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6-30 15:59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132020000107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6-30 15:59 |
代理机构 | 四川中信恒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62610242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10号钻石广场A座1621室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何老师 |
采购人 |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采购人地址 | 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28-60302633 |
采购人联系人 | 钟老师 |
项目联系人 | 何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62610242 |
行业划分: | C1399 |
成交日期 | 2020-06-29 17:30 |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 2020-06-22 12:30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 段兴发(SC0100935);戴晓东(SC0100934);钟建军(采购人代表)。 |
评审时间 | 2020-06-29 14:00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本项目为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 |
总成交额(单位:元) | 298508.00 |
成交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规格型号:大米:粳米一级,10Kg/袋 。食用油:国标四级,5L/桶 。纯牛奶:250mL/盒,250mL*12盒/箱。;数量:1523;单价:196元;服务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
成交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成都米立方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滨河路53号;中标金额:298508.0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根据相关规定,本询价通知书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的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人民币6000.00元(陆仟元整)。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6000.00 |
采购文件 | 附件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1554.00元(大写:大写: 叁拾万零壹仟伍佰伍拾肆元 );2、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监督电话:028-83309075。3、财政计划表编号:2020173 ;4、 供应商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PPP项目标识 | 否 |
采购编号:5101132020000107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
问品采购项目
询
价
通
知
书
中国·四川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川中信恒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二〇二〇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1
第二章 询价须知....................................................................................................................4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4
二、总 则.........................................................................................................................9
1.适用范围..................................................................................................................9
2.采购主体..................................................................................................................9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9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9
三、询价通知书............................................................................................................... 11
10.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1
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12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2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4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2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8
第七章 评审方法..................................................................................................................56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3
1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四川中信恒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委托,拟对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
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5101132020000107 。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
3.采购人: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信恒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30.1554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 。(详见询价文
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 2020 年 06 月 23 日至 2020 年 06 月 28 日 09:30- 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10 号钻石广场 A座 1622 室获取。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有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询价通知书售后
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询价通知书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06 月 29 日 14: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10 号钻石广场 A座 1621 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
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询价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10 号钻石广场 A座 1621 室 。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 118 号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28-6030263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信恒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10 号钻石广场 A座 1621 室
联 系 人:何老师
3
联系电话:028-62610242
电子邮件:2977203563@qq.com
2020 年 06 月 18 日
4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301554.00 元。(大写:
叁拾万零壹仟伍佰伍拾肆元 )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小微企业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01554.00 元。(大写:
叁拾万零壹仟伍佰伍拾肆元 )
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
件做无效处理。
4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一次性报价低于最高限
价的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一次性报价算术平
均价的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
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
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5
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
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
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
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
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
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
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
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价格扣除和失
信企业报价加成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原件。
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
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6
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四、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
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
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
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
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
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
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情况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少数民族地
区企业政策,落实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
8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
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
品投标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
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9
国家规定的优先、
强制采购范围(节
能、环保)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
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询价通知
书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
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其响应作无效
响应处理。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询价通知书约定
执行。
10 询价保证金 根据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收
7
取询价保证金。
11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价的5%。
交付时间: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
前。
交付方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退还时间:履约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
12
询价通知书咨询、
询价过程、结果工
作咨询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8-62610242
13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根据相关规定,本询价通知书特别约定,招标
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
委 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 号通知
的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人民币 6000.00 元(陆
仟元整)。
2.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办理招标代理服务费,可
使用银行转账、电汇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
3. 收款单位:四川中信恒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厂北
路支行
帐 号:22834501040013475
14 成交通知书领取
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
份证明证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凭证到采购代理机
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28-62610242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10号钻石广场A座1622
室
15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
8
评审方法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或代理机构代为
答复。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的询问,由采购
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16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
评审方法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或代理机构代为答
复;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
机构负责答复。
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询价过程、
询价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7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青白江
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3309075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8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
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
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
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
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
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
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
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
9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2.2 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信恒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
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
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
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
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
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
[2019]17号”)。
10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
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
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
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
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其
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
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
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
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
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11
7.询价保证金
根据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12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
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
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
识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
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
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同时应当在响应文
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 采
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不影响有效性 。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因供应商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
当包括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
名单。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
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询价通知书
10.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
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
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2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
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
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
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
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
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
以在 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
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
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
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
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
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
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
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实质性要求)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应包括供应商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所有证明材料。
其他响应文件用于询价,应包括供应商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外的所
有材料。
13.2 供应商还须另外提供与响应文件相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供应商提供 Word
或 WPS 版本,PDF 版本。递交响应文件后电子文档概不退还,电子文档与响应文件不一
致的,以响应文件为准,但不影响有效性)。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询价活动
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
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
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
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4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
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
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应包括供应商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资格条件的所
有证明材料。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
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其他响应文件用于询价,应包括供应商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外的所有
材料。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
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 U盘制作。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签字的地方签字或盖私人印章(供
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盖私人印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盖私人印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
字或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
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
者合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 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5
19.1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应分别包装和密封。
19.2 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其他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
称、采购项目编号、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电子文档的包装和密封、标注
电子文档须单独密封包装,且包装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
