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柳江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服务(LJG20-044)招标文件预公示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单位受采购人(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委托,拟对柳江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服务(LJG20-044)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0年7月9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单位反映,以便我单位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要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贵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它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潇 联系电话:0772-2043140
联系地址:柳州市城中区友谊路5号地委大院组织部大楼4楼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六日
招标文件-柳江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 购和统一配送服务(预公示).zip352.1 KB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LJG20-044
项目名称:柳江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
购和统一配送服务
采购人: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4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8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柳江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人应在广西柳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ggzy.li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G20-044
项目名称:柳江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三年总资金数;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120000000.00 元)(其中包括
运输费、装卸费及配送相关的一切费用)。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120000000.00 元)
采购需求:为柳江区学校食堂提供蔬菜、禽蛋类、肉类、冻品类、鲜活水产类、大米、
豆制品、食用油类、调味品等食材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
标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即从 2020 年秋季学期起至 2023 年春季学期止。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20 年 月 日 17 时 00 分止。
地点:广西柳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ggzy.liuzhou.gov.cn)
方式:供应商登陆广西柳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ggzy.liuzhou.gov.cn)的“交
易信息”—“政府采购”—“政采公告”中打开项目的招标公告正文,点击下方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免费下载。
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企业应按照主体资格证明上面的名称(如营业执照、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完整正确填写单位名称,自然人应按身份证
姓名填写;未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
收其投标文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3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于截标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柳
州市新柳大道 115 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 8 楼),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经验证后
递交文件。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800000.00)。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单证上须注明为本项目投标保证
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或网上银行形式提交的须交至以下账户,否则
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账 号:45050162365200000127
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
采[2015]24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柳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721834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南路 60-1 号
联系人:姚善台
联系方式:0772-7226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城中区友谊路 5号地委大院组织部大楼 4楼
联系方式:0772-20431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潇
电 话:0772-2043140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4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1.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或服务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应答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当投标文件中所署的服务内容
与招标文件中服务内容及要求有偏离时,须在“偏离”栏内如实注明是“正偏离”或“负
偏离”,“正偏离”指投标服务的内容优于招标文件中要求,“负偏离”指投标服务的内
容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功能或其它内容有“正偏离”的,供应
商须对“正偏离”的情况单独作出说明。
3.本采购需求中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技术、商务对比表注明)
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供应商完全接受。
4.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如与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
本表为准。
5、供应商应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真实,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
供应商除了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来
确定赔偿金额。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包含但
不限于以下品种)
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
1 蔬菜、禽蛋类
1.蔬菜:保证新鲜并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且符合现
行国家食品安全法要求;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芹菜、菠菜、蕹菜、苋菜、大白菜、莼菜、紫菜、甜菜、油
菜、黄花菜、薇菜、生菜、丝瓜、黄瓜、冬瓜、苦瓜、竹笋、
芦笋、莴苣笋、茄子、番茄、茭白、百合、荸荠、莲藕、慈
姑、马兰头、马齿苋、枸杞头、白萝卜、青萝卜、菜瓜、葫
芦、蘑菇、草菇、海带、葛根、鱼腥草、荠菜、包菜、花菜、
卷心菜、青菜、西洋菜、空心菜、苦麦菜、北瓜、马铃薯、
芋头、山药、胡萝卜、苜蓿、芡实、香菇、猴头菇、木耳、
银耳、蒲公英、豌豆、蚕豆、四季豆、扁豆、荷兰豆、西兰
花、甘薯、豇豆、金针菇等。
2.蛋类:新鲜、无变质、无臭蛋,不得来自疫区。
2 肉类
1.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生猪定点屠宰证(猪肉
类必须提供)、“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当天屠宰或国内知名品牌冷鲜肉(由采购人按具体情
况事先作出变更或调整)。
3.去除筋、杂物,肉质鲜嫩,不注水,符合食品卫生要
求;对于鲜猪手脚等,必须去除一切杂毛污物,无异味,交
货以干净、新鲜、大小适中为标准。
5
4.供货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品种:半肥瘦、瘦肉、梅
头肉、猪肝、猪肚、排骨、猪脚、猪心、粉肠、大肠、猪耳
朵、七寸、沙骨、筒骨、猪尾巴、猪舌头、牛肉、牛心、牛
舌、牛腱子肉、牛腩、牛蹄筋、去骨羊肉、羊腩、羊蹄、羊
肚、三黄鸡、土鸡、线鸡、果园鸡、老鸡、乌鸡、鸡肾、凤
爪、光鸭、土鸭、西洋鸭、青头鸭、鸭肾、鸭脚等。
3 冻品类
1.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SC”食品质量认证标
志;
2.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有生产日期
和保质期。
4 鲜活水产类
1.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2.如需剖杀的鱼,要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鱼腮、
腹内黑膜。
5
大米、豆制品、食用
油等类
1.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大米生产用的稻谷原料储存期不超过 1年;
4.符合 GB/T 1354-2018 标准要求;
5.包装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塑料编织袋,包装的
正面需印有供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
样。
6 调味品
1.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符合国家计量法规格
要求;供货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品种:孜然粉、十三香、
五香粉、胡椒粒、沙爹酱、豆瓣酱、叉烧酱、柱候酱、海鲜
酱、黄豆酱、番茄酱、浓缩鸡汁、黑椒汁、鲜味汁、花生酱、
芝麻酱、紫金椒酱、剁椒酱、果麦酱、粗粮酱、甜面酱、芝
士片、莲蓉、豆沙、红豆沙、老抽、生抽、茄汁、蚝油、猪
油、黄奶油、酵母、甜蜜素、改良剂、米酒、二锅头、米醋、
陈醋、吉士粉、塔塔粉、牛奶香粉、食盐、椒盐、鲜露、椰
蓉、火锅底料、米粉汤料、面豆酱、牛腩料、酱油、辣椒酱、
麻油、清补凉、甜酒粉、糖精、盐焗鸡料、花椒粉、沙姜粉、
红油、碱水、辣椒粉、胡椒粉、生粉、面粉、食粉、糯米粉、
粘米粉、泡打粉、红薯粉、小麦粉、三花淡奶、全脂奶粉、
炼奶、燕麦片、纯麦片、麦芽糖、奶黄馅、栗子馅、橄榄菜、
话梅、纯碱等。
2.正规知名厂商生产,品质良好,包装用密封性能好、
无毒、无害塑料编织袋,包装的正面需印有供货企业名称、
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样。
3.产品在保质期内且生产日期新近。
6
注:采购方根据实际需要,在前一天晚上 7点前列出一份第二天需要补充采购的食品材料采
购清单,在收到采购方发出采购清单后,供应商按下面“▲交货时间及地点”条款内容要求
