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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揭阳监狱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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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揭阳监狱广东省揭阳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广东省揭阳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B17栋25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2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7-201018-0032

项目名称:广东省揭阳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52,427.68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揭阳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品)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数量

金额(元/月)

服务期

副食品

1批

302621.384

20个月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20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2020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则需提供2020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三个月份)(2020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则需提供2020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已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2 日至 2020 年 7 月 1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B17栋251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7 月 2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B17栋25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若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揭阳监狱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玉窖镇

联系方式:0663-8105000-2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B17栋251号

联系方式:0663-8744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警官

电话:0663-8105000-2324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02日

广东省揭阳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 (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440000-202007-201018-0032 采 购 人:广东省揭阳监狱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出日期:2020 年 7 月 2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用户需求..................................................... 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25 第四部分 评标、定标............................................................................ 35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45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0 1 提示一:“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指南 1、 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 在首页点击信用服务,如下图: 3、进入信用服务页面,分别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如下图: 4、输入公司名称,点击搜索,截图查询结果。 2 提示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指南 1、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 在页面右侧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栏,如下图: 3、 输入公司名称,然后点击“查找”,查看是否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如下图: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4 投标邀请函 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揭阳监狱(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揭阳监 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7-201018-003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揭阳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52427.68 四、采购数量:1 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六、供应商资格: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2020 年新成立 的供应商则需提供 2020 年 1 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 及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 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 1 月至今(任三个月份)(2020 年 新成立的供应商则需提供 2020 年 1 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内容 数量 金额(元/月) 服务期 副食品 1批 302621.384 20 个月 5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 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已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若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15日期间(09:00- 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 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B17栋25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2日 9 时30分(注:9:00开始受理递交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20年7月22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8日止 十三、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揭阳监狱 采购人地址:揭阳市揭东区玉窖镇官硕路口 采购人联系人:黄警官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8105000 转2324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B17栋25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史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74499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744999 6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用户需求 7 采购项目内容及用户需求 说明: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 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一、供应商资格:(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项目需求一览表 (一)项目一览表 (二)核心产品: 1、核心产品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投标人必须在“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1 货物说明一览 表》中清晰列明“产品名称、品牌”。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2、核心产品为: 中筋面粉 ,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为广东省揭阳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品)采购项目的采购,货物的供应期约20 个月(止日固定为2022年3月31日,起始日期视中标时间变动)。 (二)本项目所需物资按监狱需求分期分批供应,副食品采购金额约302621.384元/月。 五、货物报价及最高限价、品种、质量要求 (一)报价及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 一切费用,价格精确到分。 单价最高限价:详阅品种限价表格,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采用投报“投标折扣率(%)”的方式,即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折扣率(%)。 (二)货物总体质量要求 1、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型,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 全的不合理危险。 2、货物应当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 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4、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三)副食品品种、品牌及质量要求 采购内容 数量 金额(万元/月) 服务期 副食品 1批 302621.384 20 个月 8 1、副食品品种 广东省揭阳监狱副食品最高限价 序 号 商品名称 品牌/生 产厂家 规格/质量 等级 单位 最高限 价 (元) 每月千人采 购量(公 斤) 采购金额 (元) 备注 1 食盐 定制包装 公斤 3.23 360 1162.8 2 中筋面粉 定制包装 公斤 5.60 1800 10080 采购量前5名核 心产品 3 米粉 定制包装 公斤 7.13 10 71.3 4 桂林米粉 散装 公斤 8.33 50 416.5 5 鸡蛋 散装 公斤 11.67 850 9919.5 采购量前5名 6 面饼 散装 公斤 9.07 100 907 7 豆腐 散装 公斤 2.50 50 125 8 皮蛋 散装 个 1.77 500 885 9 咸菜 散装 公斤 8.67 350 3034.5 采购量前5名 10 高筋面粉 定制包装 公斤 5.80 50 290 11 面条 定制包装 公斤 6.40 50 320 12 萝卜丁 散装 公斤 10.67 10 106.7 13 油炸豆卜 散装 公斤 9.33 50 466.5 14 鱿鱼 散装 公斤 24.60 50 1230 15 黄豆 散装 公斤 6.93 450 3118.5 采购量前5名 16 老抽 定制包装 升 5.80 240 1392 17 榨菜 定制包装 公斤 6.27 50 313.5 18 榨菜丝 定制包装 公斤 6.33 100 633 19 白糖 定制包装 公斤 7.79 260 2025.4 20 萝卜条 散装 公斤 10.00 300 3000 采购量前5名 21 生抽 定制包装 升 6.27 210 1316.7 22 梅菜 散装 公斤 6.33 20 126.6 23 沙茶王 定制包装 公斤 14.00 5 70 24 耗油 定制包装 升 7.33 5 36.65 25 豆腐干 散装 公斤 6.33 50 316.5 26 咸蛋 散装 个 1.50 500 750 27 粉丝 定制包装 公斤 7.33 50 366.5 28 酸菜 散装 公斤 7.67 10 76.7 29 黄花菜 散装 公斤 46.40 10 464 30 生粉 定制包装 公斤 6.47 10 64.7 31 眉豆 散装 公斤 7.33 50 366.5 32 花生米 散装 公斤 14.87 200 2974 33 腐竹 散装 公斤 33.87 20 677.4 34 味精 定制包装 公斤 15.27 10 152.7 35 豆瓣酱 定制包装 公斤 7.33 5 36.65 36 糯米 散装 公斤 8.52 50 426 9 37 豆豉 定制包装 公斤 9.70 10 97 38 白醋 定制包装 升 4.97 10 49.7 39 红豆 散装 公斤 11.80 20 236 40 绿豆 散装 公斤 11.85 20 237 41 木耳 散装 公斤 65.53 40 2621.2 42 八宝粥料 散装 公斤 13.72 50 686 43 食用纯碱 定制包装 公斤 4.73 20 94.6 44 海带 散装 公斤 5.20 50 260 45 薏米 散装 公斤 15.47 20 309.4 46 冬菜 散装 公斤 9.87 10 98.7 47 冬菇 散装 公斤 79.20 5 396 48 扁豆 散装 公斤 9.67 50 483.5 49 辣椒干粉 散装 公斤 48.00 30 1440 50 发酵粉 定制包装 公斤 12.33 10 123.3 51 胡椒粉 定制包装 公斤 66.00 2 132 52 酵母 定制包装 公斤 34.00 10 340 53 红糖 定制包装 公斤 12.53 20 250.6 54 紫菜 散装 公斤 96.53 10 965.3 55 五香粉 定制包装 公斤 16.00 2 32 56 黑豆 散装 公斤 10.67 20 213.4 57 陈醋 定制包装 公斤 5.69 5 28.45 58 辣椒干 散装 公斤 66.00 2 132 59 八角 散装 公斤 62.87 2 125.74 60 马蹄粉 定制包装 公斤 16.33 2 32.66 61 陈皮 散装 公斤 42.67 2 85.34 62 桂皮 散装 公斤 56.53 2 113.06 63 红枣 散装 公斤 22.00 2 44 64 笋干 散装 公斤 106.67 5 533.35 65 茴香 散装 公斤 32.67 2 65.34 66 酸豆角 散装 公斤 9.32 2 18.64 67 泡打粉 定制包装 公斤 13.00 2 26 68 苏打粉 定制包装 公斤 11.67 2 23.34 69 花椒 散装 公斤 111.33 1 111.33 70 丁香 散装 公斤 72.67 1 72.67 合计 58196.42 备注:各品种每月每千人平均用量仅作投标报价计算之用,具体供货量按监狱要求供应 2、罪犯伙房向罪犯供应的应节食品(汤圆、粽子等)由监狱开展市场调查,与中标人协商品种、品 牌;采购数量和价格(按照监狱市场调查平均价格×投标折扣率)由监狱确认后向中标人发出采购需求。 3、在满足质量要求的情况下,每种定制包装商品允许投报不超过两个品牌(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投 报品牌),但每品种只允许投报一个价格,投标品牌须为监狱属地普遍销售的品牌,投标品牌生产商的 质量管理体系将作为商务技术评比条件之一。 10 4、货物质量要求 酱油 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 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 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味精 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食醋 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 异物,无醋鳗、醋虱。 酱腌菜 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酱类食品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 异物。 淀粉制品 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食盐 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 有纯正的咸味。 鸡蛋 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 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 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皮蛋 个体均匀,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 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咸蛋 个体均匀,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 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 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 味。 面粉 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 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豆腐 11 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 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油炸豆卜 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 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内软 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 腐竹 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 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黄豆 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 杂质,无霉变。 花生 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 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 异味。 食糖 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1)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 味。 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 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 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 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 杂质。 (2)红糖的感官鉴别 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 因为红糖的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等多种,很不一致,故凭色泽难以 识别红糖的质量,应将感官鉴别的侧重点放在组织状态、气味、滋味三个指标上。 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 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 他外来异味。 辛辣料 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 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 12 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 其他异味。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 (一)中标人与监狱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监狱支付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其 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日内,监狱一次性无息退还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三)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5%履约保证金: 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一个货物品种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数量未超过50%(不含本数)的; 3、未按监狱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监狱协商,且未影响罪犯伙食供应的除外); 4、供货数量仅为监狱采购计划数量的80%-90%(不含本数),且未影响罪犯伙食供应;(供应数大 于计划数的,可退回给供应商或验收合格后入库,不扣除履约保证金) 5、未按监狱指定秩序卸货; 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7、工作人员不遵守《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须知》第十项所列事项的。 (四)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10%履约保证金: 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2、一个货物品种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数量超过50%(含本数)的; 3、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4、因退货或未按监狱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监狱伙食无法按时供应; 5、供货数量低于监狱采购计划数量的80%(含本数); 6、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7、把监狱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监狱; 8、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9、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监狱业务部门,造成无法 及时联系; 10、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发生上述(三)、(四)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在未影响罪犯伙食按时供应、未因所供货物发生 食品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在合同期第一、二月内可予以豁免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三月起严格执行。 (五)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20%履约保证金: 1、监狱第一次发现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为监狱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 2、中标人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现金、绳索、利器等危险品、违禁品、违规品流入狱内,影响 监管安全的; (六)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50%履约保证金: 监狱第二次发现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为监狱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 13 若同时出现上述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则仅按扣除数额最大的情形执行,不对同时出现的情形累计 扣除履约保证金。 (七)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 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八)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六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监狱,否则按单 方面终止执行合同处理,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七、价格调整 合同期前六个月内价格不调整;第七至第十二个月合同期价格,由监狱于合同期第六个月组织在监 狱属地批发市场调查,根据招标前进行的市场调查价格平均值(既最高限价)与当次市场调查价格(取 调查价格平均值)对比的涨跌幅调整。 涨幅≤2%的,不调整;2%<涨幅≤4%的,价格上调2%;4%<涨幅≤6%的,价格上调4%;6%<涨幅≤ 8%的,价格上调6%;8%<涨幅≤10%的,价格上调8%,以此类推;即涨幅大于2%后每满2%上调2%,上不封 顶。 如价格下跌的,按跌幅下调价格。 此后每半年价格调整,取当次的市场调查价格(取调查价格平均值)与半年前的市场调查价格(取 调查价格平均值)对比的涨跌幅调整。 涨幅≤2%的,不调整;2%<涨幅≤4%的,价格上调2%;4%<涨幅≤6%的,价格上调4%;6%<涨幅≤ 8%的,价格上调6%;8%<涨幅≤10%的,价格上调8%,以此类推;即涨幅大于2%后每满2%上调2%,上不封 顶。 如价格下跌的,按跌幅下调价格。 八、配送与支付要求 (一)副食品以罪犯伙房为单位,由中标人按照采购清单要求,将货物送至监狱罪犯伙房。 (二)首次供应时,应提供中标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予监狱存 档。每次供应时应向监狱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三)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 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四)商品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装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 (五)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用户要求,原则上副食品每周供应一次。 监狱根据实际需求,副食品提前三天,以传真方式将下周需求通知中标人。 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 送货。监狱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监 狱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监狱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 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付款方式:中标人按监狱要求完成当月供货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监狱企业采 购的物资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监狱申请付款,监狱收到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采购人 14 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国库支付即视为已按期支付)。 九、物资验收 (一)按《广东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附件)验收。 (二)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检 测费用由监狱支付。 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监狱将该批次货物退货,中标人重新配送合格物资 外,中标人还需缴纳该批次货物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予监狱。 (三)合同期内,省监狱管理局对货物质量进行两次以内的抽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 查而送检不受此次数限制),质量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 责成监狱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5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 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责成监狱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四)物资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而入库后七天内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无法证明因监狱保管、 使用不善导致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该批次该品种物资。 十、中标人的管理要求 (一)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监狱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中标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监狱供货的; 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8、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狱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9、监狱第一或第二次发现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为监狱服刑人员传带物品,且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 的; 10、监狱第三次发现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为监狱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 11、工作人员为监狱服刑人员私传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等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 12、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 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中标 人还需赔偿监狱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三)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监狱出入监门和物 品携带等各项规定。 (四)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监狱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 处理,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五)中标人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监狱有权退 15 货。 (六)因生产商原因停产、改变生产规格的,中标供应商凭生产商证明告知监狱,监狱经市场调查 确认,选择替换品种、规格,报省局生活卫生处备案后与供应商协商定价后确认更换的品种、规格、价 格。 (七)监狱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 换。 (八)中标人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九)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 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食 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供应商应保存以下资料: 1、供应商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供应商与采购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十一、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须知 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认真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监狱的相关管理规定。 (一)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假借监狱名义从事有损监狱形象的行为。 (二)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应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保护,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与罪犯划清 界线,防止被罪犯利用。 (三)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女士不得衣着暴露。 (四)凡需进入监管区的外来人员必须由合作方开具委派证明和身份证明原件,向狱方提出申请, 经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外来车辆应凭审批手续并由监狱警察带领或监狱指定人员驾驶,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六)所有进出监管区大门的人员、车辆和物品应接受监门警察和监门哨兵的检查,凭通行证件或 经监狱审批的手续,人证相符、手续齐全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七)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大门必须遵守《广东省监狱监管区大门管理规定(试行)》。凭有效身 份证件办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由监狱相关部门警察带入带出,并接受监 门武警和值班警察的检查管理。 (八)外来人员不得携带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等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物品进入监管区,进入监 管区时必须按规定将移动电话等物品保管在贮物箱。 违禁品是指枪支弹药、通讯设备、现金、刀具、毒品、麻醉及精神药品、军警制服、便服、假发、 反动、淫秽宣传制品等物品; 违规品是指含有酒精的饮品、火种及可用作点火的可燃物品、身份类证件、绳索及可用作绳索的生 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玻璃陶瓷类制品及含有玻璃制品的物品、绝缘物品、燃料炊具和电炊具等物 品; 危险品是指钝器、攀高物、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性等物品。 (九)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大门后,必须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挂于胸 16 前,并妥善保管。 (十)外来人员在监管区内必须遵守监狱的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与服刑人员接触,与服刑人员认老乡、攀亲结友; 2、不得为服刑人员传带、保管任何物品; 3、不得为服刑人员邮寄信件、捎口信或替服刑人员打电话; 4、不得在监管区拍照、摄像或录音; 5、不得在监管区内随意走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监舍区; 6、不得与服刑人员交谈业务以外的内容; 7、不得散布不利于服刑人员改造的言论; 8、不得干涉、干扰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执法活动; 9、不得破坏监狱设施; 10、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外来人员严禁进入监管区; 11、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监狱工作秘密,或从事其它有碍监管安全的行为。。 (十一)外来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熄火,拔下钥匙,锁紧车门窗。所有车辆在当天21时前应驶 离监管区。 (十二)外来人员若违反本管理规定,监狱将责成中标人将其解聘、辞退或调离,严禁其再次进入 监管区,有违法行为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17 广东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维护监管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保障罪犯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监狱罪犯 生活卫生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监狱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罪犯生活物资特指监狱配给罪犯的伙食、被服及罪犯个人购物等物资。 第三条 罪犯生活物资验收应遵循确保监管安全及食品卫生安全,有据可依、客观公正,层级管 理、各负其责的原则。 第二章 部门和职责 第四条 监狱生活卫生管理部门是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包括招标文件、投 标文件、合同或协议、商品目录、质量要求、联系方式等内容的供应管理信息库;负责组织非直接配送 至监区的罪犯生活物资数量、质量验收及出入库管理工作;负责按狱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布商品目录及质 量要求,组织监区开展罪犯生活物资验收工作。 第五条 监区是罪犯生活物资的直接验收管理部门,负责按程序组织具体的验收和日常管理工作。 伙房监区(或分监区)负责罪犯伙食物资数量、质量的验收及出入库管理工作,验收由执勤领导带 领两名执勤警察进行。罪犯个人购物由申购监区负责数量、质量的验收和发放工作,验收由所在监区执 勤领导带领两名执勤警察进行。 第六条 监狱需选派除生活卫生及监审部门外的机关、特勤监区工作人员轮流参与每批次非直接配 送至监区的罪犯生活物资及伙食物资的数量验收工作。 第三章 验收管理 第七条 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的依据是采购合同或协议约定的货物质量要求及采(申)购计划等,验 收人员按《罪犯生活物资验收操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完成验收。 第八条 质量验收合格的伙食物资及非直接配送至监区生活物资交仓库管理员入库保管或出库发 放,质量验收合格的罪犯个人购物发放给罪犯个人保管使用。 第九条 质量验收不合格的物资,验收人员应立即填写《退货记录表》,报监狱生活卫生管理部门 及监狱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批准后退回给供应商,《退货记录表》在24小时内报送省局业务主管部门备 案。 第十条 通过验收的物资数量不足的,对罪犯个人购物及影响罪犯伙食供应、生活保障的物资,验 收人员应做好记录,督促供应商及时补送;无影响的则按验收数量入库。 第十一条 验收人员与供应商在验收过程中就物资数量和质量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的,须向 监狱生活卫生管理部门报告,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置。 第十二条 监狱应建立《罪犯生活物资供应情况记录本》,详细记录每季度各项目罪犯生活物资供 应商的供应情况及有关意见和建议,于次季首月5日前报送省局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 投诉与监督 第十三条 相关业务部门和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罪犯生活物资采购验收的相关政策、办法和工作 18 规范,公开办事程序,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和各级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条 监审部门依照相关制度规定,对物资验收管理工作开展适时监督,监狱生活卫生管理部 门、监区应予以配合。 第十五条 省局、监狱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罪犯生活物资质量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货物质 量(含包装)不合格的,监狱应依照合同约定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履约保证金、解除合 同等处理。 第十六条 监狱验收工作人员在验收过程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供应商可向监狱或省监狱管理 局监审、纪检部门投诉,监审、纪检部门负责查处。 第十七条 对下列情形,造成狱内生活秩序受到影响或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监狱将视其情节 轻重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正常情况下,可察觉感官性状异常的货物,却存在大批量不合格货物流入狱内的; (二)不尽责导致货物实际数量少于通过验收数量的; (三)验收人员与供应商勾结虚开供应数量,侵占监狱或罪犯财物的; (四)不按照验收指引操作验收,把关不严,造成罪犯食物中毒的; (五)其它有明显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非直接配送至监区的罪犯生活物资指由监狱职能部门集中验收保管后再发放 至监区的囚服、床上用品、囚鞋等物资。 第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条款,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监狱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原《广东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试 行)》同时废止。 附件 : 1、罪犯生活物资验收操作规程 2、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票证及质量标准 3、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相关表格 19 附件1 : 罪犯生活物资验收操作规程 一、验收准备 (一)监狱生活卫生管理部门及时通知验收人员,在供应商将罪犯生活物资送达监狱指定场所后30分钟 内到场验收,并在当天验收完毕。 (二)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验收,场所、设备必须保持清 洁,定期清扫,保证无积水、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 生活用品。 (三)初步了解货物外观及质量,货物应清洁,外包装完整;严禁验收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 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车厢内保持清洁,无异味;冷藏、冷冻食品 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 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二、索证核对 验收人员按合同要求向送货人员索取送货单据及物资的票证(各项物资票证要求详见《验收票证及质量 标准》),核对采购计划及送货单据的物资品种及数量,查验票证与货物的一致性,不定期对各项票证 利用电话、网络查询等手段查询其真伪。供应商可提供票证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 监狱的,索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票证复印件归档留存。 无票证随货同行的货物须作退货处理。 三、质量抽查 (一)抽查数量。伙食物资20件以下的随机抽查不少于2件,21件以上的随机抽查不少于最小包装数的 10%;个人购物、被服随机抽查不少于最小包装数的1%,不足1件的按1件抽查。 个人购物每个货物品种均需抽查,重点抽查食品。 (二)按货物质量标准(详见《验收票证及质量标准》)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三)蔬菜农药残留检测。 1、使用酶抑制率法(分光光度法),样品提取液对酶抑制率≥50%时,表示农药残留超标。 2、每批次同品种蔬菜抽检两份样品,两份检测结果均合格的才能判断为合格,有一个样品不合格的需重 新抽检两份样品;重检结果一个以上不合格的判断为不合格。 3、葱、蒜、萝卜、韭菜、芹菜、香菜及西红柿汁液中,含有对酶有影响的植物次生物质,容易产生假阳 性。处理这类样品时,可采取整株(体)蔬菜浸提。对一些含叶绿素较高的蔬菜,也可采取整株(体) 蔬菜浸提的方法,减少色素的干扰。 4、检测结果由负责检测的执勤警察直接填写检测数值并签名确认。检测结果判断为不合格的,负责警察 填写处理意见,并报告监狱生活卫生管理部门,按相关程序办理退货。 (四)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大米中发现虫蛀结块挂丝、黄粒米、 杂质超标,食油有焦臭、酸败气味,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20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按储藏要求储藏后在加工食用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应立即通知监狱生活卫生管 理部门,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四、数量重量验收 (一)冻肉类:验收人员及供应商送货人员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一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 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 值为该产品本批次货物的验收重量。 (二)水产类:验收人员及供应商送货人员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两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 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 值为该产品本批次货物的验收重量。 (三)丸类、火腿、腊肠类等不含冰货物直接称重验收。 (四)大米:按上文质量抽查原则抽样,按抽样平均重量验收。 (五)食油:按上文质量抽查原则抽样称重验收,按抽样平均重量验收。 (六)蔬菜:去筐包装后按实物过磅称重验收。 (七)副食品:去外包装后称重或清点数量验收。 (八)被服:去外包装后称重或清点数量验收。 (九)个人购物:清点数量验收。 五、验收记录 验收责任部门分别建立各项物资验收记录本(格式详见《验收相关表格》),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 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票证等事项,并由验收人员、供应商送货人签名确认。 六、退货流程 对上述验收不合格应退货处理的物资,由验收人员填写《退货记录表》提出退货申请,经监狱生活卫生 管理部门审核并报监狱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批准后退货。《退货记录表》在24小时内报省局生活卫生装 备处备案。 对通过验收的物资数量不足的,罪犯个人购物及影响罪犯伙食供应、生活保障的物资,验收人员应做好 记录,督促供应商及时补送;无影响的则按验收数量入库。 验收人员与供应商送货人员在验收过程中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的,须向监狱生活卫生管理部门报 告,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置。 21 附件2: 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票证及质量标准 一、各项物资票证要求 (一)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 别 资质证明 个人购物及副食品 《营业执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盐批发(或零售)许可证》 (二)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个人购物及 副食品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二、产品质量描述 副食品 对照合同检查所送物资品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对有包装的食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 损,查看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包括食品 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 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目前国家实行食品质量(QS)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共28类:大米、小麦粉、酱油、醋、食用植物 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 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水产加 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包括粉丝、粉条)。 通过食品质量感官鉴别包装内产品及无包装产品,依靠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鉴定食品的外观 形态、色泽、气味、滋味和硬度(稠度)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 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部分副食品质量要求: 酱油 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 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 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味精 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食醋 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 22 异物,无醋鳗、醋虱。 酱腌菜 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酱类食品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 异物。 淀粉制品 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食盐 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 有纯正的咸味。 鸡蛋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 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 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皮蛋 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 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咸蛋 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 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 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面粉 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 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豆腐 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 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豆腐泡 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 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内软 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 腐竹 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 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腐乳 23 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 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异味, 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大豆 大豆根据其种皮颜色和粒形可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他大豆(赤色、褐色、棕色等)和饲 料豆(秣食豆)五类。 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 杂质,无霉变。 花生 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 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 异味。 食糖 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1)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 味。 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 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 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 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 杂质。 (2)红糖的感官鉴别 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 因红糖的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等多种,很不一致,故凭色泽难以识 别红糖的质量,应将感官鉴别的侧重点放在组织状态、气味、滋味三个指标上。 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 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 他外来异味。 辛辣料 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 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 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 其他异味。 (六)被服(货物款式及颜色验收采用比对样版的方式进行,面料成分及纱织密度符合招标采购要 24 求。)略 (七)个人购物:略 2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26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广东省揭阳监狱。 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 2.4 “监管部门”是指:广东省财政厅。 2.5 供应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7 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8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 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 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 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采购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中标金额(万 元) 服务类型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 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27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1)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 (3)中标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4)中标人如果不按规定交中标服务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抵扣服务 费。 5. 政府采购政策 5.1 为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根据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 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要求,属于政府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2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5.2.1 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根据《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享受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 的价格作为其参与评审的价格。 5.2.2 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划分)。 (2)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5.2.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如 有虚假,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5.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若其报价产品仅部分符合优惠评审要求,应提供满 足要求的货物的名称和分项报价(详见投标文件格式“6.8政策功能情况”), 否则不予认可。 5.3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3.1 为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一定 比例的价格扣除优惠, 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参与评审的价格。 5.3.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28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5.4 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5.4.1 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优惠, 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参与评审的价格。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 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4.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 予认可。供应商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6.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6.2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6.2.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6.2.2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用户需求 6.2.3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6.2.4 第四部分 评标、定标 6.2.5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6.2.6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2.7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 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供应商 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予以确认。如在 24 小 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7.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 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8.1 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 以下规定: 8.2 在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29 8.3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 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9.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 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 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 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局限于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 内容。 10.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条款10.1”编制投标文件。 11.2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 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1.4 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 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5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 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 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 确定为投标无效。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照“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 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明细报价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 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 内容,否则, 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2.2 投标分项报价应包含 12.2.1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 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2.2.2 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12.