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中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中标公告

2020年07月02日 09:4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银州区公告时间2020年07月02日 09:48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详见公告正文中标日期2020年06月30日
评审专家名单
总中标金额¥353.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4-72851008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铁岭市银州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女士024-72851008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尹女士024-72275525
附件:
附件16.30国税食品配送-公开文件(1).pdf

一、项目编号:LNXXD2020060025(招标文件编号:LNXXD202006002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铁岭市银州区双惠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岭市银州区

中标(成交)金额:353.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铁岭市银州区双惠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副食品采购(米面油、蔬菜、水果、调料、干鲜、饮品、肉类、牛奶及奶制品、蛋类、冷冻食品、海鲜、水产品等,采购品目及数量以招标人需求为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设有固定专门的送货人员;
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迟送货时间,早7:00前必须送达。
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签定的合同为准; 符合采购人需要,达到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行业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28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采购结果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委托,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对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 招标文件编号:LNXXD2020060025
  •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 3、中标结果如下:

    供应商名称:铁岭市银州区双惠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报价(大写):叁佰伍拾叁万元整

    (小写):¥3,530,000.00 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024-72851008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

    2020年7月2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

    联系方式:梁女士024-72851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2号

    联系方式:尹女士024-72275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 024-72851008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机关 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LNXXD2020060025 招标代理: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第二部分 技 术 部 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及标准 1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编号:LNXXD2020060025)进行公开方式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 本次采购招标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采购范围:副食品采购(米面油、蔬菜、水果、调料、干鲜、饮品、肉类、牛奶及奶制 品、蛋类、冷冻食品、海鲜、水产品等,采购品目及数量以招标人需求为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交付地点:铁岭市银州区银州路 25 号机关食堂、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 20 号办公区食堂、铁岭 市银州区铜钟街银岗巷 19 号稽查局食堂; 3、资金来源:自筹; 预算金额:365 万元/年,(以最终实际供货合同为准);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签定的合同为准; 4、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出具正规发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中 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员有从业健康证。 2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 年 6 月 8 日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早 8:30-11:00;13:30-16:00); 报名地点: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 82 号三楼); 参加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 或者授权委托书及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留存复印件。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招标文件于 2020 年 6 月 8 日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在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开始发售(节假日 除外 8:30-11:00;13:30-16:0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 元)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 年 6 月 30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5 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024-7285100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 82 号 联 系 人:尹女士 联 系 电 话:024-72275525 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6 月 08 日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有,金额:365 万元/年,(以最终实际供货合同为准)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ccgp.gov.cn/ 2 采购人 招标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024-72851008 3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 82 号 联 系 人:尹女士 联 系 电 话:024-72275525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5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投标单位自行组织。 6 样品 不要求提供 7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分包 不接受 8 采购进口产品 不适用 9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 否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 全认证 否 10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 品(非强制类) 不适用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 志产品 不适用 11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 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将在评审中 给予投标报价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支持监狱企业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 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 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对其投标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4 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 12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或扶持政策 无 13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确定。 14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原件加盖公章)。逾期提 交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5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地点 时间:2020 年 6 月 30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5 楼会议室 (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 82 号) 16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0 年 6 月 30 日 10:00 时 10: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5 楼会议室 (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 82 号) 17 其他唱标内容 详见开标一览表 18 投标保证金 说明: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0 年 6 月 24 日下午 3: 00 前到账。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 元),投标保 证金以电汇方式(开标当日不收取保证金)。 交付账号:071200200922113638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铁岭市银州支行, 交付单位: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汇入保证金后,应将汇款凭证发送邮箱至 747560328 @qq.com 以备查询,并电话通知 024-72275525 尹女士,于未 能及时通知所造成的保证金延误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如招标公司未收到邮件视为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表示投 标企业自动弃权,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公开采购文件而予以 拒绝,不允许参加开标会议。 