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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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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更正公告(一)[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2020/7/1

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

GLZC2020-G1-17042-GXGS

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2020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C2020-G1-17042-GXGS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6月30日

四、更正公告日期:2020年7月1日

五、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二项评标办法第3点售后服务分原为:

3.售后服务分…………………………………………………………………………………………满分3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的响应程度及提供的售后服务措施等,集体讨论确定供应商“一档、二档、三档、四档”各所属档次后,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7.5分):有项目实施及配送渠道,应答及时、售后服务措施基本满足采购要求。

二档(7.5-15分):项目实施基本可行,配送渠道完整,应答及时,售后服务措施有一定操控性。

三档(15.1-22.5分):项目实施可行,配送渠道比较完善,应答及时,售后服务措施操控性强、比较详细。

四档(22.6-30分):项目实施表述清晰、可行、有针对性,配送渠道操控优良,应答及时,售后服务措施优秀、可操控性强。

现更正为:

3.售后服务分…………………………………………………………………………………………满分3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的响应程度及提供的售后服务措施等,集体讨论确定供应商“一档、二档、三档、四档”各所属档次后,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7.5):有项目实施及配送渠道,应答及时、售后服务措施基本满足采购要求。

二档(15分):项目实施基本可行,配送渠道完整,应答及时,售后服务措施有一定操控性。

三档(22.5分):项目实施可行,配送渠道比较完善,应答及时,售后服务措施操控性强、比较详细。

四档(30分):项目实施表述清晰、可行、有针对性,配送渠道操控优良,应答及时,售后服务措施优秀、可操控性强。

其余内容不变。

六:1、采购人名称:荔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老县委二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庆和 1376892936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荔浦市荔城镇兴发巷112号

项目联系人:韦艳华 联系电话:0773-7228558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荔浦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7233366。

