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国水安中医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安徽省宁国市中医院新址食堂运营商采购项目二次”实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投标文件为纸质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中医院新址食堂运营商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NGS-SC-GK-2020040
3、项目单位:宁国水安中医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社会资金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最低限价:2500元/月(服务期三年)
7、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8、项目基本概况:宁国市新中医院食堂外包服务,承包方负责为职工及实习生、进修生、住院病人及陪伴家属供应(早、中、晚三餐及特殊情况下加班工作餐)餐饮服务及住院病员特殊营养饮食加工制作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服务商;
5、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类似的相关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非网员制)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2日9时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xuanche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7月22日9时00分整。
2、开标地点: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河沥园区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六楼)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 22日9时00分整。
六、联系方法
(一)采购人:宁国水安中医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城西路57号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3966221918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人民路朝阳公寓七单元602、603室
联系人:罗工 电 话:0563-4303969 15357588116
询问、质疑函接收电子邮箱:648069980@qq.com
七、其它事项说明
1、因疫情影响,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开评标不要求企业到场。各投标人委派递交投标文件代表(要求在近期没有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没有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没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健康人员,正确佩戴口罩。)须在2020年7月22日上午8:00-9:00(未在规定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拒绝接收)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证明原件(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上需注明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将投标文件送达至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西门)门卫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接收投标文件后,进行签到并编号。投标人即交即走,避免现场聚集。
2、开标会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采购人代表、见证人员、监督人员全程参与。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以通过“云直播”(网址:http://zb.tv189.com/pc/play.html?roomId=126311)观看开标现场情况。
3、投标人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授权委托人需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电话或短信(或邮箱)等方式远程询标,并在20分钟内答复,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的,或者拨打3次电话仍无法联系到授权委托人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西门)门卫室。
5、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九、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8日止)
十、投标保证金账户
1、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投标人在2020年7月22日9时00分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电汇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子账号:93400701000286890201529
宁国水安中医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安徽省宁国市中医院新址食堂运营商采购项目定稿.doc
安徽省宁国市中医院新址食堂运营商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NGS-SC-GK-2020040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宁国水安中医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省宁国市中医院新址食堂运营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国水安中医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安徽省宁国市中医院新址食堂运营商采购项目二次”实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投标文件为纸质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中医院新址食堂运营商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NGS-SC-GK-2020040
3、项目单位:宁国水安中医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社会资金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最低限价:2500元/月(服务期三年)
7、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8、项目基本概况:宁国市新中医院食堂外包服务,承包方负责为职工及实习生、进修生、住院病人及陪伴家属供应(早、中、晚三餐及特殊情况下加班工作餐)餐饮服务及住院病员特殊营养饮食加工制作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服务商;
5、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类似的相关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非网员制)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2日9时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xuanche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7月22日9时00分整。
2、开标地点: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河沥园区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六楼)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 22日9时00分整。
六、联系方法
(一)采购人:宁国水安中医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城西路57号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3966221918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人民路朝阳公寓七单元602、603室
联系人:罗工 电 话:0563-4303969 15357588116
询问、质疑函接收电子邮箱:648069980@qq.com
七、其它事项说明
1、因疫情影响,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开评标不要求企业到场。各投标人委派递交投标文件代表(要求在近期没有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没有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没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健康人员,正确佩戴口罩。)须在2020年7月22日上午8:00-9:00(未在规定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拒绝接收)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证明原件(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上需注明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将投标文件送达至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西门)门卫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接收投标文件后,进行签到并编号。投标人即交即走,避免现场聚集。
2、开标会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采购人代表、见证人员、监督人员全程参与。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以通过“云直播”(网址:http://zb.tv189.com/pc/play.html?roomId=126311)观看开标现场情况。
3、投标人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授权委托人需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电话或短信(或邮箱)等方式远程询标,并在20分钟内答复,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的,或者拨打3次电话仍无法联系到授权委托人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西门)门卫室。
5、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九、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8日止)
十、投标保证金账户
1、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投标人在2020年7月22日9时00分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电汇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子账号:93400701000286890201529
宁国水安中医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评审细则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函
三、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
四、投标分项报价表
五、投标响应表
六、有关证明文件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服务方案
九、人员配备
十、已往业绩资料等
十一、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
十二、投标人是否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的声明
