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松山湖东部工业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sl.dg.gov.cn/cgzb/(首次登陆需要注册,第二次起凭注册账号及密码直接登陆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1-202006-0110018-0005
项目名称:松山湖东部工业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8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食材配送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一项,预算: 1,360,000.00元 。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书面承诺);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0 年 7 月 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sl.dg.gov.cn/cgzb/(首次登陆需要注册,第二次起凭注册账号及密码直接登陆报名)。
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7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松山湖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楼B1栋二楼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部工业园统筹办公室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A3栋213室
联系方式:0769-23076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
联系方式:0755-82800088-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应奎
电话:0769-2168266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29日
东莞市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
松山湖东部工业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441900-1-202006-0110018-0006 |
采购人: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部工业园统筹办公室 |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东莞分公司
目录
TOC \o "1-4" \h \z \u HYPERLINK \l _Toc1420 投标邀请书 4
HYPERLINK \l _Toc14146 第二部分 相关资料表格 7
HYPERLINK \l _Toc20683 附表一:投标资料表 7
HYPERLINK \l _Toc9572 附表二:商务技术评分及价格权重表 10
HYPERLINK \l _Toc31854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13
HYPERLINK \l _Toc3968 用户需求明细 13
HYPERLINK \l _Toc2479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21
HYPERLINK \l _Toc19746 一、 说明 21
HYPERLINK \l _Toc18488 1.适用范围 21
HYPERLINK \l _Toc13400 2.定义 21
HYPERLINK \l _Toc3780 3.货物和服务 21
HYPERLINK \l _Toc15945 4.投标费用 21
HYPERLINK \l _Toc25040 5.知识产权 21
HYPERLINK \l _Toc21930 6.关于联合体投标 22
HYPERLINK \l _Toc16571 7.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23
HYPERLINK \l _Toc17879 二、 招标文件 23
HYPERLINK \l _Toc21771 8.招标文件的组成 23
HYPERLINK \l _Toc14217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3
HYPERLINK \l _Toc23726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23
HYPERLINK \l _Toc20623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3
HYPERLINK \l _Toc12145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23
HYPERLINK \l _Toc30189 12.投标文件编制 24
HYPERLINK \l _Toc259 13.投标报价说明 24
HYPERLINK \l _Toc27724 14.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或货物的证明文件 25
HYPERLINK \l _Toc19520 15.投标有效期 25
HYPERLINK \l _Toc12456 16.投标保证金 25
HYPERLINK \l _Toc31124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6
HYPERLINK \l _Toc29590 17.投标文件的装订,签署,密封和标记 26
HYPERLINK \l _Toc8628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27
HYPERLINK \l _Toc13212 19.投标样品(如需提交) 27
HYPERLINK \l _Toc5900 20.投标截止期 27
HYPERLINK \l _Toc6003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7
HYPERLINK \l _Toc29574 五、 开标与评标 28
HYPERLINK \l _Toc28458 22.开标 28
HYPERLINK \l _Toc5524 23.评标委员会及评标方法 28
HYPERLINK \l _Toc15231 24.评审原则及评标过程的保密 28
HYPERLINK \l _Toc3762 25.投标文件的初审 29
HYPERLINK \l _Toc21742 26.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具体评审项目详见投标资料表) 30
HYPERLINK \l _Toc22192 27.优惠政策 31
HYPERLINK \l _Toc22591 28.纪律和保密事项 32
HYPERLINK \l _Toc29310 六、 授予合同 33
HYPERLINK \l _Toc27817 29.合同授予标准 33
HYPERLINK \l _Toc29283 30.发布采购结果 33
HYPERLINK \l _Toc22451 31.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34
HYPERLINK \l _Toc2744 32.履约保证金 34
HYPERLINK \l _Toc13694 七、询问或质疑 35
HYPERLINK \l _Toc25498 33.询问 35
HYPERLINK \l _Toc8234 34.质疑 35
HYPERLINK \l _Toc24383 八、其他 36
HYPERLINK \l _Toc10082 3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36
HYPERLINK \l _Toc21448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37
HYPERLINK \l _Toc16730 合同格式 37
HYPERLINK \l _Toc23749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0
HYPERLINK \l _Toc26830 附件1.投标文件目录 40
HYPERLINK \l _Toc18893 附件1-1 评分标准索引表 41
HYPERLINK \l _Toc30640 附件2.投标书格式 42
HYPERLINK \l _Toc6866 附件3.开标一览表格式 44
HYPERLINK \l _Toc3254 附件4.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45
HYPERLINK \l _Toc16412 附件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48
HYPERLINK \l _Toc31205 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49
HYPERLINK \l _Toc17164 附件7.资格申明 50
HYPERLINK \l _Toc27839 附件8.营业执照 51
HYPERLINK \l _Toc26141 附件9.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52
HYPERLINK \l _Toc17618 附件10.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53
HYPERLINK \l _Toc32183 附件11.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54
HYPERLINK \l _Toc29613 附件12.重要技术参数(▲)响应表 55
HYPERLINK \l _Toc27674 附件13.业绩表 56
HYPERLINK \l _Toc7860 附件14.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57
HYPERLINK \l _Toc8596 附件15.实施本项目的有关人员资料表格式 58
HYPERLINK \l _Toc21598 附件16.投标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59
HYPERLINK \l _Toc10094 附件1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60
HYPERLINK \l _Toc21223 附件18.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适用) 61
HYPERLINK \l _Toc28081 附件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62
HYPERLINK \l _Toc25634 附件20.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格式 62
HYPERLINK \l _Toc4363 附件2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65
HYPERLINK \l _Toc27534 附件2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68
