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DTCG-200501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汉江监狱罪犯食堂调料物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君格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梅教街
中标(成交)金额: 686.8 元(单价汇总)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湖北省汉江监狱罪犯食堂调料物资采购 服务期: 1年,按需配送 交货期:采购人下发的采购计划及要求的时间供货 质保期:响应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魏乐根,田敏蓉,黄太洪,陈祖洪,张正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支付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货物类取费标准的80%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七、服务费金额:人民币 10800 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湖北省汉江监狱
地 址: 仙桃市双龙村湖北省汉江监狱
联系方式: 0728-3339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湖北东泰欣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东湖开发区珞瑜路鲁巷融众国际20层2007号
联系方式: 027-87126668-80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胡启东
电 话: 027-87126668-8012
十、附件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东泰欣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湖北东泰欣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6日
- 汉江监狱罪犯食堂调料物资采购定稿发售.doc
湖 北 省 政 府 采 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
DTCG-200501 |
项目名称: |
湖北省汉江监狱罪犯食堂调料物资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 |
罪犯食堂调料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 |
采 购 人: |
湖北省汉江监狱 |
代理机构: |
湖北东泰欣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编制时间: |
2020年 6月 |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函)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5
第四章 评标方法 29
第五章 合同书 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湖北省汉江监狱罪犯食堂调料物资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东泰欣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珞瑜路鲁巷融众国际20层20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7 月 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DTCG-20050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鄂采计【2020】-05150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汉江监狱罪犯食堂调料物资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90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
1. 采购需求:(主要采购内容:湖北省汉江监狱罪犯食堂调料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供应商,共入围1家供应商。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序号 |
品 名 |
单 位 |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鸡精 |
公斤 |
90万元 |
未列出明细的同类物资如需要临时采购的,采购人会根据参考实际市场价格,从中标供应商中采购。 |
2 |
味精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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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胡椒粉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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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德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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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卤料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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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面条 |
公斤 |
||
7 |
酵母粉 |
公斤 |
||
8 |
豆瓣酱 |
公斤 |
||
9 |
白糖 |
公斤 |
||
10 |
花椒 |
公斤 |
||
11 |
桂皮 |
公斤 |
||
12 |
八角 |
公斤 |
||
13 |
石膏 |
公斤 |
||
14 |
干椒 |
公斤 |
||
15 |
碱 |
公斤 |
||
16 |
粉条 |
公斤 |
||
17 |
木耳 |
公斤 |
||
18 |
海带 |
公斤 |
||
19 |
榨菜 |
公斤 |
||
20 |
盐菜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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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黄豆 |
公斤 |
||
22 |
清洁球 |
个 |
||
23 |
料酒 |
升 |
||
24 |
醋 |
升 |
||
25 |
酱油 |
升 |
||
26 |
洗洁精 |
公斤 |
||
27 |
干子 |
公斤 |
||
28 |
千张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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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鸡蛋 |
公斤 |
||
30 |
面粉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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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大豆油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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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绿豆 |
公斤 |
||
33 |
盐蛋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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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皮蛋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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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生姜 |
公斤 |
||
36 |
蒜头 |
公斤 |
||
37 |
食盐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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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紫菜 |
公斤 |
||
39 |
花生米 |
公斤 |
||
40 |
干豆角 |
公斤 |
||
41 |
豆筋 |
公斤 |
(1)合同履行期限:1年 按需配送
(2)价格:根据监狱上级机关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考虑到物资价格随市场价格波动的特殊性,根据招标文件及配送合同,以中标价为执行基准价,原则上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季度内价格不予调整,之后,如果市场价格连续3个月偏离采购人规定的调价幅度,由供应商提供价格上涨证明材料和申请材料,由采购人确认后启动价格调整程序。如果市场价格下跌超过采购人规定的调价幅度,由采购人确认后启动价格调整程序并通知供应商。
所有的报价必须是一个相对的价格。投标人在确定报价前必须先确定价格参照,并计算出参照系数(报价除以参照价格)。要求将参照系数写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参照价格是公开市场上第三方价格,是指由1-3家在采购人所属省内经营同品种、同规格、同质量产品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店铺在不同时期出售时的平均批发价格,参照价格为含税价格。参照价格是具有波动性的,是变动的,但是参照系数却是投标人认定的固定优惠比例,是不变的并将写入供货合同中。参照系数和参照价格的作用:如果后期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便于对市场价格的调查和调整。如果投标人参照2-3家店铺的价格,价格调整时取其平均价格。参照价格的来源店铺由投标人确定,并必须明确写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仍然视为无效报价。
(3)数量: 以年实际采购量为准,据实结算。
(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采购服务期: 365 日历天
(6)交货期: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下发的采购计划及要求的时间供货
(7)交货地点: 湖北省汉江监狱罪犯食堂
(8)交货方式: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当场验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相关格式)。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未在以上网站登记的提供书面承诺。(以公告发布后查询结果为准)。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联单位说明。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6.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需取得有效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7.2投标人未违犯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湖北省监狱人民警察“七不准”规定》的第四不准“不准人民警察亲属在本系统内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 2020 年 6 月 8 日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地点:湖北东泰欣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珞瑜路鲁巷融众国际20层2007号)。
(三)方式:现场/网上