十三、服务承诺函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安徽省宁国市中医院新址食堂运营商采购项目二次 NGS-SC-GK-2020040 |
2 |
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
宁国水安中医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3966221918 |
3 |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网址: |
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宁国市人民路朝阳公寓七单元602、603室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
4 |
招标范围: |
☑ 不分包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 90 天 |
6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招标公告” |
7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十万元整 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8 |
最低限价: |
2500元/月(服务期三年)(投标报价低于本项目最低限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9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需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 |
提交标前质疑的截止时间: |
2020年7月17日17时前接受书面质疑,同时请提交一份与书面质疑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邮箱:64806998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上网查询是否有答疑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网上公布的澄清、答疑及有关补充通知视同通知了所有投标人,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2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3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4 |
投标文件递交及份数 |
正本份数: 1 份 副本份数:4份 |
15 |
付款方式: |
详见采购需求 |
16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563- 4037160 安徽省宁国市人民路与东风路交叉口 |
17 |
其他 |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18 |
招标代理费服务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13000元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3采购代理机构:经批准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和按规定进行登记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中规定。
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以下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还应符合本采购项目(或包)的要求。(具体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及采购需求)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评审细则
(五)投标文件格式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可以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以第7.1节所述方式进行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采购人对投标人质疑的答复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答疑补遗的形式公告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所述网址(以下简称指定网址)。该答疑补遗是招标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该项目的相关答疑补遗公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在澄清、答疑或补遗公告发布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自行查看网站相关公告。
7.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是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通知将发布在指定的网址上,不再另行通知。
7.4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8.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文件包括: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函
三、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
四、投标分项报价表
五、投标响应表
六、有关证明文件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服务方案
九、人员配备
十、已往业绩资料等
十一、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
十二、投标人是否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的声明
十三、服务承诺函(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9.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9.1节规定的内容进行编写,标明页码,胶装成册,活页式装订按无效标处理。
9.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一式伍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肆份副本),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应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9.4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响应文件双面打印,手工书写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9.5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9.6投标人不得在未征得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招标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
9.7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采购活动,但必须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写投标文件,分别装订,分别包装。
10、投标报价
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服务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和总价等内容。
除非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投标报价表上货物服务的价格,是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1、投标货币
11.1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
12、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
12.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本项目无须提供此项证明)
12.2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证明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须提交证明提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2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3.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3.1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招标人开始使用,在长期使用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3.4对于招标文件中标有“★”号的关键性商务与技术参数(如果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响应表中注明所投服务的实际响应情况及偏离情况,否则在项目评审中有可能被认为是虚假响应而被拒绝,该投标人甚至有可能被列入不诚信供应商的名单中。
13.5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有明确的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必须是为完成本项目服务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所必需的相应配件、附件、安装材料、工具、产品说明书或手册、培训等,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计量证、压力容器证等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投标人应当附上有关证书。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评审时,将被认为对招标文件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
13.6如果投标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投标人应当把这些外文资料准确、完整地翻译成中文。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该提供与英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原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数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14.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汇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
14.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时间足额到账(到账即在交易中心账户上能查询到该笔资金)。对于未能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账户、时间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评委会在初审时作无效标处理。
14.4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由任何原因造成其保证金未能按时、足额到账而引起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14.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6为方便投标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不需到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到账收据,退还保证金时也不需向交易中心提供保证金收款收据。
14.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对履约保证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在投标文件中弄虚作假并查实的;
