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北京工业大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2020-07-06北京工业大学清真餐厅餐饮服务遴选公告
2020-07-06北京工业大学清真餐厅餐饮服务遴选公告

招标详情

北京工业大学清真餐厅餐饮服务遴选公告

为了提升后勤配套服务,更好地服务师生,北京工业大学现对相关合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遴选。遴选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工业大学礼堂东配楼313会议室。

一、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

根据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师生就餐需求,本次采购清真餐厅餐饮服务,清真餐厅面积约800平米(平面分布图见附件),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附件《北京工业大学清真餐厅餐饮服务项目需求书》。

二、服务期限:

2020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

三、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清真饮食行业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需求及要求:

详见附件《北京工业大学清真餐厅餐饮服务项目需求书》

五、提交遴选文件

本次遴选采取递送遴选文件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自行报名,并按照递交遴选文件的时间,将相关遴选文件(文件格式按照附件《遴选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编制与装订)提交至北京工业大学,由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负责接收报名文件。文件一正四副,装订后密封,申请文件及密封包装封面均须标注本项目名称、参选机构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密封包装封口需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

提交文件时间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提交文件时间要求: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北门外(疫情原因,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下述联系人)

邮政编码:100124

联 系 人:李鑫

联系电话:67391783,13811548427

六、评标办法:

采取综合打分方式遴选

  • 附件【北京工业大学清真餐厅餐饮服务遴选.zip
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 北京工业大学清真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 目 需 求 书 一、项目背景与采购内容: 根据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师生就餐需求,本次采购清真餐厅(以下 简称“餐厅”)的餐饮服务,清真餐厅面积约 800平米(平面分布图见 附件)。 二、服务周期: 1、本项目服务周期为 2020年 8月 1日—2022年 7月 31日。 2、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但在同等合作条件下,且在招标方同意的 基础上,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后另行以书面形式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 不超过两年。若合同不能续签,投标方应在合同到期后 7天内搬走餐厅 内所有投标方设备和物资,且不应破坏招标方所提供服务场地的主体结 构及招标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投标方逾期不予以搬走的,视为投标方的 遗弃物并自动放弃所有权,招标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处置。 三、服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方须具有有效的清真饮食行业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能力、业绩要求 1、投标方必须针对本项目制定详尽缜密的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菜品设置方案、人员队伍配备方案、服务方案、管理办法及制度、培 训方案等,以及治安、消防、自然灾害、食物中毒、公共疫情、学生罢餐 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投标方具有高等院校清真餐饮服务经验; (三) 管理要求 1、投标方每年的学生满意度必须达到 85%以上; 2、投标方的年终考核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水平; 3、投标方配备的餐厅经理须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 5 年以上餐 饮管理经验;投标方须配备专职或兼职营养健康管理员; 4、投标方须建立服务、安全、卫生、核算等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 5、餐厅定期公布主副食原材料价格及相关安全信息,供学生监督; 餐厅饭菜全部明码标价; 6、投标方定期、主动征求和收集学生意见的公开渠道,并及时处理 和反馈,在餐厅设值班经理,在开餐时段确保与就餐学生有效沟通; 7、食品原材料采购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自行到校本部总库领取; 食品原材料出库量不低于营业额的 45%; 8、月度基本伙营业额(基本伙卡机号为 1号、2号、7号、9号)占 餐厅营业额的比例不低于 30%; 9、按照北京市高校饮食服务标准进行经营和管理办法,基本伙品种 售价毛利率应不高于 35%,风味品种售价毛利率应不高于 45%; 10、投标方必须向招标方提供所售品种的成本核算单,接受招标方对 售价额监控;制定餐厅标准指导菜谱,规范菜名、投料、数量及售价,如 有品种更新应及时补交成本核算单; 11、餐厅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摆放到位;设置消防安 全和应急疏散指示标识; 12、投标方须制定治安、消防、自然灾害、食物中毒、公共疫情、学 生罢餐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临时停电、停水、停气等应对措施。 定期对各类预案开展演练,并有记录;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强,责任到人, 并结合演练不断完善; 13、餐厅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每日上岗进行 身体晨检并有记录; 14、餐厅禁止收取现金,禁止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收款,只能使 用招标方的校园一卡通收款; 15、投标方必须按劳动法要求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投标方所雇用的 员工发生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一切纠纷等情况,招标方不承担任何 责任和赔偿,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16、投标方经营期限内,装修费自理,装修方案、所投费用须经招标 方审议批准,并接受招标方对装修工程的监督,应维护餐厅的公共设备设 施,如使用中发生毁坏,投标方负责赔偿; 17、合作期内,投标方不得私自以各种形式整体或部分转租、转包、 转让或挪作它用。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及办理合法审批手续,不得对餐厅 主体结构和水、电、暖、消防等基础设施系统进行改造; 18、投标方必须严格按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 19、餐厅禁止设置冷荤间和小卖部,不得售卖袋装食品、瓶装饮料、 自制咖啡等与校园超市经营范围冲突的商品。 20、投标方必须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学校生活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京教勤〔2020〕3号)和招标方要求,做好餐厅生活 垃圾分类工作,将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和可回收垃圾按指定地点收集及存 放,配合专业公司对接清运,进行集中收运和处理。 (四)食品质量与食品安全要求 1、投标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设置专职(或兼职)食品卫 生巡检安全员; 2、基本伙档口每餐供应的菜品搭配合理,定价严格执行 3:5:2比例, 其中牛、羊肉类菜品不低于 3个; 3、投标方必须配备食品留样柜,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建立食品安 全检测制度; 4、餐厅食品添加剂应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5、餐厅根据清真特点,需要自采的食品原材料需要先向招标方提出 申请,提交供货商资质及相关检测报告,招标方批准后方可采购,投标方 负责食品原料的安全; 6、投标方必须为餐厅配置丰富的菜品种类,根据师生反馈不断调整 与创新,餐厅档口之间的菜品特色不得重复。 (五) 人员要求: 1、具有清真饮食习惯员工比例要求:餐厅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 民族厨师(主要烹饪制作人员)所占比例不得低于餐厅厨师总人数的 50%, 餐厅管理成员中应有少数民族代表,餐厅所有人员(含保洁员、勤杂工)清 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比例达 20%; 2、投标方每学期应分别组织新职工岗前培训、消防培训、餐具洗消 培训、厨艺培训等,要求做好培训记录及培训效果测评。 (六)培训要求 1、投标方于每学期开学前及新职工上岗前组织新职工岗前培训,每 学期不低于 1次,培训合格后上岗; 2、投标方每月组织安全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留存培训资料; 3、投标方每学期组织消防培训及应急演练,所有员工必须熟练掌握 使用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培训每学期不低于 1次; 4、投标方每学期组织餐具洗消培训,洗消工必须按要求程序进行餐 具洗消,餐具达到食药监局、中心监控部的要求,培训每学期不低于 1次; 5、投标方组织其他不限于以上的培训,必须做好培训记录,考核培 训效果,留存培训计划、培训手册、影像材料。 (七)住宿要求 1、招标方不为投标方员工提供校区内任何形式的员工宿舍,也不在 校区内提供专门的投标方员工休息场所; 2、投标方必须书面承诺在招标方要求的工作地点附近(校区外)为 员工租用住宿用房,便于员工休息。 (八)其他要求 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对以下扣减条款进行应答,如发生以下行为,无条 件同意招标方按下述条款中的对投标方扣减结算额,扣减金额体现在月度 结算款中: 1、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统一集中采购,按要求做好成本核算, 原材料出库量达不到营业额的 45%,按照 45%的标准从月度结算额中扣减 差额; 2、投标方的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未持有有效健康证上 岗的每人次扣减 10000 元,1 年内出现 3 人次(含)以上违规上岗现象, 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保证金;餐厅装修改造及设备投 入,所有权归招标方所有,投标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同时招标方有权委 托其他任何第三方餐饮服务机构经营本项目餐厅,投标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腾退; 3、投标方餐具洗消达不到招标方化验室检测要求的,每个不合格餐 具扣减 100 元,1 年内连续 3 个月餐具洗消不合格数量达到抽检数量的 50%以上,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保证金;餐厅装修改 造及设备投入所有权归招标方所有,投标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同时招标 方有权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餐饮服务机构经营本项目餐厅,投标方必须无 条件配合腾退; 4、招标方鉴定发生关于餐厅的有效投诉,每次扣减 2000 元—50000 元,每月发生 3次及以上有效重大投诉,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 不予退还保证金;餐厅装修改造及设备投入所有权归招标方所有,投标方 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同时招标方有权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餐饮服务机构经 营本项目餐厅,投标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腾退; 5、投标方承诺违规使用水、电,堆放杂物,造成安全隐患情况,每 次扣减 500元—1000元; 6、餐品定价、质量不符合招标方等相关部门要求,每单个餐品每次 扣减 500元—10000元; 7、投标方员工个人卫生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执行,如不符合要求, 每人每项扣款 100元; 8、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时间提供餐饮服务,未按时间要求 供餐每次扣减 5000 元—50000 元,1 年内发生 3 次及以上未按要求时间 供餐情况,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保证金;餐厅装修改 造及设备投入所有权归招标方所有,投标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同时招标 方有权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餐饮服务机构经营本项目餐厅,投标方必须无 条件配合腾退; 9、供餐服务范围内卫生、安全等被相应执法部门检查出问题或不符 合项,按执法部门处罚执行,相应罚款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此外招标方根 据执法部门罚款额度追加相应额度的扣减,从结算额中扣减; 10、合作经营范围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投标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并根据事故情节每次给予扣减 2000 元—50000 元;有严重影响的,招标 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保证金;餐厅装修改造及设备投入所 有权归招标方所有,投标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同时招标方有权委托其他 任何第三方餐饮服务机构经营本项目餐厅,投标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腾退; 11、按照北京市高校饮食服务标准进行经营和管理,风味菜品售价毛 利率应不高于 45%,基本伙菜品售价毛利率应不高于 35%,新上品种必须 由招标方审核后执行,不得随意调价,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每单品每次扣减 200元; 12、合作经营期间投标方须配合招标方的各项工作,如无故不配合招 标方工作,每次扣减 5000元-20000元; 13、投标方基本伙档口每餐供应的菜品搭配合理,定价严格执行 3:5:2比例,其中牛、羊肉类菜品不低于 3个,每缺少 1个低价菜扣减 500 元,每缺少 1 个中价菜扣减 200 元,每缺少 1 个牛羊肉菜品扣减 200元; 14、投标方月度基本伙营业额占餐厅营业额的比例不低于 30%,月度 基本伙占营业额的比例为 25%-30%(不含 30%)扣减 5000元,月度基本伙 占营业额的比例为 15%-25%(不含 25%)扣减 10000 元,月度基本伙占营 业额的比例低于 15%扣减 20000元; 15、投标方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厨师(主要烹饪制作人员) 所占比例不得低于餐厅厨师总人数的 50%,餐厅管理成员中应有少数民族 代表,餐厅所有人员(含保洁员、勤杂工)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比例达 20%,每不足 1人每次扣减 500元; 16、投标方顾客满意度达不到 85%,每次扣减 5000元-20000元; 17、投标方年终考核达不到“合格”以上等级,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 止合同,且不予退还保证金;餐厅装修改造及设备投入所有权归招标方所 有,投标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同时招标方有权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餐饮 服务机构经营本项目餐厅,投标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腾退; 18、投标方不能在 2020年 8月 1日试营业且不能在 2020年 8月 3日 正式营业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保证金;餐厅装修 改造及设备投入所有权归招标方所有,投标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同时招 标方有权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餐饮服务机构经营本项目餐厅,投标方必须 无条件配合腾退。 