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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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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食堂原材料物资采购(猪肉)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南大学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食堂原材料物资采购(猪肉)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湘智采字[2020]第0264号

采招中心编号:HZ20200203-0105

项目名称:中南大学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食堂原材料物资采购(猪肉)

预算金额:1560万元/年

采购需求:

包号

物资名称

单位

质量要求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数量

1

冷鲜肉及其副品

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提供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一招两年,合同一年一

签,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1360万元/年

2家

2

冻猪肉及其副品

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提供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00万元/年

1家

说明:第一包中标人为两家,取综合得分前两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以两名中标人当中优惠率高的为最终优惠率,供货份额根据得分高低按6:4的比例进行分配;若另一投标人不认可此优惠率,则按评标排名顺序递补,以此方法类推,直到选取到两名中标人,若未能选取到两名中标人,则此项目重新招标;第二包中标人为壹家。

投标人可按以上划分的包次分别进行投报,但不得对包次里的内容进行拆分投报。(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包一、包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包一、包二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包一:无;

包二: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6日至 2020年 7月13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 ,下午 14: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7月27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南大学校园网(http://tz.its.csu.edu.cn/)、中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http://czzx.csu.edu.cn/)上发布。

2、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南大学

地 址: 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 朱老师

联系方式:0731-88836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0731-8967026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电 话:0731-88830218

八、疫情注意事项

项目报名及开评标期间,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交叉感染,本次开评标将采取全部人员防护上岗措施,并在开评标场所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温馨提示:

1、为避免交叉感染,本项目各供应商委派授权委托人最多1人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资料参加报名和开标会议。

2、请各供应商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尽量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

3、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

4、近一个月内有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的,必须向代理服务机构特别申报。如不申报,将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