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运河区居家养老服务(二标段:送餐服务) 中标公告
公告代码: | 0413090320200630007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名称: | 沧州市运河区居家养老服务 | 项目联系人: | 高哲 | 联系方式: | 0317-8698985 | 代理机构: |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行政区划名称: | 沧州市运河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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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居家养老服务(二标段:送餐服务) 中标公告 |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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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6-30 |
采购项目编号:Z1309002001622001-2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运河区民政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2157996 采购人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7-8698985 项目实施地点 :沧州市运河区 采购内容:沧州市运河区居家养老服务(二标段:送餐服务) 采购公告期:2020年06月09日 品目分类 | 采购项目包组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主要标的名称 | 标的基本情况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优惠率 | 服务要求 | 服务 | A | 91130900398959923Q | 沧州紫信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以北青海大道以东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25 | | 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 | A | 91130902MA0D9U9R85 | 沧州昊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小王庄镇小孔辛庄村62号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25 | | 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 | A | 91130903MA0ERJ332M | 沧州众合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育红西路贻成御景国际商业A107铺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25 | | 详见招标文件 | 定标日期:2020年06月29日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 评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第六评标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传真电话:0317-8698985 受理质疑电话:0317-8698986 备注: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中标金额为综合单价报价,依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邢亚男、朱召亭、李长兰、王春晓、陈炳瑞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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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招标文件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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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标段:送餐服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1309002001622001-2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运河区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 6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五部分 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项目名称:沧州市运河区居家养老服务(二标段:送餐服务)
项目编号:Z1309002001622001-2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运河区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运河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2157996 联系人:刘畅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 8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698985 13463745088 高哲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家政服务;二标段:送餐服务;三标段:康复
保健;本项目三个标段总预算金额为 3820000元
招标用途:沧州市运河区居家养老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沧州市运河区
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时间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3820000 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一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含有家政服务相关内容;二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
3
营范围须含有餐饮服务相关内容并同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6月 9日至 2020年 6月 15日(上午 8:30至 12:00;下午 13:
30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
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
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
应项目,点击项目右侧“交易文件下载”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电话后,进行交
易文件下载操作。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视为放弃响应,如参与投标响应/报价,
将被拒绝。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400-998-0000。未经主体注册
登 记 的 供 应 商 , 请 按 照 “ 沧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大 厅 ( 网 址 :
http://xzsp.cangzhou.gov.cn/ggzyjy/)”首页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
体登记注册的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7-2175672】。办理 CA 密
钥可在河北 CA、北京 CA、山西吉大 CA、联通 CA 中选择办理(排 名不分先后)。咨询电
话如下: 河北 CA:2175085/400-707-3355、北京 CA:400-994-3319、 山西吉大 CA:
400-653-0200、联通 CA:0311-85691619。
2.供应商凭 CA 密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如
有),招标文件格式为*.CZZF,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沧州版”打开。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他
招标文件售价: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6月 29日 9时 30分
开标时间:2020年 6 月 29日 9时 30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形式。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沧州市公共
4
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线下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
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高哲
联系方式:0317-8698985
传真电话:0317-8698985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8698986
采购办受理投诉电话:0317-2092215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备注: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更正、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
时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
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2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
文件商务部分包含的
内容
应按本文件的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的内容制
作,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该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
开标后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3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
文件技术部分包含的
内容
应按本文件的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的内容
制作,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该投标无效且不允许
在开标后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
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以下指定账户,时间以投标保证
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
则视为无效投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
殊行业没有独立财务的,由其上级管辖单位或其总公司代为
支付保证金,并提供非基本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声明。
收款单位: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迎宾路支行
账 号:506035010400187470000000669
注: 括号及括号内的内容也是账户名称的一部分 ,并
且“( )”的输入方式为中文半角。
未入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供需双方签订
采购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5 履约保证金
无
6
是否接受可选择或
可调整的投标和报
价
否
7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
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交由他人完成
否
8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 个日历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9 投标文件提交说明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加密
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相应项目位置。
上传后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方为提交正确。请投标人
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120 分钟内,对加密
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
密
导致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6