四、其他费用要求: 1、餐厅的烟道清理(每 60 天至少一次)、灭蟑灭蝇等工作由招标方 另行统一采购专业化服务,投标方按照合同金额承担相应费用,每月结算 时直接从营业额中扣减; 2、餐厅的餐具检测费以招标方化验室实际测算金额为准,由投标方 承担; 3、餐厅所发生水电燃气费、违规扣减款等扣减项,每月结算时直接 从投标方营业额中扣减或由投标方直接缴纳; 4、餐厅的下水道疏通、设备维修费用和宣传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由投标方承担; 5、投标方的员工健康培训及获取《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费用,由 投标方承担; 6、餐厅的安全卫生培训及业务培训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7、投标方单独使用的水、电等基础设施费以单独安装的具有远传功 能的水表、电表的实际发生额为准,依照招标方标准按月由招标方扣减; 8、电费标准为 0.5003元/度,水费(含排污费)标准为 6元/吨(当 地水、电价发生调整或根据相关规定需按照商用价格收取时,招标方有权 对收费标准作相应调整)。未经招标方允许,投标方不得拆除、更换使用 的水、电表。投标方单独使用的水、电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招标方, 并由招标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如招标方不能维修需及时通知投标方自行维 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9、投标方使用中央空调的电费按照清真餐厅占学生综合服务楼地下 一层使用中央空调的总面积比例 73.82%进行计算,费用从当月营业额中 扣减; 10、对合作经营场所内原始状况不具备水、暖设施的场所,招标方不 负责供水、供暖;投标方自行安装水、暖设施的,必须经招标方同意,并 自行承担安装费用及设备安装后产生的水、电费;招标方不收取投标方供 暖费。 五、服务费标准、基本伙补贴及付款要求: 1、服务费标准:本项目不收取服务费、管理费; 2、基本伙补贴:招标方对餐厅基本伙部分给予补贴,风味不享受补 贴,补贴款用于基本伙原材料。补贴方法为:按照基本伙档口卡机月度 营业额回收*60%*25%给予补贴,每学年最高补贴 26万元; 3、具体付款及开具发票方式: 结算日为每月 20日,投标方每月结算金额为上月营业额(上月 21 日—本月 20日[含])抵扣各扣减项的剩余部分,招标方以汇款的形式与 投标方结算,投标方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遵照北京工业大学 财务要求执行)。 六、项目质保金金额及返还条款: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五十万元整。此保证金用于担保投标方对于本 合同的履行,因投标方责任出现任何违约情况,须承担赔偿责任时,招 标方有权先行从此保证金中扣减,不足部分由投标方补足。如投标方全 部履行协议条款,则此保证金在投标方完全从招标方撤场后 7个工作日 内,无息返还投标方。 八、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价指标和分值 1 商务 (19 分) 投标人财务状 况、信誉 5 分 根据投标人财务状况、信誉等情况,横向比较优 秀的得:5 分;较好的得:3 分;一般的得:1 分。 企业业绩及经 验 10 分 综合考虑投标人过去 3 年做过的高校清真餐饮服 务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每提供一套完整、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 相关资质要求 4 分 具有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 2 分,最高 得 4 分。 2 服务 (79 分) 服务方案 50 分 针对项目需求中相关要求,投标人制定的菜品设置 方案、人员队伍配备方案、服务方案、管理办法及 制度、培训方案等具体服务方案完整全面、科学合 理、针对性及可实施性强,得:50 分; 方案全面、针对性及可实施性较好,得:40 分; 方案针对性及可实施性一般,得:30 分; 方案针对性及可实施性较差:20 分。 应急方案 20 分 投标人制定的针对本项目的治安、消防、自然灾害、 食物中毒、公共疫情、学生罢餐等各类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定。应急预案措施明确、合理、 无漏项,具备完善可靠的保障措施,得:20 分; 措施较明确、较合理、保障措施较好,得:13 分; 工作措施及保障措施一般,得:6 分。 承诺书 4 分 投标文件中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扣减条款” 的承诺,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培训方案 5 分 培训方案中培训计划合理、培训人员兼具专业性及 经验度,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5 分; 培训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 培训方案较差,得 1 分。 3 投标文件 编制的规 范程度 (2 分) 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目录清楚、页码准确,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 相关资料、表格等,符合要求的得分;有欠缺的酌情扣分。 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北京工业大学采购合同 (服务类)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北京工业大学清真餐厅餐饮服务 甲方: 北京工业大学 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工业大学清真餐厅服务合同 甲方:北京工业大学 法定代表人:柳贡慧 法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 100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双方本 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经营项目: 1.1 甲方将位于 北京工业大学 校内的 学生综合服务楼地下一层东南侧 同 乙方合作,从事 清真餐厅项目 经营。经营范围: 清真餐饮 。(如经营范围有调 整须在调整前以书面形式呈报甲方,待批准后方可调整)。 1.2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材料。 第二条:合作经营期限: 合同期限为 2年 ,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第三条:各种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3.1 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服务费、管理费。 3.2 基本伙补贴: 甲方对餐厅基本伙部分给予补贴,风味不享受补贴,补贴款用于基本伙原材料。 补贴方法为:按照基本伙档口卡机月度营业额回收*60%*25%给予补贴,每学年最高补 贴 26万元; 3.3 具体付款及开具发票 结算日为每月 20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乙方每月结 算金额为上月营业额(上月 21日—本月 20日[含])抵扣各扣减项的剩余部分,甲方 以汇款的形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遵照北京工业大学财 务要求执行)。 3.4 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整。此 保证金用于担保乙方对于本合同的履行,因乙方责任出现任何违约情况,须承担赔偿 责任时,甲方有权先行从此保证金中扣除乙方须向甲方赔付的款项,不足部分由乙方 补足,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乙方全部履行合同条款,则此保证金在乙 方完全从甲方撤场后 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3.5 其他费用: 3.5.1 乙方单独使用的水、电等基础设施费以单独安装的具有远传功能的水表、 电表的实际发生额为准,电费标准为 0.5003元/度,水费(含排污费)标准为 6元/ 吨(当地水、电价发生调整或根据相关规定需按照商用价格收取时,甲方有权对收费 标准作相应调整)。