(3)投标人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第24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b)根据第25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上。
15.3投标人可以在采购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同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签署
16.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6.2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封装好,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
17.2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则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17.3投标文件包装袋上必须清楚写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投标人全称。
17.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17.5投标文件一经递交,即不可撤回。
17.6采购代理机和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邀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代表参与监管。
18.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持以下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法人资格证明及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居民身份证明文件)。
18.3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开标会议上将当众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
19、评标
19.1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19.2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包)专门组织的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
19.3评标包括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复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几个步骤。
19.4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两个方面。
具体初审指标见“四、评审细则”的“初审表”,初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
19.5在初审阶段,评委会还需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数量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标报价表、投标函的总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当单位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
19.6评审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委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人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或未通过。
19.7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委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复审。复审的具体办法与标准,见本招标文件“四、评审细则”。
19.8评标结束时,评委会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说明评标过程中的主要情况,按照顺序排列推荐三位中标候选人。
20、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2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在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以下原则处理:
(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将作废标处理并重新组织招标。
20.2开标、评标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废标: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0.3废标后,采购人将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
20.4在评标期间,如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将比照第20.1条规定执行。
21、无效投标条款
21.1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1.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1.3投标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1.4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
21.5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21.6其它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取消的投标;
2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2.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与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23、二次采购
23.1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能发布二次公告,进行二次采购。
23.2二次采购可能调整前次采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采购方式、项目预算、投标人资格、付款方式、采购需求、评标办法等。投标人参与二次采购,应及时获取二次采购文件,以二次采购文件为依据,编制二次投标文件。
23.3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二次采购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23.4前款所述“二次”,系指项目废标后的重新公告及采购,并不仅限于项目的第二次公告及采购。
(六)授予合同
24、确定中标人及合同的签订与争议处理
□24.1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24.1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侯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网址发布中标公告。
24.3中标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24.4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24.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自身原因、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进行重新招标。
24.6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宁国仲裁委员会仲裁。
25、履约保证金
25.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对履约保证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5.2当采购人因中标人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中标人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25.3由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的履约保证金的,在中标人按项目采购合同提供货物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易中心在收到该项目的合同及采购人出具的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函后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5.4向采购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七)质疑与投诉
26、质疑
26.1招标文件发售后,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技术要求等存在倾向性、错误、遗漏、含混不清等问题,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要求修改或澄清。
26.2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有异议的,应该在法定时限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但属于第26.1节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得提出质疑。
26.3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包名(如果有分包)、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将该质疑函当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6.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投标人,并要求其提供符合要求的质疑函。
26.5对于虚假、恶意质疑的投标人,被质疑人应当驳回,并向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6.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26.7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投诉。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中医院新址食堂运营商采购项目二次 |
1 |
项目最低限价 |
人民币2500元/月(服务期三年,低于最低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
2 |
项目概况、介绍 |
宁国市新中医院食堂外包服务,承包方负责为职工及实习生、进修生、住院病人及陪伴家属供应(早、中、晚三餐及特殊情况下加班工作餐)餐饮服务及住院病员特殊营养饮食加工制作服务。 |
3 |
★采购需求一览及主要服务要求 |
详见下方第二部分格式及填写要求。 |
4 |
项目联系人 |
采购人:宁国水安中医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城西路57号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3966221918 |
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6 |
项目是否分包及分包预算 |
否 |
7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服务商; 5、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类似的相关内容。 |
8 |
采购人是否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召开预备会 |
否(√) |
9 |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采购本国服务 参加政府采购(服务类)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提供本国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
10 |
合同格式 |
宁国市政府采购合同 |
11 |
服务团队人员的工资、餐补、福利、保险等费用 |
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 |
12 |
人员培训 |