的时间供货。
质量标准 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等。
价格标准
配送的食品原材料价格实行全柳江区统一价格,以柳江
区本地农贸市场或柳江区各大超市同批次食品原材料市场价
格作询价依据,并以当地价格监管部门提供的市场监测价格
为参考,实行下浮优惠;中标后由采购方按规定组织询价小
组进行每两周的询价审定。询价审定后的价格×(1-优惠率)
作为结算价格,保持相对稳定。
验收条件及标准
1.每批次供货时须向所供各学校食堂提供投标货物质量
自检报告单,并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自检报告;
2.上述材料如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验收方法
各学校食堂按照国家食品标准及相关要求确认投标产品
生产日期、保质期后进行数量(重量)验收并按规定留样备
查。验收时:供货方所提供的货品在招标人验收入库时如发
现以下问题必须及时无条件退换货品。①感官品质质量不符
合规定要求;②货品有腐败变质现象;③超过保质期限;④
内包装损坏;⑤预包装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不充分;⑥其他
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验收后:供货方所提供的货品虽经招标人抽检验收,但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给予退换货
品。
发放后所剩余的货品,由供货方当日回收。
二、商务要求表
▲采购范围
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蔬菜、禽蛋类;肉类;冻品类;鲜
活水产类;大米、豆制品、食用油类)及调味品类的供应包
括配送相关服务。
▲采购期限 三年,即从 2020 年秋季学期起至 2023 年春季学期止。
▲供货时间
成交供应配送商预计从2020年9月1日开始,指派专人、
应用食材配送专用车,于每天将食品原料送到各学校食堂。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投标产品质量安全无害,必
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
2.投标产品的标识(预包装类),须符合 GB7718《预
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
3.各学校食堂组织专人负责对投标产品进行留样,中标
人必须配合相关留样工作。每批次供货留样 1份,每份留样
时间为 48 小时。相关部门适时对投标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并
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若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购
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出现因中标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
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并没收其
全部质量保证金。
4.产品运输、配送过程中造成的损耗,由中标人负责及
时更换或补充,以达到该批次供货要求;如在该批次约定交
货时间内验收数量无法达到供货要求,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
中标人承担。
5.合同履行过程中产品的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
担。
▲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签定合同后分批(月结)交货,每天配送
一次;采购方根据实际需要,在前一天晚上 7点前列出一份
第二天需要补充采购的食品材料采购清单,在收到采购方发
出采购清单后,供应商按下面的时间要求供货:有早餐的学
校于当天的 4:00—6:00 时间段内送达学校交货验收,只有
中餐的学校于当天 6:00―9:00 前送达学校交货验收。中标
人须在各学校食堂要求的时间内按时供货完毕,与各学校食
堂交接的签收单据将作为结算的依据之一。
2.交货地点:柳江区各镇中学、中心小学、村小及教学
点的学生食堂。
▲付款条件
结算方式为月结,柳江区教育局对本项目的运作、结算
进行全程监管。各学校食堂对本月批次的货物交接确认无误
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支付该批次货款的 95%给供货方(供
货方须向采购单位开具正规发票);各批次货款的 5%作为质
量保证金,当月的质量保证金于下月结算时返还给供货方,
如在合同履行期间无质量安全事故,则在合同履行期满后五
个工作日内由各学校食堂按程序向供货方一次性支付剩余的
质量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供货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
自然灾害等),影响采购单位正常供餐的,则按采购单位当
天的实际损失从当批或当月结算价款中扣除。
因供货方供应的食品质量问题,导致采购单位发生食物
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供货方承担全部损失及相关责任。
8
▲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投标产品的原
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配送、服
务、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保险、劳保、质保及投标等
一切相关费用。
三、投标人的资信要求表
▲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不存在不良记录及安全、质量问题。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3.投标人须具备健全的配送网络,有供货、仓储及其它
履行合同的能力,能确保将投标产品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项目的特殊要求及其他要求
▲合同的终止
中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终止合同的履行: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
注销食品流通(或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
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
《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
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
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3.食品原料配送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
配送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4.柳江区教育局每学期组织相关学校对中标人进行综合
考核评议满意度低于 70%的。
5.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发生大面积传染性疾病、发生洪
水、地震等,或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城区有关学校卫生
工作文件要求,招标单位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由此给中标
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招标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评议考核
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该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以及承诺,
按时按质按量为各学校食堂提供配送服务。为确保学生餐饮
的安全性,在此过程中招标人可以定期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评
议考核,如中标人被各学校食堂评议为不合格的、招标人有
权下令其整改;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
故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供货合同并取消供货方供货资格;若
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招标人将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
1.由相关学校与中标人签订具体的货物采购配送协议。
2.本次评标评选出的中标供应商所报中标价格为当前执
9
行价格,根据市场规则,出现变化幅度超过 3%时要进行价格
调整,价格调整以粮油食品网站同等档次食品的批发价格变
化是否±3%作为主要依据,网站价格变化后采购人按需要组
织市场调研核实,确认后按实际变化的幅度以当前执行价格
为基础计算出新的执行价格。
3.中标人必须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市场价格变
化等理由拒绝供货或擅自提高价格,否则相关学校有权没收
其质量保证金,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具体供应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当时当地的同一等级产
品市场零售价格。
5.中标人须每周五前向相关学校提供下周产品供货基准
价。
▲其他要求
1.若预中标供应商不接受核查或核查不通过,则视为实
际不响应本次招标采购要求。若预中标供应商被取消预中标
资格,采购人将按评标时选出的第二候选供应商为中标单位。
2.投标人必须同意采购人制定的针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考
核管理办法,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3.中标供应商遇到不可抗力如发生大面积传染性疾病、
发生洪水、地震等,或根据国家、市、县、城区有关学校卫
生工作文件要求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包括供
货期间因业主考核记分被取消供货资格的),合同终止。
三、食材配送服务学校名称及情况表
序号 学校名称 所在乡镇 是否开早晚餐
1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中学 穿山镇 是
2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第二中学 穿山镇 是
3 柳州市柳江区百朋中学 百朋镇 是
4 柳州市柳江区三都中学 三都镇 是
5 柳州市柳江区里高中学 里高镇 是
6 柳州市柳江区成团中学 成团镇 是
7 柳州市柳江区成团第三中学 成团镇 是
8 柳州市柳江区进德中学 进德镇 是
9 柳州市柳江区进德第四中学 进德镇 是
10 柳州市柳江区土博中学 土博镇 是
11 柳州市柳江区新兴中学 新兴工业园 是
12 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小学
新兴工业园13 柳州市柳江区新兴第二小学
14 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小学月亮塘教学点
10
15 柳州市柳江区特殊教育学校 拉堡镇 是
16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中心小学
拉堡镇
17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木罗小学
18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黄岭小学
19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基隆小学
20 柳州市柳江区成团中心小学
成团镇
21 柳州市柳江区成团镇甘塘国税希望小学
22 柳州市柳江区成团镇里湾小学
23 柳州市柳江区成团镇六道小学
24 柳州市柳江区成团镇龙山小学
25 柳州市柳江区成团镇同乐小学
26 柳州市柳江区成团镇大荣小学
27 柳州市柳江区成团镇两合小学
28 柳州市柳江区成团镇北弓教学点
29 柳州市柳江区成团镇盘石教学点
30 柳州市柳江区成团镇白露教学点
31 柳州市柳江区成团镇鲁比教学点
32 柳州市柳江区进德中心小学
进德镇
33 柳州市柳江区进德镇槎山小学
34 柳州市柳江区进德镇三千小学
35 柳州市柳江区进德镇四连小学
36 柳州市柳江区进德镇琼林小学
37 柳州市柳江区进德镇泗浪小学
38 柳州市柳江区进德镇乐山小学
39 柳州市柳江区进德镇沙子教学点
40 柳州市柳江区进德镇龙新教学点