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拆除、更换使用的水、电表。乙方单独使 用的水、电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如甲方不能维 修需及时通知乙方自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5.2 乙方使用燃气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向燃气公司缴纳; 3.5.3 乙方使用中央空调的电费按照清真餐厅占学生综合服务楼地下一层使用中 央空调的总面积比例 73.82%进行计算,费用从当月营业额中扣减; 3.5.4 对合作经营场所内原始状况不具备水、暖设施的场所,甲方不负责供水、 供暖;乙方自行安装水、暖设施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自行承担安装费用及设备安 装后产生的水、电费。甲方不收取乙方供暖费; 3.5.5 排烟管道清洗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甲方统一组织,每 60天至少一次,所需 费用按实际数额由乙方承担; 3.5.6 餐厅的下水道疏通、设备维修费和宣传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乙方承担; 3.5.7 餐具检测费以甲方化验室实际测算金额为准,由乙方承担; 3.5.8 灭蟑灭蝇由甲方统一采购专业化服务,乙方按照合同金额承担相应费用, 每月结算时直接从营业额中扣减; 3.5.9 乙方的员工健康培训及获取《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5.10 餐厅的安全卫生培训及业务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人员要求: 4.1 具有清真饮食习惯员工比例要求:餐厅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厨师(主 要烹饪制作人员)所占比例不得低于餐厅厨师总人数的 50%,餐厅管理成员中应有少 数民族代表,餐厅所有人员(含保洁员、勤杂工)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比例达 20%。 4.2 乙方每学期应分别组织新职工岗前培训、消防培训、餐具洗消培训、厨艺培 训等,要求做好培训记录及培训效果测评。 第五条: 管理要求: 5.1 乙方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及各类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后 勤保障处及饮食服务中心的各类规章制度,坚决服从甲方管理; 5.2 乙方每年的学生满意度必须达到 85%以上; 5.3 乙方年终考核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水平; 5.4 乙方配备的餐厅经理须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 5 年以上清真餐饮管理经 验;乙方须配备专职或兼职营养健康管理员; 5.5 乙方须建立服务、安全、卫生、核算等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 5.6 餐厅定期公布主副食原材料价格及相关安全信息,供学生监督;餐厅饭菜全 部明码标价; 5.7 乙方定期、主动征求和收集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处理和反馈,在餐厅设 值班经理,在开餐时段确保与就餐学生有效沟通; 5.8 食品原材料采购由甲方负责,乙方自行到校本部总库领取;食品原材料出库 量必须达到营业额的 45%以上; 5.9 月度基本伙营业额(基本伙卡机号为 1号、2号、7号、9号)占餐厅营业额 的比例不低于 30%; 5.10 乙方实行规范的餐厅成本核算,基本伙品种售价毛利率应不高于 35%,风味 品种售价毛利率应不高于 45%; 5.11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售品种的成本核算单,接受甲方对售价额监控;制定 餐厅标准指导菜谱,规范菜名、投料、数量及售价,如有品种更新应及时补交成本核 算单; 5.12 餐厅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摆放到位;设置消防安全和应急疏 散指示标识; 5.13 乙方须制定治安、消防、自然灾害、食物中毒、公共疫情、学生罢餐等各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临时停电、停水、停气等应对措施。定期对各类预案开展演练, 并有记录;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强,责任到人,并结合演练不断完善; 5.14 乙方餐厅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每日上岗进行身体晨 检并有记录; 5.15 餐厅禁止收取现金,禁止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收款,只能使用甲方的校 园一卡通收款; 5.16 乙方必须严格职工聘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开展学习教育; 5.17 乙方必须按劳动法要求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乙方所雇用的员工发生任何人 身伤害、财产损失及一切纠纷等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全部由乙方承担; 5.18 乙方须严格按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 5.19 餐厅可以售卖水果和自制类、现磨类饮品,但禁止设置冷荤间和小卖部,不 得售卖袋装食品、瓶装饮料、自制咖啡等与校园超市经营范围冲突的商品。 5.20 乙方必须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方案》(京教勤〔2020〕3号)和甲方要求,做好餐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其他垃圾、 厨余垃圾和可回收垃圾按指定地点收集及存放,配合专业公司对接清运,进行集中收 运和处理。 第六条: 食品质量与食品安全要求 6.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设置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巡检安全员; 6.2 餐厅基本伙档口每餐供应的菜品搭配合理,定价严格执行 3:5:2 比例,其中 牛、羊肉类菜品不低于 3个; 6.3 乙方必须配备食品留样柜,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制度; 6.4 餐厅食品添加剂应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6.5 餐厅根据清真特点,需要自采的食品原材料需要先向甲方提出申请,提交供 货商资质及相关检测报告,甲方批准后方可采购,乙方负责食品原料的安全; 6.6 乙方必须为餐厅配置丰富的菜品种类,根据师生反馈不断调整与创新,餐厅 档口之间的菜品特色不得重复。 第七条: 培训要求 7.1 乙方于每学期开学前及新职工上岗前组织新职工岗前培训,每学期不低于 1 次,培训合格后上岗; 7.2 乙方每月组织安全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留存培训资料; 7.3 乙方每学期组织消防培训及应急演练,所有员工必须熟练掌握使用灭火器、 灭火毯等消防器材,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培训每学期不低于 1次; 7.4 乙方每学期组织餐具洗消培训,洗消工必须按要求程序进行餐具洗消,餐具 达到药监局、中心监控部的要求,培训每学期不低于 1次; 7.5 乙方组织其他不限于以上的培训,必须做好培训记录,考核培训效果,留存 培训计划、培训手册、影像材料。 