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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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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SZB-NN-2020-11)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SZB-NN-2020-11)中标结果公告

2020年07月06日 16:5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0年07月06日 16:5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详见公告正文中标日期2020年07月06日
评审专家名单详见公告
总中标金额¥283.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28593
采购单位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望园路15号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警官 0771-5728593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闫工 18177165329
附件:
附件16.5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最终版).pdf

一、项目编号:GSZB-NN-2020-11(招标文件编号:GSZB-NN-2020-11)

二、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诚信锰龙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常乐一街98号

中标(成交)金额:283.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西诚信锰龙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公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8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20年06月05日就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起12个月。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020年06月05日。

四、开标日期:2020年06月30日

评审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楼)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阳锦松(组长)、韦秋雁、李忠梅、黄雪梅、陈代军(业主评委)。

五、中标信息: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序号

中标人

中标人地址

中标优惠率%

1

广西诚信锰龙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常乐一街98号

5.50

2

广西祖炫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南宁市江南区福建路10-5号A4栋1单元102号

8.00

3

南宁市食桂鲜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101号南宁市五一中农贸市场综合楼一楼11号铺面

10.00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南宁市望园路15号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联系人及电话:李警官 0771-572859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楼

项目联系人: 闫工 联系电话:0771-5709726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人: 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6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南宁市望园路15号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联系方式:李警官 0771-5728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闫工 18177165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警官

