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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从化监狱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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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从化监狱罪犯伙房蔬菜及鲜活塘鱼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广东省从化监狱罪犯伙房蔬菜及鲜活塘鱼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22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6-201006-0032

项目名称:广东省从化监狱罪犯伙房蔬菜及鲜活塘鱼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642,000

最高限价(如有):6642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从化监狱罪犯伙房蔬菜及鲜活塘鱼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编号:QSHG202000235

项目内容:广东省从化监狱罪犯伙房蔬菜及鲜活塘鱼采购(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供应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六个月。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六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2018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6.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获取文件登记表》(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6 月 29 日至 2020 年 07 月 2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7 月 22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从化监狱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聚丰北路623号

联系方式:020-37976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83812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020-8381278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28日

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广东省从化监狱 乙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自愿 将本单位(项目名称:广东省从化监狱罪犯伙房蔬菜及鲜活塘鱼采购 项目)(计划编号:QSHG202000235)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 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 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 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QSHG202000235 2.项目名称:广东省从化监狱罪犯伙房蔬菜及鲜活塘鱼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5.预算金额:人民币 6,642,000.00 元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4.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磋商、谈判、询价小组); 5.依法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6.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7.负责记录开标过程,组织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 认,宣读评标纪律,现场回复有关资格审查方面的疑问; 8.负责供应商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答复和处 理资格性审查引起的询问、质疑、投诉事宜; 9.组织评审工作; 10.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1.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2.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13.依法督促中标人按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14.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 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 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 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 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 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 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 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当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规定的相关职责; 8.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9.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10.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1.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12. 乙方不得与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13.乙方不得接受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宴请、礼品、礼金; 14.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应明确载明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合理设 置技术和商务条件,提高采购文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证政府采购 活动的公平和公正; 15.采购文件应合法、规范,内容完整、表述清晰、准确、无歧 义,不得出现明显错误而被质疑; 16.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整个招标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不得向除采购人外的其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所 有信息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 17.不得阻止和限制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采购活动; 18.不得散布不利于采购项目公平、公正实施的有关言论; 19.采购文件应公开省局采购办监督电话 02083864268; 20.自愿接受《广东省监狱系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的管理和考核。 第五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 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 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 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 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 担。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 乙双方各执壹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