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交警支队镜湖大队午餐及误餐供应项目
交警支队镜湖大队午餐及误餐供应项目

招标详情

交警支队镜湖大队午餐及误餐供应项目

[2020-07-06 17:29:31]

交警支队镜湖大队午餐及误餐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交警支队镜湖大队午餐及误餐供应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上招投标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30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01CG2020FW7591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镜湖大队午餐及误餐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1630000.00 元

最高限价:1630000.00 元

采购需求: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投标人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至15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至20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24个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8日至2020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上招投标系统。

方式: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30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市本级财政资金□县区级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2.投标保证金缴纳

(1)缴纳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圆整,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

(2)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上午10时。

(3)缴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从其他账户汇出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缴纳形式:转账、电汇或银行电子保函。

(5)缴纳账户信息(任选其一):

账户一: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20985

账户二: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市分行

账号:178248256974

3.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只接受芜湖市投标企业(供应商)会员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入库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5.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芜湖市

联系方式:李菁 15755339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526室

联系方式:汪工 18130308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菁

电 话:15755339002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6日

附件下载: 项目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镜湖大队位于芜湖市镜湖区银湖中路13号。镜湖大队各中队情况简介: 一中队:共23人; 二中队:共23人; 三中队:共24人; 四中队:共23人; 五中队:共14人; 六中队:共14人; 七中队及大队部:共32人; 八中队:共23人; 九中队:共14人; 十中队:25人; 铁骑:5人。 二、招标范围 1、本项目推选二名中标单位(经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前两名的投标单位)为镜湖大队全体工作人员提供午餐及误餐配送服务,具体分配由业主与中标单位共同协商。服务期为3年,(1+1+1模式)。(第一年为合同履行考核期,经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镜湖大队考核,员工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80%为合格,考核合格合同延续,考核不合格的则终止合同并不得参加该项目的重新招标) 2、餐费:600元/人/月。本项目预算为1630000元/年,此为预估金额,实际结算金额按最终人数计算为准。 3、经营模式:A、有食堂的中队:以中标方配送食材为主(具体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B、无食堂的中队:以配卡形式在中标方就近餐点刷卡就餐或有特殊情况送餐为主(具体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三、投标要求 1、餐饮单位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以上); (2)厨师、服务员、配送员等; (3)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 2、若中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中标单位无法继续进行餐饮服务,合同自动解除,风险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镜湖大队不承担任何责任与损失。 3、中标人中标后不得转租,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工作场所国家规定的安全法律法规,服从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镜湖大队的考核管理和遵守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镜湖大队的规章制度。 4、投标人需遵守的标准与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 (3)GB 14934-2016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四、服务要求 1、员工用餐: (1)干净卫生、物美价廉,菜品丰富; (1)特殊情况下,能够提供点餐配送至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镜湖大队的服务; (2)非执行任务时可自由选择到餐厅网点内用餐,需给员工配卡, 餐厅网点内用餐干净卫生。(地面、桌椅、墙面、吊顶等清洁度必须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 2、对于个别中队有独立食堂的,希望可以提供食材并配送上门,提供所有食材和调味品等,其质量必须达到中等以上品质。九中队除外,因九中队较为偏远,由原人员自行购买食材。 3、提供刷卡结算服务。卡上余额可在其店内换购其他商品。 4、投标单位必须文明守法,自觉接受和服从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镜湖大队及相关部门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 5、中标人工作人员由投标方自行安排,经费自理,所有聘用人员都必须具备有效健康证明,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社保、医保、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运营费用均由中标方自理。 6、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饮食卫生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否则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并赔偿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镜湖大队的一切损失。 五、其他要求 1、有良好的合作及餐饮服务意识,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且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中标人必须亲自经营,不得转包、分包或出租他人经营,所聘用员工需定期办理卫生健康合格证。 3、中标人在经营期间禁止在售卖窗口进行现金交易,遇到特殊情况时,需汇报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镜湖大队同意。 4、中标人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含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实施设备使用安全等),由其承担一切责任。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处理,同时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镜湖大队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中标人努力满足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镜湖大队员工的营养需求和个性化需要,积极改善伙食,确保主食品种及副食品种的丰富多样,高、中、低档菜合理搭配。 6、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镜湖大队负责对中标人经营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服务承诺、饭菜质量及价格等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以维护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镜湖大队员工的合法权益。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主要依据。 七、现场踏勘 投标方自行组织现场察看,对现场进行周密的查勘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评估。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餐饮管理过程中,中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要求。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察看,现场察看需与业主单位联系。 注: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的变化带来的运营成本上涨等可能影响报价的因素,做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否则,造成的经济风险责任自负。 2、 中标的单位不得转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