41 柳州市柳江区进德镇江中教学点
42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中心小学
穿山镇
43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下街小学
44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仁安小学
45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李向群希望小学
46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五道小学
47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定吉小学
48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岜谋小学
49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龙平小学
11
50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六庙小学
51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林寺小学
52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上海南亚希望小学
53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高平小学
54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木团小学
55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龙凤教学点
56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谢村教学点
57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思荣教学点
58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根伦教学点
59 柳州市柳江区百朋中心小学
百朋镇
60 柳州市柳江区百朋寄宿制小学 是
61 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怀洪教学点
62 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小山教学点
63 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分龙教学点
64 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福和教学点
65 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恭桐教学点
66 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五九教学点
67 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里团教学点
68 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官塘教学点
69 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根林教学点
70 柳州市柳江区三都中心小学
三都镇
71 柳州市柳江区三都中心小学寄宿部 是
72 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工农教学点
73 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里贡教学点
74 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龙兴教学点
75 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供电教学点
76 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白见教学点
77 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长塘教学点
78 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觉山教学点
79 柳州市柳江区里高中心小学
里高镇
是
80 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果郎教学点
81 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龙南教学点
82 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板六教学点
83 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保仁教学点
84 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盘龙教学点
12
85 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三合教学点
86 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展南教学点
87 柳州市柳江区土博中心小学
土博镇
88 柳州市柳江区土博中心小学寄宿部 是
89 柳州市柳江区土博镇四案教学点
90 柳州市柳江区土博镇甘贡教学点
91 柳州市柳江区土博镇孝中教学点
92 柳州市柳江区土博镇梅里教学点
93 柳州市柳江区土博镇五合教学点
94 柳州市柳江区土博镇水源教学点
注:配送时以实际在校学生人数为准(是否开早晚餐,以上标注“是”的开早、中、晚餐,
无标注的只开中餐)。
13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编列内容
1
项目名称:柳江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LJG20-044
2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
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国
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原发改
办价格[2003]857 号、原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服务类)向中标人收取。
3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
投标人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
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4
报价文件【第 1、2项为必须提供,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1.投标函(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2.开标一览表(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如有,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6.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
5
资格证明文件【第 1-4 项、6-9 为必须提供,以下各项必须提供且均要加盖投
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1.投标声明书 (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
2.投标人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3.投标人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须提供);
6.投标人2020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
费的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
14
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7.投标人 2020 年 3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
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
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8.投标人 2019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第三
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2019 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日之后次月起到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9.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6
商务文件【第 1项为必须提供,以下各项必须提供且均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否则其投标无效】
1.商务响应表(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2.投标人认为能证明其能力的其他文件;
3.投标人情况介绍;
4.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有)
5.投标人可根据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中评审要素提供相关的证明材
料。
7
技术文件:
(1)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2)投标人拥有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及现状
(附:1、投标人持有配送车辆情况: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复印件;2、投
标人仓储地方的证明:仓储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复印件;)
(3)项目实施方案。
(4)售后服务方案。
(5)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
(5)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等方面
的优惠。
(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8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
9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公告》第六条规定交纳。
10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均以转账形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
未中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完整资料后,以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并提供投标保证金
退款手续完整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
3、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时应按投标人须知17.3.3要求提供材料。
11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的)贰
15
份(不分正副本); 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
12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月 日上午 9时 30 分前将投标
文件密封送交到新柳大道 115 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 8楼开标区,逾期送
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材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
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还须