号、电子文档、供应商名称,与响应文件一起同时递交。
19.5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
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响应文件。
20.2 一次性报价表在询价结束后,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一次性报价时递交,
一次性报价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20.3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
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
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
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
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
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
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
16
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
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询价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询价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询价报告中推荐
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
询价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
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7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供应商
承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 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
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 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
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
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 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
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
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
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
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
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18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
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
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
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
购活动。
27.5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一次性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
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
文件中事前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
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
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
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
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
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19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
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拒签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
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
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
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
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20
八、询价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
查工作的通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 他
21
39. 本询价通知书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
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
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通知书不再做调整。
本询价通知书中未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
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章的规定执行。
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
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22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5 项规定的
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
(六)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的供应商代表;
2、相关资格承诺函。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项
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
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
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
23
的商业信誉。
24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5 项规定条
件的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
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
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
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
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①可在 6.1.5 相关资格承诺函中一并承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可在 6.1.5 相关
资格承诺函中一并承诺;)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
报表附注和出具报告机构、人员的证照)复印件或 2018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
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
印件;供应商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一年的,可提供任意时间段的
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
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可提供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2)2019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税收缴纳的承诺函原
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
据的复印件);
(3)2019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社保缴纳的承诺函原
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
印件);
25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①可
在 6.1.5 相关资格承诺函中一并承诺);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无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
材料)。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
(四)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可参考 6.1.10 中格式承诺)。
(五)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材料。(①可参考 6.1.11 中格式承诺)
(六)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询价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保证金交纳方式、时间、金额符合询
价通知书要求;②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
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
证复印件,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资格承诺函。(①可在 6.1.5 相关资格承诺函中一并承诺)
注:
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
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
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 供应商若未将用于资格审查的证明材料装订入资格性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将
不予通过。
26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
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清单
(一)产品参数
序号 货物名称 参数 规格型号 数量(份)
1 大米 粳米一级 10Kg/袋 1523
2 食用油 国标四级 5L/桶 1523
3 纯牛奶 250mL/盒 250mL*12 盒/箱 1523
注: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供货数量为准。
(二)质量要求
1.食用油:
①卫生指标: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② 食用油不得掺有其它非食用油,不得违规添加香精和香料;
③国标四级食用油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国标四级食用油标准进行验收。
2.大米:
①大米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贮存的
要求,严防污染。
② 供应商应保证所供大米为粳米一级,质量要求(粳米):色泽、气味、口味正
常。
3.牛奶:
27
①产品标准代号为 GB25190 的纯牛奶。
②截止 2020 年 7 月 15 日保质期不少于 3个月。
(三)质量标准
1.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材料应具有 SC 标识;
2.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
格、质量、保质期或生产日期等与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示。
3.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交通工具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
交货时需提供产品具有鉴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
的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交货产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提供承诺函)
三、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限:签定合同后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送到交货地点。
(二)交货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提供齐全的需供货物资的相关检测报告后,
成交供应商将货物全部发放完毕 15 日后若货物无质量和数量问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
商票据凭证资料后拨付合同金额 100%的款项。
注意:1、以上打★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
询价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 注:上述产品中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各供应商应提供品目清单范
围(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内的产品,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
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
当注明。
29
6.1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6.1.1 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6.1.2 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资格性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2020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资格性响应文件应单独密
封包装,并于截止时间前送指定地点。
30
6.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 (供应商名称) 处 任
(职务名称) 职务,是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说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有效,不允许粘贴。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31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6.1.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川中信恒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委托
(代理人姓名) 为我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
号: )的询价采购。代理人在本次询价采购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
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代理人: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代理人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
说明: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
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有效,不允许粘贴;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
表人签字的,其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该附件的内容。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32
6.1.5 相关资格承诺函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2、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3、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
情形。
5、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6、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要求,在投
标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建议使用
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 ……)
本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
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 ……) 。
声明: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人印章):
日 期:
注: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进行承诺。
34
6.1.6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
35
6.1.7 财务状况报告(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
36
6.1.8 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税收缴纳的承诺函
注:
1. 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
据的复印件。
2. 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6.1.9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社保缴纳的承诺函
注:
1. 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
据的复印件。
2. 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6.1.10 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格式参考):
四川中信恒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我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无不良信用记录,若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查询过程中发现上述承诺
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私人印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39
6.1.11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
料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四川中信恒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我公
司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私人印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40
6.1.12 本项目特定资质条件证明材料
41
6.1.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
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人印章):
日 期:2020年 月 日
说明: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2
6.2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6.2.1 其他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其他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6.2.2 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其他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2020 年___月___日
温馨提示:1)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其他响应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
并于截止时间前送指定地点。
43
6.2.3 报价函
四川中信恒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编
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报价详见报价
表。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用于询价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询价,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起算之日起 120 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44
6.2.4 承诺函
四川中信恒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
通知书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
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
应商。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
情形。
六、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七、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八、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
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九、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
有效的、合法的。
十、如本项目询价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
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询价通
知书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一、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十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询价通知书第二章关于“询价费用”、“合
45
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
要求履行。
十三、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询
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
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
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
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
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人印章):
日 期:2020年 月 日
46
6.2.5 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注
合计
元(小写)
(大写)
注:
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2.供应商必须按“报价表”的格式及采购所需货物,详细报出各类货物的价格, 不
得漏报,否则视为已包含在合计金额中不再单独另行报价,不影响有效性。
3.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
检验、培训、税金、知识产权费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
报价中; 进口产品的关税、进口环节税的可退税部分不包含在报价中,但应在备注中
列明。
4.一次性报价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报价表的,不作为评审依
据,不影响有效性。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人印章):
日 期:2020年 月 日
6.2.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年 月 日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48
6.2.7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49
6.2.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人印章):
日 期: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50
6.2.9 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说明
1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
章
2
3
…
注:
