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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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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2020年西北旺镇政府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0-06-30
[海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2020年西北旺镇政府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海采(2020)0438号/TXJ-010-2020098

二、项目名称:2020年西北旺镇政府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金额:550.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企业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价格 中标价格描述
北京江宁大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丰智东路9号1幢2层201 5508000.0000 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经招标方和中标方一致同意可以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类型:服务类
名称:2020年西北旺镇政府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包括3处食堂,本次招标拟选择一家合格的投标单位来承担镇政府三个食堂的伙食供应,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加工制作及食堂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服务要求:本项目执行包干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经招标方和中标方一致同意可以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冰心、罗莉、赵亭、曹阳、王铁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581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列计价方法,本项目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6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10-82403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603室

联系方式:廉芳芳、史红盼 联系电话:010-58446088 传 真:010-58815030 邮 编:100089 邮 箱:txjgj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廉芳芳、史红盼

电 话: 010-58446088

声明函.png

2020年西北旺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5.26定-审.doc

招标文件

2020年西北旺镇政府食堂餐饮

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海采(2020)0438号/TXJ-010-2020098

招 标 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934458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934458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9344590" 第三章 招 16

HYPERLINK \l "_Toc9344591"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式(参考格式) 16

HYPERLINK \l "_Toc9344592" 第五章 投标文件 41

HYPERLINK \l "_Toc9344593" 第六章 评标细则 8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西北旺镇政府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海采(2020)0438号/TXJ-010-2020098)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采购项目的名称:2020年西北旺镇政府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2、数量:1

3、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包括3处食堂,其地址分别位于:海淀区后厂村路69号(镇政府机关食堂,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用餐人数201人;海淀区西北旺镇丰智东路9号(镇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面积约为250平方米)用餐人数262人;海淀区西北旺镇东玉河村委会东侧(保安食堂,面积约为300平方米)用餐人数62人。

本次招标拟选择一家合格的投标单位来承担镇政府三个食堂的伙食供应,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加工制作及食堂的日常管理等工作。本项目执行包干制。

4、预算总金额:¥5,511,048.00元/年。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经招标方和中标方一致同意可以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二、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报名时间:2020年62日至2020年69日 16:00(北京时间)截止投标报名程序:

1、办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 CA 数字证书

请登录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bjhd.gov.cn/ggzyjy/),查阅【服务指南】——【CA 办理】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新用户注册

取得 CA 数字证书后,请登录网站主页(http://www.bjhd.gov.cn/ggzyjy/),选择【网上办事】

——【投标人】栏目,应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新用户注册。

3、采购文件下载及投标报名

完成注册后,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下载预览采购文件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报名,视同放弃本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六层西侧第三开标室

六、评标办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

七、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产品;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及海财采购〔2020〕63号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 ,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6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老师 电话:010-82403910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603室

联系人:廉芳芳、史红盼 联系电话:010-58446088  

传 真:010-58815030    邮 编:100089

邮 箱:txjgjzb@163.com

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全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万柳支行

账号:1100 6111 8018 0100 30936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内 容

1

招标人

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69号

2

招标代理

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603室

邮 编:100089

联系人:廉芳芳、史红盼

电 话:010-58446088

传 真:010-55815030

邮 箱:txjgjzb@163.com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511,048.00元/年。

4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拟选择一家合格的投标单位来承担镇政府三个食堂的伙食供应,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加工制作及食堂的日常管理等工作。本项目执行包干制。

5

投标人

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标前会议时间

如组织,则另行通知

7

保证金

1.​ 金额:¥100,000.00元 (大写:拾万元整)

2.递交方式:

支票、电汇、招标人可接受的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须以公对公(非现金)方式向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提交;代理机构账户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如电汇,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2020098”。

3.递交时间: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时间截止前递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4. 除法律规定外,投标保证金需按照下列规定递交,否则视为无效:

1)在截止时间前向保证金收取账户一次足额交纳。

2)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应以本单位的名义转出,账户名应与投标人报名时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3)投标人所提交的保证金仅限当次交易项目(包)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

8

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9

投标文件

数量

正本的份数:1份

副本的份数:4份(另提供电子版文档——U盘1份)

