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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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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物业服务及食堂管理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关于台州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物业服务及食堂管理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台州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物业服务及食堂管理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6


项目概况

台州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物业服务及食堂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谈判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免费下载。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前应先完成“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16日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DDZX2020-Y-TP-01

项目名称: 台州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物业服务及食堂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980000

最高限价(元): 9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台州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物业服务及食堂管理 不限 980000 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2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物业服务及食堂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洽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一:1、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公路)。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 / 至 2020年07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谈判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免费下载。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前应先完成“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方式: 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后网上免费下载方式

售价(元): 0

报名地点:玉环市玉城街道康育南路309号1503室

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①采购报名申请表;②营业执照;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可以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邮箱:1256493909@qq.com)。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和流程获取谈判文件的,其响应文件无效,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16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谈判响应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0年07月16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谈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和流程获取谈判文件的,其响应文件无效,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地 址: 玉环市经济开发区南浦路7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7238312

质疑联系人: 郑红

质疑联系方式: 13586173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玉环市玉城街道康育南路309号1503室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彦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6-87237908

质疑联系人: 赵晓英

质疑联系方式: 138196587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玉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 玉环市广陵路130号财政大楼5楼

传 真: /

联系人 : 谢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25018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分散采购




附件信息:

  • 谈判文件.doc

    370.7K

玉环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DDZX2020-Y-TP-01

采购项目: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物业服务及食堂管理项目

采 购 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谈判内容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物业服务及食堂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编号:DDZX2020-Y-TP-01

二、谈判内容:

标段号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预算

(万元)

服务期限

1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物业服务及食堂管理项目

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

98.00

2年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成立日期须为2020年1月1日之前,有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应经营范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获取方式: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后网上免费下载方式,谈判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免费下载。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前应先完成“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获取(公告)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 13 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玉环市玉城街道康育南路309号1503室

4、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①采购报名申请表;②营业执照;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可以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邮箱:1256493909@qq.com)。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和流程获取谈判文件的,其响应文件无效,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 月16 日上午09:0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到“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谈判时间:2020年7 月 16 日上午09:00:00;

谈判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7月16日上午09:30:00),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谈判响应文件

谈判地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

六、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零。

七、在线谈判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拟投标供应商自行核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1、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谈判响应(电子采购),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谈判文件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浙江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谈判响应文件,“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谈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谈判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采购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办理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浙江政采云上“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谈判无效,供应商可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的“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u盘)以邮寄的方式送到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见下方。“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谈判项目名称、谈判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4、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谈判响应供应商递交了“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谈判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谈判响应供应商仅递交“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无效。

八、谈判响应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下载谈判文件之日(获取公告期限届满之后下载谈判文件的,以获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至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zjzfcg.gov.cn)和“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www.yhjyzx.com/home/index)。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康育南路309号1503室

联系人:陈彦竹

联系电话:0576-87237908

(二)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采购人地址:玉环市经济开发区南浦路7号

联系人:郑主任

联系电话:0576-87238312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玉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谢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250185

传真:0576-87250185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30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采购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2

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无。

3

谈判响应文件说明

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2、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谈判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谈判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谈判响应文件。

3、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

4、谈判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形式

(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

(2)“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以介质(U盘)存储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

5、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按浙江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提交。

(2)“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一份。

6、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

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2)“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谈判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 谈判供应商可递交“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应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的“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u盘)以邮寄的方式送到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b.“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谈判项目名称、谈判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谈判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7、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谈判响应文件撤回。

(3)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谈判无效。

(4)谈判截止后,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谈判响应文件。

4

谈判响应文件留档备案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5套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保持一致)至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环市玉城街道康育南路309号1503室陈彦竹收,电话0576-87237908)。

5

谈判响应有效期

90天,谈判有效期从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6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0年7 月 16 日上午09:00:00

递交地点: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谈判响应

7

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7 月 16 日上午09:00:00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谈判

8

谈判保证金

零元。

9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交纳本项目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10

实质性条款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谈判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1

注意事项

1.请务必确保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2.请务必确保谈判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谈判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12

解释权

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一 、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谈判、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谈判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是指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谈判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供应商谈判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谈判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供应商所标产品除谈判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谈判文件为准。谈判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谈判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谈判文件技术参数与谈判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谈判响应文件

(一)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的要求,通过“浙江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服端”编制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特别提示: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将原件扫描放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1、资格证明内容的组成:

谈判声明书;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谈判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性质提供);

(6)谈判供应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谈判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谈判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商务与技术内容的组成:

(1)供应商情况介绍(人员与技术力量、企业规模、经营业绩等)。

(2)谈判响应方案描述:

A.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供应商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描述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项目功能设计完备、对系统各组成部分等功能进行准确的分析,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B.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工期、确保项目供货的措施或方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似经验及社保证明等)。

C.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包括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和措施;

(3)谈判响应产品描述及相关资料:

A.谈判项目供货清单。

B.产品品牌及型号、技术参数指标、性能特点、图片资料以及所遵循的技术规范、产品质保期、出厂标准、产品质量相关检测报告等内容。

C.商务及技术响应表。

D.谈判响应产品中有节能产品的,应列明谈判响应产品中有列入最新一期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明细(提供所响应产品在清单中所处的页码、截图,并以明显标识标注);谈判响应产品中有环保产品的,应列明谈判响应产品中有列入最新一期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明细(提供所响应产品在清单中所处的页码、截图,并以明显标识标注)。

【特别提示: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最新一期政府采购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查看】

(4)供应商通过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环保体系、自主创新相关证书、软件著作权证等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认证证书或文件;

(5)近三年来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供应商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及其相应的发票、用户验收报告等);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谈判人商务与技术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

(7)售后服务描述及承诺:

A.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详细介绍(包括地理位置、资质资格、技术力量、工作业绩、服务内容及联系电话等)。

B.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售后技术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故障响应时间、技术培训方案等)。

(8)评审办法评分内容章节描述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报价内容的组成

(1)报价内容由首次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以及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

(2)此报价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报出的唯一的首次报价,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3)总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服装费、技术工种人员上岗证年检费、人员培训费、体检费、清洁用品、易耗品、专用工具、其他规费和税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报价中。

(4)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资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

(5)相关报价单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 谈判报价单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报价有关表格应按谈判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要求

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谈判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服端”,并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和谈判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谈判需求制作“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不按上述要求制作“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2)谈判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谈判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电子签章);本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签章)。

(3)“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4)谈判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5)若谈判供应商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6)与本次谈判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

2、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1)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

(2)“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见《前附表》。

(3)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

(4)谈判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

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不是谈判响应备选(替代)方案。

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谈判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自谈判响应截止日起90天谈判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谈判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谈判响应文件。

4.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自谈判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三、谈判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在线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所有谈判供应商均应在线参加开标会。未准时参加的谈判供应商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项目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

2、投标截止时间后,谈判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时间为采购代理机构发送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

3、解密结束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4、谈判小组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谈判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审查及评审。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上公布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无效谈判供应商名称及理由。

5、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可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谈判)功能,发起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限定的时间内在线回复。

6、参加谈判供应商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进行。供应商针对谈判小组所作的在线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后通过PDF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并完成CA签章才能提交确认,并作为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谈判供应商有约束力,但不得对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7、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8、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利用多轮报价机制,在政采云平台中开启新轮次(或最终报价)。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远程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作无效处理;

9、谈判小组编写评审报告;

10、宣布谈判结果,谈判采购会议结束。

特别说明:谈判流程原则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流程进行,如遇特殊情况或平台流程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流程进行。

(二)澄清问题的形式

1、对于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谈判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

2、谈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谈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错误修正

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谈判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谈判供应商不确认的,将终止谈判

(四)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终止谈判

1、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谈判成为实质上响应的谈判。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未提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

4、采用电子投标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出现特殊情况,采用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开标、评标的情形除外),又未提供“备份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

5、谈判响应文件未有效授权的;

6、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参加谈判的;

7、未按规定要求盖章和签字(包括CA签章)的;

8、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关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未按规定要求递交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谈判响应文件的;

10、同一供应商最终报价具有选择性(即出现二个及以上投标总报价的);

11、带“▲”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未实质性响应的;

12、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作无效标处理或被拒绝的条款;

13、报价超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谈判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谈判小组发现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谈判工作无法进行,或者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谈判结果无效的。

(六)谈判原则和办法

1、谈判原则。谈判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审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谈判办法:(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2)如遇相同最低报价,则在相同最低报价中重新报价,直至产生最低报价者为成交单位。

(七)评审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

五、谈判结果确定

1、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采购人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谈判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将谈判文件随同公告。

3、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签订及公告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成交资格。

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政采云网站提交至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组织机构存档。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谈判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柒仟元整,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谈判总报价中。

第三章 谈判内容

一、谈判项目一览表

标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1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物业服务及食堂管理项目

