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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财经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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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财经学校服务部(含食堂)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福建宁德财经学校服务部(含食堂)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
附件1FJTHND-3720200707 福建宁德财经学校 福建宁德财经学校服务部(含食堂)招标项目 最终稿1.doc

项目概况

福建宁德财经学校服务部(含食堂)招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ND-3720200707

项目名称:福建宁德财经学校服务部(含食堂)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9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9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二、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固定金额(万元)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1-1

福建宁德财经学校服务部(含食堂)招标项目

1+1年

8.7912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3)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其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③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供应商需提供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7日 至 2020年07月1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方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直接至我司办理; (2)通过传真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磋商邀请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相关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专户:

户 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170 1010 0100 1964 56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1321 0401 0400 22473

电子信箱:ndthzb@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宁德财经学校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

联系方式:王老师 1333821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联系方式:郑先生 0593-2067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 0593-2067555

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FJTHND-3720200707

项目名称:福建宁德财经学校服务部(含食堂)招标项目

采 购 人:福建宁德财经学校(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二○二○年六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44764930" 第一章 磋商邀请 2

HYPERLINK \l "_Toc44476493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44476493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HYPERLINK \l "_Toc444764934" 一、 说明 15

HYPERLINK \l "_Toc444764935" 二、 磋商文件 17

HYPERLINK \l "_Toc444764936" 三、 响应文件的编写 17

HYPERLINK \l "_Toc444764937" 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 20

HYPERLINK \l "_Toc444764938" 五、磋商程序 21

HYPERLINK \l "_Toc444764939" 六、 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2

HYPERLINK \l "_Toc444764940" 七、 成交与签订合同 24

6

7

HYPERLINK \l "_Toc444764943"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0

HYPERLINK \l "_Toc444764944" 封面格式: 34

HYPERLINK \l "_Toc444764945" 一、报价部分 35

HYPERLINK \l "_Toc444764946" 封面格式: 42

HYPERLINK \l "_Toc444764947" 二、技术商务部分 43

HYPERLINK \l "_Toc444764948" 第六章 采购相关附件 62

HYPERLINK \l "_Toc444764949" 附件1: 62

HYPERLINK \l "_Toc444764950" 磋商文件领取确认函 62

HYPERLINK \l "_Toc444764953" 附件3:响应文件标准装订范本 65

注:本磋商文件共65页(不含封面),请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福建宁德财经学校委托,对福建宁德财经学校服务部(含食堂)招标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FJTHND-3720200707

2、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3、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7月07日起至2020年07月14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4、购买磋商文件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5、纸质磋商文件或电子版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6、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直接至我司办理;

(2)通过传真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磋商邀请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相关附件“附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0年07月2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至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磋商时间、地点:2020年07月21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9、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0、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4条要求执行。

11、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fjthzb.com/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邮 编: 352100

联系人:(郑先生)0593-2067555

传 真: 0593-2067555

电子信箱:ndthzb@163.com

保证金专户:

户 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170 1010 0100 1964 56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1321 0401 0400 22473  


附: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二、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固定金额(万元)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1-1

福建宁德财经学校服务部(含食堂)招标项目

1+1年

8.7912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注:

1、供应商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一个品目号内容服务进行响应,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提供良好的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4、服务地点:福建宁德财经学校。

5、缴费方式:一年一付,在签订时一次性转入学校指定账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供应商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福建宁德财经学校服务部(含食堂)招标项目

采购人名称:福建宁德财经学校

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服务一览表”

项目编号:FJTHND-3720200707

2

3.1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供应商需提供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

11.1

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结束后 90 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4

/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接收人: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5

12

保证金:合同包1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1700元),供应商应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保证金于磋商时间前到达磋商文件中所指定的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或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保证金转账时请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

6

19.1

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附1

7

/

招标服务费:包干价7800元。招标服务费由成交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支票、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8

/

本项目合同包1固定金额人民币捌万柒仟玖佰壹拾贰元整(¥8.7912万元 );供应商若未固定金额进行报价,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9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30000元,食堂托管风险保证金50000元,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期满后,全额无息退还;经营期内如发生责任事故或违约情况,将根据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投标供应商须在一周内补足原履约保证金金额。

