投标人报价20%及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报价不高 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20%,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报价高于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报价 20%及以上的,只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 2.6.7.3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 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 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重新组织招标。 2.6.8 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2.6.8.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采购 与招标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招标人同 时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 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6.8.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9 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3)投标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格式表格制作、装订、签署、盖章、密封; (4)未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2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首轮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 (5)投标文件中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价格进行调整的; (6)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有效 证明; (7)失信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8)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未按磋商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 与复印件不一致; (9)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10)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11)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 (1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13)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4)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技术文件; (15)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6)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方案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8)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 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19)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20)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21)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 平、公正; (22)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 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 出的决定。 2.6.10 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3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控制价;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废标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废标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投标人。 2.6.11 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2.6.11.1评标活动终止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 不符合法定标准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 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投标文 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前期参与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回避。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标: 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②发生评标委员会名单泄密、评标信息泄露; 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④发现评标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 定行为,且拒绝改正。 出现上述情形的,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封 存磋商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6.11.2评标委员会中途更换成员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中途更换: 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标过程中退出评标活动; 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2)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招标人向监督管理部 门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 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2.6.11.3记名投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 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4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2.6.12 违法违规情形 2.6.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6.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6.1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 2.6.13 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泰安 市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5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 (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 (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 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 (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7 纪律和监督 2.7.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7.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7.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 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7.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8 质疑与投诉 2.8.1 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6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有关规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1.1质疑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3)提出质疑的日期。 2.8.1.2按照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数量提供质疑书,并应加盖公章且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 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8.1.3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均不予 接受和回复。 2.8.1.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1.5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 2.8.2 投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以及相 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 门投诉。 2.8.2.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同级监督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监督部门投诉处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7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 (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2.8.2.4投诉书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 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8.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8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1 相关要求 3.1.1 “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服务,并 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3.2 评审过程 3.2.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 证明(包括信用情况等)等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填写资格审 查表并签字确认。 3.2.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 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 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 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3.2.