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附件:
2020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招标文件.pdf
1 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0 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0-G1-17042-GXGS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 目 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 ...19 第四章:评标办法...... .......................... .26 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30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3 3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荔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财库〔2017〕 210 号《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2020 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进行公 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 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0-G1-17042-GXGS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项号 名称 数量(套)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慰问品 7600 用于 2020 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具体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柒万陆仟肆佰元整(¥6764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 知》(桂政办发【2015】78 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陆 http://zfcg.glcz.cn:880/(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或 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韯时间和地点直接递交投标文件参 与投标。 4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上午 9时 00 分。 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荔浦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2 号开标室(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 86-96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在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号开标室(荔浦市荔城 镇荔柳路 86-96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 标会议。 十、电子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潜在供应商应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自发布公告之时至投标截止时 间止内,登陆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880/(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或 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直 接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zfcg.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880/(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ipu.gov.cn/。 十二、业务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荔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老县委二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庆和 1376892936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荔浦市荔城镇兴发巷 112 号 项目联系人:韦艳华 联系电话:0773-7228558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荔浦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7233366。 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 项目名称及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2020 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0-G1-17042-GXGS 2 5 投标人资格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5.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 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 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6 投标费用 6、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 部费用。 4 15 投标报价 15.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本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陆拾柒万陆仟肆佰元整(¥676400.00)投标报价 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无效处理。 15.2、投标人必须就“项目采购需求” 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 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 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不予接受。 5 16.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6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 7 17.2 投标文件装订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 13.1 条“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顺序 自编目录及页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 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 标准纸装订)。 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名称。 8 17.6 投标人公章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 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 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 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9 17.7 投标文件包装、 密封、 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 (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6 10 17.8 投标文件袋(盒、 箱)标记 项目名称:2020 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0-G1-17042-GXGS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 在 年 月 日 午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投标人填写 投标截止时间) 11 19.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止,将投标 文件密封提交至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荔浦市荔城 镇荔柳路 86-96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 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2 20.1 开标时间及开标 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在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号开标室(荔浦市荔城镇 荔柳路 86-96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 13 23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 5 人。 14 24.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15 31 中标人信用 信息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 知,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2)查询截止时点: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 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 4 ) 信 用 信 息 使 用 规 则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6 32 中标公告及中标 通知书 32.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 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 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 标信息,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2.2、中标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 取手续。 17 3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3%(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 提交。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产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 人指定帐户。 7 18 34.1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 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9 34.3 合同备案存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 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 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 同原件送荔浦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 档。 29 35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次 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 [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 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21 38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财库〔2017〕210 号《政务信息系统政 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 采购代理机构。 23 39 监督管理机构 荔浦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7233366 8 一、总则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0 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0-G1-17042-GXGS。 2、适应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3、定义 3.1“招标采购单位”是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3“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 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 他类似的义务。 3.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3.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 3.7、实质性要求:项目采购需求中标注★号项的所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 4、招标方式、评分办法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5、投标人资格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 法资格的供应商; 5.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转包与分包 8.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8.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9 9、特别说明 9.1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 次采购活动。 9.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 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 9.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 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 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5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 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评标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 标候选人。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10. 质疑和投诉 10.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 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 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投标人在提出与项 目相关的质疑前应当做好全面且详细的工作,代理机构不再受理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原件)提交 质疑联系人:韦艳华 联系电话:0773-7228558 通讯地址:荔浦市荔城镇兴发巷 112 号 10.2 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 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荔浦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3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 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10 (3)项目采购需求; (4)评标办法; (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 12.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 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 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2.3 采购代理机构按上述要求在相关网站发布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 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2.4 必要的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2.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 澄清、修改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3.1、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3.1.1 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13.1.2 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 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 2020 年 4 月 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 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提供在编人员证明复印件;如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 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 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为免缴纳 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5)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信息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11 (6)投标人近期财务报告(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 表或投标人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的财务情况说明);2020 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 件(必须提供)。 