10

13.1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需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提交),电子文件一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详见附件3)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注:若未按要求装订或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报价,视为无效文件。)

电子文件,供应商必须将加盖红色公章的响应文件正本全部内容扫描成电子文件(移动U盘或光盘,无病毒),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起提交,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设密码。未按以上格式完成并提交,按无效文件处理。

10

退保证金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请中标方将签订的采购合同按以下规定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我司进行合同公示及办理退还保证金。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咨询专线:0593-2820555。
1、 中标单位需将合同原件扫描发至ndthtb@163.com邮箱,内容及公章必须清晰(不接受传真件),同时请在邮件中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中标单位名称、中标金额、投标保证金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单位法人名字、联系电话,我司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邮件形式的回复,如未收到回复有可能我司未收到合同,请再次发送,以便我司退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未按以上要求申请办理,所有责任投标方自负)。

2、  落标单位需将落标结果通知书回执扫描发至ndthtb@163.com邮箱,内容及公章必须清晰(不接受传真件),同时请在邮件中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我司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邮件形式的回复,如未收到回复有可能我司未收到落标通知书回执,请再次发送,以便我司退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未按以上要求申请办理,所有责任投标方自负)。

11

无效响应文件条款

无效响应文件条款: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未按本须知第13条的规定要求装订或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报价,视为无效文件;

(2)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3)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4)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

(5)响应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6)响应文件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7)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8)供应商未按规定进行报价及分项报价;

(9)一个供应商不止报一个标;

(10)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11)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13)未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的;

(14)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

(15)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16)响应文件没有正本;

(17)未满足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18)未经过进口产品审批的货物,所投产品为进口的;

(19)与本次采购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的;

(20)出现附件1评审标准和方法中无效文件规定的;

(21)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22)供应商存在串通报价行为的;

(23)供应商承诺的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合同缴费方式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4)供应商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有负偏离的;

12

/

关于串通报价处理:

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报价行为,并做出其响应文件无效的决定: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2)不同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磋商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参加磋商答疑会、交纳或退还保证金、磋商的;

(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报价行为。

13

/

项目终止条款:

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4

/

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

以下为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的条款,请各供应商认真审阅。

(一)重大偏差: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2、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5、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若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细微偏差: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磋商小组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18条的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认定。

15

25.1

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

附1

评审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评技术商务部分,第二阶段评报价部分。

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商务部分的评审。磋商小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技术商务标进行评审,评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并计算出各供应商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

第二阶段进行报价部分评审。经第一阶段评选出的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汇总各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并按各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成交候选人。

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总价低的供应商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排序在前。

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PT: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65分

PB: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25分

PF: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10分

综合得分:P=PT+PB+PF

PT: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55分)(注: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本项PT部分各评委平均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含)],视为技术部分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评标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1

食堂总体经营方案(3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学校食堂的总体经营管理理念的、菜品特色、完整性、科学性合理进行评价: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方案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分

2

服务要求

(6分)

1、根据供应商对员工关于食品安全教育、服务意识、仪容仪表、文明服务、员工礼仪、礼节规范等具体实施办法, 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方案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公布投诉电话,有反映意见的多种渠道,有改进方案与反馈流程等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方案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分

3

卫生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制度(14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学校食堂必须投入的食品检测配备:多功能检测仪,甲醛检测仪,荧光光谱仪,农药残留检测仪,兽药残留、病害肉、瘦肉精检测仪,水产品、双氧水、食品重金属检测仪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6分。

备注:须提供购买方名称为供应商的设备机打税务发票。

6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学生食堂管理机构、工作岗位的设置和日常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从食品卫生安全、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食品留样等),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方案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例(4D管理、6T管理、5S管理),每完整提供一份相关证书并附上文字理解的一个得1分,最高3分。

3分

根据供应商承诺执行“一品一码”管理,按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全品项录入得2分。注:提供承诺函。