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3.2.3.1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的服务方案及相关服务要求等,记录实 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3.2.3.2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报价、业绩、政策性加分等,记录相关 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 3.2.4第四阶段:磋商报价 3.2.4.1投标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应要求所有投 标单位进行最后的磋商报价。 3.2.5第五阶段:综合打分 3.2.5.1评标委员会针对技术部分进行打分,打分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汇总各 投标人的技术得分。 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 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 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9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3.2.5.2商务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后,交各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 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3.2.5.3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的其他部分进行综合打分,打分结束后由招 标代理机构汇总得分。 3.2.6第六阶段:得分汇总 3.2.6.1评分结束后,交招标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 对投标人的报价、技术、商务及其他得分以及政策加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 3.2.6.2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价格部 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其他部分得分。 3.3 注意事项 3.3.1 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3.2磋商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一般不超过三家;当合格投 标人为三家时,中标候选人不得超过二家;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投 标人报价10%及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报价不高于排名 第一的投标人报价10%,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报价高于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报价10%及 以上的,只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 3.3.3 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 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 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 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3.4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3.4.1 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价格部分 业绩部分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总分值 分值比例 15 10 55 20 100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0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3.4.2 价格部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15分 (餐厅10分、 超市5分) 所有有效的最终竞争性磋商后的报价中,以最低的竞争性 磋商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餐厅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后报价×10%×100,超出 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超市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后报价×5%×100,超出招 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报价得分=餐厅报价得分+超市报价得分 3.4.3 业绩部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10分 投标人提供 2017年 1月 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 类业绩合同,每个 2分,最多 10分。 注:①同类业绩是指投标人完成的委托管理高中餐饮服务的业 绩。②不重复计分,资格审查中的合同不计分。③开标现场须提 供合同原件,并将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制作于投标文件中,否 则不加分。 3.4.4 技术部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技术 部分 55分 经营服务理 念及方案 20分 ①针对投标人对本项目及任务的理解,制定的项目经营服务方 案及计划等方面在0-5分之间进行综合评审,不提供不得分; ②针对投标人对现有场地区域划分及加工、生产、成品销售布 局流程等方面在0-5分之间进行综合评审,不提供不得分; ③针对投标人对学生餐饮种类及各种类花色品种设计(含图片 和介绍),特色区域餐饮种类、品种设计(含图片和介绍)等方面 在0-5分之间进行综合评审,不提供不得分; ④针对投标人对食堂超市成本核算及定价管理、效益分析及利 润预期等方面在0-5分之间进行综合评审,不提供不得分; 人员配置及 素质评价 10分 ①投标人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20 人-30人得 1分(不含 30人);30人-40人得 2分(不含 40人);40 人及以上得 3分,此项最多得 3分(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或加盖公 章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②投标人项目机构人员配备齐全,配备的厨师具有三级及以上厨 师资格证书的(含三级),每提供一个得 1分;配备的面点师具有 面点师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分;配备的人员具有公共营养 师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分,此项最多得 7分。(须提供相 关资格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相关必须可证明为本公司 在职人员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1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食品卫生安 全保障措施 10分 针对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 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泰安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的全面细致、符合实际、有针对性、标 准高、管理措施可操作性强的食堂超市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措施等方 面,在0-10分之间进行综合评审,不提供不得分。 应急预案 8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电等应急处置预案等方面 在0-8分之间进行综合评审,不提供不得分。 先进管理 工具使用 7分 投标人可采用先进的管理工具,能够对进货查验行为电子化操 作,并能进行电子化的档案留存的,在 0-7分之间进行综合评审, 不提供不得分。(以软件使用截图为准,并能体现出相应档案内容)。 3.4.5 商务部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20分 信用信誉 10分 ①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②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③通过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2 分; ④通过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⑤通过HACCP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只计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注: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审查,并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制作 于投标文件中方可得分,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 5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及售后服务体系等方面,在 0-5分之间进行综合评审,不提供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的配备、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 决问题的能力、紧急故障处理预案等情况。 企业实力 及优势 2分 针对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要求、企业实力以及优势分析等方面,在 0-2分之间进行综合评审,不提供不得分。 优惠及 承诺 3分 投标人提供超过磋商文件要求的特别优惠条件,经评标委员会认 可的,每项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3.4.6 政策加分 3.4.6.1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 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2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7%,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和联合体协议的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4.6.2 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 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①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 8%的价格扣除。 ②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 印刷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以相适应的采购方式采购或给予 6%的价格优惠扣除政策,优 先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③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 6%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3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4.1 签订合同 4.1.1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 实质性修改。 4.1.2 签订的合同以磋商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 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1.3 磋商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 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4.1.4 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 行合同的,由招标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 标。 4.