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XX-2020-000369-4(001)
二、项目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初中部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陕西隆昌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三路58号汇豪国际广场B座3幢1单元13层11310号
中标 金额 :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报价表.pdf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初中部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韩杏花、李魁生、王文、王泽琦 | 高运华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
联系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经办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渭城区
联系电话:3318551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敏茹 李莹 张艳萍
电话:029-88899970-823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29-88899970-823
十、附件:
西咸新区秦汉中学初中部食堂外包定稿6.5(1).doc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30日
标段号:XX-2020-000369-4(001)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初中部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
特别提示
各供应商,在此我们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有关投标文件
1、请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中各项具体要求。如您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将被拒绝受理。
2、请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
3、请您仔细核对您的投标文件是否已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您的实质性条款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您的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格证明等资料是否齐全、有效且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请于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保证金必须足额、必须在开标前从您基本账户转出且到账,保证金缴纳凭证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5、请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并正确标记。
提示:您的投标文件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将有被否决的风险。
二、有关开标
1、除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文件和资料外,请您随身携带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备查文件原件。
2、请您务必考虑天气情况、交通情况以及您对开标地址的路线熟悉等情况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逾期到达,将被拒绝接收。
3、请您到达文件递交地点后及时到投标文件接收处签字登记。
三、关于弃标的说明
若您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请您务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们,以便我们正常开展后期工作,同时也避免再次打扰您,感谢您的配合。
四、关于供应商注册登记提醒: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上述提示。如需帮助,请您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将非常高兴地为您服务。
五、关于线上操作流程:
1、办理CA锁。(类别:政府采购项目,咨询电话:400-636-9888 029-88661267 88661266 );
2、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点击“我要投标”;
3、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在报名确认后登陆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下载编标工具,编辑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限之前上传投标文件。
5、开标现场需携带:加密锁进行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一份,磋商报价表一份。
6、投标人如需申请电子保函、投标贷、中标贷业务,可通过CA锁登录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直接通过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xxxq.sxggzyjy.cn/wblj/009001/jyxtlogin.html登录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具体操作详见相关操作规程。
7.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的形式作为担保方式的,供应商须使用CA登录“西咸新区公共资源金融服务平台
(http://www.xqggzyjy.cn:8081/financeplatform-html/ )”后完善相关信息后,即可申请电子保函(详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下载安专区操作手册)。申请成功后,投标人须将电子保函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系统咨询电话400-928-0095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温馨提示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切实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交易平台的工作方案》,保障有序开展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活动,在此说明:
限定参与人数。原则上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投标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投标现场,供应商代表有序排队解锁或递交投标文件;
(二)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参加供应商员应当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信息登记。西安、咸阳市以外人员需开具公司介绍信及个人情况承诺书(非确诊或疑似患者、湖北籍人员密切接触者, 自我隔离超过14天等情况),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37.2°C)方可入场。出现发热症状等可疑情况,将登记上报并采取劝离措施。各供应商代表对填写的人员身份信息和14天以上非确诊或疑似患者、湖北籍人员密切接触者,无咳嗽、发热症状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三)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建议间隔1.5米以上),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递交文件,操作设备戴一次性手套,做好健康防护。提前准备好提交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座位隔空就座,不操作与业务无关设施设备,维护好交易区卫生和秩序。
(四)线上开标项目,供应商对投标文件完成电子解密即可离开;线下开标项目,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待核验完毕后即可离开。如需澄清、二次报价等通过电子邮件递交。供应商留下联系方式后应离开交易现场,通过中心网站公示关注项目交易情况。
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上述提示。如需帮助,请您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康敏茹:029-88899970/73/75-823),我们将非常高兴为您服务。
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1
