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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后勤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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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KWAZ5G2020456)中标公告2020-06-28

招标详情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KWAZ5G2020456)中标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后勤服务中心委托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KWAZ5G2020456)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KWAZ5G2020456)

  •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

  • 项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技术参数要求

    1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1年

    一、服务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食堂(武华大道35号华强科技孵化园综合区内)

    二、项目服务方式

    1、食堂早、中、晚餐的菜肴制作、销售服务。

    2、公务接待、会议接待任务(菜肴制作、餐饮服务)。

    3、培训用餐、自助餐(菜肴制作、餐饮服务)。

    4、食堂的卫生保洁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

    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第二章需求一览表为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70万元。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org.cn)。

    公告日期:2020年6月2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6月23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韦余苹、严 华、黄 薇、刘良惠、陆玉娇

  • 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宁中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长园路9号斯壮花园二层A205号房

    中标金额:壹佰陆拾捌万元整(?1,680,000.00)

    服务期限:壹年。

    六、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原因:

    1、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 排名

    投标人

    得分

    2

    广西南宁城联和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89

    3

    广西南宁中岛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94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原因:无。

    七、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收费信息:

    1、总收费金额:贰万零肆佰肆拾元整(¥20440.00)

    2、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计算收取。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

    项目联系人:陆玉娇

    电话:0771-630331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项目联系人:蒙颖 电话:0771-2023875

    质疑电话:0771-2023972

    3.监督部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0771-6303976、0771-6305683

    九、中标公告期限: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8日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kwaz5g2020456).doc

      0.1 KB

    南财采管〔2012〕3号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

    服务类

    公开招标文件

    (交易)

    项目名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KWAZ5G2020456

    采购计划编号:DMZC2020-G3-00043-001

    采购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后勤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目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486337" 第一章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1486339" 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4

    2

    HYPERLINK \l "_Toc1486340"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13

    HYPERLINK \l "_Toc1486341" 一总则 16

    HYPERLINK \l "_Toc1486342" 二公开招标文件 19

    HYPERLINK \l "_Toc1486343" 三投标文件 19

    HYPERLINK \l "_Toc1486344" 四投标 22

    HYPERLINK \l "_Toc1486345" 五开标与评标 23

    HYPERLINK \l "_Toc1486346" 六合同授予 26

    HYPERLINK \l "_Toc1486347" 七其他事项 28

    HYPERLINK \l "_Toc1486348"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9

    HYPERLINK \l "_Toc1486349"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1

    HYPERLINK \l "_Toc1486350" 第七章质疑材料格式 46


    第一章公告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KWAZ5G2020456

    招标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后勤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KWAZ5G2020456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

    项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技术参数要求

    1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1年

    一、服务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食堂(武华大道35号华强科技孵化园综合区内)

    二、项目服务方式

    1、食堂早、中、晚餐的菜肴制作、销售服务。

    2、公务接待、会议接待任务(菜肴制作、餐饮服务)。

    3、培训用餐、自助餐(菜肴制作、餐饮服务)。

    4、食堂的卫生保洁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

    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第二章需求一览表为准。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70万元。

    注: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对应分项采购预算,否则投标无效(分项预算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表)。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nnggzy.org.cn)招标(采购)文件网上免费下载。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9时30分

    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6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

    项目联系人:陆玉娇

    电话:0771-630331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编:530001

    项目联系人:蒙颖 电话:0771-2023875 传真:0771-2023997

    质疑电话:0771-2023972

    3.监督部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0771-6303976、0771-6305683

    十一、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org.cn)

    2020年6月2日


    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品牌、型号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上要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

    2、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在“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中将其参数详细列明。

    3、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则投标无效。非★号的技术功能或条款负偏离或漏项达到3项(含)以上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项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1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1年

    一、服务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食堂(武华大道35号华强科技孵化园综合区内)