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4.2 追加合同金额 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招标人报同级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与中标 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且总 额不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招标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 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4.3 质量与验收 磋商文件中的服务满足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磋商文件、 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 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4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招标人): 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乙方(中标人): 1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4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 甲、乙双方就 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2020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项 目编号: ),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 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二)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中标人投标文件 (五)磋商文件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项目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 (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服务 明细表一致)。 四、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五、付款途径 甲方支付。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七、服务期限、地点 服务期 1年,采用 1+1+1 模式,中标人服务期满后经考核优良,可续签第二年 的合同。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八、服务质量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5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违约条款 1、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每延迟 1 日,按合同金额的 千分之三 支付违约金。 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5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 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 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4、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5、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7 日内, 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 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15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 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 2 方式解决: 1、提交 泰安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泰安市 人民法院诉讼。 十三、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监 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四、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2份,乙方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份。 十五、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开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 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 2、其他服务内容: 。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6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7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 5.1 服务期限 服务期 1年。 采用 1+1+1模式,中标人服务期满后全面考核合格,可续签第二年的合同。 5.2 服务地点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3 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招标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招 标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招 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5.4 质量保证期 5.4.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2个月,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服务本身 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中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5.4.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服务成果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 不符合要求的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 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未能免费维修或者弥补缺陷,招标人可自行采取必要 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 权利。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8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6.1 项目说明 一、项目要求 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是山东省重点中学,山东省首批办好的 十九所重点中学之一。 新校区坐落于泰安市高新区南天门大街,生活馆坐落在校园内分地上两层地下一 层,建筑面积约5321平方米,其中地上二层为餐厅和操作间,师生就餐人数约1500人; 地下一层为粗加工及超市,超市面积约198平方米。 老校区坐落于泰安市泰山区青年路117号,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其中餐厅面积 800平方米,就餐师生约400人,超市设置在餐厅内。 新、老校区师生就餐及超市购物均实行“校园一卡通”刷卡消费;食堂经营范围 主要包括:饭、菜、自制面点、特色糕点和风味小吃等;学校超市经营范围主要包括: 学生学习用品、学生生活用品、食品(副食品、预包装食品、饮料)及经学校许可的 商品(食堂、超市均已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新、老校区食堂和超市为中标人提供产权归招标人的现有设施设备,中标人根据 经营和实际需要采购所需设施设备,产权归中标人。两校区食堂及超市已具备水、电、 气等基本使用条件。中标人负责食堂内热水锅炉的管理和热水供应。 学校为中标人提供的房屋及水电气等设施设备属招标人所有,经营期间房屋及 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招标人负责,食堂所使用的其他设备的日常维修维 护由中标人负责,损坏或缺失由经营者赔偿。经营期间需添置的设备由中标人自行承 担,经营结束或合同终止后自行处理,学校不承担任何转让工作。 二、经营模式及要求: 经营模式:学校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聘请专业餐饮服务团队进行服务。 1、招标方总务处或膳食科作为食堂超市管理的主管部门,在中标方的参与下 负责食堂原材料和超市货物采购的统一招标,确定具有资质的供货商; 2、食堂财务由学校财务科统一管理,建立独立的财务账目,每月进行一次经 营盘点、提报财务报表; 3、成本核算按照国家关于食堂经营管理成本核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9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泰安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 要求;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对外转包或分包; 5、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相关纠纷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6、经营期间,中标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物资采 购、员工工资待遇等有关规定。 7、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统一标识,做到文明、礼貌、热 情、周到。 8、食品用具、餐具卫生:公共食品用具、餐具,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清洗、消 毒、保管,保持餐具干净、卫生,要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GB 14934-2016,需建立卫生 检测制度并严格执行。 9、环境卫生:按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有关餐饮量化分级管理 A 级的要求,有健全 的卫生清洁制度及标识,保持厨房、备餐间、就餐区域(含楼梯、电梯)、消毒间、 仓库等整洁卫生;有消除苍蝇、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的设备;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 定的距离;仓库通风良好,做到防腐、防尘、防鼠。 10、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保持明渠、暗渠畅通,每日定时清理经营区域内的 垃圾。 11、泔水及垃圾运送至学校指定地点,由学校统一处理。 12、食品卫生的要求 ①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良好,达 到卫生监督部门有关餐饮量化分级管理 A级的要求。 ②严格采购检验手续,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及材料;不加工出售 腐烂变质及过期的食品和原料,不加工出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出售食用的食物;出售 食品应规范使用专用工具。 ③生熟食品及用品必须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④购进的原料需有检验单或报告单,并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可使用;严格索证索票。 ⑤团餐禁止经营的品种严禁经营。 13、个人卫生要求 员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应做到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手上 不戴饰物,定期检查身体,接受预防注射。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0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14、食品卫生监督 中标方应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食药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 检查和业务指导。 