第五章 评标方法 3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4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初中部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初中部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XX-2020-000369-4(001)
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
地址: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9-3318551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联系人:康敏茹/李莹/张艳萍
电话:029-88899970/72/73/75-823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初中部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对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初中部食堂经营管理权进行招标,经营期限为三年。
项目用途:初中部食堂经营管理
采购预算:人民币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电子保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06-08 09:00:00至2020-06-1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
3、文件售价: 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注:(1)网上投标确认流程:投标人可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选择本项目选择“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同时携带加盖公章的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在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或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盖公章电子版扫描件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并联系代理机构(康工,电话:029-88899970/72/73/75-823手机:13279661108 ,邮箱:1017006902@qq.com )。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交易文件下载”即可下载该项目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限内(即发售时间内)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直接下载采购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4)办理CA锁方式: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CA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101室,咨询电话:4006369888 ;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咨询电话:029-88661241;西安市凤城九路海博广场A座 1708室,咨询电话:029-89608985。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29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裙楼) 开标室 04
3、开标时间:2020-06-29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裙楼) 开标室 04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75-823
2、开户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西稍门支行
4、账 号: 261301010400208920000003838
十一、本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提示 |
编 列 内 容 |
---|---|---|
2.1 |
采购人 |
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 地址: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33185517 |
2.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邮编:710065 联系人:康敏茹/李莹/张艳萍 联系方式:029-88899972-823 传真:/ |
8.3 |
采购代理机构答疑的时间 |
对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提出的询问和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询问,七个工作日内答复质疑。 |
10.2 |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 |
允许 不允许 |
10.3 |
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 |
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为“项目全部内容”。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为“包”,供应商可对任一包进行投标,但不能对各包中的内容或者分项内容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12.1 |
投标报价 |
此项为0 |
13.1 |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电子保函; 以上为必备资格要求,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外,其他所有资质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资质证件原件随身携带以备审查。 未注明要求原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在开标后的任何时间,资格审查人员有权随时要求审查原件,如果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对供应商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5.4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转账、电汇、电子保函。 3、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交纳保证金的,须从基本账户转出,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请注明标段号:XX-2020-000369-4(001) )。投标保证金转账后,供应商使用CA锁在西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确认到账,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粘贴于投标文件规定处。 4、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须使用CA登录“西咸新区公共资源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xqggzyjy.cn:8081/financeplatform-html/ )”完善相关信息后,即可申请电子保函(详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下载安专区操作手册)。申请成功后,供应商须将电子保函文件附在投标文件规定处。 |
16.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
17.1 |
投标文件的份数及要求 |
正本的份数:壹份; 副本的份数:贰份; 开标一览表:壹份; 电子版(U盘):壹份(需在盘面上标注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标段号)。 电子版包括: (1)word版投标文件; (2)扩展名为“.SXSTF”的非加密电子化投标文件1份; |
18.2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密封包装方式: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密封在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2、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 (1) 供应商的全称; (2)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号 (3)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开标一览表”及“请勿在_____(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
