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0664-2060SUMEC9BG14
二、项目名称:2020年度食堂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好记大酒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8号
中标(成交)金额:78.8万元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2020年度食堂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2020年度食堂管理服务外包
服务期:3年,合同每年一签。年度考核中二个月罚款超过月度考核扣费总额的,不予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五、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顾璐璐
组员:徐援朝、吴侃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收取金额为1182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57710230陆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
联系方式:84532540王凤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28日
附件:BG14-结果公告.pdf
209BG14江苏省商务厅2020年度食堂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磋商文件(6.18澄清发布稿).doc
江苏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
2020年度食堂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0664-2060SUMEC9BG14
江苏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53207365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53207365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HYPERLINK \l "_Toc532073659" 第三章 评审标准 15
17
HYPERLINK \l "_Toc532073661"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19
HYPERLINK \l "_Toc53207366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1
第一章 磋商采购公告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20年度食堂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潜在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5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6月24日11: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664-2060SUMEC9BG14
2、项目名称:2020年度食堂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4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为:84万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6、采购需求:2020年度食堂管理服务外包,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7、服务期:3年,合同每年一签。年度考核中二个月罚款超过月度考核扣费总额的,不予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1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企业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任一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者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2、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提出的特定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饮食服务机构,采购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业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自2020年6月12日至 2020年 6月19日,每天上午09至12时,下午13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5楼;
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5楼)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三楼301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6月2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三楼30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57710230陆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
联系方式:84532540王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凤
电 话: 84532540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
内容规定 |
---|---|
1 |
项目名称:2020年度食堂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内容:本项目实行全面承包。供应商的报价应考虑但不限于包括:服务期限内提供的各岗位服务人员、管理人员的工资(含节假日供餐产生的费用,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所有人员交纳五险一金)、管理费、服装费、各种税金、福利保险、劳保、交通费、办公费、教育培训、身体检查、通讯、安全保卫、宣传服务、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与采购方日常沟通衔接、服务,以及满足采购方日常适应性管理需求调整工作,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成交方案:本次磋商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采购预算:84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4万元人民币。 |
2 |
磋商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90天内有效。 |
3 |
磋商保证金:无。 |
4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响应文件要求装订成册。 |
5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11点00分。 |
6 |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三楼301开标室 |
7 |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磋商时间: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8 |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
9 |
(1)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的1.5%收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专家费等:按实际产生,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本项费用无需在报价表中单列。】 |
10 |
