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 | 主副食配送采购文件定稿.pdf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附件3 | 业绩.pdf |
一、项目编号:SDSS20200335-HDZB045(招标文件编号:SDSS20200335-HDZB045 )
二、项目名称: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岛有涵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黄河西路北侧A2-00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主副食品配送采购
费率(%):8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青岛有涵商贸有限公司 | 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 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采购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树温、王荣盛、彭子珊、齐新宇、庄栋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计得分 | 名次排序 |
1 | 青岛绿之源农贸有限公司 | 79.16 | 2 |
2 | 青岛都市乡村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 76.99 | 5 |
3 | 青岛香照家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77.15 | 4 |
4 | 青岛谢记食品有限公司 | 78.88 | 3 |
5 | 山东海红网送有限公司 | 73.57 | 6 |
6 | 青岛瑞润粮油有限公司 | 65.88 | 8 |
7 | 青岛有涵商贸有限公司 | 84.15 | 1 |
8 | 青岛旺海源商贸有限公司 | 66.40 | 7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662号
联系方式:庄栋文 0532-86953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396号光谷软件园23号楼3楼
联系方式:吕丽红 0532-89902963/15054829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丽红
电 话: 15054829670
1
项目编号:SDSS20200335-HDZB045
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章)
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编制日期: 2020 年 6 月 12 日
2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1.总则........................................................................................................................................................9
1.1 采购依据.....................................................................................................................................9
1.2 项目概况.....................................................................................................................................9
1.3 供应商资格要求........................................................................................................................ 9
1.4 费用承担.....................................................................................................................................9
1.5 保密原则.....................................................................................................................................9
1.6 语言文字.....................................................................................................................................9
1.7 计量单位.....................................................................................................................................9
1.8 时间单位...................................................................................................................................10
1.9 现场考察...................................................................................................................................10
1.10 响应和偏离............................................................................................................................ 10
1.11 知识产权.................................................................................................................................10
1.12 信息发布.................................................................................................................................10
2.采购文件..............................................................................................................................................10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11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11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11
2.4 投标截止时间的延长.............................................................................................................. 11
3.投标文件..............................................................................................................................................1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
3.2 投标报价...................................................................................................................................12
3.3 投标有效期.............................................................................................................................. 13
3.4 投标保证金.............................................................................................................................. 13
3.5 备选投标方案.......................................................................................................................... 13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4.投标......................................................................................................................................................14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4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4.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5
5.开标......................................................................................................................................................15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5
5.2 开标程序...................................................................................................................................15
5.3 开标异议...................................................................................................................................15
6.评标......................................................................................................................................................16
6.1 评标委员会.............................................................................................................................. 16
6.2 评标原则...................................................................................................................................16
3
6.3 评标方法...................................................................................................................................18
7.定标......................................................................................................................................................16
8.合同授予..............................................................................................................................................16
8.1 中标公告...................................................................................................................................16
8.2 中标通知...................................................................................................................................16
8.3 中标服务费.............................................................................................................................. 17
8.4 签订合同...................................................................................................................................17
8.5 合同备案...................................................................................................................................17
8.6 履约验收...................................................................................................................................17
9.纪律与监督..........................................................................................................................................17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17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17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7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8
9.5 质疑...........................................................................................................................................18
9.6 投诉..........................................................................................................................................19