19.1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接收人: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2.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25.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
30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固定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32.2 |
履约验收 |
是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履约验收: 是,验收费用由采购人/中标人支付,费用标准按中标金额的5‰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否。 |
/ |
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西稍门支行 账 号: 261301010400208920000003838 请各供应商按照要求将保证金转入以上指定账户,如因自身原因发生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
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
户名: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号:78620188000097418 请中标供应商按照要求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转入以上指定账户,如因自身原因发生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
履约 担保 |
□ 不要求提供 ☑ 履约保证金要求提供,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 |
现场踏勘 |
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
/ |
一致性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须知不一致的地方,以前附表为准。 |
一.总 则
1.资金来源
1.1本次招标采购所签合同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
2.名词解释
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监督机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
2.4供应商:是指响应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服务是指供应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
2.6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
2.7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的单位。
3.合格的供应商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供应商特殊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按照格式要求填写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红章)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投标。
3.4供应商必须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
3.5联合体投标
3.5.1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则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5.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6投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合格的服务
4.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
4.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证据留存。
6.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6.1供应商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投标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不利于供应商的评标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7.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询问
8.1采购人如果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3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8.4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语言和投标货币
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9.2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的内容:
(1)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说明书,内容应包括所提供服务的详细说明和售后服务承诺等。
(3)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4)按照本须知第15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响应证明文件。
(6)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10.2 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提交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0.3 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其子目自行分解或针对品目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明确表达投标意愿,详细说明投标方案、承诺及价格。
11.2供应商应完整地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数据和资料。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4.证明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文件。缺少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合格的投标,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投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一。包括:
(1)服务内容、服务实施方案等的详细说明;
(2)逐条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服务对招标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支持文件。
15.投标保证金
15.1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投标免受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5.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或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缴纳必须由单位基本户转出,不接受个人账户及现金,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供应商可在西咸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插入CA锁查询是否到账,如有问题请与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29-33585725),保证金缴纳成功后,供应商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附在投标文件规定处。
开户名: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西稍门支行
账号: 261301010400208920000003838
转账事由: (XX-2020-000369-4(001))投标保证金
