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czcg202006-127
二、项目名称:滁州市中央名邸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博洋不锈钢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魏武路与大禹路交口西北角佳海工业城一期H81-82幢
中标金额:贰拾肆万叁仟捌佰壹拾玖元整(?:24381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滁州市中央名邸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分项报价 规格型号:详见分项报价 数量:详见分项报价 单价:详见分项报价 |
五、评标专家名单:陈玲、胡金秀、徐静、燕相松、张忠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3657元(不含专家评委费400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年07月06日至2020年07月07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港汇中心A座1810室,联系电话:0550-3101515、1361550797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向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滁州市第二小学
地 址:滁州市第二小学
联系方式:180198175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港汇中心A座1810室
联系方式:0550-3101515、1361550797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佳
电 话:0550-3101515、136155079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分项报价清单
滁州市中央名邸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doc |
滁州市中央名邸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docx |
分项报价清单.pdf |
滁州市中央名邸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交 易 文 件
项目编号:czcg202006-127
招 标 人: 滁州市第二小学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二〇年六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6949572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HYPERLINK \l "_Toc469495723" 二、投标人须知 8
HYPERLINK \l "_Toc469495724" (一)总 则 8
HYPERLINK \l "_Toc469495725" (二)交易文件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6
0
HYPERLINK \l "_Toc469495728" (五)开 标、评标和定标 17
HYPERLINK \l "_Toc469495729" (六)合同的授予 20
HYPERLINK \l "_Toc469495730" (七)纪律和监督 21
26
7
7
8
0
1
3
6
9
6
3
第一章 滁州市中央名邸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滁州市第二小学的委托,现对滁州市中央名邸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czcg202006-127
2、项目名称:滁州市中央名邸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项目单位:滁州市第二小学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50万元。
6、最高限价:50万元,投标人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8、数量:详见本公告附件《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9、项目基本概况:本项目为滁州市中央名邸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详见本公告附件《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
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三、报名及交易文件发售办法
1、交易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6 月11日17时 至2020年 07月 03 日08时30分
(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交易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交易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交易文件等领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下载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 年 07 月 03日08时30分
(注:距交易文件发售开始时间不少于20日)
2、开标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第六开标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滁州市第二小学
地 址:滁州市第二小学
联系人: 候发平
电 话: 18019817543
(二)招标代理机构: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驻滁办公地址:滁州市港汇中心A座1810室
联系人:于佳
电话:0550-3101515、14790000299、13615507978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交易文件。
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1 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 ☑保函(担保)
1.银行转账账户如下:
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1)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帐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98
(2)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账 号:34001739008052504778-2258
(3)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帐 号:184228910155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中央名邸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注: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2、保函(担保)递交要求:投标保函原件扫描至电子版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由招标人负责核实保函真伪,投标保函格式见交易文件附件。
注:投标人(供应商)未按照投标保函格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因不符合法律法规、交易文件要求,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责任自负。
十、其他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次性告知书”)查询。网址: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5c0568a-820a-4e86-809e-0ee8186a80f1&categoryNum=004001001。联系电话:1)、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4009980000 2)、技术咨询:0550-3801701 3)、CA锁使用问题处理:400-880-4959 4)、CA锁办理问题处理: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投标报名栏目>“企业报名、下载文件及项目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网址: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4001002; (3)投标人相关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和创建标识码。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 (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凡投标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7)投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8)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9)根据目前信用管理现状和我市实际情况,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②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 5、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 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3名(含)的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三、相关要求 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执行)。 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
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chuzhou.gov.cn)首页左侧点击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2.如果过程中出现交易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交易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传。
4.投标所需材料可以选择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投标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或按交易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
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办理。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网址: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c136bed-337f-4baf-8b89-677d85ac0805&categoryNum=004001001。 因未及时办理CA锁手续导致无法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
6.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
7.投标人开标时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签到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解密时间:从本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投标人版)”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3d450d5b-86ce-40e3-b4f4-017ed27b4778&categoryNum=039。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1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中央名邸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1.1 |
项目编号 |
czcg202006-127 |
1.1 |
供货期(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每推迟一天,按 500元/天处以违约金。 |
1.1 |
地点 |
滁州市中央名邸幼儿园 |
1.2 |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候发平 联系电话:18019817543 |
1.2 |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于佳 联系电话:0550-3101515、14790000299 |
1.3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4 |
采购预算 |
投资估算价50万元。 |
2.1 |
采购需求(内容) |
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4.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远程解密) |
7.2 |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现场。 |
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请于2020年 06月 15日17 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4001002)。招标人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 |
10.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
招标人将在2020年06月 16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 |
11.1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3 |
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按照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以中标价计算,不包含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计算,所有费用均应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单位获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公司,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
16.3 |
投标人要求澄清交易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同表10.2 |
19.1 |
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上限,最高限价5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2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交易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
24 |
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1 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 ☑保函(担保) 1.银行转账账户如下: 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1)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帐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98 (2)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账 号:34001739008052504778-2258 (3)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帐 号:184228910155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中央名邸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注: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2、保函(担保)递交要求:投标保函原件扫描至电子版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由招标人负责核实保函真伪,投标保函格式见交易文件附件。 注:投标人(供应商)未按照投标保函格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因不符合法律法规、交易文件要求,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责任自负。 |
25.1 |
投标文件数量 |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2、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一份。 注:上述第1项必须递交。第2项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递交,如递交,应凭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如不递交,开标现场出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投标人自行负责。(远程解密,电子光盘无需递交)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
25.2 |
解密截止时间 |
解密程序开始后 60 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解密时间为2020年07月03日08时30分至2020年07月03日09时30分 投标人开标时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2)解密时间:从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远程解密操作手册”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e92ef2b0-f400-411f-9642-35ce240a75d6&categoryNum=013。 |
