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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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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招标公告
2020-07-03 16:36:04


项目概况

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03号丽日名都9座01铺(联系电话0757-88824555)领购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MFSZB-2020013

项目名称: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资金来源:学生伙食费,非财政性资金

预算金额:资格标

最高限价(如有):资格标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供应商数量

包组一

早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0

包组二

粮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0

包组三

副食品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0

包组四

肉类(含生鲜肉、冻肉)、水产品(含鲜活水产品、冰冻水产品)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0

包组五

蔬菜瓜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0

注:

(1)供应商可参加多个包组投标,最多只能中标三个包组。供应商如果选择多个包组投标,必须分别报名和领购招标文件、分别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所投包组号。

(3)本项目按包组号先后顺序评审。

(4)除有特别说明,条款适用于所有包组。

(5)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包组一至包组四)。

4.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3日至2020年07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03号丽日名都9座01铺

方式:现场领购或邮购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03号丽日名都9座01铺指定开标室(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20年07月24日09时00分~09时30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需邮购招标文件另加60元人民币,但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

联系方式:0757-88282313(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分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03号丽日名都9座01铺

联系方式:0757-86257577(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757-86257577

附件:

1.招标文件.pdf


2.委托表.pdf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分公司

2020年07月03日


2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7 一、 概念释义............................................................................................................................................ 34 二、 招标文件说明.................................................................................................................................... 36 三、 投标文件说明.................................................................................................................................... 38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40 五、 开标会................................................................................................................................................ 40 六、 资格审查及评标................................................................................................................................ 41 七、 评审结果确定......................................................................................................................................45 八、 评审方法及标准................................................................................................................................ 49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68 第一章 报价文件.......................................................................................................................................71 第二章 资格性文件...................................................................................................................................77 第三章 评审内容索引...............................................................................................................................94 第四章 商务部分.......................................................................................................................................97 第五章 技术部分................................................................................................................................... 101 第六章 其他文件其它文件资料.............................................................................................................104 其 他 格 式............................................................................................................................................... 106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4 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CMFSZB-2020013)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 803 号丽日名都 9座 01 铺(联系电话 0757-88824555)领购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2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MFSZB-2020013 项目名称: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资金来源:学生伙食费,非财政性资金 预算金额:资格标 最高限价(如有):资格标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标的数量:1 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供应商数量 包组一 早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0 包组二 粮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0 包组三 副食品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0 包组四 肉类(含生鲜肉、冻肉)、 水产品(含鲜活水产品、 冰冻水产品)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0 包组五 蔬菜瓜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0 注: (1)供应商可参加多个包组投标,最多只能中标三个包组。供应商如果选择多个包组 投标,必须分别报名和领购招标文件、分别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所投包组号。 (3)本项目按包组号先后顺序评审。 (4)除有特别说明,条款适用于所有包组。 (5)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包组一至包 组四)。 4.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以 开 标 当 日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 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 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 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07 月 03 日至 2020 年 07 月 1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 803 号丽日名都 9 座 01 铺 方式:现场领购或邮购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7 月 2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 803号丽日名都 9座 01铺指定开标室(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 2020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09 时 30 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需邮购招标文件另加 60 元人民币,但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 承担任何责任。 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 13 号 联系方式:0757-88282313(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分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 803 号丽日名都 9 座 01 铺 联系方式:0757-86257577(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757-86257577 发布人: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 月 03 日 7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8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佛山市高明区学校提供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人拟通过参考政府采购的公 开招标方式,确定各包组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配送服务资格合同;学校 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出台的工作指引,从各包组中标供应商选择具体配送服务的供应商 并签订配送服务协议。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注:本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中,带“★”号为关键商务指标,即作为投标实质性响应内 容,供应商投标时必须响应或实质性优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各包组中标供应商须在配送服务协议有效期内高明区行政区域内设立不少于 200 平方 米且符合监管要求的仓库,确保配送服务的及时性和食材陈放卫生。 鼓励中标供应商在价格或其他因素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如合同/协议期内遇区或以上政府或其职能部门有政策调整,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发生经主管部门认定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是供应商提供的食料质量 引起,供应商除需负担全数医药费及相关费用外,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 任。学校解除配送服务协议,采购人终止供应商配送服务资格合同。 服务资格年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最长 3 年。 配送服务协议年限:学校与各供应商签订的配送服务协议最长不能超过一个学年,并且一学 期一签。 学校就餐参考数据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学生人数 (人) 就餐人数(人) 备注 早餐 午餐 晚餐 1 高明高级技 工学校 1913 1913 1913 1913 2020年7所 学校 2 高明职校 1750 1750 1750 1750 3 杨和中学 1592 1592 1592 1592 4 杨和镇中心 小学 1952 1952 1952 0 5 石水小学 205 204 205 0 6 沙水小学 258 258 258 0 7 启慧学校 60 60 60 60 8 高明纪中 1728 1728 1728 1728 2021年6所 学校 9 高明实验中 学 1832 1808 1808 1808 10 沧江中学 2244 2000 2150 2200 11 一中附中 1358 1331 1331 1331 12 沧中附小 2505 2506 2477 458 9 13 杨梅小学 1621 1513 1513 0 14 高明一中 2651 2362 2651 2651 2022 年 12 所学校 15 广二师高明 附校(初中 部) 1930 1930 1930 1930 广二师高明 附校(小学 部) 1374 1374 1374 0 16 更合中学 1483 1475 1475 1475 17 东洲中学 1004 1004 1004 1004 18 德信实验学 校 1891 1862 1862 0 19 西安小学 723 723 723 0 20 更合中小心 1377 741 1377 0 21 合水小学 1098 520 1098 0 22 新圩小学 424 201 342 0 23 千禧小学 270 270 270 0 24 明城小学 1783 1783 1771 12 25 崇步学校 832 832 832 0 注: 1.各学校以上就餐人数仅供供应商投标参考,具体就餐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2.除上述 25 所学校外,采购人在配送服务资格合同期满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加 或减少有配送需求的学校数量,以采购人书面确认为准。 一、★报价要求、单品结算单价与结算金额: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时投标费率报价有效报价范围:100%≥投标费率≥0%,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 位;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费率由各供应商自行报价。结算时单品结算单价为单品基准单价格乘以投标费 率计算。 单品结算单价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检验检疫费、质量检测费、 配送运输费、 包装费、装卸费、搬运费、不合格货物的退换费用、人工费(社保、节假日慰问金等)、 运营、保险、验收、售后服务、税费、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 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将以上费用全面考虑。 采购人不支付除货款以外的任何费用(因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学校和供应商双 方实行各付各税原则)。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10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相应的责任与损失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因履行本合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学校师生人身损害 的,供应商承担连带责任。 (二)单品结算单价 1、单品基准单价: 单品基准价以每月 15 日(遇节假日顺延)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中《农副产品价格查询》 栏目公布的《各区农副产品价格》中“今日平均”所公布的价格为准,个别品种价格没有公布的 以由采购人、学校代表和供应商代表等共同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市场、午阳市场、莲花市场等就 近主要市场,对该品种询价并得出当天该品种的市场平均单价,作为当月结算基准价。具体询价 商店由采购人指定,市场平均单价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书面确认。 2、单品结算单价: 实际供货单品结算单价=单品基准单价×投标费率 例如:某中标供应商投标费率为 95.00%,某食材基准单价为 40 元,实际供货单品结算 单价=40 元×95.00%=38.00 元。 (三)结算金额 学校与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为各单品应结算金额之和。即供货单品结算单价×单品供 应量之和。 二、★付款方式 (一)货款实行按月结算,学校在每月 5 日前对数、20 日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通 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上一个月实际发生的款项(若上月无发生支付违约金的情形的)直接 支付到协议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指定银行帐户(由于银行更改账号、单位变更等原因确需 更改的,要重新以书面形式备案,附上有关证明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货款结算前,供应商需及时提交以下票据和材料: 1、供应商在高明区内开具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合同乙方名称一 致。 2、学校验收合格的收货确认清单。 三、★学校选择中标供应商方式: 学校现有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合同到期或经双方协商解除原合同后,学校依据内部管 理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各包组的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需求,经采购人确认名单后,学校与 供应商签订《配送服务协议》,由该供应商提供相应食材配送服务。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终止 (一)中标后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配送服务资格合同》,授予供应商配送服务资格。 各学校依据自身需求及采购人的内部指引确认供应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配送服务协议》 (服务协议签订时间、服务期限、采购品目等),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履行配送服务。 11 《配送服务资格合同》和《配送服务协议》的签订并不代表业务量的发生。采购人、 学校和代理机构无义务、也无责任保证每个供应商获得业务的规模。 (二)供应商不得将中标资格及委托权限擅自向任何第三方出借、委托、分包或转让, 否则学校有权终止配送服务协议,采购人根据学校反馈,有权解除配送服务资格合同,终 止供应商的配送服务资格。 (三)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及各学校的各项涉及《配送服务资格合同》和《配送服务 协议》规定。 (四)供应商配送服务过程发生违约,触发配送服务协议、配送服务资格终止条款的, 《配送服务资格合同》和《配送服务协议》自动解除。 (五)供应商申请解除/终止配送服务协议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履行 完服务协议约定的义务后,双方签订解除协议。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因素申请解除/终止配送 服务资格合同的,须向采购人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履行完配送服务资格合同约定的义 务后,双方签订解除协议。 供应商未获得学校、采购人同意而擅自不履行配送服务义务的,按被撤销配送服务资 格处理,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明区教育部门及各学校食堂供应商的投标。 五、履约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供应商须按 10000 元/包组,向签订配送服务协议的学校 提交履约保证金。 (二)交纳时间:供应商按学校书面通知约定的时间、账号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扣减或退还: 1、扣减:供应商违约,学校按照约定扣减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必须在 3 个工作日内补 充足额,若供应商不按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学校有权在支付货款时扣减;供应商逾 期 10 个工作日未补足,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配送服务协议并上报我科记录在案,学校不予 退还供应商所缴纳履约保证金; 2、退还:供应商无违约责任、无任何不良记录、无违反犯罪行为的,学校将于合同期 满后 30 个自然日内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六、★考核与违约 (一)考核 1、考核标准与程序: (1)考核细则见附表。配送服务资格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 分考核指标,在下一学年开始前公布(依据上级指示紧急调整的除外)。 (2)考核程序:学校次月 10 日前对供应商进行上月月度考核,经供应商确认后双方 各留存一份,同时报送给采购人留档。供应商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在 3 日内提交书 面异议函和相应证明材料,学校复核;复核结果供应商仍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申诉, 以采购人认定为最终得分。 为避免供应商滥用异议权,同一个服务周期,供应商异议不成立次数达到三次,采购 12 人暂停该供应商配送服务资格二个学期,严重者终止供应商配送服务资格合同。 2、考核结果应用: 若每学期月度考核分数均在 90 分或以上,提请采购人内部通报表彰; 若月度考核分数在 70 分-79 分,供应商限期整改,记录在案; 若月度考核分数在 60 分-69 分或同一学期内出现二次月度考核分数在 70 分-79 分的, 结果确认之日起停止服务协议; 只退还 50%履约保证金。学校另行选择供应商; 若月度考核分数在 59 分以下或出现重大事故、严重违规违法事件,结果确认之日起停 止服务协议,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采购人终止供应商服务资格并在辖区内通报,被 撤销资格的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明区教育部门及各学校食堂供应商的投标。 (二)一般违约 供应商在履行配送服务资格合同或配送服务协议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视为供应商一 般违约,按约定扣分扣减履约保证金等处理: 1、出现月度考核指标内容,未到达严重违约,解除配送服务协议或终止配送服务资格 合同的情形; 2、食材发现存在不利于健康的物质但尚未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 3、食材营养成分非核心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4、食材检测数据合格但存在明显外观缺失或有异味,影响食欲的; 5、运输工具、食材包装材料、容器外观不洁净; 6、超过学校通知签订配送服务协议时间不足 3 个工作日且无正当理由的。 7、没有按时提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校园食品卫生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 副本复印件的。 (三)严重违约 供应商在履行配送服务资格合同或配送服务协议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视为供应商严 重违约,按约定扣分扣减履约保证金等处理外,学校有权解除配送服务协议、采购人有权 终止该供应商配送服务资格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被采购人被撤销配送服务资格 的,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明区教育部门及各学校食堂供应商的投标。 1、供应商超过学校通知签订配送服务协议 3 个工作日以上,经采购人通知无正当理由 的或无故推托或拒绝接受学校委托,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终止该供应商配送服务资格合 同。 2、供应商在履行配送服务资格合同或配送服务协议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达到 严重违约,学校或采购人解除配送服务协议或终止配送服务资格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 退还;被采购人被撤销配送服务资格的,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明区教育部门及各学校食堂供 应商的投标。 (1)供应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或暂停 13 其相关资质、限制其市场准入资格等处罚的; (2)供应商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查处或拒绝接受相关部门 监督和检查的; (3)供应商与他人串通,向采购人、学校主管人员或验收货人进行物质、金钱行贿的,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4)供应商违反了诚实信用,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伪造、假借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 段误导或欺骗采购人,取得供应商资格; (5)供应商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的; (6)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不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或非法泄露学校信息或违反保密规 定的,造成严重后果的(造成学校或第三人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 责任); (7)供应商月度考核结论触发解除条件的; (8)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七、供货流程与配送要求 (一)订单与订单确认: 学校提前一天(原则上下午四点前)以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向供应商发出订货通 知单,供应商应在 20 分钟内响应。 因季节问题,订单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难以完全满足需求的,供应商应马上与学校 沟通,对订单适当调整。如无法协商一致,学校上报采购人参照同时期其它学校需求裁定, 并记录在案,作为对供应商履约能力、履约态度以及学校作风考评依据之一。 订单确认后,供应商须按照学校约定的时间(原则上每天送货时间相同,特殊情况需 要变更送货时间的,学校另行通知)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学校临时配送要求,供应商须在 120 分钟内完成。 (二)配送参考时间 包组四、五食材配送的,供应商每天早上 06:30 之前把所需食材送达,并提供供货清 单。如不符合验收要求一律退货,应当在当天上午 07:30 前完成补充或更换所需品;同时 提供包组二、三的食材配送的,供应商可一并配送。 单独提供包组二、三的食材配送的,供应商每天早上 07:30 之前把所需食材送达,并 提供供货清单。如不符合验收要求一律退货,应当在当天上午 08:30 前完成补充或更换所 需品。 具体配送时间以配送服务协议约定为准。供应商须按约定时间配送。除不可抗力外, 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未按约定时间供货的,按月度考核处理。 (三)配送 1、每次配送,供应商须委派不少于一名员工及不少于一辆配送专车。配送员负责每次 采购货物的运输、过秤,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 14 准; 配送车辆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证照具备齐全,且为食品运送专用车辆。配送车辆 须保持清洁卫生,并做好消毒措施,每天做好车辆运输配送、清洁消毒记录,确保食材在 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进入校区的配送车必须为已在学校登记备案车辆。 肉类、冻肉类食材必须优先选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并附置吊挂设施。应当有 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 卸货要求:所送达的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 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 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配送人员须具有有效的身份及健康证明文件,并事前向学校备案;配送过程须穿着便 于辨认的工作服,配戴工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劳动和卫生等防护用品。 2、如因货品质量问题需退货或因验收不足部分,中标人需在 1 小时内进行第二次供 货,以确保学校货物需要; 3、品种和数量以学校与供应商确认的为准,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合同条款要求,否则, 学校有权拒收。 (四)验收要求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学校和供应商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 准备,并对食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 —过磅(清点)—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 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双方签名确认; 4、学校经办人签收的同时,将随机抽取一份封存并做好相关的标识记录,供应商配送 人员对此应予以确认,该封存食物封存时间将不少于 48 小时,且作为供应商所配送的食物 品质依据之一,以备今后核查; 5、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按前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6、整批食品无或缺少《溯源标准及要求》中提及的相应票证的全部退货; 7、对缺斤短两的按实际缺少重量进行扣减,对含水量超标的作退货处理;验收称量误 差不超过 5%,多出部分由供应商自行带回; 8、有关大米、大批量统一包装同种食品重量的,在当供货批次中随机选择 1-3 袋进 行称重;以每袋称重之和的平均值作为当供货批次的抽查重量; 9、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 质、有毒对身体产生不利影响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水产品中发现河豚 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一经发现,学校按约定处理; 10、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学校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 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 15 货的,供应商以不影响货物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 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予退还供应商)。 (五)权利瑕疵担保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来源合法。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供应商且不存在任何未曾向学校透露 的担保物权或被查封等权利瑕疵。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 4、涉及供应商提供食品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6 附件: 月度考核表 供应商名称: 序号 项目 扣分事项 分值 1 质量要求 相应批次的食材未能提供对应合格检验证明或合格证明但在学校 使用前能证明食材合格的,每次扣20分 食品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承诺的要求,但在学校使用前 能弥补且不影响学校当餐次供应的,每次扣5分;影响学校当餐次 供应的,每次扣10分 不及时了解市场信息,提供社会反响大的食品,每次扣3分 无法向学校提供上游企业票证,无法保证每批次进货能溯源,每次 扣5分 未按照标准严格采购,出现次、差、来历不明货物,每次扣10分 学校因食品质量而拒收货物,每次扣3分 2 配送要求 配送车辆、实际运输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每次扣3分; 车厢内有异味、不整洁每次扣5分 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供货,不影响学校当餐次供应的,每次 扣5分;影响学校当餐次供应的,每次扣20分 实际配送食品少于订购数量,不能及时补充但不影响学校当餐次供 应的的,每次扣5分;影响学校当餐次供应的,每次扣20分 高危易腐食品应未采用冷冻(藏)方式配送、配送车辆内的食品没 有包装或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容器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 有关规定,送货单没有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 送货单出现涂改,标记不清的情况的,每次扣2分 实际配送的食品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不符,未能及时更换的,但 不影响学校当餐次供应的的,每次扣5分;影响学校当餐次供应的, 每次扣20分 人员没有出示健康证,没有穿着工衣和配戴经学校确认的工作胸卡 的,每次扣3分 配送车进入校区后车速超过15km/h,每次扣5分 没有建立供货团队负责对学校食堂供货,扣3分 没有按照学校要求将食品送到指定地点,每次扣1分 17 序号 项目 扣分事项 分值 3 安全生产管 理要求 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或没有按相关职能部门规定操作,每次扣5分 4 纪律要求 配送时提供虚假资料或没有按时提交满足要求的《校园食品卫生责 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复印件的,每次扣15分 5 诚信服务 被投诉产品来源不满足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并经查证属实,每次扣 10分 拒绝学校提出的合理服务要求,每次扣3分 6 满意度要求 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被通报批评1次扣5分 7 现场调查 不能提供考核小组要求的材料,缺1份扣1分 学校食堂考核小组对现场查验食品及设施,通报批评1次扣3分 8 其他 有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它非严重违约事件的,每发现 1 次, 需结合上述违约类别,每次扣 5 分 发生以下情况,每次扣40分: 1.食材检测数据超标准; 2.造成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的; 3.被媒体负面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4.配送服务协议有效期内仓库设置不满足要求的; 5.招标文件约定触发终止配送服务资格或配送服务协议的情形。 扣分分值合计 整体评价(最终得分=100分-扣分合计分值) 考核小组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非常优秀(90-100 分);较好(80-89 分);良好(70-79 分);一般(60-69 分); 比较差(60 分以下) 2.考核小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分管副校长、分管具体负责人、后勤主管、仓管员、 饭堂主管。 18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注:本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中,带“★”号为关键技术指标,若有一项未达到指标要求都将 导致废标;带“▲”号是重要技术指标,如未达到这些指标要求的将会导致严重扣分。 一、★食品质量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安全承 诺书》。 (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承诺,在配送服务协议有效期内购买保额不少于 500 万 元的《校园食品卫生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 承诺函格式自拟,但须涵盖上述内容并加盖投标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不提供 或者不满足要求导致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的,为无效投标。 配送服务开始前,中标人须满足上述要求的《校园食品卫生责任保险》、《食品安全 责任险》复印件给采购人和学校备案;不提供或者不满足要求的,视为中标人违约。 (三)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有的食品不得含有转基因,且所有食品的质量安全符合国家 食品安全的规定,并在每次供应食品时向学校出具由质检部门提供的相应批次的检验报告。 供应商的所有食品还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学校主管部门及 其他职能部门有权对食品的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溯源标准及要求 食品溯源要求。供应商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直接接触 食品相关产品(包装材料)、预包装食品要有以 SC 开头的生产许可证号,生产食品的源头 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招标文件要求对食品的 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并提出验收的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 量标准,则需由供应商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为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的目的,从源头上治理学校食堂食品隐患,优先采购已纳入“国家食品(产品)安全追溯 平台(http://www.chinatrace.org/)”的重点品种(白酒、大米、小麦粉、肉制品、食 用植物油和桶装水),供应商要严格按照“溯源标准”提供票证,做到货到票证到,并将 票据原件交学校饭堂存档备查。验收中无票证、货与票证不相符的以及要素不全的,学校 有权拒收,溯源的标准如下,如有最新规定,则遵从最新规定: 票证要求 食品种类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 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产品票证要求 肉类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三证合一)、《食品 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 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 品经营企业)。 1.每批次食品提供《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 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 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贮存 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适用); 2.鲜肉类均为定点屠宰场(厂)经检疫和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 宰场(厂)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动物检 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格证》; 3.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 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 19 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 蔬菜瓜果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三证合一) 1.蔬菜农药残留含量未超过食品安全标准 限量检测报告; 2.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 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 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 粮油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生产相关产品企业) 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 品生产企业)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及《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 一)。 1.每批次食品提供《出厂检验报告》; 2.每年两次提供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出具《检验报告》(监督抽检); 3.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 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 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 4.优先采购高明区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 的食品,并且能在微信小程序“条码追溯” 中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 副食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三证合一)、《食品 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 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 品经营企业)。 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 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 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 二、各包组具体要求: (一)包组一:早餐 1、本包组配送服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早餐供应,供应时间一般为每周星期一至星 期五,学校有特殊安排的,按照学校安排执行。具体配送品种、配送时间要求等由学校与 供应商协商。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 法》,必须保证供应新鲜;不得加工隔餐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3、供应商企业内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条款,并接受卫生监督部 门的督查,配餐工作人员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掌握有关食品卫 生的基本要求,并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服务(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所有配餐人 员不得有传染性疾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 4、供应商制作早餐使用的米、食油、调味料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对所购原料按食品 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做好农药残留检验工作。应当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在学校设置冰箱, 将留样食品冷藏保存四十八小时以上,以备追索与查验。 5、响应国家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保障知情权,供应商须建立追溯 系统,有效确保生产经营各环节数据信息公开透明、真实可靠、可溯源。 20 (1)加强对食品安全质量的监管和预警机制,建立食材溯源监管系统。 (2)满足人员资格管理要求(健康证、食品安全员等级)。 (3)建立营养管理系统,完善食物成分与人群健康监测信息。 6、供应商的配送车辆需要消毒达标,避免污染,并满足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配 餐车辆的相关要求。 (二)包组二:粮油 1、质量要求 (1)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 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并根据 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 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 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 (2)要提供 SC 认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的产品检 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完整,标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且标明货物名称、规格、生 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等在交货后二个月内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供应 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货物给学校。 2、执行标准: (1)大米 ①执行标准:GB1354-86 GB2715-2005/ GB1354—2009 国家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 剂。 ②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粒≤3.5% (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③GB1354—2009 国家标准: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铅(以 Pb 计) mg/kg ≤0.2 汞(以 Hg 计)(以成品粮计) mg/kg ≤0.02 无机砷(以 As 计) mg/kg ≤0.15 六六六(以成品粮计) mg/kg ≤0.05 21 滴滴涕((以成品粮计) mg/kg ≤0.05 黄曲霉毒素 B1 ug/kg ≤10 (2)油 ①执行标准:SB/T10292-1998《食用调和油》国家标准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透明度 ----- 透明 气味、滋味 ----- 气味、口感较好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 ----- 黄:≤40;红:≤5.0 水分及挥发物 % ≤0.10 杂质 % ≤0.10 酸价 MgKOH/g ≤1.0 过氧化值 Meq/kg ≤12 烟点 ℃ ----- 冷冻试验(℃冷藏 5.5h) ----- ----- 22 ②GB1534-2006《花生油》国家标准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一级 二级 折光指数(40℃) 1.460—.465 比重(20℃对 20℃水) 0.914-0.917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25.4mm) ≤黄 15;红 1.5 ≤黄 25;红 4 气味,滋味 具有花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透明度 澄清、透明 酸值(KOH)/(mg/g) ≤1.0 ≤2.5 水分及挥发物/(%) ≤0.10 ≤0.15 不溶性杂质(%) ≤0.05 ≤0.05 加热试验(280℃) ≤0.05 ≤0.05 溶剂残留量/(mg/kg)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过氧化值/(m mol/kg) ≤6.0 ≤7.5 羰基价 ≤20 ≤20 黄曲霉素 B1/(μg/kg) ≤20 ≤20 砷(As/(mg/kg) ≤0.1 ≤0.1 注:以上标准如有更新,按最新的标准执行。 (三)包组三:副食品 1、质量要求 (1)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虫蛀结块挂丝、杂质异物、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 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具有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或 霉味(变)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2)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 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 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 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 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 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3)固态调味品无结块、异物,有纯正的香味和鲜美滋味; (4)酱油的颜色应呈红褐色、棕褐色、有光泽而发乌,不应有沉淀物或染物,有一股 浓烈的酱香味,味道鲜美; (5)食醋应透明澄清,浓度适当,没有悬浮物、霉花浮膜。优质食醋要求为琥珀色或 23 红褐色或红棕色,醋香浓郁,无其它异味,醋酸度虽高而无刺激感,酸味柔和,稍有甜味, 不涩,无其它异味。 (6)酱类产品包装标识完整和标明有氨基酸态氮含量高低,要有储存条件,无“胀包” 现象。色泽应为红褐色或棕褐色,有光泽。香气浓郁,有酱香和酯香,无不良气味。鲜味 醇厚,咸甜适口,无酸、苦、涩、焦糊等异味。黏稠适度,无外来杂质。 (7)依法需要提供 SC 认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产品,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组 织的监督抽检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完整,标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且标 明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等。 2、主要使用副食品(以学校具体需求为准)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生抽 2 柱候酱 3 味椒盐 4 老抽 5 海鲜酱 6 醋/醋精 7 蚝油 8 辣椒酱 9 米醋 10 浙醋 11 陈醋 12 鱼露 13 头曲酒 14 玖瑰露酒 15 花雕酒 16 西红茄汁 17 辣椒油 18 吉士粉 19 鲍鱼汁 20 沙糖 21 生粉 22 糯米粉 23 粘米粉 24 黄牛油 25 猪油 26 盐焗鸡粉 27 阳江姜豆 28 鸡粉 29 味精 30 碱盐 31 卤水汁 32 豆瓣酱 33 桂花急汁 34 美极鲜味汁 35 腐乳 36 /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大花生米 2 黑木耳 3 干辣椒粉 4 黄豆 5 散装粉丝 6 茴香 7 眉豆 8 意米 9 云耳 10 扁豆 11 干淮山 12 蜜枣 13 乌豆 14 莲子 15 白芝麻 16 绿豆 17 红豆 18 椰容 19 无沙紫菜 20 霸王花 21 干尖椒 22 白木耳 23 金针菜 24 马蹄粉 25 胡椒粉 26 干海带 27 生地 24 3、主要使用副食品执行标准 (1)调味品执行标准: ①GB-18187-2000 标准《酿造食醋》 28 花椒 29 当归片 30 熟地 31 干香菇 32 红枣 33 白冰糖 34 支竹 35 党参 36 黄、红片糖 37 白果肉 38 草果 39 胡椒粒 40 虾米 41 丁香 42 桂皮 43 陈皮 44 枸杞子 45 香叶 46 南北杏 47 干腐皮 48 国产食粉 49 干沙姜 50 无花果 51 食粉/盒 52 干瑶柱 53 甘草 54 黄姜粉 55 沙参 56 豆蔻 57 沙姜粉 58 南姜粉 59 冬菜 60 豆沙/桶 61 莲蓉 62 椰子酱/汁 63 蛋糕油 64 老干妈 65 依仕 66 香麻油 67 花椒油 68 橄榄菜 69 白菜干 70 罗汉果 71 榄角 72 八角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总酸(以乙酸计) g/100ml ≥3.50 菌落总数 Cfu/ml ≤10000 大肠菌群 MPN/100ml ≤3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 不得检出 苯甲酸或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 g/kg ≤1.0 山梨酸或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 g/kg ≤1.0 胭脂红 g/kg 不得检出 苋菜红 g/kg 不得检出 诱惑红 g/kg 不得检出 25 ②GB-18186-2000《酿造酱油》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 g/100ml ≥0.40 细菌总数 Cfu/ml ≤30000(适用于餐桌酱油) 大肠菌群 MPN/100ml ≤3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 不得检出 苯甲酸或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 g/kg ≤1.0 山梨酸或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 g/kg ≤1.0 胭脂红 g/kg 不得检出 苋菜红 g/kg 不得检出 诱惑红 g/kg 不得检出 黄曲霉毒素 μg/L ≤5 罗丹明 B mg/kg 不得检出 ③Q/JAMMY 01-2007《固态调味料》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苯甲酸或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 g/kg 不得检出 山梨酸或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 g/kg 不得检出 ④Q/GZZMZ 2-2008《半固态调味料》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菌落总数 Cfu/ml ≤30000 大肠菌群 MPN/100g ≤3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 黄色葡萄球菌) ----- 不得检出 苯甲酸或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 g/kg ≤1.0 山梨酸或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 g/kg ≤1.0 罗丹明 B mg/kg 不得检出 ⑤SB/T 10005-2007 《蚝油》;Q/GZZMZ 3-2008 《液体调味料》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26 注:以上标准如有更新,按最新的标准执行。 (四)包组四:肉类((含生鲜肉、冻肉))、水产品(含鲜活水产品、冰冻水产品) 1、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2、所供食品必须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 标准。 3、每批鲜猪肉、猪骨、牛肉等肉品是佛山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 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并注明保鲜期,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动物检疫合格 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 4、所有食品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按照有关规定,供应商必须清晰地列出 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SC 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5、家禽类产品按照国家标准采购。 6、对食品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种类:生鲜肉、鱼类、家禽类、冻品类、熟食类。 7、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5%, 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 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8、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 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 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9、所有肉类、水产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指标,须提供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并符 合以下标准: 样品类别 项目 指标(mg/kg) 限量标准 菌落总数 Cfu/ml ≤2000 大肠菌群 MPN/100g ≤3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 不得检出 苯甲酸或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 g/kg ≤1.0 山梨酸或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 g/kg ≤1.0 安赛蜜 g/kg ≤0.5 糖精钠 g/kg ≤0.15 甜蜜素 g/kg ≤0.65 27 水产品 孔雀石绿 不得检出 农业部公告第235号 氯霉素 不得检出 农业部公告第235号 呋喃它酮代谢物 不得检出 农业部公告第235号 呋喃唑酮代谢物 不得检出 农业部公告第235号 呋喃西林代谢物 不得检出 农业部公告第560号 呋喃妥因代谢物 不得检出 农业部公告第560号 畜禽 兴奋剂 不得检出 农业部公告第176号 氯霉素 不得检出 农业部公告第235号 磺胺类(总量) ≤0.100 农业部公告第235号 注:以上标准如有更新,按最新的标准执行。 (五)包组五:蔬菜瓜果 1、所有蔬菜瓜果均来自蔬菜生产基地。 2、所有蔬菜瓜果必须符合卫生质量指标,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 3、所有蔬菜瓜果在交付学校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可食用率达到 95%以上。 4、学校使用速测设备检验蔬菜农药含量,如含量超标要求供应商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同时学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检测的同时,要从每批次每种食材中随机抽取一份封存并做 好相关的标识记录,并要求供应商予以确认,该封存食物封存时间应不少于 48 小时,以备 核查。 5、对食品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种类:叶菜类、瓜果类、根菜类、薯芋类、豆类(不得供应四季豆、鲜黄花菜、 野生蘑菇、发芽土豆)、葱蒜类、水生菜类、芽苗类等。 6、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 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 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28 铅(以 Pb 计) ≤0.2 砷(以 As 计) ≤0.5 氟(以 F 计) ≤0.5 硝酸盐(以 NaNO₃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₂计) ≤4 7、具体感观要求: (1)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 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2)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 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3)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 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4)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 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29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30 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序号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包组一:人民币 100001.00 元 包组二:人民币 200002.00 元 包组三:人民币 100003.00 元 包组四:人民币 200004.00 元 包组五:人民币 200005.00 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保证金提交的相关凭证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投标保证金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见索即付的保函 方式等非现金方式提交(注:支票、汇票、本票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出具)。 3.1 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1.1 账户: 银行开户名: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桂平支行 帐号:44050166727300000012 (温馨提示:周末及节假日银行一般不办理对公业务,请提前办理) 3.2 以支票、汇票、本票非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标现场由采购代理 机构签收。 3.2.1 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支票或汇票或本票等相关票据原件(票据 复印件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且票据的剩余有效 期须不少于 5 日。 3.2.2 投标保证金的支票、汇票、本票填写的户址: 支票、汇票、本票的收款单位名称: 银行开户名: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桂平支行 帐号:44050166727300000012 3.3 以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 独提交保函原件(保函复印件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 3.3.1 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及担保公司保函,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业金 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等(以下统称保证人)出具。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分行、 支行以上银行;专业担保机构是指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 31 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 3.3.2 投标保函应是“见索即付”保函,须采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规定 的格式(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应注明投标项目的名称, 保函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函有效期应满足投标有效期要求,载明保证 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详细地址,并加盖保证人公章。投标保函保证金额: 同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3.3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投标保函的查验、 保管和退还。 3.3.4 递交要求:供应商采用投标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保函纸质原件应使用 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单独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封套上须注明“投标保 函”字样,载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供应商名称和供应商地 址,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开标会 上开启投标保函纸质原件密封封套。 3.4.5 采购代理机构取得投标保函纸质原件后,应对投标保函是否采用市政务 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以及投标保函载明的供应商、投标项目、保函 金额、保证有效期等内容进行形式核验。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提交投 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 购代理机构应在保存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后予以退回,并记录退回原因。 3.4.6 供应商和保证人对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供应商提交虚假保 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 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4.7投标保函有效期须自出具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持续有 效。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4.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退还时间:在成交公告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依据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凭证中的信息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4.2.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退还时间:在成交公告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供应商凭授权委托书自行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回开标当日递交的支票 或汇票或本票。 4.3.采用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 32 的退还: 退还时间:在成交公告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供应商自行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回投标当日递交的投标保函;若投标 保函有效期满后 1 个月内未领回的,则由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处理。 2 中标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定额服务费: 包组一:人民币 4000.00 元/家 包组二:人民币 6700.00 元/家 包组三:人民币 4000.00 元/家 包组四:人民币 6700.00 元/家 包组五:人民币 6700.00 元/家 3 中标服务费支付 缴交 要求 中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缴款通知书》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4 统一结算币种 均不计息以人民币元结算。 5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90 天,中标单位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之日。 6 投标文件数量 一份正本、六份副本;投标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唱标 信封一份(必须密封完好)、电子文件一份。 7 产品原产地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为本国产品。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允许进口产品。 8 实物样品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见《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9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0 有关资质荣誉证 书有效期要求 (1)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荣誉证书均须有效。 (2)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 (3)如证书没有有效期且该资质未被取消的,则视为仍在有效期内。 (4)有关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证书如有最新的行业管理规定或政策文件要求的, 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11 项目论证情况 本公开招标文件不需经过专家论证。 33 12 中标供应商数量 包组一:10 家(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前 10 名的中标供应商) 包组二:10 家(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前 10 名的中标供应商) 包组三:10 家(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前 10 名的中标供应商) 包组四:10 家(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前 10 名的中标供应商) 包组五:10 家(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前 10 名的中标供应商) 13 授权代表须知 供应商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 代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授权书》原件。 