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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边境管理支队(普洱市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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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边境管理支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普洱边境管理支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普洱边境管理支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入围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4幢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 29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 普洱边境管理支队 的委托,现对 普洱边境管理支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入围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资金已落实。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530800-2020-0012-0101

2、项目名称:普洱边境管理支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入围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10万元/年,以实际发生为准。

4、最高投标限价:210万元/年。

5、采购需求(采购内容):普洱边境管理支队机关及轮训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配送项目,包括主食、食用油、肉类、水产冻品、蔬菜、水果、调料、禽蛋、豆奶制品、腌制品、腊货、干货类等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具体配送品种、数量按采购人通知的配送计划执行。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两年,即采购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入围供应商如满足服务要求,方可签订下一年的合同。

7、配送地点:普洱边境管理支队机关、普洱边境管理支队轮训队。

8、入围数量:2家。

9、投标报价方式:所供应产品统一以普洱市思茅区商务局(以下简称商务局)公布的《城区蔬菜价格监测报表》、思茅区五一农贸批发市场和各大超市平均价格为基准价(含税费),以百分比下浮(优惠)比例进行报价,投标人应综合考虑。

10、配送价格:签订供货合同后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一般按月结算,结算价格为双方确认的配送验收后确认的价格。节假日或者因突发情况导致的物价上涨,供应商应提前24小时与采购人联系沟通,未提前沟通的一律按合同价格结算。

11、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配送产品来源合法、质检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卫生、质检、检疫标准;保证所供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蔬菜等产品农药残留必须低于国家标准,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单位要求的产品参数提供产品并保证供货,供货时须提供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明及相关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所有食品必须保证质量,不得出现缺斤短两、腐烂、变质、过期、以次充好等情况。

(2)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不定期进行质量检验、抽查,如有发现缺斤少两、质量检验检疫不合格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将扣除供应商当月总货款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采购人将直接扣除。

(3)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如不符合采购人供货要求或者货源不正确的,采购人有权利要求退换且在不影响正常保障的情况下,2小时内更换完毕。

(4)无论何时,配送人员必须佩带口罩送货且持有健康证。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6%-10%(本项目扣除比列为6%)。

2)节能产品:按照财政库发展和改革委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库发展和改革委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如为生产产家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财务状况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2017年7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且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网页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

4拟派项目人员:拟派项目人员构成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相关证件过期的,视为无效投标。

5其它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等)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2020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投标,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文件精神,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年 7 月 8日至2020年 7 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4幢 ) 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方式:报名人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彩色复印件);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彩色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委托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供审验。

3、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7 月 29日9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机场路平原人家4幢)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普洱边境管理支队 采购代理: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普洱思茅区宁洱大道54号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机场路平原人家4幢 ;

联系人: 白警官 联 系 人:徐光运 ;

电 话: 0879-3865146 电 话:15125645803 ;

2020年7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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