13.1.3 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1)技术、商务偏离表(必须提供); (2)“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采购需求详细列明)(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交付使用期、免费保修期、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必须提供); (4)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如有,请提供); (5)节能方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若采购货物含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时,投标供应商必须提 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环保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7)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销 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 (8)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9)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的,如实提供《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10)投标人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1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 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12)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公章无 效,自然人除外),并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2.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投标 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 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 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报价 15.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作 无效处理。 15.2、投标人必须就“项目采购需求” 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 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不予接受。 15.3、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 12 装卸、保险、 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安装所需辅材、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及其他所有成本 费用的总和;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16.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17、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7.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 17.2、投标文件装订: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 13.1 条“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 标准纸装 订)。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名称。 17.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 外均须提供原件。 17.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由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应写全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加盖公章的正本的复印件, 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7.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6、投标人的公章: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 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 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7.7、投标文件包装、密封: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盒、箱) 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7.8、投标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2020 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0-G1-17042-GXGS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 在 年 月 日 午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投标人填写投标截止时间) 18.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荔浦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 86-96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3 19.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9.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 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四、开标 20、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0.1、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 86-96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字, 如未按时签字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20.2、投标人少于 3 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1、开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正式开始,宣布开标程序、开标纪律,介绍项目情况和到会人员; (2)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确认签字; (3)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外包装; (4)唱标,宣读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表的投标报价、折扣; (5)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 监督人(如有)当场签字确认; (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 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 当及时处理。 (7)宣布开标结束,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退场,由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等材料移交评标室。 五、资格性审查 22. 资格性审查 22.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2.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投标人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 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投标无效处 理。 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审查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 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 (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 14 (3)将各投标人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 (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 注:以上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查询企业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页面信息内容无 法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当时审查程序可继续进行,待 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投标人进一步核实确认,如确认投标人之间存在有上述关联供应商情形的,关联供应商 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22.3 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告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未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原因(投标人在评标现场或能及时赶到评标现场的应书面通知并签字;投标人未在评标现 场或不能及时赶到评标现场的应电话通知,并做相应记录)。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 5 人。 24. 评标办法 24.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24.2 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进行评标,不得擅自更改评标办法。 25. 评标 25.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组织工作;宣布评标工作纪律,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专家应当回避的 情形,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 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维护评标秩序,监督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标专家 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核对评标结果,有投标无效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评标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标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 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标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25.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 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5.3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任何人不得对某个投标人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专家评委明 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25.4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 质性要求。对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告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 审查的原因(投标人在评标现场或能及时赶到评标现场的应书面通知并签字;投标人未在评标现场或不能及 时赶到评标现场的应电话通知,并做相应记录)。 25.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 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6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 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5.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5 (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9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 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5.10 根据财库〔2019〕38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及桂财采〔2019〕 41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规定,评标委员 会认定投标有效性时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否决投标,从而限制和影响 供应商投标(响应)。 25.1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 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 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 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5.12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标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 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桂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26. 推荐及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原则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方案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再相同的按项目实施方案分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排列;如再相同的按运行维护服务方案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抽签的方 式决定排次次序)。 (2)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 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依此类推。 27.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16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或无效材料的; (6)投标人未就“项目采购需求” 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 (7)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分标或未划分分 标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9.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 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开标、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 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1.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桂财采〔2016〕37 号的通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⑵查询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候选供应商资 格。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2.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 32.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 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17 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2.2 中标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 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 七、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 33.履约保证金 33.1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价的 3%(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缴纳,由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 保证金以转帐、电汇形式缴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33.2如果中标供应商没能按上述第33.1款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上报荔浦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取消该中标资格,并有权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33.3 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转为该质量保证金,该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运行满一年后,由中标供应商持《验收报告单》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若质保期内满足项目采 购需求中的要求,采购人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无息)。 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 按时间损失赔偿。 33.4 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前,若中标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负。 