10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1

中标

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列计价方法,本项目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全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万柳支行

账号:1100 6111 8018 0100 30936

12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三十万元人民币。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且于签订合同前一个工作日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实际入账时间为准)。

13

合同

中标合同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以简体中文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自定份数,其中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1份,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存档1份

14

投标人代表要求

投标时,投标人代表(仅限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于开标前到达开标现场。

15

投标人

需注意

事项

1.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2.招标文件领取备案后不得转让,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未在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3.项目评审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环节。如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某投标人初步评审不合格,则该投标人无法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16

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该项目应于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7

本项目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京财采购〔2020〕195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及海财采购〔2020〕63号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18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19

合同公示

本项目采购合同须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相关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二、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 招标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招标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

1.2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1.3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本国投标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1.3.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3 投标人应能出具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和符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真实的资格证明文件:

1) 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相应行业管理或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载明的其他资质要求证明文件。

1.3.4投标人必须是与业主直接签署合同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要求的资格。

1.4 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编制相关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给予招标采购单位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以影响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此类情况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6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7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金来源

2.1 财政资金,已落实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承担责任。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4.1 招标所需的有关服务的内容、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包括:

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第3章​  招标需求

第4章​  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5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6章​  评标细则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投标截止期十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形式发给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为答复疑问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更正公告)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更正公告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发布,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6.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9.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0. 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凡是提供选择性报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10.3投标人的报价包含服务内容一切费用。

10.4 投标报价是提供服务所必需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综合报价,包括人员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保险费、行政办公、福利、管理费、利润金等一切费用。

10.5 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20.3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 投标保证金

11. 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人应提供按“投标人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使招标人免受可能因投标人的行为导致的损失而设立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8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1.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支票、电汇、招标人可接受的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须以公对公(非现金)方式向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提交;代理机构账户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如电汇,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20202098”

11.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1.1条和第11.3条的规定或不符合下列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未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在截止时间前向保证金收取账户一次足额交纳。

2)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应以本单位的名义转出,账户名应与响应方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3)投标人所提交的保证金仅限当次交易项目(包)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有多个分包的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所投包号分别提交保证金。

11.5投标保证金退还,保证金退还实行原路退还,同时一并退还利息。计息标准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为准。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90日内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2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或允许修正其标书内容,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和电子版(U盘)1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后编辑成不可拆解的文本,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章并加盖单位印章。(投标文件因未装订、未胶装等情况出现散页、丢失等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并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才有效。

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装袋,递交投标文件时电子版(U盘)1份,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

14.2 所有信封上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2) 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违规时,能原封退回。

14.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投标截止期

15.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15.2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3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者,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6.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6.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7. 开标

17.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优惠折扣、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按期递交的投标。

17.2 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8. 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服务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相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9.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9.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检查 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2) 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2 投标文件的澄清

(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的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表述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拒绝。

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0.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描述,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妨碍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0.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负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未经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正式签署、盖公章,或签字人非法人代表又无授权委托书的;

(5)业绩(如有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报价超出财政预算资金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未按文件要求提供企业纳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 比较与评价

21.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1.2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下列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2.1开标之后,直到采购人与中标人签署合同为止,本次招标各方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确定中标

2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3.1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如非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4.确定中标人

24.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分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评分排序。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以排名顺序推荐为候选中标投标人。

24.2招标人有权对推荐中标人进行审查,如果审查未通过,招标方将拒绝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2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5.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的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5.2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投标人签订合同的权利。

26.中标通知书

26.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6.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无故逾期不签订合同,没收投标保证金。

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8.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28.1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且于签订合同前一个工作日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实际入账时间为准)。履约保证金三十万元人民币。

29.中标服务费

29.1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列计价方法,本项目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29.2 中标服务费可用现金、转账支票支付。

第三章 招标需求

2020年西北旺镇政府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2017年上半年,我镇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一家镇政府食堂餐饮外包服务公司,招投标有效期限为三年,并按照每年一签的方式,共连续签署了三次服务合同,即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目前,最后一次的服务合同即将到期,根据海淀区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按照历年关于镇政府机关后勤保障要求,拟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2020年7月1日起镇政府食堂餐饮外包服务公司,现制定镇政府食堂餐饮保障方案如下。

