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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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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厨房用品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厨房用品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9 11: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委托,就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厨房用品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QZYZCG-2020-005

二 、项目名称: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厨房用品设备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备注

1

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厨房用品设备

1

65.2396万元

65.2396万元

/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制造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4、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五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4、政采云报名后请将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88003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公司报名X项目”)。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14时30分

七 、开标时间:2020年7月20日14时30分

八 、开标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江区水利局大楼,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六楼一号开标室。

九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 、其他事项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郑女士,电话:0570-3083550);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570-8762709)。

十一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一份)采用邮箱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25880031@@qq.com),逾期发送至邮箱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0-2298085

采购代理机构: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郑昕

联系电话:0570-3083550/18005700750

联系邮箱:25880031@@qq.com

传真:0570-3083550

地点:衢州市裕丰大厦724室

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

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附件信息:

  • 终稿】8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厨房用品设备采购项目.docx

    152.3K

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厨房用品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厨房用品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ZYZCG-2020-005

人: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6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6

二、 投标须知 8

三、 招标文件说明 9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五、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 12

八、 串通投标的情形 12

九、 废标的情形 12

十、 开标和评标 12

十一、 定标 14

十二、 质疑与投诉 15

十三、 法律责任 15

十四、 代理服务费 16

十五、 其他 16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7

第四章 合同的通用和专用条款 30

第五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35

第六章 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5 2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5 2

二、评标原则 5 2

三、注意事项 5 2

四、评分标准 5 2

五、开评标程序 5 4

第七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5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委托,就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厨房用品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 、项目编号:QZYZCG-2020-005

2 、项目名称: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厨房用品设备采购项目

3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备注

1

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厨房用品设备

1

65.2396万元

65.2396万元

/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制造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4、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

2、 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 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4、政采云报名后请将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88003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公司报名X项目”)。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2014时30分

7 、开标时间:2020年72014时30分

8 、开标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江区水利局大楼,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六楼号开标室。

9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10 、其他事项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郑女士,电话:0570-3083550;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570-8762709)。

11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备份投标文件”(一份)采用邮箱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25880031@@qq.com),逾期发送至邮箱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0-2298085

采购代理机构: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郑昕

联系电话:0570-3083550/18005700750

联系邮箱:25880031@@qq.com

传真:0570-3083550

地点:衢州市裕丰大厦724室


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

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30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

2

项目名称

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厨房用品设备采购项目

3

最高限价

65.2396万元

4

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

5

现场踏勘(如有)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但投标人须自行安排踏勘现场情况和周边的情况,掌握和分析与投标和报价相关的一切信息,并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6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7

投标文件的签章

电子签章

8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形式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编制参照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9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备份投标文件”(一份)采用邮箱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25880031@@qq.com),逾期发送至邮箱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0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72014时30分(北京时间)

12

开标地点

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江区水利局大楼,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六楼号开标室。

13

开标时间

2020年72014时30分(北京时间)

14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15

履约保证金交纳

合同签订后五天内,中标人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16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17

联系方式

采购人: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70-87622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郑昕

联系电话:0570-3083550/18005700750

传真:0570-3083550

地点:衢州市裕丰大厦724室

18

注意事项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9

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发布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 c g . gov.cn


投标须知

一、总则

%2.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 定义

1.%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3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中心小学

3.%3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3 货物”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本项的各类设备、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

5.%3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3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2.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 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具有身份证明文件。

%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2. 特别说明:

1.%3 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商务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2.%3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3.%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 招标文件说明

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招标公告;

1.2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1.3 采购内容及要求;

1.4 合同文本;

1.5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1.6 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2.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1 采购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不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采购人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本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

10、 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总体要求

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2 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3 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

2.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2.1资格文件

(1)投标函;

(2)供应商资格声明;

(3)有效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6)提供开标日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文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其财务情况的材料(如为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情况说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业务能力的承诺函(详见格式附件);

(8)提供最近一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证明,如为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情况说明);

(9)提供最近一个月依法缴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投标人基本户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如为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情况说明);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信用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的查询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自查截图,最终审查以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查询的最新信息为准;

2.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可以以资料、图表或说明的形式表述):

A.自评表(格式见第五章);

B.商务部分

(1)投标人声明函;

(2)企业综合实力

(3)投标响应表(商务偏离表);

(4)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成功案例和(提供完整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见第五章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如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材料);

C技术部分

(1)技术偏离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实施人员组成(格式见第五章拟派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4)售后服务方案;

(5)售后服务网点;

(6)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材料)

2.3【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查询记录,提供网站截图(符合小微企业相关政策的投标人提供);

(4)《产品适用中小企业政策情况表》(符合小微企业相关政策的投标人提供);

(5)监狱和戒毒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产品适用监狱和戒毒企业政策情况表》;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产品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情况表》;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3. 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3.1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人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3.2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3.3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3.4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3.5 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指定的第三方中间件和插件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采购人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

3.6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7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 投标报价

4.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4.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必须包含在承包区域内提供日常保安保洁及其他所有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服装费、各种加班费、餐费、住宿费、各种保险、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即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4.3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 投标有效期

5.1 ▲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5.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

1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 《投标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

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1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1.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2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2.4 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13、 投标无效的情形

1.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1.1 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1.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有效授权的;

1.3 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1.4 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包含报价的;

1.5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与相关证明材料的;

1.6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7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件条件的;

1.8 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9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10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1.11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

1.12 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1.13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1.14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启用后,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1.15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4、 串通投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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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 废标的情形

1. 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2 出现影响采购公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6、 开标和评标

1. 开标形式

1.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 开标准备

2.1 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2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 开标流程(两阶段)

3.1 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3.2 开标大会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同时公布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形式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4. 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4.1 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4.2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5. 评标委员会

5.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5.2 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

6.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6.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7.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7.1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7.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7.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经投标人书面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 评标

8.1 评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8.2 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8.3 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定后,向采购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9. 保密

9.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9.2 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0. 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0.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10.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0.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10.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0.5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17、 定标

1. 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1.1 中标通知书:评定结果经公示1个工作日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人无义务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2 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直接签订合同。在有合理证据证明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1.3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

1.4 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1.5 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质疑,采购人审查确定因中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与综合得分排名靠后的中标候选人依次签订合同,也可重新组织招标。

1.6 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18、 质疑与投诉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2.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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