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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65589部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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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5 15:35:38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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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01646HW0018012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01646HW0018012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65589部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区分13类货品:蔬菜类、猪肉类、水果类、调料类、水产类、冻货类、禽肉类、禽蛋类、牛羊肉类、牛奶类、饮料类、方便食品类、杂粮类。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12个月(以营业执照登记成立时间为准,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且为非外(台)资大中型连锁商超或副食品直营店。
(四)具有完善的供货渠道以及合理的专业服务人员结构等履行合同的能力。
1.投标人需自有2吨以上箱式货车不少于3辆,其中至少1辆为冷藏式货车,并且能够承诺确定中标后的配送车辆;
2.投标人近1年员工数不得少于10人,并承诺确定中标后的服务人员;
3.有固定的货源筹措渠道;
(五)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证件执照齐全、有效(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日期)。投标货物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内产品(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六)具备一定经营规模体系。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在黑龙江、吉林、辽宁省地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经营面积(经营面积是指实际用于营销的场所,不含办公区域及库房等)不得少于10000平方米(含分公司及自营点,不含加盟店)。
3.投标企业近1年(2019年度)营业额不得少于1亿元,其中副食品(以项目概况中前10类货品为准)营业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
(七)投标商依法缴纳税收,近1年内没有偷税漏税问题。
(八)能够接受定期结算货款的支付方式,能够提供定期免费送货上门服务,每周配送至少三次,特殊情况随要随送。
(九)投标的商品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
(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等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上均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十一)投标人必须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全权负责项目报名、资格预审、招标及中标后的合同签订、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
(十二)与政府、部队有处罚或黑名单记录的企业禁止参与。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十四)供应商成立以来近3年内副食品供销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search/cr/)等各级信用信息平台,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十五)投标商家应承诺所提供的各类商品平均价格必须低于驻地正规大中型超市零售价格10%以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7月06日08时30分00秒---2020年07月10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发售时间:2020年7月6日至7月10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本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8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8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

我单位拟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委托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0-DQWZCG-1009

三、项目概况:

此项目共1包,区分13类货品:蔬菜类、猪肉类、水果类、调料类、水产类、冻货类、禽肉类、禽蛋类、牛羊肉类、牛奶类、饮料类、方便食品类、杂粮类。

序号

货物名称

货物主要商品

预算总金额(万元)

白城市预算(万元)

大庆市预算(万元)

预中标数量

备注

1

蔬菜类

白菜、黄瓜、豆角、土豆、辣椒等

1232

591

641

预中标1家

(1家备选)

2

猪肉类

猪后鞧、五花肉、猪肉卷、排骨、猪肝、猪耳朵等

1400

672

728

3

水果类

苹果、香蕉、西瓜、梨、哈密瓜、桔子等

336

161

175

4

调料类

八角、花椒、十三香、干辣椒、老抽、干酵母、芝麻油、盐、酱油、醋等

448

215

233

5

水产类

鲤鱼、鲫鱼、冷冻刀鱼、鲅鱼、大虾、蚬子、黄花鱼、鱿鱼、鲢鱼等

336

161

175

6

冻货类

墨鱼丸、汤圆、水饺、撒尿牛丸、鸡肉丸、春卷等

112

54

58

7

禽肉类

鸡胸肉、鸡大腿、鸡翅根、鸡心、鸡爪、三黄鸡、烤鸭、生鸭、烧鸡、鸡脖等

392

188

204

8

禽蛋类

普通散养鸡蛋

224

108

116

9

牛羊肉类

鲜牛肉、牛肚、牛百叶、鲜羊肉、羊杂、羊肉卷、牛肉卷等

560

269

291

10

牛奶类

纯牛奶、酸奶、核桃奶等

336

161

175

11

饮料类

雪碧、可乐、美年达等

112

54

58

12

方便食品类

自热米饭、面包、火腿肠、矿泉水、八宝粥、卤蛋、榨菜等

56

27

29

临机任务保障

13

杂粮类

玉米面、小米、黑米等

56

27

29

合计

5600

2688

2912

说明:

1.此项目共1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2.此表为12个月预算金额,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实际各类货物供应量为准。

3.供应地点为白城洮南市、大庆市和梅河口市。2020年8月-12月以白城洮南市为主,其他地点为辅;2021年1月-7月以大庆市为集中供货地,梅河口市少量供应。

4.协议供货期:12个月。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12个月(以营业执照登记成立时间为准,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且为非外(台)资大中型连锁商超或副食品直营店。

(四)具有完善的供货渠道以及合理的专业服务人员结构等履行合同的能力。

1.投标人需自有2吨以上箱式货车不少于3辆,其中至少1辆为冷藏式货车,并且能够承诺确定中标后的配送车辆;

2.投标人近1年员工数不得少于10人,并承诺确定中标后的服务人员;

3.有固定的货源筹措渠道;

(五)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证件执照齐全、有效(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日期)。投标货物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内产品(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六)具备一定经营规模体系。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在黑龙江、吉林、辽宁省地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经营面积(经营面积是指实际用于营销的场所,不含办公区域及库房等)不得少于10000平方米(含分公司及自营点,不含加盟店)。

3.投标企业近1年(2019年度)营业额不得少于1亿元,其中副食品(以项目概况中前10类货品为准)营业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

(七)投标商依法缴纳税收,近1年内没有偷税漏税问题。

(八)能够接受定期结算货款的支付方式,能够提供定期免费送货上门服务,每周配送至少三次,特殊情况随要随送。

(九)投标的商品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

(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等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上均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十一)投标人必须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全权负责项目报名、资格预审、招标及中标后的合同签订、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

(十二)与政府、部队有处罚或黑名单记录的企业禁止参与。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十四)供应商成立以来近3年内副食品供销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search/cr/)等各级信用信息平台,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十五)投标商家应承诺所提供的各类商品平均价格必须低于驻地正规大中型超市零售价格10%以上。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7月6日至7月10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本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三)发售方式:购买人需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1.保密承诺书;2.非外(台)资企业书面说明;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4.食品经营许可证;5.不少于3辆自有箱式车辆、不少于1辆冷藏式车辆行驶证(车辆持有人需为公司或公司法人或公司股东,若车辆为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及配套的银行转账流水作为证明材料);6.不少于10名员工缴纳社保及银行代发工资凭证(需提供公司缴纳社保凭证及银行代发工资凭证);7.固定供货渠道证明(肉、蔬菜、水产、冻货需提供进货渠道合同或能够证明长期合作的资金往来流水);8.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经营场所需公司自有或租赁。自有的经营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或备案合同等;若场所为租赁,租赁的经营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及配套的银行转账流水作为证明材料);9.2019年审计报告及副食品营业额证明材料(提供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无法体现副食品营业额的,投标企业需持有审计报告及第三方证明材料,如发票、销售合同、银行流水等);10.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1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需出具投标企业与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近6个月工资银行代发记录、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12.“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征信证明;13.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购买招标文件提供的报名资料应做到:①规范、清晰并用A4纸单面打印并按照以上先后顺序胶装成册;②报名文件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公章;③报名文件不得涂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报名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实地考察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招标方组成考察小组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真伪性及其他可能影响履约的因素进行实地考察,若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招标方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投标人,考察结果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后续投标活动。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7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28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四)投标方式: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有投标意向、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100万元整。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投标保证金转账备注:“1009副食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方参加投标和遵守投标规定的保证,如果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未按时参加开标会,以及不遵守投标规定和扰乱会场秩序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会议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0年7月28日9时30分

(二) 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65589部队

地址:-

联系人:田助理

电话:173045963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00970311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