10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
求
( 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 进口产品”字样的,均
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 2) 根据财库[2019]9 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
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 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
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
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
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
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
注: 1)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
[2019]18 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
知》;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 号文《关
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
第 16 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4)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
可通过“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
行, 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
《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 冀
财采〔2015〕16 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
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5)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
关规定, 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
策,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6)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
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允许法人的
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7)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
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7
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8)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9)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 www.ccgp.gov.cn)自行查询,同时将查询结果页面下载
打印,将扫描件盖公章附到投标文件中。在评审过程中由
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证据留存:根据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信用记录的甄别
结果判断,结果一致时,则该记录作为该供应商的信用记
录证据留存。甄别和查询时如发现供应商信用记录不实或
发现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则重新将查询结果页面下载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同时拒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
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
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
动。
11 招标文件质疑期限
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投标人认为本
招标文件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向采购人依照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相关要
求提出质疑。
12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共计 5 人组成,其中
政府采购专家 4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评标工作开始前
评标委员会推荐 1 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13 入围单位的确定 本项目实际入围单位为 3家。 具体内容详见评标办法。
14 其它事项
1.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和其他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电子投
标文件中, 开标现场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以及其他任何
形式的文件和资料。
2.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均为电子签
章。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4.本项目入围单位中标后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且必
须与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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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概况
送餐服务入围单位数量:3家
二、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1.1 企业入围后,由沧州市运河区民政局指定服务范围。
1.2 本标段实行退出机制,如 3家中标企业合同履行中有一家退出,由沧州市运河区民
政局在其他服务企业中挑选承接服务或按照招标时分数排名先后顺序在其他入围供应商中
挑选承接服务。
1.3 入围送餐企业必须接受沧州市运河区民政局指定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
理。
2.要求入围送餐企业具有自已的配餐中心,不允许外包。
3.送餐要求:每月公布当月送餐菜单。荤菜需品牌肉,调料需用品牌,提供正常手续,
按照不低于 2 素 2 荤 1 汤的标准配餐,肉量不低于 100 克。送餐及时,饭菜可口,并保
证送餐时饭菜温度。送餐企业尊重老人的民族习惯,能够提供清真饭菜。送餐服务每天限 2
次,送餐每份 25 元(含送餐费),饭菜质量不低于市场平均标准,每次最高限 2 份,每
餐最高限额 50元。送餐需提前 1 天预约,特殊情况当天 9 点以前订餐。
4.中标供应商要服从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派单,必须按接单先后顺序安排服务,不得
擅自拖延或更改。
5.中标供应商应加强对各类服务商管理,不得私自降低服务标准,更改服务内容和收费
标准。
6.服务企业要重视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不得因任何理由与服务对象争执、吵闹。
如遇到老人投拆,要严格按照《运河区民政局关于服务企业的管理办法》执行,按相应标准
扣除服务费。
7.各服务企业要按时对账,每月及时与沧州市运河区民政局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核对服
务流水。派工单上如需要增加服务金额,需另填写申请加项的单子,一张派工单刷卡一次,
如遇到涂改的单子,服务金额不予拨付。
9
8.各服务商的手机终端,要一机专用,禁止服务人员使用本终端服务类别以外的项目刷
卡收费。
9.服务卡金额不得兑换现金或物品,每发现一起,扣当季度服务金额的 1%(不足 1000
元的按 1000 元扣除)
10.送餐企业若发现擅自降低服务标准或更改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的,每发现一起,扣
拨每季度该服务项目的 1%。(不足 1000 元的按 1000 元扣除),累计发现三起,实行退
出机制。
11.各中标送餐服务企业要严格遵守《运河区民政局关于服务企业的管理办法》、《运
河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结算管理办法》。2020 年,沧州市运河区民政局将进一步完善这两
个管理办法,对修改完善后的管理办法企业也必须遵守。
12.居家养老服务必须见老人、见服务卡方能服务。对老人去世后仍出现的消费,民政
局一律不予结账。
13.居家养老服务实行群众评价反馈机制和企业淘汰机制,对服务质量差,群众满意度
低的服务企业实行退出机制。
三、送餐服务标准:
每月公布本月送餐菜单,并报民政局备案。老人需提前预约, 荤菜需品牌肉,调料需用
品牌,提供正常手续,按照 2素 2荤 1汤的标准配餐,肉量不低于 100 克。送餐及时,饭
菜可口,并保证送餐时饭菜温度。考虑到民族习惯,送餐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清真灶台。若在
招标期间清真民族餐厅企业无报名参与者,汉族送餐企业应尊重老人的民族习惯,设清真灶,
提供清真饭菜,清真饭菜需有清真标识。送餐企业需提供相应证照。
四、考核办法:
(一)服务企业考核,实行百分制。
平台满意度扣分:根据平台满意度的情况,每个不满意扣 0.2 分。
投诉扣分:每接到投诉一次扣 0.5 分;对在服务范围内未提供服务的每次扣 1 分;民
政局根据投诉情况随机进行电话回访,如发现仍未改正的,
每一个扣 2 分。考核结果适用:季度考核分值在 95 分(含)以上的,拨付当季度服
务费;在 90 分(含)至 95 分的,扣除服务企业 2%的服务费;低于 90 分的,扣除服务
10
企业 3%的服务费,并实行退出机制。
(二)送餐服务企业实行双项管理,一项考核达不到标准,即启动退出机制。投拆考核
(针对送餐服务企业):每季度投诉超 6 次,扣送餐服务企业当季度服务费的 1%(不足 1000
元的按 1000 元扣除)。每季度投诉超 10次,扣送餐服务企业当季度服务费的 2%。每季度
投诉超 15 次,扣送餐服务企业当季度服务费的 3%。每季度投诉超 20 次,扣送餐服务企
业当季度服务费的 4%。并实行退出机制,取消该服务企业居家养老服务资格。
五、商务要求
*1.投标报价:
本项目采购人设定预算金额为:
送餐类
1
送餐服务
25 元/餐
投标报价包含完成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实施、培训、保险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
*2.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时间至2021年6月30日。
*3.项目实施地点:沧州市运河区。
*4.付款方式:依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合同约定。
注:以上商务要求中,标*的商务要求为重要条款,投标人不满足或未完全响应即为
无效投标,但可以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11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定义
2.1“ 招标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所述的本次采购包含的所
有服务。
2.2“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
投标竞争的供应商。
2.3“采购代理”指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合格投标人
3.1详见招标公告内容要求;
3.2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项目经理、企业基本帐户等重要信
息发生变更时,应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
新,可以采取现场核验或在线核验的方式提交修改信息进行修改确认,否
则视为无效变更。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
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
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等),
代理机构将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公告。
5.2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持续关
注电子交易系统及系统通知,并保持在系统预留的联系电话和投标函预留
的联系电话畅通,及时接收开评标过程中的系统通知、电话通知及系统自
动推送的短信通知等,以备接收通知或评审小组质询并做出响应。如因投
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接收通知导致其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评审小组做出有效