磋商货币:人民币。 |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江苏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2.3 “磋商响应供应商”系指是响应本次采购,并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单位。
2.4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邮等。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政策法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3.2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响应文件有效期
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5、磋商费用
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 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费用无需在报价表中单列。
5.3 采购代理活动中专家评审费、公证费根据实际费用多少,由成交供应商于办理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本项费用无需在报价表中单列。
二、响应文件编制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单位为“元”。
6.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磋商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6.5 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
7.2 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7.3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响应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 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 第一章磋商邀请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7.4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本项目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技术说明(方案);
(2)《技术偏离表》;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5 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报价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与磋商项目有关的所用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供应商系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由本企业提供服务的,须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中注明。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报价的话,除特别注明外,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7.6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9.1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逾期送达或者未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10、诚实信用
10.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0.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10.3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四、磋商
11、磋商组织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11.2 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2、磋商程序
12.1 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
12.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
12.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2.4 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2.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
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出现加*部分条件之一不响应;或者其他部分或重要条件不响应达到3个及以上的,且被磋商小组认定为质量和服务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构成实质性不响应的。)
2) 若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合理解释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判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12.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13、评分方法和标准。
1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
13.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方案、供应商业绩、资质等;
13.3 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
14、确定成交供应商
14.1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4.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成交结果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4.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4.6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4.7 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5、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5.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6、签订合同
16.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6.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6.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16.4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质疑和投诉
17、质疑
17.1 异议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的单位负责人或者投标时的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现场提交至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异议书的,异议不予受理。
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7.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代理机构。
17.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采购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17.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17.5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7.6 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六、诚实信用