一、项目(资金)预算

此项目预算共申请金额¥5,511,048.00元/年(大写:人民币伍佰伍拾壹万壹仟零肆拾捌元整)。其费用标准和计算方式为:

序号

食堂名称

用餐人数

餐费标准

年餐费计算公式

年餐费

小计(元)

1

镇政府机关食堂

201

39元/人/早、午

39元/人/早、午*22早、午/月*12月*201人

2069496

2

镇政务服务中心食堂

262

39元/人/早、午

39元/人/早、午*22早、午/月*12月*262人

2697552

3

东玉河保安食堂

62

1000元/人/月

1000元/人/月*12月*62人

744000

合计

525

5511048

备注:1.餐费标准39元/人/早、午,其中早餐标准为13元/人/早、午餐标准为26元/人/午。

2.每日为当日值班人员提供免费晚餐。

3.加班人员早餐和午餐标准同上,晚餐标准为20元/人/晚。

二、支付方式(和时间)

支付方式为每年度内分次支付。即:每年度项目执行起始日至第三个月末,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每年度项目执行第六个月的首日至第十五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每年度项目执行最后一个月的首日至第十五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自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正式发票后30日内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地址

本次政府购买餐饮服务项目,包括3处食堂,其地址分别位于:海淀区后厂村路69号(镇政府机关食堂,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海淀区西北旺镇丰智东路9号(镇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面积约为250平方米);海淀区西北旺镇东玉河村委会东侧(东玉河保安食堂,面积约为300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镇政府三个食堂的伙食供应,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加工制作及食堂的日常管理。

2.厨房设备的检修标准和养护

(1)专业养护要求与标准

厨房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做到常态化,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不带故障操作。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合格率100%,事故率为0。

3.每月保养内容

(1)蒸柜:转动活动润滑无锈蚀,操作方便,各部分无泄漏。

(2)大小炒炉、汤炉:各炉燃烧状态正常,燃气制动开关操作方便并无任何泄漏,水质密封无滴漏。

(3)电器、炉具:无灼烧痕迹,电压正常无波动,开关部分把手不能残缺不全。

(4)柜盘台类:设备各部分螺丝齐全,外观整洁,操作方便,无障碍,不得有开口伤手,不得缺损带病运转。

(5)外置设备维护保养:各设备运行正常,声音正常无明显噪音。

4.厨房排油烟系统年度维护保养

按照北京市环保要求,定期维护保养油烟系统(可专业分包),使其达到环保标准,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餐饮服务内容、要求及标准

(1)餐饮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餐食总体要求:搭配健康、营养均衡、品种多样、美味可口。国家法定节假日要安排加餐。早、午、晚餐所提供的菜肴必须达到以下标准,并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调整和增加品种,配备足够多的品种和花样。

镇政府机关食堂和镇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食标准应具备以下要求:

早餐要求:必须有4面点、1西点、1杂粮、2咸菜、1小吃、2凉菜、3小菜、鸡蛋、牛奶、豆浆、粥、汤、面包片、火腿、咖啡。

午餐要求:必须有2荤菜、1半荤菜、3素菜、2凉菜、3小菜、3主食食(馒头、大饼和米饭)、1小吃、1水果、1酸奶(每周一次大虾、牛肉、排骨、鱼、鸡肉、鸭肉、羊肉)。

晚餐要求:必须有1荤、1半荤、2素、2主食(米饭、馒头)、粥、汤。

早、午、晚三餐均为自助餐方式,早、午餐就餐期间提供明档加工风味小吃服务。

东玉河保安食堂餐食标准应具备以下要求:

早餐要求:必须有3面点、2咸菜、2小菜、鸡蛋、粥、汤。

午餐要求:必须有1荤、1半荤、1素、1凉菜、2主食、粥、汤。

晚餐要求:必须有1荤、1半荤、1素、2主食、粥、汤。

(2)对餐饮服务有关项目总体要求

1)中标方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餐厅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并要求员工遵照执行,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招标方将按照这些规章制度考核中标方。中标方在接收食材食品前必须认真检验检测,发现不合格不新鲜不安全食材食品应当予以退货。如果使用中标方接收的食材或者购买的食品产生食品安全问题,中标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招标方有权改变就餐模式,并对花样品种提出要求,中标方必须根据季节变化不断推出新品种、新样式。每周五必须将下周菜单报经招标方指定的管理人员审定。