注:若因转账事由未标注清晰而引起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3未按15.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在下列情况下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1)供应商在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套改、虚假资料参加投标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拒绝。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也不被没收。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供应商应按照本章供应商须知的要求, 提交壹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同时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U盘)一份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电子版中需拷入:①扩展名为“.SXSTF”的非加密电子化投标文件1份;②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的word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电子版使用U盘存储。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处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要求授权代表签字处由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7.4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
17.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分别胶装成册。
17.6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招标文件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所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7.7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文件并行的方式。供应商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携带数字认证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加密数字认证证书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7.8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
17.9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选择“上传投标文件”菜单页面,上传加密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17.10电子化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化投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开标一览表除投标文件内装订外,再单独制作一份密封在封袋中。封线处加贴封条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单独递交(该单独密封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投标报价一致,若不一致,则按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18.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3如果供应商未对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文件接收人。
19.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递交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19.3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投标的修改与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1.3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供应商代表自愿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由监标人和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完毕后,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如果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未在开标时宣读的投标价格,评标时不予承认。
22.3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价格和价格变动声明,评标时才能考虑。
22.4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供应商。
22.5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不予启封。
22.6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2.7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评标组织及评标原则
2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第87号部长令--《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23.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供应商不得在开标后使用任何方式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3.3如果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评委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将由评委会根据其投标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标。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方面,向评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25.评标方法
25.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以下评标方法中的一种: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6.评标程序
按照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的工作程序进行评标。在上一步评审中供应商被认定无效投标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六.定标、中标通知与签约
27.定标程序
27.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作为评标结果。评标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27.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和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27.3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7.4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评标后直接确定中标人。
27.5中标人确定之后,中标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27.6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28.中标和落标通知
28.1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8.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中标公告发布后,未中标供应商可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获知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9. 中标合同的签订
29.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2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招标代理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1.合同鉴证费
31.1委托人和中标人签订的合同需经受托人审核并加盖鉴证方业务专用章。
31.2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合同鉴证费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万分之一,按规定计算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中标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合同鉴证费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万分之一点五。