注意事项: ⑴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备注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 名义交纳,并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银行汇款底联复印 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⑵投标保证金将以电汇方式返还(不退现金),投标人提供的 返还账户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办理。 19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日(日历日)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必须胶装。 电子文档 1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需包括 Word 和 PDF 扫描件 两种版本),用 “U”盘储存,贴明公司标签。 5 21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项目/招标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22 信用查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 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 体信用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 23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4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 处理原则 不适用 25 评标委员会人数 共 5 人, 采购人代表 1 分,专家 4人,专家为技术、经济类。 专家均在法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6 定标原则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 标人。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随机抽取 ☑其他: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7 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 式、项目服务期限 提供服务的地点: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提供服务的方式:按照合同签定的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签 定的合同为准。 28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时 间 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 1.服务期内月度结束 15 工作日后,甲方物业主管部门根据物 业服务质量月度考核情况确定上月物业服务管理费付款金 额,并将乙方的付款申请和考核情况一并送交甲方政府采购 主管部门,经甲方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到甲方资 金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资金划转。 2.以上款项均以支票或电汇等方式支付。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合法发票,否则,甲 方有权拒绝付款。 29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 3%; 30 资格审查 本项目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资格后审。 6 3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比例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 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 [2011]534 号文件)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开评标过程中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评审费)由中标人负责。 32 其他规定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都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格式自 拟,中标方自觉接受招标方的安全保密监督和管理,中标方 如违反安全保密条款,招标方将追究其责任,对重大的泄密 事件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3 付款方式 按月进行支付。当月所需食材等货物经使用部门验收,确认 质量、数量无问题后,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开具增值税 普通发票后,由甲方次月底前付清货款。具体事项签定合同 时约定。 34 运输 本项目全部货物的运输及与运输相关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含在投标报价中,供应商需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 的地点(将指定数量运输到指定的地点)。 35 货品质量要求 符合采购人需要,达到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 36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设有固定专门的送货人员; 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迟送货时间,早 7:00 前必须送达。 7 投标人须知正文 1.资金来源:详见招标公告。 2.定义: 2.1 “采购代理机构”:指代理本项目的具体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2 “采购单位”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需方。 2.3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2.4 “招标货物”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 2.5 “招标文件收受人”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6 “投标人”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投标的供应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详见招标公告。 3.2 满足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参加此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 3.5 招标项目属于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范围;投标人需提供:①营业执照,②食品经营许可证,③项 目负责人员有从业健康证。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招一个供货商。 针对上述要求不具备或不能提供的,不得参加此次招标活动。 4.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采购单位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采购单位在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时有权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幅度内对项目要求规定的货物数量和 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招标人保留进一步修改供应规格、数量、供货要求等权力。投标人若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保证在 规定时间内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供应。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6、投标人的服务方案将作为合同的基本内容给予执行。 7、招标人具有对商品随时抽检的权利,同时抽检结果依照中标后签订的合同规定条款 给予执行。 8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合同执行。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构成 8.1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8.1.1 第一章 公告 8.1.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1.3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8.1.4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8.1.5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8.2 第二部分 技 术 部 分 8.2.1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及标准 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招标文件正文部分”与“招标文件附件 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招标文件正文部分”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 9.2 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 告。 9.3 招标文件、更正公告、变更公告均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为准, 如果内容互相矛盾时,是最后发出的为准。 9.4 投标人要认真审核《采购清单》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表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 或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9.5 如果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需要澄清的内容或条款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的 3 日内, 以书面形式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9.6 任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应在收到招标文件 3 日内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形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不指明答复问 9 题的来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将同时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 为确保项目的如期完成,在规定答疑期之后提出的澄清问题不予答复。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编制的要求 10.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 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 任何可选择性的标的物或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3 投标文件语言。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 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1.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由符合性证明材料、资格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第二章。 