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 30 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备选方案 13.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 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4. 联合体投标 1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 一部分。 15.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3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6.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 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16.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6.4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 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保证金金额和缴纳截止时间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开标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 金)到达指定账号。 17.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17.3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提交等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自有对公账户转入(转账成功凭证 与招标文件一起递交)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证金帐户,不允许代缴,不接受银行柜台缴纳现金 方式。采用银行保函等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采用银行转账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明:项目编 号;440000-202007-201018-0032 ] 收款人 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财务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吴小姐 账 号 6392 7097 9491 0663-8744999 13822005515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揭东支行 31 17.4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为投标无效。 17.5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 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7.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7.7 不管投标保证金来源何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向投标人退回。 17.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 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投 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 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 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9.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伍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和副本 肆 份和不作任何加密的相应电 子文档 壹 份(电子文档应是全套投标文件的有效的、未经压缩处理的电子版本,其文字、表格、图表应 以 WORD、EXCEL 软件编写,并以电子储存介质(如:U盘、光盘等)为载体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 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 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明示处需要签字或盖章 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的正本每一页均由投标人盖章;授权代 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9.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 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19.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或保函) 各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 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32 20.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 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20.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4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 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 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1.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 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21.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 开标、评标、定标 22.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 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 签名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 其他内容。 22.3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 认。 22.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 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 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2.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评标、定标 23.1 评标原则: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3.2 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工作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由组建的评标委员 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7人单数,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 1人和农、林、牧、渔、法律、 经济等专业方面的评审专家 6 人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委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依法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部分评标、定标”。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24.询问 24.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 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24.2 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33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询问 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 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后附件) 24.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5.质疑 25.1 质疑期限 25.1.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届 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 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 的起算日期) 25.1.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5.1.3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 25.2 提交要求 25.2.1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5.2.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5.2.3 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 的名称及编号、具体且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 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 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 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后附件) 25.3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25.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 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5.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 讯地址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十三、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具体询问、质疑函的格式详见后附件。 26.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格式见后 附件) 七.中标通知 27.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 出《中标通知书》及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 34 法律效力。 27.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八、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8. 合同的订立 28.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备案。 29. 合同的履行 29.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 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 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 案。 29.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 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 28.2 条的规定备案。 九、 适用法律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 规章、政策。 35 第四部分 评标、定标 36 评标、定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7 人单数。 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 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2.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2.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或监事; 1.2.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2.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1.2.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 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4.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4.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1.4.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1.4.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1.4.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格式见本部分后附件) 1.6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7.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1.7.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7.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7.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7.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6规定经 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8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材料证 据。 37 1.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 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评标 2.1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 评标步骤 2.2.1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组成的评审小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可实行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 证。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2.2.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 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 格或无效投标者可实行告知投标当事人,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 当事人,以让其核对事实。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2.3 比较与评价 综合得分=技术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具体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技术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权重 50% 50% 2.3.1 价格评分(50分) 计算方法:投标报价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 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权重。 注:①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②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③投标报价以“投标折扣率”进行价格评 分的计算。 (1)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的扶持: A.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响应产品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时,报价评分时给予6%的价格扣除,即以上投标人报价=核实后的投标报价×(1 38 -6%);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和 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B.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划定标准且提供了该单位制造的产品(包括由该单位承担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由投标人提交)或者 提供了其他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以响应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响应产品中含有其他小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应提交该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采用节能产品的,对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方法如下:节能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 达到10%-25%的(含10%,不含25%,下同),扣1%;达到25-50%的,扣2%;达到50%-75%的, 扣3%;达到75%以上的扣5%。(说明: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作价格扣除。)须提供最新“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节能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 rc.gv.cn/)和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 D、采用环境标志产品的,对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方法如下: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 的比重达到10%-25%的(含10%,不含25%,下同),扣1%;达到25-50%的,扣2%;达到50%- 75%的,扣3%;达到75%以上的扣5%。须提供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报价产品所在清 单页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 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上发布。 评委对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依据投标人填写的《政策功能情况》 (如有) 2.3.2 技术商务评分(50 分) 2.3.2.1 各评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对照采购需求各项商务技术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 分(具体技术、商务的评审因素详见《技术商务评分表》);所有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价评 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价得分。 2.3.2.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 标人的得分。 3. 推荐中标候选人 3.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 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2 凡是列入核心产品范围的,只要出现相同品牌的,均被认定为一家投标人来计算。 39 3.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照技术的优劣程度确定名次。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4 评委会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三名。