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对于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投标文件将予
以拒收。
13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20 年 月 日上午 9时 30 分在新柳大道
115 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 8 楼开标区,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
会议。
14 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0项(含)以上的。
15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6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十五日内。
17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等
18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
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
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
不能代替公章。
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
自在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
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19
一、信用信息使用规则: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甄别方式:
1.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期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取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并按照以上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处理;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
并按照以上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处理。
20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16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
2.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
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
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2.7.“▲”系指实质性要求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条款。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
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8.特别说明:
8.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
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售后服务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和售后服务均相同时,
则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1)若同一项目或同一分标的采购内容只有一项设备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
由一家供应商参加。
(2)若同一项目或同一分标的采购内容包含多项设备的,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
商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
(3)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分标的投标时,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
17
(4)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分标的投标时,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
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应当按
一个供应商认定。
8.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
式员工)。
8.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
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
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
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质疑和投诉
9.1 质疑
9.1.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评审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联系部门: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0772-2043140;联系人:林潇;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友谊路 5 号地委
大院组织部大楼 4楼。
9.1.2 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供应
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9.1.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如不按上述规定质疑的,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9.2 投诉
9.2.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9.2.2 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
18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11.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
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
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
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12.2 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
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
均无效。
12.3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
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
文件为准。
12.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13.1 报价文件: 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资格证明文件: 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
书写。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
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
19
同未响应。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5.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投标产品的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
测、包装、运输、仓储、配送、服务、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保险、劳保、质保及投
标等一切相关费用。
15.3 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
条件的报价,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有效期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
以书面形式进行。
16.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
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须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7.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或网上银行形式提交的须交
至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到
达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银行账号:45050162365200000127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均以转账形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
17.3.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7.3.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后五个工作日内退
还。
17.3.3 退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供材料:
(1)退投标保证金的申请报告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银行转账的底单复印件;
17.4.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不按照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0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
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9.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9.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
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
人的责任。
19.2.投标文件应将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合并
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陆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存储介质为 U盘),投
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
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
以正本为准。
19.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
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19.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签字或盖印鉴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0.投标文件的包封、递交、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文件的包封。