25.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 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26.1.1 |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远程解密,电子光盘无需递交。 |
26.1.2 |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投标人提交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应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远程解密,电子光盘无需递交) |
27.1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 03日 08时30 分(北京时间) 3、电子光盘投标文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光盘,招标人不予接收,但并不影响其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远程解密,电子光盘无需递交) |
29.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六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 注:1、投标人开标时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2)解密时间:从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3d450d5b-86ce-40e3-b4f4-017ed27b4778&categoryNum=004005003。 2、投标企业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代理公司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代理公司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
29.4 |
开标程序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开标顺序:现场验证人员到场后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并报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
30.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32.1.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
是,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
32.1.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等网站 |
32.2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
36.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10% 收款单位:另行通知 开户行、账号:另行通知 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全部供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
第五章 |
付款方式、时间、条件 |
项目建设安装调试完毕,整体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95%,剩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两年)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中标单位必须服从琅琊区税务管理政策,按照业主要求按时按规定提供工程结算发票。 |
报名及交易文件领取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交易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交易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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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首页左侧点击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2、如果过程中出现交易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交易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传。如出现投标人相关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 4、投标所需材料可以选择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投标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或按招标交易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 5、投标单位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办理。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网址: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5c0568a-820a-4e86-809e-0ee8186a80f1&categoryNum=004001001。 因未及时办理CA锁手续导致无法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各投标人开标时,务必携带本项目加密投标文件所用CA锁。开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 7、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 8、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后不强制要求投标人继续参加开标。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自负。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评标结果。 9、友情提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责任自负!” 10、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以投标人网上递交的电子文件为准。 11、投标人开标时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2)解密时间:从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相关内容如下: 1)远程解密开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通知详见“关于滁州市启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的通知”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e92ef2b0-f400-411f-9642-35ce240a75d6&categoryNum=013。 2)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3d450d5b-86ce-40e3-b4f4-017ed27b4778&categoryNum=004005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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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说明事项: 1.投标人若为外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标后将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进行网上公示,如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系统中提供的表格与交易文件中不一致时,以交易文件中提供的表格格式为准。 3.本交易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交易文件的响应。 4.评标委员会只依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而不依靠任何外来的证明材料。 5.原上网的招标公告与本次上网的交易文件如有不一致的,以本次上网的交易文件为准。 6.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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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次性告知书”)查询。网址: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5c0568a-820a-4e86-809e-0ee8186a80f1&categoryNum=004001001。联系电话:1)、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4009980000 2)、技术咨询:0550-3801701 3)、CA锁使用问题处理:400-880-4959 4)、CA锁办理问题处理: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投标报名栏目>“企业报名、下载文件及项目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网址: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4001002; (3)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和创建标识码。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 (4)投标人相关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 (5)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7)凡投标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8)投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9)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0)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根据目前信用管理现状和我市实际情况,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工作作如下规定: (10.1)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严重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0.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10.1.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10.1.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10.1.4、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②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 10.1.5、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10.2)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10.2.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 10.2.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3名(含)的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10.3)相关要求 10.3.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0.3.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执行)。 10.3.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11)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2)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行为的,投标无效,如中标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3)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14)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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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责任自负! |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供货期(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技术要求:详见交易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3.标包划分:
3.1本项目划分: 一 个标包。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 固定单价 。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资格:
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注册并且审核通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查询)。
7.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8. 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
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采用)
11.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1.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2.招标代理费详见前附表
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3.1投标人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交易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交易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具体封装要求见本章第26条。
13.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13.3 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交易文件中的要求。
13.4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1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6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的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次性告知书”)查询。网址: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5c0568a-820a-4e86-809e-0ee8186a80f1&categoryNum=004001001。联系电话:1)、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4009980000 2)、技术咨询:0550-3801701 3)、CA锁使用问题处理:400-880-4959 4)、CA锁办理问题处理: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13.7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本交易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14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交易文件
15. 交易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交易文件。
16. 交易文件的组成
16.1 交易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
16.2 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所遇到的问题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4001002),要求招标人对交易文件予以澄清。
16.4交易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栏目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7. 交易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7.1交易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栏目予以公告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交易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7.3 交易文件的解释
本交易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8. 交易文件的发出