第八条: 住宿要求 8.1 甲方不为乙方员工提供校区内任何形式的员工宿舍,也不在校区内提供专门 的乙方员工休息场所; 8.2 乙方必须书面承诺在甲方要求的工作地点附近(校区外)为员工租用住宿用 房,便于员工休息。 第九条:扣减条款 如发生以下行为,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按照下述条款中的标准对乙方扣减结算额, 扣减金额体现在月度结算款中: 9.1 餐厅根据清真特点,需要自采的食品原材料,未按要求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 提交供货商资质及相关检测报告,未得到甲方批准的自行采购行为,造成影响的,视 情况每次扣减 500—10000元; 9.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统一集中采购,按要求做好成本核算,原材料出库量 达不到营业额的 45%,按照 45%的标准从月度结算额中扣减差额; 9.3 乙方的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未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的每人次扣 减 10000元,1年内出现 3人次(含)以上违规上岗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且不予退还保证金;餐厅装修改造及设备投入,所有权归招标方所有,投标方不再主 张任何权利,同时招标方有权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餐饮服务机构经营本项目餐厅,投 标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腾退; 9.4 乙方餐具洗消达不到甲方化验室检测要求的,每个不合格餐具扣减 100 元, 1 年内连续 3 个月餐具洗消不合格数量达到抽检数量的 50%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 止合同,且不予退还保证金;餐厅装修改造或设备投入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再 主张任何权利,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餐饮服务机构经营本项目餐厅,乙 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腾退; 9.5 甲方鉴定发生关于餐厅的有效投诉(经甲方认定),每次扣减 2000元—50000 元,每月发生 3次及以上有效重大投诉(包括影响师生身体健康事件、与师生发生肢 体冲突行为以及经有关部门或甲方认定的有严重结果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 同,且不予退还保证金;餐厅装修改造或设备投入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再主张 任何权利,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餐饮服务机构经营本项目餐厅,乙方必 须无条件配合腾退; 9.6 乙方违规使用水、电,堆放杂物,造成安全隐患情况,每次扣减 500元—1000 元; 9.7 餐品定价、质量不符合甲方等相关部门要求,每单个餐品每次扣减 500 元— 10000元; 9.8 乙方员工个人卫生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如不符合要求,每人每项扣款 100 元; 9.9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餐饮服务,未按时间要求供餐每次扣减 5000 元—50000 元,1 年内发生 3 次及以上未按要求时间供餐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 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保证金;餐厅装修改造或设备投入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 再主张任何权利,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餐饮服务机构经营本项目餐厅, 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腾退; 9.10 供餐服务范围内卫生、安全等被相应执法部门检查出问题或不符合项,按执 法部门处罚执行,相应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此外甲方根据执法部门罚款额度追加相 应额度的扣减,从结算额中扣减; 9.11 合作经营范围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根据事故 情节每次给予扣减 2000元—50000元;有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 不予退还保证金;餐厅装修改造或设备投入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再主张任何权 利,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餐饮服务机构经营本项目餐厅,乙方必须无条 件配合腾退; 9.12 按照北京市高校饮食服务标准进行经营和管理,风味品种售价毛利率应不高 于 45%,新上品种必须由甲方审核后执行,不得随意调价,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每单品 每次扣减 200元; 9.13 乙方基本伙档口每餐供应的菜品搭配合理,定价严格执行 3:5:2比例,其中 牛、羊肉类菜品不低于 3个,每缺少 1个低价菜扣减 500元,每缺少 1个中价菜扣减 200元,每缺少 1个牛羊肉菜品扣减 200元; 9.14 乙方月度基本伙营业额占餐厅营业额的比例不低于 30%,月度基本伙占营业 额的比例为 25%-30%(不含 30%)扣减 5000元,月度基本伙占营业额的比例为 15%-25% (不含 25%)扣减 10000元,月度基本伙占营业额的比例低于 15%扣减 20000元; 9.15 乙方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厨师(主要烹饪制作人员)所占比例不得 低于餐厅厨师总人数的 50%,餐厅管理成员中应有少数民族代表,餐厅所有人员(含保 洁员、勤杂工)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比例达 20%,每不足 1人每次扣减 500元; 9.16 合作经营期间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各项工作,如无故不配合甲方工作,每次扣 减 5000元-20000元; 9.17 乙方顾客满意度达不到 85%,每次扣减 5000元-20000元; 9.18 乙方年终考核达不到“合格”或以上等级,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 予退还保证金;餐厅装修改造及设备投入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餐饮服务机构经营本项目餐厅,乙方必须无条件配 合腾退; 9.19 乙方不能在 2020年 8 月 1 日试营业且不能在 2020 年 8 月 3 日正式营业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保证金;餐厅装修改造及设备投入所有权归甲 方所有,乙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餐饮服务机构经 营本项目餐厅,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腾退。