(四)售价:公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五、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湖北东泰欣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网上报名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项目报名表(格式附后)资料领取;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项目报名表(格式附后)资料领取。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4.1投标人未违犯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湖北省监狱人民警察“七不准”规定》的第四不准“不准人民警察亲属在本系统内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2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注:如是二次招标项目,第一次购买了公开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借第一次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证明免费换取新的公开招标文件,不需要另行购买。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和开标时间:2020 年 7 月 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东泰欣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珞瑜路鲁巷融众国际20层200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北省汉江监狱
地址: 仙桃市双龙村湖北省汉江监狱
联系方式: 0728-3339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东泰欣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东湖开发区珞瑜路鲁巷融众国际20层2007号
联系方式: 027-87126668-8012
邮箱: 1964525180@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锦娟、胡启东
电 话: 027-87126668
九、信息发布媒体及时间
(一)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发布时间: 2020 年 6 月 5 日
(三)招标公告期限: 2020 年 6 月 8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共5个工作日
湖北东泰欣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5 日
附件1:项目报名表
项目报名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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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公章) |
(填写完整的单位全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上的投标人一致) |
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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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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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包号(项目分包时填写) |
(填写报名包号,变更或放弃包号请来函告知,放弃投标请来函告知) |
授权代表 |
(填写联系人姓名)请填写一个固定联系人,变更请来函告知。 |
授权代表手机 |
(填写联系人手机) 有关信息我们会短信发送至手机,请关注并收到后回复。 |
授权代表座机 |
|
授权代表电子邮箱/QQ |
(填写联系人邮箱) 有关文件我们会邮件发至您邮箱,请收到后注意回执。 |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报名现场填写): 年 月 日 |
|
备注:本报名表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
附件2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行政区划代码:
主管部门: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
2.1 |
采购人 |
湖北省汉江监狱 |
2.2 |
监管部门 |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
2.3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东泰欣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4 |
合格的投标人 |
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第二条投标资格要求的相关内容 |
4.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支付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货物类取费标准的80%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支付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
6.2 |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 |
现场踏勘:不组织 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
7.2 |
提疑截止时间 |
发送邮件至1964525180@qq.com。 同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如有)。 |
9.2 |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详见第六章要求 |
10.4 |
对多包投标的规定 |
详见第一章第一款要求; |
10.6 |
偏离 |
★号及非★号条款允许的负偏离项数及范围: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 |
11.2 |
报价方式 |
报价范围:供应商的投标价格应包含各种税费(必须含增值税)、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以及因供应商导致退、换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未增加采购内容的情况下,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报价货币:人民币报价。 报价要求:所有的报价必须是一个相对的价格。投标人在确定报价前必须先确定价格参照,并计算出参照系数(报价除以参照价格)。要求将参照系数写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参照价格是公开市场上第三方价格,是指由1-3家在采购人所属省内经营同品种、同规格、同质量产品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店铺在不同时期出售时的平均批发价格,参照价格为含税价格。参照价格是具有波动性的,是变动的,但是参照系数却是投标人认定的固定优惠比例,是不变的并将写入供货合同中。参照系数和参照价格的作用:如果后期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便于对市场价格的调查和调整。如果投标人参照2-3家店铺的价格,价格调整时取其平均价格。参照价格的来源店铺由投标人确定,并必须明确写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仍然视为无效报价。 |
12.1 |
备选方案 |
备选方案: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
13.1 |
联合体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1 |
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情况声明书(格式自拟),该情况声明书视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情况声明书(格式自拟),该声明书视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 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6个月内(至少提供 1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情况声明书(格式自拟),该情况声明书视同税收的缴纳证明;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6 个月内(至少提供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声明书(格式自拟),该情况声明书视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声明书(格式自拟),该情况声明书视同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情况声明书(格式自拟),该情况声明书视同税收缴纳证明。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声明书(格式自拟),该情况声明书视同社会保险证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或提供情况声明书(格式自拟),该情况声明书视同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情况声明书(格式自拟),该情况声明书视同证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未在以上网站登记的提供书面承诺; 7)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中其他要求的证明资料。 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合格、在有效期内、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仅限于参与投标人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参与投标人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
15.1 |
证明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
承诺、措施、方案、人员设备、环境等文字及图片资料。 |
16 |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接受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6号)的相关规定,“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7.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18.1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 |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一份(使用U盘存储)电子版应为:1.投标文件编制盖章后扫描的PDF版本;2.可编辑的word版本;3.投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的Excel或Word,便于唱标记录。 如没提供电子文档,或者电子文档无法打开,文件不予否决,所有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
19.4 |
提交及退还样品的规定 |
本次招标不需要提交样品。 |
20.1 |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
按本文件第一章第四款要求 |
23.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按本文件第一章第五款要求 |
24.1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 5 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 |
24.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9.3 |
中标人确定方式 |
采购人确定 |
31.1 |
履约保证金 |
由供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订。 |
34 |
质疑期 |