10.供应商违规处理..................................................................................................................................20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1
评标办法前附表......................................................................................................................................21
1.评标方法..............................................................................................................................................24
2.评审标准..............................................................................................................................................24
2.1 初步评审标准.......................................................................................................................... 24
2.2 详细评审标准.......................................................................................................................... 24
3.评标程序..............................................................................................................................................24
3.1 初步评审...................................................................................................................................24
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
3.3 详细评审...................................................................................................................................25
4.评标结果..............................................................................................................................................27
4.1 推荐中标候选人...................................................................................................................... 27
4.2 提交评标报告.......................................................................................................................... 28
5.重新评审..............................................................................................................................................28
6.废标和后续处置..................................................................................................................................28
7.特殊情况处置......................................................................................................................................28
8.违法违规情形......................................................................................................................................29
第四章 采购需求..........................................................................................................................................31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9
4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委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就其 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
采购项目 以(□√ 公开招标 □ 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 询价)方式组织采购,欢迎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SDSS20200335-HDZB045
3.采购内容
包号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数量 基本情况介绍(服务)
第一包 约 220.01 万元/年 约220.01万元/年 1 主副食品配送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单位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
采购文件。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合法的提供本次采购内容及服务(开标时
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5.2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标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或食品经营许可原件);
5.3 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
5.4 出具采购诚信承诺书原件(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
5.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 、 “ 信 用 山 东 ” ( www.creditsd.gov.cn ) 及 “ 信 用 青 岛 ”
(credit.qingdao.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采购文件的获取
5
7.1 时间:自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 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 396 号光谷软件园 23 号楼 301 室。
7.3 售价:每套 300 元/套,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食品经营许可原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以备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8.投标文件的提交
8.1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0 年 7 月 6 日 14:00 时-14:30 时。
8.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7 月 6 日 14:30 时。
8.3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 396 号光谷软件园 23 号楼 301
室,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4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需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身份证原件无需密封于资格标书中)。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 662 号
联 系 人:庄栋文
联系电话:0532-86953293
9.2 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 396 号光谷软件园 23 号楼 301 室
联 系 人:吕丽红
联系电话:0532-89902963/15054829670
10.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
发布日期:2020 年 6 月 15 日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1 采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1.2.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3 分包情况 详见“采购公告”。
1.3.1 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
1.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现场考察
□√ 不组织,自行考察。
□ 组织,考察时间: ;
集中地点: 。
2.1.1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7) 无
2.2.1 询问方式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20年6月22日16:00
前将疑问一次性提出,并将询问文件(注明供应商、联系
人、手机号码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 word
格式电子文档同时以附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
sanyanghuangdao@163.com,邮件主题为“关于„„项目的
询问”,逾期不予受理。询问文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3.1.2 资格标书的组成
资格标书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无
需密封,开标现场递交代理机构);
2.营业执照原件;
3.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食品经营许可原件;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采购诚信承诺书原件;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
( www.creditsd.gov.cn ) 及 “ 信 用 青 岛 ”
(credit.qingdao.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时供应商的信
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注:
1.供应商未提供上述第 1-5 项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投标无效。
2.资格标书中不需退还的相关材料原件可以放在商务标
书正本中。
3.1.3 构成商务标书的其他材料 (11) 无
3.1.4 构成技术标书的其他材料 (5) 无
3.2.1 投标报价范围
投标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
保险、运输、材料、检验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项目)。
3.2.3 报价次数
□√ 1 次,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报价
是一次性的;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报价将按无效
投标处理。
□ 2次,以第 2 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3.2.8 进口产品投标
□√ 不允许
□ 允许
3.3.1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 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 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评标办法:
3.6.3 投标文件份数
1.资格标书:壹份;
2.商务标书:正本壹份,副本 伍 份;
3.技术标书:正本壹份,副本 伍 份;
4.电子标书: 壹 份,电子版内容与商务文件正本和技
术文件正本一致,PDF 格式(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内
容和格式按其规定执行);U 盘存储。
3.6.4 标书装订要求
1.资格标书无需装订;
2.商务标书、技术标书须胶装,否则其投标无效;将大小
不一的文件材料用折叠的办法整理成 A4 纸面大小,左、
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成册(文件材料包括供应商所递交
的所有资料,如投标文件、图纸等),否则其投标无效。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1.一个包(或者未分包项目)三个密封件,分别是:资
格标书密封件(包括电子版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密封件、
技术标书密封件。
2.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对于投多
个包的供应商,资格标书可密封为一个密封件。
4.1.2 投标文件的标识
投标文件密封套上标明收件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
应商名称、投标包号等,并在“□”处标注“资格标书/
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电子投标文件”;在封签上标注“请
勿在 XX 年 X 月 X 日 X时之前启封”字样(此处时间指投
标截止时间);封套和封签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法定
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原件除外)概不退还。
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 396 号光谷软件园 23