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及不可抗力 10.1 自本合同生效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提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合同方能对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 10.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故提前 终止本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甲方 60万元; 10.3 在合同期内,乙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及其他重大安全事件、不服从甲方管理 或是违反本合同“第九条扣减条款”中相应内容,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且无须经 过乙方同意;餐厅装修改造及设备投入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同意不再主张任何权 利,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餐饮服务机构经营本项目餐厅,乙方必须无条 件配合腾退; 10.4 在合同期内,如因学校重大政策调整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应提前一个月 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解除合同或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 10.5 合同期满,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腾退并撤离经营场所,逾期未腾空、撤 离的,乙方投资在经营场所的任何物品、设备等均视为乙方遗弃物,甲方有权根据工 作安排进行处置; 10.6 因国家法律、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事件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 提前终止合同,双方各自负担自身的投入及损失。甲方对乙方的装修及其他经营投入、 经济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等责任。 10.7 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事、政府行为、法律法规的修改及其 它不能预见、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双方互不负违 约责任,双方损失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续签合同 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但在同等合作条件下,且在甲方同意的基础上,双方可以 协商一致后另行以书面形式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两年。若合同不能续签, 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后 5天内搬走餐厅内所有乙方设备和物资,且不应破坏与移动甲方 所提供服务场地的主体结构、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按本合同约定归属于甲方的设 备设施;逾期不予以搬走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处置。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朝 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项 13.1 乙方承诺:本合同结束后(包括合同 2022年 7月 31日到期终止以及因乙方 违反合同条款而期间终止合同等情况),乙方在餐厅投入的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及在燃 气、排烟、电路方面投入的所有设备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再提出任何权益主张; 13.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 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13.3 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工业大学 乙方: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 加盖合同章 2020年 月 日 2020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最终用户老师(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 100号 地址: 邮政编码:100124 邮政编码: 电话:010-67392339 电话: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广渠路支行 开户银行: 帐号:0200003709089028526 帐号: 银行代码: 附件 安全承诺书 为提高乙方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署本《安全协议 书》。本协议书是合作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作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食品安全部分 1. 牢固树立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行 业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2. 坚持学校统一采购,禁止自采。 3.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坚持每日进行 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 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管理,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健 康证上岗,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及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5. 建立并落实食品及其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认真做好进货验收工作和进货台 账登记,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备案、台账登记,建立率达 100%。 6. 不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用油脂、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食用油,不使用散装 油脂,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对食品添加剂要严格实行专人 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7. 食品制作过程各环节操作规范均符合安全要求,不使用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不 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 8. 