    二、项目服务方式

    1、食堂早、中、晚餐的菜肴制作、销售服务。

    2、公务接待、会议接待任务(菜肴制作、餐饮服务)。

    3、培训用餐、自助餐(菜肴制作、餐饮服务)。

    4、食堂的卫生保洁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三、人员配置27人

    1、驻店楼面经理1人,有政府食堂或酒店从事相同职务的履历,熟悉收费软件系统的操作,各种报表、数据的整理和统计。

    2、驻店楼面部长2人,有政府食堂或酒店从事相同职务的履历。

    3、厨师共14人

    (1)白案厨师2 人:熟练制作各种中、西式面点。

    (2)红案厨师12人

    岗位

    人数

    要求

    总厨

    1

    熟练制作各式菜肴、各种宴请菜谱的编写。

    二厨、三厨、 四厨

    3

    应各有所长,熟练运用各种烹饪方法制作各式菜肴。

    熟食(烧卤)厨师

    2

    熟悉各种冷菜的制作,并有一定食品雕刻和装盘技能。

    切配厨师

    2

    熟悉本岗位工作。

    上杂厨师

    2

    熟悉本岗位工作。

    厨工

    2

    熟悉本岗位工作。

    西点一厨

    1

    熟悉本岗位工作。

    西点二厨

    1

    熟悉本岗位工作。

    合计

    14

    4、餐厅服务员7人,受过餐饮服务的专业培训,能按工作流程完成各项接待任务、餐厅公共场所的保洁。

    5、餐厅保洁员3人,知晓各种餐具的洗涤和消毒方法、蔬菜的初加工。

    6、上述所配置人员人数必须确保为27人,如无法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经采购人确认后,由中标人按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配。

    7、当遇到重大接待任务时,从其他地方抽调人员,被抽调人员劳务费由中标人自行负担,确保圆满完成接待任务。

    8、中标公司负责菜品的制作;正常供餐及管理;餐厅卫生打扫、厨具清洗;餐厅临时接待用餐、接待用餐的制作、接待;负责物料的接收、清理、分类和入库;餐厅的安全等服务工作。

    四、供餐要求

    餐次

    用餐人数

    供餐时间

    菜品要求

    备注

    早餐

    400

    7:15~8:30

    米粉(面)2种

    粥类2种

    面点(糕点)5种

    杂粮3种

    水煮蛋/卤蛋/煎蛋

    豆浆、玉米汁等现做饮品2种

    午餐

    500

    11:30~13:20

    4~5种全肉菜

    4~5种半荤素

    3~5种素菜

    米饭、汤水、粥

    如有接待任务供餐时间延长至接待结束

    晚餐

    150

    17:30~19:00

    3~4种全肉菜

    3~4种半荤素

    2~3种素菜

    米饭、汤水、粥

    如有接待任务供餐时间延长至接待结束

    五、食堂工作服务作业标准

    考核区域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人员仪容

    、卫生

    厨师仪容

    按规定着装,工作服干净

    食品加工员仪容

    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

    个人卫生

    厨师、食品加工员洗手后才能上岗操作、上班期间不化装、不佩带首饰、个人卫生符合相关要求

    基础设备

    菜墩、砧板

    干净、无污、无油、无霉迹、不得落地存放

    刀具

    光亮、无锈、无油、无污物

    漏水槽

    无杂物、无油垢、水流畅通

    水池

    无油迹、异味,下水管通畅

    不锈钢桌子

    桌面光亮,用手摸各部位不粘手

    不锈钢柜子

    柜内无杂物,无私人物品,干净、整洁、外部光亮、干爽

    不锈钢货架

    干净整洁、外部光亮、无尘、无油腻、干爽,货物分类摆放整齐

    消毒灯

    无尘土,定时开关并有记录,紫外线灯管能有效使用

    其他要求或加工服务

    肉类加工

    洗、刮直接加工猪肉类、禽肉类;用水冲洗直接加工解冻保鲜肉禽类

    鱼肉类加工

    用水清洗河、海鲜肉类

    六、服务标准

    1、中标人(服务方)负责服务团队日常服务工作的管理,包括人员的招聘及管理、服务工作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等管理工作。因作业不当或管理不善,发生事件、事故的,由中标人(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严把处理关。进入食堂的蔬菜,在细加工之前,一定要摘好洗净,在干净的水池中清洗3遍以上,然后,转入干净的清水中浸泡半个小时以上。在细加工之前,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容器分开,工作区分开,杜绝交叉感染。保证煮熟、煮烂,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规定加工食品,保证让员工吃得放心,吃得舒心。

    3、保证做到不合格或霉坏变质的食品不上柜台,剩余饭菜不上柜台,加工失误(过生或过糊)的饭菜不上柜台,天天重复的饭菜不上柜台。

    4、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洁,干净卫生。同时,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女的不浓妆艳抹,不披头散发,男的不留胡须。