电 话: 0771-5728593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 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采购人: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目 录 第一章 公告...........................................................................................................................................................1 第二章 项目需求一览表.......................................................................................................................................5 附件 1........................................................................................................................................................................9 第三章 评标方法.................................................................................................................................................13 一、评标原则.............................................................................................................................................. 13 二、评标方法.............................................................................................................................................. 13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1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 一 总 则.................................................................................................................................................21 二 公开招标文件....................................................................................................................................23 三 投标文件............................................................................................................................................24 四 投标....................................................................................................................................................28 五 开标与评标........................................................................................................................................28 六 合同授予............................................................................................................................................34 七 其他事项............................................................................................................................................3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37 报价文件格式 1........................................................................................................................................... 37 资格文件格式 2........................................................................................................................................... 47 技术文件格式 3........................................................................................................................................... 52 商务文件格式 4........................................................................................................................................... 57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69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1 第一章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 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项号 项目名称 数量 货物内容简要描述 预算金额 1 广西出入境边防检 查总站机关及直属 单位食堂食材定点 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项 本次招标选择三家供应货物商,采购 食堂食材、蔬菜和肉类等。 总预算 300 万元(以 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 后 10 个工作日起 12 个月。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采购货物;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2 1.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20 年 06 月 12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到 12 时 00 分, 下午 15 时 00 分到 17 时 30 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 72 号同开大厦六楼)。 3.售价:每本 3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料购买: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②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所提供的资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民主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50160435300000052】,否则视为无效投 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手续时, 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 06月 30日 09时 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宁市东葛路 72 号同开大厦六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注意事项: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 37.3℃、没有疫情接触 史或医学观察已满 14 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开标当天 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个人承诺书原件交开标工作人员,承诺书格式详见附表一。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0 年 06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整在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 72 号同开大厦六楼)开标,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应携带 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保证金转账底单原件;委托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人在 职在册职工,出席应携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保证金转账底单原件、社保缴费 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招标在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二、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十三、中标服务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 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20%计 取。由前三名中标人分摊代理服务费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3 十四、联系方法: 1、采购人: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771-5728593 联系地址:南宁市望园路 15 号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闫工 联系电话: 18177165329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葛路 72 号同开大厦六楼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06 月 05 日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4 附表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个人承诺书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严重,为了防止病毒的传播和扩散,本人郑重承诺: 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以来,未到过或途经以及停留过武汉等疫区,也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未接触过武汉等疫区返回的人员。目前本人及全家人身体健康,体 温正常。 我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信息不实,谎报瞒报,造成不良的后果,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5 第二章 项目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投标人应对响应文件内容所涉及的专利、专有技术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 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 成交投标人负责。同时,具有产品专利、专有技术的投标人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 利、专有技术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专有技术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被 侵权问题而提出异议。 2、采购需求表中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 项号 项 目 名 称 数 量 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要求 1 广西 出入 境边 防检 查总 站机 关及 直属 单位 食堂 食材 定点 配送 服务 采购 项目 1项 一、质量及品质方面要求 1、投标人所供蔬菜必须保证是 24 小时内收成,且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 度,必须提供农残检验报告书。 2、投标人所供鲜肉必须保证经过肉检(卫生部门检疫)的当日屠宰的 新鲜肉。 3、投标人所供冷冻类和干货类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 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 4、投标人所送其他货物产品必须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产品检验 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二、数量及验货方面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配送货物品种、数量的准确性,并以采购单位的验货 数量为准。 2、投标人每次随供货提供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 三、价格及调价方面的要求 1、采购单位与投标人定期确认供货价格。 2、采购单位定期到市场调查询价后,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由采购方与 投标人在原定价格失效前 2 天共同确定新的价格,并有书面协议。 3、如遇突发情况,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6 的,投标人应事先书面通知采购单位,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调整。 