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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贵阳市白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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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职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1、项目名称: 职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
  • 2、项目编号: WHC20219
  • 3、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2020-07-06—2020-07-09
  • 4、采购预算: 700,000元
  • 5、最高限价: 700,000元
  •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财政申报表
  • 7、采购单位名称: 中共贵阳市白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项目联系人: 韩建平
    •   联系电话: 0851-84831012
  •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联系人:刘金鑫
    • 联系电话:18185833777
  •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附件(上传采购文件主要包括: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
    • 采购需求公示内容.doc
更新时间:2020-07-06

采购需求公示内容

1、项目名称: 职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

2、项目编号: WHC20219

3、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 2020年7月06日至2020年7月09日

4、采购预算:700000.00 元

5、最高限价: 700000.00 元*(没有最高限价的和采购预算一样)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财政申报表


  

7、采购单位名称: 中共贵阳市白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联系人:韩建平

联系电话: 0851-84831012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金鑫

联系电话:18185833777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采购文件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附件(上传采购文件主要包括: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

附件一:

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行拟定)。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19年9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新公司,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附件二:

技术参数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中共贵阳市白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职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 纳入政府公开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食材供应商。本采购项目确定食材供应商1个。中标人自签订合同后在规定期限内开展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人不得再次转包服务。

品目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

序号

类别

品种

单位

规格、技术参数

就餐人数

1

肉类、家禽及水产品

肉类、家禽及水产品

KG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标准要求;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保证生产及销售、运输全过程畜肉温度-℃;供货前须提供所供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符合GB-《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保证生产及销售、运输全过程畜肉温度-℃;供货前须提供所供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98人

2

粮油

一级粳米

KG

外包装完好,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一。加工精度: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三分之一的占%以上。梗米质量不低于《食用梗米》(NY/T-)一级梗米要求,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一级面粉

KG

外包装完好,卫生无破漏。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佘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一。质量不低于《高筋小麦粉》(GB)一级高筋小麦粉要求,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序号

类别

品种

单位

规格、技术参数

就餐人数

2

粮油

面条

KG

外包装完好,卫生无破漏。色泽均匀一致,无肉眼可见异物,无异味。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佘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一。质量不低于国家粮食局制定的挂面标准(ls/t -)

98人

色拉油

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佘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一,具有产品合格证。大豆油质量不低于《大豆油》(GB)一级大豆油要求。

卫生指标按GB、GB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菜籽油

3

鸡蛋

土鸡蛋

符合GB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色泽: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微红色;去壳后蛋黄呈橘黄色至橙色,蛋白澄清。透明,无其他异常颜色;

(2)气味:蛋液具有固有的蛋腥味,无异味;

(3)状态:蛋壳清洁完整,无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蛋内无黑点及异物;去壳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白稀稠分明,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4

牛奶

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5

其他辅材及调料

KG

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6

蔬菜、水果

KG

所有蔬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有蔬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所有蔬果在交付采购人前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90%以上。所供蔬菜必须保证是24小时内收成,保证较好的色泽及新鲜度。

注:上表中的数量仅供参考,具体供货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特别要求: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用“★”对采购清单中数量较多金额较大或者技术要求较高的主要产品进行标注。

附件三:

商务要求

一、交服务期及交货地点

服务期;中标签订合同后一年。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由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会同中标人共同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承诺)

三、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及承诺(质保期内的服务响应2、投标时须提供详细服务承诺书。

4质量保证

(1)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4)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5)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9)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

(10)超过保质期限的。

(11)中标供应商需严格按照产品需求约定的质量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相关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供应的主副食品送市级相关检测部门检测,若有检测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罚款合同额的5%,若多次送检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2)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订单供货,不得自行更改。采购人在提供订单需求时,将优先考虑季节性蔬菜,但需保证伙食的多样性。

(13)合同期内如同一供货商被投诉三次及以上,采购人食堂管理小组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4)投标人需承诺所有的食材为非转基因产品(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款按月支付,中标人在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完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财务相关支付流程与手续,及时支付相关费用给中标人。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2)货物收货清单(加盖采购人公章);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交人民币1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如未能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终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或重招。履约保证金在待合同履行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退还供应商(不计利息)。

七、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

八、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报价包含配送、运输、人工、搬运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另行收取费用。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中标供应商应遵循当时的市场价格标准,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在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

2.配送要求;(1)采购人提前一天以电话或邮箱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早餐在6:20送到,午餐8:00前送到,晚餐鱼鲜类在3:30前送到,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将准时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3.价格调整要求:如遇大米、油、副食品等食品市场价格上浮和下降,供货单位供货之前需向采购人说明,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货商所供商品价格偏离较大(指上浮),采购人将提出质疑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供货商的供货资格。当市场价格下浮,而供货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采购人有权通知供货商调整到合理价格,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4.中标供应商供货时需遵守采购人关于监管安全方面的要求及规定。投标供应商中标后,需与采购人签订廉政协议书。

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附件四:

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