HYPERLINK \l _Toc17023 附件23.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71
HYPERLINK \l _Toc11182 附件24.质疑函范本 7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书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部工业园统筹办公室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松山湖东部工业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202006-0110018-000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一项,预算: 1,360,000.00元 。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书面承诺);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特殊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项目公示时间、招标文件领购时间、地点、方式
1、项目公示时间:2020年6月29日起至2020年7月6日。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起至2020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3、项目报名地点: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sl.dg.gov.cn/cgzb/(首次登陆需要注册,第二次起凭注册账号及密码直接登陆报名)。
联系人:黄雯静
联系电话:0769-21682660
4、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登入后界面或供应商注册待审核界面截图打印件。
投标人报名当天缺少以上材料不予报名。
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7号)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资源共享,东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将与公共资源企业库进行资源整合,并统一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建档入库管理工作。
凡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各供应商在入库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入库信息管理联系人:杨琳,联系电话:0769-28330677,系统技术人员:姚会奇,联系电话:0769-28330604。
投标人报名当天缺少以上材料不予报名。
5、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纸质版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9时30分。
3、开标地点:东莞松山湖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楼B1栋二楼第1开标室。
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联系人:潘国华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东部工业园统筹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8666998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应奎
联系电话:0769-21682660-804
E- mail:49191135@qq.com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
第二部分 相关资料表格
附表一:投标资料表
序号 |
内 容 |
||||
一、说明 |
|||||
1 |
项目最高限价(单位:元) |
||||
与项目预算一致。 |
|||||
2 |
资金来源 |
||||
财政性资金。 |
|||||
3 |
踏勘现场 |
||||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
|||||
4 |
招标信息发布网站 |
||||
东莞市政府采购网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http://czj.dg.gov.cn/dggp/ |
http://www.gdgpo.gov.cn |
http://www.ccgp.gov.cn/ |
|||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
|||||
5 |
投标语言 |
||||
中文。 |
|||||
6 |
投标报价 |
||||
详见投标人须知。 |
|||||
7 |
投标样品 |
||||
详见用户需求。 |
|||||
8 |
核心产品 |
||||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无核心产品。 |
|||||
9 |
★投标保证金 |
||||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 ,000.00)。 |
|||||
(2)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 |
|||||
(3)保证金递交账户: 收款人: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 帐 号:6232590699050011673 (各投标人在转帐或电汇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项目编号)。 |
|||||
10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
(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结果公示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为方便退还未中标的投保人的保证金,投标人应制作《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随开标文件一并递交。 (3)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769-21862660-801。 |
|||||
11 |
★投标有效期 |
||||
九十天。 |
|||||
12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
||||
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http://www.ccgp.gov.cn/ |
||||
13 |
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投标文件 |
||||
投标文件类型 |
份数 |
||||
开标文件 |
1 |
||||
投标文件正本 |
1 |
||||
投标文件副本 |
5 |
||||
电子文档 |
1 |
||||
三、开标与评标 |
|||||
14 |
本项目评标方法 |
||||
综合评分法。 |
|||||
15 |
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 |
||||
见附表一。 |
|||||
16 |
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价格折扣标准 |
||||
6%。 |
|||||
投标人符合须知“优惠政策”中联合体规定的投标价格折扣标准 |
|||||
2%。 |
|||||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获得节能产品认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价格折扣标准(相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优惠政策”) |
|||||
该项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折扣3%。 |
|||||
四、授予合同 |
|||||
17 |
履约保证金(如有需要) |
||||
伍万元整。 |
|||||
18 |
中标服务费 |
||||
(1)中标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向中标单位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本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
|||||
(2)中标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汇入账号: 收 款 人: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市分行 账 号:2010021309900018461 |
|||||
注:本表关于要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
附表二:商务技术评分及价格权重表
序号 |
评审要素 |
分值 |
评审内容 |
商务部分(35分) |
|||
1 |
管理体系 |
9 |
1、投标人具备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限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共3分; 2、投标人具备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限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证书;五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每具有一个证书得2分,共6分。 注: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企业实力 |
6 |
1、投标人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证书的得3分。 2、投标人2020年购买相关食品安全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保额达1000万元(含)或以上的,得3分;保额达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业绩 |
15 |
投标人具有食堂经营或食材配送服务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共15分。 (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服务便利性 |
5 |
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个小时内到现场,得5分; 2个小时内到现场,得3分; 3个小时内到现场的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服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技术部分(65分) |