18.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8.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7.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8.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第三章 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与定标原则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人。具体评分标准及分值如下:
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按下列评分具体办法和标准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
1、价格部分(20分):
评审内容 |
满分 |
评审标准 |
---|---|---|
磋商报价 (20分) |
2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2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 |
2、商务部分(45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项目经理 现场陈述 (6分) |
各供应商按照签到顺序由供应商拟派选的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进行现场陈述,陈述需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陈述的内容主要包含: (1)对本项目采购人具体需求的理解; (2)对本项目管理的总体设想与安排; (3)本项目设计技术的难点和重点,对应的解决措施; 评委提问澄清答疑的时间另计。答辩内容除以上三点之外也可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情况和磋商文件的内容现场统一确定。优得6-5分,良得4-2分,一般得2-0分。 |
|
人员配置 (24分) |
服务人员配置 (5分) |
评委根据供应商拟配备的人员情况、岗位分配的合理性、工作职能运行图等进行横向对比打分;岗位人员配备齐全,岗位分配合理;优得5分,良得3.5分,中得2分,差得0.5分,人员配置不齐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项目经理资质情况(9分) |
1)具有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得3分; 2)具备同类职工食堂项目经理职务二年及以上得3分; 3)具备担任省级及以上餐饮名店称号的餐饮企业门店负责人二年以上得3分; 【注:以上可分单项得分,也可累计得分,最多得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应当反映以上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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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专业技能(10分) |
配备持有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2分;配备持有厨师中式烹调师技能证书得2分;配备持有厨师中式烹饪高级工技能证书的得2分;配备持有中式面点师技能证书的得2分;配备持有餐厅服务技师技能证书的得2分;【注:以上人员证书不可重复,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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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力 (15分) |
业绩 (10分) |
供应商具备同类职工食堂服务的管理经验,且现阶段仍在管理的项目,每一个合同得2分,最多得4分; 注:【以上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应当反映出业绩的相关信息,否则此项不得分】 |
供应商在同类职工食堂管理年限为2年(含)以上的得2分,1年(含)以下得1分,其他不得分,最多得6分; 【注:以上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应当反映出业绩的相关信息,否则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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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南京市供应商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进行打分。三星级得1分,四星级得3分,五星级得5分,【注:供应商应登陆“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进行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原件,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3、技术部分(35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服务方案 (25分) |
根据供应商对食堂管理服务的整体方案,包括对保洁、餐厅接待、进退场交接等的实施方案,结合供应商对餐厅管理服务的了解程度及整体服务设想和总体目标横向比较,进行酌情评分。具体打分如下: 1、项目整体设想和增值服务方案(4-0分):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及需求,提供有创意性、科学合理性、可实施性的特色服务方案。 2、机构岗位工资设置方案(3-0分); 3、机关食堂餐厅服务管理方案(3-0分); 4、餐厅接待服务管理方案(3-0分); 5、工作标准方案(3-0分); 6、管理制度方案(3-0分); 7、前期接管方案及合同到期时的交接方案(3-0分) |
重难点问题解析和实现措施(10分) |
1、重点难点解析最全面的得3分,一般得2分,其他1-0分; 2、实现措施可操作性最强的得3分,一般得2分,其他1-0分; 3、提供应急预案,每提供一个经评委会统一认可有效、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得1分,最多4分。 |
说明:
对中型或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磋商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所磋商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在“产地”栏内加填中小型企业的完整名称,并同时提供该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该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需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江苏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食堂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二、服务地点:
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省商务厅食堂。
三、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每年预算84万元,总预算为252万元。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中二个月罚款超过月度考核扣费总额的,不予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四、管理总体要求
采用委托管理方式运营,即由外包单位全权负责。项目经理由外包单位担任,负责食堂的运行服务管理工作。服务管理团队的组建由外包单位负责,其管理骨干和员工人数及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外包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内容确定,除采购人派出的人员外,其他员工的人事、劳资、社保等所有关系隶属外包单位。