(3)餐饮服务相关标准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要求中标方必须在中标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食品经营许可证》。

6.采购食品原料卫生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检查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及产品的检验报告单;肉类食品向供货方索要检疫证明,并保证肉证一致。采购粮油、肉类、副食调料(酱油、醋、香油、盐、鸡精等)、鸡蛋、蔬菜、果品六大类食品原材料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产品需通过国家质检中心检验合格并达到优质农产品以上。食用油、面粉、大米等常用食材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优质(需提供具体品牌)品牌及正规采购渠道。举例说明(参考以下同档次品牌)

食用油:金龙鱼一级大豆油、鲁花5S一级花生油、金龙鱼葵花油、玉米油等。(正规采购渠道)

面粉:古船特精粉(正规采购渠道)

大米:长粒香大米

盐:中盐有典盐(正规渠道采购)

酱油:六月鲜酱油(正规采购渠道)

醋:龙门米醋(正规渠道采购)

鸡粉:佳隆牌鸡粉(正规渠道采购)

凉拌酱油:东古一品鲜凉拌酱油(正规渠道采购)

酱:海天黄豆酱、六必居干黄酱、石桥大酱(正规渠道采购)

猪肉:一级排酸肉(正规采购渠道)

牛肉:(正规采购渠道)

鸡肉:(正规采购渠道)

(2)检查包装食品有无产品名称、数量、批号、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厂址及厂名等标志。

(3)检查食品外观、色泽、气味是否正常,冷冻食品是否有解冻现象。

(4)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清洁,包装材料是否属食品级。

(5)检查蔬菜的新鲜程度,是否有虫害,以及农药残留是否超标。

(6)检查运送食品的车辆是否专用、清洁。

(7)检查米面有无虫蛀、鼠咬、霉变现象,包装有无破损。

(8)检查调味原料是否掺杂掺假,粉饰的现象。

(9)所有的冷冻品在到达时的温度应该在-13℃以下(检测时的表面温度可以允许达到-5℃,但不能超过),不能出现解冻迹象。供应商的送货车必须有冷冻设备,确保原材料处于冷冻状态。

(10)供应商的卫生检疫证明(或清真证明)应该在包装上有明确地标注,并且与供应商提供的三证一致。产品验货时距生产日期不能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11)检查鸡蛋是否新鲜,完好无缺,表壳干净没有裂纹。

(12)使用招标方提供的检测设备按照规定对食材进行检测。

(1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行业约定应当进行的检验。

(14)如有文件规定关于购买食品原材料的要求,如:要求每年度镇政府将餐费预算中一定比例的食材费用于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则招标和中标双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并从项目预算资金中据实支出。

(网址:www.fupin832.com)

7.肉类加工间卫生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衣、帽穿戴整齐后方可进入操作间。

(2)工作前应彻底清洗双手,工作中接触不洁物品后,应重新洗手。

(3)动物性食品原料在加工之前先从感官性状检查是否有异常。

(4)去掉血块、毛、异物、可视病灶,以及有害腺体。

(5)冷冻食品原料应先解冻后检查。

(6)所有食品原料加工后不得落地存放,应放入固定的清洁容器内离地存放,以防污水溅上。

(7)严格按水产品类、肉类,分池分类,解冻清洗。

(8)掌握切配原料的均匀度和数量,杜绝浪费。

(9)加工工具容器、设备是否有锈迹,不得使用生锈、破损、螺丝松动、污秽不洁的设备、用具、容器加工盛放食品。

(10)食品机械润滑应为食用油,车间内不得存放机油及其它有害有毒物品。

(11)机器用完后必须清洗干净,检查有无脱落、破损现象,不得有残留食物。

(12)每餐工作完后,将水池、筐、地面、台面、地沟清洗干净。刀、墩及其它切配工具,清洗干净后备用。

8.蔬菜加工间卫生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衣、帽穿戴整齐后方可进入操作间。

(2)工作前应彻底清洗双手。

(3)杜绝加工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农药残留超标,以及感官异常的蔬菜。

(4)蔬菜应与肉类产品分池清洗,分案加工。

(5)蔬菜清洗去掉泥土及非可食部分,消毒冲净,不需要切制的应放入保鲜库。

(6)蔬菜先洗后切,保证营养,切配时集中精神,提高速度,禁止嬉笑打闹,避免工伤。

(7)刀切好的蔬菜应立即放入烹饪间加工、炒制,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8)所有食品清洗后不得落地存放,都应放在固定的容器内离地存放以防污水溅上。