四、配送时间及地点方面的要求 1.配送时间:(1)批次订货:采购人每日 18:00 点(时间采用 24 小时 制,下同)前以微信(首选)、QQ 或电话等的方式向供应商发出次日采购单。 采购单内容应清楚说明食材品名、计量单位、数量、规格及特殊要求(干杂 粮油需注明品牌)等。正常情况下供应商于次日 6:00 至 9:00 间将采购人 所订货物送达采购人食堂。 (2)临时订货:采购人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 供应商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微信(首选)、QQ 或电话等的方式通知,二次 配送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2 个小时内送达。 (3)正常情况下投标人如送货迟到超过 30 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 10%。若超过时间 60 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 20%。出现迟到三次以上情 况,终止合同协议。 2.配送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 15 号、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北四里 3 号、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四里 113 号。 五、采购人考核制度的要求 1、每月各食堂单位负责人组织到各食堂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1-2 次(如 果满意度一次不达到 70%,或者不满意达到 20%, 则由各食堂机关单位的负 责人对配送公司进行约谈;如果满意度两次不达到 70%,或者不满意达到 20% ,则由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主管部门同意后更换配送公司)(附件 1)。 2、每月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考核组对配送公司 进行考核,总分 100 分,如果一次分数低于 80 分,则由考核组下整改通知书, 第二次依然低于 80 分,则更换配送公司(附件 2)。 六、安全责任方面的要求 1、如因投标人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立即终止合同协议,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 2、投标人在配送货物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供货商负全部 责任。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7 七、相关文件要求 1、配送车间、保鲜仓库、干货仓库自有或租赁合同及实景照片; 2、农药残留检测仪器购买发票复印件、仪器操作人员培训证明; 3、近期部分蔬菜农残检验报告复印件; 4、配送车行驶证复印件; 5、蔬菜基地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等资料复印件; 6、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和卫生事故记录承诺书(格式自 拟); 8、编制提供配送方案,提交配送货物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9、提供可以体现本公司管理,供货能力的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 10、所有提交的材料需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八、相关食材要求 1、油类:非转基因、压榨、主流品牌(如鲁花、金龙鱼、胡姬花); 2、米面(粉)类:一级大米(面粉)、精制挂面、米粉当日不隔夜; 3、蔬菜类:时令蔬菜、新鲜、无黄叶、不变质; 4、豆制品类:新鲜、不变质; 5、家禽类:新鲜、不变质、放养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6、肉类:新鲜、不变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7、禽蛋类:新鲜、不变质; 8、奶制品类:新鲜、不变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9、水果类:时令水果、新鲜、不变质、无农药; 10、物料消耗类(干货类):保质期内、无变质、无霉变; 11、海鲜类:生鲜、无污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12、调料类:保质期内、无破损、符合国家质检产品。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8 商务 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二、货物质保期: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质保期内承担 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相关费用。 三、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起 12 个月。 四、货物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附件中的相关标准 五、实施服务要求: 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按采 购人的要求、时限处理问题。 2、若采购人抽查发现中标人有违约行为的情况出现,每次扣除本批次采购款的 30%并 延期支付合同款。 六、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货物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运输、搬运、包装、售后服务等费用。 2、付款方式:投标人提交货物和服务后,经验收合格,日常新鲜肉类、蔬菜、水果按 周支付货款,干货类、米面油按月支付货款。 采购人 的特殊 要求及 说明 1、当采购人采购某批货物时,采购人安排询价小组到市场上的大型超市、菜市场进行 询价(挂牌价扣减下优惠率后得出基础价),如供货价与市场价格严重不符(高于基础价 10% 及以上)的,投标人不能给出合理解释的,认定为一次不诚信行为,记录三次的招标人有权 取消供应合同。 2、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 的产品)。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9 附件 1 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 15号、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北四里 3 号、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 四里 113号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确保各食堂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二、每月各食堂单位负责人组织到各食堂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1-2 次。 三、采取不记名的形式进行问卷测评。 四、参加测评人员为各食堂管理人员和民警职工。 五、如果满意度一次不达到 70%,或者不满意达到 20%, 则由各食堂机关单位的负责人对配送 公司进行约谈。 六、如果满意度两次不达到 70%,或者不满意达到 20% ,则由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主管部 门同意后更换配送公司。 七、满意度测评内容及总评内容如下: 1.配送公司的服务态度。 A好 B 一般 C差 2.配送公司送货时间。 A按时 B 提前 C 推迟 3.配送公司送货车辆。 A好 B 一般 C差 4.配送公司配送的食品原料价格 A 低于同类市场价格 B基本与同类市场价格相同 C 高于同类市场价格 5.配送公司配送的食品原料的质量 A 好 B一般 C 差 6.是否按照各食堂的订单上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配送 A 按照 B基本按照 C 不按照 7.对不符合各食堂质量要求的原料是否更换 A 更换 B有时更换 C 从不更换 8.生鲜食品原料情况 A 新鲜 B一般 C 不新鲜 9.预包装食品原料情况 A 符合要求 B基本符合要求 C 不符合要求 10.配送公司与各食堂机关单位交流情况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10 A 交流 B偶尔交流 C 从不交流 总评: A 满意 B 基本满意 C 不满意 八、每月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考核组对配送公司进行综合考核(包含 满意度),总分 100 分,如果一次分数低于 80 分,则由食堂考核组下整改通知书,第二次依然低于 80 分,则由各食堂考核组按程序报经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主管部门同意后更换配送公司。具体 评分办法详见附件《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工作 考核总表》。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11 附件 2 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考核总表 每月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考核组对配送公司进行考核,总分 100 分,如 果一次分数低于 80 分,则由考核组下整改通知书,第二次依然低于 80 分,则更换配送公司。 序 号 项目 评分标准 付分 检查得 分 存在问题 及建议 备注 1 统计《广西出入境边 防检查总站机关及 直属单位食堂食材 定点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满意度问卷调 查表》 按满意度测评百分比打 折得分 20 发放问卷调 查表 2 各食堂验收食品原 料情况 验收符合要求、记录齐全 10 分,记录不全为 5 分, 无验收记录为 0分 10 检查食堂验 收记录 3 公司布局、清洁卫生 等总体情况 公司布局、清洁卫生良好 5分,一般为 2 分,布局、 清洁卫生差为 0分, 5 实地检查配 送公司 4 仓储防蚊蝇、老鼠等 设备、仓库通风、清 洁卫生等 仓储防蚊蝇、老鼠等设 备、仓库通风、清洁卫生 好 5 分,一般 2分,无三 防设施 0分 5 实地检查配 送公司 5 货物堆放、出货情况 货物堆放整齐、按先进货 先出货为 5 分,堆放不整 齐为 2 分,出货乱得 0 分 5 实地检查配 送公司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12 6 食品原料质量情况 质量好价格合理 5 分,一 般 2 分,差 0 分 5 实地调查与 向相关人员 了解相结合 7 预包装货物证票、登 记情况 索证索票和记录齐全 5 分,一般 2 分,差 0 分 5 实地检查配送 公司及记录 8 检测室、检测设备、 检测记录 检测室、检测设备、检测 记录齐全 5 分,缺一样 2 分,缺两样 0 分 5 实地检查配送 公司及记录 9 冷库及设备运转、温 度要求 冷库及设备运转达标 5 分,不正常 2 分、无冰库 0分 5 实地检查配 送公司 10 是否使用恒温车送 货,运输车辆干净、 消毒、制冷设备情况 运输设备状况良好 5 分, 一般 2 分,不使用恒温车 0分 10 实地检查配 送公司 11 工人的衣着、食品安 全培训情况 工人的衣着整齐、进行食 品安全培训正常 5 分,缺 一 2 分,差 0 分 5 实地检查配 送公司 12 肉类、瓜果蔬菜的来 源情况 所有正规渠道来源 5 分, 部分 2 分,来源不详 0 分 5 实地检查配 送公司 13 动物检疫合格证、检 测瓜果蔬菜残留农 药情况 齐全 5 分,缺一 2分,全 无 0 分 5 现场快检、抽 检 14 配送的食品原料是 否有利于身体健康 食品原料营养价值高 5 分,一般 2分,有劣质产 品 0 分 5 检查各机关 单位、公司记 录 15 工人的健康证、健康 等状况 健康证齐全、健康 5 分, 一般 2 分,缺健康证 0 分 5 实地检查各 机关单位、公 司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13 第三章 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有关专家、采购单位代表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共五人以 上单数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文 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 30 分,技术分 38 分,商务分 32 分。 (三)开标前各投标人将需原件核查的递交给开标工作人员,唱标后由开标工作人员将原件转交评委 核查,待评标结束工作人员通知各投标人到开标室领取原件。 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30 分 (1)投标人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的,其投标报价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价格分)。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之规 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投标单位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 业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投标 价给予 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1-某有效投标人优惠率%)×(1-6%);除上 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价。 (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1-某有效投标人优惠率%) (3)价格分计算公式: 1-有效投标人最高优惠率(%) 某有效投标人价格分 = ×30 分 1-某有效投标人优惠率(%) 2、技术分…………………………………………………………………………………………………38 分 (1)配送方案(满分 12 分) 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各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中包含的农药残留检测仪器和操作人员情况(仪器合格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14 证和购买发票复印件、仪器操作人员培训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工作条件、工作流程、配送货物服务承 诺的优劣程度,根据方案合理性、科学性、完整性、满足性、符合性、针对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一档(6分):配送方案简单,基本合理、科学、完整,基本满足招标要求,无针对性。 