外包单位负责机关食堂日常管理(包含但不仅限于人员工作安排、厨具餐具等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等),餐饮(包含但不仅限于食材验收、加工、烹饪、分餐、卫生保洁等)一条龙服务。库房由采购人负责管理,管理与服务所需的各种物资材料、低值易耗品、一次性用品以及饮料、茶叶等的采购,由外包单位编制计划、预算和采购清单,经采购人审核批准同意后,全部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提供,出库后的所有物资以及厨具、餐具等资产的使用与耗费,如出现不正常人为损坏(正常损坏除外)或损耗,外包单位将负责赔偿。
采购人负责对外包单位的工作实施检查和管理,每季进行一次考核评定,遇事双方商量,任务安排和管理要求以采购人意见为主。如外包单位派出的管理、服务人员工作表现不好,采购人可通知外包单位更换人员。
五、岗位编制人数为:
经理1人,厨师长1人,厨师1人,切配工2人,面点师1人,洗碗工3人,服务员1人。
六、关于磋商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应考虑但不限于包括:服务期限内提供的各岗位服务人员、管理人员的工资(含节假日供餐产生的费用,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所有人员交纳五险一金)、管理费、服装费、各种税金、福利保险、劳保、交通费、办公费、教育培训、身体检查、通讯、安全保卫、宣传服务、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与采购方日常沟通衔接、服务,以及满足采购方日常适应性管理需求调整工作,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等风险因素,一旦中标,三年总价包定,不再调整。
说明:以上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
七、考核办法
食堂员工作为承包单位派出人员,除接受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外,还应接受机关服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为了严明纪律,保证员工团队能齐心协力、高效高质地开展日常工作,除遵守承包单位的有关规定外,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考勤纪律
1.承包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打卡考勤,如有特殊情况请事假,须事先得到承包方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告知服务中心管理人员(请假超过半小时的),否则每次处以当事人(含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2.承包方项目负责人工作时间与承包方其他员工一致,中途外出须向服务中心管理人员请假,否则一经发现,每次处以罚款200元。
3.当月内,员工请假累计超过3次的,每增加一次处以当事人加罚100元。
4.食堂员工流动(含请假、辞职、外派学习等),项目负责人调配不力,导致食堂整体工作受到影响的,每次处以项目负责人和承包单位罚款500元。
(二)卫生保洁方面
食堂地面、墙面、灶具不干净,冰箱、冰柜物品摆放杂乱,经抽查发现第一次,处以当事人和项目负责人各罚款100元,发现第二次处以当事人和项目负责人各罚款200元,依次成倍类推(以承包合同时效期为一个周期)。
(三)安全防范方面
1.食堂员工接收变质、异味或与实际要求(重量、规格等)不符的食品,每发现一次处以当事人、厨师长及项目负责人各罚款300元。
2.碗筷等餐具以及食物原材料未按规定清洗消毒或发现脏污和脏物的,每次处以当事人和项目负责人各罚款150元。
3.擅自食用与员工本人操作无关食物的,每发现一次处以当事人、厨师长及项目负责人各罚款150元。
4.服务中心有权检查和抽查食堂员工(包括项目负责人)的私人物品储藏柜和个人车辆(电动车),员工应主动配合,否则处以当事人罚款500元。
5.食堂制作的食物(含外卖食物)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每次处以当事人、厨师长及项目负责人各罚款500—1000元,同时处以承包单位十倍罚款。
6.未经许可,私带(藏)公共物(食)品的,根据物(食)品的价值,每次处以当事人和项目负责人各罚款100—500元,同时处以承包单位十倍罚款,同时按照严重违纪给予当事人除名处理。当月发生三次,服务中心拒付承包单位当月全部承包费用。
7.造成食堂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因饮食不洁造成就餐人员生病住院以及其它相关问题的,承包单位负全部责任,扣除当月全部承包费用,并由承包单位承担相关医疗费用和经济赔偿。
(四)处罚和奖励
1.由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开出罚单,经服务中心负责人核实认定后交项目负责人确认后具体实施。
2.对于当事人(包括项目负责人)的罚款由当事人直接交服务中心,拒交罚款的在承包单位当月承包费中扣除;对于承包单位的罚款由服务中心从当月承包费中扣除。
3.对于屡教(罚)不改(罚款3次以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服务中心有权责令承包单位调离或建议辞退。
4.对于食堂员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举报违纪线索,并经服务中心核查确认的,给予50元以上奖励;对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和避免重大损失的,经服务中心集体研究确认后给予500元以上奖励。
* 八、其他有关说明
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拟派遣作为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中标后,实际驻场的服务团队人员应与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交的服务团队人员一致。如遇到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确有需要变更驻场人员,应取得采购方书面许可。否则,采购人将有权认为中标供应商不履
约取消中标人资格,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委托方:江苏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甲方食堂供应等事项外包给乙方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外包内容:甲方将江苏省商务厅机关食堂,外包给乙方运营,乙方负责食堂的人员选聘及管理、食品加工制作、安全卫生等相关事宜。
二、外包场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省商务厅食堂。
三、外包时间:
四、用餐方法:甲方人员凭甲方制作的IC卡或餐券在食堂刷卡或凭票就餐,乙方派员检查监督,收取餐券。
五、外包费用及支付方式:主要由承包费用和考核费用两部分组成。承包费用为 元∕月;考核费用为3000元∕月,经考核后核定实际发放额(考核细则见附件)。支付方式: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13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外包费用,乙方提前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负责对乙方食堂炊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实行考核;
②免费向乙方提供食堂水、电、气;
③无偿向乙方提供食堂用具、餐具和炊具。在正常损耗内,及时进行补充、添置、更换;
④协助乙方选聘食堂工作人员。制定和完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评比,发现问题责令乙方及时整改;
⑤审定每周食谱,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⑥负责食品的采购及食堂成本核算,指导乙方厉行节约,降低消耗,指导提高菜肴质量和水平。
2、乙方责任
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省市《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食堂卫生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接受省市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及甲方的检查指导;
②负责食堂人员的招聘和管理,新进人员须经甲方确认后正式上岗。食堂人员共10人,具体配置为:经理1人,厨师长1人,厨师1人,切配工2人,面点师1人,洗碗工3人,服务员1人。一旦人员流动导致不能满足岗位配置要求时,乙方应及时调配补充人员,并按国家劳动合同法与食堂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南京市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的保险等费用,符合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每月将食堂人员工资情况报甲方备案;