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4. 确定中标人 4.1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 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法 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4.2 中标人放弃中标可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5.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7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5.7.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7.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7.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7.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7.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7.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 废标 6.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6.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6.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6.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0 说明: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 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 其投标无效。 2、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 数)。 3、投标人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 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4、评审内容中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或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试听资料使用中文以外 的另一种语言的,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译本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若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 中文翻译本为准。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项目 评审内容 一、 资 格 性 审 查 《投标函》原件; 《投标资格声明函》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 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2020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则需提供2020年1 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 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三个月份)(2020年新成立的供应商 则提供2020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二、 符 合 性 审 查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折扣率报价没有大于100%,也没有为负数或零,且是固定唯一值的 投标人完全响应《用户需求》条款,没有出现偏离(根据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2商务条款响应 表》)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投标文件没有出现串通投标情形的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41 技术商务评分表(50分) 序 号 评审 项目 评审标准 分值 权重 1 同类项 目业绩 (3分) 投标人提供2016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同类业绩得 1分,最高3分; 1、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业绩:提供中标公告(须提供系统查询截图和查询网 址)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最后一 次供货发票复印件及税务部门网站查询的相关发票信息截图; 2、属于同类其他业绩:提供购买方工商登记信息(须提供系统查询截图和查询网址)、合同 关键页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最后一次供货发票复印件及税务部门网站查询的相关发票信 息截图。 (注:合同关键页应包括封面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3 2 运输 能力 (4分)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5辆(含)以上,且总运输能力大于25吨(含)的,得4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4辆(含)以上,且总运输能力大于20吨(含)的,得3分; 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3辆(含)以上,且总运输能力大于15吨(含)的,得2分; 4、无运输车辆或总运输能力少于15吨,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以最高档次得分,不重复得分。 (投标人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应为投标人所有;投标人租赁车 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4 3 企业 信誉 (8分) 2016年(以落款日期为准)以来,具有税务机关颁发的纳税信用A、B、M等级称号: 1、A级的得8分; 2、B级的得7分; 3、M级的得6分;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信用证明文件复印件、税务部门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 4 食品安 全责任 保险 (6分) 1、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保额大于或等于年采购预算金额3倍的,得6分; 2、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保额大于或等于年采购预算金额2倍但小于3倍的,得4分; 3、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保额大于或等于年采购预算金额但小于2倍的,得2分; 4、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保额小于年采购预算金额或未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不 得分。 (需提供有效期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 5 投标品 牌生产 商质量 管理体 系认证 情况 (8分) 根据食盐、中筋面粉、鸡蛋、咸菜、花生米货物生产商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进行评价:(采购量 前5名的货物品种) 1、投标货物生产商全部通过HACCP认证或ISO22000认证或ISO9001认证;得8分; 2、80%(含)或以上投标货物生产商通过HACCP认证或ISO22000认证或ISO9001认证;得5分; 3、60%(含)或以上投标货物生产商通过HACCP认证或ISO22000认证或ISO9001认证;得3分; 4、60%(不含)以下投标货物生产商通过HACCP认证或ISO22000认证或ISO9001认证;不得分。 备注:此项评分须与投标明细表的品牌一致;以最高档次得分,不重复得分。 提供生产商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认证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复印件和网站公布的链接信息资料【网址以 http://www.cnca.gov.cn网站公布为准,证书状态须为“有效”】。 8 42 6 货源保 障能力 (6分) 根据投标人与食盐、中筋面粉、鸡蛋、咸菜、花生米货物生产商签订供货合同的情况进行评 价:(采购量前5名的货物品种) 1、与所投货物全部生产商或代理商均签订供货合同的,得6分; 2、与所投货物80%以上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签订供货合同的,得4分; 3、与所投货物60%以上生产商或代理商签订供货合同的,得2分; 4、与所投货物60%以下生产商或代理商签订供货合同的,得0分。 以最高档次得分,不重复得分。 (提供投标人与生产商或代理商签订的销售合同复印件、生产商营业执照、工商登记信息及 系统查询截图;若投标人是与代理商签订的销售合同,必须另外提供生产商对代理商出具的 产品代理证明相关文件复印件)) 6 7 食品安 全追溯 能力 (6分) 1、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的,得6分; 2、只提供食品安全追溯方案,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4分; 3、只提供食品安全追溯方案,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 4、未提供有关评比资料的不得分。 (提供追溯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购买合同、发票复印件,食品安全溯源方案) 6 8 质量及 安全保 证措施 (3分) 1、来源清晰具体、验收方案全面,质量及安全保证各环节措施具体、完善,完全符合采购需 求,得3分; 2、来源清晰较具体、验收方案较全面,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各环节基本合理、完善,基本符 合采购需求,得2分; 3、有提供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但来源不够清晰、验收方案不够全面,质量及安全保证各环 节措施不够具体、完善,得1分; 4、未提供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或未提供投标产品来源,不得分。 (主要根据投标产品的来源、加工、储存、运输、验收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进行评价) 3 9 配送及 应急服 务方案 (6分) 配送 服务 方案 (3 分) 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配送服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3分; 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配送服务方案基本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一般,得2分; 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配送服务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不强,得1分; 4、没有项目配送服务方案不得分。 (主要根据食品包装、运输、装卸、派发及善后处理等安排计划、专人服务,专人跟 踪等进行评价) 3 应急 响应 (3 分) 1、承诺采购人需应急供应时,在2小时(含)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配送地点,得3 分; 2、承诺采购人需应急供应时,在2小时(不含)-3小时(含)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配 送地点,得2分; 3、承诺采购人需应急供应时,在3小时(不含)-4小时(含)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配 送地点,得01分; 4、承诺采购人需应急供应时,送达时间大于4小时,或未承诺应急供应送达时间,不 得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3 合计 50 43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 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4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45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46 广 东 省 揭 阳 监 狱 罪 犯 大 宗 生 活 物 资 ( 副 食 品 ) 采 购 项 目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二○一九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47 买方(采购人) 广东省揭阳监狱 卖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东省揭阳监狱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品)采购(项目编 号: )招标文件的要求,买卖双方经协商确定,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货物及其服务, 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货物的品种、数量、价格、供应期限 1、货物的品种、价格详见合同附件。 2、供货数量:以买方月计划为准。 3、供货金额:按合同单价和当月实际供货量为准,按下公式计算: 当月供货金额=∑(当月实际供货量×相应品种的合同单价) 4、供应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卖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含品牌、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供应。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 得变更商品的品牌、品种、质量、规格等,否则,买方有权拒收。 6、价格调整: 合同期前六个月内价格不调整;第七至第十二个月合同期价格,由监狱于合同期第六个月组织 在监狱属地批发市场调查,根据招标前进行的市场调查价格平均值(既最高限价)与当次市场调 查价格(取调查价格平均值)对比的涨跌幅调整。 涨幅≤2%的,不调整;2%<涨幅≤4%的,价格上调2%;4%<涨幅≤6%的,价格上调4%;6%<涨 幅≤8%的,价格上调6%;8%<涨幅≤10%的,价格上调8%,以此类推;即涨幅大于2%后每满2%上调 2%,上不封顶。 如价格下跌的,按跌幅下调价格。 此后每半年价格调整,取当次的市场调查价格(取调查价格平均值)与半年前的市场调查价格 (取调查价格平均值)对比的涨跌幅调整。 涨幅≤2%的,不调整;2%<涨幅≤4%的,价格上调2%;4%<涨幅≤6%的,价格上调4%;6%<涨 幅≤8%的,价格上调6%;8%<涨幅≤10%的,价格上调8%,以此类推;即涨幅大于2%后每满2%上调 2%,上不封顶。 如价格下跌的,按跌幅下调价格。 二、供应要求及费用负担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酸 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卖方品包装与标签要求: ①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型,不存在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48 ②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货物无污染; ③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包装完好无破损; ④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包括 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 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3、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卖方品 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4、货物供应的包装费用、运输费、搬运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由卖方负担。 三、货物质量标准: (一)各项货物须符合国家标准,经检验合格。 (二)货物总体质量要求 1、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型,不存在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货物应当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包括 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 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4、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三)副食品品种、品牌及质量要求 1、副食品品种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牌/生产厂 家 规格/质量等级 单位 备注 1 食盐 定制包装 公斤 2 中筋面粉 定制包装 公斤 3 米粉 定制包装 公斤 4 桂林米粉 散装 公斤 5 鸡蛋 散装 公斤 6 面饼 散装 公斤 7 豆腐 散装 公斤 8 皮蛋 散装 个 9 咸菜 散装 公斤 10 高筋面粉 定制包装 公斤 11 面条 定制包装 公斤 12 萝卜丁 散装 公斤 13 油炸豆卜 散装 公斤 49 14 鱿鱼 散装 公斤 15 黄豆 散装 公斤 16 老抽 定制包装 升 17 榨菜 定制包装 公斤 18 榨菜丝 定制包装 公斤 19 白糖 定制包装 公斤 20 萝卜条 散装 公斤 21 生抽 定制包装 升 22 梅菜 散装 公斤 23 沙茶王 定制包装 公斤 24 耗油 定制包装 升 25 豆腐干 散装 公斤 26 咸蛋 散装 个 27 粉丝 定制包装 公斤 28 酸菜 散装 公斤 29 黄花菜 散装 公斤 30 生粉 定制包装 公斤 31 眉豆 散装 公斤 32 花生米 散装 公斤 33 腐竹 散装 公斤 34 味精 定制包装 公斤 35 豆瓣酱 定制包装 公斤 36 糯米 散装 公斤 37 豆豉 定制包装 公斤 38 白醋 定制包装 升 39 红豆 散装 公斤 40 绿豆 散装 公斤 41 木耳 散装 公斤 42 八宝粥料 散装 公斤 43 食用纯碱 定制包装 公斤 44 海带 散装 公斤 45 薏米 散装 公斤 46 冬菜 散装 公斤 47 冬菇 散装 公斤 48 扁豆 散装 公斤 49 辣椒干粉 散装 公斤 50 发酵粉 定制包装 公斤 51 胡椒粉 定制包装 公斤 52 酵母 定制包装 公斤 50 53 红糖 定制包装 公斤 54 紫菜 散装 公斤 55 五香粉 定制包装 公斤 56 黑豆 散装 公斤 57 陈醋 定制包装 公斤 58 辣椒干 散装 公斤 59 八角 散装 公斤 60 马蹄粉 定制包装 公斤 61 陈皮 散装 公斤 62 桂皮 散装 公斤 63 红枣 散装 公斤 64 笋干 散装 公斤 65 茴香 散装 公斤 66 酸豆角 散装 公斤 67 泡打粉 定制包装 公斤 68 苏打粉 定制包装 公斤 69 花椒 散装 公斤 70 丁香 散装 公斤 2、罪犯伙房向罪犯供应的应节食品(汤圆、粽子等)由监狱开展市场调查,与中标人协商品种、 品牌;采购数量和价格(按照监狱市场调查平均价格×投标折扣率)由监狱确认后向中标人发出采购 需求。 3、在满足质量要求的情况下,每种定制包装商品允许投报不超过两个品牌(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 投报品牌),但每品种只允许投报一个价格,投标品牌须为监狱属地普遍销售的品牌,投标品牌生产 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将作为商务技术评比条件之一。 4、货物质量要求 酱油 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 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 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味精 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食醋 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 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酱腌菜 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酱类食品 51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 味、异物。 淀粉制品 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 质。 食盐 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 具有纯正的咸味。 