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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六安市精神病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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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中标公示

招标详情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AHTF-2020013Y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9日

开标日期:2020年5月29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蜀王优芙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4号蜀王行政楼

中标金额:/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在医院行政附属楼1、2两层分别设置为病员餐厅和职工餐厅,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自来水、电、天然气到位),可同时容纳500人就餐,就餐人数约1500人。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莉、刘革委、徐科、苏明根、荣先丙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磨子潭路73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64-330132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

项目负责人:杨工

联系电话:18005641247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标准收取收费金额:按实收费

公告期限: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5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联系电话:0564-328423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4楼,电话:0564-5150911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附件:
  •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中标公示.pdf
  • 招标文件.doc
  • [AHTF-2020013Y-1]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第1包.LAZF
  • 评标办法.xml
  • 招标文件.pdf
  • 招标文件.pdf
第 1 页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综合评分法) 项目名称: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 项目编号: AHTF-2020013Y 采 购 人: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时间: 2020年 5 月 第 2 页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11 一.总 则 ............................................................. 11 二.招标文件 ............................................................. 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4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6 五.开标与评标 ........................................................... 17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 18 第四章 评标办法 ......................................................21 第五章 采购合同 ......................................................31 第六章 采购需求 ......................................................3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7 一、投标保证金 ........................................................... 39 二、营业执照 ............................................................. 39 三、联合体协议 ........................................................... 39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40 五、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 40 六、投标授权书 ........................................................... 41 七、标书响应情况 ......................................................... 42 八、技术标部分 ........................................................... 43 九、投标函 ............................................................... 44 十、开标一览表 ........................................................... 45 十一、投标分项报价表 ..................................................... 46 十二、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 ................................................. 47 第 3 页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 服务团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 2、项目编号: AHTF-2020013Y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项目单位: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预算: 380 万元 7、最高限价: 380 万元 8、标段(包别)划分:共__1___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 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第 4 页 1、投标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已入库企业投标,未 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供应商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参见中心网站,联系电话:400-998-0000),因未及时办 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下载”。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招标文件价格:免费 4、文件获取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均需使用CA锁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2)投标人注册、办理CA联系电话 400-998-0000、400-880-4959。 (3)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电话: 400-998-0000。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5 月 29 日 上 午 9 时 整; 2、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三楼开标 三 厅。 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式: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 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七、其他事项说明: 八、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 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1)银行转账 (2)网银支付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1: 第 5 页 户 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131402053800037199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龙支行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2: 户 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93400501001809893400460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行 备注:以上两个保证金账户均可使用,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个账 户进行汇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到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020年 5 月 9 日 第 6 页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 6 号楼五楼 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30 天 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30 天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公告 6 项目类型 服务类 7 项目名称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 8 项目编号 AHTF-2020013Y 9 付款方式 中标人每月与医院结算一次 10 服务期 三年。(1+2 方式,合同一年一签,依据医院有关考核办法,续签或 终止合同) 11 中标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 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的规定标准的 60%计取,包含在投标 报价中,不单独报价。 12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伍万元(¥50000.00)的履约 保证金。 中标人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保证保险、银行履 约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13 勘察现场 请各投标人联系采购单位自行勘踏。 第 7 页 14 质疑与答疑 1、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以网上形式(六安 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前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疑问文件以文档形式提供,如 WORD 文档等), 以便我们统一答复,我们的答复将在 2020年 5 月 14 日前发 布在“六安市政府采购网”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供应商请登录“六安市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 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的“网上提问”上传疑问文件。 3、提交成功后疑问文件即传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请供应商 及时通过“答疑文件下载”及网站答疑公告栏目查看答疑文件。 15 投标文件份数 及要求 1、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 系统上传)。 2、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 U盘)壹份(必须现场提交)。 16 递交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 1、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 2、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 U盘)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 场递交。 17 解密要求 1、对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两次解密,开标时由投标人用 CA锁 先行解密,然后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 30分钟内完成解密。 