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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干河小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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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干河小学大洪校区食堂设备和排油烟系统采购

招标详情

仙桃市干河小学大洪校区食堂设备和排油烟系统采购
发布日期:2020-07-05 19:57:58
询价邀请

依据“仙财采计【2020】1970号、仙财采计【2020】1971号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仙桃市昌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仙桃市干河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仙桃市干河小学大洪校区食堂设备和排油烟系统采购进行询价。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仙桃市干河小学大洪校区食堂设备和排油烟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XTZCCH-2020025

三、采购内容:食堂设备、排油烟系统采购(详见询价文件)

四、采购预算价:396000.00元整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以下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如是法人只需提供法人证明及身份证(提供原件);

2、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出具有效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经营范围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提供近2年(2019年、2018年)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该企业近3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明细及依法缴纳税收的票据;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六、询价文件的获得:

(一)获取时间:2020年7月6日起至7月8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三)获取地址:仙桃市昌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仙桃市干河南路34号疾控中心前300米)。

(四)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及“五、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留存)领取询价文件。

七、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7月 14 日 09:00 时

八、询价时间和地点:

于2020年7月14日 09:00 时在仙桃市昌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进行询价会议,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出席询价会,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书恕不接受。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仙桃市干河小学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8672691221

采购代理机构:仙桃市昌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仙桃市干河南路34号疾控中心前300米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13367204911

  • XTZCCH-2020025供应商报名表.docx

供应商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