鸡蛋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 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 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皮蛋 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 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咸蛋 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 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 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面粉 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 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豆腐 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 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豆腐泡 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 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内 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 腐竹 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 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腐乳 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 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异 52 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大豆 大豆根据其种皮颜色和粒形可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他大豆(赤色、褐色、棕色等)和 饲料豆(秣食豆)五类。 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 无杂质,无霉变。 花生 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 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 任何异味。 食糖 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1)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 来气味。 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 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 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 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 无杂质。 (2)红糖的感官鉴别 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 因红糖的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等多种,很不一致,故凭色泽难以 识别红糖的质量,应将感官鉴别的侧重点放在组织状态、气味、滋味三个指标上。 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 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 或其他外来异味。 辛辣料 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 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 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 或其他异味。 四、保密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买卖双方不得将本合同及含投标文件在内的相关附件等有关资料提 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 53 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五、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 (一)中标人与监狱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监狱支付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 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日内,监狱一次性无息退还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三)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5%履约保证金: 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一个货物品种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数量未超过50%(不含本数)的; 3、未按监狱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监狱协商,且未影响罪犯伙食供应的除外); 4、供货数量仅为监狱采购计划数量的80%-90%(不含本数),且未影响罪犯伙食供应;(供 应数大于计划数的,可退回给供应商或验收合格后入库,不扣除履约保证金) 5、未按监狱指定秩序卸货; 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7、工作人员不遵守《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须知》第十项所列事项的。 (四)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10%履约保证金: 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2、一个货物品种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数量超过50%(含本数)的; 3、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4、因退货或未按监狱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监狱伙食无法按时供应; 5、供货数量低于监狱采购计划数量的80%(含本数); 6、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7、把监狱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监狱; 8、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9、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监狱业务部门,造 成无法及时联系; 10、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发生上述(三)、(四)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在未影响罪犯伙食按时供应、未因所供货 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在合同期第一、二月内可予以豁免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三月起严 格执行。 (五)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20%履约保证金: 1、监狱第一次发现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为监狱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 2、中标人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现金、绳索、利器等危险品、违禁品、违规品流入狱 54 内,影响监管安全的; (六)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50%履约保证金: 监狱第二次发现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为监狱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 若同时出现上述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则仅按扣除数额最大的情形执行,不对同时出现的情 形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 (七)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 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八)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六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监狱,否 则按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处理,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六、配送要求 (一)副食品以罪犯伙房为单位,由中标人按照采购清单要求,将货物送至监狱罪犯伙房。 (二)首次供应时,应提供中标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予监 狱存档。每次供应时应向监狱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三)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 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四)商品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 品包装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 (五)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用户要求,原则上副食品每周供应一次。 监狱根据实际需求,副食品提前三天,以传真方式将下周需求通知中标人。 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 由延迟送货。监狱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 供货,导致监狱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监狱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物资验收 (一)按《广东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附件)验收。 (二)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 格,检测费用由监狱支付。 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监狱将该批次货物退货,中标人重新配送合 格物资外,中标人还需缴纳该批次货物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予监狱。 (三)合同期内,省监狱管理局对货物质量进行两次以内的抽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 投诉调查而送检不受此次数限制),质量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 装)不合格的,责成监狱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5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 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责成监狱全部扣除履约保 证金并解除合同。 55 (四)物资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而入库后七天内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无法证明因监狱 保管、使用不善导致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该批次该品种物资。 八、供货计量:以交货地清点为准。按《广东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附件)执 行。 九、付款方式 中标人按监狱要求完成当月供货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监狱企业采购的物资需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监狱申请付款,监狱收到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采购人向财 政部门申请办理国库支付即视为已按期支付)。 十、中标人的管理要求 (一)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监狱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 还: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中标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监狱供货的; 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8、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狱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9、监狱第一或第二次发现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为监狱服刑人员传带物品,且造成重大社会不良 影响的; 10、监狱第三次发现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为监狱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 11、工作人员为监狱服刑人员私传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等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 12、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 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 证金外,中标人还需赔偿监狱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三)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监狱出入监 门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 (四)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监狱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 目另行处理,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五)中标人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监狱 有权退货。 56 (六)因生产商原因停产、改变生产规格的,中标供应商凭生产商证明告知监狱,监狱经市 场调查确认,选择替换品种、规格,报省局生活卫生处备案后与供应商协商定价后确认更换的品 种、规格、价格。 (七)监狱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 或更换。 (八)中标人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九)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 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 证》,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供应商应保存以下资料: 1、供应商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供应商与采购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十一、双方权利义务 1. 卖方不得转包、分包本采购项目。 2. 买方对不合格的货物,有权作退货处理;买方有按时与卖方结算货款的义务。 3. 由于货物的质量问题或卖方不能按时按量供应,造成买方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买方有权自 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相应的差价和费用由卖方承担。 4. 卖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卖方提供的商品因 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5. 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需知 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认真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监狱的相关管理规定。 (一)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假借监狱名义从事有损监狱形象的行为。 (二)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应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保护,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与罪犯 划清界线,防止被罪犯利用。 (三)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女士不得衣着暴露。 (四)凡需进入监管区的外来人员必须由合作方开具委派证明和身份证明原件,向狱方提出申 请,经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外来车辆应凭审批手续并由监狱警察带领或监狱指定人员驾驶,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六)所有进出监管区大门的人员、车辆和物品应接受监门警察和监门哨兵的检查,凭通行证 件或经监狱审批的手续,人证相符、手续齐全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七)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大门必须遵守《广东省监狱监管区大门管理规定(试行)》。凭有 效身份证件办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由监狱相关部门警察带入带 出,并接受监门武警和值班警察的检查管理。 57 (八)外来人员不得携带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等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物品进入监管区,进 入监管区时必须按规定将移动电话等物品保管在贮物箱。 违禁品是指枪支弹药、通讯设备、现金、刀具、毒品、麻醉及精神药品、军警制服、便服、假 发、反动、淫秽宣传制品等物品; 违规品是指含有酒精的饮品、火种及可用作点火的可燃物品、身份类证件、绳索及可用作绳 索的生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玻璃陶瓷类制品及含有玻璃制品的物品、绝缘物品、燃料炊具 和电炊具等物品; 危险品是指钝器、攀高物、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性等物品。 (九)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大门后,必须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挂 于胸前,并妥善保管。 (十)外来人员在监管区内必须遵守监狱的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与服刑人员接触,与服刑人员认老乡、攀亲结友; 2、不得为服刑人员传带、保管任何物品; 3、不得为服刑人员邮寄信件、捎口信或替服刑人员打电话; 4、不得在监管区拍照、摄像或录音; 5、不得在监管区内随意走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监舍区; 6、不得与服刑人员交谈业务以外的内容; 7、不得散布不利于服刑人员改造的言论; 8、不得干涉、干扰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执法活动; 9、不得破坏监狱设施; 10、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外来人员严禁进入监管区; 11、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监狱工作秘密,或从事其它有碍监管安全的行为。 (十一)外来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熄火,拔下钥匙,锁紧车门窗。所有车辆在当天21时前 应驶离监管区。 (十二)外来人员若违反本管理规定,监狱将责成中标人将其解聘、辞退或调离,严禁其再次 进入监管区,有违法行为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违约 1、因卖方供应货物时间、数量、质量等原因引起物资短缺,无其它同类物资代替,造成服刑人 员伙食无法按时供应的,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将依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 2、卖方擅自将本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对其违约行为给买 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买方认为卖方供货质量与合同不符的,双方协商不成时,经鉴定卖方所供物品确为伪劣商品 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卖方应承担物品的检测费和相关的违约费。 