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 交的资料。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3.投标报价 13.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13.2 投标人要按投标函和货物价格明细表的内容填写货物投标总价、及其它事项,并按照格式要 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3.3 投标函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4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 予以注明,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澄清。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 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3.5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函和投标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开标时不予唱标,在评审时不得作为 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中标的条件。 13.6 原则上合同执行期间,供货价格以投标基准价格为准。如同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则采取浮 动价格策略,即投标的价格+同品市场价格的增减额,市场价格波动的研判依据以同品在市场价格为准。 13.7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该产品的全部合同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合 10 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包括供应、包装、运输到供货现场和装卸、保险及其他各类费 用等)和拟获得的利润、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费用、市场风险、食 品检验、责任、合同主要条款和付款条件等。 14.投标函格式及其附表 14.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写、签署、盖章。投标函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 内容,不得自行增减内容。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与投标产品价格明细表的“报价合计”保持一 致。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 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 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2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货物价格明细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基本情况、来源、数量和 价格。 14.3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应 与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逐项对应填列,并将偏离情况在偏离栏中列出。 14.4 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投标的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 投标人都必须一一对应填报,如无偏离,应在偏离栏中填写“无”。 15.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质证明材料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质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投标人关于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证明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外,还在交货时由提交货物的 原产地证明、制造厂商的出厂合格证、装箱单等证明。 16.3 对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包括文字资料、产品样本、产品样品、图纸和数据 等。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7.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 11 17.3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7.4 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 5 日内凭收款凭证无息返还; 1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 金的; ③投标人中标后,无任何正当理由,自动放弃中标的; ④经相关部门认定有陪标、弄虚作假、违反交易行为的; 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它情形; 18.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 90 天,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 18.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并书面形式进行协商 确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 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 19.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9.1 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除了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编制页码,按 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投标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以保证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和 投标文件存档需要。 19.2 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授 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9.3 投标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 手书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19.4 每份投标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打印并由供应 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四、开标和评标 20.开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单位、投标人和有 关方面的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2 20.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 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 及开标一览表要求的其它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确认。 20.3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0.4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0.4.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 20.4.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20.4.3 未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 20.4.4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1.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 21.2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21.3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规定的人数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按照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独立履行评标委员会职责。 22.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 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投 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审查投标保 证金的有效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投标人 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投标人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投标将被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22.2 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 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2.2.1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2.2.2 重大偏离系指投标人货物的技术指标、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22.2.3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 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 22.2.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 13 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2.2.5 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2.3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2.3.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2.3.2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2.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规定到开标现场并签字确认唱标结果的; 22.3.4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2.3.5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投 标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22.3.5.1 两家以上(含两家,下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相同错误在 3 处以上(含 3 处); 22.3.5.2 两家以上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对方的公章,或者相互装订了标有对方名称的 文件材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22.3.5.3 两家以上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错别字等相同; 22.3.5.4 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其它情形。 