2分

5

食品品质价格

(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材料采购渠道、配送来源,由评委进行评分。有长期稳定或相对固定的食品(含蔬菜、米、肉、蛋、油、冻品等)供应厂家,价格有优势的,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2分。 (需提供合作协议或能证明双方合作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有效控制成本及稳定的菜品价格方案,包含经营品种、价格(含每份菜品数量)、每餐供应的低价菜比例、品种、数量级材料等,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方案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得2分、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可行性差的不得分。

3分

6

采购优势

(2分)

根据供应商具备自有配送车的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部配送车资料的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配送车实景照片、行驶证内页资料、机动车登记证内页资料,机动车资料上所有人为法人姓名的,视同为供应商自有;购车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否则本项不得分。)

2分

7

安全管理

(3分)

供应商承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做好饮食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卫生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得2分;

2分

供应商承诺严禁“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进入,经营快餐必须每日三餐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承诺做好采购食品台帐和索票索证记录,台帐记录应按月装订成册交招标方管理部门留底备案得1分。

1分

8

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3分)

根据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制定的各岗位职责管理规章制度具体实施方案、日常岗位工作具体内容、各时间段工作细节具体安排是否合理、规范、完整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方案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分

9

管理制度

(9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承包经营总体方案,从管理思路、组织架构、规章制度、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以及服务承诺等方面的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方案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节能减排措施及保洁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方案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根据供应商为保证饭菜新鲜采取的保障措施情况,由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方案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9分

10

应急措施

(6分)

根据供应商对各类(临时加餐、自然灾害、停电、停水、投诉、消防、人身安全事故(包含公共场所)等)突发事件处置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方案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根据各供应商制定的针对本项目制定食物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方案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分

11

菜品要求

(3分)

根据供应商列出经营品种,评委从荤素搭配,营养、品种数量等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方案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分

12

资产管理方案

(3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资产管理(如厨具、电器、易耗品、餐具、刀具、砧板使用及管理等)科学实施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方案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分

13

存储管理情况

(3分)

根据供应商制定的食品存储管理情况(对主副食、原料、成品、对副食调料如何存放管理以及对粮食如何存放管理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方案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分

14

加工管理情况

(3分)

根据供应商制定的食品加工管理情况(对加工后的半成品如何存放、剩余食品如何保管、对蔬菜类、鱼类、肉类等生食品如何加工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方案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分

15

特色方案

(2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特色经营管理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方案合理、可行性强的得2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可行性差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2分

技术总得分

65分

二、PB: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25分)

序号

评标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1

综合实力(5分)

根据供应商管理团队中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满分1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员工在职近6个月社保证明)

1分

供应商管理团队中具有级或高级技能烹调师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满分1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员工在职近6个月社保证明)。

1分

供应商管理团队中具有高级健康管理师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上列2项缺一不可。(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员工在职近6个月社保证明)。

1分

1、供应商管理团队中具有三级或高级工中式面点师的得1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员工在职近6个月社保证明)。

2、供应商管理团队中具有三级或高级工西式面点师的得1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员工在职近6个月社保证明)。

2分

2

体系认证(5分)

供应商公司获得ISO22000食品安全、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ISO14001环境管理、ISO9001质量管理、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

5分

3

项目经验

(7分)

根据供应商近三年承接过10家及以上食堂经验的得3分;承接8家及以上、10家以下的得2分;承接5家及以上、8家以下的得1分;承接5家以下的得0.5分。须提供服务合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3分

根据供应商已完成或正在履行期内的食堂服务项目业主出具的满意度证明材料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份满意度证明的得0.5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应包括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3分

供应商近两年内有独立经营过学校学生服务部(超市)经验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满分1分。(须提供服务合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1分

4

响应时间

(3分)

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服务,1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3分;承诺在1小时内响应服务,2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2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响应服务超过4小时到达现场的得1分其他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承诺函原件及可行性证据作为佐证依据未提供不得分,如评委认为其实施方案不可行或佐证材料不能合理证明其到场响应时间的,则不得分。

3分

5

保险(2分)

根据投标人以往业绩中,有为所服务的食堂购买公众责任险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得2分;购买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得1分;1000万元以下或未购买公众责任险的不得分。须同时提供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公众责任险的承诺函,否则不得分,中标后相关承诺将写入合同。

2分

6

文件自制情况(3分)