|||
序号 |
评审要素 |
分值 |
评审内容 |
1 |
总体配送方案 |
20 |
根据项目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案、质量标准、进度安排等情况评价。 供货方案科学完整,有合理的进度安排,可行性强,得20分; 供货方案完整,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较强,得13分; 供货方案基本完整,有基本的进度安排,可行性一般,得6分; 供货方案简单,可行性差,得3分。 无提供项目供货方案,得0分。 |
2 |
质量保证方案 |
15 |
根据投标人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方案(根据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价): 质量保证方案科学完整,可行性强,得15分。 质量保证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得10分。 质量保证方案简单,可行性差,得5分。 无提供项目总体方案,得0分。 |
3 |
食品安全保证 |
5 |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食品检验室,且拥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药残留检测仪器;重金属检测仪器;肉类水分检测仪;金属检测仪;金属扫描仪;振荡器;分析天秤;干燥箱;无菌工作台;灭菌锅;瘦肉精检测仪器;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多参数食品分析仪;显微镜、培养箱);具有6种或以上的得5分;4种至5种的得3分,1种至3种的得1分,无不得分。 注:需提供食品检验室证明材料及检测设备自有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管理制度 |
8 |
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完善合理,可行性强,8分; 基本制定有管理规章制度,可行性一般,得4分; 管理规章制度简单,可行性差,得1分。 无提供管理规章制度,得0分。 |
5 |
应急方案 |
7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和资源调配能力可以充分满足业主需求,对比各投标供应商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应急方案完整科学、可行性强得7分; 应急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得4分; 应急方案基本完整、有可行性得1分; 无提供应急方案,得0分。 |
6 |
配送仓储情况 |
6 |
1、投标人具有配送转运场所的,得3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拥有食品冷藏库的,得3分。 注:须提供冷藏库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并提供现场照片)作为评审的依据。 |
7 |
配送车辆情况 |
4 |
投标人配备配送车辆,每提供一辆配送车辆的得1分,最高得4分。 提供行驶证,车辆为租赁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注: (1)无特殊说明外,以上评审项,同一证明文件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根据以上评分要求提供的投标材料因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清晰辨认进行评审的,视为无效材料。 (3)本项目为固定报价,无价格部分评分。 |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明细
一、项目概况
服务地点:东莞市松山湖东部工业园食堂或采购人指定地点。每日就餐人数:60人(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服务家数:1家。
服务期限为:6个月。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和食品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二、总体要求
1、供应商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投标人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执行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投标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5、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
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9、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我单位申请。
11、中标人提供的货品必须出示真实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凡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必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交食堂存档,符合国家朔源制度规定。
12、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3、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三、产品质量要求
(一)肉类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二)水产品类
1非冰鲜类必须鲜活,利用率不低于95%;冰鲜类水产品解冻后利用率不低于80%;
2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眼球光亮透明,鳃口紧闭,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新鲜;
3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无异味(如泥腥味、电油味等),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
4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三)蔬菜类
1中标人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品种、质量应符合采购人要求,产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采购人使用“农药测试卡”检验蔬菜农药含量,如含量超标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2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不得腐烂或有异常味道,不存在泥沙和异物,利用率不得低于95%。
3不得供应转基因产品。
四、产品配送要求:
1、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6、每次根据采购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用户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或宾客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7、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2个小时内响应。
★五、定价方式
1、供货价格为采购人指定目的地交货价。主要包含:购货或自产养(种)植成本、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雇员费用、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风险和相关费用,采购人将拒绝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的任何费用和补偿。
2、采购价格:按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http://dgdp.dg.gov.cn/)发布的当期的监测价格下浮5%计算。供货产品单价=供货产品监测价格×(1-5%)。签订合同后根据实际的货物数量结算。
3、如监测价格表内无对应价格参考,则由双方协商定价。投标人的各类食品的单价应以批发价供应,不得高于周边市场单价;如遇价格政策性下调时,应给予相应下调,履行期间的经营风险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4、定价周期:每周更新一次,中标人每次至少提前2天提交下次报价清单给采购人审核,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售后服务
中标人所供应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东莞市的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同时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各分包所列的货品质量要求。中标人在接受订单时须确认采购人对货品的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
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付款方式
1、由采购人每月结算一次。
2、付款方式:中标人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用户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结清当月所有货款(不包括年初政府财政资金用款额度未下达时间)。
八、保密条款
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九、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1、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不合格的货品,中标人必须包退包换。
2、中标人须对采购人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
3、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
4、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货品必须保证有三分之二以上保质期。