(9)放食品的容器必须要清洗消毒干净,容器内外不得有残留物。

(10)加工工具设备是否有锈迹、破损、脱落、螺丝松动的现象。

(11)每餐工作结束后将所有用具、容器、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不得有残渣、积水,食品机械应使用食用油润滑。

(12)地面地沟每天清洗,保持干净无异味。

9.烹调间卫生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衣、帽穿戴整齐后方可进入操作间。

(2)工作前应彻底清洗双手,接触不洁物品后应重新洗手。

(3)上班前检查所有灶具、厨具有无锈迹、污垢、污迹、松动现象。

(4)灶间照明充足,必须装有防爆装置。

(5)不得使用发霉、变质、标识不清、虫蛀、鼠咬、色香味异常,以及罐头包装出现胖听、锈听、漏听的调料、调味品。

(6)不使用标识不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用油脂,加热后出现异常现象主动停止使用。

(7)按专业技术,依照不同的食品操作规范烹饪,掌握火候烧熟煮透,既保证安全,又将营养损失降到最低。出锅后15秒内测量餐食的温度,不得低于75℃,并进行纪录。

(8)出锅后的成品必须盛放在专用的清洗消毒后的熟食容器内。

(9)品尝口味不得手抓,尝后食物不得再放回锅内。

(10)半成品须凉透后方可放入保鲜库内,不得超过12小时使用。

(11)原料、半成品应分库码放,所有洗净后及加工成半成品的食品均全部上架、码放整齐,不得直接放在地上。

(12)所有工具容器以不同材质区分,生熟食品不得混用。不锈钢的容器为熟食容器,铝制容器为半成品的容器。

(13)每道菜厨师要挂牌制作,须特殊炒制的应特别注意,如:扁豆。

(14)每餐后对灶、厨具、地面、水池、地沟等要全面清洗干净。

10.洗消间卫生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衣、帽穿戴整齐后方可进入操作间。

(2)重复使用的餐盒洗消必须经过以下工序:餐盒回收,去渣,清洗, 药物消毒,冲洗,烘干,装箱

1)餐盒回收。将重复使用的餐盒在使用后送至餐盒洗刷间。

2)去渣。在室内去除餐盒表面的油垢餐渣。

3)清洗。将餐盒放入清洗池内,加洗涤剂清洗,并用净水冲。

4)药物消毒。将清洗后的餐盒放入消毒池内,餐盒浸泡消毒时间不少于5分钟。

5)冲洗。将消毒后的餐盒用净水冲洗干净。

6)烘干。将冲洗后的餐盒放在专用烘干箱内烘干20-30分钟。

7)装箱。将烘干后的餐盒装入餐箱,单独存放、防止二次污染。

(3)检查。对清洗消毒后的餐盒要进行感官检查,表面应达到光、洁、涩、干,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清洗和消毒。

(4)水池、地沟、地面每天下班后必须清理干净,不得有味。

11.主食间卫生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上班前要检查食品机械,看螺丝有无松动脱落、破损、污垢、锈迹,其表面及内部是否有食物残渣和异物,并检查管道、阀门是否漏气。