二档(9分):配送方案较详细,内容较合理、科学、完整,较好满足招标要求。 三档(12 分):配送方案详细,内容合理、清晰、准确、科学、完整、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的特点, 可实施性强。 (2)服务计划方案 (满分 12 分)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计划方案中建立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人员培训 方案,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并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6分):服务计划方案中建立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人员培训方案预案; 二档(9分):服务计划方案中建立有较详细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人员培训方案预案; 三档(12 分):服务计划方案中建立有十分详细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整,应急处置、人员培训方 案预案有针对性。 (3)食品保鲜存储仓库面积(满分 14 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投标的保鲜仓储面积的大小分别给予赋分,本条评分不重复计分,按最高 分计: ①保鲜仓储面积在扣除办公室面积后,能达到 0—50(含 50)㎡的(其中冷库不小于 30m³),得 2 分; ②保鲜仓储面积在扣除办公室面积后,能达到 51—100(含 100)㎡(其中冷库不小于 60m³),得 5 分; ③保鲜仓储面积在扣除办公室面积后,能达到 101—150(含 150)㎡(其中冷库不小于 90m³),得 8 分; ④保鲜仓储面积在扣除办公室面积后,能达到 151—200(含 200)㎡(其中冷库不小于 120m³),得 11分; ⑤保鲜仓储面积在扣除办公室面积后,能达到 200㎡以上(不含 200)(其中冷库不小 150m³),得 14 分; 必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仓储的产权证或房屋证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应能体现场地面 积),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租赁场地,则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须包含本项目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15 服务期,否则不计分。(注: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者材料不清晰、明确的,不得分,原件核查) 3、商务及信誉分…………………………………………………………………………………………32 分 (1)人员配备(满分 6 分) 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在 3 人以下的得 2 分;在 3(含)—5 人的得 4分;员工人数在 6(含)人以上的 得 6分。 注: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相应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售后服务方案(满分 6分) 一档(2分):评委根据投标人对售后服务承诺、响应时间、产品检查验收等方案认定为一般。 二档(4分):评委根据投标人对售后服务承诺、响应时间、产品检查验收等方案认定为较好。 三档(6分):评委根据投标人对售后服务承诺、响应时间、产品检查验收等方案认定为优良。 (3)投标人配送车辆(满分 4 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冷链车辆,自有配送冷链车辆或租赁冷链车辆专用运输车的,每登记有一 辆得 1 分,满分 4分; 注:应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交强险购买凭证复印件、车辆前/后/侧面图片、车辆购买发票或车辆 租赁协议(租赁期须包含本项目服务期),以上相关证明材料须合法有效并清晰可见,若未按以上要求提 供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4)投标人是产品(如油、盐、酱、醋、厨具或餐具类)品牌省级及以上(含省级)总代理资格的, 一个品牌得 2分;具有地级市总代理资格的,一个品牌得 1分;(满分 8分) 注:需提供相关总代理资格材料复印件,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5)投标人自 2017 年以来有同类项目(食材配送)业绩,每个得 1 分,满分 8 分。 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体现签订双方信息、采购内容、签订日期等信息)或中标/成交通知书 复印件,否则不计分,每项业绩不重复计分,原件备查。 (三)总得分=1+2+3。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项目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4 名。排名前 3的中标候选人(得 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项目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排列) 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 4 家(不含)以下的,全部选定为中标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 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16 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其余以此类推。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 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17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详细内容 1.1 采购人 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南宁市望园路 15 号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联系人:李警官 电话:0771-5728593 1.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葛路 72 号同开大厦六楼 联系人:闫工 联系电话: 18177165329 1.3 项目名称 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4 项目编号 GSZB-NN-2020-11 1.5 采购预算 总预算约 300 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后 10 个 工作日起 12 个月。 1.6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 1.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 间、地点、方式及 招标文件售价 1.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20 年 06 月 08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到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到 17 时 30 分,双休日和法定 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 72 号同开大 厦六楼)。 3.售价:每本 300 元,售后不退。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 定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 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 标采购货物;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 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 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18 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否 4.1 招标文件质疑提交 的截止时间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于收到招 标文件之日起 7 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 质疑提交地点、电 话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葛路 72 号同开大厦 六楼),质疑咨询电话:18177165329 7.1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 截止时间 应当于公开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 标采购单位澄清。 8.7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1、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6 份 2、资格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6 份 3、技术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6 份 3、商务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6 份 备注:不按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11.4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 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 号文) 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20%计取。 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 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12.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天内 13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须足额交纳,否则 投标无效。 2、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 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南宁 民主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50160435300000052】,否则视为无效投 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19 缴纳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 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14.1 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报价表,投标技术资料表,服务方案。 2、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3、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 word 文档格式。 4、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 装入投标文件袋中。 15.1 投标截止时间(开 标时间) 2020 年 06 月 30 日上午 09 时 30 分整 1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 72 号同开大厦六楼) 15.3 递交投标样品截止 时间 无 15.4 递交投标样品地点 无 16.1 开标地点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南宁市东葛路 72 号同开大厦六楼) 18.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4.1 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评标报告出来后,按相关规定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投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 27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预算金额的 1%收取。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或电汇形式。 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园湖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0435300000467 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 15 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29.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 容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 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 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20 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 人亲自在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 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3、项目合同签订时接受合同专用章。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21 一 总 则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1.