31.3合同鉴证费由中标人支付。
32.履约验收
32.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32.2履约验收的费用及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质疑
33.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2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3.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3.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3.5.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3.5.2质疑项目的名称、标段号;
33.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3.5.4事实依据;
33.5.5必要的法律依据;
33.5.6提出质疑的日期。
3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33.6.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33.6.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3.6.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33.6.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33.6.5应当提交授权书而未提交的;
33.6.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33.6.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或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质疑的;
33.6.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33.7质疑答复
33.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3.7.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3.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3.8.1质疑函须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
http://gks.mof.gov.cn/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
33.8.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
33.8.3联系部门: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33.8.4联系电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
33.8.5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34.其他
34.1 废标的情形
34.1.1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携带加密数字认证证书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上传或上传失败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1.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财政部门指定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34.2变更采购方式
34.2.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方式处理:
(1)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人不足3家的;
(2)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4.2.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采购人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与该2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初中部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合同标段号:
签订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
签订日期:
委托方: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
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陕西省高校餐饮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师生食堂,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委托经营地点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食堂学校院内。
二、经营期限
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合同一年一续签,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签订之日起,由发包方对承包方的服务质量等按合同要求进行评审,达到发包方要求的,合同继续执行;达不到要求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承包业务重新进行招标。
三、相关费用的收取
1、乙方向甲方每年缴纳壹拾万元(¥100,000.00)的设备折旧费。
2、水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63号)文件规定,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分别按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
四、经营管理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的要求,对所经营的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餐厅进行经营和管理。
2、如在正常情况下合同履行期满之前,甲乙双方无法继续合作,需要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如乙方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4、若一方因法律规定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不能履行时,本合同可提前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5、在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过程中,本合同任何一方如拟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对方,届时在按照规定结清所有手续。
6、主副食品种、价格的约定。早餐每餐30个品种以上,自选餐每餐菜肴品种不少于60种,价格设置高、中、低档,高中低档的个数比例3:5:2;1元菜占总菜品数的10%。售出的饭量:馒头2两/个、花卷2.5两/个、饼3两/个、米饭熟重4两/份。每份菜的份量:无汁无汤菜3两、带汁菜3.6两、带汤菜4两。
7、在饭菜价格方面,乙方应将所售商品价格统一上报甲方管理部门,甲方将于学生伙食委会对所有商品价格进行成本核算,在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应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主副食投料制作标准,饭菜荤素比例投料标准。
8、提高服务质量,既要做好餐厅卫生、餐具洗消,又要做好餐厅文化。既要体现企业文化,更要突出学校的校园文化,体现服务育人的理念。
9、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所供应饭菜品种最少不低于日常供应量的三分之二,重大节日更应注重中华民族的饮食文化,餐饮供应突出民族风俗。
10、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甲方管理部门与乙方单位共同考察确定主要原材料(米、面、油、肉等)的供应品牌及供应商,从食品采购源头杜绝食品卫生问题的发生。
五、投资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就餐桌椅等。室内灯光及基础设施,水、电、暖、气等设施安装到位,食堂内免收暖气费,同时提供办公室及各类仓库。
2、甲方无偿提供基本生活设施及员工的宿舍(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人数,宿舍内提供架子床和床板、暖气、空调)。