58 十三、通知 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合同中规定的对方地址。 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时间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十四、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十五、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 较迟签注的日期为准。 十六、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自行终止。 2、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需提前终止执行合同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继续供货至买方另行招投标完成后; (2)继续供货期间的价格按原合同约定的情形执行; (3)待买方与新中标单位确立供货关系后正式解除合同; (4)缴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主张终止执行合同是否给买方造成损失处理,待买方与新中标单 位确立供货关系后减去买方实际损失退还; (5)合同解除后,供应商不得参与今后买方的同类招投标; (6)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其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十七、争议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 议时,可提交买方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其它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 执 壹 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 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 期。 59 买方: 卖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60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1 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一、自查表 二、资格性文件 三、商务部分 四、技术部分 五、价格部分 注:1、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编制目 录及页码。 2、唱标信封另单独分装,按以下顺序装订: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现金支票原件、银行汇票复印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等)。 62 封面 市(县、区) 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3 一、自查表 1.1 资格性和符合性自查表 审查 项目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一、 资 格 性 审 查 《投标函》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资格声明函》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 定代表人委托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2020 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则需提供2020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份)的 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复印 件)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 三个月份)(2020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则提供2020年1月至今(至 少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 印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以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 图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二 、 符 合 性 审 查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折扣率报价没有大于100%,也没有为负数或零,且是固定唯 一值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人完全响应《用户需求》条款,没有出现偏离(根据第六部 分投标文件格式《4.2商务条款响应表》)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没有出现串通投标情形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64 1.2 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自评得分 证明文件(如有) 技 术 部 分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商 务 部 分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注:投标人应根据第四部分中《技术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如自评得分与证明材料不一 致,评标委员会将有可能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定。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65 二、资格性部分 本资格部分为投标人是否具备参与投标资格的证明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2.1 《投标函》原件 2.2 《投标资格声明函》原件 2.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应同 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4 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 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5 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2020 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则需提供 2020 年 1 月至今(至少一 个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 2.6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2.7 提供 2020 年 1 月至今(任三个月份)(2020 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则提供 2020 年 1 月至今(至 少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2.9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3.0 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注意: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因提供的材料出现错漏导致的无法通过 资格审查或其它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6 2.1 投标函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 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 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1、自查表; 2、资格性文件; 3、商务部分; 4、技术部分; 5、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货物供应期为: 。 3、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 90 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4、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 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 质疑的权利。 5、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6、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 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7、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 标资格。 8、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 投标人: 地 址: 传 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帐 号: 日 期: 67 2.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本 公司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承担。 本公司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 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声明! 备注: (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68 2.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参考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公章) 附: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69 参考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参 与本项目投标和合同执行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此处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70 三、商务部分 3.1 投标人综合概况 (1)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2)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如适用) (3)2017年至今完成同类项目一览表 (4)管理和技术人员一览表 (5)履约进度计划表 (6)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3.2 商务条款响应表 (1)用户需求书响应一览表 3.3 《技术商务评分表》中“评审标准”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71 3.1 投标人综合概况 (1)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 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 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 机构设置 单位优势 及特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 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 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资产负债率 2017 2018 2019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 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2 (2)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如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姓名) 统一社会信息用代 码(身份证号) 出资额 (人民币 万元) 出资方式 占全部股 份比例 1 2 …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且属于虚假应标 情形,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备注: 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 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 投标单位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 足10个全部填写。同时投标人需打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的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 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73 (3)2017年至今完成同类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用户/ 业主 名称 项目 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 总价 签订时间 完成 时间 用户/业 主联系 人及 电话 查阅/证 明文件 指引 1. 第 页 2. 第 页 3. 第 页 4. 第 页 5. 第 页 合计: 个业绩 注:根据《技术商务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有)。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4 (4)管理和技术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 经 验 年 限 担任 职务 承担 工作 内容 查阅/证明 文件指引 1. 第 页 2. 第 页 3. 第 页 4. 第 页 5. 第 页 注: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5 (5) 履约进度计划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 年 月 日 签定合同并生效 2、 月 日— 月 日 3、 月 日— 月 日 4、 月 日— 月 日 后续服务期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6 (6)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请扼要叙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7 3.2 商务条款响应表 用户需求书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投标人响应描述 (投标人应按实际情况填 写)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 负偏离)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一般条款 1、 1 四、项目概况 / 2、 2 五、货物报价及最高限价、 品种、质量要求 / 3、 3 (一)报价及最高限价: 4、 4 (二)货物总体质量要求 5、 5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 / 6、 6 七、价格调整 / 7、 7 十、中标人的管理要求 / 8、 8 十一、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 须知 / 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用户需求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则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8 3.3 《技术商务评分表》中“评审标准”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79 四、技术部分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1 货物说明一览表 4.2 技术服务方案 4.2.1 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方案(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如有)) 4.2.2 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4.2.3 配送及应急服务方案 4.2.3.1 配送服务方案 4.2.3.2 响应应急 80 4.1 货物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和规格 品牌 制造商名称 产地 备注 1 食盐 2 中筋面粉 3 米粉 4 桂林米粉 5 鸡蛋 6 面饼 7 豆腐 8 皮蛋 9 咸菜 10 高筋面粉 11 面条 12 萝卜丁 13 油炸豆卜 14 鱿鱼 15 黄豆 16 老抽 17 榨菜 18 榨菜丝 19 白糖 20 萝卜条 21 生抽 22 梅菜 23 沙茶王 24 耗油 81 25 豆腐干 26 咸蛋 27 粉丝 28 酸菜 29 黄花菜 30 生粉 31 眉豆 32 花生米 33 腐竹 34 味精 35 豆瓣酱 36 糯米 37 豆豉 38 白醋 39 红豆 40 绿豆 41 木耳 42 八宝粥料 43 食用纯碱 44 海带 45 薏米 46 冬菜 47 冬菇 48 扁豆 49 辣椒干粉 50 发酵粉 51 胡椒粉 52 酵母 53 红糖 54 紫菜 82 备注: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填写,投标人可视自身情况增加列栏。核心产品,应在表中注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5 五香粉 56 黑豆 57 陈醋 58 辣椒干 59 八角 60 马蹄粉 61 陈皮 62 桂皮 63 红枣 64 笋干 65 茴香 66 酸豆角 67 泡打粉 68 苏打粉 69 花椒 70 丁香 83 4.2 技术服务方案 技术服务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4.2.1 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方案(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如有)) 4.2.2 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4.2.3 配送及应急服务方案 4.2.3.1 配送服务方案 4.2.3.2 响应应急 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4 五、价格部分 5.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5.3 投标明细报价表 5.4 报价信封(独立封装) 5.5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5.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5.7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5.8 政策功能情况(如适用) 85 5.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内容 投标折扣率 (%) 1 副食品 % 服务期: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 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要求具体见第三部分“投标报价”及用户需求要求。 3、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报价【如投标折扣率报价为70%,则供货价:产品货款=产品的 基准价×70%×实际供货量】。 86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保函) 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 编号: 的采购活动。按招标 文件的规定,已通过(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等)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小写) 元的投标保 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账号: 说明: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其他方式以现场递交 为依据。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要素一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 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注:1. 投标人投标响应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 票原件、银行汇票复印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等形式提交。 2.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退还未中标供应 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以合同送达到招标代理机构为准)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 商的投标保证金。 