14 采购信息发布网 站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网站、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 15 有效通知载体 本项目相关信息和内容一经在本项目法定网站公告,则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 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须及时登录上述网站获取与本采购项目相 关的所有信息。 16 质疑受理机构及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机构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 13 号 联系人:彭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282313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7:30) 2、采购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分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 803 号丽日名都 9 座 01 铺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257577、88824555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7:30) 34 一、 概念释义 1. 采购适用法律 1.1 本次采购参照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 释义 2.1 政府采购的政策目标: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保护环境、节能减排、支持自主创新、扶 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2.2 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项目公告、公开招标文件以及公开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 系列文件。 2.3 采购过程:是指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中标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布、 开标、评标、澄清等各个程序环节。 2.4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分公司(简称采购代理 机构),是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组织实施整个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身份 出任评委会成员。 2.5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 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义 务、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2.6 供应商:指领购罗本次采购活动招标文件,并按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自然人。 中小微企业: (1)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标准进行划分;符合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 要求,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 物,但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供应商才能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中型、小 35 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7 中标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 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3.1 合格的供应商: 3.1.1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 行政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根据《广东省行政 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较大数额罚款是指是指对公民处以 5000 元以上罚款,对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 万元以上罚款。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在 全国范围内生效。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 供应商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从事政府采购业务。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1.2 供应商须在中国大陆境内经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合法注册登记(自然人除外),符合政府采 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必备条件,于本文件指定时效内均能满足投标资格及相关重要要求。 3.1.3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如有)后, 成为本项目的合法供 应商。 3.1.4 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资格 性审查、评标委员会评定的符合性审查结果为准。 3.1.5 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且准确有效,如发现自身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 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出现多家投标供应商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将 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36 3.2 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3.2.1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且没有不利于项目 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实质性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涉及的商务技术 要求中的各项带“★”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满足的要求。 3.2.2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 和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投标文 件出现重大偏离或保留,投标文件不满足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无效。 轻微偏离: 是指投标文件能够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 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 公平的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于)和正偏离(优于)。 4. 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 4.1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 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 商承担。 4.2 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其他所有资料, 供应 商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 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 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 4.3 不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可认定为无效投标行为,对其提供的货物、工程和伴随服 务,采购人拒绝为其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二、 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说明 5.1 本文件是采购方阐明所实施的采购项目内容、投标规约等综合性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 件、评审结果、合同书和相关承诺确认文件,均作为约束当事人行为的重要标准,各方当 事人均应以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商业诚信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义务。 5.2 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 应以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否则,以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5.3 本文件由电子文档制作,它由:招标公告、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知、合同书范本、投 标文件格式共五部分组成。 5.4 招标文件中重复描述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均以文件中首次对该内容描述为准。对招标 37 文件中描述有歧义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 供应商。 5.5 本文件的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5.6 本文件的佛山市:是指包括禅城区、顺德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共五个行政辖区。 5.7 招标文件的答疑与澄清: (1)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理解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如有任何疑问经向采购方咨询后仍 无法解决,应最迟在投标截止前 15 天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以书面形式及时予以回复或在项目法定公告网站发布形式回复。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 无异议。 5.8 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 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正内容将在项目法定公告网站发布更正公告。 (3)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已报名项目信息,对已发布澄清修正的项目应及时查看更正公告。 (4)招标澄清修正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发布, 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5.9 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补充文件一经确认后与主体源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项目法定公 告网站发布后均视为知悉无疑并依照最后确认的文件执行。一切要约承诺未经合意缔约方 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转让。 5.10 采购方约定对个别产品需要制造商出具技术服务或经销代理资格等证明书时,签证方必须 是合法的生产制造企业 或 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直辖专属机构。签证方须 同时负有监督管理供货渠道,确保产品质量和伴随的售后服务,履行相关连带责任和义务。 签证方不得滥用职权借此采取限制、排斥等手段设置投标障碍,人为破坏公平竞争和扰乱 政府采购秩序,一旦受到举报,则其机构及个人须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5.11 对各类参数、条款事项中标注“★”号项为不可负偏离的重要参数要求,在投标响应中须 完全实质性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负偏离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5.12 未有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 5.13 答疑会及踏勘现场 (1)对于有计划举行项目答疑会时,投标单位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等须按时出席,主办方将 围绕招标文件的内容现场澄清、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对个别内容确有必要作澄清修正 时,采购方将按照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集中统一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各供应商 收悉后须及时予以确认。 (2)供应商出席答疑会及踏勘现场的费用、过失责任及风险均自行承担。 (3)对未有计划举行项目答疑会时,供应商应及时主动向采购人了解项目详情。 38 三、 投标文件说明 6. 原则 6.1 投标文件应突出重点,精简扼要。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 弄虚作假或违背诚信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6.2 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投标而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 供应商及其他当事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7. 投标文件的组成与制作要求 7.1 投标文件由资格性文件、评审内容索引、商务部分、技术部分、附件共五部分组成,具体 按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以 A4 版面统一编制。 7.2 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 文译注。 7.3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单位法定名称章,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 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署(评标委员会仅依赖于供应商最基本的商业诚信,无义务和责 任去核定是否为当事人签署,非当事人签署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7.4 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荣誉证书均须有效;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 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有效期且该资质未被取消 的,则视为仍在有效期内。有关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证书如有最新的行业管理规定或政策文 件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7.5 投标文件正本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不同内容部分之间应明显分 隔,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 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 正本为准。 7.6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 有效。 7.7 投标文件密封包应包含正本、副本(正本与副本可分开密封,也可全部密封在一包内)。 唱标信封密封包应包含《保证金声明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或 U盘)。投标文件、唱标信封同时递交。包装文件的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 签名,每一份投标文件上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 密封封口牢固可靠且不会出现松脱、开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8 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统一按“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填写标贴。 7.9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 有报价。 39 8. 投标报价(投标费率) 8.1 任何报价是以供应商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到预期 设计功能和常规使用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 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 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 8.2 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时 须作出重点说明,详述其理由和依据。 8.3 在投标时间截止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任何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此报价将作为评审的重要 依据之一,但并不是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唯一依据。 9. 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9.1 投标保证金:对约定需要交纳保证金时,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 (1)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形式和时间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重要须知事 项前置表”。 (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响应。 (3)若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时应确保于《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规定的保证金缴纳 截止时间到达指定的银行帐户(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 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予以拒绝。 (4)退还说明:在中标公告发出后的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政府采 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保证金声明函中选择保证金利息与保证金退还手续费支付方式。不选择的,默认 选择方式 1: 方式 1: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利息用于支付保证金退还手续费,代理机构无息退还全额投标 保证金; 方式 2: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支付相应保证金利息,代理机构退还扣除保证金退还手续费后投 标保证金余额。 9.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其保证金退还按以下约定处理: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所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予以退还。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或放弃成交资格的,其保证 金不予退还。 11.3 中标服务费:详见《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约定。 10. 投标有效期 40 10.1 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供应商止不少于 90 天,中标单位投标有 效期则顺延至项目完成验收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 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1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其 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不同意或拒绝延期的供应商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保证 金将予以退还。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2. 拒绝接受参与投标的情形: 12.1 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参与投标; 12.2 不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2.3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 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五、 开标会 12.4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主持开标会,邀请供应商、采购人等有关 代表参加。供应商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授权书》原件。 12.5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宣布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宣布项目流标,不再进行后续开标程序;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时,进入开 标程序。 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 其他内容。其他供应商如有异议,须在相关文件开启前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前述代表检查 结果。任何密封性文件的包装,均以不会损害各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合格标准。对于 构成直接、明显的侵权行为和事实时,侵权者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对于已开启拆封的投标 文件,无论中标与否,采购代理机构一概不予退回。 12.6 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名称、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进行公布。 12.7 供应商授权代表确认时身份后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 41 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 资格审查及评标 13. 