22.3.6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时属于无效投标或者废标的其它情形。 22.4 投标文件中的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正: 22.4.1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的对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 为准; 22.4.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4.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 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4 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 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 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14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1 综合评分法 24.1.1 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 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4.1.2 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方法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2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25.1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评标价及技术指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 研究处理。 25.2 评标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26.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26.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 购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6.2 采购单位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 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7.1 公开开标之后,直至向中标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 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透露。 27.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方面向评 标委员会、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由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28.中标通知书 28.1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铁岭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 标结果公告,公示期满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2 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9.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5 29.1采购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 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作实质性修改。 29.2 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 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9.3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 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政府采购合同,但所有补充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六、其他规定 30.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表) 30.1 中标供应商自中标之日起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1.询问和质疑 31.1 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招 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31.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1.3 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 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4 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31.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2.最高限价 项目各包标价报价不得超出“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最高限价的规定,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 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直接宣布为报价无效。 32.退出机制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中标资格,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 营业执照的。 16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3、招标中取前三名供货商,其中第一名为正式供货商,第二、三名为备选供货商,如第一供货商 无法履行供应合同,则第二供货商顺延,顺延至第三名供货商为止。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此次招标作废: (1)前三名供货商都无法提供货物。 (2)投标结束的一个月内因其它原因前三名供货商都无法履行合同的。 4、中标人从中标之日第二天起,七个工作日内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如七个工作日内 不能足额缴纳保证金则视为放弃供货合同。出现此类情况按本条第三款执行。 5、自中标之日起到合同签订前这段时期内发生疫情的,招标方有权暂时停止签订合同,但中标结 果依然有效。待疫情结束后,招标方正式通知中标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本退出机制规定的第 1至 4款开 始有效,有效期为一个月。如此次疫情蔓延的时间超出了招标规定的合同期限,则本次招标作废,返回 中标方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银行利息。 33.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17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只对有效标书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如下: 二、评标原则: 1、 竞争优选; 2、 公正、公平、公开、科学合理; 3、 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供货期适当、售后服务好。 三、评标方法及程序 1、 对进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应与招标文 件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予 以拒绝。 2、 对进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进行评估。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所报的供货方案或组织计 划、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诺、以往 履行合同情况等进行评估,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标准评定,不合 格的投标被拒绝。 3、投标文件有违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条款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废标。 4、 对进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技术 标合格的进行综合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并推荐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 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5、 评标委员会将依次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并最终写出评标报告,报请评标领导小组审查,最终确 定中标单位。 6、 评标委员会经共同评审认为投标报价属不合理低报价,应作废标处理。 18 附件 1 开标前投标企业资格性评审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投标人 1 投标人 2 投标人 3 … 1 供应商基本情况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4 税务登记证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 份证明书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6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 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 供)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7 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证明材料(有从业人员健康证, 并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配送人员和车 辆)。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结论:通过或未通过 填表说明:1、资格审查合格的打“√”,不合格的打“×”。 2、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的打“√”,不通过打“×”。 3、请填写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原因。 审查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19 开标前投标企业符合性评审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投标人名称 1 投标函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2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3 开标一览表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4 采购需求标准偏离表 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2.按规定签章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6 投标报价 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2.