1

98.00

详见谈判文件

2年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玉环市环境监察监测应急中心内,总建筑面积约6500m2,共九层,涉及该大楼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办公室、走廊、卫生间、室外等)和食堂餐饮管理服务。

合同期限:委托服务期限为2年,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期内,中标人如不能通过采购单位的考核,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1、费用构成

(一)物业管理费用构成

物业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1)所有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办公费用、税金等所用费用;

2)所用服装(含雨衣)、办公用品、保安保洁工具、电工工具等所需物品。

食堂餐饮服务:

所有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办公费用、税金等所用费用;

2)天然气(煤气)费用。

2、人员配置标准

序号

岗位

人数

服务标准和要求

备注

1

保安员

5

整个区域范围内进行全天候执勤(包括停车管理),设立固定岗位和流动岗;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

其中至少需要2名保安具备初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

所需设备设施由供应商提供

2

保洁员

4

负责办公室、走廊、卫生间、室外保洁

所需物资由业主提供

3

水电工

2

负责照明灯更换等日常维修水、电和零星维修管理及维护工作等要求提供电工证

物资由业主提供

4

电梯维护人员

1

负责电梯日常维护(持岗上证)

固定1900/月,该费用直接支付给电梯维保单位

5

主厨

1

年龄45周岁以下,持健康证,准时供应早、中餐,纸120人左右就餐,菜谱为二荤二素一饭一汤,10元/人/餐。特殊情况下,完成采购方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安排。

6

点心师

1

7

帮厨

5

合计

19

▲保安员具体安排:分二班,24小时值班。其中1名机动保安,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和轮休、值班、处理紧急事件等工作。

3、服务时间

在项目管理机构每日不低于8小时提供业务接待;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负责项目运行,及时处理各种临时或突发事件。

4、中标人注意事项

1)合理安排安保、保洁人员的工作时间及人员配备。

2)员工因病事请假,中标人应主动及时安排人员补岗。

3)中标人负责员工队伍安全教育工作,若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中标人负全责,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须按合同书保洁员工岗位设置表配足,不得擅自减少。若发现减少且无正当理由,采购人有权在当月扣除中标人相应的人均管理服务费,并要求中标人及时补足规定人数。

5)必须服从、落实采购人的管理服务要求,若采购人对配备的安保、保洁人员不满意,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人员,若连续两次更换不满意,则扣罚履约金的10%。

6)要求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到岗,在人员检查时不到岗的,每人次扣2000元,该款项在当期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一年累计超过3次(含)时,甲方有权将单方面取消合同。

五.食堂服务规范

5.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食品卫生法》,严格保证食品安全,注意索证,杜绝不合格食品原料进入餐厅。粗加工、切、配、烹调、出售等操作,流程合理,无交叉感染。

5.2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一日双餐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每日对食堂全面消毒2次,每周至少大扫除一次,清除卫生死角的存在,多项操作区域要明确分开管理。

5.3食堂供应员工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及时处理剩余或变质饭菜,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按规范操作。在开饭期间,应及时将消毒的餐具送到位,不得出现断档情况。

5.4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确保食堂各项工作按规范操作。

5.5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置。

5.6穿戴工作服要整齐、洁净,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勿用化妆品,不随地吐痰,并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工作服,不披头散发。

5.7每年对食堂人员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及时调离工作岗位,体检情况要保存记录。

5.8准时供应一日双餐,合理安排一周饭菜谱,均衡营养。严格执行留样制度,每日双餐进行留样。

5.9完成采购方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商务需求

1、服务期:2年(以招标人人书面通知进场时间开始计算)。

2、付款条件:服务费甲方按季度支付(税费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供正式发票,每次付款额为合同总额的25%。

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本项目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无质量、服务投诉和索赔,该款在合同服务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合同编号:

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

委托方(甲方):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物业管理工作的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办公楼基本情况

大楼基本情况:位于玉环市环境监察监测应急中心内,总建筑面积约6500m2,共九层结构。

1、物业管理地点:玉环市环境监察监测应急中心内。

2、物业管理范围:整个区域范围内进行全天候执勤(包括停车管理),设立固定岗位和流动岗;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办公室、走廊、卫生间、室外保洁。负责照明灯更换等日常维修水电和零星维修管理及维护工作等;负责电梯日常维护;准时供应早、中餐,约120人左右就餐,菜谱为二荤二素一饭一汤。

二、物业管理的指导思想

以《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本着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认真做好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的保洁服务、安保服务、维修服务、食堂服务。