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2.1 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将在以下 媒体上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22 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质疑 4.1 投标人认为公开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 7 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公开招标文件的质 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 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 4.2 投标人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4.3 投标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投标人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4)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4.4 质疑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 交质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4.5 质疑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投标人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 4.3 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6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及其他有关投标人。 5. 投诉 5.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23 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5.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 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 本):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5.3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 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二 公开招标文件 6. 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本公开招标文件包括六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公告 第二章 项目需求一览表 第三章 评标方法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2 根据本章第 7.1 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开 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24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 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 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澄清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除书面澄清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 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如果澄清发出的 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 布更正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 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编制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充分了解招标的内容、技术参数要求和商务条款以及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 8.2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做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8.3 采购需求表中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 8.4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投标人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投标无效。 8.5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了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 8.6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 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8.7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25 为准。投标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技术文件正本、商务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投标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 (特别规定除外)。 9.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是中文以外的其他语言的,应附有中文翻译。 9.4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5 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需编制的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四部分,投标人应按 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 10.1.1 报价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投标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交) (3)投标报价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的要求填写。 (4)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 式)”的要求填写。 备注: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的以上除第(2)、(4)、(5)项如有请提交外,第(1)、(3)内容必须 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10.1.2 资格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投标人资格文件:根据本章第 3.1、3.4 项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提供,包括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和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投标人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 查);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并在开标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缴费证明原件签章为 电子章的,采购人有权现场核验缴费证明上的二维码标识是否真实)且还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 部门出具的缴费专用凭证票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开标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无缴 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投标文件中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26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开标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5)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日之后次月起到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原件备查); 备注:资格文件组成要求(1)-(5)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10.1.3 技术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服务承诺偏离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服务承诺偏离表(格式)”的要求填写; (2)配送方案:(包含的仪器和操作人员情况、工作条件、工作流程、配送售后服务承诺)(格式 自拟); (3)服务计划方案:(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人员培训方案预案)(格式自拟); (4)食品保鲜存储仓库面积:(有产权证或房屋证、房屋租赁合同的须包含本项目服务期)(格式 自拟); 备注:技术文件组成要求(1)-(4)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10.1.4 商务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投标声明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声明书(格式)”的要求填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 式)”的要求填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非中 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 (4)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 (5)人员配置: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服务方案(格式)” 的要求填写; (6)售后服务方案: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服务方案(格式)” 的要求填写; (7)配送车辆: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服务方案(格式)” 的要求填写; (8)代理品牌一览表: 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代理品牌一览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 (9)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 的 要求填写; (10)其它:投标人通过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投标货物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生 产厂家的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发生的诉讼 及仲裁情况说明(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等(格式自拟);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27 商务文件中的第(1)-(9)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交,否则投标无效;第(3)项在委托代理时 必须提交;第(10)、(11)招标文件未作要求的如有请提交。 10.2 投标人应编制目录,按上述顺序将报价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 特别注意投标报价不得出现在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中。 10.2.1 上述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 中,投标声明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 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以优惠率(%)报价。 11.2 投标人可就第二章“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附带有条件的报价将不 予接受。 11.3 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其组成部分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一览表”。采购 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其投标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11.4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 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20%计取。 11.5、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 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11.6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12. 