资格审查及评标依据 13.1 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赖于供应商最基本 的商业诚信和所递交投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额外主动寻求外部证据,不受与本项目无直 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13.2 有效供应商家数核定标准及同品牌投标处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 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 商,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 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 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 作为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 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14. 资格审查 14.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供应商资格”的规 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项目不进入评 标环节,作废标处理。 14.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资格审查时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1)信用记录查询: ①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②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日当天,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截止时点以查询页面显示的查 询时间为准。 ③ 结果留存:采取保留纸质网络打印件、网页查询截图或其相关复印件的方式做好信用 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信用记录的使用: ① 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2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5.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审工作要求 15.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相关评 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须具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前从相关专 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15.2 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评审回避的相关规定。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16.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推荐评审结果。 17. 评审期间,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招标文件中一些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重要内容 (包括带“★”项)进行现场临时修改调整,也不得单独与供应商进行联系接触。 18. 各方当事人、专家成员如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理解存有歧义时, 评 标委员会可对这些文件或向有关方面进行查证了解质询,通过集体讨论或表决达成一致处 理意见。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合法公正和有利于项目的安全顺利实施为前提。 19.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0. 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评标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署通过《评标守则》,《评标守则》通过集体会签确认后, 评标委员会成员则统一严格按《评标守则》的规定进行评审。 21. 符合性审查内容: 21.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 43 符合性审查内容:对照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没有出现 重大偏离和保留。实质性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涉及的商务技术要求中的各项带“★”标注 的强制响应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满足的要求。 21.2 符合性审查内容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开标一览表 1.报价未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金额;按报价要 求报价。 采购项目商务要 求条款响应表 2.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的商务要求。 采购项目技术要 求条款响应表 3.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签字、盖章 4.投标文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和提交。 21.3 符合性审查结论以记名方式独立表决,对有过半数评委审定为“不合格”或“无效投标” 者将不进入下一程序。 22. 质询与澄清: 22.1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要求供应商在限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对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均以书 面形式为准,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将作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内容。 22.2 如果供应商授权代表未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或不能提供《投标授权书》原件 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并认同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的决定且无异议。对 此情形,评标委员会应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倾向考虑和作出决定。 23. 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原则及顺序: 投标文件出现差异时,修正原则如下: (1) 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2) 对投标标的的关键、主要内容,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实质性条款不响应处理; (3)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 评审比较和推荐: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和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44 25. 政策性价格折扣: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相应的价格扣除,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分,具体扣除比例详见“评审方法及标 准”。 26. 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合同签订前,采购 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采购代理机 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7. 废标条件与处理 本项目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则对应定作废标: (1)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 符合专业资格条件者或对公开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3) 政府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漏致无法继续评审,或继续评审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 (4) 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 (5) 因重大变故,接采购人通知本项目采购任务取消的。 符合以上第(1)-(5)条其中之一废标条件时,将择日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标理由 和处理决定知会各相关供应商。 28. 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28.1 不符合准入条件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8.2 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预算或分项采购预算或未按报价要求报价或未按招 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有效期不响应; 28.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出现无效印章、签字和失效文件; 28.4 投标文件未对实质性条款响应或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服务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负偏离的; 28.5 投标主体不明确或投标方案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 28.6 投标文件编制与内容严重不符合要求;不按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承诺, 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承诺不满足要求的; 28.7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文件或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评标委员判定供应商的报价说明不合理的; 28.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5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8.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8.10 供应商的主要成员同时出任其它供应商的重要职位,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成员、监事 成员、高级经理或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关键岗位。 28.11 出现了违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28.12 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调整补充内容超出允许规定范围;拒绝、 对抗评标委员会所作的决定或合理要求。 28.13 符合招标文件中载明会导致无效投标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28.14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七、 评审结果确定 29. 确定评审结果 29.1 采购人可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在法定时间内对评审结果进行确 认。 29.2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采购结果确认通知书》送 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9.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 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供应商。 30. 中标通知 30.1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 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0.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30.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1. 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46 31.1 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中标候选供应商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在 采购人愿意采纳下一候选人投标方案,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 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31.2 若没有下一候选人,或采购人不同意采纳下一候选人的投标方案时,则本项目作采购失败 处理。 31.3 若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在评审后被审查发现存有重大偏离、或没有完全实质性响应之 处时,则其中标资格无效,本项目直接作废标处理,替补候选人不得填补。 31.4 放弃中标资格的或由于不良行为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重新采购 的投标。 32. 合同签订、争议与跟踪 32.1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拒绝或拖延签订合同,应 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同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32.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澄清材料及来往确认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和裁定争议的依据, 对这些文件个别条款要约的理解存有歧义、偏差、含糊、疏漏等情形时, 一切以能够实 现项目的功能效果和设计目标为前提,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理解判断为准。 32.3 在不违背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 非实质性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正。 32.4 合同签订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采购管理部门备 案。 32.5 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有必要时可组织邀请监 管部门、专业机构等进行抽检,对有违约或不良行为者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32.6 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约期间有违约过错的一方, 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33. 询问、质疑、投诉 35.1 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35.2 质疑 35.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原件形式当面向采购人或采购代 47 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重 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提交质疑方式:质疑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授权书、身份证明文件及质疑函,到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提交,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后当场出具签收证明, 通过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提交的质疑材料均不予受理。 35.2.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即:供应商对于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仅接受其首次提出的质疑,其后所提出 对于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35.2.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 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 的确切来源,其证据来源必须合法。 35.2.4 质疑函格式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和有关质疑的规定进行。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 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质疑文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若对项目的某一子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子 包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48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35.2.5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 将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5.2.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中 标供应商提出质疑时,质疑函及相关质疑内容的举证材料将转递予被质疑者,被质疑者对举证材 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可公开的内容须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35.2.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答复函可 直接领取、传真或邮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35.3 投诉 35.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有权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3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违规处罚的适用情形 34.1 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 34.2 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的材料或信息; 34.3 在评标期间,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 34.4 恶意串通或捏造事实,对其竞争对手进行诋毁、排挤、攻击; 49 34.5 供应商之间互相串通投标或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34.6 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拒绝或不按期签订合同,违背投标承诺和拒绝、 拖延履行合同义务; 34.7 擅自将合同项目或主体关键性合同义务分包转让他人;小型、微型企业将合同项目分包或 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将合同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4.8 获中标候选通知或公示后,无法如期按采购方要求履行承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重要证明材 料; 34.9 违反政府采购法规,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如实告知原则,扰乱了采购程序; 八、 评审方法及标准 35. 评审方法 35.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与方法,在符合有效投标范畴且最大限度 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 以该项“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 35.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 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评标报告。 36. 权重分配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 25% 45% 30% 商务部分 序号 评审子项 评议内容 分值 1 荣誉称号 自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获得过各级 政府、机关或授权协会颁发荣誉称号的: 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5 2 负面影响 供应商在提供食材配送项目或饭堂承包或配餐服务期间: 从没有出现因供应商责任导致有权机关认定食品安 全责任事故的,得6分; 6 50 曾经出现非食品安全的责任事故的,得3分; 曾经出现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得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不提 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任何时间被采购人查实虚 假承诺,按采购人撤销其配送服务资格处置。 3 供应商业绩 自2017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 间止,以供应商名义独立承接过的食材配送项目业绩或饭 堂承包经验或配餐服务经验的: 每提供1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6 4 满足服务需求 设备设施 根据各投标人经营场所情况、卫生设施进行评审: 优:经营场所整洁有序;物品堆放统一规整、整洁有序; 卫生设施、设备齐全的,得8分; 良:经营场所较整洁有序;物品堆放较为统一、整洁;卫 生设施、设备较为齐全的,得6分; 中:经营场所基本整洁;物品堆放随意;具有卫生设施、 设备的,得3分; 差:经营场所杂乱;物品堆放杂乱;卫生设施、设备欠缺 的,得0分。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不少于5张现场图片,不提供不 得分。 8 51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 序号 评审子项 评议内容 分值 1 技术要求响应程 度 完全响应得 3 分,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或不响应的扣 0.5 分,扣 完为止。 3 2 服务实施方案难 点重点分析 对项目的实施总体计划思路、重点和难点分析进行综合比 较: 优:对项目情况调研充分,并能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重 点以及用户的需求进行充分的理解和分析,并提出相应 对策,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可行性的,得 10 分。 良:对现场情况有调研但调研不够深入,能够对项目实施过 程中的难点重点以及用户的需求进行基本的理解和分析,但 理解不透彻,对策专业性和可行性不足的,得 7 分。 中:对项目情况调研不够深入,未能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 难点重点以及用户的需求进行理解和分析的,得 3 分。 