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学校师生食堂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需求,建设和谐稳定校园,严格执行金华市教育局“阳光食堂透明厨房”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就金华艺术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确定供应商1家。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商应前来磋商。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华艺术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东市街388号
三、食堂简介:金华艺术学校食堂位于1号教学楼一层。水、电、一卡通售餐系统设施完善,厨具基本齐全。具体情况投标方可到现场踏勘。
四、委托服务方式:定餐制(每月定额),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项目规模:在校学生人数约420余人,教职工人数约100人。学校采用全封闭管理模式。
六、托管费用:采用扣除营业额的百分点作为学校食堂托管的管理费用,每月结算一次,限价3%-4.8%(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餐饮服务公司或企业(2014年6月30日之前注册)。
3.企业经营范围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餐饮管理及服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工商证照齐全的餐饮企业,且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能完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社会餐饮企业。
4.供应商在近五年来(2015年7月1日以来)具有三年及以上经营管理学生规模1400人及以上学校食堂的经历。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前往金华艺术学校,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核对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九、质疑和答疑: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0年7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前以书面的形式将质疑函送达金华艺术学校总务处(东市街388号),招标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未报名参加的供应商无质疑权)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9日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2020年7月9日9:30时(北京时间)前往金华艺术学校2#楼二楼会议室参加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贰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办法按双方协议执行。
十三、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负。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金华艺术学校
地 址:金华市东市街388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9- 89136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