号楼 301 室。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采购人代表 1名,专家 4 名)。
6.3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7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
标供应商
□√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家数: 3名
备注: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单位放弃中标的,则按照评审报
告专家推荐的第二名为中标供应商,若排名第二的中标单
位放弃中标的,则按照评审报告专家推荐的第三名为中标
供应商。
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如
何确定中标供应商
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认。
9.5
9.6
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
的质疑、投诉事项及事实与理由,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
疑、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供应商进行虚
假、恶意质疑和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第 9.5 款和第
9.6 款。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词语定义
11.1.1 采购文件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编
制的,在采购公告基础上进一步说明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等的要
约邀请。
11.1.2 投标文件
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并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前递交的要约文件,包括招标方式的投标文件和非招标方
式的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等。其他词汇(如“投标”-“响
应”、“无效投标”-“无效响应”、“中标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等)也按不同采购方式的理解对应。
11.1.3 原件
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
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11.1.4 书面形式
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
子邮件、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
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 解释权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
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
采购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采购需求、投标文
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
9
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前
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1.4 本采购文件使用 Microsoft Office Word 2007 编制。
11.5 若采购文件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1.总则
1.1 采购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2 项目概况
1.2.1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项目分包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3.1 供应商应当具备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同一包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2)与本项目同一包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的;
(4)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5)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 费用承担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 保密原则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
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等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简体中
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1.7 计量单位
10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 时间单位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
“分”均为北京时间。
1.9 现场考察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供应商承担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9.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
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1.9.3 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考察,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
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10 响应和偏离
1.10.1 投标文件应当对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采购文件中带“★”标注的
条款等)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明确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1.10.2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
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明确响应。
1.10.3 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
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超出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的投标无效。
1.10.4 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离,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中列明,除
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1.11 知识产权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涉及到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
向其他方支付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合同项下的货物、
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否则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
的所有费用。
1.12 信息发布
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本项目有关的信
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
他方式通知。
2.采购文件
11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2.1.1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需求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
部分。
2.1.3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
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澄清内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项目更正公告页面,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内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澄
清公告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的,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
正公告,通知供应商修改采购文件。修改内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本项目更正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修改内容一经发布,
视为投标人已收到。
2.4 投标截止时间的延长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至少 15 日(非招标方式采购项目为 3个工作日)前发布澄清或者更正公告;不足上述时间的,
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通知)予以明确。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由资格标书、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组成。
3.1.2 资格标书,包括: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1.3 商务标书,包括:
12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格式自拟);
(4)资格标书(即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
(5)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投标清单(若有);
(6)监狱企业产品投标清单(若有);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投标清单(若有);
(8)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9)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10)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响应和偏离表;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3.1.4 技术标书,包括:
(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2)优惠承诺;
(3)服务质量制度控制;
(4)措施及服务方案;
(5)应急处理预案;
(6)采购文件技术条款响应和偏离表;
(7)拟派服务人员情况;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 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报价,包中的所有内容必须全部编制报价,并
列出明细,不得漏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3 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4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或者任何包含价格调
整要求的;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5 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表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
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6 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投标人应参照同行业标准规定,并综合
考虑市场因素,以青岛市黄岛区范围内的麦德龙、佳世客、家佳源、维客、利群的同期、同质、
同种食材的平均价为报价基数,报出相应的折扣率。报价含材料费、检验费、运输费(接到配
送通知后,投标人根据踏勘现场情况综合考虑运距、运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及因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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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现场情况,提出
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结合自身情况报价。未按照要求报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3.2.7 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
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无效。
3.2.8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3.2.9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
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
认。若供应商拒绝修正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
3.2.10 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关于投标报价的其他相关规定。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
则,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