差:不提供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的,得 0 分。 10 3 质量控制方案 根据供应商货物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 量保证措施进行评价: 优:供应商货物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 量保证措施合理,保证措施有力的,优于采购项目需求的, 得 7 分; 良:供应商货物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 量保证措施合理,保证措施有力的,满足采购项目需求的, 得 4 分; 中:供应商货物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 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相应的保证措施的,部分满足采购 项目需求的得 1 分; 差:供应商货物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 量证措施不够合理,保证措施不够完善的,不满足采购项目 需求的得 0 分。 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7 4 拟投入项目负责 人评价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评价: 具有食材配送项目或饭堂配餐项目或饭堂承包项目负责人 经验的,得 5 分;没有的,得 0 分。 5 52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服务响应承诺 对学校合理要求的承诺的服务响应评价: 优:服务响应时间、紧急突发事件到达现场时间为 30 分钟 (含)以内的,得 5 分; 良:服务响应时间、紧急突发事件到达现场时间为 30 分钟 (含)以上,60 分钟(含)以内的,得 3 分; 中:服务响应时间、紧急突发事件到达现场时间为 60 分钟 (含)以上,90 分钟(含)以内的,得 1 分; 差:服务响应时间、紧急突发事件到达现场时间为 90 分钟 以上,得 0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现场服务响应时间的承诺函及支撑响 应时间承诺的相关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承诺函的可行性 与有效性,不提供不得分。 5 6 采购本地生产产 品支持评价 供应采购项目所在地生产产品承诺评价: 供应商承诺供应给学校食材在高明区内生产产品采购金额 在月度应结算金额的 40%以上的,得 10 分; 供应商承诺供应给学校食材在高明区内生产产品采购金额 在月度应结算金额的 30%-40%的,得 7 分; 供应商承诺供应给学校食材在高明区内生产产品采购金额 在月度应结算金额的 20%-30%的,得 5 分; 供应商承诺供应给学校食材在高明区内生产产品采购金额 在月度应结算金额的 10%-20%的,得 3 分; 供应商承诺供应给学校食材在高明区内生产产品采购金额 在月度应结算金额的 10%以下或者不承诺的,得 0 分。 注 1:投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公章承诺书原 件;承诺书格式自拟,但须包含以上内容,评标委员会认定 为准。不提供或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得 0 分。 注 2:采购金额认定:按供应商提供与高明区本地生产产品 采购数量与学校结算单价计算所得。供应商须提供采购证明 材料。 10 7 应急方案 针对突发状况,包括紧急配送,安全卫生意外事件的应急保障 措施进行评价: 优:方案详细,具体,可行性强,得 5 分; 良:方案较详细,较具体,可行性较强,得 3 分; 中:方案有表述但不全面,得 2 分; 5 分 53 差:方案较简单,可行性差,得 1 分; 不提供方案的,得 0 分。 注: 综合评议指标表中 “ 优、良、中、差”的评审量化标准见下表: 评分级别 泛指定义 优 无任何负偏离/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程度同比水平最优/完整/详细/准确 /高/程度深等。 良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程度同比水平较优/基本完整、准确但仍有不足 等。 中 略有负偏离/部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程度同比水平一般/尚可/某 部分欠完整/程度一般等。 差 负偏离严重/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程度同比水平最低/不完善/不详 细/不准确/未按要求提供方案/说明/演示等。 价格评分标准 经评委会审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评审价格(投标费率)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折算递减。即: 评标基准价 =评审价格(投标费率)的最低价 = 权重分配价格部分满分 其他投标报价(投标费率)得分 =[ 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投标费率)] ×权重×100 (评审价格、评标基准价均精确到二位小数) 37. 评分汇总 商务总分= 各评委评分总和 ÷ 评委人数 技术总分= 各评委评分总和 ÷ 评委人数 价格总分= 统一公式计算得分 综合总分=技术总分+商务总分+价格总分 (每次评分汇总均精确到二位小数) 38. 推荐结果 38.1 评标委员会将各供应商商务、技术得分汇总,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 选供应商,推荐数量详见《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54 38.2 评委会按照本文件评审流程的规定推荐出评审结果。评标结果按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按前附 表规定推荐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 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顺序排列,按上述方式仍未能确定排名顺序的由评 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38.3 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评审意见、表决意见和推荐意见等均须由评标委 员会成员签名确认。 39.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39.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39.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9.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39.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9.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9.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 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55 第四部分 合同书范本 56 配送服务资格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CMFSZB-2020013 项目名称: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57 甲方: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经双方协商,本着平 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二、供货品名: □早餐 □粮油 □副食品 □肉类(含生鲜肉、冻肉)、水产品(含鲜活水产品、冰冻水产品) □蔬菜瓜果 (具体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 三、供货价格 (一)实际供货单品结算单价=单品基准单价×投标费率 (二)单品结算单价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检验检疫费、质量检测费、 配送 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搬运费、不合格货物的退换费用、人工费(社保、节假日慰问 金等)、运营、保险、验收、售后服务、税费、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 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甲方不支付除货款以外的任何费 用(因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学校和乙方双方实行各付各税原则)。 (三)单品基准单价:单品基准价以每月 15 日(遇节假日顺延)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 站中《农副产品价格查询》栏目公布的《各区农副产品价格》中“今日平均”所公布的价格为准, 个别品种价格没有公布的以由采购人、学校代表和供应商代表等共同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市场、 午阳市场、莲花市场等就近主要市场,对该品种询价并得出当天该品种的市场平均单价,作为当 月结算基准价。具体询价商店由采购人指定,市场平均单价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书面确认。 (四)学校与乙方实际结算金额为各单品应结算金额之和。 (五)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相应的责任与损 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的工作人员因履行本合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学校师生人身损害 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六)鼓励乙方在价格或其他因素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七)发生经主管部门认定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是乙方提供的食料质 量引起,乙方除需负担全数医药费及相关费用外,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 任。学校解除配送服务协议,甲方终止乙方配送服务资格合同。 四、付款方式 58 (一)货款实行按月结算,学校在每月 5 日前对数、20 日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通 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上一个月实际发生的款项(若上月无发生支付违约金的情形的)直接 支付到协议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指定银行帐户(由于银行更改账号、单位变更等原因确需 更改的,要重新以书面形式备案,附上有关证明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货款结算前,乙方需及时提交以下票据和材料: 1.乙方在高明区内开具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合同乙方名称一致。 2.学校验收合格的收货确认清单。 五、学校选择供应商方式: 学校现有乙方/承包商服务合同到期后,学校向甲方提出各包组的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 需求,经甲方确认后,学校与供应商签订《配送服务协议》,由该供应商提供相应食材配 送服务。 六、履约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乙方须按 10000 元/包组,向签订配送服务协议的学校提交履 约保证金。 (二)交纳时间:乙方按学校书面通知约定的时间、账号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扣减或退还: 1.扣减:如乙方违约而被学校扣减履约保证金的,必须在 3 个工作日内补充足额,若 乙方不按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学校有权在支付货款时扣减;乙方逾期 10 个工作日未 补足,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配送服务协议并上报甲方记录在案,学校不予退还乙方所缴纳 履约保证金; 2.退还:乙方无违约责任、无任何不良记录、无违反犯罪行为的,学校将于合同期满 后30个自然日内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七、供货流程与配送要求 (一)订单与订单确认: 学校提前一天(原则上下午四点前)以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通知 单,乙方应在 20 分钟内响应。 因季节问题,订单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难以完全满足需求的,乙方应马上与学校沟 通,对订单适当调整。如无法协商一致,学校上报甲方参照同时期其它学校需求裁定,并 记录在案,作为对乙方履约能力、履约态度以及学校作风考评依据之一。 订单确认后,乙方须按照学校约定的时间(原则上每天送货时间相同,特殊情况需要 变更送货时间的,学校另行通知)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学校临时配送要求,乙方须在 120 分钟内完成。 (二)配送参考时间 包组四、五食材配送的,乙方每天早上 06:30 之前把所需食材送达,并提供供货清单。 如不符合验收要求一律退货,应当在当天上午 07:30 前完成补充或更换所需品;同时提供 包组二、三的食材配送的,乙方可一并配送。 59 单独提供包组二、三的食材配送的,乙方每天早上 07:30 之前把所需食材送达,并提 供供货清单。如不符合验收要求一律退货,应当在当天上午 08:30 前完成补充或更换所需 品。 具体配送时间以配送服务协议约定为准。乙方须按约定时间配送。除不可抗力外,不 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未按约定时间供货的,按月度考核处理。 (三)配送 1.每次配送,乙方须委派不少于一名员工及不少于一辆配送专车。配送员负责每次采 购货物的运输、过秤,协助甲方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学校验收的结果为准; 配送车辆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证照具备齐全,且为食品运送专用车辆。配送车辆 须保持清洁卫生,并做好消毒措施,每天做好车辆运输配送、清洁消毒记录,确保食材在 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 肉类、冻肉类食材必须优先选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并附置吊挂设施。应当有 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 卸货要求:所送达的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 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 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配送人员须具有有效的身份及健康证明文件,并事前向学校备案;配送过程须穿着便 于辨认的工作服,配戴工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劳动和卫生等防护用品。 2.如因货品质量问题需退货或因验收不足部分,乙方需在 1 小时内进行第二次供货, 以确保学校货物需要; 3.品种和数量以学校与乙方确认的为准,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合同条款要求,否则,学 校有权拒收。 (四)验收要求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学校和乙方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 备,并对食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 —过磅(清点)—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 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双方签名确认; 4.学校经办人签收的同时,将随机抽取一份封存并做好相关的标识记录,乙方配送人 员对此应予以确认,该封存食物封存时间将不少于 48 小时,且作为乙方所配送的食物品质 依据之一,以备今后核查; 5.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按前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6.整批食品无或缺少《溯源标准及要求》中提及的相应票证的全部退货; 7.对缺斤短两的按实际缺少重量进行扣减,对含水量超标的作退货处理;验收称量误 差不超过 5%,多出部分由乙方自行带回; 60 8.有关大米、大批量统一包装同种食品重量的,在当供货批次中随机选择 1-3 袋进行 称重;以每袋称重之和的平均值作为当供货批次的抽查重量; 9.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 有毒对身体产生不利影响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 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一经发现,学校按约定处理; 10.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学校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 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 的,乙方以不影响货物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予退还乙方)。 (五)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来源合法。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不存在任何未曾向学校透露的担 保物权或被查封等权利瑕疵。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 4.涉及乙方提供食品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食品质量要求 (一)乙方必须确保所有的食品不得含有转基因,且所有食品的质量安全符合国家食 品安全的规定,并在每次供应食品时向学校出具由质检部门提供的相应批次的检验报告。 乙方的所有食品还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学校主管部门及其 他职能部门有权对食品的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溯源标准及要求 食品溯源要求。乙方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直接接触食 品相关产品(包装材料)、预包装食品要有以 SC 开头的生产许可证号,生产食品的源头与 乙方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招标文件要求对食品的来源 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并提出验收的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 准,则需由乙方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为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的目 的,从源头上治理学校食堂食品隐患,优先采购已纳入“国家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 (http://www.chinatrace.org/)”的重点品种(白酒、大米、小麦粉、肉制品、食用植 物油和桶装水),乙方要严格按照“溯源标准”提供票证,做到货到票证到,并将票据原 件交学校饭堂存档备查。验收中无票证、货与票证不相符的以及要素不全的,学校有权拒 收,溯源的标准如下,如有最新规定,则遵从最新规定: 票证要求 食品种类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 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产品票证要求 肉类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三证合一)、《食品 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 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 1.每批次食品提供《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 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 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贮存 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适用); 61 品经营企业)。 2.鲜肉类均为定点屠宰场(厂)经检疫和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 宰场(厂)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动物检 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格证》; 3.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 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 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 蔬菜瓜果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三证合一) 1.蔬菜农药残留含量未超过食品安全标准 限量检测报告; 2.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 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 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 粮油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生产相关产品企业) 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 品生产企业)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及《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 一)。 1.每批次食品提供《出厂检验报告》; 2.每年两次提供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出具《检验报告》(监督抽检); 3.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 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 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 4.优先采购高明区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 的食品,并且能在微信小程序“条码追溯” 中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 副食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三证合一)、《食品 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 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 品经营企业)。 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 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 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 (三)乙方必须在签订配送服务资格合同后、提供配送服务前提供加盖乙方公章和法 定代表人签名的有效期内且覆盖配送服务期的保额不少于 500 万元的《校园食品卫生责任 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复印件给乙方和学校备案;不提供或者不满足要求的,视为 乙方违约。 九、考核与违约 (一)考核 1.考核标准与程序: (1)考核细则见附表。配送服务资格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 考核指标,在下一学年开始前公布(依据上级指示紧急调整的除外)。 (2)考核程序:学校次月 5 日前对乙方进行上月月度考核,经乙方确认后双方各留存 一份,同时报送给甲方留档。乙方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在 3 日内提交书面异议函和 相应证明材料,学校复核;复核结果乙方仍有异议的,可向甲方提出申诉,以甲方认定为 最终得分。 