18 备注一 1、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 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第 8 页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 (www.creditchina.gov.cn)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 (www.ccgp.gov.cn) 4、投标时,供应商应当查询上述记录后,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 声明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 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无不良信用记录 声明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告。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 格并上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19 备注二 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 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 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 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20 网上招标投标 特别说明 1、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ggjfwpt.luan.gov.cn)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 及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2、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 400-998-0000。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均以投标 人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录入的信 息和扫描件为准;开标现场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标 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 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21 关于联合体投标的 相关约定 1、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为简化评 标现场保证金查询、后期保证金退还及合同备案清算手续,投标保 证金建议由联合体主体方足额缴纳至本项目保证金帐号。 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联合体各方均 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第 9 页 税务登记证不再提供),其余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协议分 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需 各自盖章,其他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要求的,盖主体方公章(或电子 签章)即可。 22 对中小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扣除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 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号) 有关规定: 本项目对中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 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 其真实性负责。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 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 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 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 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提供 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凡联 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 第 10 页 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 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告。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 上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 11 页 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代理机构。 2.4近 X 年内: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 X年(“X”为“一”及以后的整数)起算。除 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 费用。 4.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4.1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1.1 除非招标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勘察现场 5.1 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 合同所需的资料。 5.2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 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可供投标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供应 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 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 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 第 12 页 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 投标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 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 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 失的,投标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 投标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 7.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 投标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 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7.2.1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2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2.3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7.2.4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2.5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2.6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 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 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7.5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 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6 由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 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 第 13 页 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 料。 8.联合体投标 8.1 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 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 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8.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 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 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构成 1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1.1.1第一章:招标公告; 11.1.2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3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11.1.4第四章:评标办法; 11.1.5第五章:采购合同; 11.1.6第六章:采购需求; 11.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1.1.8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1.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1.3 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 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第 14 页 12.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以网上形式(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 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疑问文件以文档形式提供,如 WORD 文档等)。 12.2 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供应商请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的“网上提问” 上传疑问文件。 12.3 提交成功后疑问文件即传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请供应商及时通过“答疑 文件下载”及网站答疑公告栏目查看答疑文件。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 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当招标 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 的书面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供应 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构成与要求 13.1 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3.2 除非注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3.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 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 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4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5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 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 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成立日 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13.6 投标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 有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 可。 第 15 页 13.7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3.8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采购人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14.报价 14.1 投标供应商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供应 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 14.2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 维保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4.3 报价应当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 支付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项目预算。 