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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精神病医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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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精神病医院2020食堂采购配送货物类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福州市长乐区精神病医院2020食堂采购配送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82]GWCG[GK]2020003 发布时间:2020-06-30 15:39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精神病医院

乙方:福建省绿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GWCG[GK]2020003的福州市长乐区精神病医院2020食堂采购配送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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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2 2-1 A150199 其他农副食品 职工食堂采购配送 1 国内 521322 521322 采购人指定 kg
合计: 521322.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壹仟叁佰贰拾贰元整(¥521322.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三年;

4.2交付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北山村公政西路8号-6;

4.3交付条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要求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送达后,由双方共同对食品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乙方必需提供每次供应物资必要品种的检疫检测报告、蔬菜农药残留化验单等证明材料.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视为无效供货。验收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拒收,乙方应按照要求予以退货,换货,由此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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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采购人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5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月结算起止日期以合同规定为准。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2%。说明:乙方在签订合同前三日内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三年。

10、违约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甲方进行不定期抽查:甲方根据情况不定期组成抽查小组对乙方的供应食材进行抽查,如:配送食材质量、配送车辆卫生、储存环境、食材原料保存方法等方面。甲方对乙方第一次检查不合格,可提出责令整改,若共计三次,甲方对乙方可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对乙方持有的检查、监督、指导、责令整改和对违反食品卫生规定进行处罚以及对严重违约罚没履约保证金的权利。。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采购人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精神病医院 乙方:福建省绿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长乐市鹤上镇北山村公政路8号-6 住所: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钟礼龙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朱长林
联系方法:15859116945
联系方法:1385905838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古田支行
账号: 账号: 413072850747

签订地点:长乐区精神病医院


签订日期:2020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