③按照省市餐饮行业的相关规定,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和身体检查。每月对食堂从业人员开展至少一次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定期开展身体检查,不得安排患有传染性疾病人员在食堂工作,一旦发现须及时调离;
④对甲方食堂和餐厅的饮食、消防等卫生、安全负全部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确保食品新鲜、安全卫生、制作精细、色、香、味、形俱佳;
⑤负责制定食谱,为甲方人员提供一日三餐。每周四前将下一周食谱报甲方,经批准后实施。食谱要荤素搭配,保证每天早餐有牛奶、豆浆、鸡蛋、4道面点、4种小菜以及粗粮、稀饭;中餐有8个热菜,其中4荤(2大荤2小荤)4素,以及米饭、面条、粗粮、水果和汤;晚餐有米饭、面条(水饺、馄饨)、稀饭、馒头、汤以及有两种以上现炒的菜肴。保证每天菜肴重复品种不超过20%;
⑥按照甲方的要求,不定期为机关职工提供熟食和面点外卖,具体外卖品种、时间和次数服从甲方安排,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⑦按行业标准和要求,每天对餐具进行消毒,对餐桌(椅)和地面进行清洗,确保食堂窗明几净,工作间排放整齐,杯碗盘碟无污渍和水迹,地面无污、水、油迹;
⑧督促食堂人员按操作规程使用炊餐具,确保炊餐具达到和延长使用寿命。如炊餐具超出正常损耗和不足使用年限的,承担其全部购置及维修费用;
⑨接受和服从甲方的检查、指导、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按行业规范和有关标准以及甲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⑩派员检查监督就餐人员凭IC卡或餐券在食堂刷卡或凭票就餐;
⑪合理安排工作,按甲方要求准时开餐,不得发生误餐现象;
⑫承担省市餐饮行业及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它相关责任。
七、其它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乙双方经营场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19年 月 日
附件一:
食堂外包考核细则
一、管理工作
1、服从厅机关服务中心的管理,及时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对未及时落实和整改的,一次扣100元;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扣300元。
2、各项规章制度必须齐全,并予以严格执行。如发现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的,一次扣100元。
3、各项材料登记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按时完整记录。相关材料登记不及时或不完整的,一次扣50元。
4、食堂所有员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如发现有不适合在餐饮岗位工作的人员上岗,一次扣150元。
5、卫生防疫等部门检查,发现因乙方原因不合格的,一次扣300元。
6、对无卡、券给予就餐,又不向机关食堂管理人员反映情况的,发现一次扣150元。
7、未经许可,私带(藏)公共物(食)品的,发现一次扣300元;两次以上甲方有权拒付当月全部考核费用,如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相关罚金从承包费用中扣除。
二、团队建设工作
1、在接收到甲方管理人员任务后故意推迟执行、执行不到位、无效意见颇多的,一次扣50元。
2、工作无预先准备或做事拖拉,造成影响的(即使是未能立即体现的),一次扣50元。
3、人员间发生口角或产生矛盾,有诋毁或中伤的,一次扣100元。
4、做事相互推诿、不主动承担的,一次扣50元。
5、对本职工作外安排的其它额外工作不上心、拖延、消极怠工的,一次扣50元。
6、人员流动(含请假、辞职)导致整体工作受到影响的,一次扣200元。
三、安全防范工作
1、食堂工作人员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扣100元。
2、接收变质、异味食品的,发现一次扣300元。
3、餐具未按规定消毒的,发现一次扣100元。
4、发现无关人员擅自进入食堂操作间未进行制止的,一次扣150元。
四、卫生保洁工作
1、食堂地面、墙面、灶具不干净,冰箱、冰柜物品摆放杂乱,经抽查发现一处扣50元。如果不及时整改,当月被扣六次以上,则一次性扣除当月考核费用500元。
2、工作期间不戴口罩和帽子,穿工作服上洗手间的,发现一次扣50元。
3、碗筷等餐具以及原材料清洗不干净,发现一次扣50元。
4、发现食物中有异物,一次扣100元。
五、食物供应
1、一日三餐供应不及时,一次扣100元。
2、擅自更改菜谱,发现一次扣100元。
3、如因保管不善导致食品变质,扣除当月全部考核费用,造成损失的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
4、擅自食用与员工本人操作无关食物的,发现一次扣100元。
5、擅自为他人加工食品的,发现一次扣100元。
六、其它重大事故
1、乙方违反餐饮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等法规以及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因饮食不洁造成生病住院以及其它相关问题的,乙方负全部责任,扣除当月的全部承包费用及考核费用,并由乙方承担相关医疗费用和经济赔偿。
2、因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食堂炊餐具或食堂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按实价修复或赔偿,并根据实际情况扣除考核费100—1000元。
3、乙方如不按国家有关法律或省市卫生监督、餐饮行业部门制定的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从业的,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由此影响到甲方当年评优的,扣除乙方一个月考核费用;对南京市行业主管及卫生防疫部门和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不及时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改,停业整改期间乙方按甲方全部人数支付每人每天30元误餐费。合同期间发生2次以上类似问题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拒付乙方两个月承包费用及考核费用。
4、在机关服务中心开展的食堂菜肴及服务质量调查中,如因菜肴或服务质量下降,厅机关人员满意率低于90%的,扣除考核费用300元。经甲方3次以上提醒,乙方仍不改进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并向甲方支付2万元损失费。
5、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有违法违规情况发生的,扣除乙方当月全部外包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考核程序及发放办法
1、考核人员主要由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和食堂管理工作人员组成,考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所发现的问题在当月考核表上予以记录。
2、食堂管理人员于次月初统计本月的考核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将统计结果进行公示,由食堂经理、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经考核后的外包费用于次月13日前一次性支付。
附件二:
服务团队人员一览表
在本合同 中拟任工作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执业证书 |
证书编号 |
注:
1、本表内容应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自行填报;
2、本表后附人员身份证、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序号 |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满足) (填是或否) |
响应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1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企业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