14.4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4.5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 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14.6 采购人不建议投标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 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4.7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足两位,按照两 位计算,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位按招标文件约定)。 14.8 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 因素而变动。 15.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5.1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 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 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5.2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 15.3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服务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等。 15.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 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16.投标保证金 第 16 页 16.1投标前,投标供应商应按照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公告指定账号。 17.投标有效期 17.1 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 其投标文件。 17.3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7.4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 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 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份数 18.1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 U 盘)的密封和标记 19.1 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 U 盘)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9.2 投标人可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 U 盘)表面粘贴“光盘或 U 盘贴”, 将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信息写在光盘或 U盘贴上。 20、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 U 盘)的提交 20.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签到并提 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 U 盘)(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20.2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 或 U盘)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1、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网上递交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递交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 接收。 22、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第 17 页 22.1 投标人应在解密程序开始后规定时间内(见前附表规定)完成加密电子版投标文 件的解密工作。 22.2投标人如因招投标系统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对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成功解密, 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了 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 U 盘)的,则可导入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 U 盘) 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 U 盘)和网上递交的加密电子版 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的,系统将拒绝导入。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与投标文件的评审 23.1 采购人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23.2 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解密。 23.3 评标前对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仅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3.4 开标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 标价格。 23.5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供应商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 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 23.6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及六安市 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市场主体库的资料,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1 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修正: 24.2.1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4.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24.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第 18 页 24.3 同时出现 24.2 条所述的不一致情况,按照 24.2 条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废标处理及投标无效情形 25.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25.1.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规定家 数的; 25.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1.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25.2 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25.2.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5.2.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5.2.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5.2.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可以支付的除外; 25.2.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5.2.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5.3 若废标情形符合 25.1.1 条款的,经监管部门批准后,现场可以转为其他采购方 式。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6.定标 26.1 投标有效性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 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6.2 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 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 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26.3 采购人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通过 上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26.4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第 19 页 26.5 凡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依法处理: 26.5.1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26.5.1.1 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 投标。 26.5.1.2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弄虚作假的行为: 26.5.1.2.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6.5.1.2.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6.5.1.2.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6.5.1.2.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6.5.1.2.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6.5.2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6.5.3 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6.5.4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6.5.5 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7.中标通知书 27.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 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 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8.中标服务费 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履约保证金 29.1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 人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29.2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30.签订合同 30.1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 购人出示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30.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 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 第 20 页 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3 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 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31.验收 31.1 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 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 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1.2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 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31.3 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供应商)承担。 32.