5、中标人提供的鲜鱼、肉类保证每日新鲜,提供的猪肉牛肉羊肉均为东莞市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所有产品并可追索。中标人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取得无公害认证优先选择,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达到供港蔬菜标准。配送的农副产品经检验部门检验超标的,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换货并同意超标的农副产品由采购人自行进行销毁处理,出现 1 次超标情况的,处以中标人人民币3000元罚款,罚款由当批次的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6、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7、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8、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中标人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5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中标人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中标人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注:不满足招标文件中 “★”条款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考核标准
供应商名称 |
供货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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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 |
指标说明 |
得分 |
备注 |
送货及时性 (满分30分) |
要求按时送货。 1、送货迟到,但不耽误饮食服务部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2分; 2、送货迟到,且耽误饮食服务部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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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品质量 (满分40分) |
要求货品新鲜、质优。 1、送来货品,品相一般,但都可使用,未变质,每次扣1分; 2、送来货品,品相较差,但都可使用,未变质,每次扣2分; 3、送来货品,剩余保质期不超过该货品标明的保质期的一半,每次扣5分; 4、送来货品,过期或变质,每次扣15分。 |
||
货品数量 (满分20分) |
要求按订单供应准确数量(允许误差±5%内)。 1、±5%≤供货数量误差≤±10%,每次扣1分; 2、±10%<供货数量误差≤±20%,每次扣2分 3、供货数量误>±20%,每次扣3分。 |
||
服务态度 (满分10分) |
要求服务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有问题及时改正。 1、服务态度一般,但问题及时改正的,每次扣1分; 2、服务态度一般,且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2分; 3、服务态度差,且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3分。 |
||
是否存在 以下行为 |
1、供应假冒伪劣产品; 2、整改时间结束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 |
1.□是 □否 2.□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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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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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季度内出现两次考核评分低于80分的情况,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
货款按月进行结算,采购人根据对中标人的月度评价得分(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每个月进行不限次数的抽查,每次抽查得分都会做记录)情况进行结算,按每月抽查得分最低的分数折换成折扣进行结算,90分或以上,按月度货款100%的结算;90分以下80分(含)以上的,每低一分扣除月度款的0.5%,80分以下的,每低一分扣除月度款的2%。若发现中标人该月供应货物有假冒伪劣产品的,该月不予结算,如有第二次供应假冒伪劣产品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结束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说明
1.适用范围
招标范围:见本文件《用户需求书》
2.定义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团体组织。
投标人: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法人:法人是依法在国内进行注册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标人: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公章:公章是指经过正规的法定程序并备案的法人公章与投标专用章。(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使用“投标专用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说明该“投标专用章”与法人公章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且投标当天应携带相关原件到现场,以供核查。因投标文件未提供相关手续复印件和无法核查投标专用章的真实性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时间:本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3.货物和服务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采购货物为计算机办公设备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货物经认定存在侵权行为的,其投标无效,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
6.关于联合体投标
对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在领购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所有联合体组成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各联合体组成成员的公章。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除联合体协议明确授权盖章单位外,联合体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均须加盖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的公章,否则该处盖章无效。
联合体进行评分时,业绩、奖项等的认定和评分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不明确或难以明确以哪一方计算评分情况时,则按主体方情况评分。
7.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资料表;
(3)用户需求书;
(4)投标人须知;
(5)合同文本参考格式;
(6)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7)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等。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及公告为准。
招标期间,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看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中文译本应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确认,否则按无效处理),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除非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有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附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表格。
上述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除上述文件资料外投标人还须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制作“开标文件”。“开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须单独密封。
12.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因投标文件编制存在歧义对投标人产生负面影响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投标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公章不一致,若投标单位名称已进行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及内容与本项目采购信息不符,导致无法分辨所投项目为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人须客观撰写投标人简介(格式自理,并提供相关证明)以及所投的产品或服务说明。
投标文件若出现以下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可能间接影响评审秩序,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内出现无官方证明文件的行业地域排名或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字眼的。
(2)投标文件内出现恶意诋毁、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3.投标报价说明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用户需求中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少报无效。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以人民币(或相关费率)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和售后服务费等。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必须与中标人的名称一致。