62 为避免乙方滥用异议权,同一个服务周期,乙方异议不成立次数达到三次,甲方暂停 该乙方配送服务资格二个学期,严重者终止乙方配送服务资格合同。 2.考核结果应用: 若每学期月度考核分数均在 90 分或以上,提请甲方内部通报表彰; 若月度考核分数在 70 分-79 分,乙方限期整改,记录在案; 若月度考核分数在 60 分-69 分或同一学期内出现二次月度考核分数在 70 分-79 分的, 结果确认之日起停止服务协议; 只退还 50%履约保证金。学校另行选择乙方; 若月度考核分数在 59 分以下或出现重大事故、严重违规违法事件,结果确认之日起停 止服务协议,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甲方终止乙方服务资格并在辖区内通报,被撤销 资格的乙方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明区教育部门及各学校食堂乙方的投标。 (二)一般违约 供应商在履行配送服务资格合同或配送服务协议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视为供应商一 般违约,按约定扣分扣减履约保证金等处理: 1、出现月度考核指标内容,未到达严重违约,解除配送服务协议或终止配送服务资格 合同的情形; 2、食材发现存在不利于健康的物质但尚未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 3、食材营养成分非核心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4、食材检测数据合格但存在明显外观缺失或有异味,影响食欲的; 5、运输工具、食材包装材料、容器外观不洁净; 6、超过学校通知签订配送服务协议时间不足 3 个工作日且无正当理由的。 7、没有按时提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校园食品卫生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 副本复印件的。 (三)严重违约 供应商在履行配送服务资格合同或配送服务协议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视为供应商严 重违约,按约定扣分扣减履约保证金等处理外,学校有权解除配送服务协议、采购人有权 终止该供应商配送服务资格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被采购人被撤销配送服务资格 的,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明区教育部门及各学校食堂供应商的投标。 1、乙方超过学校通知签订配送服务协议 3 个工作日以上,经甲方通知无正当理由的或 无故推托或拒绝接受学校委托,视为严重违约,甲方终止该乙方配送服务资格合同。 2、乙方在履行配送服务资格合同或配送服务协议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达到严 重违约,学校或甲方解除配送服务协议或终止配送服务资格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被甲方被撤销配送服务资格的,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明区教育部门及各学校食堂乙方的投标。 (1)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或暂停其 相关资质、限制其市场准入资格等处罚的; (2)乙方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查处或拒绝接受相关部门监 63 督和检查的; (3)乙方与他人串通,向甲方、学校主管人员或验收货人进行物质、金钱行贿的,损 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4)乙方违反了诚实信用,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伪造、假借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 误导或欺骗甲方,取得供货资格; (5)乙方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6)乙方的工作人员不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或非法泄露学校信息或违反保密规定 的,造成严重后果的(造成学校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7)乙方月度考核结论触发解除条件的; (8)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十、合同签订与解除、终止 (一)中标后甲方与乙方签订《配送服务资格合同》,授予乙方配送服务资格。各学 校依据自身需求及甲方的内部指引确认乙方,与中标乙方签订《配送服务协议》(服务协 议签订时间、服务期限、采购品目等),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配送服务。 《配送服务资格合同》和《配送服务协议》的签订并不代表业务量的发生。甲方、学 校和代理机构无义务、也无责任保证每个乙方获得业务的规模。 (二)乙方不得将中标资格及委托权限擅自向任何第三方出借、委托、分包或转让, 否则学校有权终止配送服务协议,甲方根据学校反馈,有权解除配送服务资格合同,终止 乙方的配送服务资格。 (三)乙方应遵守甲方及各学校的各项涉及《配送服务资格合同》和《配送服务协议》 规定。 (四)乙方配送服务过程发生违约,触发配送服务协议、配送服务资格终止条款的, 《配送服务资格合同》和《配送服务协议》自动解除。 (五)乙方申请解除/终止配送服务协议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履行完 服务协议约定的义务后,双方签订解除协议。乙方申请解除/终止配送服务资格合同的,须 向甲方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履行完配送服务资格合同约定的义务后,双方签订解除协 议。 (六)乙方未获得学校、甲方同意而擅自不履行配送服务义务的,按被撤销配送服务 资格处理,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明区教育部门及各学校食堂供应商的投标。 十一、争议的解决 1.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不予接受。 2.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上述交付验收标准作为仲裁解决依据。如双方未能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统一由 佛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 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64 十二、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 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 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四、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 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 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代表: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方、开票方须与乙方一致;专户为: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合同附件清单: 附件1:供货物具体要求 65 配送服务协议 6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配送服务资格合同》的约定,经双方协商,本着 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协议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二、采购品名: □早餐 □粮油 □副食品 □肉类(含生鲜肉、冻肉)、水产品(含鲜活水产品、冰冻水产品) □蔬菜瓜果 三、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单品结算单价:单品基准单价×投标费率 五、结算金额: 实际结算金额为各单品应结算金额之和。即供货单品结算单价×单品供应量之和。 六、付款方式: (一)货款实行按月结算,学校在每月 5 日前对数、20 日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通 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上一个月实际发生的款项(若上月无发生支付违约金的情形的)直接 支付到协议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指定银行帐户(由于银行更改账号、单位变更等原因确需 更改的,要重新以书面形式备案,附上有关证明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货款结算前,乙方需及时提交以下票据和材料: 1.乙方在高明区内开具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合同乙方名称一致。 2.甲方验收合格的收货确认清单。 七、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乙方须按 10000 元/包组,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二)交纳时间: 年 月 日 (三)履约保证金存款甲方以下指定账户: 1.户名: 2.账号: 3.开户行: 八、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约定与本项目的《配送服务资格合同》 中的约定一致。 67 九、协议生效: 1.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存档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代表: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方、开票方须与乙方一致;专户为: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68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9 封面: 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CMFSZB-2020013 包组号: 正本/(副本)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70 投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报价文件 1.1 开标一览表……………………………………………………………………………() 1.2 报价清单明细表………………………………………………………………………()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1.4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6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二章 资格性文件清单 2.1 资格性文件清单………………………………………………………………………() 2.2 投标承诺函……………………………………………………………………………() 2.3 投标授权书……………………………………………………………………………() 2.4 资格性证明材料………………………………………………………………………() 2.5 保证金声明函…………………………………………………………………………() 第三章 评审内容索引 3.1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3.2 评审内容索引表………………………………………………………………………() 第四章 商务部分 4.1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条款响应表………………………………………………………() 4.2 综合概况………………………………………………………………………………() 第五章 技术部分 5.1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条款响应表………………………………………………………() 5.2 技术方案………………………………………………………………………………() 第六章 其他文件 其它文件资料………………………………………………………………………………() 制作要求: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提交资料内容完善文件目录,每页须编注页码。 71 第一章 报价文件 72 1.1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CMFSZB-2020013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投标报价(投标费率) 小写: % 大写:百分之 备注:1、详细内容见《报价清单明细表》。 2、如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说明,格式见《报价清单明细表》后。 3、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报 价清单明细表》后。 填表要求: 1、投标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超过两位数的作四舍五入处理)。 实际供货结算单价=基准价×投标费率 例如:某中标供应商投标费率为 95.00%,某食材基准单价为 40 元,实际供货单品结算单 价=40 元×95.00%=38.00 元。 2、报价表述限于选用中文大写或阿拉伯数字小写,均已核定准确无误。 3、本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内,并须另附一份于唱标报价信封中。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加盖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 (亲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73 1.3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属中小企业时适用) 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投标,并特此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的规定,我方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我方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我方为 (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 2.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CMFSZB-2020013)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我方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各方监督。如有需要,可随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有虚 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如不属于上述情形,请删除本函。 2.本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74 1.4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 (本项目不适用) 在本次投标方案中,采用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如下: 一、货物类(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品牌和型号 产品制造企业 名称 产品制造企 业联系方式 产品制造企业地址 二、服务类(供应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由其提供的服务) 序号 分项名称 具体工作与服务内容 三、工程类(供应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由其提供的工程) 序号 分项名称 具体工作与工程内容 填表要求: 1.上述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关 于中小企业的条件。 2.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3.经评定后有效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将给予相应扣除,按折扣后的价格作为推荐中标 人的依据 ,具体细则详见本项目的“评审方法及标准”。 4.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在评标期间或合同签订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随时提供以上内 容的证明材料,以上内容经核实后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将对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列入不 良行为记录,已获得中标资格的其中标资格无效且同时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以上产品在签订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时不得变更。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如不属于上述情形,请删除本说明。 2.本说明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75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时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 1.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在评标期间或合同签订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随时提供以上内容的证 明材料,以上内容经核实后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将对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已获得中标资格的其中标资格无效且同时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不属于上述情形,请删除本函。 3.本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76 1.6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时适用)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如不属于上述情形,请删除本函。 77 第二章 资格性文件 78 2.1资格性文件清单 序 号 文件名称 文件内容要求 数量 文件属性 1 投标承诺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1份 原件 3 投标授权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1份 原件 4 资格性证明材料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1套 原件/复印件 5 保证金声明函 符合《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要求 1份 原件(手持) /复印件 特别提示与要求! 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 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79 2.2投标承诺函 致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分公司: 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委任的全权代表,向贵方递交密封册装的全套投 标文件参与下列项目的投标,现为我方的一切投标行为作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 项目名称: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CMFSZB-2020013 2.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要求及规约,对 文件的合理性、公正性和程序安排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 3. 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已充分表达了我方的真实 意愿,没有任何遗漏、虚假、侵权之处,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之行为,愿 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我方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 我方没有为本项目或其整体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或进行管理服务等。 6. 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供应商止,若我方获中标资格,投标有 效期则相应延长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 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7. 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仅凭投标报价或单一竞争优 势并非是决定中标资格的唯一重要依据。 8. 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中标供应商应尽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采 购方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9.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近三个 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10.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便核查。 11. 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我方整套投标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加盖供应商公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80 2.3投标授权书 致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分公司: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以下之现职员工,作为我方唯一全权代表,亲自出席参与贵方 承办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对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视为符合我方的合法 利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投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名称: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CMFSZB-2020013 全权代表: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职务: 。 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单位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 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特此授权证明。 授权机构名称: (全称) (加盖供应商公章) 生 效 日 期 : 年 月 日 说明: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注: 1、此项附全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若不能附全可增加页。 3、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边框。 