三、物业管理标准

(一)项目总标准

1、本办公楼保洁所需的保洁工具和所用服装、办公用品、保安工具、水电工工具等由供应商负责提供。

2、物业管理期间,本办公楼的设施和物品因乙方人员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费用自付;凡发生盗抢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二)具体标准

1、保安员具体安排:分二班,24小时值班。其中1名机动保安,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和轮休、值班、处理紧急事件等工作。

2、保洁员:负责办公室、走廊、卫生间、室外保洁;

3、电梯维护人员做好电梯日常维护。

4、水电工负责照明灯更换等日常维修水电和零星维修管理及维护工作等。

5、食堂工作人员准时供应早、中餐,约120人左右就餐,菜谱为二荤二素一饭一汤,10元/人/餐。特殊情况下,完成采购方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安排。

6.食堂服务规范

6.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食品卫生法》,严格保证食品安全,注意索证,杜绝不合格食品原料进入餐厅。粗加工、切、配、烹调、出售等操作,流程合理,无交叉感染。

6.2、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一日双餐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每日对食堂全面消毒2次,每周至少大扫除一次,清除卫生死角的存在,多项操作区域要明确分开管理。

6.3、食堂供应员工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及时处理剩余或变质饭菜,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按规范操作。在开饭期间,应及时将消毒的餐具送到位,不得出现断档情况。

6.4、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确保食堂各项工作按规范操作。

6.5、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置。

6.6、穿戴工作服要整齐、洁净,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勿用化妆品,不随地吐痰,并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工作服,不披头散发。

6.7、每年对食堂人员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及时调离工作岗位,体检情况要保存记录。

6.8、准时供应一日双餐,合理安排一周饭菜谱,均衡营养。严格执行留样制度,每日双餐进行留样。

6.9、完成采购方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备及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服务时间:在项目管理机构每日不低于8小时提供业务接待;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负责项目运行,及时处理各种临时或突发事件。

其他事项要求

1)合理安排安保、保洁人员的工作时间及人员配备。

2)员工因病事请假,中标人应主动及时安排人员补岗。

3)中标人负责员工队伍安全教育工作,若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中标人负全责,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须按合同书保洁员工岗位设置表配足,不得擅自减少。若发现减少且无正当理由,采购人有权在次月扣除中标人相应的人均管理服务费,并要求中标人及时补足规定人数。

5)必须服从、落实采购人的管理服务要求,若采购人对配备的安保、保洁人员不满意,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人员,若连续两次更换不满意,则扣罚履约金的10%。

6)要求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到岗,在人员检查时不到岗的,每人次扣2000元,该款项在当期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一年累计超过3次(含)时,甲方有权将单方面取消合同。

五、费用构成及付款方式

(一)费用构成

费用支出主要包含以下各项:

1、所有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办公费用、税金等所有费用。

(二)费用合同金额: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甲方全年服务费分4次支付给乙方,一个季度支付一次,每次计人民币 元(¥ 元)。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向甲方领取服务费。

(四)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水电费;

2、空调、电梯、水泵等机电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强检费、配件费、办证费等;

3、外墙、公共所窗帘、电梯用地毯清洗费用;

4、保洁发生的消耗品、更换办公室桌椅柜等五金主材费、门锁费、供水、供电、弱电系统更换配件主材费(采购水龙头、阀门电缆线、开关等);

5、公共场所的标志牌、警示牌及活动护栏费;

6、非物业公司原因造成的门窗、玻璃破损维修费;

7、其他特约有偿服务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限内无须另外付给乙方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有权拒绝。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有监督、检查和指导权,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一年组织一次由机关部门参加的考核评定。如发现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和投标书承诺提供足额的管理服务人员所提供的服务项目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标准,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分别予以指出错误、经济处罚、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灯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3、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失误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是情况有权终止合同。

4、支持乙方按合同行使物业管理权,并协助解劝管理中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5、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管理用房,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6、甲方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管理所需要的图纸、楼层设置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入驻单位资料),并在合同终止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和宣传工作。

8、安保值班人员甲方不提供住宿。

9、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

10、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因工作原因而不适合继续工作的服务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换。

12、如出现甲方与乙方服务人员因工作发生的各种争执,甲方应与乙方妥善解决。

13、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准则的规定,凡属甲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过错,应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并实际赔偿因该过错对乙方及其服务人员造成的损失。