14.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或货物的证明文件
证明服务或货物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主要内容、标准、质量、人员资质、计划安排、报告审核等的详细说明;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要求进行详细应答和说明。
15.★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
1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额及法律规定的时间按相应包号保证金金额要求一次性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多次汇入达到招标文件要求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金额与招标文件要求金额保持一致(详见投标资料表)。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投标人应一次性缴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上。 (详见投标人资料表)
投标担保。是指由担保机构为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由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责任。(投标担保格式详见附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②投标担保金额应与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一致;
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废标。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结果公示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为方便退还未中标的投保人的保证金,投标人应制作《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随开标文件一并递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装订,签署,密封和标记
为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建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应当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文件每页盖章等同于盖骑缝章)。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联合体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所有联合体组成成员的公章。(文件每页盖章等同于盖骑缝章)
建议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电子文件与正本密封包装,随正本提交。
电子文件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正本文件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由光盘或U盘储存,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随投标文件一同密封提交。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及盖章。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文件”字样。开标文件内还须包括并不限于: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查核)和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开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上述要求与开标一览表一并密封提交。“开标文件”份数及签章等要求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1份)。
所有的信封均应注明:
收件人: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采用透明包装进行密封或未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
密封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内容直接或间接泄露的投标文件;
密封信封上项目编号错误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出现严重歧义或未标注所投项目信息导致无法分辨所投项目为本项目的投标文件;
采用传真、电传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投标人同时参加几个包投标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应保持联络畅通,因联系不上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有违反其他法律规定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9.投标样品(如需提交)
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本服务项目涉及的部分设备或产品样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交《样品清单》。
为方便评标,投标人在提供样品时,应在所提供的样品表面显著位置标注投标人的名称、包号、样品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或货物编号。
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除非另有说明,中标单位的样品将作为履约验收标准的参考不再退还,未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投标样品,逾期不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样品的保管责任,由此引发的样品丢失、毁损,采购代理机构不予负责。
20.投标截止期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规定以澄清或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纸质版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出任何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要求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开标程序: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开标现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不得再提出异议。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23.评标委员会及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评审方法:本次招标的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定标原则: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因素进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内容,分为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评审流程包括符合性检查、澄清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编写评标报告等步骤。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纸质版形式提交,如投标人拒绝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评审原则及评标过程的保密
评审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
从公开开标到签订合同,凡与审查、澄清、评审和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定标意见相关的事项,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25.投标文件的初审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不符合资格性检查所要求事项情况的,投标无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的评审,资格性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资格瑕疵
包括但不限于:①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②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过期的;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有效期过期的;④提供的资质材料模糊不清导致无法辨认的。
2) 投标保证金瑕疵
包括但不限于: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提交方式、提交时间、提交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③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瑕疵
包括但不限于:①投标文件的数量、制作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内容与采购内容不符的(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错误,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错误导致无法分辨所投项目为本项目,投标文件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②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的内容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③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④投标文件内容有严重缺漏项的;⑤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⑥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文件要求的。