投标有效期 1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 使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 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超过原有效期后失效。 13.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保函 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 行:建行南宁民主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50160435300000052】,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 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 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28 四 投标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正、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统一装入一个文件包装袋中加以密封。所有封贴处 必须密封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2 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投标文件袋,投标人自行准备投标文件袋并按 14.3 要求样式填写袋面。 14.3 投标文件袋上应写明(空格内要求写明具体内容): ⑴项目名称: ⑵项目编号: ⑶投标单位: (4)联系人: (5)联系电话: (6)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拆封 14.4 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法装入 1个文件时,均可按上述要求和文件袋样式另行包装。 14.5 投标文件的密封以投标文件袋无明显缝隙暴露袋内文件且封口处有密封签字或法人、单位公章为 合格。 14.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外包封袋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拒收 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4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 开标与评标 16. 开标 16.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 15.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并签到。如未按时签到,由此产生的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29 16.2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由第三方监督单位担任)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代表按本章第 14.1 项的规定交叉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分 标名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报价、交货期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记录 人负责做开标记录; (6)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8)开标结束。 17. 资格审查 17.1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该依法对投标人的资 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17.2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 询 渠 道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 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7.3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 18. 评标 18.1 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30 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专家。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 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 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8.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8.3 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 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第三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8.4 评标程序: 18.4.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宣读评标现场纪律要求,集中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 请回避; 18.4.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的倾向 性、歧视性言论),推选评标组长(原则上采购人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18.4.3 评标委员会展评标工作: 18.4.3.1 投标文件初审。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31 采购活动; ②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 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8.4.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18.4.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8.4.3.4 编写评标报告,并确定中标投标人名单。 18.4.4 整个现场评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既定的程序组织评委评审,针对评 委作出的评分、评标结论现场认真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应及时请当事评委进行校正。 18.5 在确定中标投标人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 性内容进行谈判。 18.6 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 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9. 投标文件的修正 19.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 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 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 87 号)第五十 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期投标无效。 19.2 按上述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 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无效。 20. 拒绝接收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32 19.1 投标人未在本章第 15.1 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本章第 15.2 项指定地点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9.2 投标人未在本章第 15.3 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样品送达至本章第 15.4 项指定地点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样品。 21. 无效投标 21.1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不具备本章第 3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 8.7 项的规定标识或未按规定的正、副本数量递交的; (3)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 10.1 项的规定编写和提交的(包括缺少应提交的文件或格式不符合第 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4)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 10.2 项规定的; (5)投标报价不符合本章第 11 项规定的或超过采购预算的; (6)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 (7)投标人出现本章第 18.2 项所述情形的; (8)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接受的; (10)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2. 废标 22.1 在招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评审过程中,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 当报价相同时,则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单一产品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提供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非单一产品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33 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计算: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 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 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 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22.3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 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2.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 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2.5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 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 行政与刑事责任。 22.6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 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 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34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22.8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 件或者响应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 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 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2.9 关联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投标人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 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2.10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废标理由,不 再另行通知。 六 合同授予 23. 中标投标人的确定 23.1 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方法”的规定排列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投标 人。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35 24. 中标通知书 24.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 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向中标投标人发出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 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 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的退回 25.1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样品由采购人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中标投标人 的投标样品由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投标人有本章第 13.5 项第(3)至(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不 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可追究中标投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 同的,应退还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购人给中标投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投标人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26.2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权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原件进行核查,中 标投标人不得拒绝。