3、在承包期内,餐厅所有设备、基础设施均由乙方管理使用,维修、维护费用及添置设备、设施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需投资后厨不足部分的厨房设备。如:根据就餐人数,配不锈钢餐盘、不锈钢碗、筷子等餐具、盛具、用具。
4、乙方投资的资产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和确认,合同期满后,资产归乙方所有。
5、甲方确保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保证第一年师生不低于600人,以确保乙方管理经营费用的支出。乙方保证教师、学生就餐满意率达到80%以上,满意率测评连续三次低于80%,甲方有权解除合约。
6、在合同期内,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形式引进第二家餐饮公司或个人进行食品加工制作和售卖。
7、售饭实行射频刷卡机系统管理,收银系统由甲方投资安装,乙方负责管理充卡,甲方可派人监督指导。
8、如遇物价上涨、学生人数减少等客观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困难,甲方经核实情况应对乙方给予相应的减免和补助。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及工作部署,对乙方食品卫生及安全进行监督与检查,并根据乙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严重的有权要求增加管理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经营期间,主动配合甲方接受食品卫生,环保等政府部门工作检查。甲方指派专人负责食堂的原材料来源、质量和制作过程的全程监控。对主副食品质量、数量、卫生、饭菜价格、服务质量、原材料采购、经营品种引进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2、甲方每月召开一次由食堂主管以上人员参加的例行工作会议,研究合同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及解决办法。
3、甲方每月定期召开学生伙食委员会会议,听取广大学生的意见及建议、组织学生满意率测评,并有专门的会议记录,并要求乙方整改。
4、甲方有重大活动或特殊招待需要乙方配合时,甲方应提前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要给予积极支持和协助。
5、甲方必须保证水、电、气、暖的正常供应。如遇停水、停电、停气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启动应急措施,保证正常供应。甲方按照政府定价,每月第一周以实际用量收取乙方上月开展工作所使用的全额水费、电费等能源费用,其相关价格如遇政策性调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后按新价格执行。
6、承包期间,甲方对提供的不动资产享有所有权、监督权和维护权。甲方提供目前现有的操作间大型灶具,低值易耗用具由乙方自行解决。经营所需其他设备由乙方自备,费用自理。特殊装修、改造,乙方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期结束后,甲方不承担任何转让工作,亦无须对乙方的特殊装修、改造付费。
7、甲方对乙方的经费支出、工作人员的劳动福利有宏观监督和指导权。
8、甲方尊重乙方劳动和管理方式,除甲方领导和管理人员外,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乙方的操作场所。
9、甲方免费给乙方车辆、人员办理出入证。
10、甲方提供办理卫生许可证、工商、税务、治安管理等有关手续所用材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的服务要求及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充分认识到学校食堂工作的特殊性与重要性,坚持“三优、三热、五文明”的服务理念,以维护校园稳定和确保师生饮食安全为前提;同时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与地方各级政府、卫生防疫站部门及高校系统主管单位下发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规定,建立一个能使广大师生和学校认同的餐饮服务保障体系,有义务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并完成其布置的任务,营造文明、卫生、舒适、优雅的就餐环境。
2、严格执行有关卫生制度和标准,做好蔬菜消毒浸泡、餐用具消毒等工作;严格执行留样制度,留存食品必须有早餐、中餐、晚餐标签留足数量(熟食100克,凉菜250克)、留足时间(48小时),并做好记录和标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乙方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
3、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有关合同的约定,不得将经营权分包、外包或转包他人;不得利用甲方的资源给其他单位制作食品、送餐或提供服务等;不得开展对外开发经营的其他活动。食堂内严禁出售烟、酒等危害学生身体的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厨具设备、大厅的空调等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及妥善保管,防止人为损坏或丢失。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应如数补充或赔偿;正常报废的设备、设施,须经甲方认可同意后办理资产核减手续。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遗失,要按照折旧后的价格予以赔偿。乙方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添置新的设备,费用由乙方负担,所添购置设备归乙方所有。乙方经营期间食堂内所有设备的保养费由乙方承担。在双方合同终止并不在续签时,乙方应在3日内将本方所有的设备等清理搬离,逾期视为乙方放弃对上述设备的权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5、按照管理目标,在与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不相冲突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制定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有权调配所属员工与招聘、辞退人员,组织资金运作。对甲方委托经营的各项事务,严格进行全面的管理,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乙方保证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管理人员需有十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中级以上烹饪证书,必须在岗在位,对食堂进行符合专业要求的管理。厨师队伍结构要合理,红案、白案高级厨师至少各有2名、中级至少各有6名;要有专业营养师每日进行营养配餐;经营服务所用工作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并支付工作人员的酬金、福利等费用。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6、按照双方约定的奖罚办法标准,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与处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在甲方寒假、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配合甲方工作,为留校学生及参加军训师生提供三餐,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方统一安排。
7、按标准化食堂的要求成立管理服务机构,在短期内协助甲方搞好服务工作质量管理与省级标准化学生食堂的申报工作。
8、乙方应经常与甲方沟通,征求甲方对伙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和提高。乙方应在餐厅公示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设立复秤台和意见箱,及时解决和处理管理服务中所出现的问题,坚持周五经理接待日制度,乙方每月参加定期召开的学生伙食委员会会议,听取广大学生对食堂的意见及建议,对就餐者反应的问题,应做到件件有回复,学生满意度高,网上无突出和影响大的意见。组织调研,并有专门的会议记录,接受伙委会监督。
9、所有参加餐饮工作的员工(含管理、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政审、体检和培训。如不符合条件,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的建议权。乙方人员在上岗时,必须仪表端庄、衣冠整洁,经国家防疫站部门体检合格后,办理健康证,统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在正常经营活动开始后一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健康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履历表等相关资料,乙方人员不得平凡更换。从业人员患有发热、腹泻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病愈后重新上岗时需由相关医疗部门出具病愈证明。