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
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
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供应商
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如有必要,
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明确响应,如实
在《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响应和偏离表》、《采购文件技术条款响应和偏离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投标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
诺。
3.6.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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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署系指不褪色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
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或盖章,不得使用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联合体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
3.6.4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装订和份数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
件的规定处签署。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
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确认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公章”、
“公章”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
“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由联合
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前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公章。
(4)资格标书无需装订。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
并编制目录(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目录和正文逐页标注连续
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需分册装订的,应在封面上用阿拉伯数
字标注总册数和分册数,如“共 3 册,第 1 册”。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
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和其
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装订要求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5)资格标书一份;商务标书、技术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及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
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6)投多个包的,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应按所投包号分别制作和装订。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密封: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
4.1.2 标识: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标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第一章“采购公告”规定的地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安排专人接收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制作表格详细记录供应商名称、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份数、密封情况、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及第二代身份证
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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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 4.1 款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3)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
不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书面通知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本章第 3 条和第 4 条的要求签署、
盖章、密封和标识(在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后,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按前述规定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不予受理。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
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介绍开标会有关人员;
(3)工作人员当场核验供应商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确认授权代表的有效性;
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确认法人代表的有效性;核
查各供应商出席开标会代表的人数,无关人员应当退场;
(4)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
(5)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供应商签到顺序(递交投标文件顺序)或主持人现场宣布顺序开启投标文件,公布
供应商名称、投标包号、投标价格、价格折扣、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
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
(7)采购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5.3.1 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
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供应商认为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
件的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按以下原则处理:
(1)相关各方供应商签字确认无异议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开启符合密封规定
的投标文件。
16
(2)若相关各方供应商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报现场监督人员和评标委员会处理,在处理决
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投标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投标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
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处理决定认为投标文件不符合规
定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处理决定当场公布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开启符合密封
规定的投标文件。
(3)按照上述规定开启投标文件后,供应商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2 若有报价、价格折扣和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未被唱出的,
供应商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
的专家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人数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定标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外,采购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
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中标供应商。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中标;仍相同
的,由评审委员会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供应商所投包数综合得分
均为最高者,由其自行选择一个包中标,剩余包由综合得分次低者中标,以此类推。采购文件
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家数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8.合同授予
8.1 中标公告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公告
期限为 1 个工作日。【注:中标人业绩,中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中小企业
声明函(若有)、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均进行公示】。
8.2 中标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共同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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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
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8.3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最终按照中标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中标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开标现场支付。
8.4 签订合同
8.4.1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供
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
8.4.2 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采购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
律效力。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8.5 合同备案
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备案所需相关材料到相关主管部门
备案手续。如有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的,采购人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到相关主
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8.6 履约验收
8.6.1 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对中标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负责。验收方成
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验收完毕出具项目负责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并
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
8.6.2 如对履约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履约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并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9.纪律与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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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
用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质疑
9.5.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被质疑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
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
出。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参与或者潜在参与所质疑的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3)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
(4)质疑书应当符合本章第 9.5.4 项规定;
(5)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9.5.3 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