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制作是否规范合理、提供资料齐全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分,优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其余不得分。

3分

三、PF: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10分,此项为固定分值)


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4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5 “货物”系指卖方按磋商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供应商

3.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2、供应商需提供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3.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3.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8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9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10报价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报价。

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 报价费用

4.1 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 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组成

5.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采购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 磋商邀请

⑵ 供应商须知

⑶ 采购内容及要求

⑷ 合同主要条款

⑸ 响应文件格式

6.磋商文件的澄清

6.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磋商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5日,则需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供应商,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2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义的,视为认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今后将无权提出任何疑义。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 响应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供应商可对采购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

9. 响应文件语言

9.1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9.2磋商文件中载明的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中涉及的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材料的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必须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供应商报价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中文译本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的证明文件/材料无效,即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

10. 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一)报价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

(1) 承诺书

(2) 报价一览表

(3) 分项报价表

(4)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

(5)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技术商务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

(1) 技术商务评分索引表

(2) 响应程度表

(3) 商务偏离表

(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5) 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6)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7) 保证金

(8) 退回保证金授权函

(9) 供应商廉政保证书

11. 响应有效期

11.1响应文件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 保证金

12.1 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保证金。

12.3 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 保证金以电汇或转帐形式提交并到达磋商文件指定账号。

12.5 未按规定缴交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成交人以外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供应商支付资金占用费

12.7在成交人支付所有采购代理服务费并签订合同(采购人如有要求成交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支付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的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12.8 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响应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后,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

⑵ 成交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

⑶ 成交人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如有要求成交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增加:成交人未按本须知第12.7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⑷ 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或虚假应标的,骗取成交;

⑸ 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3. 响应文件的格式

13.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需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提交),电子文件一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详见附件3)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注:若未按要求装订或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报价,视为无效文件。)

电子文件,供应商必须将加盖红色公章的响应文件正本全部内容扫描成电子文件(移动U盘或光盘,无病毒),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起提交,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设密码。未按以上格式完成并提交,按无效文件处理。

13.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供应商公章。

13.6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3.8响应文件正本中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

14.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响应文件分为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两部分响应文件应分别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提交,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报价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未密封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

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2020年07月2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指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3响应文件应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5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将被拒收。

14.6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后修改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14.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采购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磋商程序

15. 供应商第一次提交响应文件

15.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响应文件一份,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5.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15.3本次磋商货物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5.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提供货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详细描述。

15.5 第一次提交响应文件须以书面形式提交。

16.磋商

16.1 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采购人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其合法资格、财务和履约能力等。如果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16.2 采购人还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文件将不进入磋商阶段。

16.3 采购人将邀请通过审查、且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至磋商现场进行磋商。

16.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6.5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5条规定的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磋商阶段。

16.6招标代理机构根据磋商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磋商后的适当时间里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7. 供应商第二次提交响应文件

17.1 按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交最后磋商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供货商时以最后报价为准, 最后报价不能高于首次报价,若高于首次报价则视为无效报价。(备注说明:供应商应事先准备好加盖公章的空白最后报价单,用于现场最后报价使用,若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单未加盖公章,最后报价将被拒绝。)

17.2 最后提交的报价及有关说明和资料须以书面形式(不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等)提交,并且须供应商签名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六、 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8. 响应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上述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对报价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并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报价描述、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名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身份证明。

供应商任何试图影响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并被没收保证金。

18.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8.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响应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没收其保证金。

18.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8.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对响应文件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报价资格,不满足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8.3.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还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允许细微偏差。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凡出现《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点》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9.磋商文件的修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范本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名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身份证明。

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0.比较与评价

20.1 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判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0.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磋商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报价总价中。但在评估时取有效供应商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估价进行评估。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估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估价评议。

20.3 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20.4磋商小组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成交候选人数量推荐出成交候选人。

20.5在磋商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 成交与签订合同

21.成交准则

21.1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

21.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磋商文件确定评谈标准、方法,经磋商小组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22. 成交通知

22.1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的媒介上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2.2 在成交合同签订生效后,向未成交人发出落选结果通知书。

22.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2.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退还其保证金。