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 |
13 |
付款方式 |
由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按年由承包商向业主支付管理费用及设备折旧费(服务期三年)。 |
14 |
资金来源是否落实 |
已落实 |
15 |
服务地点 |
宁国市新中医院 |
16 |
服务期限 |
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17 |
是否允许分包 |
否 |
18 |
是否要求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十万元整,签订合同前一次付清。 用于中标方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院内外有关管理规定,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将医院设备损坏(达到我院资产报废年限,经我院资产报废小组鉴定无维修价值除外),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医院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或中标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承包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风险抵押金无息如数退还,如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则全额没收风险抵押金,开依法追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无条件取消经营资格。 |
19 |
合同争议处理 |
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宁国仲裁委员会仲裁。 |
★采购需求一览及主要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宁国市新中医院食堂外包服务,承包方负责为职工及实习生、进修生、住院病人及陪伴家属供应(早、中、晚三餐及特殊情况下加班工作餐)餐饮服务及住院病员特殊营养饮食加工制作服务。
2、医院内设职工餐厅及病员陪客餐厅各一个,餐厅总面积268㎡操作间498㎡。医院负责水、电、气开通,厨房基础设施,餐厅桌椅齐全。
3、医院本部职工及实习生、进修生约300人,开放病床400张,每天就餐人数多少承包方自行调研考虑。
二、员工数量要求
1、宁国市新中医院食堂,其中人员配置不得少于:厨师长1人;二厨2人;面点师 1人;服务员2人;厨下工2人,共8人,项目组人员须具有健康证。
三、投标人须知:
1、中标人需对收费系统等配置进行前期投入(合同期满后可视情况予以折价处理或自行拆走)并安装。承包期内医院不再投入资金增加和维修设备,其设备的维修和厨具用具更新添置的支出由中标人支付。
四、其他服务要求:
1、中标人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以及遵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下,提供餐饮服务工作。
2、中标人每年向医院缴纳设备设施、房屋折旧费用及管理费用(以中标价为准)。
3、在合同规定承包期内,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如有发现医院有权无条件终止承租合同。
中标人必须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中标人承担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食堂卫生及食堂周围包干区由承包人负责打扫,保证操作间、售饭间、洗菜间、用餐地点以及卫生包干区等地方每次餐后清扫干净,保证地面清洁,确保食堂(墙壁、门窗、洗碗池、餐桌椅、案板用具等)无油污、无废纸果壳、无灰尘、无卫生死角。打扫卫生的工具承包人自理。
中标人必须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中标人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应由中标人全部负责,如造成财产及人员伤亡的,中标人应负责赔偿责任。
中标人购置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帽等,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上班时间,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严禁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堂内吸烟、穿拖鞋等不文明举止。
若有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检验检疫以及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食堂内水费、电费、煤气费和日常维修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应对食堂经营过程中造成的设施损坏进行修缮(费用自理)。
食堂除满足就餐人员在餐厅就餐外,需负责对住院病员及手术室、值班人员的送餐。
中标人必须服从医院方管理,恪守经营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主副原料如米、面、油、调料等中标人采购必须从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经销企业进货,承包方应索证备查,并建立主、副食品台账。严禁采购三无、变质过期、有害物质污染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调味品。如发现中标人违约,医院方有权责令承包人作出检查或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院方对中标人工作不定期抽查,每月考核检查,中标人给予配合。具体考核评分标准应达80分以上,低于8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履约保证金五佰元;低于60分为不合格,限期进行整改,每年考核不合格达3次以上者,医院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不承担中标人任何经济损失。
出现下列情况,视情节轻重扣除履约保证金壹万元至壹拾万元并中止合同。
(1)使用“地沟油”、“死猪肉”包括死鸡、死鸭:
(2)出现因承包方原因所致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若因中毒等事件发生理赔,按实际赔偿金额从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支付。
(3)中标后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营
(4)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发生火灾、盗窃等安全事件,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并相应赔偿医院损失。
13、根据员工口味及季节变化制作菜谱,努力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菜的式样要经常轮换,不能在一周之中出现多次重复的菜式(早餐品种不低于十种,中餐、晚餐及特殊情况下加班工作餐为二荤三素一汤)。
14、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本项目的合理利润,不得以高价中标为目的,来提供菜品的售价。要符合宁国市场行情,不得抬高价格。若价格明显高于其他类似单位食堂菜价,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或终止合同。
五、考核方法: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餐饮工作的管理,使食堂工作人员更好地为病员以及病员家属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加强对食堂的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饮食安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采购人规章制度制订本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1、检查考核人员的组成:考核时由考核小组中两个以上部门人员组成。考核小组由采购人相关职能科室人员组成。
2、检查范围: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食堂管理及病员、医务人员满
意率,病员以及病员家属、职工投诉(投诉扣分加倍)等。每月随机检查,检查结果按食堂考核细则处罚。
3、考核后应处罚价款由中标供应商直接支付。
4、满意度:考核小组每月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满意度的调查。满意度调查结果低于80%的,每低于一个百分点处罚 500 元,处罚价款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连续三次低于 80%,且整改无效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经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认定为食源性疾病的或被卫生监督部门处罚的,除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处罚外,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供应商完全承担相应责任。
6、本办法从中标供应商进场服务后实行,由采购人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四、资格性审查
1、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性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审,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2、资格性审查指标如下:
安徽省宁国市中医院新址食堂运营商采购项目二次资格性审查表 |
||||
投标人: |
||||
资格性审查指标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 合法有效 |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添加入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要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添加入投标文件。 |
|
3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保证金均以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是指在指定账户上能查询到该笔资金) 交款凭证复印件或网上缴费截图添加入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 |
|
4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规定格式 |
|
5 |
不良行为声明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包含要求声明的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6 |
服务承诺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审查结果 |
||||
资格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资格性审查证明文件(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性审查证明文件)的,或者提供的相关资料模糊不清或内容不全的,按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处理,其投标无效。 |
3、资格性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五、符合性审查
1、评委会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
2、评委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了解其对招标文件是否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符合性审查指标如下:
安徽省宁国市中医院新址食堂运营商采购项目二次符合性审查表 |
||||
投标人: |
||||
符合性审查指标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 |
1 |
标书规范性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 备注:实质性影响是指本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其他无效报价或无效投标文件等否决条款。 |
||
2 |
标书响应情况 |
合同格式;商检、计量费用;付款方式;服务地点;验收程序;售后服务;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重要问题。 |