响应,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招标文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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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合同书范本(仅供参考)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本项目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 15 日前,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 http://www.hebpr.cn/) 、 沧 州 市 公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xzsp.cangzhou.gov.cn/)发 布 更 正 公 告。
7.2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7.3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
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二、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
明) 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
体字。
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中国国家法定计
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
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
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
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
13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9.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
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3保证金
(1)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投标人在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投标人的投标保
证金将不予退还。
9.4投标报价
(1)报价依据:采购人提供的有关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
(2)报价形式:单价。
(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报价为本次招标项目从招标至验收合格包括价格、运输费、
装卸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4)投标报价应为最具竞争力的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且最低报价不是中
标的唯一条件。投标人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对报价应严格保密。
(5)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
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0.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
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
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0.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
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
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全部内容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
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0.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
10.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
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14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
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
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法定标准公章, 不得使
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12.3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均为电子签章。投人应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
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
12.4投标人须注意:为倡导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的
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
离。
12.5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否则为无效投
标。
12.6因投标文件中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7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相应项目位置。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及提交
13.投标文件制作
13.1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
13.2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登录系统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入口,在
系统首页资料下载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沧州版))。
13.3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
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
(CA) 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
13.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3.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
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不允
许改变投标文件格式,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15
13.6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拒收。
13.7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
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cztf 格式和*.ncztf 格式)时,只能用
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加密。
14.投标文件的提交
14.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相应项目位置。上传后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方
为提交正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开标现场
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文件和资料。
14.2投标人因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支持
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1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方式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
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6.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
16.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
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如要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所有变更(含暂停、
更正、终止等等)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开标
17.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7.1采购代理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活动。
17.2投标文件解密及确认: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线上制作完
电子投标文件并签章后请按照规定时间上传系统。开标时投标人无需来开标现场,开标现
场不接受任何递交资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120 分钟内,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进行远程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导致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17.3投标人应认真核实网络环境,确保开标时网络通畅,同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后务必进行模拟解密,避免开标时解密失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如网络环境、计算机环境
等问题导致的解密失败,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6
17.4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并对开标记录表中
的内容进行确认操作(30 分钟内),如未进行确认则默认已确认无误。
17.5开标时,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后,投标人可在远程解密页面
查看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其它详细内容。
五、评标程序和要求
18.组建评标委员会
18.1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
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专家由采购人代表
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自动抽取并语音通知;采购人代表凭采购人向交易中心出具的授权函参
加评标。
18.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
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9.投标文件初审
19.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9.2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投标资
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经采购人审查如果投标人投标资质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资格审查项目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中经营
范围须含有餐饮服务相关内容
具备并有效
2 食品经营许可证 具备并有效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
具备并有效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具备并有效
5
信用查询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
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
具备并有效
17
注:(1)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在电子版投标文件中需附原件扫描件且必须清晰,
可辨认;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须先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综合信息平台-上传文件-02资质上传-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质和资格审查资料”
上传以上全部 5项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不完整所造成的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负责。