21.5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23.签订合同

23.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参照本磋商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方逾期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3.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磋商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3.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4 质疑处理时限及要求

2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4.2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①对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询价通知书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③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4.3参加宁德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质疑被质疑人的,适用宁德市《宁财购(2019)9号文件》的规定,各潜在供应商须遵照执行,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函)签署、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一份(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质疑书的落款时间必须是提交质疑书当天的时间),另附一份电子光盘并携带相关资料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进行核查,质疑供应商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收质疑书。质疑书须包含具体的质疑事项,并列明询价通知书、询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事项若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必须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收受理。质疑书格式详见附件2

25.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25.1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采购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25.2供应商如对采购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概述

1、标的:服务部。

2、要求:具备餐饮管理经营资质,服务部经营证照由成交人自行办理。

3、前置条件: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托管学校师生食堂,学校现有设备(详见附件清单)。

4、经营期限:服务部(含食堂)经营期为1年+1年(2020年 8月 1 日—2022年 7 月 31日),按两年招标,第一年经营状况良好,师生反映满意,且学校未迁入新校区可续签一年。合同签订后,若政府决定搬迁新校区则合同自动解除,风险由成交方自行承担,学校不承担赔偿和补偿责任。

5、服务部(含食堂)自负盈亏经营,水电费用按学校规定执行,其他税费自理。

二、服务部(含食堂)经营服务标准

在托管经营期间,必须区分档次,明码标价,质价相符。成交单位负责食堂内整体经营,可适当引进风味小吃增加食花样品种,但必须保留“自选快餐”大伙窗口,而大伙窗口保持米饭价格1元管“饱”;中、晚餐青蔬类1.5元—2.5元/份,半荤菜3元—4.5元/份,荤菜4.5元—6元/份,;并保证大伙窗口3元内菜肴应占整体菜肴五成以上(教职工餐厅售卖价格一致)。并将窗口菜肴价格报膳食管理中心报备。保证食堂内“风味小吃”价格低于市面同类产品价格,对个别菜肴需调菜时,需向校方报批。

三、管理费用收取

服务部管理费按年成交金额于签订成交合同时一次性转入学校指定账户,食堂实行零租金管理,但成交方必须按“薄利多销”原则,让利师生,严禁谋取暴利。

四、项目的基本要求:(以下须提供详细书面承诺)

1、供应商应熟悉学校服务部(含食堂)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应有立足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应充分认识学校食堂的“公益性”特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需提交详细的食堂管理服务方案,具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价格管理、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用工培训、社保福利、民主管理、文明服务、物资采购、质量监督等制度,并在实际成交后严格按方案执行

2、所供食品明码标价。各种菜的价格不高于周边食堂的价位,不随意或变相涨价。如要提高饭菜价格,必须经学校膳食委员会批准。

3、早餐主副食品(如包子、馒头、油条、油饼、油炸食品等)原则上自制,如无法自制,所有外购的副食品则需按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的“一品一码”进行管理,提供所属监管部门的有效证明。

4、必须在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否则按校方的规定进行处罚,超范围经营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负责。成交人应确保一日三餐的正常供应,不得自行停业,如需停业须提前一个月向校方提出申请,待校方同意后方可停业,否则视违约处理,校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设备配置与检查

1、校方提供现有的场所和设备、设施(详见设备、设施清单),在签订合同时清点确认,在托管经营期间,成交人须妥善保管和正常维护校方原有资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合同期满如数完好交还校方,若有资产缺失与损坏的,成交人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在经营过程中需添置的设施、设备及用具等由成交人自行投资购买。合同期满后,成交人自行购买的清单内用品全部无偿归校方所有。

2、成交人需在采购方提供的用电容量范围内合理配备用电设备,并将设备清单报采购方核准。在餐厅内要增加用电设备必须经校方有关部门审批,不能随便增加大功率电器。

3、服务部(含食堂)内禁止使用明火。

4、成交人应定期对餐厅设备、厨具用具、冰箱、热水器等进行全面检查,配合学校后勤部门抽查,对损坏物品及时维修,所需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六、食品安全责任