(2)机械用油必须使用食品级润滑油。

(3)严格按照机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注意安全,避免事故。

(4)不得使用霉变、虫蛀、鼠咬、感官性状异常,混有异物的原材料。

(5)检查所用配料及小料有无酸败、异物、掺假、粉饰现象。

(6)检查所有馅料是否新鲜,有无变质发霉现象。如需要冷藏的馅料必须凉透,豆馅须使用熟食容器盛放。

(7)所用蛋类必须经过“一选、二泡、三洗、四消毒、五冲净”后方可使用。

(8)查看即食食品必须使用工具或按卫生规范将手洗净戴一次性手套。

(9)用具容器设备每餐清洗,熟食容器必须消毒,剩余物品分类入库。

(10)地沟、地面、水池子每天清洗干净不得有味。

(11)关闭水、气、电、门窗,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开操作间。

(12)操作人员除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外,严禁佩戴饰物。

12.库房卫生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生产用原材料的特点,将其保管场所分为普通仓库、干货库、米库、调味品库、冷藏库(0—4℃)、冷冻库等(—16℃左右)。

(2)对易腐败的食品要冷藏或冷冻保管。

(3)食品库房要专库专用,货物码放要做到隔墙离地10cm,严禁堆放其他妨碍食品卫生或品质有毒、有害物质。

(4)库房内要整齐干净,具有良好的防尘、防蝇、防鼠的措施和良好的使用效果。

(5)库房中储藏的原材料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原材料在最佳使用期内使用,避免造成浪费。

(6)库房要定期进行清扫、货物整理、安全使用检查的工作。

13.上菜过程及车辆卫生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送餐车辆应专车专用。

(2)车辆使用后要冲洗、消毒,保持车厢内外清洁卫生。

(3)严禁在车内放入易腐食品或有毒有害物品,以防污染。

(4)上菜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成品直接卸在地上,严禁野蛮装卸。

(5)上菜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随身佩戴健康证,提前打开餐台加热设备,保持食品温度,开餐前,食品需用盖子盖好,防止不洁物进入食品。

1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职工必须进行食品卫生、食品营养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对公司员工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对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职工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对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患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不允许参加接触食品的工作。

(3)进入加工车间前的卫生管理:

1)职工必须更换洁净、卫生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后方可进入工作间。

2)戴工作帽时一定要将头发全部罩在帽子里,决不允许头发露在外,严禁穿着工作服装出厂区。

3)配餐人员必须戴口罩,不得佩戴所有饰品。

4)从其他车间进入配餐间时须进行第二次更衣。

5)白色工作服每天清洗、消毒,蓝色工作服每周清洗、消毒二次。

6)工作鞋由职工自己保持洁净。

7)职工必须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衣服。

15.环境卫生按照“五四”制要求执行。

16.餐厅要求

天花板、灯口无尘、无污渍、无蜘蛛网、无吊尘;门窗玻璃清晰明亮、墙壁、挂画无污迹、浮尘;地面无积水、油垢、纸屑、牙签、烟头等杂物;餐台干净无油迹、餐凳横梁干净无尘;餐具、用具无油腻、杂物、污渍。桌椅摆放整齐,餐巾纸、牙签、擦手纸等摆放到指定位置,并保证充足供应,做好开餐前相应的准备。

(三)人员要求

1.总体要求

(1)服务员要求身材匀称,相貌端庄,举止文雅大方。

(2)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3)服务人员上岗服务要求统一着装。

2. 中标方必须至少配备以下管理与服务人员(共计45人),所有人员工资待遇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规定及北京市相关要求。

(1)镇政府机关食堂主要项目人员(21人):项目经理1人、主管1人,普通工作人员(19人):营养师1人,厨师长1人,厨师2人、配菜2人、面点4人、凉菜1人、洗消3人、领班1人,服务员4人.

(2)镇政务服务中心食堂主要项目人员(20人)为:项目经理1人,主管1人;普通工作人员(18人):厨师长1人,厨师2人、凉菜1人、配菜2人、面点4人、洗消3人、领班1人、服务员4人

(3)东玉河保安食堂主要项目人员(4人)为:厨师1人、配菜1人、面点1人、杂工1人。

(四)投标方需要考虑的因素

(1)本项目控制价预算费用¥5,511,048.00元/年(大写:人民币伍佰伍拾壹万壹仟零肆拾捌元整),费用包括:食材采购、加工、人员工资、员工保险、办公费用、工装购置洗涤费用、日常运营费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用、厨具添置、管理费用、公司利润、税收等费用。镇政府机关食堂和镇政务服务中心食堂的燃气费用由招标方承担,东玉河保安食堂燃气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镇政府机关食堂、镇政务服务中心食堂和东玉河保安食堂的水、电费均由招标方负担。