    5、搞好室内卫生,不准有蚊、蝇现象。保证碗、筷餐前消毒(煮沸和用特定消毒措施处理)做到无水垢、油垢现象。确保卫生安全。

    6、厨房要保持设备整洁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生熟分开、肉类、鱼类、海鲜类等分档分类保存)。

    7、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领导,服从分配,尊敬采购人的领导和监管人员,爱护员工,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8、全体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规常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确保不出问题。要作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注重节约。珍惜食堂和园区的一草一木。

    9、对所有人员先进行体检,并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定期和不定期体检,如有非凡情况,像重感冒等都要暂停上班。

    10、保证按点、按时开饭,聘请的工作人员数量服从于采购人的实际需要。

    11、对工作人员不断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

    12、不乱扔、乱倒食堂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并存放于指定地点,不将油污水直排至园区地下排水系统,不污染园区及周边环境,不将生活垃圾遗弃到其它地方而产生二次垃圾。

    ★13、投标人必须承诺自行提供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不得转让或转包。

    七、验收标准

    1、检查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检查服务内容是否满足要求。

    2、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或服务资料、交付清单和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如有)等,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如需)。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服务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交付服务产品性能或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技术或资料、交付清单、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3)在测试或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保证服务期及质保期内运行或工作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及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3、产品或服务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4、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或服务(包括质量、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7、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8、其他验收要求按第六章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

    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二、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壹年。

    三、服务地点: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后勤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

    2、食堂服务正式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采购人不定期对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若发现承包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公司制度的,立即勒令限期整改;若在期限内没有得到改善,有权要求其退出经营。

    3、在采购人连续3个月的月度检查中,发现饭菜质量、份量欠佳,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

    五、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总承包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服务团队的工资、各项保险、培训费、体检费、服装费、税费、管理费等一切服务成本费用的总和,不含食材采购费用;

    (4)提供本项目全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总价不予调整,采购人不再支付中标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时间、条件:

    (1)中标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服务后,采购人签署项目验收书;

    (2)中标供应商每个月10号前,向采购人开具上一个月劳务费全额发票和验收书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

    (3)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0日内支付上一个月劳务费;

    (4)若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约定发票,采购人有权拒付应付款项,但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服务义务,确保采购人食堂正常运营。

    (5)本项目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3、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承诺,承包服务经营方案,人员安排合理及有工资计划,专项菜谱等相关方案。

    4、为保证职工食堂的正常运作和质量的保证,本项目不接受各培训学校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学生作为实习基地,如发现中标单位把我单位职工食堂作为学员实习基地损害职工的利益一律以废标处理。


    第三章评标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打分。

    二、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一)价格分…………………………………………………………………………………10分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6%);(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要求的证明材料为评分依据,对评定后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总值进行相应的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报价。

    5、价格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最低评标价金额

    某投标人价格分=  × 10分

    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

    (二)服务方案分………………………………………………………………………59分

    1、人员配置方案分(18分 )

    [大厨]

    (1)拟投入的大厨具备高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得3分。

    (2)拟投入的大厨有在三星级以上或大型餐饮酒店任职满三年经历或有承包行政、事业单位食堂(就餐人数200人以上)三年工作经验,并提供工作证明的得3分。

    [中厨]

    (1)拟投入的中厨(含面点师、切配)具备中级厨师及以上资格(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得3分。

    (2)拟投入的中厨(含面点师、切配)有在三星级以上或大型餐饮酒店或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就餐人数200人以上)二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提供工作证明的得3分。

    [餐厅经理]

    (1)拟投入的管理员具备餐饮职业经理资格证书的(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得3分。

    (2)拟投入的管理员在酒店任职满五年工作经历,或有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食堂( 就餐人数200人以上)五年工作经验,并提供工作证明的得3分。

    2、食堂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方案、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分(14分)

    一档5分:投标人提供的食堂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方案、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粗略一般的;

    二档9分:投标人提供的食堂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方案、餐厅各项管理制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框架合理,内容完善详细;

    三档14分:投标人提供的食堂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方案、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框架合理,条理清晰,内容完善详细,拟投入人员保证80%及以上长期居住在当地

    3、质量保障措施、经营思路和经营模式设计方案分(14分)