81 2.5资格性证明材料 序号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 条文 对应材料内容 一、本项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准入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注: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供应商若为分公司,提供总 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 委托书(以直属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投标文件 正本放入原件,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1)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提供由第三方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 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2)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 函。 部分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以下材料之 一即可: 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法人资格的,其开具资信 证明的银行应为其基本开户银行)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 函。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缴纳税费的凭据(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的 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 注:如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应提供成立后依法缴纳税收 的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的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应提 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 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社会保障资金凭据)。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免缴 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 3个月的,应提供成立后依法缴 82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的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 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对履行本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情况进行介绍和提供证明材料。 参考内容及格式如下: 供应商公司情况介绍(建议 2000 字以内); 办公场地和相关设备照片(建议 6 张以内); 项目业绩列表; 供应商现有专业人员资质。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函》 注:按投标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适用。 6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 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组一至包组四提供) 注:①以上要求提供的文件,如因地区政策已取消或变更的,则须在相应位置提交该部分的情况说 明或地区政策文件复印件。是否认可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②以上资料内容若注明原件项目的须提供原件,否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网络打印页(加盖公章)。 83 2.5.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84 2.5.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 注: 1.此项附: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1)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 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2)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部分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法人资格的,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应为其基本开户银行)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若不能附全可增加页; 4.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虚线框。 85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注: 1.此项附缴纳税费的凭据;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网络打印件(加盖公章); 3.若不能附全可增加页; 4.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虚线框。 86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 1.此项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网络打印件(加盖公章); 3.若不能附全可增加页; 4.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虚线框。 87 2.5.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8 2.5.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 容及规约,我方特此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如有任何虚假和不实,我方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并承担一切相 关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89 2.5.5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90 2.5.6 已失效的相关失信记录证明资料(如有) 91 2.6保证金声明函 2.6.1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转账、电汇形式)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分公司: 我方已为本项目的投标递交了投标保证金,请贵司在符合退还条件时划入下列账户: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供应商保证金汇出情况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 汇出日期 供应商 投标保 证金退 还账户 信息 □原路退回 □非原路退回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保证金利息与保证金退还手 续费支付方式 □方式 1: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利息用于支付保证金退还手续 费,代理机构无息退还全额投标保证金。 □方式 2: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支付相应保证金利息,代理机构退还 扣除保证金退还手续费后投标保证金余额。 财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 1、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复印件请粘贴此处。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边框。 说明: 1、必须用“√”在□选择:“□原路退回”、“□非原路退回”。 2、供应商应在保证金声明函中选择保证金利息与保证金退还手续费支付方式。不选择的,默认 选择方式 1。 3、切勿填错信息,以免影响投标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4、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必须为供应商对公账户。 5、本声明函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内,并需另附一份于唱价信封中。 6、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不需提供本表。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92 2.6.2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分公司: 我方通过(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还账 户信息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 1、投标保证金支票/汇票/本票复印件请粘贴此处。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边框。 说明: 1、本声明函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内,并需另附一份于唱价信封中。 2、银行转账、电汇、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不需提供本表。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93 2.5.3 投标保函 致: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全称,下称“供应商”)根据贵方于 年 月 日 发出的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文件拟向贵方投标承接 项目。根据采购文件,供应商 需向贵方提交投标保函。 根据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立不可撤销的、 保证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保函(下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保证人承诺,一旦收到受益人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 通知,保证人将在收到索赔文件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保函金额内无条件地向受益人付款: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 2.供应商中标后未与受益人签约。 3.供应商中标后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供应商存在采购文件中约定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二、保证人与供应商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 同意,否则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自动解除。 三、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四、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于 年 月 日失效(如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本保函有 效期也作相应延长)。本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正本原件退回供应商,但无论是否退回, 本保函自失效日起均视为自动失效,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和义务自动解除。 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间,如发生 争议,各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受益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保证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不需提供本表。 94 第三章 评审内容索引 95 3.1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 内 容 资料所在 页码范围 (必填项) 一、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要求:提交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的资料原件) 1 开标一览表 2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条款响应表 3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条款响应表 4 签字、盖章 / 二、其它辅助性证明材料: (以下文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依据) 4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特别提示与要求! 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符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 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96 3.2评审内容索引表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分值 自评分 (仅供参 考) 资料所在 页码范围 (必填项) 商务部分 1 2 3 4 … 技术部分 1 2 3 4 … 97 第四章 商务部分 98 4.1采购项目商务要求条款响应表 一、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序号 主要商务条款 是否响应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产品、工程和服务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3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4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5 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商务条款均能完全响应 6 同意接受采购方发布的补充通知中各项商务要求(如有) 7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 性进行公开审查验证 8 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9 不同意公开的内容(如有): 填表要求: 1、响应栏内空白及打“√”表示完全响应;打“×”视为偏离,请在“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栏中扼 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文件中有“★”标注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若上述商务条款内容与“采购项目需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采购项目需求”详细内容为准。 4、本表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99 4.2综合概况 (一)企业基本概况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企业网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身 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业务联系人 联系人身份 证号码 职务 电 话 手机 传真 财务联系人 联系人身份 证号码 职务 电 话 手机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 置 主营业务介绍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2 分支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售后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委托/ 合作代理 联系电话: 传 真: 100 (二)荣誉称号 序号 证书名称 发证机构 发证时间 有效期 1 2 …… 说明: (1)本表附件附在本表格之后。 (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供应商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三)负面影响(格式自拟) (四)供应商业绩 序号 客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及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签订 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 说明: 1、本表附件附在本表格之后。 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供应商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五)满足服务需求设备设施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附后) (六)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101 第五章 技术部分 102 5.1采购项目技术要求条款响应表 一、★条款响应情况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响应 差异说 明 1 2 …… 二、▲条款响应情况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响应 差异说 明 1 2 …… 三、其他条款响应情况 序号 采购项目技术需求条款 响应 差异说 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产品、工程和服务要求 2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非“★”项、非“▲”项)采购项目技术需求 条款响应情况(如技术需求差异较多,可以另付详细说明) 说明: 1、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中“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填写。“响应” 栏内空白或打“√”表示完全响应;对打“×”视为偏离,若存在偏离,请在“差异说明”栏扼要描 述,如差异较多,可以另付详细说明。 2、本文件中有“★”标注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采购项目内容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附在本表格之后。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 年 月 日 103 5.2 技术方案 (一)服务实施方案难点重点分析(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格式自拟) (二)质量控制方案(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格式自拟) (三)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评价 序号 姓名 在本单位 工作时间 专业 工龄 获得的专业技术 资格证或技术培训等级证 联系电话 手机 1 年 年 2 年 年 ...... 年 年 说明: 1、本表附件附在本表格之后。 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供应商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四)服务响应承诺(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格式自拟) (五)采购本地生产产品承诺(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格式自拟) (六)应急方案(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格式自拟) 104 第六章 其他文件 105 其它文件资料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106 其 他 格 式 (以下文件勿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107 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投标文件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供应商联系人 电话 密封内容 投标文件(正/副本) (正本与副本可分开密封,也可全部密封在一个密封包内) 在 年 月 日 : 之前准时当面递交且不得启封。 递交地点: 唱标报价信封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供应商联系人 电话 密封内容 1.《开标一览表》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 2.《保证金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或 U盘)。 在 年 月 日 : 之前准时当面递交且不得启封。 递交地点: 封面 (终稿)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CMFSZB-2020013)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四)供应商配送服务过程发生违约,触发配送服务协议、配送服务资格终止条款的,《配送服务资格合同 (五)供应商申请解除/终止配送服务协议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履行完服务协议约定的义务后, 供应商未获得学校、采购人同意而擅自不履行配送服务义务的,按被撤销配送服务资格处理,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明 附件: (1)大米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有,具体要求见《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一、概念释义 二、招标文件说明 三、投标文件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会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 七、评审结果确定 八、评审方法及标准 技术部分 服务响应承诺 采购本地生产产品支持评价 第四部分 合同书范本 1、乙方超过学校通知签订配送服务协议3个工作日以上,经甲方通知无正当理由的或无故推托或拒绝接受学校委 (五)乙方申请解除/终止配送服务协议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履行完服务协议约定的义务后,双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报价文件 1.1开标一览表 日期: 年 月 日 1.3中小企业声明函 1.4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 第二章 资格性文件2.1资格性文件清单 2.2投标承诺函 2.3投标授权书 2.5资格性证明材料 2.5.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5.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5.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5.5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6保证金声明函 第三章 评审内容索引 3.1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特别提示与要求! 3.2评审内容索引表 第四章 商务部分 4.1采购项目商务 第五章 技术部分 5.1采购项目技术要求条款响应表 第六章 其他文件其它文件资料 其 他 格 式 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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