无投标须知中所述情形 结论:通过或未通过 填表说明: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打“√”,不合格的打“×”。 2、符合性审查结果,通过的打“√”,不通过打“×”。 3、请填写不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原因。 审查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20 附件 2 废标原则 1、 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 2、 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1 不符合招标公告中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如同家族企业、同股权人及相关法规中的其他情况)。 2.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结束前澄清、说明或补充更正的。 2.4 在初步评审中(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2.5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 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6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2.7 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部、分项报价错漏一致,且没有合理解释的; 2.8 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成员出现重复的; 2.9 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3.0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函担保的; 3.1 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 的除外;采用专有技术,并征得招标人同意的除外; 3.2 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不应有的雷同。 3.3 其他情况能够证明有陪标行为的。 3.4 投标人未按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备注:如果项目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对项目为废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废标情况的,应增加 “废标情况说明”格式,废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 21 废标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废标原因 文件相关规定 评审结论 评审人员签字 序号 评审职责 姓名 备注 1 评标专家 2 评标专家 3 评标专家 4 招标人 5 监标人 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2 附件3 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服务承诺及方案: 65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2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取各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 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 算公式 偏差率= 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服务方案 评分标准 (65 分) 履约承诺 (10 分) 根据本项目提出的承诺:承诺全面、服务流程规范, 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 10 分,方案规范、满足一般需 求的 6 分,方案考虑不周全、不能完全满足需求的 4 分,方案不合理或没有的 0 分。 供货方案及措施 (15 分) 方案全面、可行、能满足采购人需要,计划调配合 理,保证措施具体,可以应对临时配送需求的 15 分, 方案规范、满足一般需求的 10 分,方案不全面、不 能完全满足需求的 5 分,方案不合理或没有的 0 分。 服务时间安排 (10 分) 安排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靠具体, 方案全面合理优秀可靠的 10 分,方案可行,能满足 一般需求的的 5 分,方案不全面,不能完全满足需 求的 2 分,方案不合理或没有的 0 分。 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及 方案(15 分) 1、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切实 满足采购人需求且能保证维护采购人利益,完全能 满足需求的 10 分,方案比较规范、能满足一般需求 的 5 分,方案不全面不能满足需求的 2 分,方案不 合理或没有的 0 分; 2、承诺能对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负全责且具有赔偿能 力的(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有得 5 分,没有 0 分。 23 售后服务 (15 分) 1、售后服务系统全面,运行合理,内容完善、科学 完全能满足需求的 10 分,方案可行,能满足一般需 求的 5 分,方案不全面,考虑不周全到位的 2 分, 方案不合理或没有的 0 分; 2、设有 24 小时服务热线和值班人员,有得 3 分, 没有 0 分; 3、设有专门针对采购人的专职人员,有得 2 分,没 有 0 分。 2.2.4 (2)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10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各投标人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于 1%扣 0.5 分, 每低于 1%扣 0.5 分(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比例计 算,),扣到 0 分为止。 2.2.4 (3)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25 分) 企业资力 (20 分) 1、拥有冷库或暖房等仓储能力(提供房产证或房屋 租赁合同证明),有得 5 分,没有 0 分; 2、投标人配送车间能够容纳配送车辆进行装卸作业 的得 5 分,不能的 0分。(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 同证明) 设有食材筛选清洗设施(提供证明材料),有得 5分, 没有 0 分。 投标人有质量检验化验室(提供证明材料),有得 5 分,没有 0 分。 业绩(5分) 投标人每提供一份类似服务项目的有效合同或中标 通知书,1个得 1分,最多得 5分,没有 0分。 24 第四章 采购合同 合 同 (示范文本,仅供参考,也可自拟,以实际签订为准) 合同编号: 甲 方: (采 购 人 名 称) 乙 方: (中标供应商名称) 日 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国家税 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以下简称:“甲方”)通过______采购(采购方式)确定 (供应 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项目名称)的 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合同》(合同编 号: ,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4)其他。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 项 … 3.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 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 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名称并盖章) 乙方:(采购人名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或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6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2019- 2 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 甲方地址:铁岭市银州区 甲方联系人: 电话: 3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 5 服务时间、地点: 6 服务履行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签定的合同为准。 7 验收方式及标准: 8 管理及考核方式: 9 付款方式: 1.按月进行支付。当月所需食材等货物经使用部门验收,确认质量、数量无问题后,由乙方 提出付款申请,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由甲方次月底前付清货款。 2.以上款项均以支票或电汇等方式支付。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10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 11 □违约金约定:乙方未按合同及甲方要求约定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按约定承担违约金,且甲 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损失赔偿约定: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12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 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 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13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4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则通 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7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 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 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 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 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 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 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 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 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 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 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28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 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 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 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 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 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 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 