1、成交人必须依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监督办法》以及安全生产、环保、卫生防疫、消防等法律、法规、政策。遵守校方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餐厅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及校方的监督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应按校方的有关规章处理和限期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

2、成交人采购食品需做好台账,保证食品采购渠道正规、有进货凭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原则上,货物标准必须达到该物品中等以上品质,严禁“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进入仓库。台账记录应按月装订成册并交校方后勤部门留底备案。

3、成交人米、油、面、肉制品、半成品、冷冻品、调味品等所有原材料都必须进行索证索票、建立管理台账,实行“一品一码”管理。校方可随时派工作人员到场地检查并监督采购工作,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校方有权对成交人做出处罚。

4、成交人必须按照规定做好每日菜品留样、餐具消毒等记录台账。

七、财务管理

1、成交人须负责申领经营活动所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等相关证照,校方提供帮助及出具相关证明,办证发生费用由成交人自理。成交人独立享有和承担经营场所管理责任和风险,经营管理期间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成交人必须承担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水电、垃圾处理等费用,其中水电费按规定的居民用水、用电价格结算,半年结算一次。若因上述费用不及时交纳,而造成水、电等的停止供应的,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经营期间水表、电表以内的供水、供电设施设备维修费由成交人承担,水表、电表以外的供水、供电设施设备维修费由校方负责。

3、在经营管理期间,成交方必须自行负责服务部、餐厅内部及周边的卫生保洁、沟渠疏通、消毒防疫以及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等工作,需由校方协助的,发生费用由成交方承担。

4、成交人经营期间必须设立收银台,通过刷卡、电子结算或收取现金,但售菜窗口不得收取现金。

八、人员安排与管理

1、成交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必须与所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所聘员工的工资待遇由成交人与所聘员工自行约定,并为其员工投保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依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员工与成交人的任何纠纷均由成交人负责处理,产生的费用及赔偿全部由成交人自行负责,如执法部门判决校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采购方进行赔偿后有权全额向成交人追偿,并有权对成交人进行处罚。

2、成交人确保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卫生,设立专职的食堂管理岗位,并配备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及团队,保证食堂的主要管理人员对食堂的全天候监控。

3、成交方所聘项目经理,到岗人员必须与招投标时所提供的人员一致,项目经理必须亲自负责并经手与校方的日常业务的办理工作,不得授权他人,否则校方有权不予办理。在管理经营过程中,成交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中途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应事先将调整原因书面报经校方同意后方可调整。

4、成交人所聘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合格健康证及相应的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须在一周内向校方报备以下内容: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中途如有人员调整,应事先将调整情况报校方同意并办理好相关证件后方可调整。

5、校方提供现有食堂三层的宿舍作为成交人员工宿舍,严禁无关人员入住和外租。

6、成交方配备员工人数和年龄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其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达到规定要求。供应商投标文件须对此做出专项承诺,并附相关人员名单。

7、供应商须承诺对本校现有食堂的工作人员参照原有薪资优先安排。

九、饮食卫生及消防等安全

1、成交人应在经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许可经营项目,合法经营。经营期间成交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餐饮卫生要求》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成交人要做好经营全过程的饮食卫生和餐厅消防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消防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成交人须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发生较大安全和卫生事故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自行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成交方工作人员应当持有效的健康证,依照规定取得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及相应岗位技能培训合格证。

3、整个餐厅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管理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等级B级单位标准及以上,并接受采购方随时检查和监督。

4、成交方对餐厅的消防安全负责,必须保证餐厅的消防安全设施不缺失。不能以任何理由占用消防安全专属空间及改变消防安全设施的专属用途。定期清洗烟道(至少每年一次)等安全保障措施,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5、成交方在承包经营期间的厨余垃圾处理要符合卫生防疫的要求,泔水回收需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并上交1份给校方备案。

十、服务与管理

1、成交方要有立足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有食堂经营管理的总体设想和措施,有健全的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文明服务等规章制度,必须与校方签订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书,每年接受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师生的监督考评。

2、成交方须保证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出售变质、变味食品或剩饭菜,采购方应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征求师生意见,采取措施改进服务消除不良现象。