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9.5.4 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并按照被质疑人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
量提供质疑书副本。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3)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4)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
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
式等信息;
(5)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
19
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
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
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9.5.5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
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
体权限和事项。
9.5.6 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
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
(1)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2)开标前质疑的,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数量;
(3)中标结果确定前质疑的,关于评标专家信息及评标情况;
(4)预中标供应商情况;
(5)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9.6 投诉
9.6.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6.2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采购单位相关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9.6.3 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有关的供应商数量
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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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 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
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9.6.5 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采购单位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10.供应商违规处理
供应商若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规定进行查处。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性
审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营业执照 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与供应商名称相一致。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
开标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食品经营许可原件,与供应商名
称相一致。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原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采购诚信承诺书 提供原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信用查询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时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1.2
符合性
审查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内容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1 款规定。
投标文件份数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6 款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6 款规定。
投标文件装订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6 款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3 款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4 款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四章“采购需求”的规定。
付款方式 符合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的规定。
技术支持资料 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22
其他因素 未出现本章第 3.1.3 项规定的否决投标的情形。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1 报价部分 25 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5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
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25。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2.2.2
商务
部分
(10分)
企业业绩 10 分
自 2017 年 1 月 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近三
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每提
供一份业绩得 2分,满分 10 分。
【开标时以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
分。】
2.2.3
技术
部分
(65分)
优惠承诺 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优惠承诺进行打分。投标人每
提供一条切实可行、内容具体、符合服务要求和内容的优
惠承诺得 1分,满分 5分。此项缺项不得分。
服务质量制度
控制
5分
供应商依据本项目要求及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切实可行的
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制定有效的跟踪服务计划、人员培
训方案及定期回访制度。有配合采购方进行产品质量抽检
的工作方案,方案有效安全的,优得 5-4分,一般得 3-2
分,较差得 1-0 分。
措施及服务方
案
35 分
评标委员针对投标文件的服务内容、服务方案(包含配送
计划安排、配送机构设置、储运、配送管理等指标)的完
整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30-21 分,一般得 20-11
分,较差得 10-0 分。
对服务方案中的工作进度安排、工作步骤安排的有效性、
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5-4 分,一般得 3-2 分,较差
得 1-0 分。
应急处
理预案
10 分
1.供应商在生产、配送、库存、留样、食用等环节中提供
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抗风险(能承担相关责任)承诺函的,
得 5分(开标时以提供的承诺函原件为准,格式自拟,
复印件需在标书中体现)。
2.应急处置预案齐全,对不能及时供货、突发性食品安全
事故及不可预料的其他紧急问题具备完整的应急处理预
案,应急小组分工明确,预案方案真实实用,处置得当,
优得 5-4 分,一般得 3-2 分,较差得 1-0 分。
拟派服务人员
情况
10 分
项目团队需要具备完成本服务内容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专业人员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10-7 分,
一般得 6-3 分,较差得 2-0 分。
评分标准说明
若技术部分各评分标准采用“优表述”、“一般表述”、“较差或没有表述”三个等级进行打
分的,其中,优表述标准:内容全面完整、合理可行、清晰明确;一般表述标准:内容无缺漏
项,描述较为合理、清晰;没有表述标准:内容有明显缺漏项,缺乏可行性,描述不清晰。
23
备注:
1.投标人需收回的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如:业绩合同原件等),
应当密封于“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密封件”中。但该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投标文件
中(页数过多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2.投标人不需收回的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如:以复印件提供形式
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应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3.技术部分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审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4.信用记录的使用
4.1 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
(credit.qingdao.gov.cn)。
4.2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时间。
4.3 查询环节:投标人资格性审查阶段查询。
4.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站查询报告(或查询截图)打印稿或不
可编辑电子文档形式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4.5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但不受区域限制(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
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 号>》,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4.6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7 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
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24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数量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中标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 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列数值为该项评分因素的最高得分)。
2.2.2 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列数值为该项评分因素的最高得分)。
2.2.3 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列数值为该项评分因素的最高得分)。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采购人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有一项因素不
符合审查标准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3.1.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因
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3.1.3 供应商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报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项目为最后一轮报价)超出采
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条款、“▲”
条款等)作出明确响应;
(4)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要求,超出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的;
(5)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
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6)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7)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评审委员会 2/3 以及以上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
标无效的;
(10)投标文件在采购文件规定处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11)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25
(12)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
两个或多个报价,或者有多个投标方案,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采购文件允许提报多个方案
的除外);
(13)评审委员会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14)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5)评审委员会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1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审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