供应商或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认为公开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35 |
质疑回复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或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或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 接 受 ☑ 不接受 |
|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 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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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应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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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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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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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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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本公开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公开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 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7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3)本公开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4)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 ”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5)注: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
投标人须知
总则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定义
“采购人”:本次招标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监管部门”:本次招标的监管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东泰欣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是指有能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以承包,出售,承租,受托,受雇等方式向采购人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的主体(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潜在投标人”是指有意愿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并已经向采购人提出报名、登记、领取或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且已经向采购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中标人” 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工程、货物及服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服务”是指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投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书函)
投标人须知
采购需求
评标方法、步骤、标准
合同书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图纸、清单、技术资料等)(如有)
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如有)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具体安排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疑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获取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或者修改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获取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也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公告,并同时以邮件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发送至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留下的邮箱,投标人在收到邮件后,应在24小时内按照邮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回执。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澄清或修改文件的内容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发出时间距原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将进行延期。
投标文件
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少于本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中规定提供的内容。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并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第六章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格式及内容适当添加,但应包含文件要求填写的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但不应少于或删除。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本次招标对多包投标的规定,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可拆卸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号及非★号条款允许的负偏离项数及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具体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投标人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合理,并包含完成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但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备选方案
是否接受备选方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若接受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投标人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的,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应满足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且信誉良好的证明文件,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人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人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证明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证明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如投标产品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和图纸等技术资料、相应检测报告复印件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交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本次招标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本次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和电子文档的数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应该编制目录和页码。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投标人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方才有效。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必须密封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及“ (磋商时间) 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为方便磋商记录,投标人提供:一份《报价一览表》(原件)与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优惠声明(如有)、和电子文档单独密封提交,除需按上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
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未按要求盖章和标记导致投标文件提前启封和误投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要求在投标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投标人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送达、提交投标文件的最后时间,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并原封退回。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开标与评标
开标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采购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唱标。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会议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无论是什么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评标由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设组长1名,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推选产生。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评标活动,与其他评委有同等表决权,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审查内容:是否符合第一章第二款的要求,并按本须知14条提供完整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
审查结果应由审查各方签字形成报告,并将结果通报至评标委员会。
评标
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
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