3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任一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者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4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
|
|
7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饮食服务机构,采购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业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8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
||
9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10 |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登记。 |
响应申请及声明格式
响应申请及声明
致: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江苏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应答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采购要求,我们的应答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二家的,或在评审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二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质量标准提供响应的服务。
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8、与本磋商响应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江苏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磋商响应一览表格式
磋商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
磋商响应总价(人民币元,大写) |
|
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 |
(填写“是”或“否) |
|
供应商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填写“是”或“否)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说明:
本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死价),供应商的报价应考虑但不限于包括:服务期限内提供的各岗位服务人员、管理人员的工资(含节假日供餐产生的费用,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所有人员交纳五险一金)、管理费、服装费、各种税金、福利保险、劳保、交通费、办公费、教育培训、身体检查、通讯、安全保卫、宣传服务、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与采购方日常沟通衔接、服务,以及满足采购方日常适应性管理需求调整工作,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3、“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3、“供应商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磋商响应一览表》除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外,还应另外单独用信封封装,并标明“磋商响应一览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目费用一览表 |
||||||
序号 |
人员 |
单价 |
元/月 |
人数 |
服务期限 (12个月) |
分项小计(元) 人民币 |
1 |
项目经理 |
|||||
...... |
||||||
2 |
管理费 |
|||||
3 |
服装费 (如果有的话) |
|||||
4 |
...... |
|||||
总计 |
人民币(大写): 元整 ¥: |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注:
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总价=单价*数量,数量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计算并填列。
五、技术要求响应表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注:
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3)磋商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技术规范条款和相关功能要求,并将响应情况及偏离情况逐项填入上表,响应时不得对原有技术规范进行直接复制粘贴及简单表述为完全响应,否则将影响该项得分。采购文件斜体字加粗的均必须在上表中予以明确描述,缺项、漏项及描述不清将按重大负偏离处理。 磋商供应商必须根据所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审委员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六、拟派遣的服务团队人员一览表
在本合同 中拟任工作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执业证书 |
证书编号 |
注:
1、本表内容应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自行填报;
2、本表后附人员身份证、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七、商务需求响应表
序号 |
项目 |
采购需求 主要商务条款描述 |
磋商供应商 相应承诺描述 |
偏离 情况 |
1 |
服务期 |
|||
2 |
付款方式 |
|||
…… |
||||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磋商供应商根据项目添加的服务承诺、培训等也请列出。
(3)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4)磋商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中所有商务条款和相关服务要求,并将响应情况及偏离情况逐项填入上表,响应时不得对原有商务条款和服务要求进行直接复制粘贴及简单表述为完全响应,否则将影响该项得分。采购文件斜体字加粗下均必须在上表中予以明确描述,缺项、漏项及描述不清将按重大负偏离处理。磋商供应商必须根据所将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审委员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项目实施方案
技术方案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内容自拟)
根据供应商对食堂管理服务的整体方案,包括对保洁、餐厅接待、进退场交接等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项目整体设想和增值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及需求,提供有创意性、科学合理性、可实施性的特色服务方案
2、机构岗位工资设置方案;
3、食堂服务管理方案;
4、工作标准方案;
5、管理制度方案;
6、前期接管方案及合同到期时的交接方案
7、重点难点解析;
8、实现措施可操作性;
9、提供应急预案。
九、经营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采购 单位 |
签订 时间 |
合同价 (万元) |
证明材料 (第几页—第几页) |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注:(1)此表为表样,须填写完整,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经营业绩须列入上表,评审委员会将依据每个经营业绩所附证明材料的有效性判断该业绩有效性。
十、企业实力有关证明材料(参考评标办法要求)
履约保函
编号:
致:
应 申请,我行兹按下列条件开立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履约保函:
1、受益人:
受益人地址:
申请人:
申请人地址:
担保人:
担保人地址:
2、本保函担保范围为对申请人就其与受益人所签定编号为
的《 》项下履约提供担保。
3、本保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