3.1.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3.2.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的内容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逾期的,评标委员会不予采纳回复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和补正采用书面形式,
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内容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2.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加盖公章,
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若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 详细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标准,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
综合评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2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做投标无效处理。
3.3.3 政策性加分、价格扣除以及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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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不适用于进口产品)
(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
知》(财库〔2011〕181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供应商为中
小微型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
性负责。
(1.2)本采购文件所称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b.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3)如果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自身和其响应产品的制造商为小型或
微型企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其报价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
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且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采购小组认定后,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5)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且提供相关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联合
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给予其报价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6)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
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不适用于进口产品)
(2.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
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2)本采购文件所称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
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27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
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
数。
(2.3)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
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经采购小组认定后,可给予其享受小型、微型企业
报价扣除的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5)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监狱企业(不适用于进口产品)
(3.1)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投标人为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3.2)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果投标人按上
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监狱企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
采购项目可给予其投标报价 8%的扣除;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
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其投标报价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上述政策性加分、价格扣除所需证明材料随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评分所需的证明材
料一起递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投标文件中(页数过多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
要条款页复印件),否则不给予政策性加分、价格扣除。
(5)政策性加分、价格扣除相关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多种产品采购项目,指“●”标注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性
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
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
会采取“技术评分优先,再商务评分优先”的由高到低顺序方式确定最排前的一个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
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评标结果
4.1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
认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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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最终报价)由低
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底排序;仍相同
的,由评审委员会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
4.2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条规定的程序完成评审后,编写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
的,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5.重新评审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6.废标和后续处置
在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
(1)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
足 3 家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废标情形。
除前项第(4)目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7.特殊情况处置
7.1 评审活动终止
7.1.1 评审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
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
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
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投标或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审
委员会进行评审。
7.1.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终止评审并按照废标处理:
(1)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2)评审委员会名单泄密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无法中途更换的;
(3)评审委员会成员未经监督人员同意离开评审区域或者擅自打电话以及采用其它方式与
外界联系或者通报评审情况的;
(4)发生评审信息泄露或者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
(5)监督人员现场发现评审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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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的。
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委员会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采购文件
和所有投标或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7.2 评审委员会中途更换成员
7.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审规程中退出评审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评审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7.2.2 退出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
评审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
者进行评审。
7.3 记名投票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8.违法违规情形
8.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供应商;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或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
(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评审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
(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8.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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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5 评审过程中有本章第 8 条前述规定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必须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
见并予以无效投标处理或废标。
31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 供应商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
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采购单位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
中标资格,并与其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2 本章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若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
供应商做技术性的参考,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服务)只要性能达到或超过采购文件要求(或
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采购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1.3 采购文件中带“★”条款和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的“付款方式”为实质性条款,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2.采购内容
2.1 本次公开招标为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采购,中标商应根据招标采购单
位的实际订货单数量,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配送到指定地点。具体招标物资如下:
蔬菜、豆制品、奶类、猪肉、鸡、鸭、蛋、水产品、调味品、粳米、面粉、杂粮、蔬果类
等(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
★2.2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起 1 年(具体采购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期满,
经采购人对服务成果和履约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双方均无异议的,则可在合同期满后且保