(2)中标方承包食堂后需交¥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经招标方扣除因损坏物资设备及其他应扣款项后,无息退还余下保证金。

(3)厨房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承包期间,所有设备和设施归中标方管理使用和负责维修保养。各类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置管理,用标识牌明确区分不同区域的设备。承包期间,中标方必须定期对食堂各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管理。食堂内的设备更换由招标方负责,厨具的添置及油烟机的清洗由中标方承担。食堂电路的维修、维护由招标方承担。

(4)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规定。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较低、使用年限较短、容易损坏、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设备。更换以下低值易耗品需经招标方检验批准后采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低值易耗品和日常保洁用品消耗清单

品目

规格

参考同档次品牌

备注

餐巾纸

经招标方认可的优质品牌产品

消毒液

经招标方认可的优质品牌产品

洗涤剂

经招标方认可的优质品牌产品

垃圾袋

经招标方认可的优质品牌产品

白毛巾

经招标方认可的优质品牌产品

扫把

经招标方认可的优质品牌产品

木把扫帚

经招标方认可的优质品牌产品

塑料扫把和簸箕

经招标方认可的优质品牌产品

洗碗机液

经招标方认可的优质品牌产品

餐具催干光亮剂

经招标方认可的优质品牌产品

牙签、纸杯

经招标方认可的优质品牌产品

洗手液

经招标方认可的优质品牌产品

擦手纸

经招标方认可的优质品牌产品

餐具

经招标方认可的优质品牌产品

酒具

经招标方认可的优质品牌产品

(5)承包期间,中标方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中标方管理的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由中标方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支付,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中标方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承包区域内所有设施、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

(7)中标方保证招标方提出的时间,按质、按量向就餐人员提供早、午、晚三餐及特殊情况加餐服务。

(8)承包期间,中标方必须保证其经营毛利率不超过总营业额的15%,中标方必须建立采购、支出账目,招标方有权查阅中标方每月账目。

(9)投标方必须承诺,中标后所提供的人员的资质和实际操作能力必须不低于投标书中的表述,对此,招标方会在中标方中标后对厨师团队进行考核,关键岗位和厨师团队必须具有招标方认可的与岗位相适应的能力、资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五)本项目总体目标与要求

1.本项目管理与服务总体要求

(1)中标方根据有关管理法规和与招标方签订的管理委托合同,对该项目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包;

(2)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招标方的沟通联络,中标方须在招标方处设立专门管理部门,委派项目经理,负责对提供服务、履行承诺、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招标方日常业务联系;

(3)中标方须制定并提供员工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

(4)中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供并履行服务承诺;

(5)招标方除按合同规定支付本项目管理费和合同明确规定由招标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外,本项目管理各项费用开支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6)中标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法律法规以及与招标方签定的本项目管理与服务合同,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因违法或违约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7)中标方应合理、充分利用食材,厉行节约,不得浪费。

(8)中标方应有效控制食材费用支出,按照招标方的餐费标准制作菜品。

(六)本项目管理与服务有关说明

(1)若因中标方专项资质原因确需将某项专业项目分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必须事先征得招标方书面同意。

(2)招标方在适当时候对该管理与服务项目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则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3)管理费标准由中标方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最终签定委托管理合同的管理费标准以中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准;

(4)中标方实施管理服务自用的各类小型厨具由中标方负责提供并自行承担费用;

(5)支付方式为每年度内分次支付。即:每年度项目执行起始日至第三个月末,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每年度项目执行第六个月的首日至第十五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每年度项目执行最后一个月的首日至第十五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自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正式发票后30日内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6)中标方对本次投标所报各类人员不得拖欠工资,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负责;招标方除依约支付管理服务费外,对此完全免责。

(七)注意事项

投标方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八)服务期限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经招标方和中标方一致同意可以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2)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日内开始供餐。

(九)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劳动纠纷、知识产权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中标方原因对招标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招标方保留追诉权利及要求中标方赔偿。

(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评分考核制,相应的奖惩细则在合同签订时确定。

(4)投标方如若中标,食堂普通工作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30%,项目经理和主管人员不得更换,如若更换必须书面报告招标方。