34. 签订合同 34.1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 34.2 如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 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1)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4.3 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 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将一份合同原件送荔浦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八 、其他事项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 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折扣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8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6、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荔浦农村合作银行滨江支行 银行帐号:3404 1201 0108 8829 05 37、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库〔2017〕210 号《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 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38、监督管理机构:荔浦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7233366 19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1、本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 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要求。 2、本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参考品牌型号和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人选用其他品牌 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同时填写竞标报价明细表、技术响应表。 3、凡在“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谈判供应商应在竞标报价 明细表、技术响应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否则该竞标无效。 4、本项目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19〕9 号及财库〔2019〕19 号文件规定,台式计算 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 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 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 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 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监视 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若采购货物属于以上品目清单的产品时,竞标人的竞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 的节能产品,竞标人于竞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否则相应竞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 项目采购需求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套)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1 慰问品 7600 一、真空旅行壶 1、不锈钢真空旅行壶,需符合 GB/T 29606-2013《不锈钢真空 杯》标准;外观圆柱形。活动部件应安装牢固,动作灵活,功能 正常。产品或最小销售包装上应有如下标志: a)商标: b)产品名称和规格; c)产品内胆、外壳及与液体(食品)直接接触的不锈钢附件材 料的不锈钢类型及牌号; d)与液体(食品)直接接触部分塑料制件的材质 e)保温效能 f)执行标准号和名称 g)“食品接触用”字样 h)企业名称、厂址、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 2、产品合格证应有如下内容:商标、合格证(字样)及检验员 (签名或代号)、制造日期、制造厂名。 3、产品必需配备有产品说明书。产品说明书要求: ⑴产品内胆、外壳及与液体(食品)直接接触的不锈钢附件材料 的不锈钢类型; ⑵使用说明; ⑶注意事项: ①不得存放碳酸饮料(除非生产商明示) ②不得用于对乳制品或婴儿食品的长时间保温(有细菌繁殖的危 20 险) ③不得使用微波炉等加热设备对产品进行加热 ④不得使用洗碗机清洗(除非生产商明示) ⑷产品执行标准号和名称 ⑸企业名称、厂址、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 4、外观要求:产品外表面色泽应均匀,不应有裂纹、缺口、焊 接处应光滑、无毛刺;各部件颜色应均匀、表面无毛刺、无明显 划痕;印刷文字和图案应清晰完整;电镀件不应露底、起皮、生 锈;产品标志应端正、清晰、完整,在产品的明显位置上应标有 清晰的永久性标志标志内容为:制造厂名或商标. 5、重量:≥ 967g。 ★6、容量:1800ml(±5%)。 ★7、产品内胆及与液体(食品)直接接触的不锈钢附件应选用 GB/T3280 中规定的 12Cr18Ni9、06Cr19Ni10 奥氏体型不锈钢材 料;产品外壳应选用 GB/T20878 规定的 06Cr19Ni10 牌号奥氏体 型不锈钢材料。 8、密封圈材质:硅橡胶(食品用硅胶),需符合《GB 4806.11》 标准。密封用盖(塞)及热水无明显异;密封性,试验后,产品 应无热水渗漏;密封用盖(塞)的旋合强度,试验后产品盖(塞) 应不滑牙。 ★9、口径:51mm,壶底直径 10.7cm 高 34.7cm。。以上尺寸允 许偏差±5mm。 ★10、保温效能:有塞,初始温度 95℃ ,24 小吋后 ,杯中液体 温度 ≥42℃ 。 ★11、耐冲击性:试验后无漏水、裂纹、破损等现象,且试验后 应符合保温效能的规定。 ★12、橡胶制件的耐热水性:试验后,橡胶制件不得发粘,外观 无显著变形。 13、手柄和提环:试验后无损坏。 14、背带、吊带:试验后,背带、吊带及连接处不应有滑落、断 裂现象。 ★15、不锈钢材料理化指标金属迁移量(铅、 镉、砷、铬、镍) 应符合 GB4806.9-2016 标准要求。 ★16、橡胶制品:保温容器中使用的直接接触内容物的橡胶件应 符合 GB4806.11-2016 食品用橡胶制品的卫生标准要求。 ★17、塑料制品:保温容器中使用的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塑料制件 应符合 GB4806.7-2016 食品用塑料制品的卫生标准要求。 18、中标产品须按采购人要求印制字样,字样设计应 美观、整 洁、大方,精品包装。印制字样内容如下:二 0 二 0 年八一慰问 19、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具有相关检测 (验)资 质的第三方检测(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标准为 GB/T29606-2013 的合格有效检测(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检测(验) 内容须至少包含以上第 6、7、9、10、11、12、15、16、17 项 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 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售后服务要求 一、免费保修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免费保修期不少于 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免费保修期内免费上门保修、包换、维护。 二、交付使用期及地点: 1、交付使用期:因项目时间紧迫,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且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5日内验收完毕交付使用,不能延期,如果延期将按违约处理。 2、交货地点:广西桂林市荔浦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技术服务及培训: 采购范围内免费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正常使用产品;其余按供应商的承诺执行。 四、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免费送货上门。 2、提供售后服务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免费保修期内,接到报障电话后在 1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上门维修解 决问题。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要求更换的配件应与被更换的设备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同档次或以上产 品。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 同总价款的 100%(不计利息)。 验收标准: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品牌、技术参数等要求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给予退货,视 情况轻重,可以终止合同,按违约上报荔浦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 其他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规范。 2、到货后,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在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过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 或运输不当引起的损坏,供货 商应负责更换;若发现错发/漏发情况,供货商应一周内更换和补发。 3、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有义务提供检测(验)报告原件及评分因素中用于加分的证件原件供采购单位核查, 核查未通过或不能提供原件的,采购人将按虚假应标上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采购单位保留追究中标供 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4、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真空保温壶 2 个以上供采购人选定颜色图文内容,经采购人确认无误 后中标供应商方可交货,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采购人对中标产品按采购需求逐条核验,如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及商务偏离表中承诺的参数与产品实际参数不 一致,采购人将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6、为确保慰问品质量,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所有货物后,将随机抽样交由第三方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复检合 格后予以验收。如中标产品复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并全部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 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中标供应商如虚假应标,一经查实,将按虚假应标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且采购人 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注意事项:1.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陆拾柒万陆仟肆佰元整(¥676400.00),投标总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 额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不含安装费)。 2.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 类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2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依据及方式: 1、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方案、项目实 施方案、运行维护服务方案、商务、履约能力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2、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 3、根据财库〔2012〕69 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 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二、评标办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价格分………………………………………………………………………………满分50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 ①对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 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价给予 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 ②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含 30%)的(投标人须于《联合投标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 协议合同金额及所占比例,该金额应与投标报价表所报金额对应一致),联合体投标价给予 2%的扣除,扣除 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 ③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 50 分。 投标人最低评标报价金额 (3)投标人价格分 = ×50 分 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 2、货物性能分……………………………………………………………………………………满分 12 分 根据各投标人的货物技术参数、货物存储、产品检验报告、整体质量性能等方面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货 物性能所属档次,并由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 4分:货物技术参数、货物运输存储、整体质量性能综合评定为一般。 二档 8 分:货物技术参数、货物运输存储、整体质量性能综合评定为良好。 三档 12 分:货物技术参数、货物运输存储、整体质量性能综合评定为优秀。 3.售后服务分…………………………………………………………………………………………满分 30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的响应程度及提供的售后服务措施等,集体讨论确定供应 23 商“一档、二档、三档、四档”各所属档次后,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7.5 分):有项目实施及配送渠道,应答及时、售后服务措施基本满足采购要求。 二档(7.5-15 分):项目实施基本可行,配送渠道完整,应答及时,售后服务措施有一定操控性。 三档(15.1-22.5分):项目实施可行,配送渠道比较完善,应答及时,售后服务措施操控性强、比较详细。 四档(22.6-30 分):项目实施表述清晰、可行、有针对性,配送渠道操控优良,应答及时,售后服务措 施优秀、可操控性强。 4、企业信誉分……………………………………………………………………………………满分 6 分 供应商或生产厂家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 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能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每个得 2 分,满分 6 分。 5、政策功能分(广西区内产品)…………………………………………………………………满分 2 分 根据《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规定对使用广西工业产品(指在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 产品)的金额占本项目总金额 80%以上(含)的(以提供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得 2 分。 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6.综合得分=1+2+3+4+5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方案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再相同的按项目实施方案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如再相同的按运行维护服务方案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抽签的方式决 定排次次序)。 (2)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 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依此类推。 四、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 项号 名称 服务供应商或者(生产厂家、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① 单位 单价(元) ② 单项合计金额 (元) ③=①×② 1 2 … 合 计 根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人民 币(¥ 元)。 此合同金额是乙方完成本合同项全部义务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所有 内容产生的所有成本、税金、利润及其他等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应按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原装产 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境 标志产品必须是列入现行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十二个月内止(厂家规定质保期超过一年的, 按厂家规定,“货物采购需求”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 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有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 贷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第三条 权力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货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货物包装、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 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中文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 25 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交付时间 1、交货使用期:_按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且不超过采购要求的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有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用、备件等交付给 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第六条 调试和验收 1.