持原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按照原合同续约,最多续签两次。若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单位的
服务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采购。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全年费用
全年费用约 220.01 万元/年,(此金额为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其中日常
伙食费(含水果)约 195.51 万元/年,夜餐费约 24.5 万元/年。
4.服务要求
服务的具体要求,中标后由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
5.产品质量要求:
品名 质量要求
食用油
国内知名品牌(不含进口或合资),且该品牌近五年内未出现过公开报道的质量安全问
题,非转基因,外包装完好,有 SC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
存期、执行标准,供货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二分之一,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
32
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豆制品
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等内容。具有固有
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杂质异
物等。
鲜肉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供每批次鲜肉必须有齐全的“两
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
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现场查验。色泽:肌肉有光泽,颜色均匀,脂
肪乳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
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气味:具有肉类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
鸡蛋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大小均匀、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
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
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所供每批次禽蛋必须有《动物检
疫合格证明》,现场查验。
冷荤制品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色泽:肌肉有光泽,颜色均匀,脂
肪乳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
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气味:具有肉类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
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供每批次鲜肉必须有齐全的“两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
印章》),现场查验。色泽:肌肉有光泽,颜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晰,
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
渗出液,不粘手。气味:具有肉类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
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干冻,无注水。所供每批次冷荤制品必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
现场查验。
半成品荤
菜
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
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色泽、气味、口
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杂质异物等。
乳制品
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
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呈乳白色或捎带微黄色,具有新鲜牛乳应有的香
味,无异味,呈均匀乳液(酸奶呈粘稠状均匀乳液),无沉淀,无凝块,无肉眼可见机械杂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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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 鲜活水产。大小均匀,有光泽。无疾病,健康。
调味品
国内知名品牌(不含进口或合资),且该品牌近五年内未出现过公开报道的质量安全问
题。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
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产生的泡沫
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
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
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味精、鸡精等: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无返卤吸潮
现象。
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
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食糖: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
(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调料粉(黑胡椒粉、椒盐粉、八角、八角粉、孜然粉等):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
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其他: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
无杂质异物等。
蔬菜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外观干爽。必须保证食用安
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 95%以上。
蔬菜(净
菜)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外观干爽。必须保证食用安
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洗净,切块、丁、片、
丝等。
粳米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保证食用安全,无杂质,无异常色泽和气味,标明加工厂
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面粉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保证食用安全,无杂质,无异常色泽和气味,标明加工厂
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杂粮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保证食用安全,无杂质,无异常色泽和气味,标明加工厂
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34
水果
提供当季水果(2 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外
观干爽。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
洗净,切块,装盒,具体要求如下:
(1)提供当日水果的《食品安全检验检疫报告单》,可追溯来源,操作人员须提供健康
证明;
(2)装水果所用盒子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水果应当干爽,无腐烂、虫眼、明显病斑、破损等;
(4)每盒果盒重量不低于 350g,果盒水果两种或两种以上;
(5)每工作日 11:00 时前送达。
夜餐
夜餐的种类包含:蛋糕、点心、饼干、面包、三明治等,花样众多,可随机搭配,也可
根据口味随时调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保证食用安全,无杂质,无异常色泽和气
味,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
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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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采购合同
(参考合同中标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服务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乙 方: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甲方)所需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
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服务名称)经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以
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为本项
目的中标投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
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3、中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数量及规格(详细清单见附件)
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执行。
四、合同金额
按黄岛区范围内的麦德龙、佳世客、家佳源、维客、利群的同期、同质、
同种食材的平均价的 %收费。
五、付款方式
每月结算一次,每月 10 日前结算上一月食品配送费用,凭承包方完税发票,
由甲方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六、合同期限
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执行。
七、服务内容
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执行。
八、质量
服务的质量应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
37
承诺。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验收
服务经双方共同及有关部门验收,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
并可以解除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
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10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
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
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同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合同审核
章后,合同生效。
十四、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招标代理机构二份。
十五、违约条款
(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10%。
中标投标人违约, 可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采购单位违约,从采购款项中扣除。
(2)中标投标人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中标投标人应给用户
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中标投标人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
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十六、合同发生纠纷时,向黄岛区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七、补充协议
38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定补充协议,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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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0
正本(副本)
项目采购
商务标书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41
目 录
1.投标函……………………………………………………………………………………………………X
2.报价一览表………………………………………………………………………………………………X
3.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格式自拟)……………………………………………………X
4.资格标书(即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X
5.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投标清单(若有)…………………………………………………………………X
6.监狱企业产品投标清单(若有)…………………………………………………………………………X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投标清单(若有)……………………………………………………………X
8.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X
9.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X