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 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 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 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 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 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 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 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 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9 (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 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 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 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 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 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 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任何一方应向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 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 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 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 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 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 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 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 30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 2 次经甲 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 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 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 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 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 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 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 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3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2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的投标公告,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 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______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 有约束力。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电子文档 ______份,投标保证金______元。 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 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 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10.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 1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 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33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我公司(或企业、单位)任(董事长、经理、厂长)职务,是我 公司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就参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组织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投标签署投标文件。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公 司 名 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4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的投标人代表,就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 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5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包号/名称 —— 2 报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年 小写:¥______元/年 3 服务期限 年 备注 注:1.报价包括人员工资、社会统筹保险、节假日加班费、员工服装费、健康体检费、管理费、法 定税金等国家规定的相关人工费用。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政策等变化因素,由此增加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承 担。 3. 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6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 的商务条 款 偏离 说明 1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 时间、地点、方式、 项目服务期限 提供服务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提供服务的地点: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提供服务的方式:按照合同签定的服务要求。 项目服务期限:3 年,合同 1年一签,具体时 间以签定的合同为准。 2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 式及时间 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 1.按月进行支付。当月所需食材等货物经使用 部门验收,确认质量、数量无问题后,由乙方 提出付款申请,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由 甲方次月底前付清货款。具体事项签定合同时 约定。 2.以上款项均以支票或电汇等方式支付。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合法 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 违约责任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 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 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 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 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4 基本要求 按照采购需求执行 5 其他 投标人认为应满足的其他商务条款 填表要求: 1.“偏离”一栏根据“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 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2.“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7 四、投标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证明。 保证金汇款凭证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 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 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供应商(公章):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38 五、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件 5-2-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示例略) 附件 5-2-2 法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示例略) 附件 5-2-3 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相关证明 (示例略) 附件 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 供说明材料) (示例略) 39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 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0 附件 5-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查询适用)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 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 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6-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 目具体要求填列) (示例略) 41 附件 5-4 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 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 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 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 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42 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 单位为____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 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 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的价格给予相应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3 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6-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 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 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 格式自拟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自拟 45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6 一、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和评标办法,提供项目各项方案、履约承诺、供货方案及措施、 服务时间安排、配套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其他承诺等方案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资料,格式自拟)。 