3、成交方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采购方有关纪律和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采购方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4、成交方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夜间营业时间不超过22时,中午13时以后,晚上21时以后应关闭营业场所的音响和电视,不得影响学生的学习与休息。寒暑假停办伙食需经学校同意,在学校开学前要提前开办伙食。

5、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通道、食堂卫生间、与食堂相连的户外排污管道疏通等均属于成交人管理范围,成交人须保证管理区域卫生、整洁。

6、成交方必须为所聘员工按规定购买医保、社保、餐饮业意外保险(每位被保险人保险金额30万元及以上)等险种,承担经营和服务中产生的事故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7、成交方必须为就餐人员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按规定购买保险(保险总额1000万元及以上),承担经营和服务中产生的事故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8、成交方必须为学校食堂、所投入的设备及学校原有设备购买火灾险、购买财产保险等安全事故险,承担经营和服务中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其他要求

1.必须提供优质饭菜和膳食服务,不得随意停办伙食。

2.校方有权检查指导成交人膳食经营管理过程,如发现问题成交人要及时整改。

3.成交方须在校方每学期开学前公布本学期饭菜价格。

4.成交方须与采购方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并自觉接受卫生防疫监督部门和学校卫生所的检查和指导。

5.成交方协助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年检,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

6.成交方不得在经营场所以外摆摊设点,学生餐厅不得经营烟酒。

7.成交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俭学岗位和资助生活困难学生。

8.保持食堂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洁、有序,餐具每次使用完清洁后必须消毒,防止蚊蝇、虫害、鼠害滋生,达到卫生管理部门要求的规定标准。

9.食堂经营期间必须定期对食堂厨房的油烟管道及烟囱及时清洗,经常检查食堂设施设备,确保安全无隐患。

10.确保食堂下水管道及污水井畅通。

11.确保空调、风扇正常使用。

12.成交方须每学期按管理目标向采购方书面汇报食堂经营管理及服务质量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并且有计划、有步骤地限期落实,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13.食堂布置广告、标幅标语应文明健康、积极向上,食堂管理及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定稳定。

14.成交方必须承担经营和服务中产生的事故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可根据校方要求办理社会公众意外险等类似险种。

15.本次服务部(含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成交供应商必须自主经营管理,不得分包、转包、变相转包、合作经营或以他人身份挂靠、合作。如有发现存在上述情况,校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不予成交供应商任何补偿或赔偿,成交供应商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责任,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要对此条款出具专项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参考文本)

注释:

《采购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 但不得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甲方(采购人): 签订地点: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 (项目名称) 进行招标采购(项目编号: )的采购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依照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总 价

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

2、服务地点:

2.1服务地点:

3、服务清单:

3.1服务清单:

4、缴费方式:

银行转帐

5、服务质量要求和服务标准:

5.1 服务条款可细分为服务质量等内容。

5.2 服务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填列。

6. 违约终止合同:

6.1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6.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提供服务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服务。

6.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7.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8. 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解决:

(1)向 (甲方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其他约定:

9.1 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注释:

1、本附件格式分“报价部分格式”和 “技术商务部分格式” 两册,装订时要求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均须单独装订。

2、附件格式仅供制作响应文件时参考,供应商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本次采购技术规格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文件的相关条款作出变动。

3、若“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述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封面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报价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

联 系 方 式:

一、报价部分

目 录

1. 承诺书……………………………………………………………………………(页码)

2. 报价一览表………………………………………………………………………(页码)

3. 分项报价表………………………………………………………………………(页码)


1、承诺书

致: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

(一)报价部分:

(1) 承诺书

(2) 报价一览表

(3)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技术商务部分:

(1) 技术商务评分索引表

(2) 响应程度表

(3)商务偏离表

(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5)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6)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7) 以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保证金。

(8) 退回保证金授权函

(9)供应商廉政保证书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服务价)为人民币 ,即 (中文表述)。

2.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供应商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全部规定,供应商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本响应文件自磋商日起响应有效期为:在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6.如果发生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保证金。

7.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磋商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8. 与本磋商(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2、报价一览表

2-1、首次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

附件(1)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报价(现场交货价)

保证金金额

服务期限

备注