20.1.1 投标文件正副本和投标文件电子版全部密封在一个内包封的投标文件袋(盒、
箱),其中《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应准备贰份(不分正副本)单独用文件袋(盒、
箱)密封并单独递交,封口处必须密封后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
可,当为代理人签字时由代理人在开标会上随身携带授权书原件以备核验)或盖投标人单
位公章。
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及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20.1.2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0.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2.1 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2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到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地点,超过投标截
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0.2.3 投标文件的递交由投标人被授权代表凭有效证明资料亲自递交,资料不齐或不
合格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0.2.3.1 被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材料原件等有效证明资料;
20.2.3.2 被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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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
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
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20.4.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材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
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还须出示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对于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21.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1.1.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
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证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
的,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
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
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或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内容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
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内
容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项(含)数以上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二
处以上的;
21.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
的;
22
(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有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
或有条件的报价的。
21.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22.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
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不足三家,不予开标。
23.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程序;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4)检查文件:由各投标人检查各自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唱标:经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当众拆封,宣布
投标人名称、下浮系数和其他需要宣布的内容。
(6)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 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
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
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影响评标过程。
(7)开标会议结束。
24.错误修正
24.1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
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
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1)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
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
标时的开标一览表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项目的单价或总价。
五、资格审查
24.资格审查
24.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应当依法对
23
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4.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
用合格式,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4.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
(2)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 4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文件材料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内容的。
24.4 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 标
25.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
当为七人以上(含七人)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
分之二。
26.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7.评标程序
27.1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符合性审查。
27.2 澄清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自然人加盖手指指印),或者由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3 比较与评价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
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24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
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最低报价。
(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
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8.评委表决
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
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29.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9.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
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
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9.2 评标办法。本项目将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具体评标内容及评
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0. 投标文件修正
30.1 开标时,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0.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0.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1)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文字报价,签订合同时,则以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文字报价,签订合同时,则以
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项目的单价或总价。
31.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
25
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七、中标和合同
3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
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
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
标供应商。
33.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发
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
人为中标供应商。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
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5.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投标人退还投标文件。
36.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相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
的投标人。
37.签订合同
37.1 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资格证件,经采