10.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响应和偏离表………………………………………………………………………X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X
42
1.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
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2.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中标,我方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采购文件及采购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
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3
2.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内容 投标报价(费率) 备注
1
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
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承诺报价:按黄岛区范围内的麦德龙、
佳世客、家佳源、维客、利群的同期、
同质、同种食材的平均价的 %
收费
2
合 计
小写:
大写: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付款方式
其 他
注:服务期限、服务地点须符合《第四章采购需求》2.采购内容中带“★”条款的要求,不允
许负偏离。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4
3.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格式自拟)
45
4.资格标书(即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
46
5.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投标清单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产地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合计(万元)
注:随本表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47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48
6.监狱企业产品投标清单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产地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合计(万元)
注:随本表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49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投标清单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产地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合计(万元)
注:随本表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0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
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1
8.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编号:
招标采
购单位
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
数量
单价
合同
金额
(万元)
附件页码
中标通知
书
合同
验收
报告
招标采购
单位联系
人及电话
备注:随本表按顺序附类似项目的合同和验收报告(具体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2
9.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所持证件情况 备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3
10.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响应和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 是否
响应
投标文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付款方式
采购文件中带“★”条款和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
本”中的所有内容
……
注:上述表格中的条款内容须符合《第四章采购需求》2.采购内容中带“★”条款的要求和《第五
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的所有内容,不允许负偏离。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54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55
正本(副本)
项目采购
技术标书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56
目 录
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X
2.优惠承诺…………………………………………………………………………………………………X
3.服务质量制度控制………………………………………………………………………………………X
4.措施及服务方案…………………………………………………………………………………………X
5.应急处理预案……………………………………………………………………………………………X
6.采购文件技术条款响应和偏离表………………………………………………………………………X
7.拟派服务人员情况……………………………………………………………………………X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X
57
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58
2.优惠承诺
59
3.服务质量制度控制
60
4.措施及服务方案
61
5.应急处理预案
62
6.采购文件技术条款响应和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注:
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如实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服务要求,评标委
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2、请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服务要求,并标明偏离情况;
3、采购文件服务内容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3
7.拟派服务人员情况
64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65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 应 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
年 龄: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特此证明。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6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姓名)为我
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包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结束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供 应 商: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7
附件 3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参加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
规行为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 应 商: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68
附件 4
采购诚信承诺书
:
我公司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
__________)的采购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
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我公司若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按程序以书面
形式提出异议,不进行无记名的、恶意的投诉,不无理取闹,不扰乱交易秩序;
三、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
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审委员会、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若私下接触评审委员会成员的,
同意取消当场次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中标、成交的
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
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贵单位取消当场次中标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暂停一定期限投标资格、媒体通报等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 应 商: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69
附件 5
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的询问
(采购人名称):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
为此,现有如下疑问需你方答复:
1.
2.
3.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联 系 人:
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
询问日期: 年 月 日
70
附件 6
投标文件密封件封套格式
收 件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资格标书 □商务标书 □技术标书 □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密封件封签格式
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71
附件 7
采购项目验收书
采购单位 中标单位
合同金额 大写:
项目名称
验
收
清
单
序
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金额
验
收
意
见
验收小组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供应商负责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验收书一式四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一联,采购单位两联(一联留存、
一联结算);2、项目如需专业机构验收,可附专业机构验收书。
发布日期:2020年6月15日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采购依据
1.2项目概况
1.3供应商资格要求
1.4费用承担
1.5保密原则
1.6语言文字
1.7计量单位
1.8时间单位
1.9现场考察
1.10响应和偏离
1.11知识产权
1.12信息发布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3采购文件的修改
2.4投标截止时间的延长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备选投标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方法
7.定标
8.合同授予
8.1中标公告
8.2中标通知
8.3中标服务费
8.4签订合同
8.5合同备案
8.6履约验收
9.纪律与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质疑
9.6 投诉
10.供应商违规处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投标人需收回的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如:业绩合同原件等),应当密封于“资格
2.投标人不需收回的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如:以复印件提供形式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应
3.技术部分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审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4.信用记录的使用
4.1 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4.2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时间。
4.3 查询环节:投标人资格性审查阶段查询。
4.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站查询报告(或查询截图)打印稿或不可编辑电子文档形式
4.5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6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4.7 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详细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2投标文件的澄清
3.3详细评审
4.评标结果
4.1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4.2提交评标报告
5.重新评审
6.废标和后续处置
7.特殊情况处置
8.违法违规情形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3.全年费用
4.服务要求
5.产品质量要求: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报价一览表
6.监狱企业产品投标清单
采购诚信承诺书
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的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