质疑和投诉 质疑和投诉的办法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 32.1 质疑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 32.2 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对政府采购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2.3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2.3.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32.3.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2.3.3 被质疑人名称; 32.3.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2.3.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2.3.6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 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2.4.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2.4.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第 21 页 32.4.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2.4.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2.4.5 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32.4.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32.5 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在质疑受理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 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6 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 在规定期限内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 质疑人应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32.7 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六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予以处理。 32.7.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32.7.2 捏造事实恶意诬陷他人、有意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材料 的。 33.未尽事宜 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4.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 购人、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制定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第三条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不少于 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四条 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 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 22 页 第五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标委员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 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六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四)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 标办法对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独立进行评定。 第八条 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 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 评标委员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供应商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 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询标函格式如下: 询 标 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日期: 第 23 页 询标内容 (由评委填写) 投标人的意见 (作出确认或 说明、纠正、补 充、承诺等意 见)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评标委员会 结论意见 各评委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代表的 意见 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监督人员 意见 各监督人员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九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的主要因素:投 标文件中的技术、价格及相应的分值权重,满分为 100 分。评审程序如下: 1、资格审查 第 24 页 资格审查表 投标供应商: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通过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1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2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 记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应完 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 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 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影印件 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 方均须提供。事业单位提供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 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即可。 3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4 联合体协议 (如有)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 商电子签章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 协议 5 无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函、无不良 信用记录声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 商电子签章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 投标供应商其他 资格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 7 投标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 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 件,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 印件即可。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 第 25 页 8 标书响应情况 提供的服务满足采购需 求;付款、交货期及安装 调试期、质保期等均应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通过标准: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签字: 2、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详细审查。 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 %。具体 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标分 ( 100 分) 体系认证 投标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 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 列认证: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 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 注: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并 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0-4 第 26 页 企业荣誉 1、2017年 1月 1日至今,投标供应商所 服务的食堂(或社会餐饮酒店)年度被 当地食品药品监督局或卫生部门量化等 级评为 A 级的,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满 分 5 分。 2、2017 年 1月 1日至今,投标供应商所 服务的食堂(或社会餐饮酒店)获得行 业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 颁发的荣誉奖项,国家级的每获得 1 个 得 3 分,省级的每获得 1 个得 2 分,市 级的每获得 1个得 1分;满分 7分。 注:以上需提供证明文件或证书或奖牌 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国内依 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 果为准。 012 企业业绩 1、2017 年 1月 1日至今,投标供应商提 供在管餐饮服务中具有单餐就餐人数在 1000 人及以上的服务业绩的:本项满分 12分 1)医院食堂餐饮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 个得 3分; 2)社会类(政府企事业机关工矿等)食 堂餐饮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 2、以上业绩具有业主履约反馈意见且评 价为优秀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3 分。 2、注: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 文件中须提供:1)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 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类型、时 间等内容,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 料扫描件或影印件;2)履约反馈为业主 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 件 0-15 第 27 页 服务经验 投标供应商在医院具有病员营养餐服务 经验的,每提供 1 个得 2.5 分,本项最 高得 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 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就餐人 数和服务时间等关键评审内容的,须另 附业主证明文件。 0-5 第 28 页 人员配置 1、项目经理 1 人:满分 5 分 1)工作经历: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医院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业绩(含在管)的,且在此项目中担任项目经 理(或项目负责人)的,每个业绩得 1 分,本 项满分 2 分。 2)职业资格:具有三级(含)以上中式烹调 师证书的得 1 分;持有公共营养师三级(含) 以上证书的得 1 分;具有中国餐饮业高级职业 经理人证书的得 1 分。本项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业绩 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经理、项目内 容等满足上述要求的内容,须另附证明材料。 2、厨师长 1 人:满分 4 分 1)具有国家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 2 分; 具有二级中式烹调师证得 1分。本项满分 2分。 2)获得中国烹饪协会或中国饭店协会颁发的 餐饮类个人荣誉奖项的得 1 分;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培训合格证书的,得 1 分。 注:投标文件需提供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培 训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其他人员(不含项目经理和厨师长):满分 6 分: 1)中式烹调师:每提供一名持有一级中式烹 调师证得 2 分,每提供一名持有二级中式烹调 师证得 1 分。满分 2 分。 2)中式面点师:每提供一名持有一级中式面 点师证得 2 分,每提供一名持有二级中式面点 师证得 1 分。满分 2 分。 