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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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丁香园食堂厨具及烟罩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RTCGDL-2020027号)采购文件的质疑函已收悉,现采购人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和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有限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国家发改委(2018)33号文件已明文取消燃气灶具生产许可证,建议取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作为特定资格条件。
质疑回复1:取消燃气灶具生产许可证。
二、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标准,企业综合实力:3.投标人具有电热保温售饭台电器电子产品RoHS认证证书得1分;4.投标人具有冷柜3C认证证书的,得1分;电热保温饭台电器电子产品在保温售菜台中属于很小的配件,为什么使用一个很小的配件作为得分项?且与本次项目采购无实质性关系,同时电器原件不是投标人生产,为何要投标人具有该电器元件的认证证书,建议取消该评分;冷柜是制冷设备公司专业生产,投标人将此类产品作为外购产品,所以评分应改为投标人所投冷柜提供CCC认证证书。
质疑回复2:招标文件第一章节招标公告中有说明“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非自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电热保温售饭台和冷柜若非投标人自制,应当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和厂家的相关的证书,且能够自制的生产厂家都具备此类证书。
三、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并未采购不锈钢餐具系列,因此不能将不锈钢餐具作为评分标准。
质疑回复3:同意删除不锈钢餐具此项评分。
四、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的,具有一级企业证书的,得3分,二级企业证书的,得2分,三级企业证书的,得1分”;根据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通知,已经暂停受理标准化二级评审申请,因此不能作为评分标准。
质疑回复4:同意删除此项评分。
五、质疑事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根据大锅灶(单灶头)技术参数要求对炉头、炉芯、水管连接方式、主气管连接方式等项目进行勘察,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有一个得1分,否则不得分”; 此项目评分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同时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电[ 2020]170号”第五条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品是个普通的设备,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技术要求,同时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所以提供此类样品明显是量身打造。故意刁难潜在投保人,建议取消提供样品。
质疑回复5:本招标采购的一批货物中需提供的样品不是通用标准化产品,在我采购方实际操作及市场调研过程中发现产品的使用、焊接抛光、外形、维护、节能等方面,存在各制造厂家对该产品结构、工艺、材料、配套零部件配置有较大差异性,进而造成产品成本价格上下差值很大。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其中的差异性,故需提供样品进行现场查看,以确认满足我方采购,并且样品封样保存是作为验收参考的依据。故此项不予调整。
将原评分标准“
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投标报价 (30分) | 30分 | 评标采用低价优先的方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价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企业综合实力 | 13分 | 1.投标人具有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中餐燃气炒灶类、炊用燃气大锅灶类、燃气蒸箱类,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 2.投标人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保温售饭台类、热风循环高温消毒柜,商用燃气灶具、蒸饭(菜)箱(柜/车),不锈钢餐具系列,有一项得1分,满分5分; 3.投标人具有电热保温售饭台电器电子产品RoHS认证证书得1分; 4.投标人具有冷柜3C认证证书的,得1分; 5.投标人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的,具有一级企业证书的,得3分,二级企业证书的,得2分,三级企业证书的,得1分。 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
投标人业绩 | 5分 | 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提供具有同类项目合同的,有一份,得1分,满分5分。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合同及供货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
产品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 20分 | 设备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20分;打★号指标为必须满足项,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报价;非打★号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 以上设备均需提供检测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
实施方案 | 12分 | 根据投标人的项目施工方案、设备安装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设备安装、调整、验收标准及规范、拟投项目人员、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施工进度保证措施等方案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12分;方案针对性较强,操作性较强的得9分;方案一般的得6分;方案较差的得 3分。 |
产品检测、专利等评价 | 7分 | 1、投标人每提供一类检测部门出具的原材料或成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得1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每提供一份产品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 以上需提供检测报告、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
生产条件 | 3分 | 投标人具有提高产品工艺性能所需的激光切割机、生产数控折弯、冲床设备,每提供一种设备得1分,最高得3分。 投标人需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原件,不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样品 | 4分 | 根据大锅灶(单灶头)技术参数要求对炉头、炉芯、水管连接方式、主气管连接方式等项目进行勘察,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有一个得1分,否则不得分。 |
售后服务评价 | 2分 | 投标人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达到五星级的得2分,四星级的得1分,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得0.5分。 本项最多2分,未提供不得分。 |
质保维修 | 4分 | 投标人对提供的全部产品免费质保期限至少2年,不满2年,得0分;每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2分; 投标人接到招标人关于设备故障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到达指定地点的得2分,2小时内到达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
”
现改为“
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投标报价 (30分) | 30分 | 评标采用低价优先的方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价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企业综合实力 | 13分 | 1.投标人具有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中餐燃气炒灶类、炊用燃气大锅灶类、燃气蒸箱类,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 2.投标人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保温售饭台类、热风循环高温消毒柜,商用燃气灶具、蒸饭(菜)箱(柜/车),有一项得1分,满分4分; 3.投标人具有电热保温售饭台电器电子产品RoHS认证证书得1分; 4.投标人具有冷柜3C认证证书的,得1分; 5.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项得1分,满分4分。 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
投标人业绩 | 5分 | 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提供具有同类项目合同的,有一份,得1分,满分5分。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合同及供货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
产品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 20分 | 设备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20分;打★号指标为必须满足项,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报价;非打★号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 以上设备均需提供检测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
实施方案 | 12分 | 根据投标人的项目施工方案、设备安装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设备安装、调整、验收标准及规范、拟投项目人员、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施工进度保证措施等方案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12分;方案针对性较强,操作性较强的得9分;方案一般的得6分;方案较差的得 3分。 |
产品检测、专利等评价 | 7分 | 1、投标人每提供一类检测部门出具的原材料或成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得1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每提供一份产品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 以上需提供检测报告、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
生产条件 | 3分 | 投标人具有提高产品工艺性能所需的激光切割机、生产数控折弯、冲床设备,每提供一种设备得1分,最高得3分。 投标人需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原件,不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样品 | 4分 | 根据大锅灶(单灶头)技术参数要求对炉头、炉芯、水管连接方式、主气管连接方式等项目进行勘察,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有一个得1分,否则不得分。 |
售后服务评价 | 2分 | 投标人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达到五星级的得2分,四星级的得1分,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得0.5分。 本项最多2分,未提供不得分。 |
质保维修 | 4分 | 投标人对提供的全部产品免费质保期限至少2年,不满2年,得0分;每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2分; 投标人接到招标人关于设备故障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到达指定地点的得2分,2小时内到达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
”
采购人: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代理机构: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维扬分公司
日期:2020年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