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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十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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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十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长春市第十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长春市第十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FDFW2006240344

一.招标条件

为满足学校对后勤服务工作要求,推进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提升服务水平、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师生安全、营养就餐,并且合理消费。经研究,学校将对食堂经营管理权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二.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十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

(1)人员情况:学校现有学生约 1080 人,学校现有教职员工约 140人;

(2)食堂经营及使用场地:约2000平方米,相关设备齐全。

2.3、服务期限:一次招标有效期为3年。

2.4、服务地点:长春市第十中学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资格;

3.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不亏损,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的记录;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食堂承包服务业绩,提供现已合作学校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5人员要求:投标人服务团队至少包含注册营养师1名、高级厨师1名、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1名,提供证书及近半年(2020年1月-2020年6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在招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的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8提供模拟本次项目在岗员工健康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食堂承包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还须提供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7月28日9

时30分整,地点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会议室;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第十中学

地 址:长春市大屯街505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7519238111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系人:蔺瑛琦

电 话:0431-81124285

邮 箱:8108958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