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的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 术条件依据,验收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2. 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及承诺和国家 有关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 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 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7.验收后方可使用,未经验收业主先行使用视为验收合格。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 供售后服务。 2.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八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 价款的 100%(不计利息)。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 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5 %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 责任。 26 3. 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 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 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超过 10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 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5.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金额 5 %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 6. 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 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 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 可向荔浦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荔浦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荔浦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报荔浦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 中止或终止。 2.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 招标文件; 2. 乙方提供的投标(或应答)文件; 3. 售后服务承诺书; 4. 中标通知书 27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政府采购合同双方 自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荔浦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甲方名称(公章): 乙方(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签字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 期: 日 期: 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二、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 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 2020 年 4 月 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 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提供在编人员证明复印件;如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 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 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为免缴纳 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5)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信息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6)投标人近期财务报告(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 表或投标人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的财务情况说明);2020 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 件(必须提供)。 29 三、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1)技术、商务偏离表(必须提供); (2)“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采购需求详细列明)(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交付使用期、免费保修期、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必须提供); (4)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如有,请提供); (5)节能方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若采购货物含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时,投标供应商必须提 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环保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7)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销 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 (8)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9)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的,如实提供《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10)投标人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1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 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12)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公章无 效,自然人除外),并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30 一、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表(格式) 致: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四 份,并做出如下报价: 项 号 名称 货物供应商或者(生产厂 家、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单价 (元) 单项合计=数 量×单价 备注 1 2 3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 )人民币 提交配置设备服务时间: 服务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说明: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有货物以及劳务、旅差、管理、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 税金及其它所有等各种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投标日期: 注:1.各投标人必须就“项目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 允许有一个报价。 2.投标人应根据所投内容如实填写投标报价表的各项内容。 3. 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 31 二、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格式)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 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 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 2020 年 4 月 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 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提供在编人员证明复印件;如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 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 件【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 托代理人所交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 材料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致: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 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 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 2020 年 4 月 1 日以后 32 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 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提供在编人员证明复印件;如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 明材料复印件及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 理时必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致: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 名)以本人名义参加 (项目 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 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 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 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 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 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 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33 附件: 声 明 致: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 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日 期: 5.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必须提供) 附件:声明 声 明(格式) 致: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 商。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 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日 期: (6)投标人近期财务报告(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截 标时间前半年内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投标人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 内的财务情况说明);2020 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 印件(必须提供)。 34 三、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1、技术、商务偏离表(必须提供); 附件: 技术、商务偏离表(格式) 项号 名称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说明 技术响应情况: 1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售后服务、质量免费保 证期 交付服务成果时间、地 点 付款方式 其他要求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 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中“项目采购需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并在“偏离情况说明”栏注明“无偏离”、 “ 正偏离”或“负偏离”,当出现“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时应对应填写偏离情况说明及提供相应 有效的证明材料。 2.“技术、商务偏离表”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3.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 35 2、“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采购需求详细列明) (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交付使用期、免费保修期、售后服务 的内容和措施等)(必须提供); 4、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能 力说明(如有,请提供); (自行编写,格式自拟)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 盖食指指印): 日 期: 5、节能方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若采购货物含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 能产品时,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自行编写,格式自拟) 36 6、环保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自行编写,格式自拟) 7、 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 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 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 8、 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9、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的,如实提供《广西工业产品声 明函》(如有,请提供); 附件: 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 在本次投标/竞标中或者工程项目中提供的下述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详情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制造厂商及原产地 投标价 备注 1 2 …… 广西工业产 品合计价格 占投标总价比例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0、投标人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37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本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 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 38 1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 有,请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 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 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12、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如有,请提供) 27.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或无效材料的; (6)投标人未就“项目采购需求” 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 (7)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9.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价格分………………………………………………………………………………满分50分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5、政策功能分(广西区内产品)…………………………………………………………………满分2分 根据《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规定对使用广西工业产品(指在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 6.综合得分=1+2+3+4+5 致: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致: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致: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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