    一档5分: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简单,经营思路和经营模式设计模糊,综合评定一般的;

    二档9分:投标人提供有一定的质量保障措施且可行,经营思路和经营模式设计明确,综合评定良好的;

    三档14分: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具体且科学可行,经营思路和经营模式设计清晰,优秀,能针对本项目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改进建议等方面进行阐述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综合评定优秀的。

    4、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分(13分)

    一档4分: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简单或不完善,考虑不周全,方案粗略简单的;

    二档8分: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较为完整,考虑周全,方案较为详细;

    三档13分: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具体,考虑周全,有多套突发事件处理方案,保障性强。

    (三)业绩信誉及综合实力…………………………………………………………………31分

    1、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非盈利性行政事业单位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业绩,以服务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合同算一个项目,每提供1个项目得2分,满分为20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I

    2、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承接的非盈利性行政事业单位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连续实际服务满三年以上(含三年)且无食品安全事故的得5分,满分5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文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拟投入专门的食物配送运输服务车辆,且服务车辆为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名下,每提供一辆得2分,满分2分。(提供车辆行驶证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2014年以来从事三星级以上餐饮酒店经营管理,以经营管理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合同算一个项目,每提供1个项目得2分,满分4分。(提供该餐饮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四)总得分 = (一)+(二)+(三)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详细内容

    1.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

    项目联系人:陆玉娇

    电话:0771-6303316

    1.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联系人:蒙颖 电话:0771-2023875

    传真:0771-2023997

    1.3

    项目名称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1.4

    项目编号

    KWAZ5G2020456

    1.5

    采购总预算

    170万元注: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对应分项采购预算,否则投标无效。分项预算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表。

    1.7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供应商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www.nnggzy.org.cn)网上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1.8

    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采购文件质疑提交的截止时间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原件)提交。

    2.对资格审查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质疑咨询电话0771- )

    3.对资格审查以外的质疑,由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质疑咨询电话:0771-2023972

    7.1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8.8

    投标文件份数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资格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11.4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计算收取。

    2、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中标决定,并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账号:0101012090615689

    12.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13.1

    投标保证金

    14.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与第一章公告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一致

    14.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14.5

    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

    14.6

    递交投标样品地点

    15.1

    开标地点

    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相同

    17.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3.1

    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在采购人确定中标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7.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供应商可凭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办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性资金

    1.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预留采购份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2.1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将在以下媒体上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org.cn)。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针对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2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分标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联合体投标人的名称应统一按“××××公司与××××公司的联合体”的规则填写;联合体各方均应在《联合体协议》的签章处签章(包括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其他投标材料签章处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章。

    3.4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质疑

    4.1 投标人认为公开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公开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受理单位、递交质疑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4.3 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7)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

    质疑书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4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为质疑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近期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5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4.3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

    (7)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

    (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6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

    5.投诉

    5.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5.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5.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5.2项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5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5.6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二公开招标文件

    6.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本公开招标文件包括六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公告

    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第三章评标方法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6.2根据本章第7.1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澄清通知(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除书面澄清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编制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充分了解招标的内容、技术参数要求和商务条款以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

    8.2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8.3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8.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投标人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投标无效。

    8.5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了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

    8.6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8.7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

    8.8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准备报价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投标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9.2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3 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需编制的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四部分,投标人应按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

    10.1.1 报价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投标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2)投标报价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的要求填写。

    (3)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要求填写。

    (4)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其中,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2)项必须提交;第(3)(4)项如有请提交。

    10.1.2 资格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信用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信用声明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2)根据本章第3.2项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包括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

    (4)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无缴纳税收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

    (5)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6)投标人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日之后次月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格式可自拟)。

    其中,资格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6)项必须提交。

    10.1.3 技术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的要求填写;

    (2)其它:针对本项目所投标服务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相关的图纸、图片,产品有效检测和鉴定证明复印件,等等。

    其中,技术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项必须提交;技术文件要求的第(2)项请根据评分办法要求自行提供。

    10.1.4 商务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售后服务承诺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的要求填写;

    (2)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的要求填写;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

    (5)联合体协议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的要求填写,协议中应清晰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6)其它:投标人通过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同类货物销售的实际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投标货物近三年的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投标货物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生产厂家的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等等。