如中标投标人拒绝提供,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26.3 中标投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如仍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 可以与排位在中标投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 履约保证金 27.1 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前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将履约保证金直接缴入采购人单位账户。否 则,不予签订合同。 27.2 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上缴财政部 门,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36 27.3 履约保证金自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中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其履约保 证金合同到期后 15 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七 其他事项 28. 解释权 28.1 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2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9.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3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1 报价文件格式 (正本 1 份,副本 6 份,分别按以下顺序单独装订成册,文件应标明“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38 封面格式 本 ×××××(投标人名称) 报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投标人: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39 目 录 1、投标函……………………………………………………………………………………页码 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 3、投标报价表………………………………………………………………………………页码 4、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页码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页码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40 1、投标函(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 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 10.1.1 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二、资格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 10.1.2 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三、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 10.1.3 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四、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 10.1.4 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 1、我方愿意以优惠率 %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无分标时填写): ,提供本项目 招标文件第一章“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内容。 其中(有分标时填写): 报价为 %,服务期: ; 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5.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本 投标函,并承诺在“投标人须知”第 12.1 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 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41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包括资格条件和所投产 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我方 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 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8、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 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的行为。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1、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 辩解。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42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43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 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 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同时需提供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供评委评审。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44 3、投标报价表(格式) 项号 名称 货物内容 数量 优惠率(%) 备注 1 2 ... 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优惠率 (小写)( %) 服务期: 。 注:(1)货物的价格(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合同包含的 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的总和);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如运输、装卸、安装、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所有项目费用)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45 4、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46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公司制造的货物(由本公司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47 格式 2 资格文件格式 (正本 1 份,副本 6 份,分别按以下顺序单独装订成册,文件应标明“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48 封面格式 本 ×××××(投标人名称) 资 格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49 投标人: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50 目 录 1、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页码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页码 3、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页码 4、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页码 5、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 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页码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51 1、投标人资格文件:根据本章第 3.1、3.4 项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和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原件备查; 3、投标人提供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依法免税的,应 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有效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 地社保部门出具有效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 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日之后次月起到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原件备查);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52 格式 3 技术文件格式 (正本 1 份,副本 6 份,分别按以下顺序单独装订成册,文件应标明“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53 封面格式 本 ×××××(投标人名称) 技 术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投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54 目 录 1、服务承诺偏离表……………………………………………………………………………页码 2、配送方案 …………………………………………………………………………………页码 3、服务计划方案 ……………………………………………………………………………页码 4、食品保鲜存储仓库面积……………………………………………………………………页码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55 1、服务承诺偏离表(格式) 请根据提供的服务,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认真填写该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 号 招标文件需求 投标文件承诺 偏离说明 1 2 ….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56 2、配送方案(根据方案合理性、科学性、完整性、满足性、符合性、针对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格式自拟) 3、服务计划方案 (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人员培训方案预案) 食品保鲜存储仓库面积 (格式自拟) 4、食品保鲜存储仓库面积(有产权证或房屋证,房屋租赁合同的须包含本项目服务期) 提供如下证明资料:仓储的产权证或房屋证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应能体现场地面积), 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租赁场地,则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须包含本项目服务期 (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57 格式 4 商务文件格式 (正本 1 份,副本 6 份,分别按以下顺序单独装订成册,文件应标明“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58 目 录 1、投标声明书…………………………………………………………………………………页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页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 4、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 5、人员配置……………………………………………………………………………………页码 6、售后服务方案 ……………………………………………………………………………页码 7、 配送车辆…………………………………………………………………………………页码 8、代理品牌一览表……………………………………………………………………………页码 9、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页码 10、其它:投标人通过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投标货物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 印件或生产厂家的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投 标人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 书复印件)等……………………………………………………………………………………页码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资料……………………………………………………页码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59 1、投标声明书(格式)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 织的 项目 (项目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 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 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 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 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5.