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37.2 签订合同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25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7.3 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
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37.4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
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
购活动。
38.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
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八、其他事项
39.代理服务费
(1)中标服务收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
26
理暂行办法》、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原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服务类)向中标
人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否则,采购
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中标决定。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
费 务
类
率 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项目计算代理服务费的中标金额=120000000*(1-中标单位下浮系数)
41.3 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注:本账号为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
开户名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银行账号:45050162365200000127。
27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共七人构成,其中
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三)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服务质量保障、项目组织计
划、售后服务方案、综合实力等 5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四)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
库[2011]181 号)第五条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即对投标人投标总价中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后加上原来未享
受优惠政策的部分投标价格作为评标价计算价格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所在地的县级
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对证明材料原件的真实性负责,并如实填写
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六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另: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桂
财采[2015]25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广西区内政府采
购中对监狱企业及其产品的认定,由自治区司法厅负责(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企业
产品目录);省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对于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
(六)为确保采购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
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
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
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20 分
以进入详评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优惠后折扣率)为 20 分
(1—有效投标人最高下浮系数)
某投标人报价分 = ×20 分
(1-某有效投标人下浮系数)
2、服务质量保障分………………………………………………………………………36 分
(1)食材安全措施 24 分
一档(0~8分):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
控措施、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简单。
二档(8.1~16 分):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
管控措施、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较清晰;
三档(16.1~24):进货渠道有可靠证明,提供经销商供货证明(可以是经销授权
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食材控制管理措施全面、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
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清晰、详细,工作车间 24 小时全程无死角联网监控,提供车间监控
彩图,并配备有检测室,提供检测设备及专业检测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配送方案分 12 分
一档(0~4分):食材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加工、包装、卫生、保鲜、损耗控
制等措施一般。
二档(4.1~8 分):食材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加工、包装、卫生、保鲜、损耗
控制等措施良好。
三档(8.1~12):自有运输传送带,可将分拣好的食材传送至送货平台,食材配送
的流程完善,运输过程可跟踪,加工、包装分类,卫生安全(配送筐具实现自动清洗、消
毒、烘干)、保鲜、损耗控制等措施优秀。
3、项目组织计划分…………………………………………………………………………15 分
一档(0~5):拟投入 5个(含 5个)以下项目人员,且项目人员的管理架构、配
送人员岗位配置、配送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一般。
二档(5.1~10):拟投入 5-10 个(含 10 个)项目人员,且项目人员项目人员的管
理架构、配送人员岗位配置、配送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良好。
三档(10.1~15):拟投入 10 个以上项目人员,且项目人员的管理架构、配送人员
岗位配置、配送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优秀。
(项目人员必须是本公司项目人员,提供相关人员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身份证、
健康证。)
29
4、售后服务方案分……………………………………………………………………………9 分
一档(0~3):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有应急响应方案,响应及时、安全保证等方面
一般。
二档(3.1~6):售后服务体系健全(包括售后服务监督、回访、台账、退货、换
货、补货等工作),有应急响应方案,响应及时、安全保证等方面良好。
三档(6.1~9):售后服务体系健全(包括售后服务监督、回访、台账、退货、换
货、补货等工作);应急响应方案全面;在柳州市设立售后服务中心,提供售后服务中心
购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专门售后服务人员及联系电话,提供 7*24 时服务;安全保
证(公司有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并在有效期范围内的)等方面优秀。
5、综合实力分………………………………………………………………………20 分
(1)投标人配送车辆(4分)
投标人或其法人名下登记自有配送冷链车辆的(以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复印件为
准,截标时提供原件备查),每登记 1辆得 0.5 分,满分 4分。
(2)类似项目业绩(4分):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政府采购类学校食堂配送项目的,每个得 1分,满分 4分;
需提供合同协议、中标(成交)通知书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
不得分。
(3)投标人仓储情况(4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在柳州市的仓库仓储面积达到 1000 ㎡的得 1分,每增加 800 ㎡的
加 1分,满分 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截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4)食品安全(4分)
牲畜类提供供货屠宰点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材料复印件得 2分;禽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得 1 分;米油类提供《国
家质量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材料复印件得 1分;满分 4分。
(5)信誉奖分(4分)
投标人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认证为 1分本项目满分为
4分。(以复印件为准,截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总得分=1+2+3+4+5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以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0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采购计划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服务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采购服务项目
1、采购服务项目:柳江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服务。
2、采购服务项目内容除食材的统一采购服务外,还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各
种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二条 采购内容及质量要求
1.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质量可靠、安全质优的副食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品种:蔬菜
类、水产类、肉类家禽类、禽蛋类、副食调味品等货物配送业务。
2.所供肉类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盖有卫生检验部门的蓝色图形检验印章;蔬菜必
须经农药检测,达到食品安全要求;坚持每日配送前检测,并做好 48 小时实物留样。
3.乙方必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车辆和配置符合从事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从业人员,
保证配送的副食品新鲜优质。
4.乙方应定期与配送单位联系,听取和接受甲方对副食品配送的意见建议,对符合协
议规定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审议和决定乙方提交的服务方案及制度。
(二)审议和决定乙方提出的服务年度计划。