14、法规政策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诺按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范围及标准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置顶该物业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按规定制度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3、依据合同行使管理权、有权批评、教育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对损坏公物者有权要求赔偿(赔偿金专用于对损坏公物的修缮)或会同甲方处理。

4、乙方须按招标文件承诺满员上岗;按时足额支付工作人员工作、福利。中标人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标人的所有员工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5、乙方指派的物业人员在上岗期间必须严谨守职,并接纳甲方管理条例执行。

6、乙方须保障职工工作餐,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

7、对于食堂现有的设施、设备、物品,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发生人为损坏和丢失。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和物品损坏和丢失,应予赔偿。如确属自然损耗需要更新的大型的设备,乙方应先将相应的处置方案报经甲方审查确认后,方可实施。

8、乙方负责食堂原材料的采购工作,自觉遵守国家的食品卫生法规,严把食品卫生关,并承担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乙方因违规经营导致执法部门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负责食堂用餐的安全,做好48小时食品留样,并有留样记录。发生食堂事故,包括食堂中毒、火灾等造成的员工人身伤害事件(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除外),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并应配合甲方做好对外的治安、环卫、环保等工作。

10、有权按照法规政策、本合同的规定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11、努力降低设备的运行成本和维修费用,最大限度延长设备的试用寿命。

12、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13、为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4、建立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即使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5、本合同终止七日内,乙方必须移交给甲方全部物业及其他各类管理档案的资料;移交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用房。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承担相应损失。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造成甲方人员、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食堂经营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停天然气(煤气)(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开餐或不开餐,乙方不承担责任。

4、食堂经营期间,乙方如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全年二次抽查进餐满意度不足70%,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5、因甲方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造成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和善后处理。

6、甲乙双方无故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7、本合同履行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违约情况下,如乙方不续签,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8、合同终止后,乙方如不按时移交物管资料或造成资料短缺,应承担1至5万元的违约金。

9、除不可抗力外,如单方中止合同或违反本合同,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为全年服务费的10%,并视情节,承担其他责任。

九、合同生效执行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委托服务期限为2年,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期内,中标人如不能通过采购单位的考核,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十、合同终止

1、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管理和服务人员到位率达不到80%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失误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其中任意一方如正式书面提出终止合同,经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合同终止,物业管理费用结算到合同终止时间。

4、服务标准达不到甲方要求,经甲方警告三次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撤出,且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5、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就合同相关部分或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因不可过抗力或其他客观事由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7、一方续订或终止合同,双方应于本合同期届满前三十天之内向对方提出。

十一、合同续约

本合同期限为2 年。采用1+1方式。自 日起至 日止。在第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业主方将对中标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表现做出评价以决定是否续约。如中标方达到业主各项考核标准,经双方协商,合同承包期限继续。考核结果由甲方负责解释。

十二、其他事项

1、双方对本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或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招标采购管理局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根据考核情况明确合同终止或续签意向,以保证甲方物业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乙方对物管工作的计划安排。

5、合同一方要解除本合同的,须提前两个月告知对方,否则,应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及邮编: 地址及邮编:

签订时间: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附件1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物业服务及食堂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DDZX2020-Y-TP-01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全称(公章):

地 址:

时 间: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谈判声明书(附件2);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谈判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附件3);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性质提供);

(6)谈判供应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谈判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附件2

谈判声明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 (谈判项目名称)(编号为 )的谈判,为此,我公司就本次谈判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声明截止谈判时间近三年以来: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公司在参与谈判前已详细审查了谈判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谈判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谈判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谈判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3、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4、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谈判响应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总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5、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姓名)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附:

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传真: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传真: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4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物业服务及食堂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DDZX2020-Y-TP-01

(商务与技术文件)

供应商全称(公章):

地 址:

时 间:

商务与技术文件目录

(1)供应商情况介绍(附件5)

(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可视情选用附件6);

(3)响应产品技术规格资料(附件9);

(4)商务及技术响应表(可视情选用附件10)

(5)证书一览表(附件11);

(6)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件12)

(7)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可视情选用附件13);

(8)谈判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或提供资料(附件14)。

附件5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企业性质

股东姓名

股权结构(%)

股东关系

联系人姓名

固定电话

传真

手机

1.

职工人数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

国家授予技术职称人数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自有□租賃

生产经营场所及场所的设施与设备

注册资金

注册发证机关

公司成立时间

核准经营范围

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

2.

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

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对需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填写此栏)

产品名称

发证机关

编号

发证时间

期限

企业通过质量体系、环保体系、计量等认证情况

企业获得专利情况

要求:

1.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