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 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60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61 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在职正式员工 (姓 名和职务)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 改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 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 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 (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 必须经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盖章确认)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62 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一览表”中“二、商务要求表”的要求,认真填写该表。 “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 项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需求 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63 5、 人员配备(格式) (由投标人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一览表”、第三章“评标方法”服务要求自行编写)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姓名 项目拟派 职务 性别 专业技术 资格 证书编号 参加本单位 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编号 备注:劳动合同和社保等证明材料附后提供。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64 6、售后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65 7、 配送车辆(格式) (由投标人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一览表”、第三章“评标方法”服务要求自行编写) 序号 车辆名称 机动车所 有人 车辆出厂 日期 机动车车牌 数量(辆) 是否是租 赁车 备注 备注:应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交强险购买凭证复印件、车辆前/后/侧面图片、车辆购买发票或车辆租 赁协议(租赁期须包含本项目服务期),以上相关证明材料须合法有效,并清晰可见。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66 8、代理品牌一览表 (由投标人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一览表”、第三章“评标方法”服务要求自行编写) 序号 代理品牌名称 品牌 省级代理 (个数) 市级代理 (个数) 备注 ... 小计 注:需提供相关总代理资格材料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67 9、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由投标人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一览表”、第三章“评标方法”服务要求自行编写) 序号 合同名称或中标 通知书名称 签订时间 项目名称 采购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备注 ...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68 10、其它 投标人通过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投标货物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生产厂家的环保体系 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附 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等 (格式自拟)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69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70 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采购货物合同 项目编号: 采购人: 中标投标人: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71 目 录 一、采购合同书 二、补充协议 (如有) 三、合同附件 1、 中标通知书 2、 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3、 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一览表 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 投标报价表 6、 投标技术资料表、服务方案、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函等 7、 中标投标人澄清函 8、 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72 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采购货物合同 合同编号: 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 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甲方接收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 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采购货物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货物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二、价格优惠率 本合同价格优惠率: % 上述价款为包干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任务(出具成果文件)所需的一切费用(含完成项目 过程中所需的劳务、技术服务费、交通差旅费、资料印刷费、调研、材料、设备、仪器、运输、检测与试 验、安全警戒、评审、咨询、会务、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 义务和一般风险等的一切费用等各种费用在内),甲方不再支付中标总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四、采购内容及质量要求 1.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质量可靠、安全质优的副食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品种:蔬菜类、水产类、肉 类家禽类、禽蛋类、副食调味品等货物配送业务。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73 2.所供肉类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盖有卫生检验部门的蓝色图形检验印章;蔬菜必须经农药检测, 达到食品安全要求;坚持每日配送前检测,并做好 48 小时实物留样。 3.乙方必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车辆和配置符合从事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从业人员,保证配送的副食 品新鲜优质。 4.乙方应定期与配送单位联系,听取和接受甲方对副食品配送的意见建议,对符合协议规定要求,乙 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成果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成果有 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 4 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 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预算金额的 1%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 、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 15 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七、提交货物成果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起 12 个月。 2、服务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 15 号,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北四里 3 号,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四 里 113号。 八、合同款支付 1、 付款方式:供货商提交货物后,经验收合格,日常新鲜肉类、蔬菜、水果每周结算一次,干货类、 米面油每月结算一次。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物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 、甲方无故逾期接收和办理货物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 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货物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 付货物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提供货物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 货物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74 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若采购人抽查发现中标人有违约行为的情况出现,每次扣除本批次采购款的 30%并延期支付合同 款。 (1)乙方配送的食品采购渠道不正规,达不到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遇有质保过期、品牌“三无”、 等情况,按违约处理。 (2)乙方在配送过程中与单位联合擅自篡改、伪造配送清单,出现清单与实物不符、虚增数量等, 按违约处理。 (3)乙方存在延时供货或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按违约处理。 (4)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和订货单规定,按违约处理。 6.乙方配送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单位意见较大的,由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如乙方无法达到甲方要 求,甲方有权取消乙方配送资格,并退回其质保金;改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配送单位。 7、乙方(或协议供货代理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根据其情节轻重可暂停或取消其协议供货货 物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或假冒伪劣商品的; (2)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或不能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承诺的供货时间供货的; (4)未能提供承诺的售后服务的; (5)与采购人或经办人串通擅自变更中标产品,签订虚假政府采购合同,抬高价格、降低产品质量 和服务的; (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 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宁市。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提供货物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 技术规格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B-NN-2020-11 75 (3) 乙方投标函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 (4) 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公告 第二章 项目需求一览表 附件1 第三章 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二、评标方法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 总 则 二 公开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 四 投标 五 开标与评标 六 合同授予 七 其他事项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1 格式2 格式3 格式4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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