47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一表(对项目或各包的要求) 包号:1 分包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采购文件要求 要求内容(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 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备注 工期 ★服务周期:3 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 间以双方签定的合同为准。 采购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 配送采购(公开招标) 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内出现不能明确的问题时,或在 收到采购人紧急情况通知后,中标人应在 2 小时内做出响应。 付款方式及条件 ★详见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资格后审 ★采购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对中标人进行资 格后审 规范和管理 应按照法律法规、签订的委托合同以及有关 职业要求客观公正开展工作,真实准确,在 规定时间内出具报告,提出处置方式意见。 执行采购人制定的相关规则。 其他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的其他项要求 注: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写“响应”或“不响应”。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8 三、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 注:后附证明材料(资格证等相关材料)。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9 第二部分 技 术 部 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及标准 一、项目概况 食材配送必须保证满足 470 人一日三餐的供应量,并且不低于以下标准: (1)早餐:主食:粥两种,面食两种(馒头/花卷+饼),糕点两种、煮蛋、煎蛋、小菜 8 个(一个热菜, 一个荤菜),牛奶,豆浆油条(限定机关食堂)、面条(限定机关食堂)、咖啡。 (2)午餐:主食:米饭两种,面食一种;八个菜(两个大荤菜,两个二荤菜,一个炖菜,三个素菜),小 咸菜四种,炖品,汤,时令水果,酸奶,糕点两种。每周四面食(包子、饺子、烧麦、面条等特色品种)。 (3)晚餐:主食:米饭,面食一种,粥,六个菜(两个荤菜,一个炖菜,三个素菜),小咸菜四种。 所有菜谱一个月内不能重复。每周须至少有牛羊肉一次、鸡鸭鱼肉或海鲜类合计达到 5 次,每人平均不得 少于 40 克。 二、质量要求(★表示投标人必须响应): 1 投标人须具有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2.投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 ★3.投标人对人员的管理:配送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有配套的管理制度,中标人应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 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配送定人定点。 ★4.如出现延迟送货,如果是不可抗力如天气等原因,应提前 2 小时与采购人沟通。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 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5、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及相应的国 家质量标准。 ★6、在供货期间,若招标人对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的,招标人可要求退回重新供货,如不能达到 要求可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检验不合格,须接受招标人三倍货款的处罚并终 止合同。 ★7、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提供食材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 招标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必须在一个小时之内,将符合标准的食材送到位,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 济损失。如果因此给采购人正常食堂就餐造成了损失和影响,由中标人双倍赔偿损失,发生一次及以上,招标 人即可终止合同。 ★8、食材质量要求: (1)、米、面:米面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国内知名品牌产品(金龙鱼、福临门、华润、河套、五得利等), 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保证:大米不低于金龙鱼盘锦大米等级,面不低于五得利六星品质。 (2)、食用油选用国内知名大品牌非转基因一级食用油,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中上等级食用 油,不低于金龙鱼非转基因精炼一级色拉油水平。 (3)、蔬菜:必须保证新鲜,同等品种的中上等水平,达到外观色泽鲜艳,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 不糠心,农药不超标。送到的蔬菜已经初步摘好:豆角已经掐线,圆葱已经剥皮,韭菜已经去土,白菜已经摘 帮等,送到的蔬菜只需清洗去皮即可。 (4)、时令水果:当季新鲜水果,保证无破损,无软烂,大小均匀,色泽鲜艳,同类水果的中上等水平, 农药不超标。 (5)、调料:要求形态、色泽、鲜度、香味、辛辣度、咸淡度等特色鲜明,无异味,无劣质次品,须是国 内知名品牌(如东古、李锦记、王致和、海天等)、明确生产日期,确保在保质期内使用。同类产品的酱油不低 于东古一品鲜标准,陈醋不低于水塔陈醋标准,蚝油不低于海天蚝油标准,辣酱不低于李锦记蒜蓉辣酱标准, 50 所有调味品均不应低于同类产品的中等水平。 (6)、干鲜: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无发霉生虫,无异味。 (7)、饮品及奶制品:选用国内大品牌商家品牌,如帽山、伊利、蒙牛、辉山和光明等,鲜奶必须保证三 日内,酸奶保证两周内的新鲜产品,包装无破损。 (8)、肉类:肉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富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 出现注水现象,须是正规厂家(双汇、千喜鹤、宏福、九星等)并有检疫合格证明,配送时已经按照需要切割 成需要的块、片或丝。 (9)、蛋类:蛋壳完整,有光泽,蛋黄居中,气味正常,土鸡蛋以上等级。 (10)、冷冻食品:新鲜无异味,无劣质次品,包装无破损,有标注的生产厂家、明确生产日期和质检合格 证明,确保在保质期内使用。品质优良(刀鱼不低于 6CM 宽,大虾不小于 4050,小黄花眼睛突出,鳞片完整, 不小于 13CM;等)无化冻现象。 (11)、海鲜、鱼类等水产品:新鲜水产品成活率达到 80%。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 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尽量保证鲜活。河鱼(鲫鱼、鲤鱼、胖头鱼等)均 应剐鳞、去内脏;贝壳类海鲜应清洗去沙后送达。 (12)、活禽类:土法养殖,非养殖场大规模养殖的活禽,需当日宰杀清膛后送达。 所有配送的食材均应无公害、无污染符合国家卫生检验标准,货品品质必须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标准,食材 来源可溯源,中标人应能够提供出所有食材均通过正规、专业的流通市场购买的凭证。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 生产及经营标准,商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 ★三、配送要求 中标方与采购方应在前一天晚上 8 点前确认好第二天需要配送的食材,中标人应在订单确认后,及时安排 供货,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中标方必须于早 7 点前送到指定地点。配送到指定地点的货 品应提供食品检测报告,证明当日货品符合检验标准,无农药残留等质量问题。未能提供检测报告的,按未及 时送达处理。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送达,中标人应在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并做好应急处理,不能影响采购人 正常需求。如因此带来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在当日考核中扣分并赔偿采购人双倍损失。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供货期间,供应商应自觉遵守有关廉政管理规定,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拉关系、请客 送礼、贿赂及不正当商业行为,一经发现或被举报,经查实后将永久取消该供应商供应资格,同时对相关人员 立即停职,并进行处理。 2、因所供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的,所有相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在结算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有效的结算发票。 4、中标人在一个定价周期内,必须保证食材供应,不得因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如节假日、缺货、价格等 因素不进行配送,对因中标人配送不及时造成影响的,将按相应规定予以货款价值的双倍处罚。 4、食堂就餐人数变化,超过合同总人数(470)的 5%,双方经过商议可以签订补充合同。 5、因食材市场价格变动影响,与前一年同期相比浮动超过 10%,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6、每天食堂管理员对配送食材的时间、数量、质量进行查验,并填报考核表,月底对一个月的情况进行打 分,9 分以上为合格。因食材品质问题,采购人可要求退货。有三次以上不合格,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7、本合同约定的食材采购范围仅为三个食堂日常伙食采购金额,如发生招待餐等其他餐费,不属于本采购 额范畴。 注:所采购副食品须达到食品检验行业规定标准,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合同条款。 目  录 第一章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总 则 2、 废标条件 3.0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函担保的; 2.2.1 2.2.2 2.2.3 2.2.4(1) 2.2.4 (2) 2.2.4 第四章 采购合同 合  同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投 标 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保证金汇款凭证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查询适用) 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6-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 格式自拟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自拟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及标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