(三)监督检查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四)甲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设施、场地等必要服务条件。
(五)负责处理非乙方服务原因而产生的纠纷和协调工作。
(六)考核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所指服务的服务费。
(七)维护乙方权利和地位,保障乙方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资料。
(八)指定一个部门或专人负责与乙方协调涉及服务的业务和关系。
(九)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服务制度、方案。
(二)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
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或使用单位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三天内,应迅速查处并
31
书面答复。
(四)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天后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或使用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
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五)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
方,如遇特殊情况确定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原因,转让内容、
转让方式及第三方式背景,业务能力等相关资料,经甲方对第三方考核合格后,出具书面
同意文件,才可实施转让。如乙方所推荐的第三方不能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受让
的第三方。
(六)负责编制运送维护服务年度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七)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继续运维服务时,必须向甲方完好地移交全部借用的物品、
设施及运维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
(八)必须与乙方工作人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负责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社保等劳动报酬以及工伤、意外伤害事故、劳动争议等的处理,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
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意外伤害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遵守甲方现有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
整改意见。
(十)乙方因自身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订立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期三年,即从 2020 年秋季学期起至 2023 年
春季学期止。
第五条 采购费用及支付方式
1、资金性质: 。
2、合同总金额(估算):(大写) (小写)¥ ;
下浮系数:
3、结算方式:结算单价=基准价×(1-中标下浮系数)
4、支付方式:结算方式为月结,柳江区教育局对本项目的运作、结算进行全程监管。
各学校食堂对本月批次的货物交接确认无误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支付该批次货款的 95%
给乙方(乙方须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各批次货款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当月的质量保
证金于下月结算时返还给乙方,如在合同履行期间无质量安全事故,则在合同履行期满后
五个工作日内由各学校食堂按程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自然灾害等),影响甲方正常供
餐的,则按甲方当天的实际损失从当批或当月结算价款中扣除。
因乙方供应的食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
部损失及相关责任。
5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形式
6、甲方将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号:
开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32
第六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当乙方出现以下行为之一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以下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由于乙方工作失误,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导致配送不能按时到达甲方单位,造成甲方
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有关责任,乙方应按当月结算价款的 2%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
可直接在当月结算价款中扣除)。
2.乙方配送的食品采购渠道不正规,达不到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遇有质保过期、
品牌“三无”、假冒伪劣等情况,甲方第一次检查发现的,乙方须支付违约金 1000 元;第
二次检查发现的,乙方须支付违约金 5000 元;第三次检查发现的,乙方须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配送资格,没收其质保金。甲方可在结算给乙方的价款扣除乙方
应支付的违约金后再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3. 乙方供应的食品如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提出退换,乙方供应的食品如有缺斤少
两等现象,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数量或按实际重量结算付款;乙方供应的调料非甲方要求品
牌,甲方有权要求退换。乙方有质量问题或者缺斤少两现象或者供应的调料非甲方要求品
牌达三次以上的,甲方可取消乙方的配送资格,没收其质保金。
4.乙方配送的食品存在卫生安全问题,导致甲方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由乙方承
担所有事故责任及费用,没收其质保金,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配送资格。
5.乙方在配送过程中与单位联合擅自篡改、伪造配送清单,出现清单与实物不符、虚
增数量、抬高价格等违规情况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配送资格,没收其质保
金且乙方须支付违约金 30000 元给甲方。
6.乙方配送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单位意见较大的,由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如乙方
无法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规定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配送资格,没收其质保
金;改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配送单位。
7.乙方被取消配送资格的,本合同自乙方被取消配送资格之日起解除,由此给双方造
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发生大面积传染性疾病、发生洪水、地震等,或根据国家、市、
县、城区有关学校卫生工作文件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由
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
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
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
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33
第十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诉讼而支出的所有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十二条 送达条款
1、任何通知、函件等文件以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为本合同中双方注明的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 3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收到变
更通知前,原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
2、任何一方均有权采用邮寄送达或电子送达两种形式进行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应
当通过中国邮政快递进行送达,自快递发出之日起的第五日视为送达。采用电子送达的,
应当通过本合同注明的电子邮箱发出,自电子邮件成功发出之日起的第二日视为送达。电
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附则)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
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34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合 同 附 件
一般货物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保修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乙方(章)
35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3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7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1.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1.1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和技术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和技术文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38
1.2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39
2.投标文件的封面格式:
2.1 资格证明文件的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40
2.2 商务文件、价格文件和技术文件的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商务文件、价格文件和技术文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41
2.3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封面格式(不可缺):
投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42
报价文件目录
目 录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5)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如有)