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
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年 月 日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51
6.2.10 商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
注: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
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年 月 日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52
6.2.11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
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2.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要
求。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53
6.2.12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54
6.2.13 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不限,但应包含不限于:综合评分明细表涉及内容。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55
6.3 电子文档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电子文档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1)电子文档应单独密封包装,并按询价通知书要求递交;2)签字、
盖章应符合询价通知书文件要求。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56
第七章 评审方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
特点制定本询价方法。
1.2 询价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询价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询价小组负责。
1.3 询价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询价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
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确定询价通知书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
性规定或者询价通知书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对询价通知书作出解释;
(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
评审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实质性要求)询价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询价过程的,其
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6 询价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询价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
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 询价程序
2.1 审查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
2.1.1 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
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57
(1)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
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
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
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1.4 询价小组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完成后,应书面签字确认本询价通知
书是否有属于应当停止评审的情形。
2.2 资格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询价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
查。
询价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
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
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
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序号 项 目 合格条件 结论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2 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
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58
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或承诺函原件
7
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
件: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
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
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8 询价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 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9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
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10 相关资格承诺函 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11
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材料
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12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
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2.2.2 资格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
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位时,
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
采购活动公告。
2.4 询价。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
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
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 一次性报价。
2.5.1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
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
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可在询价室外填写报价表,密封递交采购代理
机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询价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59
商报价单。
2.5.2 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
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
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
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2.5.3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10%
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
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
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6 询价小组复核。供应商一次性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询价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推荐 3 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后并编
写询价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采购人应优先选择国家
规定的优先采购范围产品:节能、环保或无线局域网产品,否则由采购人自主采
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询价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
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通知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
格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询价小组现场修改评审
结果。由询价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
责任。询价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询价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60
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询价小组采纳的,应当接
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
认为询价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询价小组已经出具询价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9 编写询价报告。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
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名单和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询价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询价报告有异
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
行。对询价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询价报告。
2.10 询价异议处理规则。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
合询价通知书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询价
通知书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
者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应当在询价报告中予以反映。
2.11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61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
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
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
授权书(代理人为同一人的可不再提供)。
2.12 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
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 3 家的。
3. 询价纪律及注意事项
3.1 询价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
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 在询价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询价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询
价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询价的资格。
3.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询价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
应商。
3.4 询价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 询价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 询价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4.1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4.2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4.3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62
4.4 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
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
等违法行为;
4.5 发现询价通知书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询价通知书存在歧
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说明情况;
4.6 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4.7 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4.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5.1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
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5.2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
管;
5.3 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
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5.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
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
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询价通知书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
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
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5 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
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5.6 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
监督;
5.7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
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63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项目编号: )的《询价通知书》、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
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
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成
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
算
内
预
算
外
自
筹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 元,即 RMB¥XXX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
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
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
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 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质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64
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XXX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
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
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
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 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
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
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
进入 XXX 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
用期结束后 XXX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
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
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
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
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
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65
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
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
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
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计算款额¥XXX 元,人民
币大写:XXX 元整)后的 XXX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XXX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
资料以后的 XXX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XXX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
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款项:¥XXX 元,人民
币大写 XXX 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XXX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
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
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XXX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
款¥XXX 元,人民币大写:XXX 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XXX 小时内响应到场,XXX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
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
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
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XXX 的违约
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XXX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66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 XXX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
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
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款额向甲方偿
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
违约,乙方须在 XXX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
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
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
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
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成都市青白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67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三、询价通知书
10.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3.2供应商还须另外提供与响应文件相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供应商提供Word或WPS版本,PDF版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询价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询价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询价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
24.2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
25.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八、询价纪律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项目清单
(一)产品参数
序号
货物名称
参数
规格型号
数量(份)
1
大米
粳米一级
10Kg/袋
1523
2
食用油
国标四级
5L/桶
1523
3
(二)质量要求
三、商务要求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询价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1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6.1.1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6.1.2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6.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6.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6.1.5相关资格承诺函
6.1.6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
6.1.7财务状况报告(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
6.1.8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税收缴纳的承诺函
6.1.9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社保缴纳的承诺函
6.1.10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6.1.11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6.1.12本项目特定资质条件证明材料
6.1.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6.2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6.2.1其他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6.2.2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6.3电子文档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第七章 评审方法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