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仙桃市税务局稽查局、龙华山分局、干河分局食堂劳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仙桃市税务局稽查局、龙华山分局、干河分局食堂劳务外包
项目编号:GHXTZC-202006-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科长
项目联系电话:156072269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
地址:仙桃大道与汉江路交叉口西150米
联系方式:程科长156072269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尹锡祥 18307281185
代理机构地址: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仙桃分部(仙桃市丝宝路88号303室,华云大酒店斜对面国华招标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1包为稽查局食堂劳务外包,预算为59.64万元;2包为龙华山分局食堂劳务外包,预算为101.64万元;3包为干河分局食堂劳务外包,预算为71.4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堂服务或餐饮服务);(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厨师证、健康证,社保证明,相关工作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健康证、社保证明;(3)投标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须提供1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设定的特定条件:1包稽查局食堂工作人员为主厨1名,面点师1名,帮厨2名,共4名工作人员;2包龙华山分局食堂服务人员数量须满足主厨1人、其他工作员不少于6人,总人数不少于7人;3包干河分局食堂服务人员数量须满足主厨1人、其他服务员不少于3人,总人数不少于4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2.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7月01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仙桃分部(地点:仙桃市丝宝路88号303室,华云大酒店斜对面国华招标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3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3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仙桃分部(地点:仙桃市丝宝路88号303室,华云大酒店斜对面国华招标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获得: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仙桃分部(地点:仙桃市丝宝路88号303室,华云大酒店斜对面国华招标三楼)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堂服务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许可证,中级及以上厨师证,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社保证明,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及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仙桃市税务局稽查局、龙华山分局、干河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招标公告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的委托,拟就仙桃市税务局稽查局、龙华山分局、干河分局食堂劳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
1、项目名称:仙桃市税务局稽查局、龙华山分局、干河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本项目分为三个包:1包为稽查局食堂劳务外包,预算为59.64万元;2包为龙华山分局食堂劳务外包,预算为101.64万元;3包为干河分局食堂劳务外包,预算为71.4万元。
2、项目编号:GHXTZC-202006-17
3、项目慨况及内容: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期: 二年。
4、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堂服务或餐饮服务);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厨师证、健康证,社保证明,相关工作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健康证、社保证明;
(3)投标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须提供1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设定的特定条件:1包稽查局食堂工作人员为主厨1名,面点师1名,帮厨2名,共4名工作人员;2包龙华山分局食堂服务人员数量须满足主厨1人、其他工作员不少于6人,总人数不少于7人;3包干河分局食堂服务人员数量须满足主厨1人、其他服务员不少于3人,总人数不少于4人。
5、服务要求:
(1)早餐必须有面条、稀饭,点心不得少于两个品种。菜类不得少于一个新鲜蔬菜和一个腌菜。
(2)中餐必须供应两荤两素(其中荤菜进餐职工二选一)。
(3)晚餐必须供应一荤两素。
(4)注意食品搭配禁忌,严防食品中毒。
(5)做到安全、营养、卫生标准,大道色香味俱全。
(6)服务热情、周到、耐心、面带微笑。
6、招标文件获得: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仙桃分部(地点:仙桃市丝宝路88号303室,华云大酒店斜对面国华招标三楼)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堂服务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许可证,中级及以上厨师证,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社保证明,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及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15时整,地点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点:仙桃市丝宝路88号303室,华云大酒店斜对面国华招标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9、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10、招标地点及时间
开标地点及时间:2020年7月23日15时整,地址: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仙桃分部(仙桃市丝宝路88号303室,华云大酒店斜对面国华招标三楼)。
招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
联系人:程科长
电 话:1560722697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武汉1818中心
联 系 人:尹锡祥
电 话:18307281185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