粘贴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或现金支票复印件 87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若用电汇、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可不递交该投标担保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以下简称‘本项 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 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 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 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 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 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 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 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 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 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的法 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88 5.3 投标明细报价表 注:1.“明细报价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一致。 2.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自定。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9 5.4 报价信封(独立封装) 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装入“报价信封”。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从招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盖章) (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现金支票原件或银行汇票复印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 件。 90 5.5 响应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明确企业类型,并提供最近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6.8政策功能情况”《(一)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产品》,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 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属于 行业,有从业人员 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 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91 5.6 响应供应商认为其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以享受政策,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 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92 5.7 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标准,本 公司是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时提供的 是本企业的产品(包括由本企业承担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是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产 品。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93 5.8 政策功能情况(如适用) (一)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小型、微 型企业产 品/监狱 企业产品 /残疾人 福利性单 位产品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全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部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请填写下表的内容: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金额 备注 本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①: (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请填写下表的内 容: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金额 备注 其它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②: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①+②): 备注: 1. 本表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应与《货物说明一览表》一致。 2. 制造商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 “微型”。 3. 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 符,若有不一致,可能导致该项得分为0分。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94 (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能源效率标识产品政策,介绍说明如下: 类别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 (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占总 报价比重(累 计 %) 节能产 品 环境标 志产品 说明 填表说明: 1、节能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提供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 人公章。 2、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提供投标产品的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95 (三) 附件: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 问 函 一、询问供应商基本信息 询问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询问项目基本情况 询问项目的名称: 询问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询问事项具体内容 询问事项1: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建议: 询问事项2: ……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96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97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 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 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99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 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 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 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广东省揭阳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品)采购项目 提示一:“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指南 1、登录“信用中国”网站( 2、 在首页点击信用服务,如下图: 3、进入信用服务页面,分别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如下图: 4、输入公司名称,点击搜索,截图查询结果。 提示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指南 1、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2、 在页面右侧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栏,如下图: 3、 输入公司名称,然后点击“查找”,查看是否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如下图: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用户需求 采购项目内容及用户需求 附件2: 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票证及质量标准 一、各项物资票证要求 (七)个人购物:略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投标报价 12.2 投标分项报价应包含 13. 备选方案 14. 联合体投标 1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3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6.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7.投标保证金 18. 投标有效期 19.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明示处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必须由法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 开标、评标、定标 23.评标、定标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25.质疑 25.1 质疑期限 25.1.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 25.1.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5.1.3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 25.2 提交要求 25.2.1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5.2.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5.2.3 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及 25.3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25.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 25.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 26.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 七.中标通知 27.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27.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八、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8. 合同的订立 28.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 28.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9.合同的履行 29.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 29.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 九、 适用法律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评标、定标 评标、定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7 人单数。 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 1.2.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2.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或监事; 1.2.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2.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2.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 1.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4.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4.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1.4.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1.4.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1.4.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 1.6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1.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7.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1.7.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7.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7.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7.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6规定经投标人确 1.8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材料证据。 1.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1.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 2.评标 2.1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2.2 评标步骤 2.2.1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组成的评审小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 2.2.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 综合得分=技术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具体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技术商务评分 2.3.2.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 3. 推荐中标候选人 3.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 3.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3.4 评委会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三名。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 4. 确定中标人 4.1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也可 4.2 中标人放弃中标可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5.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7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5.7.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7.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7.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7.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7.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7.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 废标 6.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6.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6.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6.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 2、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投标人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未按要求 4、评审内容中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或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试听资料使用中文以外的另一种语言的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一、自查表 二、资格性文件 三、商务部分 四、技术部分 五、价格部分 1.2 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本资格部分为投标人是否具备参与投标资格的证明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2.1投标函 2.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商务部分 3.1投标人综合概况 (2)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如适用) (3)2017年至今完成同类项目一览表 (4)管理和技术人员一览表 (5)履约进度计划表 3.2 商务条款响应表 (1)用户需求书响应一览表 3.1投标人综合概况 (2)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如适用) (3)2017年至今完成同类项目一览表 (4)管理和技术人员一览表 3.2 商务条款响应表 用户需求书响应一览表 四、技术部分 4.1 货物说明一览表 4.2 技术服务方案 技术服务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4.2.1 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方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4.2.2 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4.2.3 配送及应急服务方案 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五、价格部分 5.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5.3 投标明细报价表 5.4 报价信封(独立封装) 5.5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5.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5.7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5.8 政策功能情况(如适用) 5.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保函)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五、免责条款 六、争议的解决 七、保函的生效 5.3 投标明细报价表 5.7 监狱企业声明函 5.8 政策功能情况(如适用) (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三) 附件: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三、质疑基本情况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