(5)厨房设备在中标方中标后,招标方与中标方进行交接。


附件1

食堂伙食供应时间的规定

早餐: 7:40—— 8:50

午餐:12:00——13:00

晚餐:17:30——18:30

西北旺镇人民政府

附件2

食堂卫生基本要求管理规定

1.所有员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及卫生培训,取得健康证。

2.上班时员工必须要穿洁净的工衣、戴工帽、穿鞋、洗手,保持个人卫生清洁,不留长指甲、不准戴戒指、手链。

3.上班期间,不准在岗位上抽烟、吃东西;售餐期间,戴卫生口罩,戴一次性手套。

4.认真搞好食堂卫生,每天要坚持清洗工作间,各个岗位都要保持清洁、地面干爽、无杂物。

5.食堂内部不能有老鼠、蟑螂、苍蝇及昆虫活动。

6.每周全面进行一次大清洗,包括天花板、台厨、柱顶、墙壁、疏通渠道积水等地方。

7.生产加工的工具、容器、砧板等要每次用后清洗,保持清洁卫生,食品用具做到生熟用具、器具严格区分使用,成品和半成品隔离、食品和杂物隔离、盛放食物成品的器具必须经过消毒始准使用。

8.雪柜要定期清洗,雪柜内架、柜内底、柜门要保持洁净、无臭味。

9.椅、工具、台布等做到无积污、无油渍、摆设整齐,及时清理属于服务区域内的桌面,保持区域卫生。

10.食品用具做到清洁和彻底消毒、味碟、匙更、筷子、小碗、茶杯等食具要有严密保洁柜存放,分类排好,手不能接触盛食品的部位。

11.保洁柜必须清洁、无霉菌、无苍蝇、无蟑螂、无杂物。

附件3

食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食堂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2.各类机械设备、燃气设备、煤气储存、管道设备、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杜绝违规操作,对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人员伤亡、财物损失的,视事故轻重,给予处分,赔偿经济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3.严格遵守招标方有关用电规定。电线电路、用电器的铺设、连接、安装,必须报招标方有关部门申请安装,不能擅自乱拉、乱接电线,不能擅自增加用电器数量,增大用电功率,对违反规定,造成触电、断路、短路引起火灾事故的违章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并承担所有损失,事故特别严重的,要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4.加强防火安全意识。液化气库内严禁烟火,禁止进行可产生火花的作业,上下班要认真检查送气管道、开关、炉头,若发现漏气现象要立即关闭总闸,并通知有关部门迅速维修完好。

5.保证生产从业人员正确、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备的使用方法,定期对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器材充足有效。

6.定期对食堂的机器电器设备、输送油(气)管道、开关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报告维修。

7.各班组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严防传染疾病的传播流行及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8.认真做好食品仓库、冷库的管理,防止食品变质、霉烂食品流入加工制作工序,物品贮存要合乎卫生、安全要求。

9.食堂员工要注意工作安全。进入食堂场所要穿防滑水鞋,防止滑倒跌伤;员工在进行餐具消毒、煮饭、菜肴制作时,要按章操作,防止被热水、热油、高温蒸汽、高温餐具、厨具等灼伤;在刀工制作时,要防止被刀切伤割伤。万一发生跌伤、灼伤、触电、刀伤事故,要迅速组织抢救治疗,情况严重的要立即报告上级领导,果断采取必要救治措施。


附件4

食堂各项设备管理、保养、维修细则

1.食堂承包期间,所有设备和设施归中标方管理使用和负责维修保养。

2.各类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置管理,用标识牌明确区分不同区域的设备。

3.承包期间,中标方必须定期对食堂各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管理。

4.实施承包工作前,中标方应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所有设备操作培训,如下为食堂承包期间,各种设备的管理方式,中标方必须遵守。

(1)中标方严格按照规定,对食堂各类设备、设施进行使用,每天对承包范围内设备设施进行安全使用和每次用后清洁保养。每次工作前必须打开厨房内部所有的抽排风系统。

(2)按招标方提出的保养计划,中标方对设备进行季检、年检保养工作,对机械设备转动部分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