2) 技术响应瑕疵
包括但不限于:①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②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③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④《技术规格偏离表》未提供的;⑤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的;⑥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投标时,投标方案不唯一;⑦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⑧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3) 商务响应瑕疵
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商务要求负偏离的;②招标项目完成期(包括但不限于:工期,服务期,交货期等)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③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④《商务条款偏离表》未提供的;⑤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⑥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
4)投标报价瑕疵
包括但不限于:①投标报价超过本招标文件明确的项目预算或文件明确的最高限价;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③报价内容或报价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④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的。
5)违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①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②扰乱开标、评标秩序,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③存在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形。
根据项目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招标文件中“可能导致废标”或“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等具体条款是否实施“废标”或“投标被拒绝”,但对同一条款的裁决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加“★”号)、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合同条款的重大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6.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具体评审项目详见投标资料表)
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技术综合评议,针对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各个投标人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商务评审、技术评审。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位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出得分,将价格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相加得出最终评标得分。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且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7.优惠政策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扶持: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提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应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其对应产品价格的扣除详见投标资料表。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一定的价格扣除(详见投标资料表)。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扶持: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及《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0〕1号)的规定,对提供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单位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资料表)。
提供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其产品应符合以下规定:
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投标人应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列价表》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投标人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其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应属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20年第16号)》公告中所公示的认证机构,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认证证书其认证机构不属于以上公示中的机构,则视为无效认证,不给予价格扣除优惠。
若用户需求中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根据要求提供所对应的节能产品,否则做投标无效处理。
28.纪律和保密事项
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阶段,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产生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否则将按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要求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授予合同
29.合同授予标准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人。
30.发布采购结果
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书面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结果公示发布后,中标单位应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而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放弃中标的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原件核查
采购结果发布后,中标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递交相关资质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或采购人指定地址进行核查。
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中标资格:
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件核查要求的;
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原件递交到到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或采购人指定地址进行核查的;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原件数量、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不一致的;
因原件续期、更改等原因不能按时递交原件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部门开具的变更、续期等证明的;
经查原件,投标文件内容有造假行为的。
采购结果发布后,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的建议或要求,对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未中标投标人进行原件核查。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发出纸质通知五个工作日内将原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或采购人指定地址进行核查。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其投标无效:
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件核查要求的;
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原件递交到到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或采购人指定地址进行核查的;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原件数量、内容不符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的;
因原件续期、更改等原因不能按时递交原件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部门开具的变更、续期等证明的;
经查原件,投标文件内容有造假行为的。
若投标人出现虚假应标情况,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其投标、中标无效。并根据相关法律上报相关监管部门。
属于建办市函[2016]462号通知内的证件可不提供原件,仅提供带二维码原件的复印件即可。
31.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结果公示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