符合要求 |
|
3 |
投标报价 |
最终投标报价未低于本项目最低限价 |
低于本项目最低限价为无效标 |
|
审查结果 |
||||
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注:① 以上评标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清晰复印件添加入投标文件。 ②符合性审查中要求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的,评委会原则上对装订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进行审查,如评委会认为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模糊不清或内容不全,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符合性审查可能未通过的后果。 |
3、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对否定的符合性审查指标,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审表上。
4、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则为无效标。评委会不再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5、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二)复审
1、评审会仅对通过符合性审的投标人进行复审。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业绩、服务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统分原则:投标人最终得分=投标人报价得分 + 投标人技术(所有得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总得分按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最高者优先;总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将按照重要评分指标(评分标准技术部分第1、2、3、8项)累计得分的优劣顺序排列,该4项累计得分也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摇号或抽签决定排序。
摇号或抽签决定排序的,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关注通过“云直播”(网址:http://zb.tv189.com/pc/play.html?roomId=126311)观看现场抽取情况。未及时关注的视同同意抽取结果。
评分项目 |
分项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
商务标 部分 20分 |
报 价 20分 |
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一位)。 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投标报价得分=20-(报价偏差率×0.1) 备注:投标报价偏差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其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
技术标 部分 80分 |
1、餐饮管理方案 (10分) |
方案包括原材料管理、食品质量、服务质量、卫生管理。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7-10分,较好的得4-6分、一般的得1-3分,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2、食堂经营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方案 (10分) |
根据食堂经营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方案,对食堂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措施,消防、意外及突发事故的处理方案等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7-10分,较好的得4-6分、一般的得1-3分,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质量控制和卫生管理方案(10分) |
1、卫生管理制度方案: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根据服务质量控制方案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4、应急预案(4分) |
针对医院如重大灾情、疫情等重大紧急状况,人员过多。保证就餐时间及供应的合理化措施;优秀3-4分,良好2分,一般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5、人员配置(12分) |
1、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得1分。 (2)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2分。 (3)高级营养师证书得2分。 本项最多得5分。 备注:需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图,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的社保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及合同。 |
|
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具有: 中式烹调师二级及以上(技师)证书得2分。 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2分。 备注:委派的厨师长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的社保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及合同。 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 中式烹调师四级及以上证书的得1分。 面点师四级及以上证书的得1分。 (3)营养师证书的得1分。 |
||
6、业绩(12分)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服务人员达到300人及以上)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2分。 注:以上业绩不累计加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时间及服务人员等内容,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
|
7、管理体系认证8分 |
投标人具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2、投标人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3、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的,得2分; 4、投标人具有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
|
8、配餐及送餐方案 14分 |
针对宁国当地得饮食习惯制定合理化的一日三餐的菜品,及不同种类的病人提供合理膳食及营养餐。评委会针对投标人配置的菜品及营养餐进行综合打分,优秀的优秀7-9分,良好4-6分,一般1-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备注:提供的菜品图片不得PS,否则没有分) 针对各医疗科室加班用餐配菜方案及需要送餐的特殊科室配送方案。优秀4-5分,良好2-3分,一般1分,差和未提供的不得分。 |
注:以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
第二章 投标文件
投 标 书
项目编号:
包 号: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页码范围 |
一 |
开标一览表 |
|
二 |
投标函 |
|
三 |
投标人情况简介 |
|
四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
五 |
投标响应表 |
|
六 |
有关证明文件 |
|
七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八 |
服务方案 |
|
九 |
人员的配备 |
|
十 |
已往业绩资料等 |
|
十一 |
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 |
|
十二 |
投标人是否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的声明 |
|
十三 |
服务承诺函 |
|
一.开标一览表
项 目 名 称 |
|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范围 |
第 包(项目不分包时可写整包或不填写) |
服务期 |
|
最终投标报价 (人民币元) |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
备注 |
投标人公章:
备注:
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 号“ ”的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均无异议。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7)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员库申报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高报价的投标。
(9)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号:
三.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
投标单位: 填表日期:
投标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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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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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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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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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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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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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主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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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兼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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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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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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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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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综合文字情况简介 |
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分项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