15劳动用工: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工,建立劳动保障制度,认真执行 各项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 (2)工资及人员管理 (2.1)招聘人员必须符合泰安市有关用工的规定,遵纪守法,不准将有不良记 录的人员录用到学校食堂及超市; (2.2)人数要求:餐厅及超市的聘任人员必须达到满足师生就餐、购物所需要 的人数,若中标方因聘任人员少而影响供餐、购物,招标方视情节轻重扣除奖励; (2.3)中标方承担聘任人员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 (2.4)中标方全面负责招聘人员的教育、管理、工资、培训、劳保、工伤等相 关事宜;中标方及其员工给他人造成的伤害由中标方承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6、房屋及设施的使用要求 ①未经招标方批准,中标方不得随意改变原有建筑结构,否则按违约处理。 ②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建筑物损坏的须由中标方负责修复,如非人为损坏的需向学 校有关部门报告,经确认后,由双方协商确定维修方。 ③经营期间,餐厅内的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的安全及检修由招标方负责, 中标方应及时将以上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告知招标方,如未及时告知,出现安全事故, 招标方将对中标方进行相应的追责。 ④餐厅的排污由中标方负责清疏;必须每日定时清理油污,保证排污顺畅。如因 管理不善造成管道堵塞,由中标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三、招标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的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2、招标方应维护中标方经营的合法权益,不干涉中标方内部管理工作。 3、招标方协助中标方做好学生就餐秩序工作,教育学生文明卫生安全礼貌用餐。 4、招标方协助中标方做好与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 5、中标方根据经营要求进行的装修、改建项目,在不损坏建筑结构、不影响餐厅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1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安全、美观和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将设计方案提交招标方审查,经招标方同意后方 可施工,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经营期满后,装修等不动产无偿交予招标方。 6、经查实中标方因食品质量、卫生等问题,造成消费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 安全责任事故,招标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中标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 要求中标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方在政府有关执法部门检查中,因存在食品卫 生、质量问题被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损害了学校的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招 标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中标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中标方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7、经营期间,若因中标方管理不善,导致师生强烈不满,发生罢餐事件的,招标 方有权终止合同,装修等不动产无偿交予招标方,并要求中标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招标方接到师生对中标方服务态度、食品质量、卫生等方面的投诉,经查实, 视情况轻重招标方可直接从中标方的服务费中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征收管理费。 9、经营期间,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的伙食质量、饭菜价格、利润控制、服务与卫 生等进行检查和监督,对招标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中标方应及时进行整改,考 虑到物价调整因素,如需调整饭菜价位和各档菜的比例,由中标方提出书面申请,招 标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四、中标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招标方的相关规章制度,负责经营区域及周边卫生。 2、在招标方规定的各功能划分区内进行相应作业,不得改变各功能区用途,不 得变更各功能区使用范围,不得扩大使用场地,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建。 3、经营期间,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工作人员用工合同、《健康证》,以及中 标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 明、履历表和人员花名册。 4、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所属人员的人身安全、财务安全、医疗事故等民事、 劳动责任。 5、经营期内,对饮食物资必须加强管理、注意安全,建立“索证”和入库台账, “三无”食品及过期、霉烂变质食品不得入库,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中标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及招标方关于消防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消 防设施的检查和使用培训,消防设施的维护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发生火灾事故,中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2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标方均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给学校造成的损失。 7、中标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守 法经营,确保餐饮经营中的卫生、质量和安全。中标方随时接受招标方对产品质量的 检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中标方承担法律责任,如查明第三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 中标方应当在承担责任后再行追偿。 8、自觉接受招标方膳食科或伙食管理委员会等组织的检查、监督,接受师生的 合理化建议。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改进。检查中,如发现有某项不合格,一经核 实,按招标方有关规定进行整改或从中标方营业收入中扣除相应款项。 9、中标方在经营期内,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参与招标方的各类重大活动, 并提供优质服务。 10、为预防意外发生,中标方应当为用餐师生购买不低于金额 500万元的《餐饮 场所责任险》。 1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利用招标方的名义注册登记和在外签订任 何形式的合同、协议等,不得转包、转租和转让经营,且所有营业收入须纳入招标方 财务统一管理,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的后果由中标方负全部责任。 12、中标方享有工作人员的聘用权。所有中标方职工的居住证、体检、卫生管理、 治安管理、工资、社保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如果因上述原因导致招标方承担法律责 任的,招标方有权追究中标方违约责任。 13、合同期满结束后,中标方投资的所有不动资产归招标方所有。 14、中标方必须遵守招标方关于校园保洁方面的规定,保持餐厅内部及周边环境 的清洁卫生,及时清运餐厅垃圾,自觉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15、暑、寒假期间餐厅的营业时间,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16、中标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取得餐饮许可证、超市营业执照、食品流 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中标方的管理应在半年内达到餐饮量化分级的 A级标准,招标 方积极协助中标方通过 A级评审。 17、中标方的经营管理、投资设备、装饰美化、文化建设,必须按照山东省和泰 安市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 18、食堂超市必须使用校园一卡通结算。 19、中标方工作人员的居住及休息场所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解决。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3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五、其他要求: 1、中标方供应的主副食品等必须明码标价,文明服务。 2、中标方运营期间,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各级政府及其相 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终止 合同,不构成违约。 3、寒暑假期间的供餐工作,由招标方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中标方需要 服从招标方的统一安排部署。 4.开标后,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中标侯选人进行考察,发现中标人在投 标时有弄虚作假或被食药、卫生、司法等部门处罚过的,一律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确 定中标人。 5.中标人在收到学校中标通知后,七日内签订服务协议(合同)和食品卫生安全 责任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6.合同签订后,不得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中途毁约和对学校提出任何标书以外 的要求。如中途毁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4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5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7.1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6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报价文件目录 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1); 2、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文件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7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 餐厅占营业额比例 %; 超市占营业额比例 %。 