    其中,商务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2)项必须提交;第(3)、(4)项在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第(5)项在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交;第(6)项如有请提交。

    10.2 投标人应编制目录,按上述顺序将报价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单独装订成册特别注意投标报价不得出现在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中。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投标人须就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服务内容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附带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3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其组成部分详见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投标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11.4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12.投标有效期

    1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超过原有效期后失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根据南财采[2019]27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修改和撤回与投标样品的递交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正、副本文件进行密封包装。

    14.2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14.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5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6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7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不密封)。

    五开标与评标

    15. 开标

    15.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14.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并签到。如未按时签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5.2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开标现场相关人员;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由第三方监督单位担任)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代表按本章第14.1项的规定交叉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分标名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报价、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8)开标结束。

    16. 资格审查

    16.1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6.2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时间:投标人资格审查时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3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7. 评标

    17.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从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专家,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

    17.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7.3 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7.4 评标程序:

    17.4.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宣读评标现场纪律要求,集中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17.4.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推选评标组长(原则上采购人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17.4.3 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

    17.4.3.1投标文件初审。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7.4.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4.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7.4.3.4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4.3.5编写评标报告,并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

    17.4.4 整个现场评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既定的程序组织评委评审,针对评委作出的评分、评标结论现场认真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应及时请当事评委进行校正,按校正后的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17.5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17.6 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8. 投标文件的修正

    18.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8.2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本条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17.4.3.2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9. 拒绝接收

    19.1 投标人未在本章第14.2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本章第14.4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9.2 投标人未在本章第14.5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样品送达至本章第14.6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样品。

    20. 无效投标

    20.1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不具备本章第3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8.8项的规定标识或未按规定的正、副本数量递交的;

    (3)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10.1项的规定编写和提交的(包括缺少应提交的文件或格式不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4)投标报价不符合本章第11项规定的或超过采购预算的;

    (5)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14.1项规定的;

    (6)投标人出现本章第17.4.3.1项所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的情形的;

    (7)投标人出现本章第18.2项所述情形的;

    (8)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接受的;

    (10)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1.废标

    21.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计算: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废标理由,不再另行通知。

    六合同授予

    22.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22.1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方法”的规定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3.中标通知书

    23.1 评标结束后,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的退回

    24.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其未中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

    24.2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由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25.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在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要求载明的合同签订期内,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订立书面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均应在合同的签章处签章,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应当采用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合同应内容完整、盖章齐全;项目合同的各要素和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承诺、中标通知书等的内容一致;合同附件齐全;多页合同每页应顺序标出页码并盖骑缝章。

    25.3政府采购合同(正本、副本)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合同副本由采购代理机构按南宁市财政局的要求进行备案。

    25.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有以下情形的: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

    (2)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了实质性修改的合同,或与采购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中标无效,采购人可追究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5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必需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查,中标供应商不得拒绝。如中标供应商拒绝提供,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25.6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如仍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应及时报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经同意后,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7 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8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财政部门批准落实资金的前提下,可从原中标供应商处添购, 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5.9 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5.10 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政府采购合同行为的,权益受损当事人应当将有关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

    七其他事项

    26.解释权

    26.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1:

    投标函(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1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二、资格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2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三、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3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四、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4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

    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 元)的投标总报价,交货期(无分标时填写): ,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内容。

    其中(有分标时填写):

    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交货期:

    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交货期:

    ......

    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函,并承诺在“投标人须知”第12.1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包括资格条件和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8、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1、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1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日                            

    格式2:

    投标报价表(格式)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①

    服务内容

    单价(元)②

    单项合价(元)

    ③=①×②

    备注

    1

    2

    ...

    报价合计:(大写)人民币 (¥ 元)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1、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 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2、采购公告列明分项采购预算的,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对应分项采购预算, 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格式3: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投标人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格式4:

    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格式)

    说明:

    1、本文件所指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具体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

    2、本细则所指使用广西工业产品80%以上,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或招标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投标或竞标总金额的80%以上(含);或者工程建设使用广西工业产品占工程建设所需产品总金额的80%以上(含)。

    3、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采购单位履约过程中中标供应商未按投标文件《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中使用广西工业产品或者使用广西工业产品未达80%以上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在本次投标∕竞标中或者工程项目中提供的下述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详情如下: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

    附件(1)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制造厂商及原产地

    投标价

    备注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