10、乙方所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国家法律、政策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在经营期间,如发生违法乱纪事件及人身事故,乙方承担所有责任与后果;若在经营期间发生就餐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不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保险公司理赔前,由乙方支付医疗费,同时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20000元/次,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和法律起诉的权利。
11、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服务热情周到,服从管理,对就餐师生有礼貌,态度好,工作人员与就餐学生出现矛盾,经营方负责人出面协调,妥善解决。决不允许工作人员与就餐学生直接发生冲突;更不允许打骂学生的事件,如有发生,当事人员必须辞退,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12、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对食堂实施水、电改造、房屋装修以及结构改造。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建房屋,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与用途并符合国家建筑、消防、卫生、环保等规范标准,乙方违反规范标准,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经营期满后,装修等不动产无偿交于甲方。
13、乙方出资为甲方食堂投保公共责任险,理赔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包括食物中毒理赔)。
14、乙方应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款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在正常情况下合同到期终止时,甲方将履约保证金(如有奖罚,以最后实际增减数目为准)一次性无息退还。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每月结算营业款壹次;每月15日前结清上月营业款,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据全额收款收据后,甲方转账至乙方所属结算账户。
九、提出异议的期限
若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如服务品质、乙方的服务与合同不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则需在1日内响应并处理,影响甲方后续事宜时,甲方有权提出赔偿。
十、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否则依法负担违约合同内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互不追究责任;但提出终止合同一方对终止合同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3、在无特殊情况下,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业(指停止向师生供应饭菜一餐及以上)或歇业,从而影响甲方的正常秩序,否则所产生的损失及影响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及未结营业款。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甲方将按下表处罚:
序号 |
|
处罚/次 |
1 |
食堂出现不符合卫生标准现象:如食品落地、菜墩发霉长毛、原料没洗就切配、冰柜储存食品生熟不分、售卖隔夜饭菜、采购“三无”食品原料; |
100元 |
2 |
工作人员上班不着工作服、佩戴胸牌、口罩、手套、抽烟等; |
50元 |
3 |
食堂操作间及餐厅没有做到干净卫生、窗明几净,员工宿舍干净整齐、个人持《健康证》上岗、头发、指甲符合要求; |
50元 |
4 |
饭菜不卫生,出现异物(头发、苍蝇等)履行出现此类问题加倍处罚; |
500元至2000元 |
5 |
不能认真听取学生伙食权益部和就餐人员意见,并不及时改进; |
300元 |
6 |
服务态度欠佳,出现与就餐人员发生谩骂、打架行为时;不服从甲方监管部门的监管发生顶撞行为时; |
500元 |
7 |
发现缺斤短两、私自上调价格的; |
300元 |
8 |
未向甲方申请,私自二次转包经营窗口,除经济处罚还要停业整顿。 |
20000元/每窗口 |
5、如甲方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在合同期内单方终止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和重大安全事故外),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中学师生餐厅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职工餐厅的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饮食安全,现制订餐厅管理及考核办法。
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考核人员的组成:由各部门推荐师生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二、检查范围:
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师生满意率(投诉扣分加倍)等。每月检查1次,每月统计一次。满分为100分,75分为及格分。
三、处罚办法:在考核中,甲方将根据检查评比结果对乙方进行考核。每扣1分扣罚费用50元,罚款在每月甲方应付乙方管理费中扣除。如连续两个月月度考核75分以下,甲方将提出限期整改,如连续三个月月度考核75分以下,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食堂日常管理量化考核。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1、发生轻微食物中毒(五人以下),认定为当月考核不合格。
2、发生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除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处罚外,甲方可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
3、师生满意度评价低于75%的,认定当月考核不合格。
六、本办法从 年 月 日起实行,由甲方负责解释。
采购人: (盖章) 供应商: (盖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表一
项目 |
检查具体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分 |
伙食质量 35分 |
面粉、大米、食用油、肉等主要食品原料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所购物品必须有供方的卫生合格证或销售许可证。并建有采购食品台账。蔬菜要求新鲜、洁净无污染。食堂采购的不需加工食品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要标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无霉变、异味现象。 |
有一项不合格减2分。如出现采购质量问题学校根据造成经济损失给予相应处罚。 |
15 |
食品食物中出现杂物、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 |
有一项减1分,有人举报一次减2分 |
10 |
|
中、晚工作餐荤、素营养搭配合理。种类不少于合同约定品种 |
每少一种减2分。荤、素营养搭配不合理减2分。 |
10 |
|
服务质量 35分 |
炊事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定时检查。在加工及出售食品时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并挂牌上岗。 |
无健康证并没定期检查1人减2分,没穿工作服、工作帽及挂牌上岗发现1人次减1分。 |
10 |
炊事人员必须保持整洁,不准佩戴手饰,两手干净,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 |
发现1人次减1分。 |
10 |
|
出售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 |
发现1人次接接触食品减1分。 |
5 |
|
食堂服务人员要耐心解答、微笑服务,不得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有问题反映相关管理部门解决。 |
有人举报1人次减5分。如出现恶劣事件医院将根据造成影响对当期考核结果做出调整。 |
5 |
|
按规定时间开饭。按时回收餐具 |
出现一次减1分 |
5 |
|
卫生标准质量(24分) |
工作间无苍蝇、老鼠,防蝇、防鼠、防尘设备齐全、有效。 |
发现苍蝇一次减1分、老鼠一次减2分,无防蝇、防鼠、防尘设备减2分。 |
10 |
工作间卫生清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操作台及灶台及售饭台卫生整洁。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地面整洁,桌椅洁净无油污。 |
有一项不清洁减1分。 |
8 |
|