(2)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文件中该证件颁
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扫描件,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
性,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
(3)以上证件不全者或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者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
审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其商务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通过资格
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后续评审。
19.3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
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
响应。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
留。
(1)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及相关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
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 投标内容及相关投标服务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
差范围的;
E、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F、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G、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H、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
查询为准。如当天相关网站不能正常查询,以投标人投
标文件中所附查询网页为准)
18
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
的影响。
(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无效且不得再
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
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
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9.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
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
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投标
作无效投标处理。
19.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
明。
20.投标的澄清
20.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类似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
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确认。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
释。
20.2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说明或
者纠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将作为
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比较与评价
19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
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进行。
22.入围单位的确定及编写评标报告
22.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进行
综合评审打分,最后根据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打分结果,按照投标人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中标
候选供应商。
22.2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
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根据财库[2012]69 号文件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
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
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3.确定入围单位
本项目确定3家单位入围。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最终汇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
荐排名次序位于前3名的投标人作为入围单位。如合格投标供应商为3 家时,按照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标准综合评审后,综合得分满 60 分(含 60 分)以上者为本项目的
入围单位。
24.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
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5.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
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
委员会均有权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或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
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其相关的一切损失
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6.采购项目废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26.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家
的;
26.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合格
20
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家的;
26.3认定存在恶意投标行为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签订合同
27.中标通知
27.1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将评标结果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站
(http://www.ccgp-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沧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xzsp.cangzhou.gov.cn/)发布公告。
27.2采购人向入围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8.签订合同
28.1入围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8.2入围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入围单位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
它协议或声明。
28.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入围单位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8.4入围单位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
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28.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河北
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上公示,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七、中标服务费
29.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入围单位支付。
八、保密和披露
30.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
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
21
31.披露
31.1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
披露。
31.2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
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入围单位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
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入围单位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
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
料,以及投标人/入围单位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2.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2.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
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2.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有效期限内
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2.3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2.3.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相关规定提出质疑。
32.3.2对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
32.3.3对开标环节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
32.4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质疑。
22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项目
内容以及有关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1.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
2.服务的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3.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
4.付款条件;
5.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
6.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方法
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依据“三、评定内容及
标准”的规定对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料等进行综合打分,打分采用百分制。评标
委员会根据综合打分结果,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确定入围单位。
2.评分说明:
(1)由评委对投标文件等评审内容进行综合比较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
档资料保存。
(2)评委打分进行汇总取平均值。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
企业产品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微企业认定时,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否则不予认可。
(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
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
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认可。
23