18.1 交易文件、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9. 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交易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1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20.2除交易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上传及其光盘刻录说明
投标文件由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书二(技术标)和投标书三(商务标)三部分组成。
21.1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原件扫描,检验电子标书);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检验电子标书);
(4)诚信投标承诺书:
(5)资信评审评分所需证明材料;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投标保函(如有)。
交易文件中资格审查及评审细则中涉及到的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如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等可以提供公证件,公证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
21.2投标书二(技术标)
21.2.1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21.2.2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交易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参数响应表》中逐条予以说明。
(1)详细的货物名称、规格、技术参数等【附技术参数响应表、货物的详细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
(2)服务承诺:是否响应交易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技术标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和技术标评分细则中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包括:证书、证明等资料扫描件;
(4)技术标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1.3投标书三(商务标)
21.3.1商务标部分是对投标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清单》等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投标人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清单》中注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4)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5)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
(6)交易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投标人请严格按照上述投标文件组成内容要求准备电子标书,资信证明文件相关材料上传至资信标中、技术标相关材料上传至技术标中、商务标相关材料上传至商务标中,无对应上传窗口的,可以在其他所需材料中上传。如发生资信证明文件内容上传至商务或技术部分中,或技术标内容上传至资信证明文件或商务标中等此类类似现象的,被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某部分标书内容缺失,导致评审结论不合格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21.4投标文件的上传及其刻录说明
(1)投标单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利用用户名或CA锁登录下载交易文件(.czzf格式)后,在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后,在线制作投标文件自行准备投标光盘,制作好的投标文件格式有2种:第一种.cz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此种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来上传投标文件;第二种.ncztf格式是不加密投标文件,是防止投标人在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不成功或者解密不成功的情况下,由投标人购买自带刻录和数据备份工具的光盘,密封后带到开标现场备用。
(2)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分别生成对应的投标文件,并分别刻录到不同的光盘中,一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投标文件。
(3)刻录完成后,务必要检查数据是否刻录到自备的投标光盘中,否则,后果各投标人自负。
(4)请投标单位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利用CA锁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投标文件。
(5)如果因系统问题导致投标人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状况时,现场将投标人电子光盘中的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中,进行评审。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人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 井工、吴工,电话:0550-3801701。
21.5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次招标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投标单位的会员系统中制作、电子签章、上传投标文件。并将上传的投标文件(.ncztf)复制一份刻入电子光盘中。电子光盘须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3)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要求详见系统内帮助模块。
(4)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单位分别签章。
22.投标报价
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2.2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
22.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22.4投标人应按“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货物逐项进行单价报价,并最终按货物总量乘以货物单价报总价,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综合单价包括:设备费、安装费、设备基础、材料费、辅材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代理费、调试、验收、培训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22.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货物交货地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总价。
22.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
22.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2.8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交易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22.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交易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2.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22.13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
23. 投标有效期
2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交易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4. 投标保证金
2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4.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且中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
24.4投标保证金按《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滁公管【2017】1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远程解密,电子光盘无需递交)
2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5.1 投标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内容与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相同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一 份。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25.2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6.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6.1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
26.1.1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6.1.2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1.3未按交易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6.1.4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标段),则投标书必须以包(标段)为单位进行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识标段号。
27.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提交
27.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7.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7.4招标人收到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现场登记签字确认。
2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
27.6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人须带其有效加密锁(CA锁)现场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提供有效CA锁对其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可导入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继续开标。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也无法导入的,则投标文件被否决。
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8.1投标人在本章27.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8.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21.5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28.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28.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8.5 采用网上招投标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五)开 标、评标和定标
29. 开标
29.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9.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7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9.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9.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也可邀请监察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29.3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等;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5)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供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开标结束。
多标段(包)项目应按以上顺序依次开标。
29.4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0. 评标委员会
30.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30.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30.1.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
30.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0.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30.4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无效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
(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30.5 评标委员会接受招标人授权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30.6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31. 评标
31.1 评标准备工作
31.1.1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31.1.2阅读、研究交易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31.1.3熟悉交易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1.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1.2 评标办法
31.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1.3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1.4 关于提供相同品牌的处理(招标人要求除外)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交易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31.5投标文件的澄清
31.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31.5.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6报价合理性的判断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7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
31.8评标报告的签署
31.8.1 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1.9评标过程的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1.10评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应将所有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予以公告,公示期为3日(若有业绩要求,业绩同时公告)。
32. 定标
32.1 中标人的确定
32.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人名单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公告。
32.2 中标通知书
32.2.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公章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33. 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33.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2变更交易方式
按照滁州市公管局《招标失败转变采购方式暂行规定》(滁公管【2017】4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合同的授予
34. 合同授予标准
34.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6. 履约保证金
3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交易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6.1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