3)公共营养师:提供一名一级公共营养师证 书的得 2 分,提供一名二级公共营养师证书的 得 1 分。满分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原件扫 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以上人员均还需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 自 2019年 12月以来连续 6个月的经评委会认 可的社保证明材料。若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的 不得分。) 0-15 第 29 页 保险保障 投标供应商所服务的医院食堂具有同时 购买食品安全险和公众责任险均达半年 (含半年)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 满分 4分。 注:需提供保单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 供应商公章,同时另附所经营食堂(含 在管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 供应商公章。 0-4 改装承诺 承诺食堂经招标方同意进行改造维修装 饰,科学合理、美观实用、符合规范、 医院验收合格(改造费用自理,提供承 诺书和实施方案);采购人协助实地考 察。 优秀 4-6分,良好 2-3 分 , 一般 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0-6 设备承诺 承诺设备投入满足主管部门及“明厨亮 灶”要求,投入设备具有节能环保、多 功能自动化等特点(提供承诺书、实施 方案和设备投入清单)。 优秀 4-6分,良好 2-3 分 ,一般 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0-6 经营方案 应围绕经营管理,原材料采购,饭菜品 种、价格,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食品质 量控制,服务质量控制,卫生管理控制 (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设 备维护、垃圾处理方案等)、满足医院员 工和患者多元化的餐饮需求等进行编制 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 4-6分,良好 2-3 分 ,一般 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0-6 第 30 页 管理制度 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采购索证、 出入库台账制度;食品加工、销售、存 储、食品留样与追溯和餐具消毒制度及 财务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与员工服 务规范、着装、用语等;意见反映渠道、 反馈流程与改进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 4-6分,良好 2-3 分 ,一般 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0-6 应急预案 针对出现紧急情况如停水、停电、停气 等突发事件,提供有完整的解决方案进 行综合评分。 优秀 4-6分,良好 2-3 分 ,一般 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0-6 服务承诺 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当月 营业额让利给医院精神病人次月就餐补 贴。 1)当月营业额让利 1%,得 4分; 2)当月营业额让利 2%,得 8分; 3)当月营业额让利 3%,得 12分; 4)当月营业额让利 4%,得 15分; 5)未承诺的不得分。 0-15 价格分 ( /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 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100 3、技术标分的汇总方法为:对某一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标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 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 再将投标供应商每个技术标的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标分之和。 4、得分汇总 (1)将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标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 该投标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2)按照有效投标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出中标供应商及中标候选供应 商。 第十条 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分值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将有效投标人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 第 31 页 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 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列顺序。 第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别情形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 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十四条 投标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 其投标。 第十五条 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编写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 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 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 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第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 报告。 三、评标纪律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 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采购人、投 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 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供应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 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 采购合同 (可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自行拟定) 第 32 页 第六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食堂服务团队项目(两个院区) 1、基本情况: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六安市磨子潭路 73号,占地面积 106 亩,现 有职工 1300 人,开设床位 1300 张。 2、食堂建筑面积:(1)医院本部食堂:医院行政附属楼 1、2两层分别设置为病员餐 厅和职工餐厅,建筑面积约 2500 平方米(自来水、电、天然气到位),可同时容纳 500 人 就餐,就餐人数约 1500 人。(2)康复医院食堂建筑面积约 500平方米。开设床位 100张。 二、服务期限:三年。(1+2方式,合同一年一签,依据医院有关考核办法,续签或终止合 同) 三、付款方式 (1)中标人每月与医院结算一次。 (2)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四、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必须按医院要求,在签订委托经营合同前,向医院缴纳履约保证金 5万元。 (2)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出现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问题时,医院有权用履约保证金先 行支付相关费用,如因此造成履约保证金不足 5万元,中标人应按医院要求及时补足。 (3)在合同终止和解除时,中标人必须保证食堂内医院投资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中 标人在已完全承担全部经营与法律责任(如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任等)后,医 院将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中标人不得转包,其委派的食堂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后和经营期间不得更换,并进 行书面承诺,否则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的经营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相关说明: ★本次项目服务期限内,由招标人自行或委托中标人在医院附近选择一家酒店或快餐连锁 店供医院职工定点就餐,医院职工可以通过就餐卡自行选择在食堂或定点酒店就餐。 六、相关约定: 1、安全卫生管理 中标人为医院食堂卫生、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全 部组织和管理义务。 (1)中标人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维护好消防设施,定 期检查消防器材,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 承担。发现消防器材过期、失效须及时向医院报告更换。 (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 才能上岗;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各 第 33 页 类检查。 (3)中标人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所购物料必须具备“三 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按照医院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 接受监督检查。 (4)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医院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下水、隔油 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5)中标人必须接受医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积极配合医院膳食 科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品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 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2、用工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招聘和管理,医院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1)中标人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用工本土化,等级厨师不少 于工作人员的 30%。 (2)中标人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标人要 将所聘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厨师证和社保缴纳凭证报医院膳食科登记备案。 (3)中标人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 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特别是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 (4)中标人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3、经营管理 中标单位在医院从事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严格遵守食品管理的各 项法律法规及医院制定的一切管理制度。努力创造良好就餐环境,为患者、员工提供优质 的餐饮服务。 (1)饭菜销售明码标价,工作人员服务程序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 周到、便捷。 (2)创造文明就餐的食堂文化氛围,食堂就餐秩序良好。 (3)定期主动了解患者、员工的要求,调查就餐人员满意程度。 (4)接受患者和员工的民主监督,对其提出的改进意见中标人有义务予以改进。 (5)食堂所用水、电、气装表计量,中标人每月按水电气表实际读数和六安市及医院 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4、设备设施管理 (1)食堂所使用的设备、厨具、餐具、杂件等均由中标单位出资购买。根据食品安全 管理要求,凡是需增添厨具、餐具、洁具必须购买具备餐具生产资质的厂家产品,餐具、 洁具必须用 304B 不锈钢材质制作;具有 IS0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HACCP 食品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大型餐饮厨具公司优先考虑。合同期满,中标人装修和设备投入自行处 第 34 页 置。 ★(2)原经营方“蜀王优芙得餐饮公司”于 2017 年 6月份中标承接使用至今的厨房 设备。设备价格于 2020 年 3月已经由第三方评估,评估值为 45.34 万元,设备按评估价格 交付给“蜀王优芙得餐饮公司”。本合同期满,此设备继续按折旧评估后价格由后续承租方 承接(一次性付清)。 (3)医院拥有食堂内医院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并由医院负责登记造册,办理资 产交接手续,交由中标单位经营管理。如人为损坏、丢失的,均由中标方按价赔偿。同时, 中标人负责食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维修及时率 100%。 (4)如果中标方对食堂厨房内部及餐厅需重新装修和设备投入,中标人在不改变食堂 内部结构、厨房的总体流程的情况下,根据餐饮操作规范及现行的国家有关规定、满足“明 厨亮灶”的要求无偿投入资金进行装修及购买设备,确保通过政府管理部门和医院的检查 验收,改造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5、经营指标控制 中标人在服从医院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对食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在营业过程中保证足够的营业时间,早、中、晚三餐不少于一小时。 (2)中标方在经营期间应主动遵守医院的院纪院规以及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 守安全生产法规,严格执行有关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火灾、烫伤、中毒等事件的 发生,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3)在医院膳食科的指导下做好膳食供应。菜肴备选品种中餐、晚餐不少于 7个,其 中荤菜不少于 3 个,半荤菜不少于 4 个,经常轮换。经营毛利润符合安徽省餐饮管理相关 规定,实行价格最高限价制度,严禁暴利,售卖菜品必须明码标价,高中低档菜比例控制 在 3:4:3,接受医院监督。 (4)未经医院许可,不得随意张贴广告,不得私自扩、改建营业场所,如有违反,给 予中标方 1000 元-5000 元罚金。私自扩、改建部分恢复原样,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膳食供应时间:早餐 6:30—8:00,中餐 10:30—13:00,晚餐 16:30—18: 00点。医院可根据季节变换,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准时开餐, 做到饭热菜香。 6、食堂财务管理 (1)中标人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医院的监督和检查。 (2)医院负责“职工充值卡”系统的管理与维护。中标人在营业时,不得在售卖窗口 收取现金(经查证属实按每次收取现金的 10 倍罚款)。连续发现收取现金现象达 3次以上, 医院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每月与医院结算资金一次。 7、风险责任承诺 第 35 页 中标人必须对自主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1)中标人要按投标书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规定, 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2)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医院无关。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 为违约,每出现一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出现 3 次以上,医院 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8、监督管理 医院将制订《食堂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对食堂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监管。 9、奖励与退出机制 (1)根据《医院食堂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对食堂进行监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续签 合同或给予奖励。 (2)医院对食堂委托经营的中标单位实行建立末位淘汰退出机制。 A、正常退出 合同到期后,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营者自行退 出,合同自动终止。 经营者提前退出 a.出现不可抗拒因素,经营者可提前退出,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b.因特殊原因经营者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经医院研究批准后,按 协议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终止协议。 B、强制退出 对引进的中标单位,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医院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 退出食堂经营。 因中标人责任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 因中标人责任引发食堂火灾。 因中标人责任引发违反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定,给医院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④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违法而受到司法部门处理的。 ⑤因中标人擅自提高价格,或因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引发群体事件影 响恶劣的。 ⑥医院从经营公益性(毛利润)、食品督查、管理规范(包括从业人员配备、体检等)、 就餐满意度、环境卫生、遵守契约、有无转包等方面对经营者进行考核,定期进行餐饮服 务满意度调查,季度满意度调查连续三次满意度少于 80%的。 10、有关事项: 1、向政府交纳的费用。证件的办理及年审费、卫生费、税费及其他因经营承包须向政 第 36 页 府交纳的费用由中标方按时交纳。 2、下水道堵塞疏通费用和餐厨垃圾清运费用自理。 备注:★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须一次性付给原经营方“蜀王优芙得餐饮公司” 45.34 万元 (前期使用的厨房设备的评估值)。 第 37 页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 投 标 文 件 【第 包】 投标供应商: 年 月 日 第 38 页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备注 一 投标保证金 二 营业执照 三 联合体协议(如有) 四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五 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六 投标授权书 七 标书响应情况 八 技术标部分 九 投标函 十 开标一览表 十一 投标分项报价表 十二 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 39 页 一、投标保证金 (上传转账凭证) 二、营业执照 (标书制作工具获取市场主体信息库信息) 三、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 (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与 就“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 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 牵头,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主体方,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主体方负责 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投标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 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的有关一 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如联合体中标,则主体方负责 等工作;参加方负 责 等工作。各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投标。 五、参加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百分之 。 六、主体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百分之 。 七、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体方:(公章) 参加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 40 页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 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 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 查处理。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五、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提供) 第 41 页 六、投标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授权本公司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 务)代表本公司参加 某项目采购活动(项目编号:某编号),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 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供应商授权 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 此承担责任。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及联系方 式);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及联系 方式即可。 第 42 页 七、标书响应情况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序号 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承诺 偏离说明 1 技术响应 2 付款响应 3 服务期响应 4 其他 注:提供的服务满足采购需求;付款、交货期及安装调试期、质保期等均应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43 页 八、技术标部分 (一)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在此栏内按采购需求及技术标评分要求, 将所有涉及评分需要的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三)因漏传或误传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 44 页 九、投标函 致:___________ 根据贵方“ 某项目 ”的第 某编号 招标公告,正式授权 (姓名)代表投标供 应商 (投标供应商全称)。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如我公司中标, 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 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 开标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投标无 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 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注 册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可查)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 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9、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10、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第 45 页 十、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某项目 项目编号 某项目 投标供应商全称 投标范围 第 包(不分包项目填写“全部”) 最终投标报价 (人民币) 大写: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可编辑) 备注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第 46 页 十一、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服务内容 项 单价 小计金额(元) 1 2 3 … 其他费用 …… 合计金额(元)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供应商承担 全部责任。 第 47 页 十二.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项目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第六章 采购需求 二、营业执照 三、联合体协议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五、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提供) 六、投标授权书 七、 标书响应情况 十、开标一览表 十一、投标分项报价表 2020-05-09T17:22:04+0800 1页(202,180) 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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