磋商文件认同程度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8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附件2: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1 序号 1 2 3 4 5 6 7 8 … 总 价 (元) 备注:投标报价明细表如不符合投标人实际情况,则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9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0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7.2 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1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商务文件目录 1、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2、投标函(见附件4);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 4、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6); 5、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6、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8); 7、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见附件9); 8、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见附件10); 9、原创声明(见附件11); 10、财务状况(见附件12); 1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见附件13);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见附件 14); 13、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2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招标人) :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 (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 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 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未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 标人,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 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 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于 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 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 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 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3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附件4: 投标函 (招标人) :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 目名称)(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 4、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 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5、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日。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4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5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 :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 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 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期限: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 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性 别: 年 龄: 部 门: 职 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6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附件6: 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项目名称: 1 姓 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劳动合同编号 备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7 联系电话:0538- 6551383 附件7: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1 招标采购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 数量 单价 合同 金额 (万元) 附件页码 招标采购单 位联系人及 电话 合同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8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附件8: 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1 项目 磋商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者说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9 联系电话:0538- 6551383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0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附件9: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是则不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小型或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 (小型或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 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附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1 联系电话:0538- 6551383 附件10: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不是则不提供)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2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附件11: 原创声明(如没有则不提供) 我 (单位名称) 郑重声明:本次投标的 项目的设计 (服务)成果,是我单位独立设计(服务)所取得原创成果。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特此声明。 原创作方案主要负责人签名: 设计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3 联系电话:0538- 6551383 附件12: 财务状况 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 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微企业 提供了监督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他财 务状况报告。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4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附件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 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2、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 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 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5 联系电话:0538- 6551383 附件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6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符合要求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 一则不提供); (3)投标人情况介绍; (4)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 (5)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者业绩的其他材料; (6)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分布情况; (7)磋商文件其他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注:以上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7 联系电话:0538- 6551383 7.3 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8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技术文件目录 1、服务响应及相关资料(见附件15); 2、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见附件16); 3、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2)服务方案; (3)服务说明; (4)磋商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他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5)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6)投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9 联系电话:0538- 6551383 附件15: 服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1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0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附件16: 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 项目名称: 1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产地 备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1 联系电话:0538- 6551383 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2、服务方案; 3、服务说明; 4、磋商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他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5、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6、投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注:以上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2 联系电话:0538-6551383 附件17:投标文件封面及密封包装格式 【正/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 日期:二〇 年 月 日 注:本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包含报价、商务、技术等三个文件。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第一中学 2020 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3 联系电话:0538- 6551383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1 项目名称: 1 项目编号: 1 投标文件 部分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1 邮政编码: 1 日 期: 20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 年 月 日 9时30分之前启封 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