坚持留样制度,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 冷藏条件下存放 48 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00g,并做好留样记录。 9. 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存放有毒、有 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 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 10cm 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遵循先进 先出的原则,及时清除变质和过期食品。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做到原料、半成品、 成品严格分开,不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有明显区分标志。 10. 随时维护维修食品加工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并保持清洁。 11. 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餐饮具消毒合 格率 100%。 12. 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 蝇、防鼠、防虫工作。 13. 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置流向登记。 14.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积极迅速上报并配合相关监督部门调查处理, 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迟报、瞒报。 二、消防安全部分 1. 乙方要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检查,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2. 乙方对租赁场所及其本身的经营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应制定相 关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消防安全; 3. 乙方人员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 4. 乙方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 带病作业; 5. 乙方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 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甲方相应负责人批准; 6. 未经甲方相应负责人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 7. 乙方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和擅自增加用电,乙方员工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一 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 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甲方相应负责人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 方可使用; 9. 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甲方相应负责人申报备案。不经批准, 禁止使用和存放; 10. 乙方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 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11. 乙方要组织员工了解并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12. 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原用电、用水线路及管道,或新安装线路的,应事先向 甲方相应负责人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13. 凡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火灾或其它事故,由乙方负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 责任。 三、人员安全部分 1. 乙方的员工与乙方有劳动关系,乙方负责按《劳动法》等有关规定支付其派往甲 方的人员的工资等报酬和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工伤险、意外伤害险等费用,并严格 管理,如发生任何劳动纠纷、工伤事故等,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 乙方负责乙方所雇用的职工安全,做好培训及监督检查工作; 3. 乙方负责乙方所雇用的职工生产操作安全,做好各类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培训,保 证安全操作; 4. 乙方职工禁止在餐厅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 5. 餐厅工作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由于管理疏忽造成的人员人身安全损失由乙 方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必须保证就餐者人身财产安全,师生就餐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7. 餐厅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如必须使用,先上报甲方批准,并存放 在指定地点、有专人管理; 8. 乙方所雇用的职工发生任何人身安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均由乙方承 担全部责任。 四、 租房安全部分 1. 甲方不为乙方员工提供宿舍,乙方应自行解决员工住宿问题; 2. 乙方员工在外住宿期间,乙方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员工的人身、财产和饮食卫生等 安全教育; 3. 甲方对乙方员工在外住宿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概不负责任; 4. 乙方员工在外住宿期间发生事故,致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损害及一 切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乙方应做好在外住宿职工的管理工作,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定期组织 职工安全培训; 6. 住宿环境内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明火灯具、不躺在床上抽烟、不乱扔烟头、 不在宿舍内焚烧杂物等,保证住宿安全; 7. 在外住宿职工不参与赌博、酗酒,不滋事,不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 8. 乙方的员工在外住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均由乙 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公司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