(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见附件),否则不予认可。
(6)评标委员会对评标总得分统计,并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本项目确定3家单位入围。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最终汇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
荐排名次序位于前3名的投标人作为入围单位。如合格投标供应商为3 家时,按照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标准综合评审后,综合得分满 60 分(含 60 分)以上者为本项目的
入围单位。
(7)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时不协商,独立完成。无效投标不予打分。
三、评定内容及标准
序
号
评审条款
标准分
(分)
评审细则
1 投标报价 10
投标报价响应采购人设定的预算金额的得 10分,不响应的得
0 分。
2
技
术
方
案
服务方案 25
思路清晰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满足采购方实际需
求的 25-20.01 分;一般的得 20.00-15.01 分;较差的得
15.00-10分
人员配备
方案
10
人员配备组织总体配置合理,职责分配明确的得 10-6.01分;
一般的得 6.00-4.01分;较差的得 4.00-3 分
人员管理
制度
10
人员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完备的得 10-6.01 分;一般的得
6.00-4.01分;较差的得 4.00-3分
质量保证
措施
15
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完备的得 15-12.01分;一般的得
12.00-9.01分;较差的得 9.00-6分
如一方中标
公司退出,
后续承接服
务方案
10
后续承接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完备的得 10-6.01 分;一般
的得 6.00-4.01分;较差的得 4.00-3分
24
服务承诺 15
服务承诺细致、满足采购方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服务承诺
的得 15-12.01;一般的得 12.00-9.01 分,较差的得 9.00-6
分
3
投
标
人
综
合
实
力
配餐
中心规
模
5
配餐中心场地面积达到 300 ㎡(含)及以上得 5 分,配餐中心场地
面积达到 200 ㎡(含)-300 ㎡(不含)得 3 分。(需提供租赁合
同原件扫描件或房产证明原件扫描件)
配餐中心场地面积 200 ㎡ 以下的不得分。
合计 100分
注:以上各评审项如有缺项,则该项得 0 分。
25
第五部分 合同范本
(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北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之规定,经甲
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
1.甲方以 (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
。
内容包括: 。
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_____年___ 月 日至____年___ 月 日止,共计
天。
3.服务地点: 。
第二条 合同金额
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付款方式
根据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
2.分期支付:
(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
(2)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或服务费总额的 % );在交付服务
成果后 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 %。
(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
1)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并提交服务实施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将总服务费的__ %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__ %,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
26
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 %,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
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
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 %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__ %的数
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
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__ %
的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__ %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第六条 知识产权归属
第七条 保密条款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
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
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
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冀政办〔2014〕3号文件规定
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一条 税费
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
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
27
责任。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1.谅解与备忘条款:
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
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本合同订立地点: 。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28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
沧州市运河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标段:送餐服务)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9
二、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 :
1.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我方已详细
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响应。我方郑重声明如下几点,并
对之负法律责任。
2.我方承认和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完成。
投标报价为 元/餐,承诺服务期限为 ,项目实施
地点为 。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4.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承诺投标有效期为 。
6.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
收。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
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0.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服务。
投 标 人: (盖公章)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编: 电话: 传真: .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
日期: 年 月 日
30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元/餐)
备注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1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姓名)系 (投标
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 姓 名 ) 为 我 公 司 代 理 人 , 以 本 公 司 的 名 义 参 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
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
身份证号: .
单位: 部门: 职务: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 (采购人) :
兹证明 在我单位任 (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3
五、投标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资格审查相关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采购人)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招标单位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
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
切后果。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4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 ( 请填写: 中型、 小型、 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
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期:
说明:若是中小企业则需提供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是中小企业则不需要
提供。
35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 单 位 郑 重 声 明 , 根 据《 财 政 部 民 政 部 中 国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关 于 促 进残 疾 人 就 业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库 〔 2017 〕141
号 ) 的 规 定 , 本 单位 为 符 合 条 件 的 残 疾 人 福 利 性 单 位 ,且 本 单 位
参 加 单 位的 项 目 采 购 活 动 提
供 本 单 位 制 造 的 货 物( 由 本 单 位 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36
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37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相关资料
38
七、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编写。
八、技术方案
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编写。
九、投标人综合实力部分
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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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适用范围
3.合格投标人
4.投标费用
5.通知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3.投标文件制作
14.投标文件的提交
15.投标截止时间
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7.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9.投标文件初审
(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0.投标的澄清
21.比较与评价
22.入围单位的确定及编写评标报告
23.确定入围单位
24.评标过程保密
25.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6.采购项目废标
27.中标通知
28.签订合同
30.保密
31.披露
32.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第五部分 合同范本
(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资格审查相关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0-06-08T14:45:25+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