(6)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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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格式:
(1)投 标 函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 ),
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开标一
览表)二份;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部分、价格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正本一份,副
本六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
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天。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
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人名称(全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44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下浮系数)
1
服务期限:自订立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即从 2020 年秋季学期起至 2023 年春季学期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报价包含食堂物料各种相关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运费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人员工资、各项福利、保险、税金以及验收、培训等一切税金
和费用。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45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所投产品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
责(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证明材料原件验证,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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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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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规定,本
公司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下述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详情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制造厂商及原产地 投标价 备注
1
2
……
广西工业产
品合计价格:
占投标总价比例: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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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目 录
1.投标声明书 (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
2.投标人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
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3.投标人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按第六
章要求格式填写,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须提供);
6.投标人2020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
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复印件,格式自拟);
7.投标人 2020 年 3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录的,
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
格式自拟);
8.投标人 2019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第三方审计
报告等证明材料),(2019 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日之后次月起到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9.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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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 投 标 人 名 称 ) 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法 企 业 ( 自 然 人 ) , 经 营 地
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我方愿
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投标
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名称为: (项目名称) ;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
辩解。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
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选
择一项,否则视为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6.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的其他机构在参加本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5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5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
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
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所在部门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被授权人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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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格式)
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格式)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说明:
1.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投标项目项目编号,汇款人、出票人须填
写投标人名称。
2.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务必保持清晰完整,如模糊不清而造成该证明被视为无效或投标无效
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若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在保证金递交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投标人足额交纳的
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
53
商务文件目录
目 录
1.商务响应表(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2.投标人认为能证明其能力的其他文件;
3.投标人情况介绍;
4.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有)
5.投标人可根据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中评审要素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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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响应表格式:
商务响应表(格式)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采购范围
▲采购期限
▲供货时间
▲售后技术服
务要求
▲交货时间及
地点
▲付款条件
▲投标报价要
求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55
技术文件目录
目 录
(1)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2)投标人拥有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及现状
(附: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复印件;2、投标人仓储地方的证明:仓储的租赁合同
或购买合同复印件;)
(3)项目实施方案
(4)售后服务方案
(5)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
(5)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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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姓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参加本单位工
作时间 劳动合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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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协议、中标(成交)通知书
证明材料复印件)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采购人联系
人及联系电
话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58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项目实施方案
由投标人按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要求自行填写,所作的项目方案作为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
部分,必须真实、诚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59
售后服务方案格式:
售后服务方案
(由投标人按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要求自行填写,所作的承诺作为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
分,必须真实、诚信,如提供虚假承诺或在中标、成交后不按其承诺履行的,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予以处罚。)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开标
八、其他事项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