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隔离”。 |
无消毒作业减2分,不定期清洁减2分。 |
6 |
|
餐厅管理 6分 |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规定,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原料仓库。 |
不按食品安全工作规定执行减2分。 发现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一次减1分 |
4 |
对外聘炊事人员及其社会关系进行严格审核,对所聘炊事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并对所聘炊事人员在业务及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管理 |
对所聘炊事人员无审核及末登记管理减1分,对所聘炊事人员管理不力减1分。 |
2 |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指导思想
学生餐厅是学生在学习中的生活保障,在饮食安全卫生的前提下,以低利润水平,高质量的服务在学校的领导和监督下服务好学生生活。拟通过公开招标,选聘具有经营企业食堂的专业公司运营管理,承包期限为三年。
二.总体经营目标
切实保障所有师生的日常用餐需求。
三.饭菜价格方面
乙方应将所有商品价格统一上报甲方管理部门,甲方将于学生伙委会对所有商品价格进行成本核算,在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价格设置高、中、低档,高中低档的个数比例3:5:2。乙方应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主副食投料制作标准,饭菜荤素比例投料标准。
四.品种要求
早餐每餐30个品种以上,自选餐每餐菜肴品种不少于60种,价格设置高、中、低档,高中低档的个数比例3:5:2;1元菜占总菜品数的10%。售出的饭量:馒头2两/个、花卷2.5两/个、饼3两/个、米饭熟重4两/份。每份菜的份量:无汁无汤菜3两、带汁菜3.6两、带汤菜4两。
五.管理模式
由餐饮企业委派专业厨房工作及管理人员到餐厅进行专业厨房运营和管理,为全体师生提供膳食服务。
学校为餐饮企业提供必要的设备、水、电、气及经营场地,并安排人员指导餐厅运营管理,以保证餐饮企业经营行为合法有效。
学校负责监督审批餐饮企业服务品种和价格;监督和检查餐厅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抽查菜品和服务质量,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师生就餐时,必须通过校园“一卡通”收费,不得收取现金。
严格执行留样制度,留存食品必须有早餐、中餐、晚餐标签留足数量(熟食100克,凉菜250克)、留足时间(48小时),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六.采购方式
餐厅采购全部委托餐饮公司完成,公司负责对采购食材质量、进货渠道等进行抽查,所有原料供应商必须拥有正规合法的资质条件,如发现来源渠道不明,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采购货物,公司有权要求餐饮企业进行退换货,并对餐饮企业进行处罚,严重时公司可提前解除与餐饮企业合作。
餐饮企业对每日加工食材要进行留样(留样冷柜由公司负责开启),以便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便于查找原因及进行追溯。
七.就餐卡充值与使用
售饭实行射频刷卡机系统管理,收银系统由甲方投资安装,乙方负责管理充卡,甲方可派人监督指导。
八.服务要求
1.1 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管理要规范化,严格按照行业安全标准、质量标准进行管理。
1.2 所有人员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牌号,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操作间禁止吸烟。
1.3 原料合理利用,做到物尽其用,杜绝浪费,食品保持清洁卫生。
1.4 按时准点开饭,不误餐。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后供应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下班时间。
1.5 合理制定相关菜单,科学搭配饭菜,饭菜保质保量,不断更新菜品种类,每餐供应量必须满足所有员工就餐需求。
1.6 积极与招标人指定的管理人员密切联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7 所有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食品加工过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卫生要求进行,保证每餐供应的食品新鲜、干净、卫生,无过期、变质情况。
1.8 做好防火、防盗、防止天然气泄漏工作。满足招标人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痕迹化资料台账。
1.9 自觉接受招标人指定的膳食监管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有关饭菜或食品质量、卫生、服务等方面的有效投诉。
1.10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有关卫生管理规定,做到价格合理,搞好饮食卫生及环境卫生,不得发生食物中毒。
1.11 注意节约能源和各种原材料,做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
1.12 爱惜食堂设备、设施,非正常损坏,照价赔偿。
1.13 设立意见箱(食堂和生活区各一个),每月开箱一次,虚心听取职工意见改进工作。
1.14 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服从管理,严格遵守招标人(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对人员的要求
厨师长:1、50周岁以内,具有中餐烹饪厨师证者优先;2、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成本核算和费用管控;3、对菜品研发,中西餐菜肴的生产技术有丰富经验,具备较好的组织安排、协调管理能力;4、持有健康证。
帮厨人员:1、18-45岁;2、有熟练的服务技能技巧和一定的应变能力,能妥善处理服务中出现的问题;3、掌握服务规程,了解各种菜肴的基本特点和简单的烹饪方法;4、工作主动、热情、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仪表端庄;5、持有健康证。
第五章 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第87号部长令--《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
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合同条款等实质性要求;
2.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三.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3.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6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
3.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
3.9提供虚假投标文件和资料的;
3.10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携带加密数字认证证书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上传或上传失败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评审标准
5.1初步评审标准:
5.1.1资格评审标准:见附件1初步审查要素表
5.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件1初步审查要素表
5.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附件2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六.评审程序
6.1本采购项目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在上一步评审中被认定无效投标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1)投标文件初审;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6.2投标文件初审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章第5.1.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5.1.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在资格性审查阶段,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时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6.3投标文件的澄清
6.3.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比较和评价,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